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农业经济主要观点综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业经济论文,观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95年我国农业生产丰收,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业经济理论也涌现不少新观点、新思路,现将这一年来理论界关于我国农业经济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关于中国粮食问题
随着我国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过多占用耕地及人口的增加,使中国的粮食问题面临严峻的挑战,并成为国内外理论界关注的热点,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关于中国粮食问题的不同观点。
(一)对中国粮食潜力的总体估计
关于中国的粮食前景问题,在世界上最引起轰动的莫过于莱斯特·R·布朗的观点。这位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在他的《谁来养活中国?》、《谁将向中国提供粮食》等文章中指出:随着中国耕地面积不断减少、单产提高缓慢和人口膨胀,到2030年,中国生产的粮食将不能满足本国需求,供求关系将存在较大的缺口,甚至超过全球粮食贸易的总量,以致于全世界的粮食出口国都不能养活中国。
布朗对中国粮食的悲观估计,在国际上只得到少部分学者的认可,更多的是不赞同。以科鲁克、戈德堡、丘尔贝亚、白石和良等为代表的学者认为,在预测中国未来的粮食问题时,布朗犯了两个严重的错误:一是他所引用的数据不准确, 二是计算方法有缺陷, 因而他所得出的2030年中国粮食总产量将低于目前水平的结论是错误的。美国农业部经济研究局官员段志煌先生认为,中国粮食生产的潜力仍然很大,只要技术进步和农业制度改革进展顺利,粮食产量会有大幅度提高。
针对布朗的观点,国内学者也指出,布朗认为2030年我国粮食总产量将下降20%的评价是不可信的,随着种子工程的推进和科技进步对农业增产作用的扩大,即使粮食面积不增加,仍可使单产提高2—3倍,从而使总产翻番,因而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国人可以养活自己。甚至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在1996—1997年就可以实现粮食总产1万亿斤的目标。但大部分人认为这个估计过于乐观。因此,对于粮食问题,我们既不可掉以轻心,也不能悲观失望、丧失信心,而要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扎扎实实工作,把粮食产量搞上去。
(二)解决我国粮食供需矛盾的途径
对如何解决我国粮食供求平衡的问题,有些专家认为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继续立足于国内自己解决,以国内有限资源发展粮食;二是完全依靠进口,把国内粮食供给不足的矛盾,放到国际市场上解决,完全利用国际资源发展国内粮食;第三种选择是,解决我国粮食问题,需要发挥比较优势,即立足于国内,适当进口,实行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的双管齐下的方针,解决我国粮食供给不足矛盾,弥合供求缺口,从而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多数专家认为,完全依靠国内资源解决供求平衡,无论是从现实可行程度,还是从经济比较优势与利益来看,都是不经济的。完全依靠进口也是不现实的,应该采取第三种选择,从现在起就要立足于国内自己解决供给,及早采取措施。一要坚持把粮食生产放在首位;二要稳住面积,同时更要提高单产;三要扩大粮食规模经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适当提高粮食价格,加强对粮食市场的宏观调控。
二、关于农业保护问题
(一)农业保护的必要性
在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中,是否应该实行对农业的保护政策,理论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在工业化国家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工业与农业的关系一般要经过初期阶段(工业的发展需要原始积累和保护,农业应该为工业发展作出“牺牲”)、中期阶段(农业与工业平衡发展,工业的发展主要靠自身的剩余,而农业的剩余不必再转移到工业上)和成熟阶段(工业发展已经达到相当高阶段,此时是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工业反哺农业)等三个不同阶段。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业保护仅仅是存在于经济发展的成熟阶段。而现阶段我国工业尚未达到有能力从工业剩余中拿出一部分反哺农业,如果实施农业保护政策,势必会影响工业的发展,降低经济增长速度;同时,也不利于农业劳动力转移和农业技术进步。
但主流观点认为,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与经济再生产的结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既面临自然风险,又面临市场风险。此外,工业产品的价格增长幅度高于农产品价格的增长幅度也加剧了农业的这种不利地位。因此,必须保护农业。
(二)农业保护的内容
有关专家、学者认为,从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任务看,农业保护政策的内容应该是:
1.保障农产品安全供给。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农产品生产总的来说处于供给偏紧的格局。因此,保持农产品供给总量增长和优化农产品供给结构,应是农业保护的最主要内容。
2.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加。收入预期是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最基本依据。要实现农产品供给的稳定增长,必须保证农民收入的稳定增加。
3.保护农业,不仅要保护农业生产水平,还要保护农业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农业投入问题
近年来,我国对农业投入欠帐太多。为此,理论界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一种观点认为,农业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发挥农业投入主体作用的有力措施。政府部门一再提倡农业投入应该以“农民为主、国家为辅”,而实际情况是,农民作为主体地位并没有能够发挥应有作用,地方政府对国家为“辅”的概念又认识很模糊。有时候是农民想投入却没钱,而各级政府有钱,但缺乏积极性。当然,强调农民作为投入主体是正确的,但关键是缺乏一种有效途径,让他们有能力又乐于投资于农业。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市场化不平衡是农业投入不足的主要原因。从1992年国家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绝大多数微观经济主体及其产品进入了市场,财政、货币、投资行为也显著地市场化了。而在农业方面,粮食、棉花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市场化程度有限,甚至完全排斥在市场化之外;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不仅没有消除,反而有所扩大,使农业的比较利益下降;加上受农业自身积累能力的制约和缺乏政府的保护,对农业投入呈直线下降的趋势是不言而喻的。
四、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
对于农村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国内目前存在三种不同看法:
第一种看法是:应该反对和制止这种自发性流动。其理由是,农民的自发流动带来交通拥挤、城市混乱、犯罪率上升、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等严重现象,给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第二种看法是:对这种流动方式应加以肯定。理由:一是农民的跨区域流动,已经解决了近7000万农业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其中90%是通过自发流动的方式实现的。二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自发流动不应该受到限制。市场经济倡导的是就业选择和流动自由。无论是从职业流动和非职业流动的角度来讲,“自由外出”都是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力,因而不应该反对。
第三种看法是:现在的自发流动有利有弊,因而既不能一概否定,也不能任其盲目发展。自发性流动不仅有效解决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而且给城市第二、三产业以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对这种自发性流动存在的缺陷也不容忽视。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积极引导,提供农民流动就业信息,搞好权益保护并尽量满足这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以便把这种盲目的、无序的自发性流动引向合理化、有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