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脱资源困境的根本途径 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我国将对自然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将对论文,自然资源论文,困境论文,经济体制改革论文,资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报讯(记者朱羽)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潘岳日前借首次“国有资源性资产全国工作会议”之机,就我国自然资源开发现状,为人们勾勒了一幅并不乐观的态势图。他同时强调,必须将这一问题提到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能否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予以重视。而摆脱我国资源困境的根本途径和出路在于对自然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
潘岳透露,据国家科委组织有关专家极为近似地初步核算,国有资源性资产的潜在价值大约128万亿元,远远大于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相加的34950亿元,是最为基础的国有资产。
据了解,从总量来说,我国在世界上属资源大国,国土面积居世界第三位,草场面积居世界第一位,矿产储量潜在价值居世界第三位,水资源居世界第六位,可开发水能居世界第一位,森林蓄积量居世界第五位。但就人均资源占有量而言,又是资源贫国,远在世界平均水平之下。据1992年统计,我国人均耕地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5;矿产资源均低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2;水资源约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森林蓄积量约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10。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资源状态与需求的矛盾日益尖锐,如1993年,我国耕地减少了600万亩;我国经济赖以发展的15种主要矿产中的七种均存在储量不足或资源紧缺问题,如按2000年国民经济发展目标,预计可供开采的石油后备储量严重不足,难于保证生产1.8亿吨原油的需求,煤可建井储量缺口370亿吨,总的能源缺口约5亿吨标准煤,铁缺口矿石6000-8000万吨,铜矿储量缺少一半以上;水资源年用水量将缺1500亿立方米,目前地下水的开采量已占可开采量的53%左右;森林资源,可供采伐的成、过熟林缺蓄积量1亿立方米;草场资源由于放牧过度和自然灾害等原因,每年以1000万亩的速度被沙化。
另据国资局行政资源司陈永申司长介绍,受制于旧的国有自然资源业的运营与管理体制和资源无价的观念,长期以来我国国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未得到真正体现,实际上是“谁占用谁所有”,产权关系不清,管理混乱,导致滥采乱挖,纠纷不断,浪费严重,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据统计全国9000多个大中型国营矿山企业,70%以上存在产权纠纷。
尽管我国资源十分紧缺,却极不珍惜,开发不合理,利用不充分,浪费严重,导致消耗过快。如土地资源,我国耕地在1957年到1986年间,每年减少800万亩,1993年减少600万亩。我国城市建设一方面大量占用耕地,一方面又存在大量土地闲置或使用不充分,约有4%至5%处于闲置,40%处于低效利用,由此每年约损失800亿元。城市工业用地,通常比国外高出一倍多,占地面积较国外同等企业高出1到2倍。
我国矿产资源的回采率较国外偏低10到20个百分点,采选回收率平均只有30%至50%,煤炭资源的回采率为10%至50%,曾局部测算采煤2.7亿吨消耗资源达13.5亿吨。铁矿回采率只有45%,10种有色金属回采率为23%至72%,在综合利用方面平均只有30%至50%,有的仅25%至30%。
森林资源的利用率低于国外水平,采伐1立方米木材,消耗活立木2到2.5立方米。
工业用水单耗超过国际平均水平10多倍,重复利用率仅20%至40%,而发达国家则高达75%以上。
我国草场资源,由于长期过度放牧、不合理开垦和受自然灾害影响,退化十分严重,其生产能力分别为澳大利亚和美国的1/10、1/20。
从总量上看我国能源消耗与日本差不多,但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仅相当于日本的1/6。每一美元国民生产总值消耗的钢材相当于日本的2.1倍,美国的2.3倍,巴西的2.2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伴随过快的资源消耗,加速了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恶化趋势。
据悉,为使国有资源性资产的严峻态势得以改观,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资源性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潘岳副局长指出,摆脱我国资源困境的根本出路在于对国有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这也是促进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效途径。我们的目标是,力求通过实现资产化管理,使国有资源业由事业型运作机制转变为经营型运作机制;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管理模式;达到产权清晰,权能结构合理;资源业成为独立性产业,资源性资产开发、出让、转让进入市场;国家所有权得到维护,并在经济上得到实现;经营者能自主经营;资源性资产的开发利用合理、高效、节约;强化投入、配置优化,实现资源、环境、生态一体化,走向良性发展道路;成为壮大中央、地方财政的杠杆。
为实现资源性资产化管理目标,国家国资局要求各有关部门必须转变观念,树立资源资产的价值观,市场观,抓好基础性工作,包括摸清资源资产家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国有资源;按照国资部门的要求,资源主管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探索资源性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办法,建立实物量帐户及其相应的统计、分析与报告制度;建立资源资产基准价格与标准价格体系,为宏观调控与建立产权交易市场服务;开展资源资产价值评估方法研究,为建立价值量帐户奠定基础;研究和制定资源性资产开发、运作效益考核指标体系与考核办法,并建立相应的信息采集、分析系统;研究和制定产权出让、转让与产权交易收益管理法规、条例,规范市场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