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着力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会计信息论文,制度论文,质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是此轮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财政部近日发布《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下称“《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下称“《基本准则》”)对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对于提高政府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进行了大幅度的制度设计,较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重大的突破与创新。 关注会计信息质量的四个方面。《基本准则》对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7条要求,包括“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作为适用于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的统一的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贯彻了《基本准则》关于政府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要求,从财务报告和决算报告的目标以及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出发,着力提高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性。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审计处处长陈平泽认为,《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在提高政府会计信息质量方面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通过确认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等,有助于经济决策、业绩评价和管理问责,提升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二是通过增强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受托代理资产和负债等核算内容,如实反映政府管理的资产与承担的负债的真实状况,增强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三是通过会计科目的细化以及编制预算结余与净资产变动差异调节表等方式,细化会计信息的分类,明确相互之间的关联性,增强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和可比性。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林钢则从另外一个角度关注到了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他认为,《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采用了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双体系。财务会计体系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固定资产实提折旧,应收账款等计提坏账准备,跨期摊提可以确认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确认预计负债等,使得政府会计主体的资产信息更为可靠,为成本核算、业绩考评奠定了良好基础。而预算会计体系以收付实现制为记账基础,预付账款、对外投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缴税费等在支付货币资金时确认支出;预收账款、银行借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在收到货币资金时确认收入,客观反映了现金流量,为事业单位安排资金预算奠定了良好基础。 将提升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在现行会计制度下,我国的政府会计信息质量并不高。陈平泽认为主要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一是预算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得不到保障。预算会计不能完整地反映预算管理活动的全过程,不能完全满足预算透明的需要,难以有效发挥预算的约束性、计划性作用。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信息不完整。不能真实、完整地计量资产的价值,不利于维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不能真实、完整地计量负债,不利于揭示与防范财务风险。三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成本费用不相关。现行会计制度不能计量固定资产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未反映行政成本与事业单位的运行成本,不能为绩效评价与管理问责提供有效的成本费用信息,不利于节约型政府和绩效政府的建设。四是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不高。会计信息之间关联性不紧密,大量会计信息呈“碎片化”状态,存在会计信息使用者看不懂、看不清、看不透的问题,难以帮助经济决策的实施,也不利于确定政府的受托责任。 但是,《政府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意味着新制度双体系提供的会计信息可以各司其职。林钢表示:“预算会计体系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有助于决算报告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财务会计体系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年度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和为提供服务发生的耗费,有利于成本核算与业绩考评。”业内人士一致认为,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能够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与报告使用者决策或者监督、管理的需要更为相关,有助于报告使用者对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中心的新制度_会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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