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财务管理假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财务管理论文,试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财务管理假设问题是财务管理理论研究中一个比较滞后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从现有文献来看,西方财务管理关于财务管理基本假设问题研究较少,而关于财务管理具体假设的研究较多。
在我国,最早研究财务基本假设的学者是王广明与刘贵生同志。他们认为,财务基本假设是财务理论研究中对财务活动的空间和时间提出的一些基本设想,是财务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的前提条件。财务的基本假设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理财主体与自主理财假设;(2)资金市场健全假设;(3)连续经营假设(王广明、刘贵生,1989)。
陆建桥同志认为,任何一门学科的研究和发展,都是以假设为逻辑起点的,因此,呼吁加强财务管理假设的研究,并提出了财务管理的五项基本假设:(1)财务主体假设;(2)理性财务行为假设;(3 )不确定性假设;(4)财务预期假设;(5)财务信息可靠性假设(陆建桥,1995)。
王棣华先生认为,财务假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独立理财主体假设;(2)谋求价值增殖假设;(3)财务风险假设;(4 )财务关系客观性假设;(5)利益平衡分配假设;(6)财务环境、财务文化决定假设;(7)财务可管理假设(王棣华,1997)。
张家伦同志在试图构筑财务假设体系的同时,列举了每一假设衍生的重要财务概念,并指出:从总体上说,财务假设是财务概念和财务程序与方法的逻辑起点(张家伦,1995)。其财务假设体系可以用下图来表述:
┌财务资料可选择性假设
┌─财务依据假设─│
│└财务关系多重性假设
│
│ ┌─法人理财主体假设
财务假设┼─ 财务主体假设─│
│ └─财务理性人假设
└─财务可控性假设
以上观点都有一定道理,都有科学和合理的成份,但也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首先,财务假设的提法欠准确。财务是关于钱财的事务,是一个客观存在的范畴,它本身不存在假设问题,因此,在研究此问题时,只能使用“财务管理假设”和“理财假设”这样的概念,而不能用“财务假设”。
其次,有些假设的提法值得商榷,一是不能将假设与目标相混淆,如谋求价值增值就是一个目标,而不是一种假设,笔者认为,将此项假设改为资金增值假设更好;二是不能将假设与原则相混淆,如利益平衡分配就是一项财务分配的原则,而不是一种假设;三是不能将假设与实际情况相混淆,如财务关系多重性、财务风险等都是客观实际情况,不属于假设的范畴。第三,假设应该有明确的体系关系。在以上提法中,除张家伦同志对财务假设的体系进行了研究以外,其他学者均没有深入研究假设的体系问题。而张先生的划分方法也不是十分合理,在财务依据假设的下面安排财务关系多重性假设;在财务主体下面安排财务理性人假设,均没有科学道理。
笔者认为,财务管理假设可按财务管理的空间、时间、环境、对象和财务管理的行为分别安排五个一级假设:理财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有效市场假设、资金增值假设和理性理财假设。每个一级假设又可根据不同情况派生出一个或几个二级或三级假设,形成一个有机的财务管理假设体系。其基本内容为:
一、理财主体假设
理财主体假设是指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是应限制在每一个在经济上和经营上具有独立性的组织之内。它明确了财务管理工作的空间范围,将一个主体的理财活动同另外一个主体的理财活动相区分。
理财主体应具备以下特点:(1 )理财主体必须有独立的经济利益;(2)理财主体必须有独立的经营权和财权;(3)理财主体一定是法律实体,但法律实体并不一定是理财主体。与会计上的会计主体相比,理财主体的要求更严格。例如,某个主体虽然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但不是法律实体,则该主体只是会计主体,而不是理财主体,如一个企业的分厂。如果某主体虽然是法律实体,但没有独立的经营权和财权,则其也不是理财主体。当然,实际工作中,为了管理上的要求,会人为地确定一些理财主体。例如,对一个分厂实行承包经营,赋予它比较大的财权,这个分厂也就有了理财主体的性质。因此,笔者认为,考虑到实际情况,理财主体可以区分为完整意义上的理财主体(或称真正的理财主体、自然的理财主体)和相对意义上的理财主体(或称相对的理财主体、人为的理财主体)。一个真正的理财主体,必须具务上述三个条件。一个相对的理财主体,条件可适当放宽,可以根据实际工作的具体情况和一定单位权、责、利的大小,确定特定层次的理财主体。不过,在财务管理理论研究中所说的理财主体,一般都是指真正意义上的理财主体。本文也是按此思路进行研究的。
由理财主体假设可以派生出自主理财假设。从上述理财主体的概念中可知,凡是成为理财主体的单位,都有财务管理上的自主权,即可以自主地从事筹资、投资和分配活动。当然,自主理财并不是说财权完全集中在财务人员手中,在现代企业制度情况下,财权是在所有者、经营者和财务管理人员之间进行分割的。两权分离的推行,使财权回归企业,经营者有权独立地进行财务活动,包括筹资、投资和分配等重要决策。“经理革命”的出现,进一步为企业成为理财主体奠定了基础(所谓经理革命是指领取薪水的经理人员在高层管理中逐渐取代传统的所有者在企业中的支配地位,这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笔者认为,随着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财权的逐渐回归企业,所有竞争行业的国有企业均应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理财主体。而一部分不能实行完全竞争的行业的国有企业,其理财主体的双重身份可能会长期存在。但这种特殊情况的存在,并不否认理财主体假设的成立。
理财主体假设为正确建立财务管理目标,科学划分权责关系奠定了理论基础。
二、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指理财的主体是持续存在并且能执行其预计的经济活动。在设定企业作为理财主体以后,就面临一个问题,这个企业能存在多久。企业可能是持续经营的,也可能会因为某种原因发生变更甚至终止营业。在不同的条件下,所采用的财务管理原则和财务管理方法也是不一样的。由于绝大多数企业都能持续经营下去,破产、清算的毕竟是少数,即使可能发生破产,也难以预计发生的时间。因此,在财务管理上,除非有证据表明企业将破产、关闭,否则,都假定企业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持续经营下去。
持续经营假设可以派生出理财分期假设。按理财分期假设,可以把企业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人为地划分为一定期间,以便分阶段考核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持续经营假设,企业自创立之日起,直到解散停业为止,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都犹如奔腾的长江一样川流不息、持续不断。企业在其存在期内的财务状况是不断变化的,一直到停业之日才停止变动。为了分阶段地考核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必须将持续经营的企业人为地划分为若干个期间,这就是理财分期假设的现实基础。
持续经营假设是财务管理上一个重要的基础前提,我们说,在确定筹资方式时,要注意合理安排短期资金和长期资金的关系,在进行投资时,要合理确定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关系,在进行收益分配时,要正确处理各个利益集团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关系,都是建立在此项假设基础之上的。
三、有效市场假设
有效市场假设是指财务管理所依据的资金市场是健全和有效的。只有在有效市场上,财务管理才能正常进行,财务管理理论体系才能建立。最初提出有效市场假设的是美国财务管理学者法马(Fama),他将有效市场划分为弱式有效市场、次强式有效市场、强式有效市场三类。
笔者认为,法马的有效市场假设是建立在美国高度发达的证券市场和股份制占主导地位的美国理财环境的基础之上的,并不完全符合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理财环境和中国企业的特点来看,有效市场应具备以下特点:(1)当企业需要资金时, 能以合理的价格在资金市场上筹集到资金。(2)当企业有闲置的资金时, 能在市场上找到有效的投资方式。(3)企业理财上的任何成功和失误,都能在资金市场上得到反映。
有效市场假设的派生假设是市场公平假设。它是指理财主体在资金市场筹资和投资等完全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平交易状态。市场不会抹杀某一理财主体的优点,也不会无视某一理财主体的缺点。理财主体的成功和失败,都会公平地在资金市场上得到反映。因此,每一个理财主体都会自觉地规范其理财行为,以便在资金市场上受到好评,以利于今后的财务管理工作。市场公平假设还暗含着另外一个假设,即市场是由众多的理财主体在公平竞争中形成的,单一理财主体,无论其实力多强,都无法控制市场。
有效市场假设是建立财务管理原则,决定筹资方式、投资方式,安排资金结构、确定筹资组合的理论基础。如果市场无效,很多理财方法和财务管理理论都无法建立。
四、资金增值假设
资金的增殖假设是指通过财务管理人员的合理营运,企业资金的价值可以不断增加。这一假设实际上指明了财务管理存在的现实意义。因为财务管理是对企业的资金进行规划和控制的一项管理活动,如果在资金运筹过程中不能实现资金的增值,财务管理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在运筹资金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取得了资金的增值(有了盈余);二是出现了资金的减值(有了亏损);三是资金价值不变(不盈不亏)。财务管理存在的意义绝不是后两种情况,而是第一种情况。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从整个社会来看,资金的增值是一种规律,而且这种增值只能来源于生产过程。但从个别企业来考察,资金的增值并不是一种规律,也不一定来源于生产过程。例如,一家企业将其资金投资于股票,一年以后卖出,可能实现资金的增值,也可能会出现亏损,因此,我们说从个别企业进行考察,资金增值只能是一种假设,而不是一项规律。因为在财务管理中,在作出这种投资时,一定是假定这笔投资是增值的,如果假定出现亏损,这笔投资就不会发生了。
资金增值假设的派生假设是风险与报酬同增假设。此项假设是指风险越高,获得的报酬也越高(指取得的增值越大或付出的成本越低)。资金的运筹方式不同,获得的报酬就不一样,例如,国库券基本是无风险投资,而股票是风险很大的投资,为什么还有人将巨额资金投向股市呢?这是因为他们假设股票投资取得的报酬要远远高于国库券的报酬。同样,有人将资金投向食品行业,有人却投向房地产行业,有人投向衍生金融工具,他们也同样是根据风险与报酬同增这一假设来进行决策的。风险与报酬同增假设实际上暗含着另外一项假设,即风险可计量假设。因为如果风险无法计量,财务管理人员不知道哪项投资风险大,哪项投资风险小,风险与报酬同增假设也就无从谈起。
资金增值假设说明了财务管理存在的现实意义,风险与报酬同增假设又要求财务管理人员不能盲目追求资金的增值,因为过高的报酬会带来巨大的风险。此两项假设为科学地确立财务管理目标、合理安排资金结构、不断调整资金投向奠定了理论基础。风险报酬原理、利息率的预测原理、投资组合原理也都是依据此项假设展开论述的。
五、理性理财假设
理性理财假设是指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都是理性的理财人员,因而,他们的理财行为也是理性的。他们都会在众多的方案中,选择最有利的方案。尽管在实际上存在一部分盲目的理财人员,但从财务管理理论研究来看,只能假设所有的理财行为都是理性的,因为盲目的理财行为是没有规律的。没有规律的事情无法上升到理论的高度。
理性理财的第一个表现就是理财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即企业的理财活动都有一定的目标。当然,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理财环境中,对理性理财行为的看法是不同的。例如,在过去计划经济的年代里,企业的主要任务就是执行国家下达的总产值指标,企业领导人职位的升迁,职工个人利益的多少,均由完成的产值指标的程度来决定,这时所做出的理财决策无疑是为了实现产值的最大化。今天看来,这种行为不是理性的,因为它造成了只讲产值,不讲效益;只求数量,不求质量;只抓生产,不抓销售;只重投入,不重挖潜等种种对企业长期健康发展有害的理财行为。但是,在当时,人们会认为这种理财行为是正确的,是理性的。可见理性理财假设中的理性是相对的,是相对具体理财环境而言的。无论事后证明这种理财行为正确与否,其行为的基本前提和出发点都认为是理性的。
理性理财的第二个表现是理财人员会在众多方案中选择一个最佳方案。即表现为财务管理人员要通过比较、判断、分析等手段,从若干个方案中选择一个有利于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最佳方案。
理性理财的第三个表现是当理财人员发现正在执行的方案是错误的方案时,都会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以便使损失降至最低。
理性理财的第四个表现是财务管理人员都能吸取以往工作的教训,总结以往工作的经验,不断学习新的理论,合理应用新的方法,使得理财行为由不理性变为理性,由理性变得更加理性。
尽管上述四个方面为理性理财行为假设提供了理论依据,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个别理财行为不是理性行为。另外,即使所有的理财行为都是理性行为,也不一定完全导致理性的结果。因此,理财的理性行为只是一种假设,而不是事实。
理性理财假设可派生出资金再投资假设。这一假设是指当企业有了闲置的资金或产生了资金的增值,都会用于再投资。换句话说,企业的资金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大量闲置。因为理财行为是理性的,因此,企业必然会为闲置的资金寻找投资途径,因为市场是有效的,就能够找到有效的投资方式。财务管理中的资金时间价值原理,净现值和内部报酬率的计算等,都是建立在此项假设基础之上的。
理性理财行为是确立财务管理目标,建立财务管理原则,优化财务管理方法的理论前提。例如,财务管理的优化原则,财务管理的决策、计划和控制方法等都与此项假设有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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