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反思“哲学基本问题”——哲学观念变革的重大课题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课题论文,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14)01-0027-09
“哲学基本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的重大问题。对于“哲学基本问题”,在中国无论从事哲学研究的专业工作者,还是略有中等文化程度以上的普通中国人,都可谓耳熟能详。这主要归功于传统哲学教科书不遗余力的长期传播与引导。但是,这样的重复和辩护不应成为拒斥反思批判目光审视的理由,有时甚至相反,许多不断予以重复和辩护的哲学观念恰恰最有可能成为逃避哲学反思的抽象教条。所谓“哲学基本问题”正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典型之一,由于其影响深远巨大,从根基处对其进行深入反省,已成为进一步推动哲学观念变革、实现理论创新的前提性的重大课题。
一、“哲学基本问题”与哲学自由创造本性的冲突
虽然具体表述有所差异,但按照流行的观点,所谓“哲学基本问题”,就是哲学最高的、最根本的问题,是贯穿和统率其他哲学问题的“第一问题”,构成了全部哲学的最高“支点”和“中心”。其代表性的表述是这样:“哲学从总体上把握世界,对世界的本质以及人与世界的关系作出根本性的解释,始终包含和存在着一个基本问题,这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任何哲学包括现代哲学都没有也不可能超越哲学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是贯穿于全部哲学问题之中并统帅和制约其他一切问题的根本问题,也是各种哲学流派、思潮争论的根本问题”。①
从上述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解和表述,我们可以分解出其两个最主要的诉求。第一,所有哲学形态,无论存在多少差异,都有一个围绕运转的轴心,后者如同“看不见的手”,支配着一切哲学思想和哲学活动,或者干脆说,支配着哲学本身,成为哲学思考和活动不可逾越的“不二法门”。第二,所有哲学问题,无论多么丰富多样,都有一个作为灵魂和核心的“元问题”,这一“元问题”是所有问题的制造者、规范者和引领者,其他哲学问题的产生、延续与解决都依赖于理解和处理这一“元问题”的方式,或者说,尽管哲学问题范围广大,内容纷繁,但哲学的“元问题”始终“永恒在场”,它构成了全部哲学问题“底牌”和“深层结构”,这一“元问题”即是哲学的“基本问题”。
这两个主要诉求,简言之,就是哲学基本问题之所以为“基本”,首先在于它能掌控一切哲学形态、流派和思潮,其次是它能掌控一切哲学问题。
抛开一切先验的、现成的、先入为主的教条,以一种健康、清明和诚实的理性来理解哲学,就可发现,这种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诉求是与哲学的理论本性完全相违背的。
从表现形式来看,哲学之区别于其他学科的一个重要之处,就在于它的“不定性”。从历史上看,哲学一个令人惊讶之处就是它仿佛永无确定的性质,永远缺少统一的认识,哲学在发展过程中扮演过各种角色,从无固定的活动地盘、研究对象、理论领域,而且始终派别林立、观点歧异、纷争不已。哲学在全部文化中所处位置和发挥功能也是不确定的。在古代,哲学甚至并不是一门学科、一门学术科目或一门思想专业的名称,它仅指“由受人尊重的个人——智者所持的意见总和,这些意见有关于今日或许会被称作为‘科学的’问题(例如物理的、化学的或天文的主题)”,以及有关我们应称为“道德的”或“政治的”问题,在中世纪,哲学仍然不是一门独立自主的学科,而仅是宗教文化的一个方面。只有到了17、18世纪,随着自然科学取代宗教成为思想生活的中心和思想生活的世俗化,哲学作为一门学科才逐渐成形。②
哲学的这种“不定性”只是哲学的表象,其深层所体现的是哲学独特的精神气质,即哲学“自由”和“创造”本性,而哲学的自由与创造本性又根源于人的“自由”和“创造”本性。
人之区别于物,最根本的在于它不是如同物一样的“现成存在者”,而是在生存实践活动中不断创造自己生活并向未来敞开的存在者,不断否定和超出自身,在生存筹划活动中面向未来敞开自我超越的空间,是人独特的存在方式,这即是说,人的存在意味着一种面向未来的“可能性”,对于人的生存来说,可能性总是高于其现实性,在自我否定中不断生成新的可能性,是人独特的存在特性。如果说对于物而言,物种固有的单一的尺度先天地规定了它的全部存在,因而物是彻底的“必然性”存在,那么对于人来说,其特殊性正在于通过实践活动突破先天的“物种”尺度,去不断地生成和创造新的尺度。在此意义上,人的存在超越了任何某种固有的、先验本质的规定,正是因为这一点,体现了人是真正的“自由自觉”的存在物,表明了人禀赋自由和创造的生存本性。
人的特殊生存本性需要一种特殊的意识形式来自觉予以把握和领会。③哲学正是适应人的特有本性和存在方式,以一种反思意识的方式表达对自身的存在性质、生存意义、生活价值的理解,以及对人的未来前景和理想境界的追求的一种特殊意识形式。在此意义上,人类之所以需要哲学,根源于人的自由和创造的生命本性,可以说,哲学是人的自由和创造的生命本性的思想表达,正因为此,“自由”和“创造”也构成了哲学与生俱来的精神品格。国内有学者这样指出:“人之所为是一切问题之根源,所有根本的或致命的问题都是做出来的……人的存在方式就是做事并且使自身的存在变成问题,这种自作自受的存在方式就是一切问题与反思的根源。为什么人所为造成的问题注定是难以解释或难以解决的?因为这问题并非事先存在,不是事先就位的思想对象,甚至往往使意向落空,超越了意向性而即将发生的问题就是未来,未来性和不可预言性正是真正的存在论问题之所在。”④由于人的自由和创造本性,决定了人的“不定性”,而人的“不定性”,也决定了哲学的“不定性”,哲学的“不定性”所体现的人的自由和创造本性。
上述哲学的“不定性”以及哲学的自由和创造本性,为我们重新反思哲学“基本问题”提供了坚实的基点。以此为基点,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反思:其一,如果非要寻求“哲学基本问题”,那么,究竟什么才配得上成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其二,究竟是否存在掌管所有哲学形态、派别和思潮同时也掌握所有哲学问题的哲学基本问题?
按照上述对哲学的理解,如果一定要寻求哲学的“基本问题”,那么,由于人的生命存在及其自我理解,构成了哲学的最深刻的根源和母体,因而只有它才有资格成为根本性的、本源性的哲学问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苏格拉底才说:“认识人自己”是哲学的根本主题,康德也才把“人是什么”视为哲学的最高主题,卡西尔在《人论》一开头这样概括道:“认识自我乃是哲学探究的最高目标——这看来是众所公认的。在各种不同哲学流派之间的一切争论中,这个目标始终未被改变和动摇过:它已被证明是阿基米德点,是一切思潮的牢固而不可动摇的中心。即使连最极端的怀疑论思想家也从不否认认识自我的可能性与必要性”⑤。就此而言,一切哲学形态、派别和思潮,都是以不同方式表达对人的生命存在的自我理解。
但把人的生命存在及其自我理解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这实质上只是从哲学区别于其他具体学科的角度凸显哲学独特的精神特质。它并不意味着把某个具体的哲学问题设定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相反,它将真正超越以某个具体问题居于哲学的绝对中心地位并占据话语霸权地位的做法,而是以一种无限开放的态度,把所有的哲学问题都视为人通向自我理解和自我认识的一种思想可能性。由于人的生命内容的无限丰富性和面向未来的无限可能性,决定了进入哲学反思的道路和途径也是无限丰富和无限可能的,每一种哲学都是关于人生命可能性的一种视角,都是独一无二的、沐浴着创造者生命光辉和个性烙印的“这一个”,不同哲学流派各不相同的理论姿态和立场,表明他们所反思和阐发的内容属于人的生命圆周的不同扇面和不同层面。在此意义上,每一种哲学都代表着一条旨在提升人们生命自觉意识的道路,许许多多这样的道路的不断开启,共同生成一个与人丰富多彩的生命内涵相互映射的、充满生机的生命空间。在此意义上,没有任何一个哲学问题可以掌控全部哲学流派和哲学思潮,也没有任何一个哲学问题可以掌控其他所有的哲学问题。
这即是说,以人的生命存在及其自我理解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并不是在某一特定的具体哲学问题的意义上凸显哲学的“基本问题”,而只是从哲学最为根本的理论性质和功能的角度显明哲学所特有的自由和创造本性。就此而言,把某一特定问题规定为“哲学基本问题”,认为这一问题在全部哲学中占据统治性的支配地位,这与哲学的自由创造本性是正相违背的。
二、“哲学基本问题”与哲学思想的历史和成就的冲突
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传统教条不仅与哲学自由创造的理论本性相冲突,而且也与哲学思想的历史和成就相冲突。
无论中国还是西方,哲学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漫长发展历程,涌现无数杰出的哲学思想家,产生了众多的哲学流派,经历了复杂曲折的思想嬗变,其间既有连续,亦有断裂,既有思想的遗忘和失踪,亦有思想的重振和复兴。需要追问的是:在这一极为丰富的、充满异质性的哲学思想长廊中,是否存在贯穿其中、所有不同的哲学家、哲学派别、哲学思想都自觉或不自觉服膺的“以一驭万”的“基本问题”?
对此问题的回答,取决于是否承认不同哲学形态、哲学流派、哲学传统和哲学有着本质性的思想差异和精神个性。如果承认这一点,那么我们就不得不放弃传统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观念,并承认“哲学基本问题”所具有的多样性、丰富性与变异性。
首先需要思考的是:每一个真正重要的经典哲学家是否有其独立的、属于他自己的基本问题?回答是肯定的。一个哲学家之所以成为哲学家,最根本的标志就在于他提出了其对于哲学的独特理解,即哲学观,这种哲学观规定了他要解决的“哲学基本问题”,这一独特的哲学问题构成了他最为重大的思想出发点,凝聚着他的理论关怀,构成其全部思想体系的灵魂。例如,西方的柏拉图、笛卡尔、康德、黑格尔、尼采、马克思、维特根斯坦、胡塞尔、海德格尔、杜威、德里达,中国的孔、孟、老、庄、程、朱、陆、王,可以说,这些历史上最重要的哲学家们每一个人所倾心的基本问题是迥异其趣的。俄罗斯哲学家利亚霍韦茨基和秋赫京在《哲学百科全书》中的“哲学基本问题”词条中,这样描述爱尔维修等人的“基本问题”:“爱尔维修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人类幸福的本质问题,卢梭认为是社会不平等及其克服的途径问题,培根认为是通过发明创造扩大人战胜自然的能力问题……”⑥对于加缪来说,“真正严肃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自杀。判断生活是否值得经历,这本身就是在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其他问题——诸如世界有三个领域,精神有九种或十二种范畴——都是次要的,不过是些游戏而已”⑦,而对于海德格尔来说,“究竟为什么在者在而无反倒不在?显然这是所有问题中的首要问题”⑧,等等,所有这些哲学家都无不有着属于自己的、完全个性化的“基本问题”。如果把柏拉图与尼采、笛卡尔与马克思、黑格尔与德里达,维特根斯坦与胡塞尔等置于同一基本的“问题域”,证明他们分享着同一个“基本问题”,认为他们只是围绕着同一个“基本问题”,从不同侧面对这一基本问题所做出的不同理解、解决和阐发,其高下优劣之分也取决于他对此基本问题理解、解决和阐发的“正确”程度。这很显然是对哲学史上那些伟大哲学家的原创性思想的低估和简化。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一定会表示抗议并拒绝接受。
坚持“哲学基本问题”的传统观念的人们会反驳:不管你接受与否,“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都以不可抗拒之力制约、支配和掌控着其思想的运作并规定其思想成色,然而,这实质上是要求这些哲学家放弃自身钟情的“基本问题”,削平其孜孜以求、倾尽毕生之力所创造的丰满的思想成果,强制性地使之适应一个外加的问题框架,哲学史将因此变得如此贫乏、刻板和无趣。反之,如果我们承认每一个哲学家都有着属于他的、他自己钟情倾心的“基本问题”,则其特有的思想视角、其思想的丰富性与多面性就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凸现。很显然,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后果,孰优孰劣,只要放弃偏见,是很容易做出判断的。俄罗斯哲学家奥伊泽尔曼说得十分中肯:“不存在一个全部哲学学说共有的哲学基本问题。存在不少的哲学基本问题。因为每位杰出的哲学家都对‘什么是哲学’的问题有自己的回答,并因此确定自己的研究对象,形成他认为的哲学基本问题。”⑨
需进一步思考的另一重要问题是:不同形态、不同民族、不同传统、不同类型的哲学是否有独立的属于他自己的哲学基本问题?回答同样应该是肯定的。就形态和民族而言,哲学有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印度哲学之分,即使同属西方哲学,也有欧陆哲学和英美哲学之别;就类型而言,哲学有诸如本体论哲学、认识论哲学、语言哲学、生存论哲学等的分别,等等。哲学形态、民族和类型的不同,必然使得它们会有着不能彼此还原和代替的特殊的“基本问题”。关于不同形态和民族的哲学在基本问题上的区别,梁漱溟先生早在《东西文化及其哲学》等著作中曾作了十分深入透彻的阐发,随着对“西方中心论”不断深入的批判与解构,这种区别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自觉,事实上,即使同处“西方哲学思想圈”,英国哲学与德国哲学、法国哲学与美国哲学等不同民族之间哲学所关心的“基本问题”也有重大差异;至于不同思想类型和传统的哲学所关心的基本问题所具有的异质性,更是十分显明的事实。柏拉图关注的基本问题是如何超越“意见世界”,抵达超感觉的永恒的“终极实在”,所谓“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总体上处于其视野之外,柏拉图因其对这一基本问题的开创性思考,奠定了西方哲学史上影响深远的“柏拉图主义”哲学,即以“本体论”为核心的“唯心主义”哲学传统。前期维特根斯坦关心的基本问题是“要为思想划一个界限,或者毋宁说,不是为思想而是为思想的表达划一个界限”⑩,后期维特根斯坦则要回到语言的日常用法,描述“语言游戏”的性质,显明“语言是一种活动的组成部分,或者一种生活形式的组成部分”(11),前期和后期的维特根斯坦因对其基本问题的奠基性贡献,开辟了现代西方哲学的“语言哲学”的理论传统。而对于近代哲学来说,“思维与存在关系”的确构成了其基本问题,从笛卡尔开始,随着“认识论”成为哲学的中心课题,克服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实现二者的和解和统一,构成了“认识论”这一哲学类型和理论传统所要处理和解决的基本问题。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说道:“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恩格斯在这里特别强调“思维与存在关系”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完全符合哲学发展的真实景况。黑格尔也在几乎相同的意义上说道:“近代哲学并不是淳朴的,也就是说,它意识到了思维与存在的对立。必须通过思维去克服这一对立,这就意味着把握住统一”(12),这充分表明,只有在近代认识论哲学类型的理论传统中,思维与存在的矛盾才真正作为一个重大问题获得了充分的自觉意识,并成为近代认识论哲学的基本的、中心的问题。
可见,在不同哲学家、哲学类型和理论传统中,所面临和所要解决的哲学基本问题是有着重大差别的。如果以“思维与存在关系”的问题框架去统摄它们,难免会导致怀特海所谓“误置具体性谬误”,使本来波谲云诡、充满思想传奇的哲学发展史变得平面化和简单化,甚至导致种种对哲学思想的历史和成果的人为扭曲。作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传统中成长起来的哲学家,奥伊泽尔曼对哲学史的这种看法颇值得中国同仁予以重视:“哲学同任何广泛的理论研究一样,存在许多可以称之为基本的、最重要的、第一位的问题。这类问题的数量在哲学发展过程中不仅没有减少,反而与日俱增。……在20世纪下半叶出现的最新哲学学说令人印象深刻地表明,哲学不断产生新的基本问题,并且也根本改变着哲学的语言;也就是说不仅创造出新概念,而且创造出以往哲学词汇中没有的和根本不具备哲学意义的新词汇”(13)。
通过以上讨论,我们认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提法只有相对于某一特定的分析框架或话语背景才是有意义的。这种分析框架或话语背景或者是某位重要的、经典哲学家的哲学思想体系,或者是不同哲学形态、哲学传统、哲学类型所代表的哲学思想空间。脱离开特定的分析框架或话语背景来讨论对于所有哲学形态、传统和类型和哲学家等都无条件适用的“哲学基本问题”,这种哲学史分析方法必然是还原论和简化主义的。它将抹杀哲学史上不同哲学家在问题意识与思想视野上的独特性与创造性,忽视不同哲学形态、哲学传统和哲学类型在思想路向、理论旨趣与精神特性等方面的丰富性与多样性,因而与哲学发展的思想及其成果在根本上是相冲突的。
三、马克思哲学是对传统的“哲学基本问题”的超越
要超越传统的“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教条,一个不可回避的课题是马克思哲学与“哲学基本问题”的关系。
毫无疑问,按照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思维与存在关系”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与哲学史上的“唯心主义”与“形而上学”哲学家不同,马克思哲学既“辩证”又“唯物”地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实现了“思维”与“存在”的辩证统一。对此问题的圆满解决规定了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性质并显示了它在哲学史上最重大的理论贡献。
长期以来,这种观念几乎成为无须反思的无条件真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国内哲学观念变革的不断深化,对于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性质、功能及在哲学史上的变革意义等的研究和探讨已经取得重大进展,传统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中的许多哲学观念都被放到了批判审视的目光之下并得到了深入的反思,其中不少已被视为独断和抽象的教条而遭到摒弃。然而,“哲学基本问题”似乎是一个特殊的例外,有些学者对传统哲学教科书代表的哲学观念也曾表达不满,可对“哲学基本问题”却情有独钟,仍把它视之为全部马克思哲学中最为核心的部分来予以捍卫,似乎它享有免于批判的神圣权威。这一点正说明,对“哲学基本问题”的深入反思与批判,实质上触及马克思哲学观念变革最硬核、最深层的内容之一。
系统讨论马克思哲学的理论性质与思想内涵远非本文所能及,在此只想从国内哲学界已经获得的成果出发,揭示马克思哲学理论性质、思想关怀、思想旨趣等方面与“哲学基本问题”的理论诉求之间所存在的重大冲突。
自80年代以来,国内学术界对马克思哲学的研究不断深化,传统哲学教科书体系所代表的哲学观念不断被突破,产生了关于马克思哲学的一些重要认识成果,形成了一些较具代表性并获得大多数人普遍承认的理论见解,举其要者,第一,马克思哲学在根本上是“实践唯物主义”,这是从理论性质上对马克思哲学进行的重新解读;第二,马克思哲学实现了“回到现实生活世界”的哲学变革,实现了从“理论哲学”范式向“实践哲学”范式的理论转向;第三,马克思哲学克服了对传统哲学的抽象性、封闭性与独断性,是推动哲学从传统转向现代的代表性哲学家;第四,马克思哲学的理论目标不是获得关于整个世界的大全式知识,而是以人的自由和解放为根本价值取向,自由和解放,构成了马克思哲学最为核心的人文关怀。
以上见解从不同角度表明,马克思哲学在思维方式、理论性质、理论功能等各方面,与包括近代哲学在内的传统哲学产生了重大的区别,甚至可以说,形成了某种思想的“断裂”。可以说,马克思生成和创造了一种全新的话语框架,这种全新的话语框架,是以“实践哲学”为本性、以关注现代社会人的现实生存状态及其自由解放为价值取向、以批判和改变与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不相容的“旧世界”并推动创造一个未来的新社会为旨趣的。它表明,马克思哲学所关注的基本问题与包括近代哲学在内的传统哲学所关注的基本问题相比,呈现出重大的变化。
对于自己的哲学所真正和切实关注的基本问题,马克思曾在其著述的不同语境中有过多次专门表述。例如,青年马克思在《集权问题》一文中就曾这样说道:“真正的批判要分析的不是答案,而是问题……问题却是公开的、无所顾忌的、支配一切个人的时代的声音。问题是时代的格言。是表达时代最内心状态的最实际的呼声”(14)。“德法年鉴”时期的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通过对犹太人问题与犹太人真正解放道路的批判性反思,指出:“这里指的是哪一类解放?人类所要求的解放的本质要有哪些条件?只有对政治解放本身的批判,才是对犹太人问题的最终批判,也才能使这个问题真正变成‘当代的普遍问题’。”(15)在此,马克思所指的“当代的普遍问题”就是“人类解放”问题。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针对德国现实和德国哲学的关系,马克思说道:“德国的哲学是德国历史在观念上的延续。因此,当我们不去批判我们现实历史的未完成的著作,而来批判我们观念历史的遗著——哲学的时候,我们的批判恰恰接触到了当代所谓的问题之所在——哲学的时候,我们的批判就恰恰接触到了当代所谓的问题之所在的那些问题的中心。”(16)在此,“当代所谓的问题之所在的那些问题的中心”同样意指“人类解放”问题。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说道:“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17),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说道:“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18)在此,马克思对于究竟什么是其哲学所关注的最根本的问题做了更明确的表述。
虽然这些论述并没有使用“哲学基本问题”这样的字眼,但这些“家族相似”并不断得到强化的论述实际上已显明,在马克思看来,对哲学真正最重要的问题并不是“思维与存在关系”之类的“思辨哲学”问题,而是在于如何批判性地理解、反思和改变与人的自由个性相冲突、相敌对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关系,克服“抽象对人的统治”,并面向未来,寻求超越“政治解放”的局限性并实现“人类解放”的现实道路。这也就是说,马克思哲学关心的基本问题是如何通过现实的实践,不断消除“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改变不合人性的社会关系与社会制度,“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一个新世界”,寻求“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实现“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和解(19)。简言之,对现实社会生活的反思、批判、超越与改变,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而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就此而言,也可以说,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就是“实践”问题。
很显然,马克思哲学所开启的是一个与以往哲学有着重大不同的理论视域,这一理论视域表明马克思在哲学史上实现了“范式”转换,这一点国内马克思主义哲学领域的很多学者均表示认同。但一些人在使用“范式转换”这一概念来描述马克思哲学所实现的理论变革时,却并没有充分自觉到:“范式转换”首要地体现在哲学的“基本问题”的转换。作为“范式”这一概念的提出者,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明确说道:“范式之所以获得了它的地位,是因为它们比它们的竞争对手更成功地解决了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又为实践者团体认识到是最为重要的”(20),“范式是一个成熟的科学共同体在某段时间内接纳的研究方法、问题领域和解题标准的源头活水”(21),这即是说,范式决定着问题的提出和解决,范式的革命在根本上就是问题域的革命。对于哲学理论来说,范式转换必然意味着基本问题的重大转换,倘若在基本问题上完全沿用之前哲学话语并与之保持“一以贯之”的连续性,那么,怎么会谈得上真正意义上的“范式转换”呢?
承认对现实社会生活的反思、批判、超越与改变,或者说“实践”是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也就必须相应承认,“思维与存在关系”不应该被视为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这里的道理很简单:切实贯彻生活实践观点,那么,无论“思维”,还是“存在”,亦或“思维”与“存在”关系,都必须以生活实践为根基才能获得切实的理解,离开生活实践,它们都将是纯粹悬空的、无根的抽象存在与抽象关系。关于思维,马克思说道:“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gegenstaendliche)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22)关于“存在”,马克思说道:“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23),对于“思维”与“存在”的矛盾及其解决,马克思说道:“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与受动,只是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此之间的对立,从而失去它们作为这样的对立面的存在。……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绝对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现实生活的任务,而哲学未能解决这个任务,正是因为哲学把这仅仅看作理论的任务(24)。”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出,与生活实践相比,思维、存在以及思维与存在关系都只是第二位的、派生的,它们只有以生活实践为根基,才可以获得其具体的内涵与真实的意义。这也是说,在马克思看来,与生活实践相比,思维与存在关系并不具有“基本性”,如果切实认同这一点,又有什么理由同时接受“思维与存在关系”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呢?倘若无视这一点,坚持把“思维与存在关系”视为马克思哲学的基本问题,其结果必然是把派生的东西当成了本源的东西,并遗忘马克思哲学真正的“基本问题”。
事实上,当马克思强调从生活实践的观点理解思维、存在以及思维与存在关系的时候,实际上已经蕴涵了对以往哲学脱离生活实践,把“思维与存在”关系抽象出来并把它主题化这种做法的尖锐批判。从上面的引文中,马克思把这样的问题称为“经院哲学”的问题,并指出,以往哲学脱离生活实践,仅从“理论哲学”的角度看待“思维与存在关系”问题,注定了其无法正确地提出问题,更无法真正解决问题。从哲学史看,马克思所指的“以往哲学”既包括在“世界本原”和“本体”问题上的种种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也包括意识到思维与存在的对立并试图克服之的近代认识论哲学。无论追求世界的“本原”和“本体”,还是寻求“思维与存在”的统一,在根本上都是围绕着寻求关于整个世界的最高原理和最高知识以及这种最高原理和最高知识何以可能等问题展开,国内已有学者深入哲学史,论证它们均为西方哲学史上的“知识论哲学传统”的产物,应该说完全符合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实情。(25)在此意义上,脱离生活实践这一真正的“基本问题”,把“思维与存在关系”抽象出来,视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这正是马克思哲学所反对并努力予以超越的。
四、基本结论
以上我们把“思维与存在关系”分别置于哲学的理论本性、哲学发展的历史和马克思哲学的理论变革等三重理论语境中,对它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批判性反省。我们可以由此形成如下基本观点。
首先,我们可以看出,教条式的坚持传统的“哲学基本问题”这一观念,主要根源在三个方面。第一是企图掌握哲学话语霸权的不切实际的野心。以为抓住能统率和支配全部哲学的“基本问题”,就等于占据了哲学的话语至高点,拥有展开和分析哲学一切问题的“总开关”。第二是对哲学与哲学发展史的简单化、化约论的理解方式,以为抓住“哲学基本问题”,就等于发现了理解和评价哲学和哲学史一切问题的“总钥匙”。第三,对马克思哲学的理论特质和思想硬核的理解没有真正彻底地摆脱近代哲学所预设的理论原则,它不是从马克思哲学的特有话语空间出发阐发其真正关注的“基本问题”,而是把马克思哲学纳入近代哲学的问题框架中,结果马克思哲学真正的基本问题反而被遗忘和掩蔽了。因此,破除“哲学基本问题”的话语霸权,对于推动对马克思哲学理论精神的深入理解,深化哲学观念的变革和哲学的思想解放,具有十分特殊的意义。
其次,对于哲学来说,不存在普适性的、对过去、现在和未来所有的哲学思想创造成果都适用的“哲学基本问题”。作为人的自我反思和自我意识理论,哲学禀赋自由和创造的思想本性,而不断发现、创造和生成自己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正是这种自由和创造本性最根本的体现。就此而言,哲学永远在“路途”之中,哲学的“基本问题”也永远在不断创造和生成之中。
再次,从哲学发展史来说,“哲学基本问题”的提法只有相对某种特定的哲学话语体系才能获得其恰切的含义。这或者是某一哲学家的哲学思想体系,或者是某种具有“家族相似”性的哲学传统、哲学形态、哲学类型。脱离开特定的哲学话语体系,认为存在于所有哲学话语体系之上并统率所有哲学家、哲学流派、哲学传统、哲学形态等的“哲学基本问题”,是与哲学思想发展的历史与成就相违背的。
最后,马克思哲学是对传统哲学的重大变革,这种变革具有“范式”转换的意义。“基本问题”的转换是“范式转换”的硬核。如果承认马克思哲学属于“实践哲学”的理论范式,也就必须相应承认马克思超越了以“思维与存在关系”为中心的传统知识论哲学的基本问题。否则,对马克思哲学理论变革与范式转换的理解必然是不彻底、不充分的。
收稿日期:2013-10-28
注释:
①《马克思主义哲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2009年版,第6页。
②参见罗蒂:《哲学与自然之镜》中译本作者序,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版。
③对此的详细讨论,请参见拙文《马克思哲学与人的理解原则的根本变革》,《长白学刊》2002年第5期。
④赵汀阳:《第一哲学的支点》,北京:三联书店2013年版,第10页。
⑤卡西尔:《人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3页。
⑥转引自奥伊泽尔曼:《元哲学》,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237页。
⑦加缪:《西西弗的神话》,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页。
⑧海德格尔:《形而上学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3页。
⑨奥伊泽尔曼:《元哲学》,第239页。
⑩维特根坦斯:《逻辑哲学论》前言,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
(11)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北京: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19页。
(12)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13)奥伊泽尔曼:《元哲学》,第272页。
(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03页。
(1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67页。
(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05页。
(1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0页。
(18)《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27页。
(1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97页。
(20)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1页。
(21)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第95页。
(2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34页。
(2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33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06页。
(25)参见俞吾金:《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再认识》,《北京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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