国家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的分析与建议_职业教育论文

国家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的分析与建议_职业教育论文

全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建设问题分析与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职业教育论文,项目建设论文,建议论文,实训基地论文,全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自2004年开始在部分地区试点,2005年起在全国范围内规模运行。至2009年,教育部、财政部批准建设央财支持的实训基地1716个,已完成了2000个计划数的85.8%。在这些已立项的项目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实训基地达1069个,占总数的62.3%。总体上看,中职实训基地所占的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清楚地表明了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向中等职业教育倾斜、把大力发展中职教育作为实现教育战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战略突破口的政策导向。

一、项目建设的预期效益分析

1.直接效益。到2010年,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数为2000个。如果按2004-2009年已建项目的相关统计,平均每个实训基地项目每年培养本专业学生1254人、其他专业学生979人,社会培训1408人。综合分析2000个项目的直接效益,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一般中职、高职学制为3年,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学生第一学年基础教育专业实训较少,专业实训主要安排在第二、第三学年,第三年学生到企业实习至少一学期,学生实训人数按两届计算为二分之一;二是其他专业学生作为非本专业学生统计,因此学生实训人数不计入本专业培训人数;三是社会培训人数中可能有一部分为短期培训,培训较长的职业技能培训人数则按70%~80%计算;四是前期建设的实训基地项目普遍比后期建设的项目条件要好,专业办学规模较大,以及其他情况等。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每个央财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平均每年培养专业学生人数按半数计算为620人,平均每年社会培训人数为980~1130人,合计为1600~1750人,这样2000个实训基地共计每年可培训技能型紧缺人才约320万~350万人。而根据2607年各地区的技能型紧缺人才调查,“十一五”期间共需要数控等各类技能型紧缺人才3000万人,平均每年需要培养600万人左右,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培训人才超过一半,再考虑各地建设的省、市级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建设的职业培训中心,这样能有效缓解我国技能型人才紧缺问题。

2.间接效益。实训基地项目的实施,初步形成了一种在我国特定的职业教育体系下高效运作中央财政经费的新机制,使有限的国家财政投入产出最大的效益,对于解决多年来困扰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问题给予了有力的支持。例如,通过职业教育与就业中介、职后培训的有机结合,为技能型人才的“订单式”培养搭建了更为广阔的平台;满足了专业师资培训的需要,为他们参与企业实践、提高实践能力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非常有利于“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缓解了教育资源紧缺的问题,为学校开展课程改革与实施弹性学习制度创设了基础环境条件;还可以为普通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提供相关的培训服务,为普通中小学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提供场地和设备,通过面向社会的多功能服务,带动职业教育以至整个教育体系的全面改革。这些方面的效益,从前述项目建设的主要成效分析中已经可以初见端倪。

事实上,中央财政实施“先启动、后补贴”的资金投入方式,能够有效地带动地方、行业、企业、相关部门和办学机构等不断地配套投入,使职业教育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同时,积极鼓励学校与企业合作,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也可在面向社会的实际生产过程中收回部分成本,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形成自身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实训基地比较充足的设备条件,能够大幅度提高受培训者技能水平的内涵,可以缩短企业用人的适应周期,有利于降低企业人力资源开发的成本,将会有效促进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对全国制造业的发展必然起到积极的拉动作用,对我国成为世界制造业中心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

3.对存在问题的初步认识。从总体上看,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已经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效,从对预期效益的初步分析来看也非常可观。但是实训基地建设毕竟投资大、涉及面广、中间环节多、运作程序比较复杂,在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问题。虽然这些问题的产生并非由于根本性、全局性的矛盾,但毕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整个项目的顺利进展。笔者根据2008年各地区央财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的上报材料,按照实训基地建设的进程,分为项目申报立项、设备采购招投标、设备质量与售后服务、设备付款与资金管理、实训基地运行管理等几个环节,进行梳理分类,分析这些具体环节上存在的若干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一些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二、项目建设中的若干具体问题分析

1.项目申报立项中的问题。第一,部分项目申报学校的专业基础条件较差。根据《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奖励评审试行标准》来衡量,有的职业院校专业师资力量、实训设备及场地未达到规定的要求,尤其是西部地区有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较薄弱。第二,项目建设方案不尽合理。有的学校已有实训场地不足,立项后需要新建或改建实训大楼;有的学校建设方案不尽合理,缺乏科学论证,立项后需要修改,导致项目建设施工延期。第三,缺少地方配套资金。有些地区,尤其是西部贫困地区的地方财政困难,申报时承诺的地方配套资金在项目实施时难以到位,影响了项目建设。第四,区域实训基地布局结构不尽合理。各地区实训基地建设与职业教育发展不平衡,有的地区专业布局不合理,如数控技术、电工电子与自动化等专业类实训基地分布过于集中,与地区专业人才需求结构不相适应;有的地区中职、高职比例与地区的中职、高职发展规模不相匹配。

2.设备采购招投标中的问题。第一,设备采购周期长。项目设备采购,尤其是政府集中采购设备,需要按规范程序进行,从招标到设备供货投入使用,要经过制订建设方案、提交采购清单、起草标书、发布标书、评标、签合同、产品生产周期和交货验收等环节,可能耗费时间超过20个月。第二,采购设备可能不符合教学要求。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有的项目学校与设备供应商、制造商缺乏直接交流,沟通不足,导致设备技术参数难于满足教学要求。在确定采购设备清单时,学校的选择空间太小,只能按供货商提供的清单来选择,导致所需的设备选不到,所选的设备用不上。第三,合同不够规范(主要是地方采购),项目采购设备没有具体规定技术规格和要求,造成设备供应商提供设备不符合项目要求。第四,项目设备交货时间长。有的项目涉及的中标供货商较多,各供货商交货时间跨度很大,有些供货商由于所接订单大,不能及时交货;有些供货商对小项目不重视,交货时间较长,影响建设速度。第五,项目设备保修期太短。目前一般的教学仪器设备的保修期都有3到5年,但中央集中采购招投标设备统一规定为不低于12个月,有些厂家就以此为由把保修期定为一年,造成一年后学校在设备保修方面处于被动地位。

3.设备质量与售后服务中的问题。第一,项目设备存在质量问题。有的生产厂家承担全国多家院校的实训基地项目设备供货任务,由于时间紧、任务急,设备质量比同时期国内同档次设备的质量要差。有的设备故障率较高,有的设备由于包装简陋进水导致设备部件锈蚀,严重影响设备正常运行。如某学校数控技术项目购买的一批数控铣床,关键零部件轴承组件部分,运转不到半年就陆续出现问题,需要更换。第二,供货厂商提供的设备参数不符合学校实训教学要求。有些项目主设备无配套装置,个别设备、仪器的型号和技术标准达不到要求或与产品目录不符,影响使用。如投影仪无投影屏幕,数控机床未配刀具,有逆变氩弧电焊机无氩气瓶,有等离子切割机、多功能点焊机无空气压缩机等。第三,有的供货商售后服务较差、服务不到位。有的未按规定时间供货、安装和调试设备,有的不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有的设备到货时无详细清单,项目学校无法验收。厂家在当地无设备维修点,设备出现故障不能及时维修;不按合同中规定要求及时组织教师培训,导致设备不能合理使用。第四,学校与生产厂家之间缺乏直接沟通,影响项目进展。由于项目设备是政府统一采购,学校使用设备而由省财政向供货商付款,设备安装与维护由生产厂家提供而不是供货方,中间环节多,一旦设备出现问题沟通比较繁琐,处理难度大、周期较长,造成有的设备不能及时到位、安装调试与维修。第五,缺乏对设备供货厂商有效制约措施。因中央集中采购是招标公司与供货厂家签署招标采购合同,由于项目学校与供货厂家没有合同关系,质保金也由招标公司掌握,项目学校对供货商和招标公司没有有效的约束手段,在项目后期设备的调试和使用出现问题时,供货厂家往往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影响学校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进度,需要教育部和财政部能制定一些约束招标公司和供货厂家行为的有效措施。

4.设备付款与资金处理中的问题。第一,中央集中采购支付手续复杂、时间长。由于设备采购中间环节多,涉及项目学校、教育部采购中心、招标公司、供货厂商等,货款支付在省财政厅,支付手续比较复杂、时间较长。第二,付款通知方式不够规范。省财政厅接到的付款通知书绝大部分由供货商直接提供,这种付款通知方式不够严谨,容易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存在一定的资金运行风险。第三,项目资金管理程序较复杂、不够明确。有些项目设备采购招投标后,关于多余部分资金如何结算处理缺乏明确的规定,不少项目学校不清楚如何操作。有的2004年度项目学校已使用设备并付款几年,但还有剩余100多万元项目资金未能结算。第四,目前中央采购付款方式不尽合理,需要改进。一是货款支付集中到省级财政部门,由于项目学校、供货单位及供货批次多,因此工作量大;二是财政部门不清楚供需双方所签合同内容,需学校确认货款支付方式及相关情况,导致付款过程复杂、支付时间长;三是资金集中到省财政支付,项目学校无原始购货发票,不便于财务处理;四是省级财政部门付款,学校对供货厂商缺乏制约机制,一旦使用设备出现故障,厂商售后服务较差。

5.实训基地运行管理中的问题。第一,项目学校缺乏专业实训教师。由于职业院校普遍缺乏“双师型”教师,专业教师缺乏企业实际工作经验,实践能力较薄弱,实训教师职称、待遇低,制约了实训基地功能的发挥。第二,课程改革与教材开发滞后。有的学校工学结合的课程体系尚未形成,制订专业教学计划、实训大纲缺乏企业参与,课程设置及实训内容与企业实际工作要求脱节,实训缺乏合适的教材,影响教学效果。第三,对实训基地的软件建设尚未予以足够重视。在开发实训项目和课程、营造企业文化与职业环境、面向社会对外开放服务等方面比较薄弱。第四,实训基地的运行管理缺乏较完善的管理机制。目前对于实训基地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缺乏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尚无相应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实训基地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效果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奖惩措施,不利于实训基地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影响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效益。第五,实训基地还未能做到资源共享。有些实训基地建成后仅向本校学生、教师开放,还未面向本地区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放,不能达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实训基地功能,设备利用率低,影响项目投资效益。

三、改进项目建设中问题的措施建议

为了提高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的效益,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功能,笔者建议对实训基地的项目审批、实训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加强质量监控与绩效评价,制定相应的奖励机制与奖惩措施,促进实训基地健康发展。

1.项目申报立项的改进。第一,项目申报审批严格把关。建议公布项目申报、审批的程序和要求,学校要按照规定要求申报项目,认真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和制定项目建设方案,合理确定建设目标;省级教育部门、教育部审核时,对于申报项目未达到规定要求,尤其是基础条件差,无相应实训场地、项目建设方案不合理的,不予以立项或修改完善后再立项。第二,减免贫困地区的配套资金比例。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对于地方财政较困难的经济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实行减免地方配套资金政策,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促进区域职业教育均衡发展。

2.项目设备采购招投标的改进。第一,项目设备采购方式需进一步完善。实行中央集中采购与地方采购和学校自主采购相结合。大批量通用设备由中央集中采购,有特殊要求的小量专用的设备由地方或院校自行采购,设备采购过程由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监控。第二,中央集中采购的设备,由有关部门公布设备采购招投标、厂商设备供货、验收、安装维修、支付货款及售后服务的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主体、参与方、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举办项目学校培训讲座,使项目学校和有关单位了解设备采购招投标全过程和有关信息,有利于项目顺利进行。第三,建议将设备配置分为两个层次,对于中西部贫困地区、基础条件较差的项目学校“雪中送炭”,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按统一标准设备配置,由教育部组织专家制定专业设备配置标准;对基础条件较好的项目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配置,以有利于实训基地建设办出特色和水平为标准。有些中央集中采购的设备,在设备的选型和性能上受到一定限制,与当地企业应用的主流设备不相符。如数控操作系统,国家提供的都是国产系统,而在周边企业应用的大多是进口系统,项目学校只能通过自筹资金又增添了一批性能较高的设备。第四,建议教育部统一组织企业开展大型的设备现场订购会,公布上年度中标设备性能、价格等,增加学校与供应商直接沟通机会,以便项目学校合理选择设备及相关配件,准确填报采购总价。第五,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在签订合同时征求项目学校意见,由项目学校直接参与合同签订,使采购的设备符合院校的需求。第六,加大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力度和违约处罚力度,拒绝“中介型”单位参与投标,减少中间环节,增加学校与供应商直接沟通机会,有利于厂商设备及时到位、安装调试维修和售后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提高项目效益。第七,合同文本规范化。合同进一步规范:一是中文字表达应确切,要求要明确;二是合同中附详细的采购清单,明确规定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相应的配件和技术要求等,避免设备验收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三是一般主要设备的质保期为三年,特殊的设备可达五年;四是明确供货商责任,对于设备不符合同规定要求、存在质量问题,供货方不按时供货、不及时提供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及技术培训等售后服务、供货商要承担相应赔偿;五是质保金数额为设备总值的10%,在设备正常运转一年后支付,这样对供货厂商可有一定制约。第八,设备厂商要在各省设立维修点,为用户提供方便,以保证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得到及时维修。责成各供货商组织售后服务小组,对各实训基地进行定期回访,协调解决设备的质量、使用与维修、售后服务等各类问题。

3.项目资金管理与货款支付的改进。第一,公布项目资金与设备付款的流程及要求。具体规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包括项目设备招投标后剩余款的处理,实训基地运行后的设备报废处理等,明确项目学校、供货厂商、财政部门等操作程序和要求。第二,改变现行资金拨付方式。中央采购统一由中央集中支付,地方招标项目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地方财政直接支付,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及时支付货款。第三,请中央尽早下达各地区当年项目计划,如能在9月份下达计划,则配套资金可以在当年的预算超收部分解决或者列入第二年的预算安排,否则的话就可能拖到第二年年底,导致地方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项目建设进展速度。第四,付款通知书必须以正式文件的形式,由教育采购中心或招标公司直接下发各省,不得由供货商代转,切实规避资金运行风险。

4.项目软件建设的改进。第一,加强职业院校管理等软性建设的指导,聘请企业专家现场指导,完善生产性实训基地的软件环境、生产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具有针对性培训实训基地的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保障按照企业生产实际需求开展实训教学。第二,以实训基地为基础,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培养适合社会、企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第三,创建生产性实训基地。营造企业职业环境,引进企业生产与管理模式,实训内容与行业相关职业岗位要求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要求相结合,强化学生的安全、质量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第四,加强实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教学水平,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教学能力考核制度;聘请企业技术专家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和参与实训教学,形成学校与企业之间互动,实现双赢。第五,实训基地要成为一个完全开放性的实训场所,实现资源共享。一是面向本校学生、教师开放;二是面向本地区职业院校学生、教师开放;三是面向社会开放承担社会培训,为地区经济建设服务。

5.项目运行管理与质量监控的改进。第一,开设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工作网站,公布实训基地建设有关信息,为项目学校、设备供货厂商有关部门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介绍有关政策、厂商及设备、项目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的成果和经验等。第二,加强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与管理。建立与完善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与管理制度,制定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定期组织专家对已建成的实训基地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对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和质量监控,包括项目申报、项目建设中的中期检查、项目完成后竣工验收、项目运行管理、绩效评价等;建立实训基地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的奖惩机制,提高实训基地项目效益。第三,建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年度检查制度。由项目学校自查、省级教育厅、教育部组织专家检查相结合,实行三级检查制度。加强对各院校的项目建设工作的检查与指导,及时发现与解决问题。通过检查,总结项目建设与管理的经验,推广成功经验,提高全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整体水平。第四,由有关部门对项目设备进行跟踪调查,建立设备供货厂商档案和管理机制;公布相关设备性能、质量、价格和厂商信息,公布设备质量好、信誉佳的厂商,对于以次充好、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差的厂商及设备予以曝光,对不负责任的企业应限制或取消其参与招投标资格。第五,建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各中标单位(供货企业)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短期培训班,对各项目院校教师开展设备安装、使用、故障诊断和维修方面的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活动,提高设备使用效果。第六,建议教育部、财政部制定实训基地建设相应标准,下发指导性建设方案和建设指标,在项目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实训基地应挂牌认可,对竣工验收不合格或年度检查不合格,绩效评价达不到要求的实训基地,要责令其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取消其资格。第七,建议教育部定期组织项目学校召开交流会、研讨会、举办培训班,为项目学校提供平台,共同研究,相互交流经验,提高实训基地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实训基地功能,提高项目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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