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取农业特产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特产税论文,农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烟叶收入,包括晾晒烟、烤烟收入(税率20%);(2)园艺收入,包括毛茶(税率16%)柑橘、香蕉、荔枝、苹果、梨(税率12%),其他水果、干果(税率10%);果用瓜(税率8%),蚕虫(税率9%);(3)水产品收入,包括水生植物、滩涂养殖、海淡水养殖及捕捞收入(税率8%),(4)林木收入,包括原木、原竹(税率8%);生漆、天然树脂(税率10%);天然橡胶(税率8%);(5)牲畜收入,包括牛皮、猪皮、羊皮、(税率10%);羊毛、兔毛(税率10%),羊绒、驼绒(税率10%);(6)食用菌收入,包括黑木耳、银耳、香菇、蘑菇,(税率8%);(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农业特产品收入。
哪些情况符合减免农业特产税
1.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进行科学试验所取得的农业特产品收入,在试验期间准予免税;
2.对在新开发的荒山、荒地、滩涂、水面上生产农业特产的,自有收入时起一至三年内准予免税;
3.对老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及其他地区中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贫困农户,纳税确有困难的,准予免税;
4.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农业特产品歉收的,酌情准予减免、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