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共产党党内民主的历史考察_历史政治论文

俄罗斯共产党党内民主的历史考察_历史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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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夺取政权的斗争中只能实行集中制

在谈到党内民主问题时,通常都把民主与集中作为一对矛盾。实际上,民主与集中各有其对立面:民主的对立面是专制,集中的对立面则是分散,然而这两对矛盾又是密切相连的。

在俄国社会民主党第二代表大会前后,针对党内的分散的小组习气,针对俄国处于沙皇专制暴力统治之下,列宁主张建立一个以职业革命家为核心的无产阶级政党,在党内实行由铁的纪律来维护的集中制。这里的集中是针对分散而言的。列宁认为只有这样的组织才有可能领导革命取得胜利。

然而当时罗莎·卢森堡、托洛茨基都不同意列宁的这个方针,他们担心,这种集中制会扼杀党内民主,形成少数人的独裁。卢森堡认为,“社会民主党的集中制不能建立在党的战士对中央机关的盲目听话和机械服从的基础之上”,党的核心和群众之间绝对不能筑起一堵不可逾越的墙壁。她认为,在今天的俄国,建立这种集中制所需要的条件还不完全具备。这种条件就是:拥有一个人数众多的在政治斗争中受过训练的无产者阶层;他们有直接施加影响(对公开的党代表大会和在党的报刊中等等)的办法来表现自己的活动能力的可能性。而后一个条件只有在俄国拥有政治自由的条件下才能实现。(注:《卢森堡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上卷第503-504页。)卢森堡担心,这样的集中制有可能变成把工人阶级降低为委员会执行工具的“官僚集中制”。组织手段,入党的章程并不能成为防止机会主义的武器,它仅仅是党内实际存在的革命无产阶级大多数用来施加决定性影响的形式上的手段。如果这样的大多数还不存在,那么任何严格的书面条文也不可能代替它。她指出,“企图通过这种纸上的手段来防止机会主义,事实上受害的不会是机会主义,而会是社会民主党自己”。(注:《卢森堡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上卷第516-517页。)

托洛茨基在《我们的政治任务》(1904)一文中也强调,必须防止集中制变成压制党内不同意见的工具。他认为,“只有当纪律允许人们为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而斗争的时候(人们也是为了这些事情才接受纪律的),纪律才有重要意义。”在资本主义下,工厂实行的是兵营体制,然而“党的体制不能是兵营体制”。“新制度的任务是很复杂的,只有通过经济建设或政治建设的各种不同方法的竞争,通过长久的‘争论谈判’,通过不断的斗争,不仅是社会主义世界同资本主义世界的斗争,而且是社会主义内部各种派别之间的相互斗争(当无产阶级专政将提出几十个、几百个新的、谁也无法预先解决的问题时,这些派别将不可避免地产生出来),这些任务才能完成。任何一个‘坚强有力的组织’都不能为了加快这一过程和使它简单化而压制这些流派和意见分歧,因为,当无产阶级能够对社会实行专政时,就不会再容许对它自己实行专政,这是非常清楚的。”(注:《托洛茨基言论》上册第36、40、80页。)正如托洛茨基所言,在以后的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曾不止一次地出现过不同的方法和途径的争论。

卢森堡与托洛茨基的观点,简而言之,就是无产阶级政党在夺取政权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斗争中必须发扬民主,发挥广大党员和工人阶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取得无产阶级事业的最后胜利。他们的这一主张无疑是极端重要的。但他们在关注未来的危险时,却忽视了俄国当时的迫切任务,这就是在反动的俄国夺取政权的任务。

列宁是主张实行集中制的。在他的著作中出现过“集中制”、“民主制”和“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在建党初期,列宁在《怎么办?》和《进一步,退两步》等著作中强调要建立严格集中制的党组织,强调秘密工作和职业革命家的作用。针对反对者的指责,列宁指出,他所主张的集中制是“民主的”集中制,而不是“官僚的”集中制。这里,民主是和官僚相对的。1905年12月召开的党的第一次代表会议是布尔什维克派的代表会议。会上通过关于“党的改组的决议”,其第1条写道:“代表会议确认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不容争论的,认为必须实行广泛的选举制度,赋予选举出来的各中央机构以进行思想领导和实际领导的全权,同时,各中央机构可以更换,具有最广泛的公开性和严格的报告工作制度。”(注:参见《苏共决议汇编》第1分册第119页。)这里确定的“民主集中制”的内容包括:选举制、选出的机构可以更换、公开性、报告工作制以及选出的机构的领导权。就实质而言,这也可以说是民主制的定义。1906年4月召开的有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参加的党的第四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章第一次写入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定“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

然而这在保持高度秘密的地下工作状态下是难以做到的。正如列宁指出的,“在秘密工作的条件下,彻底实行党内民主化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条件下,‘选举原则’不过是一句空话而已。”但是,列宁认为,“在新的条件下,在向政治自由过渡的情况下,必须转而采用选举原则。”(注:《列宁全集》第12卷第78页。)

1907年9月列宁重申,“一旦有了公开活动的条件就立即向工人政党的民主组织过渡”。(注:《列宁全集》第16卷第97页。)可是,俄国1905年革命失败后,国内根本不存在公开活动的可能性。1907年在伦敦召开了党的第五次代表大会,此后直到1917年二月革命,再也没有召开过党的代表大会。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内部存在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两个大派别,而在不同时期每一个派别内部又存在若干个小派别,党内根本不存在统一的纪律,各派自行其是,既无民主,也无集中可言。作为党内一派的布尔什维克始终实行高度的集中制。也正是这种高度集中的、有铁的纪律的党,保证了它所领导的十月革命的胜利。

二、国内战争中的“战斗命令制”

夺得政权后,布尔什维克党走出地下,成为执政党,按说可以实现广泛的党内民主了。事实不然,不久苏俄爆发国内战争和外国武装干涉,苏维埃共和国宣布全国为军营,而作为这一军营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的布尔什维克党,不得不实行党组织的“军事化”,在其内部实行“战斗命令制”,即“组织上的极端集中制和党组织的集体机关的紧缩”。按照这种战斗命令制,党的领导机关发出的战斗命令,普通党员必须绝对无条件地执行,不得加以讨论。选举制被任命制所取代,公开性根本谈不上,定期报告工作制无法实施,等等,这一切都是战争的需要,是保证胜利的需要。不过即使这样,在列宁领导下还是尽一切可能来运用民主机制,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创造性,例如在战争岁月按期每年召开了党的代表大会,在两次代表大会之间召开了党的代表会议,每年还不断召开中央全会,重大的问题交给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定。签订布列斯特和约问题最后是由党的第7次代表大会拍板的。在国内战争最激烈的1919年召开了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在各项迫切的问题之中还列入了看起来并不那么迫切的党纲问题,在会上就党纲中的许多理论问题展开了广泛的讨论。这种做法简直是不可思议的。要知道,这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纲40多年以后才在苏共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上进行修改。在这将近半个世纪的时间里,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八大通过的充满军事共产主义精神的党纲早已不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了!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么长的和平时期里竟然没有去修改这个早已过时的纲领。

不过战斗命令制的弊病也是显而易见的。正是在国内战争时期,集中制发展了官僚主义化和脱离群众的倾向。命令制变成了不必要的压制形式,必要的特权变成了各种舞弊行为的凭借,等等。所以,一俟战争基本结束,实行党内民主问题马上提上了日程。

三、和平建设时期打算改行“工人民主制”

1921年春天召开的俄共第十次代表大会,是在极其紧张的气氛下举行的。会前全国各地有大量的反对余粮收集制的农民暴动,有工人群众对军事共产主义不满的罢工风潮。而在大会进行期间,喀琅施塔特爆发了水兵暴动,而在此前党内又爆发了把高层领导人统统卷入的工会问题争论。

大会讨论了党内民主的问题,通过了一个实行“工人民主制”的《关于党的建设问题》的决议。决议对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论点:“革命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根本否认能找到一种绝对正确的、对革命过程中的一切阶段都合适的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相反,组织形式和工作方法应当完全取决于具体的历史环境的特点以及由这种环境直接产生的任务。”根据这一观点,十大做出了实行“工人民主制”的决定。这种工人民主制“排斥一切委任的制度”,从下到上的一切机关都实行普遍选举制、报告工作制和监督制等。工人民主制度工作方法是:对一切最重要的问题,在全党必须遵守的党的决议通过以前展开广泛的讨论和争论,充分自由地进行党内批评,集体制定全党性的决议。决议一经通过,就必须遵守。决议对党内生活作了许多具体规定,从党员大会直到支部大会,要经常广泛讨论有关全党生活、一般政治生活和地方生活的一切最重要的问题,要把召开党的领导机关的公开会议作为一种制度,普通党员可以出席这种会议。要使党的舆论对领导机关的工作进行经常的监督。党委会不仅要向上极组织,而且要向下级组织报告工作。上级党的机关只有在下级组织公然违反党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及根据代表大会决议进一步做出的指示或指令时,才能解散下级组织,等等(注:见《苏共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49-63页。)。应当说,这是苏联共产党存在将近一个世纪里关于党内生活准则,关于党内民主最彻底的一个决议。贯彻这一决议无疑可以做到集思广益,广泛调动全体党员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

然而与此同时,代表大会还通过一个“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这是针对大会前在工会问题的争论中派别林立的状况做出的决定。决议规定禁止一切派别活动,立即毫无例外地解散一切不论按何种政纲组织成的集团。凡是不执行代表大会这项决议的应立即无条件地开除出党。决议的第7条作了更加严厉的规定:如果中央委员进行派别活动,“就把他降为候补中央委员,甚至采取极端措施,把他开除出党(注:见《苏共决议汇编》第2分册第63—64页。)

列宁和当时的大会代表意识到此决议可能带来的副作用,担心会被滥用,所以对涉及中央委员的第7条作了特别限制,规定采取这种极端措施时应当召开中央全会,并请全体候补中央委员和全体中央监察委员参加,需要到三分之二票的多数通过。同时还规定,决议第7条不公布。列宁在1921年3月16日的一个短短的发言中,三番五次地强调,这是一种“极端措施”,不希望动用。列宁解释说:“我们提议不公布第7条,是希望不用这一条,这是一种极端措施。”“只有觉察到情况十分危险,才能例外使用。”列宁严肃指出,“让代表大会选出的中央委员会有权开除中央委员,这是任何民主制和任何集中制都不容许的。”(注:《列宁全集》第41卷第97页。)然而我们后来看到,在以后的俄共党内斗争中,中央全会开除中央委员几乎成了惯例,成了家常便饭。

这里涉及俄共中央委员会同代表大会的关系问题。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代表大会。中央委员和中央委员会是代表大会选出来的,中央委员会自然无权开除自己的委员,此权力应属于代表大会。

可以看出列宁是非常注意党内民主的程序和准则的。俄共十大本意是要根据已经出现的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扩大党内民主,使党的生活走上正常的道路,以利于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投身到即将开展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去。这是同经济上推行新经济政策同步的措施。只有党内生活民主化,才有可能逐步实现国内政治生活的民主化。而国内生活民主化则是社会主义本身所要求的。然而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就其后果而言,可以说是大大冲淡了民主的气氛。作为一个政党,禁止派别活动是必要的,问题在于对什么是派别、什么是正常的不同意见,很难加以界定。关于党的统一的决议中对派别集团的界定是:具有特殊政纲、闹独立并建立其集团纪律的集团。然而,后来的俄共党内斗争实践完全无视这些规定,一遇见不同意见,就给戴上派别活动的帽子,禁止派别变成了压制批评,压制不同意见的借口。

推行工人民主的目的之一是反对正在滋长的官僚主义。然而,当时的情况是官僚主义越反越多,机构越精简越庞大。到列宁的最后时日,他不得不把官僚主义看作是苏维埃政权的两大敌人之一(另一个是文盲)。十大没有能解决民主问题,没有为经济上的开放准备好一个民主的环境。列宁看到了这个问题,在他口授的“政治遗嘱”即最后书信和文章中提出了“对我们的政治制度作一系列的变动”的建议(注:《列宁全集》第43卷第337页。)。列宁的建议包括增加中央委员的人数,增加来自工人和农民的中央委员,加强中央监察委员会对从总书记、政治局到中央委员会的监督(那时按照党章的规定,中央监察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都是由代表大会选出来的同级的中央机关,因而有权对中央委员会实施监督),改组工农检察院,把工农检察院同中央监察委员会合并,以提高工农检察院的威望。

四、“王位空缺”时期

列宁提出改变政治制度的建议不是偶然的。在列宁执政时期,党内和政府里民主气氛还比较好,重大问题都通过集体讨论做出决定。从十月革命胜利以来,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列宁不止一次处于少数地位,他都通过党内争论、协商,采取说服、争取的办法贯彻自己的主张。由于列宁本人的作风比较民主,能够比较妥善地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和解决出现的分歧。然而当时决策的民主化、党政机关的良性运转、各方积极性的调动等等都维系在列宁一人身上,而不是靠制度来保证机器的正常运行。一旦列宁患病不能视事,马上就出现运转不灵、无人负责的场面。因此,要根本解决问题,就必须建立正常的机制,不能单依赖个人(领袖)。1922年列宁对此有了明显的感受,他开始努力抓制度的建设,如建议设人民委员会副主席,为副主席的工作制定条例、抓完善法制工作(制定刑法典)、解决各共和国之间的关系问题、改组工农检察院等等。

不过,列宁着手抓这些问题已经晚了一些。病中的列宁开始大权旁落,其主张得不到贯彻,如各共和国平等联合问题(成立苏联问题),维护对外贸易垄断制问题,都遇到党内上层领导的抵制。不仅如此,从1922年12月下旬起,列宁实际上处于被隔离状态。这时候斯大林已明显拥有无限的权力,以至于列宁为了了解格鲁吉亚问题,取得材料,不得不组织自己的班了,从事“地下活动”!

列宁因生病,退出政治舞台,对此全党没有做好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又缺乏权力交接的有效制度。这样,从1923年年初开始,苏联出现了“王位空缺”时期。这时候党内上层最关心的已经是争夺领袖的宝座,而把列宁的指示和意见抛到脑后。例如《我们怎样改组工农检察院》一文,列宁是指定在《真理报》上发表的,然而在政治局通不过,古比雪夫甚至建议单印一张刊有列宁文章的《真理报》去应付列宁。后来虽然否决了古比雪夫的提议,同意列宁的文章公开发表,但由于文章中提到,“全党的主要任务在于密切注视可能分裂的情况并防止这种情况发生”,(注:《列宁全集》第43卷第337页。)针对列宁的警告,政治局专门向各级组织发了一封通告信,大唱对台戏,声明中央不存在分裂的危险。事实上关于分裂的警告绝不是列宁病中失言。他在给代表大会的信中,关于分裂的危险讲得更加明确无误。列宁《关于民族或“自治化”问题》的信,对斯大林的“自治化方案”、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提出严厉批评,对成立新的联盟国家提出了重要的原则性意见,同时要求处分在格鲁吉亚问题上犯有错误的几个人。为请求托洛茨基代他在党的代表大会上捍卫自己的观点,列宁把此信以及有关材料交给了托洛茨基。党的十二大前夕,此信送达政治局。但是,斯大林看到此信后的反应不是设法贯彻列宁的建议,根据列宁的精神修改自己关于民族问题的报告,而是向托洛茨基发难,指责他向中央隐瞒列宁的重要信件。为此在大会前夕两人大打笔墨官司。结果是在代表大会上无论斯大林,还是托洛茨基都没有出来替列宁说话,倒是布哈林就民族讲了一些有分量的话,并因而受到斯大林的攻击。

五、争取党内民主的最后一次斗争

1923年秋爆发的《新方针》的争论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展开的。“新方针”的争论是以托洛茨基的系列文章《新方针》而得名的。但内部争论要比发表《新方针》的文章早得多,起端于1923年秋的销售危机,而直接导火线则是9月中央全会决定派伏洛希罗夫、奥尔忠尼启则和斯大林“扩大和充实”托洛茨基领导的革命军事委员会。

全会闭幕后不久,10月8日托洛茨基写了一封给中央委员会的信,指责党内缺乏民主,用任命制取代选举制,党的机关官僚化,抗议利用格柏乌插手党的事务(这是捷尔任斯基在全会上提出来的),认为目前的制度“比军事共产主义最严酷的日子的制度离工人民主制更远”,“在国内战争的严酷时刻、在党内,甚至在报刊上,曾就吸收专家、游击作风和正规军、纪律等等问题展开争论,而现在甚至根本不想就党所真正关心的问题公开交换意见。”同时指出国内经济形势极端恶化,对经济没有任何领导,混乱来自上头。他特别指责改组革命军事委员会,认为关于革命军事委员会人员更迭的建议的真正理由同正式宣布的毫不相干。尽管信中有些地方用词激烈,但总的说来,这是一封就党和国家面临的严重问题发表个人看法并提出一些具体措施的信,作为一个党员和中央委员,托洛茨基是有权这样做的。

10月15日,46名党的活动家向中央政治局递交了一份声明,即著名的“四十六人声明”。声明认为党在经济领域,特别是党内关系方面领导不当,要求“改变政治局多数派”的政策,因为“它破坏党的独立自主;用一种特选的管理机构来代替党”,他们把这叫做“一派专政的制度”。托洛茨基没有在声明上签字。这46人对“声明”的态度也各不一样,不少人对声明的内容和措辞表示了不同程度的保留。从内容可以看出,这是一些认真考虑党和国家形势并谋求妥善解决的人。

10月25-27日召开了中央全会。会议通过决议,指责托洛茨基犯了“严重的政治错误”,他“对政治局的攻击在客观上具有派别发动的性质”,他“所选择的办法是走向派别集团的信号(46人声明)。决议斥责46人声明“是派别分裂政策的一个步骤”。

也许是多数派同托洛茨基最后达成了某种妥协,也许迫于贯彻工人民主制的呼声,11月7日《真理报》发表季诺维也夫受中央委托而写的文章《党的新任务》,呼吁活跃党内生活,“切实实行党内的工人民主——加强党内在一般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以及其他问题上的自由讨论”。季诺维也夫此文的某些提法同托洛茨基和46人声明中的说法差别不大。《真理报》在发表季诺维也夫文章时加了编者按,宣布就季文提出的问题展开全党争论。

季文表明,在党内民主等根本性问题上,各派趋于一致。争论进行了一个月左右,12月5日中央政治局和中央监委主席团联席会议通过《关于党的建设的决议》。决议是一致通过的。同季文一样,决议中也有不少提法非常接近于托洛茨基等人的说法,有人甚至认为,决议出自托洛茨基的手笔。决议谈到了党在新经济政策下的蜕化危险,强调贯彻工人民主制的必要性,肯定“全体党员有公开讨论党的生活中一切重要问题的自由,有对这些问题展开争论的自由,同时由下而上的各级领导人员和集体领导机构都应由选举产生”。“党的领导机关必须倾听广大党员群众的呼声,不要把任何批评都视为派别活动的表现,不要因此把忠诚的守纪律的党员推上派别活动的道路”。决议还要求“经常批判地研究自己的过去,纠正自己的错误,集体讨论最重要的问题”,认为只有采用这样的工作方法,才能保证偶然的意见分歧不致形成派别集团。这些说法比较实事求是,也切中时弊。决议规定的方针就被叫做“新方针”。

当时有一种传统的做法,在党的决议通过的前后,一些党的领导人在会议上或报刊上传达和阐述决议的内容。例如,在12月5日的决议做出之前,12月2日参加决议起草工作的斯大林就“在有小组长、争论俱乐部成员和支部委员会委员”参加的俄共(布)红色勃列斯尼亚区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作了《关于党的任务》的报告,声称“我现在要对你们讲的基本上会把中央对这些问题的态度表达出来”。(注:《斯大林全集》第5卷第289页。)报告于12月6日(即决议通过后的次日)刊载在《真理报》上。托洛茨基则在决议通过之后,于12月8日给党的会议写了一封题为《新方针》的信,提出自己对决议的看法和解释。这种报告或信件都是未经中央授权个人行为,但由于他们的身份,又往往被看作是中央精神的体现。

托洛茨基在《新方针》中高度评价新的决议,认为“它标志着党在自己的历史道路上着手作重大的转变”,指出“只有发展、加强和巩固工人民主这一方针”,才能消除派别活动的危险。接着又在《真理报》上连续发表以《新方针》为总标题的一组文章,这些文章,再加上以后撰写的几篇东西,于1924年1月以《新方针》为书名出版。

“新方针”争论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党内生活问题,主要是党内民主或工人民主问题。如果细心对照一下,除去个别激烈的、过火的用词不论,那么争论双方的论点和主张差别并不大,有些基本提法颇为相近。

党的十大决定实行的“工人民主制”,没有得到实施,这是两派都承认的事实。关于党的建设的决议在很大程度上只不过是重申俄共十大的决议。它重申“工人民主制就是全体党员都有公开讨论党的生活中重大问题的自由。对这些问题进行争论的自由,以及自下而上地选举领导人和委员会。”决议要求保持生气勃勃的思想生活,能经常以批评的态度研究自己的过去,纠正自己的错误和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容许把批准书记的权力变成对书记的实际上的任命。决议强调,“只有采取这种工作方法,才能切实保证防止把一时的意见分歧变成具有上述一切后果的派别集团。为防止这种情况,需要党的领导机构听取广大群众的呼声,不要把任何批评都看成是派别活动的表现,也不要因此把那些忠诚的和守纪律的党员推上搞小圈子和派别活动的道路。”

可以看出,对党内生活的缺点,对实行工人民主制的必要性,对克服缺点的基本措施等问题,争论双方的分歧并不明显。他们的分歧与其说是在理论上,不如说是在具体执行的行动上。

同民主问题有密切关系的是反官僚主义的问题。当时官僚主义现象严重,对此双方也无分歧。分歧在于对官僚主义的进一步分析上。斯大林认为官僚主义是战时的残余,主要在地方。“我们党的无产阶级路线是正确的,但地方上在实践中用官僚主义的态度歪曲了这一路线。”党的工作中的缺点是官僚主义的国家机关对党和党的工作人员施加压力的结果。托洛茨基作了另一种分析。他认为,官僚主义不是个别省组织的偶然特征,而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它不是从县里经过省向中央发展的,恰恰相反,是从中央经过省向县里发展的。它不是战争时期的“残余”,而正是最近几年积累起来的行政命令方法搬到党内来的结果。官僚主义不仅仅是一种工作方法或工作作风,而是一种社会现象,即一定的管理人和事的制度。党的书记把全部事务都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甚至集中到书记一人手里。而为了统管一切,书记就得为自己建立起拥有官僚主义部门、官僚主义情报和书面资料的附属机关,并以这个同苏维埃机构相接近的附属机关,把自己同生气勃勃的党隔离开来,这就使党内的官僚主义越来越严重,使党的领导被他的执行机关(党委会、执行局、书记处等等)所取代,“机关”取代了党。所以托洛茨基认为,党内的官僚主义不是过去的古董,而是一种实质上由党的新任务、新职能、新困难和新错误所产生的新现象。

与党内民主直接有关的派别和小集团问题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斯大林指责托洛茨基同意禁止派别,但主张有组织小集团的自由,托洛茨基则否认这种指责,声明他并不主张小集团的自由。问题何在?托洛茨基认为,派别集团产生的重要原因是党的机关的官僚主义,“他压制批评,使不满情绪越来越大。他总是喜欢给提出批评或警告的人或集体带上一顶派别活动的帽子。机械的集中制必然由派别活动来补充。”这种说法是同12月5日《关于党的建设的决议》精神相一致的。“需要党的领导机构听取广大党员群众的呼声,不要认为任何批评都是派别活动的表现,也不要因此把那些诚诚恳恳和守纪律的党员推上搞小圈子和派别活动的道路。”正因为如此,托洛茨基认为,派别集团光靠禁止是不行的,关键是要消除产生派别集团的根源——官僚主义和不民主的制度,使广大党员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可以对党内的重大问题发表意见。他认为第十次代表大会关于禁止派别活动的决议只具有辅助的性质,并不是解决一切困难的钥匙。

斯大林则对派别集团产生的原因作了另一种解释,他把派别集团的产生归结为阶级的原因:一、苏联存在各种各样的经济形式;二、新经济政策下容许资本主义存在,资本主义思想已渗入党内;三、党内有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三种成份。“这就是某些分子离开党而组织集团的原因。”

实际上党内的意见分歧和派别集团的存在虽然可能同一定的阶级利益有联系,但更多的是对建设社会主义的方法、途径或具体政策上的认识和方案上的差异造成的,只有清醒地看到这一点,才能比较正确地处理党内的意见分歧。在这一点上托洛茨基的说法比较符合实际,他说:“党对同一个任务往往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来解决。至于哪一条途径更好、更短、更经济,是会发生意见分歧的。这类意见分歧可能由于问题的性质不同而涉及广大党员,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这里有两种阶级倾向在进行斗争。”

《新方针》的争论是关于民主问题的争论和权力斗争因素纠缠在一起,其结果是在反对派别活动的掩盖下的权力斗争因素占了上风。事过四分之三世纪,撇开权力斗争的因素,可以说,这也是苏联共产党内最后一次党内民主的公开争论,自此以后,随着斯大林在党内统治地位的确立,党内已无民主可言。最终导致个人崇拜的严重蔓延和民主集中制的横遭践踏,这是导致苏联解体的深层次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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