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为什么要创业:1980/2000_中国工会论文

中国工会为什么要创业:1980/2000_中国工会论文

中国工会为什么要创办企事业:1980-2000,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企事业论文,工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上世纪70年代末中国工会工作得到恢复起,中国工会就一直致力于创办企事业,尤其是在80年代初期和90年代中后期,中国工会曾将创办企事业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这在当时也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大力支持。而这两个时期,也曾是中国工人利益问题比较突出的时期,基于中国工会在这种紧迫时期的职能运作,能够反映出中国工会所处其中的复杂权力关系,以及中国工会在这种关系中形成的一般性气质(general ethos)①,因此,对该时期中国工会大力创办企事业现象进行一次细致的分析,就具有非常意义了:中国工会创办何种企事业?为什么要创办?在创办过程中,哪一层级的工会相对更为活跃或更占主导?从中能否折射出转型时期中国工会的角色和职能特点及其制度变迁?

在具体探讨之前,有两个问题需要简单说明:一是什么叫工会创办企事业?工会创办企事业,指工会办企业和事业,前者主要是指工会运用自筹资金和组织群众集资所举办的为职工服务、为社会服务的经济实体,有时也可称为经济事业;后者主要是由工会举办和管理,用工会经费或行政拨款开支,单独进行经济核算的事业单位②。二是研究方法问题,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方法,即通过对该时期相关文献资料的解读,来剖析其中的原因和过程,由于文献研究往往难以充分揭示其中的机制和逻辑,这使得本研究必然在微观机制分析上存在不足,不过笔者认为,在文献资料较为充分的前提下,这种研究方法还是能够在一般意义上较好的描绘宏观制度变迁。

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企事业创办分析

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的一个高峰时期是上世纪80年代初期,那么这个时期中国工会主要是创办何种企事业?为何创办?哪一级工会是相对更为活跃的创办主体呢?

从当时政治经济环境看,有两个重要背景因素:其一是经济短缺问题,经过了长达10年的“文革动乱”,城镇经济基本处于崩溃边缘,使得当时经济短缺现象非常严重,直接影响到了城镇居民的日常生活资料供给和企业的生产资料供给;其二是就业压力巨大,当时正值知青大规模返城,骤然加剧了城镇就业压力。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这两个因素是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的重要推动因素,即通过工会的资源整合和社会动员来发展企事业,以缓解经济短缺问题,并同时尽可能吸纳就业人口,缓解就业压力,维护社会稳定。当然,我们需要分析,中国工会具体是如何创办企事业的,以及折射出何种制度特点。

从文献资料看,中国工会在当时主要倡导如下几种企事业的创办:其一是职工疗(休)养院(所)事业;其二是业余学校、业余大学等文化教育事业;其三是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其四是各种经济事业或企业。这些企事业的创办背后是什么原则或制度目标呢?笔者的基本判断是,此时期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在根本上是为了辅助国家恢复和延伸单位制,实现对城市的总体性支配。具体来说,在上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国家通过恢复单位制的方式,来重整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国有企业中的各级行政秩序,以恢复城市的生产和生活秩序③,即当时国家试图通过各个单位,来尽可能将城市中的工人群众组织起来④,并在这些单位中建立起国家与工人之间的社会主义家长制的互惠关系⑤,以便确立国家政治的正当性;这样,国家一方面通过单位制,将城市中绝大多数成员纳入到与国家直接相连的组织之中,使整个城市社会高度组织起来,从而获取进行各种社会动员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掌握对成员的资源供给权力,实现了对成员的控制⑥。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也必然服从于、服务于单位制逻辑,即辅助单位制的恢复和延伸。我们可以分别考察上述四项企事业工作来论证此判断:

首先从职工疗(休)养院(所)事业来看,这直接体现出国家对职工的福利承诺,反过来也是职工对国家(单位)福利依赖的表现,因为这些疗(休)养院(所)在1979年恢复之时,财政部就从当年起每年补贴3千万元⑦,因此这种福利事业,本身也是国家卫生保健事业的组成部分,其直接目的是接收患慢性病、职业病的职工疗养,但也是为了交换职工的政治觉悟与生产积极性⑧。

其次看工会的文化教育事业,其主要目的对职工进行文化补习,为地方中小企业培养技术人才,但这本质上仍是国家行为,因为,地方总工会举办职工业余大学所需的校舍和设备,是由各级政府或部门逐步解决;其办学经费来源主要是地方行政拨款,地方总工会拨款,向学员所在单位收取学费⑨。这就表明,职工培训主要是一种国家对职工的人力资本投资,并折射出单位制下国家与职工之间的行政式互惠关系。

再次看文化宫和俱乐部,它们自然有助于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不过,从文献资料看,它们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而且考虑到背后的党政支持力量,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它们不仅被认为有助于解决职工业余生活单调、枯燥问题,而且还有助于避免青年职工下班后街头闲逛、沾染不良习气、甚至被拉下水和搞犯罪活动等⑩,这其实是国家对私人领域的行政干预和控制,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一种集体福利。到1986年底,全国工会系统各类文化宫、俱乐部已由1983年的31401个发展到59660个,增长90%,图书馆(室)由1983年的169900个发展到250193个,增长47%,电影放映单位由1983年的23269个发展到33345个,增长43%;90%以上的县建起了规模不等的文化活动场所(11)。

最后是工会的各种经济事业或企业。这是该时期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中最重要、最活跃的部分。前面已指出了当时存在经济短缺和就业压力问题,而工会的各种经济事业则直接针对这两个问题:很多基层工会是依托于现有单位,以创办“二级单位”的方式,来吸收待业人口,而且通常是首先解决本单位冗余人员或子弟,这些“二级单位”直接缓解经济短缺,比如很多企业工会的经济实体就专门为企业职工提供蔬菜、粮食、猪肉等粮副食品以及各种便利服务,以及为企业提供原料或部件生产、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等等。这种经济事业的特性最直接的反映在1985年的《关于工会举办为职工服务的第三产业的通知》中(12):基层工会和各级工会可以兴办一些企业和新的事业,比如根据条件可以兴办经营方便职工的食品和百货小商店、餐厅、招待所、理发馆、浴池、缝纫社、托儿所、幼儿园等企事业及业余学校、业余大学的校办工厂;另外,基层工会有条件的可以组织企事业的编余人员、待业青年和职工家属,兴办集体性质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小型加工修理企业,利用企业的边角余料,搞一些加工修理业务等等。

仔细分析这些工会经济事业可以发现,其实质是借助工会来对单位制进行延伸和拓展,从而尽可能吸收城市人口进入到单位制中,这在本质上仍是国家包揽对工人及其亲属的就业和福利责任,而且这些企事业虽然名为工会创办,但事实上在人财物等资源及运作模式上,往往依附于各个单位。此外,它们还被明确要求微利原则,并且不得从事倒买倒卖和以牟利为主要目的的经营活动,即不得经营批发业务或商业企业(13)。这些都表明,工会经济事业是原来单位的“二级单位”,它们不仅丰富和活跃了当时的经济,缓解了就业压力,同时也将单位制延伸到城镇绝大部分居民当中。当然,我们可以追问,为何不直接就让原有单位来解决就业问题,而需要借助工会来运作呢?这是由于各个单位原本就已严重冗员,承担高额福利和社会成本,如果再直接吸纳就业人员,就势必恶化其经济状况,而借助工会创办企事业来解决就业问题,则可以用一种负担和责任相对较低的身份模式(即集体身份,而非国家职工身份),来快速吸纳就业人口。

这种基层工会创办经济事业的做法,一直延续到上世纪90年代初期,比如到1989年时,基层工会仍被倡导要兴办为职工生活服务的事业,如生活用品修理、缝纫、洗烫、摄影、小卖部、招待所、饮食店、职工保险、婚丧服务等;以及为工业生产服务的事业,如小装配加工、边角余料加工、劳动保护和文体用品加工、保健食品生产、技术服务、新产品开发、种植养殖、房屋建筑、交通运输等(14)。可见这种“二级单位”在当时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企事业创办分析

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的另一高峰时期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那么这个时期中国工会又主要是创办何种企事业?为何创办?哪一级工会是更为活跃的创办主体呢?

同样,我们需要了解当时两个政治经济背景:其一是国有企业的普遍亏损和冗员问题,单位制虽然有助于恢复城市经济和政治秩序,但也带来巨大的国家负担,为此,从上世纪70年代末,国家同时也在着力进行放权让利改革,并以承包制的方式,将此种改革模式发挥到极致,但最终无法挽回国企亏损的普遍趋势,加上冗员带来的沉重负担,使得国家必须破除单位制模式,让企业市场化和资本化经营;其二,既然国有企事业单位本身已经非常困难,那么依托于这些单位的那些“二级单位”的经营和生存状况可想而知,事实上,这些“二级单位”由于是单位制的延伸,因此,从一开始就沾染了单位制的诸多弊病,特别是那些非经营性的文化宫、俱乐部,存在着活动内容枯燥、形式单调;设备陈旧,利用率低;管理混乱,机构重叠,人浮于事,职责不清,分配制度不合理;有的甚至没有活动内容等问题(15),因此必须依靠上级工会补贴来维持生存,仅1988年和1989年两年的统计,工会补助县以上文化宫、俱乐部的经费1亿5千多万元,补助基建设备费2亿2千6百多万元,1989年工会补助金额占县以上工会经费近1/4,比1988年增长了15.8%(16),这些困境必然造成很多工会企事业面临着破产的危险。

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企业改制正是在这些因素作用下被迫强制推行的,其实质就是要破除传统单位制,特别是在1997年,中央明确提出了“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的企业改制要求,企业职工的下岗分流是最关键也是最艰难的环节。我们也可以从统计数据看到1990年代中后期这种加速下岗分流的趋势:自1994年国务院(59)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下发后,各市加大兼并破产和职工下岗分流安置的力度,破产企业逐年增多,1990年和1991年全国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才分别32件和113件,而1994年和1995年分别到了1625件和2200件,到1997年则近5000件;职工的下岗分流人数也逐年增多,1993年为300万,1994年360万,1995年564万,1996年720万,1997年第一季度已达900余万(17)。

企业下岗工人在再就业非常困难,他们中很多人成为“新弱势群体”,但他们却因高度的同质性、集中性和群体性而具有巨大的集体行动潜力,从而影响社会和政治稳定(18)。所以,再就业也就成了当时最为紧迫的问题。中国工会再次将就业与再就业问题,界定为自身的主要任务:在1996年8月,全总下发了《关于工会促进失业职工再就业和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的意见》,提出了促进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的工作目标(19);后来更是进一步“把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切实作为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基本职责的重要任务来抓,并以其实际效果作为检验工会维权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20)。

在具体措施上,中国工会主要通过创办企事业来帮助再就业,那么这个时期主要创办何种企事业呢?从文献资料看,有两大类较突出:

其一是为推动就业或再就业而发展的劳动就业服务业,主要是把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与就业训练等服务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工会职业介绍和培训机构,逐步形成覆盖全国大中城市的工会职业介绍网络(21)。从相关统计可获知当时这种工作的发展状况:1996年各地工会创办职业介绍机构200多所,累计成功介绍失业或下岗职工再就业近15万人次(22);1997年各地工会创办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达300多所,累计成功介绍失业或下岗职工再就业30余万人次;截至1996年,各地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1300多所,每年对100余万职工进行技能培训和转业转岗培训(23)。

其二是兴办企业或经济事业,这是延续上世纪80年代企业工会创办经济事业的办法,考虑到1980年代的工会企业已陷入困境,因此,在1990年代显然是那些仍有余力的国有企业在继续这种做法。同样是以企业工会为主来创办经济事业,但是1990年代与1980年代相比,在目标上已经有所变化,后者不仅促进就业,还对当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前者基本上就是围绕就业展开的。早在1992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关于工会兴办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就明确要求,“工会兴办的企业,其从业人员主要是所在企事业单位的富余人员、停工待业人员、困难职工家属和社会待业人员,以及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其他人员”(24)。因此,此时工会创办企事业,完全是辅助企业改革,帮助社会缓解就业压力(25)。

为了能够在工会创办企事业问题上达成共识,从1992年起,中华全国总工会连续几年都召开全国性的工会企事业工作会议。从全总提供的数据看,在1992年之前,全国工会经营性企事业只有8952个,营业收入21.26亿元,实现利税3亿元,资产总值11.99亿元;而到1996年底,全国有工会企事业12万个,其中经营性企事业达6.31万个,营业收入501亿元,实现利税48.77亿元,资产总值达326亿元,营业收入、实现利税和资产总值分别是1992年以前的24倍、13倍和27倍;1993年至1996年,工会企事业4年累计获得利润82.5亿元,其中上缴工会12.9亿元,为工会送温暖等活动提供资金支持;以第三产业为主的12万个工会企事业,直接安排100多万人就业(26)。另据统计,1996年工会兴办的经济实体即安置富余职工、待业人员及困难家属就业72万人(27)。

结合这两大类工会企事业创办情况来看,在面对大规模下岗分流政策时,中国工会是在接受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帮助国家稳定工人队伍,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这主要表现为通过创办企事业来对下岗失业工人进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救助和直接的就业吸收。可见,在这个时期,中国工会仍是遵从国家设定的道路,辅助国家顺利推行有关企业和工人的改革政策,虽然此时在国家的要求下,中国工会已明确突出了维护职能,但这种维护职能,根本上是指向社会稳定和生产发展,服从国家大局,因此,工会的利益代表和维护职能是在国家设置的限度之内确立的(28)。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另一个基本判断: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从根本上是为了辅助国家转变单位制,实现劳动关系市场化。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哪一层级的工会组织相对更活跃呢?我们认为是地方工会。虽然我们仍看到不少基层(企业)工会在积极创办经济事业,但是正如前面所指出那样,与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那种活跃性和丰富性相比,此时的经济事业往往是过渡性的,其主要目标与其说是为了繁荣市场,倒不如说只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暂时性安置部分下岗分流人员,而且从实际作用来看,其效果也是杯水车薪。相比而言,地方工会主导的各种就业服务机构,则具有更大的主动性和可持续性,而且在这过程中,地方工会也开始成为了积极活跃的行动主体,这种积极行动主体的变化,对于理解中国工会的制度变迁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与中国工会的角色

表面上看,中国工会在这两个时期创办企事业的目标似乎相反:前者是辅助单位制的延伸,后者是辅助单位制的瓦解。但是,二者在根本原则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即始终服从于、服务于国家治理的需要,只是因为国家治理结构发生了变化,从而引发了中国工会具体运作的变化。因此,我们需要站在国家治理参与的高度,来理解和解释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现象,如果结合对比西方工会创办企事业的经验,那么就能更好的发现中国工会角色的独特性:

首先,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西方工会创办企事业,不仅是为了改善会员的经济条件,而且也是为了试图创造出一种可能的替代性生产模式,来取代资本主义雇佣关系及工资制度(29);而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并非试图将它作为资本主义雇佣关系及工资制度的替代模式,恰恰相反,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是帮助国有企业转制及适应市场化竞争。

其次,西方工会在创办企事业过程中,具有充分的自主性、自足性和社会独立性,而且这些企事业反过来强化了这种独立性;而中国工会在此过程中不是独立的、自足的行动主体,而更多的是执行者,其决策来自于国家,运作依托于各级党政部门,比如在创办职工消费合作社时,得到计委、劳动、商业、财政、民政、税务、工商、银行、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30),从1996年以来,李鹏、朱镕基、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邹家华、李铁映等国家领导人做出过批示、讲话20多次(31)。

最后,从经营效果看,西方工会创办的企事业组织,直接参与资本主义市场竞争,在很大程度上遵循资本的逻辑来运行,或者说,它们需要在竞争性资本市场中谋求效益和生存,而且这种效益和生存不仅是一种经济目标,还具有重要的政治意涵,即证明此种生产模式的正当性,事实上我们也确实看到很多西方工会的企事业发展得非常好,并具有强大的经济竞争力;而中国工会创办的企事业则相反,尽管前面的一些数据似乎表明中国工会的企事业也发展得如火如荼,但事实上,这些企事业在短期内表现出来的经济成效主要是粗放式的,并依赖于各级党政部门的支持,而且它们的运作逻辑不是以资本逻辑或市场效益逻辑为主导,甚至是“反市场”的,比如在用工时,这些企事业被要求把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作为重要任务,特别是不用下岗职工中的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人员(32),在产业结构上,专门发展劳动密集型,这些与其说是为了经营发展的需要,倒不如说是为了缓解就业压力,化解国企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冲突。据不完全统计,到1996年底,各级工会企事业从业人员达98万人,其中吸纳企业富余职工和社会待业人员75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76%(33)。所以,中国工会企事业因粗放式发展而呈现出的表面的巨大规模和效益背后,其实存在诸多经营管理弊端(34),绝大部分工会企事业很快走向亏损,根本不具有长期的市场竞争优势和生存能力,比如郑州铁路局工会创办的企事业单位,1995年实现利润405万元,1996年降至308.3万元,1997年又减少为115.8万元,下滑幅度高达62.4%,1998年上半年总收入274万元,总支出286万元,亏损12万元,全局816万元的工会企事业发展基金,已投出去620万,几乎没有回报,其中有的企业从建立以来就连年亏损(35);又如沈阳市有1500多家工会企事业,但基本是“投入多、产出少”,有的被迫以转租房屋、场地为生(36)。

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从根本上是以政治目标为主导的,相比而言,上世纪80年代初期的工会企事业,还具有较多经济特点,至少能丰富当时的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供给,活跃第三产业,并成为市场竞争的参与者和推动者;但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这些工会企事业的经济特点就显著降低,更多的是政治色彩,这本身也反映出了国家从经济领域的淡出,或者国家直接经济职能的弱化,国家已经不再像单位制时期那样对企业和职工大包大揽,而更多的是提供社会化服务和宏观管理,这明显表现在此时的工会企事业更多的是提供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因此,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根本上是帮助国家实现对工人的治理,不管是单位制时期还是在单位制瓦解时期。因此,中国工会始终是发挥国家治理参与职能的中介性组织。当然,这种参与角色与职能也会随着国家治理模式的变迁而发生一些变化,这反映在不同时期各级工会在创办企事业时的活跃性或主动性的差异上:上世纪80年代,以企业工会为主的基层工会相对更为活跃和主动,这与当时单位制体制相关;而90年代中后期以来,地方工会扮演了相对活跃和主动的主体,并且其运作效果更具有成效性和持久性,相反,基层工会创办的企事业日趋式微。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认为,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从根本上是服从于服务于国家治理的需要: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是为了辅助国家恢复和延伸单位制,以重整和发展城市经济;而到了90年代中后期,则是为了辅助国家瓦解传统单位制,建立市场化劳动关系。因此,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下,中国工会是一种在国家与工人之间,发挥国家治理参与职能的中介性组织。在前期的一项研究中,笔者曾从一般性的或总体性的制度变迁过程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应该在国家治理框架下来理解和解释中国工会的组织与制度变迁的论点(37);而本文可以说是从中国工会创办企事业的角度,对此论点做了进一步的论证。

①Schmitter,Philippe C.,1974,"Still the Century of Corporatism?" The Review of Politics,Vol.36,No.1.

②(24)《工会企事业指南》编委会:《工会企事业指南》,新华出版社,1994年,第41-42、969页。

③渠敬东、周飞舟、应星:《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

④路风:《中国单位制的起源和形成》,《中国社会科学季刊》1993年第5期。

⑤华尔德:《共产党社会的新传统主义》,龚小夏译,牛津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253-254页。

⑥孙立平:《转型与断裂——改革以来中国社会结构的变迁》,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26-227页。

⑦⑧⑨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编:《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选编(1980)》,工人出版社,1982年,第71-76、259-271、254-258面。

⑩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编:《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选编(1981)》,工人出版社,1983年,第422-427页。

(11)(15)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编:《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选编(1987)》,工人出版社,1989年,第463-480页。

(12)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书记处办公室编:《中国工会十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第38-40页。

(1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编:《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选编(1985)》,工人出版社,1988年,第382-384页。

(1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编:《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选编(1989)》,工人出版社,1990年,第533-534页。

(16)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编:《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选编(1990)》,工人出版社,1992年,第576页。

(17)(19)(22)(23)(26)(27)(30)(31)(34)全国总工会政策研究室:《中国工会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内部资料,1998年,第606-608、606-608、463-465、695-696、706-712、463-465、532、706-712、706-712页。

(18)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71页。

(20)(32)尉健行:《工会的基本职责》,中国工人出版社,2009年,第210-212、216页。

(21)(25)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编:《中华全国总工会文件选编(1993)》,内部文件:1993年,第503-521、527-541页。

(28)Howell,Jude,2003,"Trade Unionism in China:Sinking or Swimming?" Journal of Communist Studies and Transition Politics,Mar.Vol.19.

(29)韦伯夫妇:《英国工会运动史》,陈建民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122-123页。

(33)中华全国总工会编:《中国工会百科全书》(下),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年,第1531页。

(35)邢合荣:《对工会企事业走出困境加快发展的思考》,《中国工运》1999年第2期。

(36)赵景盛、刘阁臣:《要解决好工会企事业发展中的问题》,《中国工会财会》1995年第1期。

(37)吴建平:《从企业治理参与到地方治理参与——从国家治理模式转变看中国工会组织与制度变革》,《学海》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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