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境”下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的批判与解读_治理理论论文

“中国语境”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话语体系——批判与诠释的视角,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境论文,职业教育论文,中国论文,视角论文,话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841(2014)04-0071-06

       在中国经济社会大变革、大转型的时代背景下,越来越多、越来越明显的公平问题就像一个个“幽灵”,时刻缠绕着大众的思维神经,成为中国诸改革主体必须严肃面对、细细揣摩并尽可能透彻阐释、挖掘其真义的难题。在此背景下,教育公平问题由内隐到外凸进而聚焦,成为中国社会的核心焦点。在这种核心聚焦中,职业教育公平问题分流而出,进而成为我国教育公平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中的一道独特而又不可或缺的“景观”。至此,有关义务教育公平、高等教育公平、职业教育公平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渐次展开,勾勒出中国特色的教育公平研究与治理新图景。

       围绕职业教育公平治理问题,政界、学界乃至普通大众带着各自的主体性前见和旨趣纷纷介入其中,展开了多元纷呈、立体层次的探讨,通过几年时间的积淀,我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话语体系从单薄走向丰富、从碎化走向体系。其中,“职业教育统筹”、“职业教育均衡”和“职业教育一体化”等语词是话语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和关键术语,“中国语境”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的分析框架也依次而出(如图1所示)。

      

       图1 “中国语境”的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

       毋庸置疑,以上所提及语词是针对中国职业教育公平问题所设计的一系列相互区别的战略性问题解决方案,其共同构成了中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理论体系和行动框架。然而,在梳理以及解读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话语体系时,我们总是会有一种夹杂认知混淆、理解冲突成分在内的困惑和不解。而这种困惑和不解主要来源于不同主体对“职业教育统筹”、“职业教育均衡”、“职业教育一体化”等概念的差异理解(乃至错误理解)以及对概念使用的含混不清、张冠李戴。为此,对“中国语境”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话语体系进行批判性的梳理和还原本真的诠释,有助于围绕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而展开的政策制定、指标设计以及理论对话在认识层面上达成共识,解除因对治理语词内涵幅度应用违界而陷入的职业教育公平治理实践的人为预设性障碍。

       一、“中国语境”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的批判性解读与重构

       (一)“职业教育统筹”的批判性解读与重构

       “统筹”一词真正介入职业教育公平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领域不过是几年的光景。2002年,党的十六大首次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了系列统筹发展思想(“五个统筹”),至此,“统筹”二字与中国职业教育公平发展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何为“统筹”?从表层含义来看,《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就是“统一筹划”。从深层来看,统筹实际上包括了一个过程的五个步骤,即统一筹测(预测)、统一筹划(计划)、统筹安排(实施)、统一运筹(指挥)和统筹兼顾(掌控)。由此可见,职业教育统筹本质上是职业教育统一筹划的有序过程。职业教育统筹在外延上主要包括“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区域职业教育统筹”、“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类型(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统筹”等。在当前中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宏观背景下,“城乡职业教育统筹”是职业教育统筹的内核和灵魂。关于“城乡职业教育统筹”之内涵,学者们仁智互见、各有道理。代表性的如邬志辉(2012)认为,“城乡职业教育统筹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思维,它着重于打破城乡二元分割分治的管理体制,把城市和农村的职业教育放在一个统一的大系统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城乡统一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劳动用工和就业管理制度,促进城乡劳动力的公平竞争、平等就业,推动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劳动力的平衡协调发展。”[1]马建富(2012)提出,“城乡职业教育统筹是基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由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换,实现一体化发展的趋势,其旨意是通过对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制度设计和政策创新,优化城乡职业教育结构,提升办学效能,促进城乡职业教育良性互动、协调发展。”[2]尽管两者在表述上略有不同,但这两个定义均道出了城乡职业教育统筹的本真所在。

       综上,我们可以归结出职业教育城乡统筹的本体特征,以规避目前普遍流行的认识误区。其一,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具有配套性。配套性意指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并不是职业教育本体的单纯改革,而是必须服务于社会发展的总系统、服务于城市与农村的单元融合。因此,不能将城乡职业教育总体规模性增长简单等同于城乡职业教育统筹发展。[3]其二,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具有系统性。系统性说明职业教育城乡统筹要兼顾多元要素,强调诸如制度设计、政策创新、结构优化等要素的通盘考虑以及城乡管理体制、帮扶体制、财政体制、人事体制等各系统的协调配合。其三,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具有多样性。所谓多样性强调职业教育城乡统筹不是标准化的单一模式,而是各种城乡教育发展思想的多元实践样态。遗憾的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折射出的多是一种被传统控制的惯性逻辑,而多元的治理诉求并未真正凸显出来。

       (二)“职业教育均衡”的批判性解读与重构

       从学术研究的脉络来看,“均衡发展”介入“中国语境”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在时间上比“统筹”、“统筹发展”来得早,在内容上也显得更丰富、深入。与“统筹”所凸显的动态过程不同,“均衡”更多指向的是一种静止的状态。事实上,“均衡”原本是物理学中的术语,意指当某物体同时受到方向相反的两个外力的作用且这两种力量刚好相等时,该物体由于受力相等而处于静止的状态,这种静止状态就是均衡。在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中,教育均衡实际上是人们对教育需求与供给不均衡而提出的教育发展的理想追求。基于“均衡”的本真内涵,“职业教育均衡”的意蕴不难得出。代表性的观点如王琴(2010)认为,“职业教育均衡是指职业教育的培养规格、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满足社会人力资源和个人发展的需求,并在两个需求之间保持相对平衡的状态。”[4]在外延上,职业教育均衡表征为三个层面,首先是宏观层面的职业教育权利公平、职业教育机会均等、职业教育规模均衡、制度均衡、结构均衡;其次是中观层面的职业教育区域均衡(省域间、市域间、县域间、乡域间)、城乡均衡、校间均衡(职业院校之间)、校际均衡(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高等教育之间)、群体均衡等;最后是微观层面的教育资源均衡、教育机会均衡、教育质量均衡和教育结构均衡。[5]其中,中观层面的职业教育均衡是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核心,也因此,“区域职业教育均衡发展”、“城乡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等构成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的主流话语。

       基于职业教育均衡的内涵及外延,职业教育均衡的本体特征归结如下:其一,职业教育均衡的核心是资源配置均衡。在宏观层面上,职业教育均衡本质上是供给与需求的均衡;在中观层面上,是教育资源配置的均衡;在微观层面上则是课程教学资源配置的均衡、教育结果的均衡以及教育评价的均衡等。可见,资源的均衡配置是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其二,职业教育均衡具有双重指向性。作为一个概念框架,职业教育均衡既可被解读为“职业教育的均衡发展”,也可被解读为“职业教育均衡的发展”,前者指向的是一种均衡状态,此时“均衡”是静态的目标;后者指向的是一种发展过程,此时“均衡”是动态的手段。[6]在对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的梳理过程中,我们发现:尽管在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话语体系中两种解读均有存在,但大多数的话语隐含的是将职业教育均衡作为一种静态目标的逻辑。笔者认为,静态层面的职业教育均衡发展并非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真正可行之道,“为了均衡的均衡”、“牺牲发展的均衡”或者“低水平陷阱的均衡”显然都不是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题中之意。因此,未来“中国语境”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必须张扬“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的动态性。

       (三)“职业教育一体化”的批判性解读与重构

       近几年来,“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在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中频繁出现,这种现象的产生与“城乡一体化”在政治话语体系中的高调复兴直接相关。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从国家战略层面提出了“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即“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显然,“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是城乡一体化的衍生概念。

       在内涵解读上,对“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的透彻阐释绕不开对“一体化”的准确理解。何为“一体化”?《现代汉语新词词典》的解释是“使几个方面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7]《新语词大词典》则解释为“把密切相关的两种或几种事物在某种意义上当成一个整体来看待,或努力使它们在某一方面统一起来。”[8]其他解释基本大同小异。事实上,不管何种解释,都道出了“一体化”鲜明的系统论特征,即其强调的是某种形式的共同体内部的协调性、统一性、融合性和整体性。为此,脱离城市职业教育而孤立谈农村职业教育或无视农村职业教育谈城市职业教育,这种学术倾向及话语在职业教育一体化概念框架中不容出现。

       基于对“一体化”的理解以及已有概念描述的综合解读,“职业教育一体化”的本体特征可归结如下:第一,作为概念框架,“职业教育一体化”同样具有双重指向性。“一体化”既可以是“着眼点”(即预设之目标),也可以是“着手点”(既转换之过程)。职业教育一体化是过程性与目标性的统一。与“职业教育均衡”类似,“职业教育一体化”同样遭遇被窄化理解的问题,即言语者大多将其视为静态层面的目的结果,而非动态的过程手段。第二,职业教育一体化具有多重内容。在“中国语境”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中,充斥着宏而大层面的体制机制一体化,而文化、社会心理一体化少有涉及。事实上,尽管政策层面的体制机制一体化是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的核心内容,但文化、社会心理等诸多要素同样不容忽视。第三,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呈现明显的阶段特征。通常而言,资源配置的均等化只是初步的一体化,城乡职业教育吸引力的同等化属于基本的一体化,而城乡居民享受优质职业教育机会的平等化则是更高水平的一体化。[9]第四,“双赢互惠”是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的内在要求。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绝不是城乡职业教育一样化或同质化,更不是城市职业教育合并农村职业教育,而是强调形成一种“互相依托,优势互补,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共同发展”的城乡职教关系,主张“双赢互惠”下的“双强共荣”。因此,那种将农村职业教育浅见性地摆放为弱者地位,并单向地探讨城市职业教育如何帮助扶持农村职业教育的学术倾向及话语同样要被“职业教育一体化”概念框架所扬弃。

       二、“中国语境”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的共性与差异

       (一)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的内在共性

       除了需要准确把握职业教育统筹、职业教育均衡、职业教育一体化三个概念的核心内涵及分析框架之外,对三者之间关系的准确定位同样必不可少。总体而言,三个概念体系之间既存在内在的逻辑一致性,更有相互区别的概念个性。在概念间的内在共性上,主要表现为三点:

       第一,治理旨归的一致性。职业教育统筹、职业教育均衡、职业教育一体化均在我国强调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的时代背景下提出,均着手于改变由于地域、制度、权力等要素导致的职业教育不公平现象,着眼于中国职业教育的公平、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尽管三者拥有不同的问题解决方式,但其终极目的是一致的,三者可谓“殊途同归”。

       第二,治理进路的相似性。通过话语体系的分析可以看出,不管是职业教育统筹,还是职业教育均衡、职业教育一体化,其遵循的是一种“自上而下”式的治理进路。首先,在治理主体上,虽然政府机构、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相关民间机构乃至社区都应当是治理的主体,但当前主流的话语表明,政府机构是其中的绝对主体。其次,在治理方式上,大多研究将改革的希望主要寄托于政府机构,要么企望依赖于政治、法律、行政和经济的力量强行推行,要么着眼于某种理想模式的全国大范围的普及。

       第三,治理要素的交叉性。作为三个极具包容性的概念框架,职业教育统筹、职业教育均衡、职业教育一体化在治理要素上具有交叉性。一方面,三个概念框架都涉及优势主体与弱势主体之间的互动和转化,如城市与乡村、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优势中高职院校与弱势中高职院校,等等。另一方面,三个概念框架都涉及一些共同要素的治理,诸如资金、资源、人才、制度,等等。

       (二)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的差异表征

       对职业教育统筹、职业教育均衡、职业教育一体化三个概念框架内在差异的分析是当前梳理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的重要任务,也是规避学术研究混乱、实践探索错乱现象发生的前提保证。三个概念框架的差异大致体现在三个向度上:

       第一,逻辑层次的差异。首先,职业教育统筹的逻辑层次大于职业教育均衡和职业教育一体化。职业教育均衡和职业教育一体化分别是职业教育统筹在某个发展阶段上的规划状态。我们经常能看到诸如“统筹城乡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统筹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类似的表述,这种表述在本质上指出了职业教育统筹的宏观战略指导地位。其次,职业教育一体化相对职业教育均衡有更丰富的内涵。从理论上讲,即便城乡“老死不相往来”,如果政府和社会给予农村职业教育充分的资源支持,城乡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之目标同样可能实现,亦即城乡职业教育“隔离但平等”。[10]但从概念框架诠释而知,城乡职业教育一体化追求的显然不是城乡分割、分离、分治下的均衡发展,而是追求城乡职业教育之间的良性互动与深度融合。由此可见,职业教育一体化不仅提出了职业教育均衡的目标,更重要的是提出了实现目标的新模式和新战略。为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作出这样的判断,即职业教育一体化的逻辑层次要高于职业教育均衡。

       第二,功能指向的差异。作为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的三大核心概念框架,无论是在概念界定还是在实践策略上,职业教育统筹、职业教育均衡、职业教育一体化都存在着相当大的重叠。但是三者之间绝非是修辞上的差异,其在功能定位上亦各有所指。职业教育均衡意在通过对职业教育横向结构方面的地区之间、内部的学校之间、学校内部群体之间和纵向结构方面的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之间的资源进行均衡配置,从而提供相对平等的入学机会和就学条件,保障受教育者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其重点解决的是职业教育的起点公平和结果公平问题。职业教育一体化力图通过建立城乡一体的涵盖制度、文化、社会心理等诸多要素的职业教育结构,通过结构优化与创新实现职业教育更高层次的起点公平和结果公平。职业教育统筹关注的是职业教育的机会公平和过程公平,更多的是过程公平问题,意在通过一系列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缩小由城乡分割发展带来的城乡职业教育差异。

       第三,实践界限的差异。毋庸置疑,职业教育统筹、职业教育均衡、职业教育一体化三个概念框架均有各自的内涵幅度及应用界限。职业教育统筹凸显的是宏观的改革思路和战略引导,因此在省域范畴应重点突出统筹配套改革以及统筹特色,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在2008年颁发的《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实施方案》就体现了这种思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明确提出“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种中观的治理策略,其核心追求是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根本诉求是公平和均等,适合在县(区)域以及镇域范畴重点突出均衡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这样的表述,即“加快缩小城乡差距……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笔者看来,在当前中国各级行政部门可配置资源总体有限的状况下,县(区)域内实现职业教育均衡发展是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可行之道。至于职业教育一体化,由于拥有更为宽泛的内涵幅度,其实践界限也相对较大。职业教育既可以在县(区)域实现基于资源配置的一体化,也可以在省域实现基于制度政策的一体化,还可以在省域间(如中国的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实现人才培养、招生就业、办学等要素的一体化。

       三、“中国语境”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的实践转向

       毋庸置疑,职业教育公平治理必将是未来中国职业教育改革的核心战略举措。而任何一项改革,都必然涉及与新观念、新做法或一系列与改革活动相关的话语体系的形成。话语体系的形成过程实质上也是改革意义的构建与分享过程。当前,中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已初具雏形,并逐渐走向丰满和完善。但是,由于职业教育公平治理问题纷繁复杂,加之相关研究起步较晚、基础臝弱,中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客观存在零碎、可累积性差、缺乏聚焦和清晰性弱等弊病。未来,中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要强化改革的效益和质量,必将实现话语体系的实践转向。这种实践转向可以围绕以下几个层面而展开。

       (一)话语体系的明确性

       尽管我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改革呈现出鲜明的意图和明显的需求,但这并不必然带来话语体系的明确性。事实上,话语体系的明确性是困扰改革的一个主要问题。尤其面对更具复杂性的改革项目时,话语体系的明确性问题也就更加重要。不难想象,就那些真心真意实施改革的群体而言,不甚明确且不具体的改革会给其制造多大的焦虑和沮丧。因此,未来中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必须强化明确性。首先,要强化治理目标的明确性。不管是职业教育均衡、职业教育一体化还是职业教育统筹,都应当展示清晰的治理目标,要清晰地回答为什么要治理、治理将取得怎样的前景等问题,从而使不同主体共享改革的愿景。其次,要强化治理手段的明确性。如何进行职业教育统筹、如何实现职业教育均衡以及职业教育一体化、这些问题必须得到正面且有力的回答。当然,话语体系的明确性并不意味着一开始便要提供标准化的“治理处方”,更不是达成一种“虚假的明确性”,①而是基于研究者的共同努力,在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实施过程中不断获得具有真实意义的明确性。

       (二)话语体系的聚焦性

       当前,我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研究正处于这样一个困境之中,即不同主体怀着不同的研究旨趣自觉或不自觉地介入到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之中,而不同主体之间并没有取得关于为什么要开展职业教育公平治理、如何展开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等问题的共识,由此使得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沦为一种散漫的、断续的行为。而这带来的弊病则是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流露出的或只鳞片爪、或简单肤浅、或面面俱到、或不合时宜。未来,中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必然凸显聚焦性。聚焦性实质上回应的是治理过程中的“重点之争”的问题(即中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应当以什么为重点),在于回答当下中国职业教育发展进程中的哪些公平问题是真正需要或者必须治理的、在当前中国现实发展条件下又有哪些公平问题是可以实施治理的等问题。

       (三)话语体系的差异性

       中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凸显差异性需要两个层面的努力:一是要强化话语体系内部的差异性,突出“职业教育统筹”、“职业教育均衡”以及“职业教育一体化”三个概念的理论个性,使三个概念不仅仅呈现出修辞上的差异,更作为三种相互联系却又相互区别的战略解决方案而共存。二是要强化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与其他话语体系的差异。相比较于义务教育公平问题和高等教育公平问题,职业教育公平问题有其显著特征,因此,职业教育公平治理应展现其差异特点。而在话语体系上,则要求职业教育统筹、职业教育均衡以及职业教育一体化三个概念张扬差异,不可生硬照搬义务教育以及高等教育公平治理的话语。此外,当前中国职业教育公平治理话语体系在很大程度上限定在诸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政策性文本的话语框架之内,这种“自上而下”的话语构建方式有其独特优势,能够使人们对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认识从不明晰走向明晰、从个体的任意解读走向群体的意义共享。但是,“职业教育统筹”、“职业教育均衡”以及“职业教育一体化”本身作为建构性的概念,对其内涵的理解不应过于局限,而应当更多走向一种建构性、创生性的理解,通过差异性的诠释从而丰富职业教育公平治理的意涵。

       *收稿日期:2013-10-12

       注释:

       ①所谓“虚假的明确性”即以一种过于简单化的方式诠释改革项目,例如,将“职业教育城乡均衡”错误理解为城乡职业教育均等发展;将“职业教育一体化”错误解读为农村职业教育的城市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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