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警察教育培训体系对我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启示论文

法国警察教育培训体系对我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启示论文

法国警察教育培训体系对我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启示

刘兵兵

(上海公安学院反恐与实战指挥系, 上海 200137)

摘 要 法国警队具备的高专业水准,与其创建的能够为警察系统不断输送可靠的人力资源,且与高度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和警察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密不可分。与其相比,我国的公安教育培训工作还有许多方面有待完善。法国警察教育培训中很多创新理念、有效方法和成功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思考和借鉴。

关键词 法国警察; 教育培训体系; 启示

0 引言

近年来,法国警方凭借在维护国内社会治安秩序,处置恐怖袭击、突发性案(事)件等警务工作中的优异表现,已成为世界范围内以高素质、高效能闻名的警队。欧盟各国在制定处置突发性案(事)件的相关法律、组织英吉利海峡隧道反恐演习、开展专业训练、研发警用装备等重要警务工作中,纷纷借鉴或直接沿用法国警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置方案、运作模式和武器装备。我国也曾在举办奥运会、世博会等国际大型会议和活动期间,邀请法国警方的专家,为安保工作及警队训练,提供评估意见和专业指导。法国警队能够具备如此高的专业水准,与其创建的能够为警察系统不断输送可靠的人力资源,且与高度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和警察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是密不可分的。

2005年2月12日,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雁荡山成为全球第一个以中生代火山岩地质地貌景观为主题的世界地质公园。公园总面积294.6平方千米,由三个园区组成:主园区雁荡山,位于乐清市境内,为中生代火山岩地质地貌景观;东园区为温岭市的长屿硐天古采石遗址和方山流纹岩台地地貌景观;西园区为永嘉县楠溪江河流地貌景观。

1 法国警察教育培训体系的特点

1.1 法定的培训制度,统一的教育规划

法国于1985年制定的《国家警察培训法》,明确规定了法国警察教育的宗旨、目的、原则、体系、规格、组织、实施和方法,为法国警察的教育训练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1]。因此,法国警察从入警到退休,都会一直按照有关法律的要求,有计划的接受层次清晰、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程序规范的专业培训。这一做法对法国警察的队伍建设有着现实和深远的意义。

法国内政部依据《国家警察培训法》关于“法国警察教育培训由内政部下设的人事培训局领导”的条文规定,建立了独立的教育体系。从机构上看,全国警察教育由内政部人事培训局统一领导与负责,并根据政府指令和社会形势制定培训大纲、审定教育培训计划和课程,指导警校以及行政区警察局、共和国卫队、“黑豹”突击队和国家警察干预大队等实战单位开展在岗教育训练工作。警校以及行政区警察局、共和国卫队、“黑豹”突击队和国家警察干预大队等实战单位的专职培训部门,则负责在调研实战一线队伍状况和警员个人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人事培训局下发的大纲,制定详细的教育培训计划,设置相应的课程,并在上报人事培训局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这样一种自上而下、层次清楚的独立体系,确保了全国警察教育培训的统一、规范,保证了各项具体工作的有序推进,促进了教育训练质量的不断提升。

1.2 完善的培训网络,明确的职责分工

法国警察很早就意识到,建立资源共享、层次分明、各司其职的培训网络,对整合教育训练资源,提高教育训练成效的重要性。法国警察培训机构分两类:一是12所国立警察学校和8个培训中心,以及共和国卫队、“黑豹”突击队和国家警察干预大队等实战部门在总部建立的培训基地;二是由各行政区警察局和共和国卫队、“黑豹”突击队、国家警察干预大队等实战部门在全国各分部建立的培训中心。它们的职责分工是:首先,第一类中的学校,负责针对警察通用技能,从3个层次为各警种岗位输送警务人才,第一层次是法国最高级别的警察学校——法国国立警察学院。其专门负责警监的初任培训和继续教育,并同时接受外国警官的进修;第二层次是专门对警官进行初任培训和继续教育的3所国家警察学院,分别是国家治安警察学院、国家刑事警察学院和里昂圣西尔高级警长学校;第三层次是根据人口密度、警察数量等因素合理分布全国的专门对警员进行培训的8所警察学校和8个规模小于警校的警察培训中心。他们负责就近对警员和辅警进行初任培训。培训基地,则是根据本警种承担的工作任务和配备武器警械,为在职警务人员,提供针对性、专业性更强的专业训练。第二类是行政区警察局和共和国卫队、“黑豹”突击队、国家警察干预大队等实战部门分设机构的培训中心,则负责根据总部的要求为本警种警务人员提供常规或专项短期业务培训。

法国在职警察的培训有严格的规定,而且形式多样。一是内容和时间均可自选的培训。针对每个警察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能少于40个小时的规定。在每年年初,每个在职警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自由选择培训内容,并到就近的培训部门报名参训。二是内容、时间和学习方式都可自选的培训。在职警察的培训,有一种方式被称为“3×3”,即按照每个警察的实际需要和要求进行培训,时间上可以按每期3天进行,即第一个3天针对过去学过的知识和技能复习一遍;第二个3天针对现有最新的法律知识、基本技能等予以传授;第三个3天针对将来的发展趋势和预测结果做前瞩性的讲解。学员可以到学校脱产学习,教官也可以深入基层上门培训,基层单位也可以邀请教官上门培训。三是时间、内容和学习方式都强制性的培训。针对新的武器、警械和装备的使用培训,以及职务晋升培训,均由上级部门统一安排,集中时间实行强制性培训。通过上述多样的培训形式,让警务人员能有充分的准备,去全面接受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法国警察培训部门的“良苦用心”可见一斑。

法国警队认为,具有不同学历和能力的人,以同样的级别和薪水加入警队是不合理的。因此,虽然法国警察的衔级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为警员,第二层为警官,第三层为警监。但是法国警察招录却是在警衔的3个不同层次上,同时对外公开招募(可根据自己的学历和能力,自主选择报考警员、警官或警监)。所以,法国警队在教学训练中非常注重针对不同类型教学对象的特点,开展不同形式的教学。其中包括:一是根据不同经历开展教学。由于其招录观念的特殊性,在各类初任培训中会出现,没有任何警务工作经验的学员和有辅警、警员、警官等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在同一个班一起学习的情况。因此,培训部门就会为他们分别制定不同的教学计划。如有警务工作经历的学员可不必参加体验式实习。二是根据不同基础开展教学。不论是参加初任培训还是在职培训的学员,参训前培训部门均会针对培训课程,对每名学员进行训前测试,然后培训部门会根据学员现已具备的能力和不足,开展分班教学(每班最高人数不超过15人)[3]。三是根据不同专长开展教学。法国警队提倡培养“一专多能”的警察,在教学训练中除要求学员能掌握警察通用技能和本警种所需的所有专业技能外,也非常注重其专长的发掘,并根据其专长和警队的需求提供针对性培训。

1.3 开放的师资队伍,适配的课程设置

法国警校和实战单位培训基地的师资队伍都是开放型的,即由专任、兼职和外聘3部分师资组成[2]。专任师资是指从实战业务部门严格选拔的自愿报名的具有较高学历和理论水平,拥有丰富实战经验的警官和警务专家。兼职师资是指聘请实战部门的教官、在职警官以及法官、检察官、共和国专员、预审法官、法医学家等来校授课。外聘师资是指聘请其他社会大学的优秀师资,讲授犯罪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等公共课程。此外,警校与警校、警校与培训基地间,也经常邀请对方师资来本方授课。这样不仅充分的利用了各方资源,也使师资队伍在专业性、多元性、学术性之间达到了平衡。

与世界上许多优秀警队一样,法国警方将警察教育培训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并以此建立了一个警察终身教育体系。这个体系可以让每名警务人员清晰地了解到,自己在什么阶段可以通过什么方式,针对警队和自己的需要接受怎样的专业培训。因此,它不仅为每名警务人员搭建了一个不断提升能力和提供晋升机会的平台,而且为警队未来的建设发展建立了一条人才培养和输送的渠道。而我国的公安教育培训,虽然从层次和类别上看,也有初任、在职和专题培训,但目前三者尚未形成一个关系紧密的整体,终身教育体系更是无从谈起。因此,建议要构建一个贯穿民警从警终身的教育培训体系。一是优化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主要用以进一步明确规定民警从初任到在职、从机关到实战一线、从警员到指挥官,各类人员的训练时间、训练内容、考核标准以及奖惩措施,使公安院校和各级教育培训部门知道,其在教育训练工作上的职责和分工,使每名警务人员知晓其在教育训练方面的权利、义务和处罚措施,最终将教育训练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二是由警校各专业与实战用人单位联手创建职业能级体系。警察职业能级体系简单说,就是对从警员到各级指挥员每个岗位所需的核心能力点进行分析、梳理、整合后,针对相关能力点建立评价标准,它既能为用人单位提供相应岗位人才的评估标准,又能激励每名警务人员不断实现自我提升,同时也是终身教育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三是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个人培训电子档案。档案除应详细记录当事人的参训课程、考核成绩和达到的对应能级水平外,还要能及时提供针对某一单项能力或综合能力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后的数据,并在方便其查询的同时,根据数据排名同步发出预警和提示(及时参加相关培训)信号。

1.4 个性化的教学方法,多样性的培训形式

市场上对客户信用评价的模型良莠不齐,很多评价模型开发企业的产品并没有经过大量数据实验、研究的检验。企业因为缺乏对客户信用信息的足够重视,在判断客户信用时,往往以主观意见及历史交易记录为依据与客户达成交易。

因此,法国警察教育培训网络不仅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标准统一、种类齐全,而且从地域上覆盖了法国全境,从对象上囊括了全国所有警种岗位,从内容上满足了不同层面的需求,是法国警察教育培训高效运转的保障。

法国警方在实战中应用的许多技战术和警用装备,均为教学培训部门的研究成果。以共和国卫队为例,其专门在培训机构中设置了“研究室”,研究室的成员由教学部门的教官和实战单位指挥员组成,他们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开展研究:一是实战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如由于欧盟对警队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禁止使用催泪弹的相关立法的出台时间日益临近。因此,“先以催泪弹驱散,再实施抓捕”的处置战术,将无法继续在实战中继续运用。于是,研究室针对上述问题,第一时间研发了利用“水炮车”制造“水幕”分割人群,并掩护警员实施突击抓捕的战术。二是警用装备问题。如共和国卫队的装备中有一种自主研发,且很实用的可折叠式防冲撞网。主要用于加装在警车正面,配合警员完成对特定区域和街道实施封控任务。从实战效果看,在同等条件下,可提升80%的实战封控效能。

1.5 前瞻的实战研究,广泛的成果应用

LIETDOS-BIO是一款用来评价立陶宛核电站所产生的污染问题的软件。该模型使用两种浓集因子数据库:因场地而异的数据库以及通用数据库(主要基于欧盟FASSET中的数据以及源自俄语文献的数据)。该软件采用蒙特卡洛辐射转移模型,一种经特殊衍变而来的描述有机体模型的方法使得用户能够针对任何大小和形状的有机体计算剂量转换因子。该模型中参数的不确定性用统计学方法来进行处理。

与法国警方相比,我国公安教育培训工作还有许多方面有待完善。而法国警察教育培训中很多创新理念、有效方法和成功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学习和借鉴。

2 思考与启示

排队等着老徐摊煎饼,才知这对母女是从江北赶来的,开车四五十分钟,带着折叠轮椅,就为了圆女儿一个梦:再吃一回老徐煎饼。

2.1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法国警队无论是初任培训还是在职培训,其课程设置都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而且能够常教常新,分析原因,在于他们在课程设计、开发和建设过程中,能够严格遵行以下3个原则:一是与政府和民众对警察的工作要求适配,即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设置课程。如近年来,由于法国国内的失业率始终处于高位,随之而来的由于劳资纠纷造成的游行示威同步增长。为在处置上述案(事)件时,能真正做到“合法、合理、合情”,警队专门为指挥人员开设了“关于如何解决劳资纠纷的课程”,并要求指挥官在学习期间,到指定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实习考察。二是与不同层面警察面临的工作任务适配,即根据教学对象的需求设置课程。如负责警员培养的学校,设置的课程极为广泛,除设置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商法、警察守则、道路法等法律课程,还有射击、游泳、警察自卫术等。负责警监培养的学校,则为学员开设行政组织、管理学、法学、心理学、社会学、领导科学、指挥艺术等专业课程,并要求开展学术研究。三是与警务实战需求适配,即根据实战的需求设置课程。无论是警校还是培训基地,他们都非常关注课程是否与实战同步。因此,定期听取实战一线警务人员对课程的意见,已成为他们及时调整和完善课程,从而始终紧跟实战步伐的重要手段和依据。

where n1 and n2 are the refractive index respectively at wavelength λ1 and λ2.

2.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队伍是整个教育培训体系的核心。法国警队的师资队伍给我们印象最深的是,反对打造“大而全”模式的师资队伍,而是通过交流、共享、整合各方资源,建成“流动型”的师资队伍。警校和实战部门的师资各有所长,可以针对专业课程的授课实现资源共享,公共课程特别是对理论功底和学术权威方面要求较高的专题课程,则聘请社会大学的师资。这样不仅节约人力资源成本,而且避免了学术研究上的“近亲繁殖”,最重要的是在学校和实战单位之间建立起了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有效解决了“闭门造车”的现象。目前,国内大多数警校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并在教学训练中通过专职、兼职、外请师资的组合授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还有待进一步实现突破。要实现师资流动,首先要有充足的师资储备。因此,培训对象应为实战单位的基层指挥官。因此建议:一是举办面向实战单位的专业师资培训班,大力培养兼职师资。这样不仅可以建成一支规范的兼职师资队伍,而且也为实战部门组织开展日常练兵培养了一批专业人才。二是建立警校与实战部门之间的轮岗交流机制。通过轮岗交流机制的建立,不仅可以提升师资的教学能力,也可将基层一线的实战经验和成功案例通过课堂和训练场分享给每名学员。三是整合社会师资资源。我们要有意识的去了解、发掘、整合各类社会院校的优质师资资源,并通过邀请授课建立互通的关系,为参训人员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类、通用类课程。

2.3 创建专业课程体系

法国警队的课程体系,在学校、实战部门培训基地之间形成“互为支撑、互相联系”的整体。学校的课程不分警种,只分职级岗位,即根据警员、警官、警监等不同职级岗位设置学习的课程,其中一些基础的技战术课程在毕业后,每年必须重复培训。实战部门培训基地的课程是在学校课程的基础上,根据本警种需要开设的针对性更强的专业类课程,它同样根据警员、警官、警监等不同职级设置,并与学校课程在内容和层级上形成衔接,目的是为初任和在职人员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他们各自的侧重点虽有不同,但均是在“立足于学习者从事未来警务工作和担负的责任所需的,各种品质和能力的培养”理念指导下设置课程、实施教学,从而使受训对象的岗位能力能够通过培训呈“几何级”效率的提升。目前,我们的警校主要侧重初任对象设置课程,实战部门的教育培训机构主要针对在职民警设置课程,但二者之间在教学的理念、内容、模式、方法上联系还有所欠缺,为建设“大教育培训体系”在课程支撑方面提供的合力不够。因此,建议在整合现有课程资源的基础上,建成一个在“以工作任务为导向,基于各项工作流程,强调岗位核心能力”理念指导下的,与民警终身教育培训相匹配的课程体系。首先,按不同对象和专业岗位设置3个层次的课程,即初任学警课程、在职民警课程、指挥官课程。其次,每个层次的课程均由专业基础、专业核心、专业拓展三大模块组成,每个模块的具体课程必须能与相对应的岗位工作任务和职业能级体系相对应。

2.4 完善教育培训方式

由于警力不足和工作任务繁重,所造成的工学矛盾,对教育训练工作带来的影响,是我们开展警察教育训练工作不可回避的问题。作为教育训练部门,只有想方设法去化解或缩小矛盾,才能使教育训练工作真正成为队伍建设发展和实战能力提升的重要保障和支撑。在这方面,法国警队通过提供多样的培训形式来化解工学矛盾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以下借鉴。一是要跨越地点和形式的界限。传统上的教学方式老师总是在学校等待学员来接受教育,形式上分脱产和业余,这就难免造成参训人员工作、生活和学习上的冲突。因此,针对一些专题或短训课程,可以主动组织教官教师走进实战部门,通过“送教上门”为他们提供及时的服务。实践经验告诉我们,送教的同时也是教官教师了解、调研实战单位的机会,而且由于沟通中没有特定主题的限制,效果有时要好于专题调研,因此送教上门实际是双赢。二是要突破时间和空间的界限。发达的网络已经让我们生活在了信息时代,学习的方式也已经从传统的老师和学生在同一时间和空间进行面对面的授课,发展到了通过网络、视频,以及手机APP实现在不同时间和空间条件下的学习和交流,而警察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们要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和手机移动端学习。

2.5 加强实战问题研究

法国警校和实战单位培训基地非常注重围绕实战需求,开展教学和研究。因此,他们的教学和实战之间能够形成“互为支撑、互利共赢”的良性循环。我们要借鉴他们的成功经验,加强实战问题研究。一是加强基层调研。调研是为了发现实际问题和了解实际需求,我们的研究要贴近实战就必须加强调研,只有这样我们的研究成果才能最终被实战所应用。二是加强战法研究。战法研究是公安实战研究永恒不变的主题,它针对的是如何应对自身现实和将来所处环境及面临情况的研究,战法是否具有前瞻性和有效性将是处置成败的关键。三是加强装备研究。“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装备是战斗力的重要保障。特别是能够提升工作效能的智能化装备研究,更是我们应该重点关注的。四是加强案例研究。案例研究就是要分析、找到案(事)件处置过程的经验和教训,并加以梳理和总结,而后成为教学中的范例。

参考文献

[1] 李光文.中法警察教育之比较——兼谈我国公安教育的走势[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2(1):74-77.

[2] 熊一新.论法国警察教育培训体制的特点(下)[J].公安教育,2002(11):50-51.

[3] 齐晓亮.我国警察教育培训模式初探[J].行政与法,2017(3):64-68.

[4] 潘雅玲.西方发达国家警察院校师资建设之启示[J].公安教育,2018(2):76-77.

中图分类号 D035.319

作者简介 刘兵兵(1976—),男,安徽人,讲师,系副主任。研究方向为警务指挥与战术。

(责任编辑 陈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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