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桂笙与清末侦探小说的本土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清末论文,侦探小说论文,本土化论文,周桂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中国古代,本无“侦探小说”这一名目。自1896年《时务报》首度引进亚瑟·柯南·道尔的《英包探勘盗密约案》以来,西方的侦探小说经由选择、翻译、模仿、改造到自创,在中西新旧的交融中不断地本土化。在这侦探小说本土化的过程中,周桂笙(1873-1936)的工作值得特加注目。他从1903年开始翻译法国作家鲍福的侦探小说《毒蛇圈》,到1907年自创《上海侦探案》,自觉将外国侦探小说的思想和艺术观念融进中国的谴责与公案等小说类型之中,探索了侦探小说本土化之路,为推动中国小说的现代转型作出了显著贡献。周桂笙从翻译侦探小说到本土化创作的探索,正是中国小说现代化必经中西新旧融合之路的一个试验。
一 中西差异之理论认知
据说“侦探小说”这个概念就是由周桂笙首先提出的①。他对西方1841年刚开始冒出的这类小说很感兴趣,不仅在译著方面一时用力最勤,亦在理论上作出了重要贡献。
周桂笙13岁就入上海广方言馆,后又进中法学堂,先后学习法文与英文,有较好的外语基础。他自1900年应《采风报》主编吴趼人之约,开始在“公馀之暇,时有译述”。他首译阿拉伯文学名著《一千零一夜》,即获时人称赞:“此书开译之早,允推周子为先;而综观诸作,译笔之佳,亦推周子为首。”②之后,他就一发而不可收,广泛地翻译科幻、冒险、滑稽、言情、政治、教育等多种题材的小说,体式涉及长篇、中篇与短篇,语言用过文言与白话,文体旁及寓言、童话与民间故事。而在众多译事中,他对侦探小说情有独钟,除最早译《毒蛇圈》而一炮打响之外,还翻译过《歇洛克复生侦探案》、《失女案》、《双公使》、《妒妇谋夫案》、《八宝匣》、《失舟得舟》、《左右敌》、《海底沉珠》、《红痣案》、《含冤花》,以及《福尔摩斯再生案集》中的《阿罗南空屋被刺案》、《陆圣书院窃题案》、《虚无党案》等,关涉到法国、英国、美国等多国的作家作品。这就无怪乎阿英在《晚清小说史》中称他是侦探小说的“译作能手”。实际上,他不但是当时侦探小说译与著的能手,而且在侦探小说理论探索上也一时独步文坛。
早在1904年,周桂笙在《歇洛克复生侦探案弁言》中就清醒地指出,中西小说“迥不相侔”,其中“尤以侦探小说为吾国所绝乏,不能不让彼独步”。对于西方何以能产生侦探与侦探小说,他从中西社会政治制度之不同入手,敏锐地道出了个中缘由:
泰西各国,最尊人权,涉讼者例得请人为辩护,故苟非证据确凿,不能妄入人罪。此侦探学之作用所由广也。而其人又皆深思好学之士,非徒以盗窃充捕役、无赖当公差者所可同日语。用能迭破奇案,诡秘神妙,不可思议。偶有记载,传诵一时,侦探小说即缘之而起。③
假如说这里还说得较为简略的话,他后来在《上海侦探案引》中就阐述得更为详明。他认为西方实行“三权鼎立”、“司法独立”之后,“行政的只管行政,司法的只管司法”,而其法律又“极尊重人权”:“一个人犯了罪,还须由他自己好好儿的自愿供出来。没有定案的人犯,从来不许加刑的。”④这就导致审问案情极难:“你若没有真凭实据,查出来对付他,你哪里想折服得他?”于是,不得不探索“另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妙法盾乎其后,任你奇奇怪怪、千变万化的案情,任你能言善辩、千狡万刁的罪犯,他自有神出鬼没的手段,使得你抵赖不过,自愿直说出来”。这一妙法,就是倚赖信用侦探。侦探于是乎产生,成了一种“专门的职业”。虽然当侦探的“未必皆是全才,但以普通而论,则大都总是大学堂的毕业生,于格致科学,必有几项专门。不怕烦劳固不必言,还要不贪功、不图利,肯热心公益,舍身社会”。总之,在周桂笙的心目中,侦探是西方科学、民主与法制的产物,侦探小说就是西方法律文明的载体。
而与此相反,中国长期处于封建专制社会之中,“大凡刑法不平,官吏贪污”,皆缘于刑名归行政兼理。“那些不肖的人,一做了官,便可擅作威福,任意欺侮百姓”。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根本不可能有现代意义上的侦探,当然也就不会有侦探小说。但当时,有些人不明此理,往往将侦探小说与我国传统的公案小说混同起来,其中就包括他的好友吴趼人。就在周桂笙作《上海侦探案》前一年,吴趼人出版了《中国侦探案》单行本。这册《中国侦探案》搜集了中国古今奇案数十种,将其“重加撰述”,权作“中国侦探案有记事专书的滥觞”。但这在周桂笙看来,它只是“断案”而不是“探案”。对此,他明白地辨析道:
《中国侦探案》……其间案情,诚有极奇极怪、可惊可愕,不亚于外国侦探小说者。但其中有许多不能与外国侦探相提并论的,所以只可名之为判案断案,不能名之为侦探案。虽间有一二案,确曾私行察访,然后查明白的,但此种私行察访,亦不过实心办事的人,偶一为之,并非其人以侦探为职业的,所以说中外不同,就是这个道理。
这里不但说明了中国古代没有侦探小说的原由,而且辨明了侦探小说与公案小说的根本区别。
在此基础上,周桂笙进一步探讨了侦探小说的艺术特征。在《歇洛克复生侦探案弁言》的开篇,他即指出当时流行的新小说体式的不同特点:
泰西之以小说名家者,肩背相望,所出版亦月异而岁不同。其间若写情小说之绮腻风流,科学小说之发明真理,理想小说之寄托遥深,侦探小说之机警活泼,偶一披览,如入山阴道上,目不暇给。
“机警活泼”一语,虽然说得简略,但对侦探小说艺术风格的概括还是比较中肯的。下文他又专论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所破各案,往往令人惊骇错愕,目眩心悸”,这话正可作为“机警活泼”的案语。后来,周桂笙在翻译法国侦探小说《红痣案》时,又说:“近世所传侦探小说,莫不由心所造。其善作文者,尤能匠心独运,广逞臆说,随意布局,引人入胜。大率机警灵敏,奇诡突兀,能使读者刿心怵目,骇魄荡魂,可惊可喜,可泣可歌,恍若亲历其境,而莫知其伪。”⑤以上引文的意思是一致的,主要揭示了侦探小说布局曲折、情节紧张、悬念吊诡、引人入胜的艺术特点。周桂笙对侦探小说结构、风格等文体特征的准确把握,代表了早期侦探小说研究的优秀成果。
虽说当时侦探小说刚刚传入,人们对它的认识尚不能深入,但周桂笙却着鞭在先,积极进行了学理层面的探讨,这是难能可贵的。比如,他在翻译首部侦探小说《毒蛇圈》时,就敏锐地指出其叙事方式与中国传统的小说有所不同,并作出了理论阐述:
我国小说体裁,往往先将书中主人翁之姓氏来历,叙述一番,然后详其事迹于后;或亦有用楔子、引子、词章、言论之属,以为之冠者。盖非如是则无下手处矣。陈陈相因,几于千篇一律,当为读者所共知。此篇为法国小说巨子鲍福所著,其起笔处即就父女问答之辞,凭空落墨,恍如奇峰突兀,从天外飞来;又如燃放花炮,火星乱起。然细察之,皆有条理,自非能手,不敢出此。虽然,此亦欧西小说家之常态耳!爰照译之,以介绍于吾国小说界中,幸弗以不健全讥之!⑥
周桂笙对西方叙事方式的推崇,直接冲击了 “我国小说起笔多平铺,结笔多圆满”⑦这一陈旧模式,在中国近代小说史上产生了深远影响。就在周桂笙讲这番话之后数月,吴趼人发表其新著《九命奇冤》,用“凭空落墨”的对话开头⑧,就明显有摹仿《毒蛇圈》的痕迹。后来,不少清末民初小说家的创作,乃至新闻时论之作(如陈景韩、包天笑在《时报》上所撰时论),多用突兀起笔与悲剧结尾,不仅收到了较好的艺术效果,而且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小说叙事模式的现代转型⑨。
二 写中国本土的“现状”
周桂笙在对西方侦探小说认真研读体味之后,深感到这类小说正是西方法制文明的生动体现。出于这个认识,输入西方文明就被他视为翻译和创作侦探小说的根本目的。他在谈到翻译侦探小说时说:
时彦每喜译侦探小说,……夫译书无论为正史、为小说,无非为输入文明起见。虽然,文明岂易输入哉?必使阅读能略被其影响而后可。⑩
他所谓“被其影响”,含义应当很广,其中既包括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产生直接影响,当时康有为企图用外国侦探小说来整治国家的“律例”(11),就是很典型的例子;也包括文学、文化等意识形态领域的借鉴引进,诸如在向西方学习的基础上创立本土的侦探小说。周桂笙从事侦探小说翻译,本来就明确抱着“以新思想、新学术源源输入,俾跻我国于强盛之域”(12)之目的,而如今尝试自著侦探小说,其用意也不外乎此。他在《上海侦探案引》中说:“在下作《上海侦探案》的意思,不和别的小说家一般见识。我并不要博公一笑,亦不想以笔墨见长,实实在在于改良我上海社会上有无穷的希望呢!”在此思想指导下,他一面将西方侦探小说作为“理想”的样板,加以参照;一面转而正视中国的现实,“描写几件实事,给大众们看了,或者可以把社会中腐败的地方一样一样的改良起来”,以利于社会的进化。换言之,要使侦探小说有利于社会改良,就不能仅把西方作品稍加“编译”一番了事,而必须将“理想”的侦探与本土的“现状”相结合。这正是使侦探小说中国化的最关键一步。
从本土的现状出发,周桂笙首先致力于刻画中国“包探”与西方侦探之别。在他看来,西方侦探是有学问、有公德、遵守法制、勤于职守的专业人才。而中国向无侦探,虽有近代上海租界的“包探”,却“无非是一班下流社会中人,在那里胡闹”。一般来说,每一处捕房都有一位“正身包探”。他们都是从捕快提拔而来,而正如俗话说得好,“捕快都是贼出身”,人品先自有缺,而更为严峻的问题乃是制度缺陷。每位“正身包探”底下,常有四五个副手,叫“正身伙计”,每个正身伙计下面,又有不少从小混混收编来的小伙计。这样的包探组织简直跟黑社会差不多。而那些不务正业的小伙计,其形象更是猥琐异常:
你但看见有歪戴着顶大顶大的大红丝结帽子,穿着元色摹本缎大襟长袖马褂,元色摹本缎或者元色绉纱马裤,薄底鞋子,不穿长袍,有时马褂上束着一条雪青绉纱腰带,手指上套着二三个金戒指,走起路来,昂着头,摇摇摆摆的,这就是包打听的伙计了。上海人背地里都叫他们做“包字头”,也是不敢直道的意思。那些乡下人见了此辈,口里虽不敢说出来,心里没有一个不指而目之,说这是“上海的大流氓”呢。
那些租界包探们的公事,不过“窃贼、赌徒二项为大宗,就是捉拿野鸡妓女的权利,还须与巡捕平分”。至如“开公司敛钱,坐慈善生意发财,贩卖路权、矿产、铜元,贩卖猪仔,贩米出洋,放火图赔之类”的真盗大盗,他们却是不想管也没能力管的。他们既不能维护社会治安,也不懂维护法律公正,却一味在老百姓面前横行霸道。《金戒指案》里的那个包探,“因为没有事情,就到四处去走走”,当他发现一个衣衫褴楼的小孩手中拿着金戒指的当票和买洋表剩下的银元时,觉得终于有了用武之地。于是:
拿了当票,收了银元,正言厉色的问那孩子道:“你老实告诉我,这金戒指是哪里来的?”那孩子呐呐了半晌,才说道:“是我拾得来的。”那包探听了,不禁大怒,伸手就是一掌,问道“你从哪里拾来的?”答道:“马路上拾来的。”包探道:“好,你且再去拾几个来!”随手又是一掌,打得那孩子霎时间昏天黑地,呱的一声哭了出来。
这类包探丝毫不像西方侦探小说中的侦探那样,能尊重人权、具有现代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而表现得粗暴、蛮横与自以为是,这就从一个侧面画出了当时中国包探的真面目。
在中西侦探对照的基础上,周桂笙还特地比较了中西法官与司法制度的差异。在西方,行政与司法分立,“行政的只管行政,司法的只管司法,有罪的控到司法衙门里,按照着法律办去”。西方的理刑官员,“都要在法律学堂毕业的才可做得”,然后步步递升,等到“有了经验,方可独当一面”。而在当时的中国,“一做了官,便可以擅威福,任意欺侮百姓”。官吏的铨选也没有一定的标准,“今天做道台,明天就可以做臬台的”。审讯时,官府普遍采用刑讯逼供,“天平架、夹棍、铁链之类”,不胜枚举。《金戒指案》精细地描绘了当时租界官员审判一个无辜孩子的实况:
先由捕头把案情告明了问官,问官就把惊堂木一拍,说:“哼,好大胆的孩子!为什么别的不做,要去做贼?你现在这点点年纪,就这般放肆,大起来还当了得!这金戒指你到底从哪里窃来的?从实一一供来!要有半句虚言,本府就不能饶你!”当时那位老爷说了这么一大套的官话,那孩子听了,一些也不懂,况且他没有到堂的时候,魂灵儿已经飞到半天云里了。……只得跪在地下,俯服了身子,动也不敢动。
于是,这小孩在没有人证物证的情况下,就被稀里糊涂地当作窃贼判了两年的刑。在这里,百姓毫无做人的尊严,审判也没有正当的程序,有的只是当权者的昏庸与专横。这就是当时中国专制制度下司法的真实写照。
周桂笙在这部小说的结尾处写到:“这就是中国侦探案的起点,上海侦探案的现状了。请诸公读过外国侦探案的,比较比较吧。”实际上,他就是在这种“比较”的思维下创作这篇小说的。一方面,他将被西方侦探小说“理想”化了的侦探及法制奉为传播科学、民主和法制的重要工具;另一方面则致力于对中国的包探、法官、司法乃至整个社会的“现状”进行写真式暴露。侦探,这个在西方小说家笔下象征着正义和智慧的形象,经他本土化改造之后,却变成一种丑恶、猥琐的反面角色,处于被批判的地位。
以《上海侦探案》为标志,侦探小说一旦着床在中国土地上,就从理想转为写实,从歌颂科学与文明转向暴露落后与蒙昧,完全变了道儿。这正如当时觚庵(俞明震)所指出的那样:
余谓著此等书,于西国侦探反对方面着笔,最足发人深省。何谓反对方面?如电报、邮政之不能尅期,租界裁判权之丧失,纳贿舞弊之差役,颟顸因循之官吏,皆足偾事于垂成,亏功于九仞。若不写其事之奏绩,而记其事之失败,失败理由,即原因于以上种种。如是则必有痛恨此积习,而思整顿挽回之者矣。其影响不将及于今之社会哉?(13)
“于反对方面着笔”这寥寥数字,准确地概括了侦探小说本土化的思想倾向与价值期待。如果说觚庵从理论上提出了“反对型侦探小说”的概念,那么周桂笙的《上海侦探案》就是“反对型侦探小说”的最初实验标本。
周桂笙之所以创造这样的“反对型侦探小说”,倒不是自觉地有意为之,而是面对当时中国那样的现实,他只能写出那样的“侦探”,此乃势所必然。对此,他在《上海侦探案引》中说:
且说在下的当初也曾译述过几种外国的侦探小说,都是言筒意赅的修洁文字。如今要作《上海侦探》小说,却一提起这枝败笔来,一时间胸中不知不觉的就有许多感情涌上来,以致絮絮滔滔,烦个不了。在下自己想想,也不知其所以然之故。要想写一段侦探案,总也写他不出来。其余案外的事情,却从腕底一直奔出来,令人收缩不住,只得由着他去。这篇《引》与小说正文的精神是一致的,表明由于面对中国的现实,“一时间胸中不知不觉的就有许多感情涌上来”,情不自禁地写出侦探“案外的事情”,并最终造成对西方侦探小说标准的偏离。这也充分说明了,西方理想化的侦探与侦探小说,一旦移植到落后、腐败的中国土地上,必将自然而然地本土化为“反对型侦探小说”。
三 与传统的小说文体合流
阿英《晚清小说史》总结“侦探小说会在中国抬头并风靡”的原因,“是由于资本主义在中国的抬头,由于侦探小说,与中国公案和武侠小说,有许多脉搏互通的地方”,且结果又“与谴责小说汇合起来,便有了后来‘黑幕小说’的兴起”(14)。阿英注意到了中国侦探小说与传统的公案、武侠等小说类型血脉相连,又与后来兴起的黑幕小说大有关系。这实际上准确概括了本土化侦探小说与西方侦探小说文体之差异。周桂笙看到,也正由于中国侦探小说这种特异之处,导致当时不少人误将题材相近的公案小说当作侦探小说,认为:“那包龙图的七十二件无头公案,不是侦探小说么?”1906年,吴趼人所作《中国侦探案》,题名虽用“侦探”名,却写“公案”之实。即使周桂笙改变了这种看法,其《上海侦探案》虽写了中国侦探之实,但仍然不脱浓厚的公案味。可以说,《金戒指案》有一半写侦探,一半写公案,两者几乎平分秋色。
而更值得注意的是,《金戒指案》不仅有较强的公案味,而且有更浓厚的谴责小说色彩。因为作者写侦探,写官吏,写社会,用的都是批判、揭露的笔调,因之说它是一篇谴责小说,也未尝不可。试看其中描写包探手下小伙计的一段:
有吃烟的,今天出去开了一盏灯,晚上回来,非但不必化一个钱,而且还可以捞一块两块钱到家里。你道怎样做法的?他们自有一个道理。原来这些人一天到晚,总有许多人来请讬他们,这些人既然有事来求他,怎好不替他们惠个小东,一回张三惠过了,隔一回李四又来再惠,更番迭进,联续不断。那堂倌也从来不会推辞的。
在周桂笙笔下,包探及其伙计们乘公务之机骗吃骗喝,还大肆捞钱,与传统的贪官污吏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不仅如此,包探的法制观念也受到强烈的质疑和嘲讽:
在下记得从前在四马路万华楼,尝看见烟堂里面,高高悬着一块白漆牌子,上面一排横写着四个大字,叫做“奉公守法”,以下一行一行的写着许多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的名字,总有二十多个,这都是伙计的伙计了。因为这块牌子的主人,也是一个伙计,他的名字,仿佛是“小江西”三个字,此人听说后来亦犯了法、办了罪, 已经不知去向的了。如今那万华楼也闭歇已久了,那“奉公守法”四个字,就早有许多人和他闹玩笑,替他改变过几次了,有改为“知法犯法”的,有改为“假公济私”的,亦有改为“不公不法”的,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其人的人格,也可想而知了。
侦探执法犯法,伙计们以权力谋私,不仅严重损伤了社会肌体,而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道德。周桂笙特别善于从人们司空见惯的社会场景中抽取一个个横断面,组合成种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怪现状”,在幽默诙谐中寄寓了强烈的嘲讽愤慨之情,完全吻合当时盛行的谴责小说的意趣。鲁迅《中国小说史略》概括谴责小说的特点,是“揭发伏藏,显其弊恶,而于时政,严加纠弹,或更扩充,并及风俗”,这也正是《上海侦探案》的特色。
周桂笙将侦探小说与谴责小说合流,固然有深刻的社会原因,也与他个人的志趣有关。在清末,涌动着一股强烈的社会批判思潮,不仅谴责小说风行一时,新闻时论中亦充斥着不满现实的声音。周桂笙也融入了这样一股社会批判潮流中,自觉地把翻译、创作活动与批判现实、改良社会联系起来。他曾自称,“吾润笔之所入,皆举以购欧美之书,将择其善者而译之,以饷吾国”,其选择之严,至于“千百中不得一焉”。而他之所谓“善者”,乃是有益于“吾国政教风俗”之作(15)。甚至他的笔记体短篇小说译作《新庵译屑》,也被看成是一部“牢骚溪刻,旨涉激亢”、“愤世勿良,冀有所补救”之作(16)。这充分说明,在时代空气的激励下,他有相当浓厚的社会批判意识。
周桂笙广泛借鉴谴责小说来创作侦探小说,也跟他与吴趼人交密大有关系。1900年,周桂笙应吴研人之邀,翻译《一千零一夜》,从此步入文坛。后来,他们两人分别担任《月月小说》的总撰述和总译述,成为私交很好的同事。据胡寄尘回忆说:“趼人以《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一书著,厥后主《月月小说》笔政,而名愈盛。《月月小说》为休宁汪君维甫创办,闻趼人名,敦聘主其事。当时任译述者为周君桂笙。三人朝夕相处,相知亦最深。”(17)吴趼人在周桂笙译作《毒蛇圈》第三回尾评中,亦云:“译者与余最相得,偶作一文字,辄彼此商榷。”(18)后来,吴趼人在《新庵译屑序》中,又谈到他与周桂笙早年“日惟以商榷文字为事。厥后交愈益密,情愈益深,日惟以道义相勖勉,以知识相交换。商榷文字一事,转视为偶然之举矣”。吴周两人从商榷“文字”始,到以“知识、道义”之交契,这就为谴责小说与侦探小说的合流提供了机缘。吴趼人所作《中国侦探案》,虽然只是公案小说而非侦探小说,但它试图从中国古代清官那里寻找现代侦探的影子,以弥补上海包探之缺陷,并为中国现代法制和现代文学探路,实际上成了激发周桂笙创作《上海侦探案》的诱因。周桂笙亦能在吴趼人的启发下,借鉴谴责小说的技巧,从现实出发来摸索侦探小说的本土化途径。如周桂笙翻译侦探小说《毒蛇圈》,吴趼人即从谴责小说的立场予以评点。《毒蛇圈》第六回,瑞福请求两位警察捉住那个杀人弃尸并嫁祸于己的男人以明冤,而其中一个年长的警察兵颇为不屑,“格外摆出那一幅警察的架子来”。吴趼人于此眉批曰:“警察兵有架子可摆,无怪年来中国到处设警察,即到处受搔扰矣。尤无怪上海居民望巡捕如鬼神矣!”这完全是一种谴责小说家的眼光。在吴趼人眼里,“桂笙虚怀若谷,相交达十年,片言只字,必出以相质证”(19)。这种交流方式正好给吴趼人诱导周桂笙的译事提供了便利。在《毒蛇圈》第九回尾评中,吴趼人交代了其中“妙儿思念瑞福一段文字,为原著所无”,就是他“特商于译者,插入此段”的。由此可知,周桂笙翻译与创作侦探小说,深受谴责小说家吴趼人的影响,并与谴责等小说体式合流,具有鲜明的本土特色。
晚清侦探小说与公案、谴责等小说文体的合流,还秉承了古代案狱小说与世情小说、讽刺小说等文类混合的因素。一方面,古代的案狱小说并不单纯写探案与断案,而是掺杂了大量刑事民事案件。其中,因私情而惊动官府的叫私情公案,因分家不平而引起诉讼的叫析产公案,因谋财而害命的叫盗杀公案等等,总之在“公案”的类名下,似乎能囊括古代绝大多数的小说题材。另一方面,世情小说、志怪小说、讽刺小说中,也存在着大量揭露官场和司法界罪恶的描写,如《金瓶梅》、《红楼梦》、《聊斋志异》、《儒林外史》中就有不少判案故事。在清末,侦探小说与公案、谴责等小说文体的合流,除了催生像《上海侦探案》这样的在侦探中掺入谴责与公案体式的作品外,还有不少在公案和谴责小说中掺入侦探成分的作品。如《九命奇冤》被不少人看成是“侦探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在批语中点出九死一生“竟类是个侦探”,而第33回则“直可当侦探案读”;《老残游记》在自评中自诩为“揭清官之恶”之始作俑者,老残也被视为中国的“福尔摩斯”。总之,中国本土化的侦探小说乃是古今新旧多种小说文体合流的产物,它不仅接受了外国小说的影响,更接受了多种传统小说体式的滋养。
结语
周桂笙从热衷于翻译侦探小说到自创《上海侦探案》,在主观上一直希望用西方现代法制观念来指导中国的司法建设、用“理想”的西方侦探小说来规范中国的侦探小说,因而不可避免地带有当时新学人物普遍持有的“西方中心”之文化偏见。但他致力于将“输入新文明”植根于中国的现实,并充分吸收传统文学的养料,不仅朝着中国侦探小说的本土化走出了关键的一步,还为探索中西新旧融合之新文学道路作出了巨大贡献。他创作的《上海侦探案》,现在看来还比较粗糙与幼稚,作为侦探小说尚“无足称”(20),但平心而论,它比此前的侦探小说更富有自主性与本土化的特点(21),是一篇名副其实的开风气之作。后来,侦探小说在中国本土化的道路上不断进步,产生了诸如《霍桑探案》之类颇有影响的作品。程小青创造的“东方的福尔摩斯”大致继承了中国传统的文人士子(包括清官)作为“国之栋梁”的性格特征,同时又极力渲染霍桑与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的相似性,暗含着对中国侦探的失望和谴责。直到1925年,有人还在呼吁“做我国的侦探小说须要吻合本地风光,万不可全用欧化的举动以炫新奇”,不能“窃人皮毛”以致“弄得不中不西,非驴非马”(22),这就更加使人感到周桂笙《上海侦探案》的可贵了。
注释:
①参见杨世骥《文苑谈往》,中华书局1945年版。
②紫英《新庵谐译》,载《月月小说》第五号,1907年。
③周桂笙《歇洛克复生侦探案弁言》,载《新民丛报》第五十五号,1904年。
④吉(周桂笙)《上海侦探案》,载《月月小说》第七号,1907年。以下引文不注明出处者,均出自此作。
⑤《红痣案·原序》,见法国纪善原著、周桂笙译述《红痣案》(高龙探案之一案),《月月小说》第十一号,1907年。
⑥周桂笙《毒蛇圈·译者识语》,载《新小说》第八号,1903年。
⑦周桂笙《电冠·赘语》,载《小说林》第8号,1908年。
⑧周桂笙所译《毒蛇圈》发表在梁启超主编的《新小说》第8号至24号,吴趼人作了批点;《九命奇冤》即发表在同一杂志的第12号至24号。
⑨参见陈平原《中国小说续书模式的转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3-47页。
⑩东莞方庆周译述、我佛山人衍义、知新室主人评定《电术奇谈》,载《新小说》第二年第五号,1905年。
(11)康有为《日本书目志》,上海大同译书局1897年版。
(12)周桂笙《译书交通公会试办简章·序》,载《月月小说》1卷1期,1906年。
(13)觚庵(俞明震)《觚庵漫笔》,载《小说林》第七期,1907年。
(14)阿英《晚清小说史》,作家出版社1958年版,第186页。
(15)吴趼人《中国侦探案弁言》,广智书局1906年版。
(16)(19)参见吴趼人《新庵译屑序》(原文发表于1908年),任堇《新庵译屑序》,并载周桂笙《新庵译屑》,古今图书局1914年版。
(17)胡寄尘《我佛山人遗事》,载魏绍昌《吴趼人研究资料》,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18)周桂笙译《毒蛇圈》、吴趼人第三回尾评,载《新小说》第八号,1903年。
(20)郭延礼《西方文化与近代小说的变革》,《阴山学刊》1999年第3期。
(21)象冷血(陈景韩)也很早就从事侦探小说的翻译与创作。他从1903年起就翻译出版多册侦探小说集《侦探谭》,并于1905年在《广益丛报》第六十五号刊载《歇洛克来游上海第一案》,首开了侦探小说翻译家自创侦探小说的风气,但这篇作品戏拟的成分很浓。
(22)朱《侦探小说小谭》,载《半月》第4卷第4号,19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