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稳定理论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理论研究论文,稳定论文,政治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这是邓小平对中国所面临问题的深刻总结。许多学者也认为“稳定或秩序是社会的重要资源,在政治学上与权利具有同等重要的首要价值。没有稳定——无法推进保证所有人平等权利的政治改革”[1](P.47)。人们之所以对稳定予以关注,正是由于大量不稳定现象的存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向现代化迈进的过程中普遍发生了政治动荡,政治不稳定几乎成了走向现代化国家的政治伴生物[2](P.51),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政治稳定与政治冲突确实具有对立性。马克思在其学说中虽然主要阐述阶级冲突及其整合的共产主义形态,但马克思的“许多著作都试图显示:意理、价值、与行为模式——在不同之阶级层次——如何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3](P.171)的问题。甚至马克思和恩格斯都相信一种无冲突之社会体系的出现是有可能的。恩格斯曾预言所有的意理以及与政治相关的冲突都将结束,稳定将是未来社会形态的主要存在形式。
正是基于对政治冲突与政治稳定的分析,马克思和恩格斯被西方学者认为是最早与最系统的研究政治稳定与政治冲突关系的思想家。在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对于政治冲突与政治稳定关系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是美国学者李普塞特。他主要强调将政治稳定和协调平衡作为研究政治冲突问题的核心和目的[4](P.477),被认为是继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最杰出的政治稳定理论研究学者。本文在研究政治稳定问题的过程中,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并借鉴李普塞特的研究成果对政治稳定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分析。虽然国内的一些学者对于政治稳定与政治冲突的关系进行了研究,但其研究视角基本上是零和博弈,没有看到冲突如果形成政治机制则会对政治稳定发挥正功能的特质。本文的独特之处在于探寻政治稳定与政治冲突之间的最佳契合点,研究政治稳定与政治冲突共生共存相互促进的可能性。
政治稳定是政治结构的一种相对的动态平衡状态,指政治运行过程中的有序化及各种政治冲突处于相对缓和的状态,而不是指那种绝对平衡状态。政治发展必然要触及政治权力的再分配和利益的再调整,必然带来一些干扰因素:政治不稳定、政治冲突。达尔把“把涉及国家政府的冲突称为政治冲突”[5](P.58)。在这里所说的政治冲突并不涉及双方政治关系的基础、不是冲击核心价值的冲突,是政治体制内的政治人、利益集团、政党、政府机构之间的冲突,而不是政治体系的基本矛盾,它是民主政治规则框架下的冲突,是政治体系可以承受,并对政治结构的整合提供动力的冲突。政治冲突的存在在一个自由民主的、多样化的社会是合理的、必然的现象。这个政治体系自身具有协调、整合政治冲突、维持政治稳定与秩序的因素,这就是为全社会所接受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共同价值观,即所谓的政治共识。
一、政治稳定与政治冲突辩证关系分析
任何政治学说都主张:“层级式的不平等体系同时包含了稳定与动乱的因子”[3](P.161),都试图证明正是政治稳定与政治冲突的共存才是政治体制及政治整合模式中所必须反映的要素。马克思认为政治稳定是国家的正常形态,并以此为前提解读政治冲突和政治发展。帕森斯(注:T.Parsons,我国台湾地区有学者译为帕深思。)则认为政治冲突是国家形态所固有的,并试图以政治冲突为前提阐释政治稳定。杜尔克姆与马克思和帕森斯不同,认为政治稳定是塑造完美政治人格的一个前提,政治人在一个封闭的、整合的政治结构中会享有最大的政治自由,因为政治人不能选择政治分层和政治地位,没有精英流动的政治机制,因而形成政治冲突的空间很小。虽然我们会觉得这种政治结构的实现会很遥远,但从柏拉图开始的整个理想主义学派始终没有放弃尝试的梦想,中国的老子也曾经试图构建一个老死不相往来的社会。中国改革开放之前基本上是一个封闭的社会,虽然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但却是政治稳定的。有人说中国是幸运的,因为中国的邻国基本上都是穷国,不会对中国起到示范的作用。但本文认为中国之所以能够政治稳定主要是因为中国的传统政治结构及政治文化的存在,特别是儒家学说对政治伦理的等级规范作用,道教和佛教对中华民族听天由命性格的形成也起到了一定作用。而“一个开放的政治结构,政治人在竞争、分层结构中会感到受压抑、非人格化、被疏远和异化。为此就要设计能够整合这种态势的政治机制,而政治冲突机制作为减压阀,能够成为维护多元的、动态的政治稳定的手段”[6](P.75)。这里的政治冲突主要是指建立在宪政规则基础上的有限政治冲突,是使紧张态势得以释放的有效方法,虽然可能伴随些微激进的成分,但对于促进宪政结构的演进具有重要的动力功能。中国改革开放之后虽然政治冲突或政治不稳定的现象有所增加,但这是开放社会的正常反应,政治稳定已从过去的僵化停滞型的稳定转向了发展型政治稳定。中国的政治结构不仅没有像苏东剧变一样崩溃,反而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美国有些政府官员和学者认为如果中国再这样发展十年就会令人不安,那么为什么会不安呢?因为中国社会的飞速发展已证明中国所实行的政治体制是合理的,虽然还不完善,但事实已经表明,在新一轮的国家制度设计竞赛中,中国并不是输家。而“五分之三的社会学者认为许多的现代制度严重地不稳定而且充满紧张。四分之三以上的社会学者指出:美国社会在结构上与价值上的基本变迁对解决重大问题有其必要”[3](P.196)。
如果某种政治结构虽然低成本高效能,但缺乏政权合法性,可能要比生产效能相对低,但政权合法性高的政权更趋于政治不稳定或政治冲突。相反,能够长期保持生产效能的政治制度可以实现政权合法化。在现代国家,这种生产效能主要体现为可持续的经济发展。那些能够适应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的国家,内部的政治冲突最为有序,而且会保持传统政权的合法性[7](P.57),正如邓小平所说的“发展是硬道理”。虽然长期保持经济发展的政治体制即可取得合法性,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理论上是可行的,实践中很难做到。由经济危机导致的合法性危机所形成的政治冲突依然会在社会转型条件下发生。因此,必须实行渐进的配套改革以满足政治主体的要求,或建立冲突整合机制,才能扩大或重建其政权基础的合法性。同时,在结构转型的过渡阶段,维持传统政治体制的连续性也有助于政治稳定。俄罗斯的“休克疗法”应该说就是一个最典型的反面教材,激进的民主改革不仅使传统的精英集团失去了政治力量,而且同时也失去了他们对社会进行政治控制的方法和经验,所以俄罗斯出现政治不稳定是毫不奇怪的。而且它所建立的民主制度是构筑在不富裕经济基础之上的不成熟政治制度,这就为西方国家对其进行政治控制提供了政治体制基础。西方国家之所以热心推广民主制度(包括人权施压)是因为它可以利用民主制度为其对经济落后的民主国家进行渗透和政治控制服务。虽然民主制度是开放性的,作用是相互的,但实质上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落后根本做不到对发达国家的渗透或控制,而只有经济发达、统治集团十分成熟的民主国家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其实行民主政体的态势下不仅没有获得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反而导致政治动荡不断,有序的政治冲突机制也失去了其发挥功能的政治空间。
虽然民主制度有利于政治稳定,但它只是众多选择之一。集权政治体制虽然不得人心,但任何混合政体中都有其成分或具有其功能,而且它对于维持政治稳定能够发挥独特的作用,例如美国总统制的设计就是“帝王般的权力”。如果从政治体制的发展史来看,人类社会经历了君主制(僭主制)、贵族制(寡头制)、民主制(平民制)等比较典型的政治体制形态。那么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制度变迁呢?仅仅是为了争夺权力吗?这样理解好像并不能解决疑问,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呢?许多学者认为是为了整合政治冲突、维护政治稳定。虽然它表现为权力的争夺,甚至在权力集中、交替或转移的过程中会出现政治暴力,但一旦权力核心得以形成,政治稳定也将实现,当然我们并不否认这种政治稳定可能是僵化型或停滞型的政治稳定。但任何政治体制整合政治冲突的能力都是有限的,随着矛盾的酝酿,又会形成新的政治冲突,因此就需要新的政治体制进行局部的调整或改革以适应新的政治需要,这样从表面上来看政治体制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虽然它的名字或形式可能有所差别,但总的来说政治体制的六种典型形态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它们在不同条件下所占比重不同罢了。需要指出的是政体循环论是不科学的,因为没有哪个国家的政体是变动不居的,但它所追求的政治稳定却是值得我们所关注的问题。
二、均衡模式是政治稳定的偶然形态
政治结构“不断地趋向于一种均衡的运作,只是对于这种均衡之下不断遭受破坏的一种反应而已——帕森斯也同样强调均衡状态的变动不居,并且指出均衡的崩溃与持续,就科学而言,乃是同样的重要的现象”[3](P.161)。因此,一个政治“结构模型只注意体系的维持是不够的。稳定与瓦解的因素同时并存,应该是此种模型必须考虑的,虽然这种工作极为困难”[3](P.161)。“对帕氏而言,秩序似乎是一个问题,而不是一个事实……最令人惊讶的不是冲突与斗争的存在,而是尽管有种种崩溃的来源,某种秩序依然存在……秩序不能被视为当然而接受之,必须加以说明”[3](P.166)。“任何均衡状态的达成,如大多数社会在大部分的时间所显示者,对帕森斯而言,都代表奇迹似的而且深具挑战性的现象”[3](P.168),虽然他也认为政治结构是一个能够进行自我调节以维持其均衡的整体系统。政治冲突作为国家政治结构的功能稳定器,通过政治反馈或政治整合可能会被重新纳入自我稳定机制或模式,当然并非总是这样,但这两者同样重要。作为政治冲突重要组成部分的集团冲突可以通过一种安全阀机制来整合,也可能形成某种反对的机制或政治参与的机制,或以其它模式出现,但是,集团冲突有时无法整合。国家通过把集团冲突控制在一个稳定的宪政及公民文化框架之内而将政治秩序合法化、集团冲突规则化。通过这种整合方式,执政集团“维持了一个否则由于其内部冲突而会分崩离析的政治结构”[6](P.15)。虽然民主政治结构具有整合冲突的机制和能力,但不等于说政治冲突是完全可控制的、功能性的。实际上政治冲突的形成与激化并非是必然的产物,而更主要的是偶然的结果,甚至政府都来不及对其进行仔细的分析和研究,以制定相应的公共政策,它就已经发展到激进的地步。但这并不能说明民主结构就不重要,民主结构的作用就在于虽然爆发了政治冲突,但却能够通过政治冲突打破旧的非均衡制度使政治结构和社会各集团保持了一种可贵的均势或推动政治发展,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要付出一定的政治成本,这就是民主。
虽然一个政治主体是多个集团的成员,但如果这些集团均趋于单向度政治选择时,它即处于与其他集团被隔离的状态,而且认同政治分歧合理性的趋向很低,对政治稳定具有负取向。当政治主体加强体制内横向政治关系,或与体制外其他集团存在政治互动关系时,形成或拓展具有政治稳定机制的民主制度空间就会增大。这种广泛的政治互动关系必须建立在利益共同体的基础之上,如紧密的经济联系,或维护政治统治的需要等等。只有如此,才能使他们在面临重大选择时形成一致,或者在内部冲突中能够为了维护整体或集团利益而做出部分的妥协。如果缺乏这种利益关系纽带,即使是政治同盟关系,其基础依然是很脆弱的,在涉及利益冲突问题时甚至会导致暴力取向,而全然不顾过去的政治承诺。苏东剧变之前,虽然社会主义国家具有广泛的政治联盟,但却缺乏深厚的经济联系的支持或具有不对等的性质,所以一旦这种联盟影响到它的切身利益,就会很快瓦解。但如果具有深厚的经济联系,这就会对政治激进主义的形成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通常在经过政治协商之后就能够达成共识,所以我们经常看到西方国家一遇到重大利益问题就开始闭门协商,这是导致联结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关系的国际组织非常多的根本原因,同时也是他们能够通过利用集体机制的力量推动苏东剧变的重要原因。
现代性有助于政治稳定,而政治现代化却孕育着政治不稳定。尤其是政治现代化的初期,政治体制中的现代性机构与传统性机构之间的政治冲突是必然的。政治冲突的“基础是现代性机构的扩张带有一种爆炸性的趋势,并且以不惜牺牲传统性机构为代价。对这种态势反馈最强烈的通常是政治精英阶层,对他们而言,政治现代化及民主化意味着政治特权与政治权力地位的最终消失”[6](P.257)。与此同时,政治现代化所带来的抑郁感导致了所谓的乌托邦及其意识形态,并催发了激进与保守、左派与右派政治学的形成。前者用乌托邦理想中的优势来批评现存国家形态,并把它的困境归因于自私自利的执政集团或政治精英的政治统治。后者的右派观点则强调存在过一个被精密设计及有效整合的政治体制,这就是它们所谓的理想国家形态。他们认为:当代政治体制存在的滥用权力、背离公意是由于抛弃原先理想国家形态所特有的政治价值观念的结果。事实上整个政治发展史都成了以往理想国家形态神话的源泉,而当代国家形态是无法与之相比的。中国古代国家是这种政治文化的典型,所谓“乐而好古”。这个政治传统直到新中国成立才被彻底打破,但现在又有某种抬头的趋势,名曰:“振兴传统文化”。这是一种典型的代表“停滞型或僵化型政治稳定”的政治文化范式,虽然其目的是为了与西方思想抗衡,但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因为它太缺乏现代性,所以很难获得民众的认同。一个政治稳定的国家,应该是激进与保守、传统与现代、左派与右派均衡的国家,正所谓“和而不同”。“和”并不是两者简单的融合,而是交织共存,对于任一可能的极端,都会遇到另一力量强有力的支撑,相互均衡。
体制转型期间,特别是当作为保守政治制度主要代表的执政集团的政治地位受到威胁时,或者主要权势集团、在野集团和反对集团没有政治参与的通道,或新体制建立以后,在相当长期间内不能满足主要利益集团的政治要求和政治期望,就不能在新政治基础上建立合法性,并形成新的政治冲突乃至政治危机。有时执政集团为了保持政治稳定或维护自身的权势地位,甚至将改革扼杀在襁褓之中,或只是形式转型,但其潜在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整合,政治危机依然存在。反之,如果体制转型期主要保守权势集团的政治地位与政治象征未受到威胁,即使他们失去部分政治权力,但他们依然会接受新兴社会集团的政治参与,从而使政治结构更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并富有弹性。例如,在设计政治体制时,保留君主制的国家明显地保持了公民中那些反对扩大民主化与平等化的传统势力对国家的认同。同时,执政集团通过接受在野集团或反对集团而且“并不忍耐到必须进行变革的程度,从而赢得或保持新公民的效忠。在君主制被取缔的国家,有秩序的继承中断了,与王权结盟的势力有时在多年以后还会拒绝承认共和国继承者的合法性”[7](P.54)。因此从西方发达国家的传统力量和现代力量的均衡以及从政治稳定角度来看,保留君主制的民主国家政治更稳定,而实行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的国家实现政治稳定的只有美国,而实际上美国的政治不稳定因素也很多。因而中国的体制转型切不可操之过急,应循序渐进,对西方文化应兼容并包,而不可全盘西化,否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虽然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责任伦理日渐衰微的社会。
三、政治结构是政治稳定的基础
政治“稳定作为一种政治结构的运行状态,它又以政治结构规范整合效力的有效发挥和运行的有序性体现出来”[9](P.25),“现代人本质上趋向于不满。在个人或集团发生利益或观念方面的冲突时,既要有一种至高无上的结构性约束的存在——所有的冲突,至少不得使用暴力手段指向这些至高无上的约束,同时又要有巨大的缓冲力量的存在——既是旁观者又是仲裁者,社会才有动态的稳定”[1](P.42)。在以上的表述中包含着三个相互作用的范畴:政治结构、政治稳定、政治冲突。在传统的政治学理论中对于三者关系的研究几乎是空白,一般学者是把政治稳定和政治冲突作为对立的范畴来看待的,而对其内在的关联性研究甚少,结合政治结构研究的更为罕见。现代政治学与传统政治学对三者关系的研究思路基本相似,区别仅在于二战以后现代政治学加强了对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稳定问题的研究,虽然理论也具有新意,但它更主要的着眼点在于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模式探索。冷战结束以后,西方发达国家出于巩固并扩大战果的需要,对这个问题格外重视起来,关于三者相关性的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所发展,但把“政治结构上的实证变动和当前政治学理论的概念化相互联系起来,却是最近几年的事情”[6](P.146)。尽管如此,把这个问题作为独立的“政治机理”进行研究的仍不多见。
所谓政治结构指“国体或体系有一个组织或结构,基本上,它们所指的是:标准化的规范模式、权力、行为规则等”[3](P.160),或者表述为“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相对稳定的组合方式”[9](P.86),但“稳定主要是结构的稳定,而不是要素的稳定”[9](P.25)。同时,政治结构包含着所涉及的政治主体的最低限度的互动取向,其中蕴涵的政治冲突通常源于政治结构中多维的政治关系。政治结构及其政治关系对政治冲突是有一定制约的,但如果政治主体具有无限制的欲望,那么任何复杂的政治结构对此都是无法整合的。因此,必须有某种政治力量或道德力量来改变和限制这些在潜能上无限的欲望。于是政治结构为多维政治主体确定了不同的政治行为规则,并对这些政治行为设置了限制,而且规定了可以用来实现这些政治行为的合法通道,这就是国家及政治制度形成的本质,它本源于对人性无限扩张欲望的制衡。马克思就认为国家及政治制度的形成对于政治冲突是极为有效的整合手段,但政治冲突完全予以整合依然是不可能的。政治冲突虽依然存在但导致政治结构两极化和出现极端主义政治行为的现象则很鲜见。通过以上的政治结构设计,可以说强有力地促进了政治稳定秩序的形成。
马克思主义政治冲突思想通常关注对政治结构及其制度设计、政治均衡与政治稳定关系的研究,特别是把政治结构与政治稳定的关系作为一种整合政治冲突的有机原则去解读。并且也认为任何政治结构或政治制度都是动态衍化的,必然形成“现代化冲突”,这就会涉及政治稳定问题;功能冲突理论虽然重视对政治结构与政治稳定关系的静态解读,但也承认矛盾运动会引发政治结构及其宪政规则的失衡,由此形成的政治冲突也必然涉及政治稳定问题。两者的区别是,马克思主义把政治冲突看作是政治发展的原动力,其终极政治理想是实现持久的政治稳定,而“功能冲突理论”则“把科技发展、精英人物对自我实现的追求看作是政治发展的动因以及实现政治稳定的手段”[6](中译本序3),并认为一个政治体系若具备弹性结构,而且能使民众更富裕,那么“因要求不能满足而寻求极端主义国家形态的在野集团或反对集团的冲动便会逐步减少”[6](P.99)。这种“弹性整合结构”的形式之一就是西方国家所普遍实行的福利国家制度。可以说社会稳定机制是社会保障的主要功能,社会保障在西方称之为社会的安全阀机制,为实现这一功能甚至许多国家改变了政治结构的设计。当国家福利制度成为政治控制的机制时,在野集团或反对集团反抗现政府的信念便淡漠了,这也就是西方学者所说的意识形态终结了。尽管有些夸张,但实际情况确实是西方国家的政治结构能够形成极端意识形态冲突的因素并不多见。
传统的政治结构是集合型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分化虽然也在发生,但整个政治结构没有实质变化。虽然集合型政治体制能够巩固政治稳定,但形成超稳态的同时,也可能使政治发展停滞甚至倒退,这是不符合政治设计理念的。现代的政治结构虽然处于由集合型体制向分化型体制转型的过程中,但却酝酿了政治不稳定因素。冲击政治稳定的要因主要是没有雄厚的经济后盾做保障和缺乏冲突政治整合能力,即超前政治结构分化而形成的政治体制整合与政治结构分化之间的断裂与失衡。整合这种态势的最佳方案是在能够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设计一种既能促进动态的政治稳定,又能保持政治过程有序流动的政治结构。或转变强国家的政治理念,建立与强社会统一的体制发挥整合政治冲突的功能,把政府置于仲裁者的地位,而不是冲突主体的地位,既强化了政权合法性,又维护了政治稳定。
四、政治现代化是政治稳定的动力和机制
“政治现代化,是指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发展的过程中政治领域所发生的一系列显著的变化,它使政治管理职能及治理能力和社会化大生产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并得到明显的改进、提升,更具有合理性、规范性和能动性”[8](P.50)。“稳定成为问题,正是变革社会或现代化过程中的特征”[1](P.43),因为在现代化过程中,出现了政治结构分化,政治结构经常会表现得很不稳定和充满冲突。为了整合政治结构中存在的问题,使其具有现代性又是很必要的。要求政治现代化的政治压力就存在于政治体系之中。这种政治压力主要体现为国家与社会之间二元化反向度发展的结果。政治结构及其制度设计与政治实践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这就意味着有计划地实行政治现代化的国家,其政治发展路向是难以预测的,而且其政治结局多是负向的,许多国家的变革历程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所以邓小平形容改革时说:“摸着石头过河”,并强调中国的改革要“走一步看一步”。即使在某些情况下这些国家的政治现代化获得了成功,也可能是很偶然的,所以在政治现代化的条件下寻求政治稳定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墨西哥不仅实现了政治现代化,而且能够保持政治稳定60多年,不能不说是个奇迹,但它的成功只是一种偶然。正如亨廷顿所认为的,墨西哥的政治现代化涉及权威的合理化、结构的分离和政治参与的扩大三个方面。进入八十年代后墨西哥奇迹消失了,政局却动荡起来。其原因在于过去的政治结构具有更多的传统性,但随着民主化的发展,政治结构日益具有了现代性。与此同时,结构失衡现象也更为严重,最终导致了墨西哥政治现代化所构建的政治稳定奇迹的消失。就这一点而言,对于所有正处于改革之中的国家都具有启示意义。中国的政治、经济现代化必须在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下进行才能保证政治稳定和社会的可持续的发展。不要认为只要实行民主就可以实现自由秩序了。西方国家在扩大民主的时候,从来都没有放松国家对社会的政治控制,这是发展中国家在改革过程中所需要注意的。
经济发展及其体制变革对政治现代化具有怎样的功能,后果是难以预测的,是否会对政治稳定具有负功能以及结果是否能够推动建立民主制度等都是值得斟酌的问题。经济发达未必能够形成民主政治,但成功的民主政治必须建立在发达的经济基础之上,因为民主政治与其他政治模式相比是效能成本最高的,它是通过极大的物质投入来换取社会的“可能公平”。所以经济不发达国家搞民主政治要么是失败,要么就是政治不稳定,这与马克思恩格斯所设计的民主国家是一致的。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社会只能建立在物质极大丰富的基础之上,而不是在经济落后的国家。在这里马克思对民主是轻视的,因为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的终结者必然是社会主义制度,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马克思所设计的共产主义社会不仅没有压迫,更主要的是它与民主政治相比是成本极低的,因为国家已经消亡,人民是自己管理自己。马克思认为在一个以经济竞争、惟利是图为特点的经济体系里要求政治结构以及政府的稳定是不可能的。尽管如此,资产阶级为了挽救自己的命运,“依然认为能够改变这一切,于是他们试图寻找一个更稳定、更合乎政治正义的理想国家形态”[7](P.14),罗尔斯的《正义论》就是对资本主义条件下的政治理念的一种探索,这种探索成为了推动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转变的政治现代化的根本动力。政治现代化过程虽然会形成政治不稳定因素,但“现代化本身又有整合的即一致的因素。这就是西方社会在战后长期的发展,它导致人均国民收入的可观增长。同时,向上的社会流动机会也有相当的扩大,民主制度的基础越来越广厚,人们对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制度的共识是整合不同意识形态的一致因素”[4](P.483)。虽然西方启蒙学者承认政治现代化过程中存在着政治冲突现象,但在终结国家形态的政治现代化过程的可能性问题上,西方启蒙学者则远不如“马克思和其它宗教革命思想家来得乐观”。
在弱势集团被剥夺政治权利、缺乏政治安全阀和政治稳定机制的体系中,那些支持政治现代化的弱势群体一定是激进的。这是因为如果弱势集团把政府与权势集团的政治统治联结起来,就会把所理解的政治体制及其意识形态理解为是缺乏政治合法性的[6](P.229)。在这种情况下弱势群体所主导的政治现代化有可能采取极端主义的手段。但如果政府主导的政治现代化是渐进的,则利于弱势集团融入政治体制中,缓和弱势集团与政府的冲突,也利于他们采取民主冲突方式整合而不是极端的政治行为。所以政治现代化最好的途径就是渐进式改革,而不是激进式改革。激进的改革虽然会激发政治家的热情,但热情并不能代替民众对改革所带来的风险以及不确定性的迷惑,而且会形成政治不稳定现象。无数事实证明激进的改革通常都是以沉重的代价收场。
五、政治参与是政治稳定的弹性机制
政治参与是指公民通过合法的参与方式、正式的参与机制向政府施加影响的政治活动。本文将政治参与严格限定在合法的、正式的领域,非法的、非正式的途径不被认为是政治参与,因为这种现象在任何国家形态都存在,如将其混淆则失去了政治参与与其它政治行为的区别。 “政治参与机制已成为现代民主政体维护政治稳定、国家统一的重要通道,如通过全民公决,最大范围地动员起全体公民,对重大的、棘手的问题依据大多数人的意愿处理,能够化解旷日持久的政治冲突。”[8](P.51)相反,政治冲突在“威权体制”下会趋于整合,但可能导致公民没有政治参与的热情,对现有政治体制合法性的政治共识也会被逐渐打破。这种政治文化,非常不利于作为宪政民主冲突政治基础的共识政治的形成。这种体制所形成的具有偶然性质的政治稳定不仅不利于政治现代化,且蕴涵着潜在政治危机和政治冲突的可能。
虽然一种政治体制具有合法性基础,但如果权势集团的政治地位面临危机,或在紧要关头新兴集团被迫丧失参政的空间,该政治体制的合法性基础仍缺乏支持,或者由于政治体制持续地缺乏合法性基础,也将冲击政治稳定。是否失去政权的合法性基础与新兴集团能够融入政治体制、有权参与政治过程的政治决策相关。执政集团如果允许新兴集团进入合法的权力机构,通常可获取新兴集团对政治制度的支持,反过来,新兴集团则会同意旧执政集团保留过去的权势。但如果“把正当的表达行为——这种表达行为有政治的涵义,表达一种明确的政治偏好——视为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把建设性的批评意见视为另有图谋”[1](P.41),而拒绝甚至使用强力限制新兴集团政治参与,这会导致他们逐渐疏远执政集团,并最终选择极端冲突行为进行抗衡,而这又会使权势集团对其进一步镇压。执政集团对政治参与的压制越是持久和残酷,新兴集团与现政权越趋于形成激进冲突,所以两极集团冲突通常发生在新兴集团在其中只是旁观者而不是参与者的国家。在新兴集团已融入政治体制和公民普遍拥有政治参与权利[9](P.25)的国家,新兴集团能够通过政党达成目标,也不会接受具有激进主义色彩的政治理论。现在西方发达国家的许多新兴集团已成为追求自身利益的合法压力集团。中国共产党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扩大党的社会基础,将私营企业主等社会阶层融入现体制中,非常利于巩固政权合法性、维护政治稳定,是富于远见的政治举措,反映了我们党与时俱进的巨大勇气和面向世界的宏伟胸怀。
“为了稳定和巩固民主制度,必须使新的民主结构——它存在内在合法性的弱点——建立起有效的程序和规范,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意味着几十年的持续经济增长。程序和规范的长期有效有助于政权的合法性——即治理国家的资格——这包括接受民主制度的竞技规则作为政治制度的一个不可分割部分”[9](PP.72-73),“一个国家的经济愈发达,就有更多的地位上看来相近的人会形成这样一些品质,它们有助于形成政治稳定……因为它们对别人更加信任和宽容,而对自己的能力又更有自信”[9](PP.93-94)。公民文化的形成,渐进主义思潮,规则冲突民主化,以及中产阶级的形成是民主政治的基础,它能够使温和的民主政党在选举中获胜而使极端主义或激进主义团体受挫,这样就可以避免寡头统治或平民统治谋取私利导致两极分化,从而缓和政治冲突。经济发展程度也会影响一个国家是否接受民主制度。如果是发达国家,是否再分配的重要性就会降低,公民对政党的选择也很温和。为民主制度服务的文官制度作为高投入的制度形式必须要有发达经济做后盾,否则文官制度是不可能建立起来的。发展中国家的文官制度不成熟,而是注重传统联系的政治支持,或者其官僚体制具有政党背景和意识形态色彩,但这样做的结果使现代民主制度很难形成。经济的增长、人的物质生活的富足不会直接导致稳定。“更多的社会经济发展等于更多的政治多元化,但是不等于政治民主的可能性更大……在现代化进程的较高水平上更可能伴生的是政治专制而非政治民主”[9](P.83),因此很难说民主政体是保证经济繁荣的最佳政治环境。民主的政治稳定性与经济发展相互加强。然而经济发展与独裁政权也呈正相关,甚至更常见。经济发达是政治稳定的重要条件,但并不是说经济落后就是政治不稳定的根源。有时虽然经济落后,但生活稳定,特别是在不知道如何改变政治结构的情况下只能形成保守政治,因此,激进与保守,关键在于是否知道如何改变政治现实而不是本身是否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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