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计划与中国经济的未来_国有经济论文

“十五”计划与中国经济的未来_国有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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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体制已发生重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形成,市场在社会经济资源配置中开始起基础性作用,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正在向公司制转轨。但是,改革的任务远未完成,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还到处可见。随着近期我国将加入WTO, 建立开放的适应WTO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期和调整期只有五年左右。 因此,面向新世纪,我们需要继续加强推进改革,扩大开放,并着重在体制创新上实现新的突破,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提供强大的动力。

一、继续调整所有制结构,使国企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首先要继续调整所有制结构,这也可以说是调整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内容。按照建立和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继续加快发展非公有经济、特别在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发展民营经济可以更加放开些,对非公有经济的市场准入、融资、外贸经营权等应同公有经济一视同仁。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的领域外,应拆除各项进入壁垒,使各种所有制企业有平等进入和公平竞争的机会。凡是对外商开放的领域,应首先或同时对民间资本开放。目前,非公有经济在经济总量中占的比重大概为四分之一,仍然有发展空间。今后,非公有经济完全可以在能发挥自己优势的一般竞争性部门和市场化程度高的领域,继续扩张,以便更好地支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就业。一般估计,到2010年,非公有经济在经济总量中占的比重有可能提高到30%甚至更高一点。

国有企业改革仍然是深化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问题多,难度大。国企改革不只是一个个国有企业的改革和转换经营机制,更重要的或首要的是要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和对国有企业结构进行战略性改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谈到对国有经济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时,明确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有四个,即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这就意味着,在其它行业和领域,国有经济要逐步收缩或退出,国家也不宜在这些行业和领域投资或上新项目。随着国有经济在一些行业和领域逐步退出或缩减,国有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将进一步降低,比如从目前占40%左右降到2010年30%左右。这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只要国有经济真正能控制上述四大行业和领域,就能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根据世界银行材料,当前世界上发达国家国有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也只有5%左右, 发展中国家国有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也只有10%左右。我国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有经济占的比重大一些是无可非议的,只是占的比重不能过大,过大会带来效率损失。同时国有经济比重的降低要逐步进行,不能搞急进的一下子大幅度下降的办法。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年均下降约0.8 个百分点,按此速度下去,到2020年,国有经济比重仍将占20%以上。由于控制了命脉部门,那时国有经济仍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主导国民经济的发展。

对面广量大的国有企业进行战略性改组也很重要。到90年代末,我国国有工商等企业仍有24万个,其中绝大部分是中小型企业。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把放开搞活的范围从原来的国有小型企业扩大到国有中型企业,这必将大大加快国企改革过程。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要让地方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推进,大胆实践,勇于探索,而不要求全责备,过多指责。

目前全国积存了一大批应当退出市场的企业,有些资源枯竭的矿山也要及时关闭。但是企业退出通道不畅。一些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难以及时退出市场。一些衰退的行业和地区,得不到必要的退出援助。因此需要逐步建立一个好的退出机制。退出障碍一是人员退出障碍和难以实现再就业。今后需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广开就业门路,做好再就业培训等工作。二是债务清理困难,这个问题积累越多,越难解决。

在用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的同时,国家正着力抓一批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改革和发展,提高它们的市场竞争力。1996年国家确定重点抓300户大企业,1997年扩大到512户,1999年又调整为502 户。国家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结构调整的有关政策,优先在这些重点企业中实施。近年来,结合行业性结构调整,组建了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大集团,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军工十大集团等。今后,要以企业为主体调整产业的产品结构等,主要是靠这些大型骨干企业。当务之急,是加快这些大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使它们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

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是国企脱胎换骨的改造,是真正的改革攻坚战。现代公司能较好的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和管理科学,体现现代企业制度内在的特征。国有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既要做到投资主体多元化,又要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建立权责明确、协调运转和有效制衡的关系,还要建立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技术不断创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新的机制。所有这些,都是需要经过几年的努力,才能奏效的。

1994年起国家和各省市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据统计,全国进行试点的企业共2714家,已按《公司法》改为公司制的有2066家,占76%。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占35%,股份有限公司占34%,国有独资公司占31%。在这些改制企业中,国有控股企业1841家,占89%。看来,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企业的比重多了一些,今后还有调整的余地。

另据对520家国家重点企业统计,到1999年末,中央管理的94 家国有企业已有38家进行了改制,其中部分改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占73%;地方管理的420家国有企业已改制385家,其中整体改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占19%,部分改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占74%。在520家国家重点企业中, 有257家已经上市或部分上市。 一些大型企业集团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了母子公司体制改革。

尽管不少大中型企业制公司的初步框架已初步形成,但是仍很不完善,存在不少问题。首先是产权关系尚未理顺,权责还不够明确。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改为公司制后,谁来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股东的权力,从体制上没有完全解决,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的责任没有落实。其次,是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据1998年底统计,在全国两千多家公司制试点企业中,有96.3%的企业成立了董事会,有86.1%的企业成立了监事会,在74.3%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股东代表大会。但问题是:董事会不到位,不能很好代表出资人利益,由董事会提名和聘任总经理的比例不高;监事会不能很好发挥监督作用,甚至与经理层等一起同谋侵吞国有资本;股东大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严重等。此外,企业普遍管理薄弱,相当一部分企业决策随意,制度不严,纪律松驰,浪费严重,管理水平低下等。

建立国有资本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今后改革的重要任务。现在看来,国有资本不仅要分级管理,还要分级所有。不仅要政企分开,还要政资分开。一些地方,如上海、深圳、武汉等城市,通过建立国有控股公司,专司国有资本的经营,不仅实现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作为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的分离,而且实现国有资本管理监督职能同国有资本经营职能的分离,因而是一项有益的探索。除此之外,国家对于中央管理的部分基础好的国有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大概二三十家,实行国有资本授权经营,母公司对其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的国有资本行使所有者职能。但是也有一个问题没有解决,就是由谁代表国家行使这些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母公司的国有资本的所有者职能,也未解决。与此同时,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体制也需完善。除极少数特大型集团公司外,企业集团的母子公司结构应限制在三个层次以内。实践表明,目前一些超过三个层次的集团公司,越是下层各种问题越多,亟需规范。还有,迄今为止,国有企业很难做到自我约束,一些企业自己的纪检、监察人员(他们都是企业的雇员)往往同管理人员共谋侵吞国有资本。看来,必须有外派监事,健全以外派监事为主的监事会,才能有效监督国有资本。最近政府决定,国有独资企业监事会由国家外派。国有控股的公司制企业,监事会中的国有股东代表半数以上由企业外部人员担任,这是一项重大的改进措施。总之,今后需要进一步总结各地各部门经验,找到国有资本有效的管理、营运和监督的具体形式。

多年来,人们一般只注意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和脱困,而对国有非工业企业的问题重视不够。国家的许多政策措施,如兼并破产核销银行呆坏帐准备金、债权转股权、技改贴息等,主要用于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一般不适用于国有小型企业和其他国有非工业企业如国有商贸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等。实际上,这些企业存在的问题很多,甚至比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还严重。据有关部门材料,目前我国国有中小型工业企业超过5万户,职工人数约1400万人,盈亏相抵已连续5年净亏损,累计亏损额约250亿元。在流通领域中, 除粮食企业亏损挂帐二千多亿元之外,国有物资企业连续6年亏损,商业企业连续4年亏损。推进这些企业的改革和脱困,更是我国新世纪面临的艰巨任务。

二、继续提高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

继续提高国民经济市场化程度,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开放市场,促进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形成。继续发展商品市场,重点发展生产要素市场,实现生产要素价格市场化。继续打破地方封锁、部门分割,反对不正当竞争,即使是自然垄断行业,也要尽可能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效率。如电力行业,要搞统一电网,但发电可以市场竞争,谁的电价低就用谁的。前两年流行一时的“行业自律价格”,是有害市场竞争的,终于名存实亡。这个教训值得记取。当前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垄断部门利用自己的垄断地位搞高价高收费,为本部门谋利益。也有一些行政部门直接出面,用行政命令抑制市场竞争。这些都是属于需要改革的内容。

在发展生产要素市场中,最重要的是发展资本市场,使我国的高储蓄率能更好的转化为高投资率,使企业融资的渠道更加宽畅和提高直接融资的比重。为了支持经济的较快发展,今年每年都要有3 万亿元以上的投资。而我国目前财政由于“两个比重”偏低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扭转,财政资金投入不会很多,一年只有一二千亿元,主要用于少数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和先导产业中的骨干项目。绝大部分投资,要靠各种类型企业融资特别是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解决。我国资本市场这几年发展很快,去年股票市值已占GDP的32%, 但仍有不小的发展空间。居民不仅有大量储蓄,而且投资意愿逐步增强。要采取各种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投资。

为了更好地发展资本市场,要改革股票发行办法,取消各类行政审批,实行股票上市资格核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各种所有制企业在股票上市发行方面应一视同仁。创造条件推动国有股和法人股转让和上市流通,改变国有股、法人股、社会流通股同股不同权、不同价的不正常状态。对业绩不好、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坚决摘牌,不能容忍上市公司只能生不能死的奇怪现象继续下去。

为了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要结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参照国际通行的市场经济规则,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规范和运行机制,与国际规范和标准接轨。要对已有的不符合建立全国统一市场的法律法规,进行一次全国清理,出台和完善有利于形成全国性统一市场的法律。

三、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宏观调控机制

为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一方面需要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包括调整相关税种的税基和税率,如提高中低档卷烟和酒类的消费税税率,合理开征新税,如遗产税,严格清理和控制税收减免,开辟新的社会保障筹资渠道等,逐步提高“两个比重”。在近期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时,要合理控制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防范财政风险。1999年中央财政赤字为1797亿元,占中央财政总支出的22%;债务发行额为3715元,相当于中央财政总支出的45%;债务余额10408 亿元,占GDP的比重接近13%。这个问题值得重视。另一方面, 要适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至少在新世纪前十年,要重点保证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加快城镇化进程,支持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切实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等。解决财政问题,从根本上说,要靠深化财税改革和完善财税体制。首先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继续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继续推进预算制度改革,实行部门预算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约束力。逐步建立公共财政的基本框架。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从目前各地试点情况看,全面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可节约财政资金10%以上。逐步减少以至完全停止财政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财政资金集中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方面。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金融组织体系、市场体系、调控体系与监管体系。这包括:

推进各类金融机构转变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造条件比如到“十五”后期将目前四家国有独资的商业银行改革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银行。据估计,“十五”期间,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累计将增加贷款5万亿元,相应要增加资本金4000亿元。 把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为国家控股的商业银行,可减轻中央财政压力,优化产权结构。

逐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先是货币市场利率和外汇存款利率市场化(目前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银行间债券市场利率、票据贴现利率、一部分大额存款利率等已由市场决定),然后是在扩大商业银行利率的浮动范围的基础上实现贷款利率市场化(目前城市金融机构已把中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扩大到30%,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已扩大到50%),最后是存款利率市场化。

逐步剥离和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特别是严格防止不良资产比例的增加,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减少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指标考核体系和国有商业银行行长离任审计制度,确保金融业安全和高效运行。

发展证券业,扩大直接融资。这包括在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的基础上,加快二板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步伐。特别是要培育机构投资者,进一步扩大基金规模。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动养老基金等长期和稳定的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管理证券业,提高市场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使证券发行市场公开、公正、高效、有序。加强对证券业的监管等。

有计划的推进金融对外开放, 扩大国际金融合作。 按照我国参加WTO的协议,逐步放开银行、证券、保险业,同时, 支持我国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到境外设立营业机构。

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如适度扩大浮动空间,使汇率尽量反映市场供求变化等。我国已在1996年12月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对资本项目仍进行管制。主要是对中资企业借入外汇和输出资本的限制,不允许外资进入我国A.股证券市场。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强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金融市场日益规范,金融监管水平和防范国际资本冲击能力的提高,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人民币将成为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实现资本项目的可兑换。当然这不是短时间能做到的,需要一定时期的努力。

进入新世纪的一个重要任务,是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对于企业出资建设国家鼓励和不需统筹平衡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政府不再审批。拓展企业融资渠道,增加企业扩大投资的实力。我国居民不仅有大量储蓄,而且投资意愿逐步增加。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用于投资。抓紧制定并实施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取消各种不利于社会投资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限制,鼓励民间投资。有人估计,进入新世纪第一个五年计划即我国“十五”期间,为保持7%的经济增速,需投资二十多万亿元。 按照过去的经验数据,投资资金的来源大体是:财政占5%,利用外资占10%, 银行贷款占45%,其它40%靠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包括上市融资解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形成后,企业越来越成为真正的投资主体,政府投资只能占一小部分,主要靠其它社会资金投资。因此,需从体制上、政策上解决鼓励社会投资的问题。

四、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地普遍地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坚持按劳分配,允许和鼓励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继续实行鼓励依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致富的政策。同时通过税收、扶贫、完善社会保障等措施抑制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偏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199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854元,比1995年增加157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210元,增加632元。居民个人金融资产大量增加。目前,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超过6万亿元,外汇存款近600亿美元,债券、股票、现金等其他金融资产也大幅度增长。农村贫困人口逐年减少,预计到2000年底,可减少到2400万人。居民生活质量逐步提高。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城镇居民由1995年的49.9%降到1999年的41.9%,农村居民由58.6%降到52.6%。居民居住、交通通信条件逐步改善。与此同时,人口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国民素质不断提高。

存在的问题,突出的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近几年由于农产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跌,乡镇企业发展减速,致使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占总农户62%的纯农户,有些还呈收入减少状态(据估计,农民从农业得到的人均收入,1998年减少32元,1999年减少108元)。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1997年的2.47∶1扩大到1999年的2.56∶1。地区差距继续拉大,东、中、西部地区人均GDP之比由1995年的2.3∶ 1.25∶1,扩大到1999年的2.4∶1.3∶1。居民中高低收入差距也较大。据国家统计局在1999年三季度对15万户城镇居民基本情况调查表明,全部调查户中20%的高收入户占有全部收入的42%,20%的低收入户仅占全部收入的6.5%,高低收入差距为8∶1。据国家统计局测算, 城镇居民基尼系数从1990年的0.23上升到1998年0.295, 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从0.31上升到0.3369。如果城乡居民一起算,则基尼系数超过0.4, 即达到公认的危险水平。

其次,是失业人口增加,就业压力加大。这几年经济增速减缓,国企改革深化,下岗人员增多,加上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导致一部分职工失业,使城镇失业人员增加。1999年底未就业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约1600万人,加上城镇未登记的失业人员还有几百万人,估计城镇失业率已达7%左右。此外,农村还有1亿多剩余劳动力要转移到非农产业,我国农业劳动力约5亿人,目前从事农业劳动的约3.5亿人,富余1.5亿个劳动力。因此,就业压力很大。

今后,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继续增加居民收入,重点是提高农民的收入。在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和增值,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需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广开就业门路,如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等,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企业分配制度改革这几年有所推进,但存在问题也不少。企业职工工资 1999年为7600元,与1995年相比较,年均增长6.8%。除西藏外,已有30多个省市建立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目前,已有6000多户国有企业试行了经营者年薪制,这6000多户以中小企业为主,年薪为职工平均工资4—8倍。

今后,特别是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要逐步建立起工资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企业工资水平参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相当于劳动力市场价格)和本企业经营效益决定,个人工资与劳动贡献紧密挂钩。鼓励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在一些中小企业可以实行职工持股,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技术入股,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实行年薪制、股权或期权激励办法等。还要按照“暗补变明补、补贴进工资”的原则,结合医疗、养老、住房、教育等体制改革,合理提高工资水平,实现工资收入货币比,提高透明度。建立公务员工资增长的正常机制,逐步提高公务员的收入水平。

五、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

进入新世纪,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紧迫性更加突出。前面说到,当前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中一个重大障碍,就是由于没有建立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不能形成正常的退出机制,许多富余的人员减不下来,一些要关闭和破产的企业的人员不能很好安排,改组、联合、兼并等工作也常常因人员安置问题而受拖累等。可以说,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无论是对深化改革、促进发展,还是保持稳定,都有重要意义。

这几年,我国在建立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或保障)制度方面已取得一定进展。到1999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复盖的职工人数增加到9502万人,占职工人数的81%,仍有19%的职工未复盖;失业保险复盖人数增加到9852万人,占职工人数的72%,仍有28%的职工未复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正在积极推进,目前,省级规划已经全部出台,90%的地方制定了实施方案。预计到2000年底,医疗保险能复盖5000万城镇职工。所以,今后一个重要工作,是扩大社会保险的复盖面。

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大难点在资金问题。到1999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虽有733亿元的结余,就全国算,可以支付4个多月,但其中62%以上集中在 7个东部沿海省市(广东、上海、山东、江苏、浙江、北京、福建)。1999年已有26个地区基金当年入不敷出。失业保险基金也存在类似问题。有人估计,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到来,预计“十五”期间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近3000亿元。随着失业人员增加和下岗转失业,预计“十五”期间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缺口为300多亿元。 我国职工社会保障欠帐很大。究竟欠帐多少,各方面估计不一。世界银行估计二三万亿元,我国有人估计也在一二万亿元。这是国家的一笔隐性负债。去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开辟更多的筹资渠道,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如变现部分国有资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还可以考虑增设新的税种,发行国债等办法,增加社会保障基金。

失业保险制度也要逐步完善。在加快劳动力市场建设的同时,逐步使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承担,转向社会享受失业保险,依靠劳动力市场实现再就业。这样,就可以使“三条保障线”(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变成“两条保障线”(前述后两条)。

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体制改革很重要。不但不能“五龙治水”,而且要逐步做到由独立的政企分开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要由多家管理公司竞争,不能独家垄断。政府要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立法,以便有法可依。国外有成功的经验,如智利的做法就很成功,不妨仿效。与此同时,要推进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如养老金由银行、邮局等发放,退休人员逐步与原单位、企业脱钩,归社区管理等。

六、加快城市化步伐

改变我国城市化进程缓慢状态,加快城市化步伐,逐步摆脱“二元结构”的状态,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我国目前城市化水平只有30%左右,同工业化的进程很不协调,还有约三亿农村劳动力要转移到非农产业。据估计,我国城市化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可转移农村劳动力1200万人。提高城市化程度,要因地制宜,走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多样化的城市化道路,适度发展大城市,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加快小城镇建设,引导城市群发展。百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的发展不能忽视。因为大城市的功能多,聚集效应高,大城市及相关卫星城的建设,能带动住宅、汽车、服务业等的发展。有人认为,开发西部,一些地方也许可以从建设和发展大城市开始推动。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农村小城镇建设很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发展乡镇企业过程中,曾提出过“离土不离乡”的口号。现在看来,这样做已不适合今后小城镇的建设。农民从事非农产业应当是尽量离土又离乡,乡镇企业应逐渐向小城镇集中,以发挥城市的聚集效应和规模经济效应,也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一个县建设三五个有三五万人的小城镇(目前全国1.9万多个小城镇平均每个只有9000人,太少, 聚集效应不明显),就可以使十几万人从农村转向城市。我国农民占总人口的比重特别大,至今仍有九亿人口在农村。在城市化过程中,有数以亿计的农村人口常转移到城市,其中大部分要靠发展小城镇来吸收。因此,将中国的城市化称为城镇化,也是可以的。为了加快各类城市(镇)建设,应当改革城乡分割的体制,通过体制创新和政策调整,逐步推进农村人口向城市(镇)转移,包括改革原来的户籍制度,取消使农民实际成为“二等公民”的种种不平等的规定和措施。

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应对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挑战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客观上要求我们加快建立和完善开放的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走出去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同时要参照国际通行的市场经济规则,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规范和运行机制,与国际规范和标准接轨。

首先要着重分析加入WTO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据有关部门估计,根据中美达成的双边协议,加入WTO 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是既有利也有弊,总体上利大于弊,符合我国的根本利益。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经济发展有几方面积极影响。首先,有利于促进我国开放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其次,有利于我国扩大对外开放,扩大利用外资(据美国高盛公司预测,到2005年, 由于加入WTO的作用,流入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有可能达到1000亿美元,比1999年的404亿美元增加近1.5倍),更加积极地“走出去”。再次,有利于推进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逼迫我国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第四,有利于我们参与国际规则的制订,便于我们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趋利避害,保护我国权益。

加入世贸组织也面临严峻挑战,不少产业和企业会受到不小的冲击。这表现在:

降低进口关税税率对一些行业冲击不小。协议规定,我国工业品关税税率平均将会降到9.44%(现在是16.44%), 降税的实施期总体上是到2005年,个别产品可延长到2008年(汽车到2006年要降到25%)。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或产品,如纺织品、皮革、陶瓷、玻璃、橡胶等,关税降幅较小,而缺乏竞争力的行业或产品,主要是汽车及零部件和部分化工品等,关税降幅大,将受较大冲击。

取消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将使一些竞争力弱的产品失去保护。根据协议,我国在加入WTO后最长5年的过渡期内将取消配额、许可证和特定指标等非关税措施。目前我国实行上述保护措施的工业品主要是汽车、石化、机械行业中竞争力弱的产品,失去上述保护措施后,会受到较大冲击。

开放领域的扩大,将对金融、保险、电信、商业零售批发等产生较大的影响。如根据协议,入世后3 年内我国将基本上放开流通领域的国内经营权和进出口经营权,逐步取消对外资设立分销企业的地域、数量及股权比例限制,这些显然会对我国相关企业产生冲击。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可能带来的冲击,我国要充分利用过渡期,积极推进改革,加快对内开放,加大对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力度,增加国际竞争力,完善宏观调控体系,提高应变能力。比如,改变对产业的现行的直接扶持的方式。改为通过基础设施投资、研发基金投入、科技产业化基金、环保基金等间接扶持方式。对农业采取增加农业技术、良种研发和普及推广的财政扶持等。这样可以规避世贸组织规则的制约。 与此同时, 要利用WTO有关规则合法保护自己,如加快反倾销、 反补贴及保障措施的立法和运用;制订必要的技术法规、产品标准、评定程序等,限制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进口;加强反垄断措施等。

今后,还要在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方面有新的突破,更加积极地走向世界。鼓励能够发挥我国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支持有实力的制造业企业跨国经营,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或开发资源,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加快技术创新,创出自己的名牌,增加国际竞争力,发展我们的跨国公司。

八、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

转变政府职能,搞好宏观经济调控。结合建立国有资产的管理、营运和监督体系,政府通过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职能,不再直接管理国有企业,实现政企分开。分清政府、市场与企业职责、凡是市场、企业能办好的事情,就让市场、企业去办。政府集中力量搞好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制订市场规则等。政府对宏观经济的管理,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建立和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法规体系。完善和规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财产关系、信用关系和契约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严格司法执法。制定和完善涉外经济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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