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论文_1聂赛珠 2李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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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称"水十条"),明确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2017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通过近三年的努力,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2000多个黑臭水体,开工率超过90%,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1]。但是,我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仍面临着不少问题,依旧任重道远。

一、范围广,任务重

黑臭水体整治范围是动态扩展的,包括数量升级和内涵延伸。在数量升级方面,以2018年5月份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的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例,督察组对除西藏以外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0个城市的黑臭水体整治开展了现场督查,已上报列入国家清单的黑臭水体有1127个,但是督查过程中发现新的黑臭水体274个。36个重点城市共上报黑臭水体676个,但是新发现黑臭水体221个,占原来比例的三分之一。随着时间推移,公众监督加强,数量还会显著增加。

在内涵延伸方面,据2015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黑臭水体整治仅指城市建成区。但实际上黑臭水体的内涵是在不断延伸的。这次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期间,督查组进驻安徽某市期间就把群众多年举报的一条非建成区的河流也责令地方纳入黑臭水体整治清单。这一方面说明老百姓不会受文件框框规定所限,哪里有黑臭哪里就有举报;另一方面也说明现在只要百姓举报,符合黑臭水体认定标准的河流就要认真整治,地方政府要急百姓之所急。随着中央环保督察常态化推进及公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提升,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将更加艰巨。

二、时间紧,要求高

根据"水十条"要求,到2020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而黑臭水体"问题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治理面临着多重挑战。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黑臭水体若要真正治本,必然涉及制造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及低碳循环利用方式等多维度层面。

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认为,"城市黑臭水体的实质是污水、垃圾直排环境问题,根子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不合格"。治理黑臭水首先要减少污染物,其次要科学梳理水体点源、面源和内源污染,把进来的污染拿出去。此外,恢复水体自净能力同样不容忽视。因而,黑臭水体治理需要从污染源控制到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进行系统性治理。未来需要按照流域统筹、系统治理的思路,进行流域水量水质联合调控,直至最终建立健康高效的流域生态系统。其中控源截污和内源治理是选择其他技术类型的基础与前提。

面对整治期限,少数地方为了应付检查调水冲污,美其名曰"生态调水",应急加药,把河道当作污水处理厂,这种治标不治本措施很多,很容易水体复黑、复臭。多数地方的黑臭水体治理注重截污控源、内源清除、生态恢复等。但这些工作并非一两年能完成,每个环节都存在一些理念、技术或管理等方面的短板,尤其是污水收集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短时间内很难把几十年的欠债补齐。而且此轮整治要求非常高,不再以简单水体监测指标衡量整治效果,只有满足4项考评标准黑臭水体才能"摘帽"。4项标准分别是:群众满意、感官上"不黑不臭"、水质监测的四项指标符合标准、建立沿河垃圾收集转运处理体系。

三、资金缺,协同难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整治清单,1789个黑臭水体的治理项目投资总额近2400亿元。生态环境部水环境管理司司长张波曾公开表示,起劲全国的供水管道长度100多万公里,污水的管道长度只有60多万公里,据此估算,污水管网大概有1亿万元的缺口。而要实现2030年消除全部城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投资需求或将超过7000亿元。后期管理维护还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单靠各地方财政投入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黑臭水体治理资金来源是一个需要直面的问题。

另外,黑臭水体治理虽然是住建部门牵头,但涉及多个部门和不同层级,协同治理难度也大。以苏南某区涉及区镇两级的截污控源工作为例,主管网和泵站等建设由区级水务部门负责,支管网和企业的雨污分流、排污口封堵由镇政府及相关的水务和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但是不同层级间的建设进度很难协调一致,以至于镇里协调完成了相关工程,但是区里负责的主管网没有同步,泵站也没有运行,先期的截污控源等于白做。

四、已治理的黑臭易反弹

2018年10月,《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发布,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提出治理目标,要确保用3年左右时间使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明显见效,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到2019年底,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达到90%以上。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今年5-7月首轮督查发现各地上报已完成整治的993个黑臭水体中有75个尚未消除黑臭,新发现黑臭水体274个。其中,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黑臭水体总数为897个,整治完成率平均为70%。不仅距上述《方案》中"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的目标尚有差距。环保督查组"回头看"还发现,水体黑臭污染反弹问题十分严重。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副司长杨海英认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必须要按照流域,系统、统筹考虑,若是仅仅就水治水,很容易就会反弹。"

水体出现黑臭反弹的原因,首先是控源截污不到位,上游工业企业、农业畜禽养殖等尚未得到根治,小散乱污,仍有偷排可能。其次也是因为管网建设历史欠账多,合流制管网雨天多发生溢流污染,城市雨水面源污染控制不到位。另外也发现,水体被人为拆分整治,上下游没有统筹推进整治,支流干流没有同步整治,造成水体长治不清。水体、管网等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由此,雨水管道内积存的淤泥、垃圾随着雨水进入河道。这些问题的出现,除了我们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遗留的欠账,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还不够,相关的体制机制还有待完善。

为巩固好已取得的治理成果,保持水体不黑不臭,防止反弹,需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形成良性的水循环,要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方式对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等进行改造建设,从源头解决雨污管道混接问题,减少径流污染。在管网核查清除的基础上,推进混错接改造,城市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对于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的地区,通过溢流口改造、调蓄等措施降低溢流频次,采取快速进化措施对合流制溢流污染进行处理后排放,逐步降低雨季污染物入河量。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要对城市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进行排查,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执法检查,强化证后监管和处罚。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生态补水,增加生态流量,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雨水径流经过净化后,进入水体。

参考文献:

[1]《环境保护》编辑部.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J].环境保护,2018,46(19):前插1.

[2]刘毅.两部委专项督查:黑臭水体治理21城未达目标[J].法律与生活,2018,(16):61.

论文作者:1聂赛珠 2李栋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尚品》2018年第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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