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礼为固”到“兵以诈立”——对春秋时期战争观念与作战方式的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作战论文,观念论文,春秋时期论文,战争论文,方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春秋时期作为中国历史上的重大转折阶段,具有动态性、过渡性以及多样性等鲜明的时代特征,其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经历着剧烈而深刻的嬗变过程,这在军事领域也不曾例外(注:参见拙著:《春秋军事史·绪言》,军事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其中又可以春秋中期为界,将这一时期的军事活动划分为前后不同的阶段。这在战争观念上,就是对西周以来的“军礼”传统的逐渐突破。即由“以礼为固”向“兵以诈立”的过渡,由重“偏战”(各占一面相对)的“堂堂之阵、正正之旗”演变为“出奇设伏、兵不厌诈”。在作战方式上,则是由春秋前中期车战的全盘逐渐向春秋晚期步战的重新崛起演进,车战战术日趋复杂多变,军阵趋于成熟并在战争中发挥重大作用。
一、古典“军礼”传统的延续
西周时期所确立的古典礼乐文明,表现在军事领域方面,就是以一整套“军礼”来指导与制约具体的军事行动。《史记》等文献所提到的“古司马兵法”,便是记载、保存有关“军礼”(亦称“军法”)的主要载体。在春秋前中期,这种军礼的外在形式和内在宗旨已遇到很大的冲击,这从子鱼、舅犯等人对“军礼”的尖锐批评言辞中可以窥见一斑,如舅犯(即狐偃)就曾认为“繁礼之人,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子鱼也强调:“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儳可也。”(注:参见《韩非子·难一》、《左传·僖公二十二年》。)但是从总体考察,“军礼”的基本精神却依旧得到人们的尊重和奉行。这里可先看几组有趣的历史镜头:
在公元前597年爆发的晋楚邲之战过程中,“晋人或以广队不能进,楚人惎之脱扃,少进。马还,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顾曰:‘吾不如大国之数奔也’”(注:《左传》之《宣公十二年》、《成公十六年》、《成公十六年》。)。当两军阵上致刃交战之际,居然教敌人如何摆脱困境遁逃,结果还招致对方的一番奚落,这在今天看来,未免是太不合乎情理了。然而在当时,这恰恰是战场上贯彻“军礼”的必有之义,并不怪诞。
又如,在公元前575年发生的晋楚鄢陵之战中,楚、郑联军战败,晋军实施战场追击,“晋韩厥从郑伯,其御杜溷罗曰:‘速从之,其御屡顾,不在马,可及也。’韩厥曰:‘不可以再辱国君’。乃止。郤至从郑伯,其右弗翰胡曰:‘谍辂之,余从之乘,而俘以下。’郤至曰:‘伤国君有刑。’亦止”(注:《左传》之《宣公十二年》、《成公十六年》、《成公十六年》。)。晋军将领韩厥、郤至等人在交战中,都曾有机会擒获协同楚军作战的郑伯,然而他们却拒绝了部下的建议,停止追击,而让敌手逃逸。不仅如此,郤至本人还曾“三遇楚子(楚共王)之卒。见楚子,必下,免胄而趋风”,向敌国国君竭尽恭敬之礼,而楚共王也不含糊,“使工尹襄问之以弓”(注:《左传》之《宣公十二年》、《成公十六年》、《成公十六年》。),回报以礼物和慰问。这实在有些不可思议。其实这并不是郤至等人道德境界高尚,而不过是他们忠实地遵循“军礼”的规范行事而已。《国语·周语中》明确道出了这一点:“三逐楚君之卒,勇也;见其君必下而趋,礼也;能获郑伯而赦之,仁也。若是而知晋国之政,楚、越必朝。”
正是在这种浓厚的尊崇旧“军礼”社会氛围影响下,以春秋中期为界,战争指导观念呈现出明显的不同。总的来看,春秋中期以前的战争,除了铁血厮杀这残酷的一面以外,还存在着比较多的以迫使敌方屈服为基本宗旨的温和一面。即便是在铁血残酷较量那类战争中,也并不缺乏崇礼尚仁的特色,这与战国以后那种“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的现象(注:《孟子·离娄上》。),是有所区别的。
具体地说,当时战争更多的是以迫使敌方屈服为基本宗旨,因而军事威慑多于会战(注:《孙子兵法》所云“伐交”便是典型的军事威慑之法。其本义是通过布列阵势,显示强大实力,震慑敌人而逼迫其退缩或降服,它是三代与春秋前期通行的“观兵”威敌之法的理论总结与升华(参见拙文:《孙子“伐交”本义考》,《中华文史论丛》2002年第1辑)。)。换言之,即以军事威慑和政治外交谋略迫使对方接受自己的条件而屈服,成为这一时期普遍存在的战争指导原则。真正以主力进行会战来决定胜负的战争为数相对有限。当时所谓的“霸主”,一方面固然兼并小国,壮大自己;另一方面,在同其他大、中型国家发生战争时,则多以双方妥协或敌方屈服为结局,而彻底消灭对方武装力量、摧毁对方政权的现象则比较罕见。于是,会盟、“行成”与“平”乃成为当时军事行动中的重要方式。
齐桓公所从事的战争,就突出反映了这一战争指导原则。他在位43年,参与战争20余次。其中除了长勺之战、乾时之战等个别战例外,基本上都是凭借军事行动的威慑作用,来达到预期的战略目的。即所谓“九合诸侯,不以兵车。”这是齐桓公战争指导上的一大特色,也是儒家人物异口同声称道他品德与功业的缘由(注:齐桓公“重战”而不黩武的行为方式,合乎儒家“义战”的理念,故孔子表彰他“正而不谲”,孟子对他亦推崇备至,云:“五霸桓公为盛”。)。
应该说,在春秋战争史上,齐桓公的所作所为并非孤立的现象。这在《左传》中有很多的例子:如《左传·隐公元年》载:“惠公之季年,败宋师于黄,公(隐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又如《左传·隐公八年》载:“齐人卒子宋、卫于郑。秋,会于温,盟于瓦屋。以释东门之役,礼也。”再如《左传·桓公八年》载:“秋,随及楚平,楚子将不许。斗伯比曰:‘天去其疾矣,随未可克也。’乃盟而还。”其他像公元前770年,屈瑕率领楚军大败绞师,结城下之盟而还。公元前571年,晋、宋、卫三国之师攻郑。冬,城虎牢,逼迫郑国求和。凡此等等,不胜枚举,都充分反映了当时战争以屈服敌方为宗旨的普遍性。
这种以“军礼”原则规范、指导战争活动的时代特征,究其原因,当是与当时的大中型政权都属于贵族阶级专政,且相互又有宗族、姻亲关系分不开的。《左传·闵公元年》引管仲语:“诸夏亲暱,不可弃也。”即是对这种情况的概括性揭示,而它反映在战争指导观念上,就不能不笼罩着一层温情脉脉的色彩。《公羊传》贵偏战而贱诈战,就是明显的标志:“偏,一面也。结日定地,各居一面,鸣鼓而战,不相诈。”(注:《春秋公羊传解诂》桓公十年。)可见“兄弟之国”、“甥舅之国”名分的存在,决定了当时的战争指导讲究的是正而不诈,而任何不遵循这一原则的做法,均被视为是违背“军礼”的行为:“合诸侯而灭兄弟,非礼也。”(注:《左传·僖公二十八年》。)班固的《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曰:“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可谓是对春秋前中期战争指导基本特征的很好的概括和揭示。
从更深的层次考察,当时指导战争的“军礼”精神还具体表现为:
第一,战争目的“军礼”所主张的是征讨不义。《左传·庄公二十三年》云:“征伐以讨其不然”;《国语·周语上》云:“伐不祀,征不享”;《左传·成公十五年》云:“凡君不道于其民,诸侯讨而执之”;《司马法·仁本》云:“兴甲兵以讨不义”。上述例子讲的都是这一层意思,即只有当对方犯有“凭弱犯寡”、“贼贤害民”、“放杀其君”等九种严重罪过时,才可以兴师征讨(注:参见《周礼·夏官·大司马》、《司马法·仁本》。)。
第二,军事行动有“不加丧,不因凶”的限制。如果不得已而从事战争,就必须在军事行动中贯彻“礼”、“仁”一类的原则,“以礼为固,以仁为胜”(注:参见《周礼·夏官·大司马》、《司马法·仁本》。),《左传·文公十二年》亦云:“不待期而薄人于险,无勇也。”这都是本“礼”宗“仁”的意思。郤至之所以在鄢陵之战后自我欣赏:“吾有三伐”,也在于他曾做到了“勇而有礼,反之以仁”这一点。正因为征伐归宗于“礼”、“仁”,所以“不加丧,不因凶”(注:参见《周礼·夏官·大司马》、《司马法·仁本》。),乃成为对敌军事行动重要原则之一。覆按史实,信而有征,《左传·襄公四年》载:“三月,陈成公卒。楚人将伐陈,闻丧乃止”;又《左传·襄公十九年》载:“晋士匄侵齐,及,闻丧而还,礼也”。
第三,战场交锋的正大不诈原则。当进行正式的战场交锋时,当时的军礼也有许多具体的原则,要求作战双方共同遵循。这在《司马法》、《左传》、《谷梁传》、《公羊传》中均有相当具体的反映。《司马法·仁本》云:“成列而鼓,是以明其信也。”宋襄公则云:“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司马法》又云:“不穷不能而哀怜伤病,是以明其仁也。”又云:“见其老幼,奉归勿伤;虽遇壮者,不校勿敌;敌若伤之,医药归之。”《谷梁传·隐公五年》亦云:“战不逐奔,诛不填服。”而这在宋襄公的口中,便是“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这不能简单地断定为是《司马法》、《谷梁传》或宋襄公“迂远而阔于事情”,而恰恰应视为其对古军礼的申明和执著。故《淮南子·汜论训》有言:“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古之所以为荣者,今之所以为辱也。”
第四,战争善后措施上的宽容态度。“服而舍人”是古”军礼”中的又一项重要原则。春秋中期以前的战争指导者,其从事战争,所追求的是战而服诸侯的旨趣与境界,即通过武力威慑或有限征伐的手段,树立自己的威信,迫使其他诸侯臣服于自己。这一目标既已达到,便偃兵息武,停止军事行动,给予敌方以继续生存的机会。这在《左传》等典籍中有着充分的反映。《司马法·仁本》云:“又能舍服,是以明其勇也。”《左传·僖公十五年》云:“贰而执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左传·文公七年》云:“叛而不讨,何以示威?服而不柔,何以示怀?”《左传·宣公十二年》云:“叛而伐之,服而舍之,德、刑成矣。伐叛,刑也;柔服,德也,二者立矣。”说的都是这层意思。
在“既诛有罪”,完成了战争使命之后,进一步行动纲领就是《司马法·仁本》所说的:“王及诸侯修正其国,举贤立明,正复厥职。”参之以《左传》,信而有征。鲁昭公十三年(公元前529年),楚“平王即位,既封陈、蔡,而皆复之,礼也。隐大子之子庐归于蔡,礼也;悼大子之子吴归于陈,礼也。”(注:《左传·昭公十三年》。)孔夫子所谓“兴灭国,继绝世,举逸民,天下之民归心焉”的真切含义(注:《论语·尧日》。),终于藉此而昭白于今了。
历史表明,传统是一种巨大的惯性力量。春秋前中期的战争,就是在“军礼”传统的影响下进行的。但是传统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社会条件的改变,军事领域中的旧“军礼”传统受到了越来越大的冲击,无可避免地要一步步走向式微。
二、“诡诈”为特色的战争指导观念的形成
春秋后期,随着社会变革的日趋剧烈,战争也进入了崭新的阶段。当时的战争指导者,已比较彻底地抛弃旧礼制的束缚,使战争艺术呈现出夺目的光彩。这首先表现为战争指导观念的根本性进步。
新的战争指导观念的形成,当然主要取决于战争方式的演变。在春秋中叶以前,军事行动中投入的兵力一般不多,范围尚较为狭小(注:著名的城濮之战,晋国方面所动用的兵车仅七百乘而已。于此可见春秋前期战争规模之一斑。),战争的胜利主要靠战车兵团的会战来取得,在较短的时间之内即可决定战争的胜负。而进入春秋晚期之后,随着“作丘甲”、“作丘赋”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推出,“国人当兵,野人不当兵”的旧制逐渐被打破,军队成分发生巨大变化,实际上开始推行普遍兵役制;与此同时,战争地域也明显扩大,战场中心渐渐由黄河流域南移至江淮汉水流域,加上弓弩的改进,武器杀伤力的迅速提高,故使得作战方式也发生重大的演进,具体表现为步战的地位日渐突出,车步协同作战增多,激烈的野战盛行,战争带有较为持久的性质,进攻方式上也比较带有运动性了。以著名的吴军破楚入郢之战为例,其纵深突袭、迂回包抄等特点,体现了运动歼敌、连续作战的新情况、新战法,这是以往战争的规模和方式所无法比拟的。而与上述变化相适应,春秋晚期起战争的残酷性也达到了新的程度。《墨子·非攻下》云:“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以堙其沟池,攘夺其牲,燔溃其祖庙,刭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即是形象的描述。
但春秋晚期战争上最大的新特色,还在于当时战争指导观念的重大变化。这就是“诡诈”战法原则在战争领域内的普遍运用,过去那种“鸣鼓而战”、堂堂之阵的战法遭到全面的否定。用班固的话来说,便是“自春秋至于战国,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注:《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序》。又刘向《战国策书录》亦云:“湣然道德绝矣……贪饕无耻,竞进无厌,国异政教,各自制断;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力功争强,胜者为右;兵革不休,诈伪并起。”)。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诡诈奇谲为特色的战争指导现象,在春秋前中期的一些战例中即已露出端倪。例如郑卫制北之战中,郑军正合奇胜打败燕师,就既是迂回作战,也是兵分奇正而用的先例。又如周郑繻葛之战中,郑庄公善察敌情,集中优势兵力攻敌虚弱之处,赢得作战胜利。再如晋借道灭虢吞虞之战,晋以“借道”为名,行攻伐之实,一石二鸟,兼并对手。另外像郑抗北戎之役中的设伏诱敌,齐、鲁长勺之战中鲁军的后发制人,晋、楚鄢陵之战中楚军晦日用兵,出其不意,先敌列阵,夺取主动等等,都无不充满了作战指导上的诡诈特色。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与大量“军礼”笼罩下的军事行动相比,这类战争指导在当时并不占据主导的地位。
到了春秋晚期,欺敌误敌、示形动敌、避实击虚的诡诈作战遂进入了全面成熟的阶段。当时南方地区吴、楚、越诸国之间的几场大战就是这方面的典型:
(一)公元前570年,楚令尹子重遣邓廖率组甲三百、被练三千进攻吴国。吴军利用楚师轻敌疏忽的弱点,进行截击,大破楚师,擒获邓廖,并乘胜进击,夺取驾(楚地)。
(二)公元前560年吴楚庸浦之战中,楚军诱使吴师深入预先设伏地区,突发伏兵,大破之。
(三)公元前548年吴楚舒鸠之战,楚军运用诱敌推进,尔后进行内外夹击的战法,战胜吴军。
(四)公元前525年,吴楚长岸之战爆发。吴军初战失利,吴王乘船“余皇”落入楚军之手。吴公子光为夺回“余皇”,先派人潜伏在“余皇”附近,夜间派人袭击楚军并高呼“余皇”,潜伏者轮番呼应,造成楚军大乱,吴军乘势发动全面进攻,大败楚军,夺回“余皇”。
(五)公元前508年,楚囊瓦率军伐吴,进至豫章(今大别山以东、巢湖以西,淮南、江北一带)。吴军伪示怯战之意,故意将大量船只集中于豫章南部江面上,示以守势;而同时暗将主力潜伏于巢(楚邑,今安徽桐械、安庆一带)地附近。囊瓦中计,误以为吴军尽在江上,对陆上方向松懈戒备。吴军乘机从侧背突袭楚师,大破之,并乘胜攻占巢城,俘楚大夫公子繁。
(六)公元前482年,吴越姑苏之战进入最后阶段,是役中,越王勾践同样是采用战略突袭的手段,乘隙蹈虚,一举攻克吴都姑苏(今江苏苏州市)的。
其他诸如吴楚鸡父之战、吴越槜李之战、吴越笠泽之战等等,亦多运用设伏诱敌、突然袭击、避实击虚、奇正相生、攻其不备的诡诈奇谲的战争指导。在这里已很难看到过去中原争战中所经常遵循的“成列而鼓”的做法,也不曾见到像鄢陵之战中郤至遇敌君必下、“免胄而趋风”这类现象,更不曾听到类似于宋襄公那样的“宏论”。而所谓“出奇设伏,变诈之兵并作”亦由此而得到历史的验证。
这种战争指导观念的变革,不仅仅反映在当时的战争实践上,而且也体现在这一时期的军事理论建树方面。这方面孙子、伍子胥、范蠢等人的有关战争指导的论述,可以说是主要的代表。《孙子兵法》注重于探讨作战指导,并指出,“兵者,诡道也”,这是对以往战争注重申明“军礼”做法的变革。在战争目的方面,《孙子兵法》明确提出“伐大国”,战胜强立,这是对以往“诛讨不义”、“会天子正刑”的否定。在战争善后上,《孙子兵法》主张拔“其城”,隳“其国”,这是与以往“又能舍服”、“正复厥职”的对立。在作战方式上,以往“军旅以舒为主”、“虽交兵致刃,徒不趋,车不驰”情况所截然不同的是,《孙子兵法》一再强调“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也”。在后勤保障及执行战场纪律方面,《周礼》、《司马法》等主张“入罪人之国”,“无取六畜禾黍器械”,而到了《孙子》那里,则是宣扬“因粮于敌”,主张“掠于饶野”、“掠乡分众”。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均反映了春秋后期的战争指导思想,较春秋前期有许多显著的变革、发展和差异。南宋郑友贤有言:“《司马法》以仁为本,孙武以诈立;《司马法》以义治之,孙武以利动;《司马法》以正,不获意则权,孙武以分合为变。”(注:《十家注孙子遗说井序》。)就是对这种差异性的高度概括。
其他像伍子胥、范蠡等人的战争指导观念也和孙子基本相一致。伍子胥提出高明卓越的“疲楚误楚”策略方针,主张“亟肄以罢之,多方以误之”(注:《左传·昭公三十年》。),就是“变诈之兵”勃兴条件下的必然产物。范蠡主张“随时而行,是谓守时”,提倡“得时无怠,时不再来”(注:《国语·越语下》。),其后发制人,把握战机,及时出击的思想,同样属于符合历史潮流的进步战争指导观念。它们来源于春秋晚期变化了的战争实践活动,同时进而更好地指导着新形势条件下的战争,从而使春秋晚期的军事活动呈现出充满生机的新面貌。
三、车步作战战术的发展
春秋时期是我国古代车战的鼎盛时期,同时也是步兵的重新崛起阶段。与这一作战方式演进的历史趋势相一致,当时的战术也不断由简单变为复杂,由幼稚走向成熟。这主要表现为车战战术的发展、军阵的进步和独立步兵灵活战法的推广。
1.车战战术的发展
车战是春秋时期作战样式的主流,在前中期尤其如此,它作为典型的阵地作战,特别适合于当时争霸战争的中心地带——中原地区的地理环境。从《左传》等典籍所反映的史实来看,一场车战一般经历四个过程:(一)次,或称军、舍,即敌对两军,先扎营驻军,准备约期会战。即《孙子兵法·军争篇》所说的“合军聚众,交和而舍”。(二)致,或称致师。即以单车或少量部队对敌进行挑战。(三)阵,即列阵。即所谓“轻车先出,居其侧者,阵也”。(四)战,即两军展开决战,以定胜负。交战的方式大致有三种,一是先敌发动进攻,迫击敌阵;二是固守阵形待敌来攻,长勺之战中鲁军的作战指导即如此;三是双方同时发起攻击。通常来说,当时的车战时间持续并不长,几个时辰,最多一天就见分晓。只有极个别情况是当天未决胜负,夜间暂行休战,以等待次日再战。
但这仅仅是车战的一种方式,实际上车战战术在春秋时期是有相当的进步的。
首先,车战阵形有了较大的发展。这不但表现为交战双方已较普遍地采用了三军阵、五军阵,而且也表现为军阵内部车、步兵力配置,战术协同,武器装备配置,实施机动等方面日益合理化。这保证了战斗力的充分发挥,使车战战法进入了新的更高层次。
其次,由于阵形的发展,部队交战时的机动性增强,反映在进攻的方式上,就是速度加快,攻击力加强。具体地说,即由原来的保持阵形,徐缓推进,所谓“不愆于六步、七步,乃止,齐焉。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齐焉。勖哉夫子”(注:《尚书·牧誓》,亦见于《史记·周本纪》。);“虽交兵致刃,徒不趋,车不驰,逐奔不逾列”(注:《司马法·天子之义》。),向快速进击的方向过渡,出现了“疾进师,车驰卒奔”、“车骤徒趋”的局面(注:《左传·宣公十二年》、《周礼·夏官·大司马》。)。
其三,出现了初步的野战防御方法。在这一时期,次军(军队屯驻)已设营垒。这些营垒一般都设有障碍物,能够阻碍或迟滞敌方战车的冲击,即所谓“深垒固军以待之”,它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使己方避免不利条件下交战的防御作用。
其四,战术观念逐渐发生重大的变化。这主要表现为早期战争重信轻诈的传统遭到一定的冲击,“不鼓不成列”的惯例开始受到怀疑,并趋于没落,乘对方尚未列好阵形就发起攻击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一点,前文中已论及,兹不赘述。
其五,战车阵地战逐渐开始运用多种较为灵活机动的作战方法。包括有迂回侧后,攻其不虞;出其不意,晦日进兵;欲取先予,乱敌阵形;避实就虚,由弱及强;诱敌冒进,侧翼夹击;巧妙设伏,大创聚歼等等(注:参见《中华文明史》第二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108-111页。)。
2.军阵的进步
春秋时期的各种大的军事行动无不与阵联系在一起。所以要知道当时战术的发展,不能不考察当时军阵的有关情况。
所谓“军阵”,就是指军队在投入战斗时,根据地形条件、敌我实力等具体情况而布置的一定的战斗队列和队形,从最基础的一卒、一伍、一列开始,一直到全队、全营、全军,都做到“立卒伍,定行列,正纵横”(注:《司马法·严位》。)。这种一定的排列与布置,就是一定的“阵”。要言之,军阵就是各种战斗队形的排列和组合。每一次作战,也就是以自己一定的阵式去冲击敌人的阵,或以自己的阵去迎击敌人一定阵式的进攻。
战争是敌对双方力量的角逐,其胜负不但取决于投入车、步兵的数量多寡,更主要的是取决于“军阵”所发挥出来的集体力量,“善于保持战术协调和队形严整的一方,必将大大优越于不能做到这一点的另一方”(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2页。)。这表明,在交战中,整齐而适当的队形是将士们相互依托作战的基本要求,勇敢者或怯懦者都不能独自前进或后退,它有力地保证了战斗的胜利。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古代军事家都高度重视军阵的布置和运用,提倡“阵而后战”,强调军队在行军、作战时均要严守既定的阵形,以充分保障整体作战优势的发挥。
春秋时期战争频繁,这一客观形势使得当时的“军阵”日趋进步。这表现为“军阵”名目繁多,形式复杂,实战效益突出,遂成为古代军事发展史上的一个显著标志。
第一,从军阵的基本形式看,春秋时期的军队,无论是步兵,还是车兵,基本上都采用“三阵”或“五阵”。所谓“三阵”,是指中军和左翼、右翼三部分相配置的宽正面横向阵形,一般以中军为主力,以两翼相配合。繻葛之战中,郑“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注:《左传·桓公五年》。),就是一种典型的“三阵”。其他像《左传·文公十年》载楚子与宋公、郑伯田于盂诸,楚子居中,“宋公为右盂,郑伯为左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城濮之战,楚令尹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子西将左,子上将右”,晋国原轸、郤溱将中军,狐毛、狐偃将上军,栾枝、胥臣将下军,其采用的阵势也都是“三阵”。到了春秋晚期,“三阵”仍相当流行。如吴国在黄池之会上列三个万人方阵,越王勾践在破吴笠泽之战中“乃中分其师为左右军,以其私卒君子六千人为中军”(注:《国语·吴语》。),就是明显的例子。
所谓“五阵”,是由“三阵”发展而来的。这在春秋期间也趋于不断的完善过程之中。最早它当属于是一种行军阵法,见于《左传·宣公十二年》,名曰“荆尸之阵”,“军行,右辕,左追蓐,前茅虑无,中权,后劲”。即系一个由开路的先锋军、保护兵车的右军、搜寻粮草的左军、主力中军和殿后的精兵所组成的“五阵”。其他像《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所载的齐军行军队形,也明显是以“前、后、左、中、右”为结构的“五阵”。
但据现存史料分析,“五阵”在春秋中期以前并不流行,它在当时更多的是作为一种行军队形,而并非作战阵形。它在春秋后期的发展,主要与步兵的重新崛起有关。魏舒毁车以为行,大败无终戎及群狄于太原,其采取的步兵军阵就是“五阵”:“为五阵以相离,两于前,伍于后,专为右角,参为左角,偏为前拒,以诱之。”(注:《左传·昭公元年》。)这可以说是“五阵”实际应用于作战的重要标志。所以说春秋时期的“军阵”,有一个从“三阵”独盛到“三阵”、“五阵”并行的演变过程,而它又与步、车战的递嬗相同步。
除“三阵”和“五阵”以外,当时也有仅以左、右相配置的阵形。如公元前704年速杞之战中,楚军即仅排列左、右两阵。至于最基本的单一阵形,在此时期的小型战斗中仍有使用。但它们都不是当时军阵的主导形态。
第二,在传统的上、中、下(或称左、中、右)“三阵”内部,也根据客观战争状况的变化,而有了必要的战术编队调整和改进,从而加强了车步兵的战术协调,提高了军阵的实力。繻葛之战中的“鱼丽之阵”,就是这方面的典型。据《左传·桓公五年》记载,鱼丽阵的特点是“先偏后伍,伍承弥缝”。杜预注云:“《司马法》车战二十五乘为偏。以车居前,以伍次之,承偏之隙而弥缝缺漏也。五人为伍。”可见,其阵是以25辆战车组成一个战斗单位,而将以伍为单位的徒兵疏散配置于战车之间,其位置稍居后。这就是在“三阵”框架内的车步配置的局部调整,它很好地发挥了车、步协同作战的能力,为郑军击败周王室联军提供了重要的保证。其他如以15乘兵车为一偏,两偏为一卒;或以50乘兵车为一个战斗单位,也都属于同样的性质。这种阵内战术单位的调整,使得战阵中的车与徒卒的配置更趋合理,反映了车战阵形的进步。其基本特征是,逐渐抛弃了西周和春秋初年步卒居前列的配置方式,而将步卒分散在战车的两侧和前后方,以加强步卒掩护战车和在四个方向上机动作战的能力。与之相适应的是战车多采用疏散的队形,方阵作错落有致的纵深配置,这样就增强了抗击敌军进攻的能力,同时也便于战车调动,以适应瞬息万变的战场形势的变化,从而为快速进攻和追击创造了条件。用于追击的战斗队形在这时也产生了。它通常是在追击中迅速将军阵展开成“角”的形式,从两侧对敌军战车和步卒实施包抄,阻止敌军逃逸,达到聚而歼之的目的。
由此可见,在“三阵”为基本形式的条件下,军阵内部的结构(战术编组)是处于不断的演进改革过程之中的。曾有学者对此进行过概括总结,指出随着历史的进程,车阵的进攻战术有了很大变化。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春秋初期,这时的进攻队形是大正面的密集方阵;第二阶段是春秋中期,以车兵为主,步兵人数剧增的疏散方阵进攻;而第三阶段则是春秋末期的纵队进攻了(注:参见蓝永蔚:《春秋时期的步兵》“野战进攻战术的发展”节,中华书局1979年出版。),这一勾勒的大体脉络是合乎实际情况的。
第三,从军阵的战术特点看,春秋时期的军阵主要可分为方阵和圆阵两大类,而从军阵的作战方法分类,则当时的军阵还可以划分为立阵和坐阵两种。
《李卫公问对》卷中指出,阵法变化,“皆起于度量方圆也”。所谓方阵,乃因其呈方形或长方形而得名,这是春秋时期(也可说是整个古代)阵法的最基本形态。因为军队中各级建制单位都有自己的行伍队列,排列整齐时总是呈示为方形或长方形。繻葛之战中,郑军的“左拒”、“右拒”,也就是“左矩”、“右矩”,即两边呈矩形的方阵。关于春秋时期的方阵,尚大量见于有关典籍的明确记载:“万人以为方阵”,“方阵而行”(注:《国语·吴语》、《吴越春秋·吴王夫差内传》。)。其主要特点是“前后整齐,四方如绳。”这大多是进攻型的阵式。
所谓圆阵,乃因其呈圆形或半圆形得名。它是方阵的变形,车队首尾连成环形,步卒紧挨战车以接敌,这大多是防御型的阵式。其特点是将疏散的队伍收拢为密集的队形,消弥易遭敌人攻击的翼侧,即把防御正面缩小到最低限度。从《孙子兵法·势篇》所提到的“浑浑沌沌,形圆而不可败也”的情况来看,在春秋时期,圆阵不但已广泛应用,而且曾在防御作战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春秋时期的“军阵”,如果从作战方法和姿式上分类,则可以分为立阵和坐阵。所谓立阵,就是采取立姿作战的战斗队形;所谓坐阵,就是采取坐“跪”姿作战的战斗队形。就现存史料考察分析,立阵与坐阵基本上与步兵作战相联系,当属步兵重新全面崛起后的产物。其中立阵当为进攻性阵形,坐阵则是一种用于防御的阵法。它们各有其功能与优势,“立进俯,坐进跪,畏则密,危则坐”(注:《司马法·严位》。),在作战中交相运用,互为补充,从而使军队的战斗力得以最大限度的发挥。
综上所述,以春秋中期为界,当时的战争可以按其主要特点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与此相适应,战争观念也存在着一个由崇尚军礼到推尊权诈的历史嬗变过程。这种变化,是当时作战方式演变的必然产物,同时它又转过来进一步推动了作战方式的革新。在这里,实践的进步和理论的发展呈现出互为前提、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从这个意义上说,春秋时期的确是中国古代军事文化走向成熟的关键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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