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监理制在我国建筑行业推行已接近30年,作为我国基础建设四大基本制度之一,在我国经济发展、建筑基础设施建设及投资收益等方面发挥了极大的作用。近年随着行业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工程监理的发展遇到了瓶颈问题,工程监理制逐渐成为行业人心中的“鸡肋”,工程监理制改革的呼声日渐高涨。本文通过分析目前广州市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问题原因,探索相应问题的对策,以期能为广州市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监管和改革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现状;对策
1.工程监理制在建筑工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积累了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经过数十年的监理实践和经验总结,广州市部分监理企业已具备了监理各类技术复杂工程的能力,一批批建筑精品工程也不断地涌现,如广州东塔“小蛮腰”、利通大厦、琶洲会展中心、圆路大厦等等。(2)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普遍得到了保证。据广州市统计资料显示,近十年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约3.5万亿元,其中住宅建筑投资累计完成约7600亿元。建筑工程监理在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控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3)一批优秀监理企业和先进个人脱颖而出。多家监理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程监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实施,实现了制度化和程序化管理。数家企业荣获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优秀监理企业”荣誉称号,数十位同志获得部级“优秀监理工程师”称号。
2.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为监理行业发展带来了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一方面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广州市建筑工程的质量、投资和进度控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随着建设环境及条件的持续变化和行业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了不少问题,阻碍着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1 监理力量相对薄弱。(1)知识结构不合理。如中高级职称监理人员比例偏少,监理工程师持证比例偏低。(2)监理工程师总量不足。持证监理工程师中,有不少的一部分因在管理部门、设计单位或施工企业供职未从事监理工作。随着我市建筑工程规模的不断扩大,监理人员匮乏的问题将更加突出。
2.2监理市场不够规范。一是监理招标投标工作不规范,监管不到位。许多业主未认真使用住建部《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而是各行其是;或者未按照国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取费标准执行,一味强调低价中标或压价中标;或者不严格执行评标方法。如采用综合评标法时,违反《范本》中评分值设置的规定,财务报价分值不同程度超过规定分值,同时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分值随意设置。对于重点工程项目,监理招投标程序相对较好,但也存在评标过程简化,时间短、走过场问题;对于部分小型项目监理招标由于金额较小,邀标和内定标情况较为普遍。二是监理企业自身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为:采用不正当手段恶性压价竞争,标书承诺的机构、设备、人员与实际到位相脱离,中标后往往未能履约;高资质监理企业出卖企业资质,资质挂靠、资质借用现象时有发生;少数监理企业通过虚假业绩等非法手段招揽业务。
2.3 监理现场管理有待提升。一是未能全面履行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本应包括“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而目前广州市建筑工程监理基本上从事的仅是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未按监理规范和合同要求对工程建设全面履职。二是项目监理投标履约率低,主要专业配置不合理。监理投标履约情况与进场履约情况相差甚远,有些项目履约率甚至为零。许多项目未按规定配齐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些项目虽然配置了专业监理工程师,但其专业知识不相匹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工程中标或开工后,监理技术人员频繁更换,已成监理行业通行诟病。三是旁站监理缺位,监理资料代签、补签现象普遍。主要表现为:有些中小项目,未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有些重要部位未按规定实施旁站监理;有些监理旁站记录内容不齐全,同时监理平行检验未真正开展;有些工程监理资料前后矛盾,存在监理资料补做、重要文件代签补签现象。
2.4 监理人员从业行为欠规范。个别监理人员接受施工企业吃请,收受施工企业钱物,讲人情关系不坚持原则,与施工单位共同串通弄虚作假等有悖职业道德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监理从业人员缺乏事业心、责任心,过分强调雇佣关系,给多少钱干多少事,甚至拿钱也不干事或少干事。从而造成监理工作缺位、不到位,直接影响监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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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3.1从建筑工程监理行业现状分析。一是监理定位严重偏离初衷。工程监理制的初衷是借鉴国际惯例,对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工程咨询管理。建设监理本是技术服务型行业,但目前广州市建筑工程监理仍局限于对施工阶段的质量、安全控制和被动的进度控制,失去了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的主动控制。事实证明,没有全面的主动控制,质量、安全、环保控制实际上很难做好。许多项目业主把监理人员当作施工阶段的工地监工,更是与原来的监理制构想大相径庭,完全背离了推行建设监理制度的初衷。二是监理责、权、利不对等。监理的责、权、利不对等问题一直是制约监理企业发展的原因之一。由于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开展工作,因此决定了监理处于弱势地位。虽然国家法律法规明确了监理独立开展工作,监理委托合同条款也明确了监理企业的责、权、利,但是缺少对建设业主的约束,在强势的业主面前,监理只能是“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除合同委托工作外,监理还要听从业主的随时调遣,承担一些工程上的行政管理工作。
3.2从社会外部环境分析。一是监理取费低是直接原因。监理取费低,工作量大,人员投入多,监理企业利润不高。企业不愿加大投入更新设备,人员报酬也受到影响,高素质人才引进自然捉襟见肘。这种局面又极易引发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甚至暗箱操作等一系列不公平、不规范的做法,形成恶性循环。二是对监理制度的认识存在误区。比如“监理可有可无”论,项目业主将自己与监理的合同委托关系看成上下级的关系,委托监理只是为了应付基建程序不违法,工程管理的实际权利始终不愿交给监理。又如“监理多花钱不干事”论,有些人认为委托监理是增加经济负担,加之对监理人员的不信任,有的干脆搞起了内部监理。
3.3从监理企业自身发展分析。一是对行业发展失去信心。目前市场上大学毕业从事监理工作二、三年的年轻人,月薪约为2500元左右。同样风餐露宿,他们的收入还抵不上一个普通农民工。监理行业由于工作任务重、责任大、收入低,许多监理人员对所从事工作失去了信心,人员无序流动日趋严重,许多现场监理从业人员考虑的是如何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发展,不愿把监理工作作为终生事业。二是缺乏正确的行业发展观念。不少监理企业没有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看重眼前利益,缺乏长期发展目标,对培养人才、储备人才认识不足。因而广州市监理队伍年龄结构呈两头大、中间小的“哑铃型”状况,30-50岁经验丰富、水平较高的监理人员少,而年老退休和刚出校门的年轻人多,加之许多临时聘用的“游击队”构成了企业主体。企业的这种短视行为促使监理行业失去了市场的内在要求,从而也加速了企业步入恶性循环怪圈。三是企业内部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从日常监理企业资质管理中可以发现许多监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过于简单,“雷同”现场明显,普遍缺少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工程监理业务管理制度。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未能真正落实,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也无法到位,以致监理服务很难得到建设业主的满意和社会的真正认可。因而,监理企业的向心力、凝聚力大打折扣。
4.行业发展对策建议
4.1 严把招标文件审查关,规范业主行为。根据业主单位的特殊性和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趋势,不能仅仅依靠项目业主自觉遵守监理招标有关政策。要认真执行《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各项目招标文件应先报相关建筑主管部门或授权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招标。招标文件必须明确业主和监理各自的地位及责权利,避免实施过程中职能不明、权限交叉。重点按照国家和部有关监理人员配置、设备配备、监理取费标准、评标工作等政策和要求,写入具体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中。要将监理招标执行情况纳入对建设业主的年度考核内容。
4.2 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力度。强力推行施工监理总监负责制和监理工程师责任制,明确界定监理职责,赋予履职手段,同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实施项目监理办公标准化,从人员组成、办公设备、基础服务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以此提升监理自身形象。认真执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严格控制监理取费上下浮动20%的标准,实行优监优价。业主要科学设计、合理划分施工监理标段,理清监理工作清单,精减项目监理机构行管人员,减少企业成本支出。
4.3打造信息管理平台,落实信用评价办法。利用工程项目管理平台,推广信息化监管手段,有效地提升了政府对监理行业的监管效能。不断完善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将监理市场管理工作重心由资质管理的静态管理转到监理单位履约程度、执业状况、执业水平的动态管理上来。开展信用评价,并将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资质管理、市场招投标、评先评优等活动相挂钩,促使监理企业和人员在提高信誉上下功夫,增强履约能力。
4.4政府积极引导,推动企业升级调整。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依靠市场手段促使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优势互补”组建大型监理企业;也可以“引进吸收”、“强强联合”,推动设计、监理、咨询及监理的嫁接与整合,向高级工程咨询公司方向发展。行业管理机构要继续抓好监理人员法律、法规、工程管理等各方面的培训工作,有重点地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解决广州市建筑工程监理人员总量不足、专业配套不合理的问题。
论文作者:林培俊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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