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资产管理缓解企业债务--对国有企业走出困境的思考_资产经营论文

实施资产管理缓解企业债务--对国有企业走出困境的思考_资产经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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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资产经营活动在当前企业改革的中心地位,千方百计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用较少的现金资本去控制更大的资本,运用更大的资产,通过改造、重组、收购、兼并、控股、参股等一系列手段,迅速实现经营规模、资产规模的扩张,逐步提高资产的营运效益,改善企业的债务状况,缓解企业负债压力,促使企业走出困境,这是当前值得研究探讨与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资产经营的内涵

资产经营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资产经营主体为实现资产的最佳价值而进行的资产改组、联合、购买、兼并、重组、拍卖、破产、租赁等合法活动,是盘活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增值和保值、减轻企业债务的最佳途径。

实施资产经营后,资产经营主体可以用足用活政策,按有关规定加速折旧,在按有关国家增资减债政策的引导下,在最大限度地补充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的同时,逐步扩大资本总量,合理调整资本构成,减轻企业负债压力,使企业轻装前进,扩大经营规模,争取经济效益的上升。

二、资产经营是重组国有资产、发挥规模效能的全新模式选择

资产经营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供选择,但都必须结合行业的特征、特点设立相应的经营机构(即经营主体),塑造出国有资产的产权及经营主体,这个机构与其子公司的关系是以资产为纽带的产权关系,通过各种经营手段获取投资收益,扩充资本总量。只有实施资产经营,才能集中财力,盘活资产,重组企业,充分发挥规模经营的作用。

(一)建立责权明晰的国有资产经营主体

要针对行业的实际情况,以资产为纽带确立起国有控股公司或资产经营投资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地位,建立责权明晰的资产经营主体,由政府对经营主体进行授权,赋予其对资产的价值经营和生产经营职能,增强经营主体的凝聚力和生产、经营的自主力,以资产为纽带明确与其下属企业的产权关系。经营主体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所进行的是资产的价值经营和生产经营或者说是资本经营,担负着对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重任。这样,资产经营主体就可以在行业内率先优化存量资产,合理促进资产流动,保障下属企业的经营活力,避免下属企业互相扎拼,抵消内部竞争应力的现象出现。同时,可以转接下属企业向商业银行的部分贷款,再将该部分资金转为经营主体对下属企业的投资或控股,以获取投资收益或参与企业经营,从而减轻了企业的负债压力。此外,还可以运用自己的自主权力,根据行业内的实际情况,将下属企业占用的土地进行置换,也可以改善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

(二)确定资产范围,合理评估资产,重组企业债务

资产是一个复合的概念,它既包括现有企业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也包括国有企业所占用的土地、技术、品牌、信誉等其它有形和无形资产的价值。实施资产经营,就必须界定资产的范围,合理评估资产的价值,以便对行业内国有资产进行企业战略性转移、系统性重组和结构性调整,集中力量抓好下属企业群体的经营,培育企业群体的主导优势。界定资产范围,合理评估资产价值必须委托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评估资格的机构承担并依法进行,评估值要经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并据此作为将企业所占用的国资转移到资产经营主体的实际价值,以维护国家资产所有者权益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原则上,国有资产经营主体所经营的资产界定必须按国家投资的份额及收益和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认定,所以,资产经营主体就不能简单地接收固定资产作为国有资产经营对象。

资产经营主体以效益最优化的原则进行经营活动,通过收取下属企业的投资效益,盘活了企业存量资产,并使国有资产的增量投资向好的企业转移,以求得回收利润最大化,积累集中形成企业重组资金,创造条件进行产权重组和企业重组。进行产权重组和企业重组,必然会涉及到债务的问题。企业负债是影响产权重组的关键,所以,对于国家投资中企业难以还贷的部分,可通过地方财政按有关政策适当将部分转为国家资本金,减轻企业债务压力,并由资产经营主体持股;对于土地等,也可以利用级差地租进行土地置换,在置换中实现国有资产增殖来降低企业负债。

(三)落实和逐步扩大经营主体对资产的经营、投资的授权范围

对资产的经营、投资是一个敏感性极强的政策问题,对资产经营主体授权范围恰当与否,直接关系到资产经营的成败。资产经营主体是直接从属于政府的部门,其职能和责任必须明确,为此,要落实和扩大资产经营主体的授权范围,全面落实经营权限。如选择下属企业经营者权限、行业发展重大决策权限、收益分配权限等,这几种权限都有可能严重地影响到资产所有者的权益,另外,还要明确经营主体对资产产权的管理方式,必须授权经营主体应以出资者的关系来确立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确立这种关系有利于经营主体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经营、投资工作。

必须注意的是:资产经营主体一旦确立其地位,便承担着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的重任,对此,政府的行业主管部门便失去了存在意义,但是,如果把资产经营主体当成行业主管部门的翻板,则在资产经营中失去了其自主性,而且在改革中也会遇到相当的阻力,所以,政府在政策上落实经营主体的授权范围是十分必要的。总之,设立了职责分明的经营主体就必须会淡化政府的职能,强化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强化了整体结构调整,流动重组的职能。

(四)确立资产经营主体的经营责任和监督机制

资产经营主体在实施资产经营过程中,必须承担经营责任和接受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一是财务监督;二是建立明确的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制度,在核算当中提足折旧,确保资产在营运中得到足额的补偿。三是作为投资者代表的经营主体,对下属企业经营者的业绩进行考核,确保国有资产不断增值;四是足额及时收取下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占用费或使用费,确保补偿资金及时到位;五是建立明晰的投资机制,适时增加国家投资,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扩张资产总量,优化资产的配置。

三、资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方法

资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后,从地方的实际出发,结合行业的情况,可选择适合于自身发展的方法。

(一)并。所谓“并”,是指企业的合并或兼并。好的兼并差的,大的兼并小的或强强联合。一个优势企业兼并另一个劣势企业,劣势企业兼并后注销,纳入优势企业的经营协作体系,或两个企业完全合并为一个企业,两个原企业完全撤销,设立一个新企业。这种“并”的方法,有利于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有利于企业超常规发展,也有利于发挥双方的积极性和优势,当然,企业的兼并或合并,都涉及到负债的问题。负债是影响企业重组的因素,因此,企业重组势必要求债务重组。资产经营主体在推动企业重组时,必须按照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下属企业进行增资或运用地方财政资金增资作为国家投资减债,保障合并企业的优势扩张,以确保资产折旧得到足额补偿。

(二)分。所谓“分”,是指企业内部的产权交易或分立,即由资产经营主体与下属企业职工进行产权交易,所筹集的资金作为国家投资,将部分负债转到资产经营主体,建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国家直接控投,或将企业按专业细分化的要求进行分立。原企业撤销,设立两个新的法人单位,这种方法有利于扩大专业经营规模,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转。即将一部分资产转让出去以换取发展资金或进行资产置换,资产经营主体要对所掌管的资产进行全面的衡量和评审,对经营收益不大和地处偏僻的资产进行转让;或对经营收益大但经营规模难以扩展的资产进行置换,以获得增量资产。这种方法能及时解决发展资金和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有利于资产规模的扩张和经营规模的扩大。

(四)租。即对一部分暂时闲置或经营收益不大的资产租赁出去。这种方法能解决资本结构不合理的问题。通过资产的租赁,可收取资产租赁费,形成、积累资产投资发展资金,保证资产的增值。

无论是并、分、转、租,归根到底都是为了盘活国有资产,提高资产运行质量,克服当前国有资产结构不合理,运营效益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的弊端。资产经营从微观上说:可以实现企业资金结构的优化,实行行业规模经营,提高行业经营对整个专业市场的占有率,促使行业健康发展。

四、资产经营必须注意处理好的关系

资产经营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全新模式,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注重资产经营,有利于将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上来,无论是采用何种经营方法都必须注意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一)社会保障制度滞后和改革超前的关系

资产实施经营后,是什么样的经营方法,把企业推向市场,资产经营主体已经成为国有资产的出资者代表,不能全部承担企业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因而,企业便出现大量的富余人员。在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的今天,要把富余人员全部推向社会是不可能的,但要期待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后才进行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也是不可能的,因此,资产经营主体在精干下属企业主体的同时,要兴办一些新的第三产业,安置富余人员,在自身上消化失业者,使企业在能履行部分社会职能的同时,又能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殖。

(二)资产的分散性和资本规模效应的关系

资产经营后,资产进行了集中经营,但是资产还是分散在各企业占用,在国有资产经营政策尚未明朗的今天,对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压力仍十分巨大,为此,资产经营主体要注意处理好资产的分散性和资本规模效应的关系,随时监督下属企业的资产使用情况及经营所需资产占用情况,适时进行行业内资产流动和组合,发挥资本规模的放大效应。

(三)承包经营与资产经营的关系

承包经营在80年代的经济改革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它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由于受一定时间、一定范围的环境影响,指标确定的随意性大,而且很容易导致经营的短期行为,拼资源、拼人力、物力,造成了许多企业发展后劲不足。而资产经营则由资产经营主体按企业占用国有资产的多少来确定权利、责任,透明度高,能较好避免确定责任指标时讨价还价,有效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因此,资产经营主体必须转变观念,围绕着国有资产保值增殖开展工作。

(四)资产与负债的关系。

由于“拨改贷”政策还是处于试点阶段,因此,“拨改贷”转国家资本金还存在着极大难度,而且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所以,靠“拨改贷”转国家资本金的政策减轻企业债务的可能性极小,但是资产经营的改革方式不能等到实际进行增资减债后才实施,故资产经营主体必须充分运用现有资产,通过合理的经营方式进行运行,并通过合理的资本来源渠道来补充企业资本金,还可以通过缓收经营收益或将其转为国家投资的方法来弥补企业资本金的不足,也可以用部分资产发行成股票或转换成债券,筹集资金后投资到企业,减轻企业债务压力,保证资产与负债有着合理的结构比例,提高资产经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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