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人的自由观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希腊人论文,观念论文,自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54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559-8095(2004)02-0098-07
英国历史学家J.B.伯里在论及古希腊人的辉煌成就时,把古希腊人“精神的自由”视为“他们哲学上的思想,科学上的进步,和政制上的实验”以及“文学艺术上的优美”的根据。[1](P9)这不仅仅说明自由思想对古希腊社会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表明了古希腊人“自由”的复杂性:古希腊人的自由问题本身不是一种孤立的事物,它与希腊的政治制度、宗教信仰、经济状况、知识水平等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古希腊人自由思想的反映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古希腊人正是借助行动的或意识的、主观的或客观的、现实的或虚幻的等等形式凸显出他们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本文试图对古希腊人各种自由观念的产生与发展作简要的阐释,以期展示古希腊人的自由精神。
古希腊人的自由观念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有着深厚的社会历史根源,并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发展。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古希腊人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与矛盾也不同,其自由观念因此而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和不同的特征。但是无论哪种自由都是受限制,并且“自由的第一个条件是生存自由……只要没有生存自由,那末不管有其他的什么样的自由,都不能算是自由”。[2](P144)这种限制力量最初来自客观的自然界,“自由”这一概念首先表达的是一种人与自然的关系。
一、自由与自然
古希腊人像所有同时代的其他族群一样,要生存首先必须面对的是自然的挑战,而“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它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它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服从它的权力”。[3](P34)这种自然威力在希腊特殊的地理环境中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希腊山多平原少,可耕种的土地少且较贫瘠,大部分土地只适于种植油橄榄、无花果树和葡萄,少量的粮食作物的收成完全要依仗少雨的地中海式气候,生存所需的粮食大部分依赖从外输入。由于地势起伏不平,各地相互隔绝,陆上交通十分不便,虽然有众多的深水海湾,但是驾驶一艘划桨的船、靠一张简陋的风帆在爱琴航行,无疑是一种很大的冒险——为希腊人提供便捷交通的大海随时会变成吞噬生命的恶魔。在这种恶劣的自然条件下,古希腊人要获取生存的自由是异常艰难的,人与自然的矛盾便构成古希腊人实现自由所要面临的主要矛盾。
在这种自然条件下,古希腊人要求得生存、实现自由,唯一办法就是“消解”自然界、认识自然界的规律、从必然过渡到自由。然而古希腊人由于认识能力的局限,无法对自然威力形成科学的认识,因而他们也没有足够的能力去掌握自然界的规律、从而改造自然界。他们又不甘心因此而臣服于自然的淫威、无所作为,于是便“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4](P113)以无所不能的自由思维创造出许多自然神,如地母该亚、夜神纽克斯、雷电之神宙斯等。借助这些自然神,古希腊人达到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所不能达到的“自由”:雷电之神宙斯能随心所欲地让天空忽而乌云密布忽而晴空万里;管辖海洋的波塞冬能在海洋上漾起巨浪、也能平息海上的暴风雨等。
随着希腊社会群体的发展,社会生活中的事物日趋复杂。这些事物对古希腊人来说,既是日常生活中无法避免的大事,也是维系正常生活中的难题与困惑,如战争的胜负、亲情伦常的判定、手工业技能的提高等等。古希腊人渴望解决这些问题,但其自身的认知能力尚不能对这些社会事物做出正确的解释,于是古希腊人只好想象存在一些主宰这些社会事物的神祗,或者是赋予自然神诸多的社会功能,让自然神承担起调节社会事物责任。如宙斯成了众神之主、掌管天庭,海神波塞冬也是马匹的保护神,战神阿瑞斯、炉灶女神赫斯提等。这些神并不是远离人类生活的。相反,在古希腊人的神话体系当中,神与人之间的距离并不是遥远而不可及的:神不仅和人同形同性,还能与人结合,生育出近似乎神的英雄。在古希腊神话和英雄传说当中,神倾听了英雄在困境中的祷告后会伸出援手,而英雄总能在神的帮助下取得各种胜利。依据古希腊人的这种设想,控制着自然力、社会力的神也就成了人类的保护者,神的职责变成了守护人类;而人类也可以借助与神的交往而影响到神的决定与行动,从而改善自己的处境。通过这种心灵上的自由想象,古希腊人将面目可憎的自然、社会力量转变为自身所能触及甚至能够控制的神祗体系,从而在精神层面上为自己获取生存的力量设定了一个乐观、自信的平台。
借助这些神祗体系,古希腊人一方面表达了对强大自然力和社会力的不屈服,从而在精神层面上实现了自由;另一方面古希腊人也由此获取了极大的勇气与精神力量,从而积极地改造世界。在这个过程中,古希腊人始终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存所遇到的困难,神祗体系仅仅只是精神上的一种安慰与依靠,古希腊人从来没有放弃过对自由的追求与捍卫。反映在神话体系当中,就是古希腊人从来没有将神祗想象成是不受任何束缚、绝对自由的,神也有其抗争与痛苦。无论是普通人、半人半神的英雄,还是强大的神本身,都受制于不可抗拒、不可认识的命运。睿智的大神——普罗米修斯虽然可以预知未来,但是也“必须接受命运的支配,不会大惊小怪”。即使是万神之主——宙斯“也逃不出命运的规约”。[5](P223-247)命运的力量如此之大,以致俄狄浦斯想方设法、竭尽全力想要逃脱弑父娶母的命运,最终也只是用所有的努力证明了命运的不可抗拒性。命运无法更改,但是人、英雄、神都不向命运低头屈服,更不向命运顶礼膜拜。俄狄浦斯在得知自己可怕的命运以后,千方百计试图躲开命运的安排,直至最后无法推开命运的车轮而刺瞎双目,以此表达内心的不甘以及对命运的愤恨。史诗《伊利亚特》所描述的特洛伊战争当中,即使战争由于命运的驱使而胜负结果早已预定,但是参战的人、神全然不顾命运的安排,个个都奋力拼杀,以不屈的力量与强大的命运抗衡,以期战胜命运,进而成为命运的主宰。古希腊人正是通过对这种不屈精神的讴歌,展示了力图战胜命运的决心与勇气、为自由不断抗争的精神。
当生存问题成为实现自由的主要阻碍时,古希腊人对自由的争取主要表现在人类主体对外在客体的抗争上,尤其是对自然力的抗争上。由于人自身力量的弱小、知识的贫乏,尚没有能力把理想世界中的自由转化为现实行动中的自由,只好依据神话当中众多自然神、社会神,在观念中实现意识上的自由。不仅如此,这些神话当中的众神的欲望与行为,也就是古希腊人欲望与行为的体现,古希腊人正是借助这些神祗表达了征服自然、获取自由的愿望与壮举。
二、自由与城邦
随着古希腊人认识能力和改造世界能力的增强,自然力对人的制约作用渐渐退居次要地位,而社会对个人的制约作用大大提升。古希腊人对自由的理解与追求也因此发生了重大变化——在以城邦生活为中心的社会当中,如何追求自由成为古希腊人新的关注点。
城邦是古希腊人社会生活的重心,古希腊人所追寻的自由的真义随着城邦生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在荷马时代,各个城邦族群之间的战争与掠夺是社会生活中最突出的活动。战争和掠夺的结果是战败的一方或者被掠夺者将失去以往在氏族中所享有的权利或地位,被当作战利品而沦为奴隶。“自由”一词在此时意指与奴隶状态形成对照的另一种状态。自由的生活是古希腊人所珍视的,为了自由古希腊人宁愿付出生命的代价。特洛伊战争当中,勇士赫克托耳“痛心疾首”是由于妻子将因城池的陷落而沦为奴隶:“阿开亚壮勇会拖着你离去,夺走你的自由。……你得劳作在别人的织机前,……违心背意——必做的苦活压得你抬不起头”。为了捍卫自由、确保妻子“不致沦为奴隶”,赫克托耳宁愿“一死了事,在垒起的土堆下长眠”。在古希腊人看来,违背自己心意、在别人的压制下劳作的奴隶生活是极其痛苦和难以忍受的。为了不失去自由、不受奴役,勇士们慷慨赴死;而“兄弟们的悲惨”和“特洛伊人将来的结局”远远不及捍卫自己和亲人的自由重要[6](P182)。在城邦还只是松散利益联盟的荷马时代,保卫城邦只是城邦居民在捍卫个人自由时利益趋同的一种必然结果,古希腊人在战争当中英勇献身的动力来自于对自身自由的向往与追求,而不是城邦的整体利益。这主要是因为城邦结构的松散、在古希腊人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还不甚大,也是古希腊人追求自由尚处于一种自发状态的体现。
随着城邦的发展日趋充分、奴隶制度基本成型,奴隶的来源基本上是黑海沿岸的色雷斯、伊里利亚一些部族的战俘,希腊本土的居民沦为奴隶的可能性大大减少。古希腊人的生活也渐渐和城邦密不可分,对自由的追求开始转入自觉状态,“自由”也就作为城邦的一种集体权益而存在。这种“自由”是对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一种区分,是受制于人与人之间产生的强制力量。要实现自由,都必须以契约的形式既约束这种“强制”,又要确认这种“强制”,从而使人在自律和他律的限制下实现其在整个社会中的自主状态。斯巴达的来库古立法以及由此而来的斯巴达军事寡头政制的建立、雅典提修斯改革、德拉孔立法以及雅典民主政制的确立,都是以法的形式,对全体公民自由权利所作的一种规约和保证。这种制度下的公民自由只是一种集体意义上的自由,它直接依附于公民身份,没有公民身份就没有自由。
但是这种依附于公民身份的“自由”异常脆弱。斯巴达奴隶制国家以及公民的权益建立在对希洛人的集体奴役之上,主要依靠对希洛人的不断残酷镇压来维持奴隶制度。这种制度使人们认为,“在斯巴达,自由人是世界上最自由的人,奴隶是最彻底的奴隶”。[7](P28)实际上,建立在对希洛人残酷压迫基础上的斯巴达公民的自由,因希洛人此起彼伏的反抗而面临崩溃。为了自由,希洛人不惜以生命为代价,誓死抗争;而斯巴达公民也不断地从军事上强化对希洛人的统治。[8](P81-83)这样不但希洛人无法享有自由,连高贵的斯巴达公民也不得不放弃了个人的自由,全民过着一种缺失自由的军事化生活。而在雅典奴隶制国家里,还存在贵族与平民在自由问题上的分歧。掌握政权的氏族贵族依据军功或者权势获取了良田沃土以及大量的财富,而平民守着薄产艰难度日,两个阶层之间在经济上的差别日趋明显:氏族贵族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以高利贷的形式大肆盘剥平民,积聚了大量的财富;而平民的处境日益恶化,不少平民欠债成为“六一汉”,有的平民甚至将地产和家人都抵押给了债主。[9](P4-5)经济地位的变化直接影响了两者政治地位的变化:许多还不起债的债务人及其家属被债主卖到国外沦为奴隶而失去公民资格,勉强保有薄产和自由身的平民也无暇去参加与其切身利益有关的公民大会,几乎放弃了公民权利;而贵族凭借财力和政治影响力几乎把持了整个城邦。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矛盾日渐激化。
围绕这一问题,希腊社会一系列政治变革应运而生。斯巴达的来库古立法不但以铁血的方式确立了对希洛人的统治,也把斯巴达公民的自由权利纳入到城邦的基本运行规则当中。而在雅典,梭伦颁布“解负令”、取消“六一汉”制,确立了以财产为基础的政治军事义务,削弱了贵族会议的权利、加强了公民大会的作用。此后,匹西特拉图僭主统治、克利斯提尼改革等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上为雅典平民争取了权益、完善了雅典的政治制度,也以直接民主的形式,从制度上将个人的自由纳入到城邦生活当中。这样,“孤立的个人始终只是一些偶然附带的东西,离开了国家的现实,它们本身就没有实体性”。[10](P234)在这种自由中,城邦的法律是高于个人自由的。在德谟斯提尼的《反阿里司托格通》中有这样的论述,“为什么元老们要有议事会?为什么全体公民都要参加公民大会?为什么人们要上法庭?为什么上一位执政官要自觉地为他的继位者作准备,…原因就是法律。人人都要服从法律,如果抛弃了法律,每个人都为所欲为,不仅政制遭到破坏,人们的生活也会降低到野兽的水平”。[11](P38)正由于认识到城邦共同利益的优先性,古希腊人才如此珍视法律。当波斯王薛西斯打算入侵希腊,曾问达马拉图斯:希腊人那么少,而且又没有统一君主强迫他们作战,他们是否不会抵抗?达马拉图斯说,“他们虽然是自由的,但是他们并不是在任何事情上都自由。他们受着法律的统治,他们对法律的畏惧甚于你的臣民对你的畏惧。……凡是法律命令他们做的,他们就做,而法律的命令却永远是一样的,那就是,不管前面有多么多的敌人,他们绝对不能逃跑,而要留在自己的队伍里,战胜或是战死”。[12](P505)
在城邦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古希腊人还是有很大自由的。公民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即使是嘲讽城邦所尊崇的神灵,也不会因此获罪。[1](P10)不仅如此,埃斯库罗斯在其戏剧当中对当权人物极尽所能地嘲讽,也没有“因之而有任何禁演戏剧或迫害作者的措施”。[8](P170)古希腊人为自己拥有这种自由权利而骄傲,更愿意为了捍卫这种自由而献出生命。当波斯人统帅劝拉凯戴孟人归顺薛西斯时,拉凯戴孟人对波斯统帅所谓的“被赐以一块希腊的土地而成为统治者”的诱惑毫不在意,甚至嘲笑波斯统帅是“一名奴隶”、“从来没有体验过自由,不知道它的味道是不是好的”,义正言明地表示自己作为自由的希腊人“不单单是用枪,而且是用斧头为自由而战”。[12](P515-516)在这里,古希腊人不光是在谴责波斯人的专制制度,也是对波斯人践踏天赋的自由、人性的一种讥讽。希罗多德对波斯统治者的残忍做法的揭示,一再向世人表明:正是波斯人对自由的不尊重与践踏,激起“自由人为捍卫他们的自由而战的那种必胜的精神”,[13](P126)使希腊人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同仇敌忾战胜了波斯。可以说,希波战争彰显了古希腊人自由精神的巨大力量:希腊人富于生命力的自由精神远远胜过波斯人在暴力下的团结。
古希腊人珍视集体自由权利,宁愿“在一种民主制度中受贫穷,也比在专制统治下享受所谓的幸福好,正如自由比奴役好一样”。[14](P120)然而雅典民主制度下的集体自由实际上也是对个人自由的一种漠视。雅典人的陶片放逐法、集体决议对公民个人的宣判与放逐等等,实际上是对公民个人最基本的自由权利的一种践踏。不仅如此,城邦生活当中,民主制度试图把人转化为政治的人,仅仅追求一种狭义的政治自由平等,这样的出发点导致政治权力很容易被一些不太高明的蛊惑者所把持,从而侵蚀了个人的自由与利益。“许多城邦的党派领袖们有似乎可以使人佩服的政纲,他们虽然自己冒充为公众利益服务,但是事实上是为着他们自己谋得利益。……他们既不受正义的限制,也不受国家利益的限制;他们随时准备利用不合法的表决来处罚他们的敌人,或者利用暴力夺取政权,以满足他们一时的仇恨。……但是那些能够发表动人言论,以证明他们一些可耻的行为是正当的人,更受到赞扬”。[12](P238-239)在米提利尼事件当中,自认为享有自由权利的雅典人在民主制度下成了“每一个新怪论的……奴隶,瞧不起熟悉的东西,没有等漂亮话出口就来不及地鼓掌”。[15](P124)在苏格拉底的审判当中,雅典人对敢于冒犯城邦权威、质疑城邦民主制度的苏格拉底的审判,在形式上是最合符雅典人引以为豪的民主,但却剥夺了苏格拉底最起码的生存自由。
就自由的真义而言,“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每一个人所能进行的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16](P438)对自由的追求就是在现实允许的范围内最大化地实现个人价值。然而古希腊的自由内涵被限制在集体的名义下,个人的自由却在集体当中消解了。
三、自由与个人
希腊社会在经过提修斯改革、梭伦改革和克利斯提尼改革之后,氏族制度的最后残余也随之消亡了。氏族血缘关系枷锁的解除,使个体丧失了在境遇发生变化之时在氏族中受到的保护,个人要想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幸福,就只能依靠自身的努力。这种变化使希腊人认识到自身的存在价值,认识到人之所可贵之处就在于他是独立具体的人。人的主观能动性由此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人的主观判断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奴隶不自由的本质并不在其失去了人身自由,而是丧失了表达自己想法的自由,这种自由的丧失才是奴隶成为奴隶的标志。而拥有这种自由的“希腊人可以自由地思考这个世界,摒弃所有传统的解释,不听任何祭司的教条,不受任何外界权力的影响来追求真理”。[13](P22)自由是一种“天赋的自由”,而且这种自由是不可剥夺的。“一个人无论思想什么,只要想在肚里秘而不宣,总没人能禁止他的。限制他的心的活动者,只有他的经验和他的想象力”,[1](P1)这种自由“是心灵的最高定性”。[17](P322)“自由”也就变成了个人内心世界的问题了。这种“心灵的最高定性”在自由观念诞生之日便有了。当古希腊人的生存自由受到自然力的阻碍时,最初正是借用这种自由形式把面目可憎的自然力转化为幻想出来的神灵,从而在内心世界里实现自由的。随着古希腊人改造世界能力的提高,这种自由形式潜伏在人的内心深处,是苏格拉底的审判使古希腊人开始正视这种早已存在的自由形式。而在苏格拉底之前的哲人早已开始用大胆的哲学思辨表达这种自由。
泰勒斯笃信人的主观力量,提出“一切是水”。这一个命题也深刻表明这一时期古希腊人的精神状态的变化:由“只相信人和神的实在,而把整个自然界看作人和神的伪装、面具或变形”,转变为“人是事物的真理和核心,其他一切只是疑似和幻觉的舞弄”。[18](P31)人的精神是自由的,对“自由”的笃信使古希腊人开始毫不犹豫地自主界定世界的基础,或者说是认识、知识体系的基础,而不用借助“神话式和譬喻式”了。换句话说,古希腊人对自由的追求由对外在客体的克服,转向了相信人的力量,从而在人的内心世界寻求自由。
如果说,泰勒斯还只是“以概念的形式”把古希腊人对精神自由的追求从“神话式和譬喻式”的表达方式中初步解救出来,那么普罗泰戈拉则是进一步将古希腊人这种精神上的变化具体化。普罗泰戈拉提出的“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19](P138)将全部现象(包括人的行为)的依据归结到“人”——这个认识和行动的主体本身。实际上,普罗泰戈拉“并不只是宣称:人是万物的尺度,而且宣布:作为思维者的人是万物的尺度”,[20](P66)这不仅仅表明人已经脱离神而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者,而且也暗示一切人都拥有这种“尺度”权利——这也就将政治上自由平等的权利从认识论上予以确认,从而将具体政治生活中的自由平等与精神世界里的自由统一在认识论的基础上。普罗泰戈拉对人的笃信既是古希腊人对自由追求的结果,也为古希腊人进一步实现精神上的自由提供了一条有效的理路——将自由的实现问题引到德尔斐神谕“认识你自己”上。表面看来,普罗泰戈拉将赫拉克利特的“我寻找和探求过我自己”这一认识扩及到对整个人的自由状态的探求上,实际上,普罗泰戈拉是将自由的实现问题退缩到了精神世界,且认为精神世界的自由实现比政治上的自由更为现实、重要。这并不是普罗泰戈拉看到了政治生活中自由平等实现的血腥性而退缩,从而选择一种较之更易于实现的精神上的自由,也不是因为精神自由更能体现古希腊人所追求的自由本义——一种自由的生活状态,而是因为精神世界的自由是政治上对自由平等追求的根源和力量源泉。简言之,精神上的自由是一切自由的根本。由此,古希腊人对自由的探索起点与终点都落到了精神自由上。
无论是泰勒斯还是赫拉克利特、普罗泰戈拉等,都还只是“用直觉把握真理,而不是靠逻辑的引线攀援真理”,[18](P88)他们对自由实现的理解仍然建立在一种主观体认上。苏格拉底才真正理清了这种自由的实现途径。他主张从个人的内心世界着眼,通过个人的伦理化达到全社会的伦理化。在苏格拉底看来,真正自由的人是明白自己自由权利以及自由目的的人,而不是空有人身自由而在思想上沦为奴隶的人。因而,在公民没有认识到自由的本意之时,城邦试图创立一种社会秩序以调和每个公民对自身利益的理解,这最终将造成个体自由遭到践踏。在没有意识到、或者说是没有认识清楚“主体自己来从事决定”的真义,而实施所谓的自由权利,实际上是在滥用自由、剥夺自由;自由只有在人理解了它的本意的时候才能真正实现,因而实现自由的关键在于人自身的内心世界。
与泰勒斯、赫拉克利特、普罗泰戈拉等相比,苏格拉底不回避神秘的事物。他将神话时代的神秘转化为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神秘“灵异”。这种“灵异”不同于古希腊人常常信奉的神谕:古希腊人托庇于神谕,是因为“人民并不是决定者,主体不能自己作出决定,而是让另一个外在的东西给自己决定”,这种做法实际上是缺乏“主观自由”;[20](P87)而苏格拉底的“灵异”是“介于神谕的外在的东西与精神的纯粹内在的东西之间”的、“一种有异于希腊宗教中通行方法的方法”,这种“灵异”实际上意味着“现在人是按照自己的识见由自己来作决定”。在苏格拉底对神谕以及人自主性的理解当中,“我们看到了认识的自由,亦即自己独自决定什么是公正的,什么是善的;这种自由已不受共同生活的约束,而包含着一种意义,即是:人对于他自己所应当作的特殊事务,也是独立的决定者,自己迫使自己作出决定的主体”。苏格拉底正视神秘事物的结果是“拿人自己的自我意识,拿每一个人的思维的普遍意识来替代神谕”,[20](P86)从而真正将自由的实现建立在了自主的意识基础之上,也为其政治理论中的自由平等找到了伦理根据。苏格拉底试图通过内心善的个人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自由,随着苏格拉底被审判而在实践上宣告破灭了,然而苏格拉底认为“灵魂思索得最好,但它只要可能总愿意是孤独的,它离开了肉体,尽可能避免与肉体有任何联系或接触,并伸向现实”,[15](P226)对于这样一位是肉体为灵魂思索的负累、认定哲学研究主题就是死亡而已的哲人来说,死亡是一种自由,是一种捍卫自由的方式。苏格拉底为人们树立了一个极度期望摆脱外部束缚的人面临生死问题时的真正“生存与自由”的权威榜样,苏格拉底是“哲学的殉葬者”,对他所进行的审判与处决“不是司法上的他杀,而是司法上的自杀”。[21](P109-112)
苏格拉底以死的形式最终实现了个人自由,而活着的古希腊人依然要面对残酷的社会现实。面对自由与奴役的痛苦抉择,达奈俄斯的女儿大声疾呼“我宁愿死于上吊的圈环,也不会接受拥抱的磨难,被一个我所厌恨的男人拖拽;让我死去”。在古希腊人看来,与其失去自由而“痛碎我的心灵”,毋宁选择“一面深寂、突兀、鹰鹫盘旋的
毚壁,让它见证我的坠跳,落向无底的深渊……死亡意味着自由,不再受痛苦 和哀号的缠绵”。[22](P53)“死亡意味着自由”并不是宣扬“死即是自由”,而是在失 去自由与死亡的两难之间,宁愿选择死亡。这体现了希腊人对自由的渴求,有“不自由 毋宁死”的决心与勇气。古希腊人欣赏埃斯库罗斯的《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赞美普罗 米修斯的行为,是因为普罗米修斯宁愿被缚在崖石上受苦受难、也不愿做宙斯忠顺的奴 仆的行为,彰显了执着追求自由的精神。普罗米修斯的这种行为是对古希腊人自身心理 的一种反映,也是古希腊人决不妥协地捍卫自由精神的一种体现。
伯罗奔尼撒战争之后,希腊世界走向衰败,古希腊各城邦失去往日的光辉,逐渐丧失自身的独立,先后被马其顿、罗马征服。频繁的战乱以及由此而来的社会动荡,致使无力抗争的人被迫逃避现实、躲到内心世界里去,构建心灵的自由王国。伊壁鸠鲁从理论上为古希腊人的这种出世心理作了阐释。在伊壁鸠鲁看来,人的自由就是理智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并承担由此而来的责任。自由的获得,首先全靠懂得“一切取决于我们自己”和“不仰仗任何主人”这些道理;其次,“知足的硕果是自由”,[23](P208-209)只要用理性抑制情欲和奢望、满足于少量的东西,就能在人的内心上实现自由。除此之外,自由还是摆脱周围社会,摆脱“一般人”的意见,摆脱徒劳无益的政治倾轧和角逐而离群索居、以保持精神的安宁和身体的无痛苦。伊壁鸠鲁的自由,实际上就是在心灵周围筑起一堵围墙,以此挡住那时时袭来的外在压力,从而构造出一个心灵的自由。隔绝了外在世界的各种压力之后,人仍有自由意志、在某种程度上仍是自己命运的主人——“我们拥有决定事变的主要力量”、“我们的行动是自由的,这种自由就形成了使我们承受褒贬的责任”。[24](P369)伊壁鸠鲁的这种心灵自由避开了客体对主体的制约,但既没有在现实生活中征服它,又不像在神话中从观念上以自己创造的神征服了它。这种自由是一种非现实的、虚幻的自由,是一种意识的自由、主体的自我体会。伊壁鸠鲁对自由的设置,仅限于在意识活动中的主观性中寻找自由的根据,因而这种“思想的自由只是具有纯粹的思想作为自己的真理,这个自由丧失了生活的充实内容,……它也仅仅是自由的概念,而不是活生生的自由”。[25](P6)
伊壁鸠鲁的意识自由与现实之间不可克服的矛盾、以及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恶化,致使伊壁鸠鲁的后继者们在反复强调自我意识自由而仍无法弥合理想与现实之间巨大反差之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自由地死去。在他们看来,自杀是自由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和最后证明。芝诺、克里安特、安提帕特等这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证明了意志的自由是最大的自由。但是这种自由地死去已不能和苏格拉底的选择相提并论了,仅仅只是哲学家们的个人选择了。到希腊后期的犬儒学派所谓自由就完全变成了一己私事,什么自由都已经不重要,“把他卖掉,他也不在乎,他认为,不管怎么样,他都是自由的”。[26](P77)这种自由已经是一种出世的遁逃哲学,是对残酷现实的一种消极抗议,已经全然失去了激励人心、开启智慧的意义了,从而沦为一种庸俗的处世原则。即使如此,犬儒学派对自由的态度与理解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哲人对世界的不满和对自由的抗争。
亚里士多德说过,“有一种生活,远非人性的尺度可以衡量:人达到这种生活境界,靠的不是人性,而是他们心中一种神圣的力量。有人说,我们作为人要去思考人的事物,我们不应该相信这些人的劝说,而要依照他们内心中的那种更高尚的事物的要求来生活,虽然这种事物很渺小,但是,其力量和价值超过了一切”,[27](P216-217)这就是希腊人所孜孜以求的自由、是古希腊人始终坚持不渝的自由精神:凭借人自身的力量去主宰自己的一切,包括死亡。也正是这种自由观念衍生了希腊世界的一切美好的事物。
收稿日期:200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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