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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639(2012)01-0031-06
自文学发生之初,就有了文体。文体逐渐增多,有了认识、区分的需要,也就出现了对文体分类的实践操作和理论探索。文体分类是古代文学和文体学研究的重要内容,集中反映出人们对文体本质与特征的认识水平。而按体编次、类聚区分的体例,则使文章总集成为研究文体分类学思想的重要文献。清代文体分类与清代文学及其他学术文化一样,具有集大成与新开拓并举的性质。本文拟以清代文章总集为切入点,初步探讨清人文体分类思想的特色及其在文体分类学史上的地位与贡献。
一、趋繁与趋简并行
在漫长的中国古代文体学发展史上,文体分类有一个基本趋势,即区分越来越细密,类目越来越繁多。如萧统《文选》有39种文体①,李昉等编《文苑英华》也是39种,但二级类目上增加了许多文体。吕祖谦《宋文鉴》59种,吴讷《文章辨体》59种,徐师曾《文体明辨》127种,贺复征《文章辨体汇选》132种,而黄佐《六艺流别》多达150余种。从客观上说,随着文章创作的繁荣,新文体不断滋生,必然使文体分类趋于繁细。正如徐师曾所指出的:“盖自秦汉而下,文愈盛;文愈盛,故类愈增;类愈增,故体愈众;体愈众,故辩当愈严……”②进入清代,这种趋势伴随着文体创作的兴盛和辨体的精严而进一步发展。如黄宗羲编《明文海》,分有明一代文章为赋、奏疏、诏表、碑、议、论、说等28类,分类尚为简括,而各类之下的子目则极为琐细。如赋,《文章辨体》分古赋、律赋二体,《文体明辨》只立一体,《明文海》则根据题材细分为国事、时令、山川、吊古、述怀、人事、居处等16体;又如平辈往来之书,《文章辨体》、《文体明辨》都只立一体,而《明文海》分为经学、论文、论诗、议礼、字韵、筹远、持正、忠告、考古、自叙等27体。其类目之细,前代罕比。又如序,《文章辨体》立为一体,《文体明辨》分序、小序二体,康熙年间薛熙《明文在》却分为经史序、应制序、文集序、诗集序、乐府序、志谱序、忠孝序、纪游序、赠贺序、送行序、寿序11类。记,《文章辨体》和《文体明辨》都只立一体,《明文在》则分学宫记、书院记、应制记、德政记、图像记、寺庙记、书斋记、山水记、工作记9类,这在历代文体分类中也是罕见的。至清末吴曾祺编《涵芬楼古今文钞》,将古今文体分为13大类,213小类,类目之繁多,可谓集历代文体分类之大成。
然而,不同文章,之所以能视为同一文体,毕竟要以某些重要或本质特征的相同或相近为前提。如果脱离了这种共同标准,但凡有细微差异,即立为一体,那么,面对千差万别的文章形态,必然分不胜分,流于繁琐细碎,实际上也就失去了文体分类的意义。清人对此已有清醒的认识,并提出了种种批评。这可以四库馆臣的意见为代表。在《四库全书总目》中,馆臣对历代总集文体分类之细碎屡致不满。如《总目》卷190批评《明文海》“分类殊为繁碎,又颇错互不伦”③;卷191批评《文体明辨》的文体分类“忽分忽合,忽彼忽此”,“千条万绪,无复体例可求,所谓治丝而棼者欤”④;又卷191《文章类选》提要:“序称暇日会诸儒,将昔人所集《文选》、《文粹》、《文鉴》、《翰墨全书》、《事文类聚》诸书所载之文,类而选之,分五十八体。然标目冗碎,义例舛陋,不可枚举。如同一奏议也,而分之为论谏、为封事、为疏、为奏、为弹事、为劄。诗不入选,而曲操、乐章仍分二类。”⑤对产生于明末清初的大型总集《文章辨体汇选》,馆臣一方面赞赏其保存文献的功绩,以为“自《文苑英华》以来,总集之博,未有如是书者,亦著作之渊海也”⑥。一方面又批评其文体分类的弊端:“其中有一体而两出者,如祝文后既附致语,后复有致语一卷是也”;“有一体而强分为二者,如既有上书,复有上言,仅收贾山《至言》一篇”;“有一文而重见两体者,如王褒《僮约》,一见约,再见杂文;沈约《修竹弹甘蕉文》,一见弹事,再见杂文。”⑦这些弊端,多由分类不当引起,也不排除篇帙浩繁导致编者失检的因素。无论如何,由此造成文体分类的繁复、琐碎、混乱,是馆臣极为不满的。反对文体分类的繁琐细碎,追求一种更能概括文体本质特征,因而也更为简明扼要的文体分类,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是态度鲜明且一以贯之的。
四库馆臣的思想,代表了清代官方、集体和权威的观念,其文体分类思想也当如此。这可从官修类书中的文体分类实践得到印证。康熙年间编定的《渊鉴类函》卷197至卷200“文学部”的内容按文体编次,分别收录了诏、制诰、章奏、表、书记、檄等40多种文体,分类相当简括。张英等《渊鉴类函·进呈类函表》说:“至于诗赋杂文,则辨体标目,删繁就简,有节取之义焉。”⑧可见“删繁就简”是编者对文体分类的有意追求。稍后成书的另一部官修类书《古今图书集成》规模空前浩大,其中《理学汇编·文学典》也分体编次,所收文体史料极为繁富,而文体分类却比《文体明辨》简要。《文体明辨》中的“杂著”、“符命”、“原”、“述”、“志”、“纪事”、“说书”、“义”、“上梁文”、“文”10种文体,在《文学典》中并为“杂文”;《文体明辨》中的“诏”、“命”、“谕告”、“玺书”、“赦文”在《文学典》中并为“诏命”。这些例子表明,清人的文体分类,呈现出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势。一方面越分越细,一方面又有追求简明的倾向。如果说前者体现了文体分类的传统态势,主要是惯性作用力的话,那么,后者则体现了清人独特的文体分类思想,因而更值得我们注意。
在分类实践上最能体现趋简倾向的,以姚鼐《古文辞类纂》为代表。姚鼐把古今文章分为13类,分别是:论辩类,收汉以后单篇论文;序跋类,收史序、诗文集序以及书、文后的跋语;奏议类,收战国以后的上书、表、奏疏、封事等,附时务策、对策;书说类,收游说辞令、书牍等;赠序类,收亲友离别时的赠文和寿序文等;诏令类,收诏令、册封、檄文等;传状类,收史书以外的传记、行状;碑志类,收刻石文、碑志、墓志铭、墓表文等;杂记类,收不刻于石的记物、记景、记事之文;箴铭类,收箴文、铭文、座右铭等;颂赞类,收史赞、画赞、颂文等;辞赋类,收《楚辞》(《九歌》入哀祭类除外)、古赋、文赋等;哀祭类,收哀祭性的祭文、吊文、辞赋等。这种分类方法的特点是,从文体功能出发,将古今文章分为若干大类,大类之下,再分文体细目,以类为纲,以体为目,标准划一,层次井然,既不过于笼统,又不过于琐碎,并且符合中国古代文体有很强的实用色彩,往往由其功能而定体的特点;与此前的文体分类相较,更为科学、合理,故被总集编纂家奉为圭臬,在文体分类学上产生了重要影响。梅曾亮《古文词略》分文体为论辩、序跋、奏议、书说、诏令、赠序、传状、碑志、杂记、箴铭、颂赞、辞赋、哀祭、诗歌14类,王先谦《骈文类纂》分论说、序跋、表奏、书启、赠序、诏令、檄移、传状、碑志、杂记、箴铭、颂赞、哀吊、杂文、辞赋15类,都明显吸收了姚鼐的分类成果。姚永朴《文学研究法》卷上《门类》说:
盖文有名异而实同者,此种只当括而归之一类中。如骚、七、难、对问、设论、辞之类,皆词赋也。表、上书、弹事,皆奏议也。笺、启、奏记、书,皆书牍也。诏、册、令、教、檄、移,皆诏令也。序及诸史论赞,皆序跋也。颂、赞、符命,同出褒扬。诔、哀、祭、吊,并归伤悼。此等昭明皆一一分之,徒乱学者之耳目。自是以后,或有以时代分者,或有以家数分者,或有以作用分者,或有以文法分者,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自惜抱先生《古文辞类纂》出,辨别体裁,视前人乃更精审。⑨
姚永朴批评《文选》分类不依据文体之本质特征,以致标准分歧,类目繁碎。在他看来,《古文辞类纂》的分类之所以精审过于前人,正在于统一标准,合并同类,精简类目,故于“分合出入之际,独釐然当于人心。乾隆、嘉庆以来,号称善本,良有以也”⑩。今人王更生甚至认为,姚鼐的文体分类,“非但前代研究文体之学者所不及,即嘉靖以来,直至清末,所有论者,亦无不奉之为准绳”,“我国古代文体分类,至此可谓一大总结,完全定型矣”(11)。姚氏的成就,正是清人在文体分类上反对繁琐、追求简明的自然结果。当然,由于中国文体生态的复杂性,姚氏在文章分类操作过程中仍有可议之处。如东方朔《客难》、《非有先生论》按内容应入论辩类,《古文辞类纂》入辞赋类,则是从形式着眼;贾谊《吊屈原赋》、汉武帝《悼李夫人赋》从形式看,应入辞赋类,《古文辞类纂》入哀祭类,则又完全从内容着眼。中国古代文体的产生、命名和分类情况异常复杂,很难在同一层次下将同一标准贯彻到底。任何一种分类实践,似乎都可从不同角度或标准出发,提出种种批评。以《古文辞类纂》之精审,也未能完全克服这种固有局限。
二、明确的文体归类观
文体分类其实包含析类和归类两种逆向活动:所谓析类,重在别其异,在逻辑上主要采用分析的方法,体现了把握事物个体特征的能力;所谓归类,重在合其同,在逻辑上主要采用归纳的方法,体现了由个别到一般,由具体到抽象的认知进程。这两种方法,是人类思维活动的基本方式,互为依存、不可分割。然而,在中国文体学发展史上,关注更多的是析类,即辨析文体差异,而较少关注同类合并。这是因为,古代文体的区分,主要采取“因文立体”的方式,即面对众多文章实存,据其自身形态差异或功能特征而命名区分,不像西方文体学那样,先预定文体谱系的框架和逻辑关系,然后以此为标准,将单篇文章进行对号入座式的一一归类(12)。这也是造成中国古代文体类目繁多的重要原因。清人分体分类趋于简明,体现了综合、概括能力的提高,也必然更多关注文体归类问题。这种关注,导致总集编纂中的文体归类蔚为风气,并催生了明确的文体归类理论。这是清代文体分类学上又一重要特征。
六朝盛行文笔之辨,所谓有韵者文,无韵者笔。这种区分,摒弃文体在性质、功用、体貌特征等方面的差异,惟以语言形态为标准,将各种文体归入“文”和“笔”两大类中,可以说是最早的、明确的文体归类。《文心雕龙·序志》曰:“若乃论文叙笔,则囿别区分。”(13)可见刘勰是认同这种归类标准的。《文心雕龙》的《明诗》、《乐府》、《诠赋》、《颂赞》、《祝盟》、《箴铭》、《诔碑》、《哀吊》、《杂文》、《谐隐》10篇论述有韵之文,《史传》、《诸子》、《论说》、《诏策》、《檄移》、《封禅》、《章表》、《奏启》、《议对》、《书记》10篇论述无韵之笔。这种编排次序,正是区分文笔、归并同类的表现。然而,作为一部理论著作,《文心雕龙》的归类思想远不如《文选》这样细分文体的总集有影响。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总集的编次体例大多采纳《文选》的细分法,只是类目上有所增减出入而已。直到元代,才出现了第一部明确以归类法编次的总集,此即真德秀的《文章正宗》。此书首次采用功能分类法,从形态各异的众多文体中抽象出文体表现功能上的共通之处,把古今文体分别归入辞命、议论、叙事、诗赋四大类(14),体现了迥异于《文选》传统的全新的文体分类观。然而,这种归类法,对真德秀而言,只是文集编纂实践中一种自发行为,没有任何理论阐述,远远谈不上方法论上的自觉,此后很长历史时期内,也没有在总集编纂或文体学理论中得到回响。直到清代,才开始打破这种理论和实践上的双重冷寂局面。
康熙年间,宜兴储欣编成《唐宋八大家类选》51卷。此书本为教授子弟的教材,所选虽为古文,所传却是时文作法,且屡见实效(15),故被誉为“举业之准绳,初学之津梁”(16),一时流布甚广。储欣将八大家古文分为六大类30体,分别为:奏疏类,有书、疏、劄子、状、表、四六表6体;论著类,有原、论、议、辨、说、解、题、策8体;书状类,有状、启、书3体;序记类,有序、记、引3体;传志类,有传、碑、志、铭、墓表5体;词章类,有箴、铭、哀辞、祭文、赋5体。这种分类,显然不是《文选》型的文体细分,而是《文章正宗》型的文体归类,其实质是对前人已经细分的文体形态作更高层级的再次分类。因此,这六大类的类目,已非具体的某种文体形态,而是某种文体类型的名称,蕴含着这一类目所辖各种文体的共同特征。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唐宋八大家类选》对为何采用这种合并同类的方法,有着理论上的自觉。该书卷首徐永勋序曰:
奏疏有奏疏之体,论著有论著之体,推而至于书状、序记、传志、辞章,蔑不然。譬如人身,口目耳鼻,陶冶而成于化工者,彼此判如也。顾耳从目横,口方鼻直,合之千万人,卒未尝不肖,此无他,其体类也。夫文之有体,亦若是则已矣。在陆先生别八家之类而分之,复比八家之类而合之。其合之者,使人由不类中以求其类,而悟行文之体之所以同。其分之者,并使人由类中以思其不类,而见古人之文之所以异。是则先生之志也夫。(17)
徐永勋是储欣的及门弟子,对业师著作的精义自能心领神会。这段引文在强调文体辨析的重要性的同时,揭示了《唐宋八大家类选》分体编次的体例。这种体例不同于《文选》单纯的细分,而是有分有合:所谓合,乃“使人由不类中以求其类”,即抽象、概括出不同文体的共通特征,将其归为一类;所谓分,乃“使人由类中以思其不类”,即区别同一文类中各种文体的差别。异中求同,同中求异,正是文体析类与归类的有机融合,也是分析与归纳两种思维方法的完美统一。文体归类思想至此方有明确的理论阐述,这在文体分类学史和文体学研究方法论上有着深远意义。自此之后,归类与析类结合,才开始成为总集编纂和文体学研究自觉采用的重要方法。除《唐宋八大家类选》外,清代许多著名文章选集都采用了这种方法。如李兆洛《骈体文钞》分上、中、下三编:上编为“庙堂之制,奏进之篇”,包括铭刻、颂、杂飏颂、箴、谥诔哀策、诏书、策命、告祭、教令、策对、奏事、驳议、劝进、贺庆、荐达、陈谢、檄移、弹劾诸体;中篇为“指事述意”之作,包括书、论、序、杂颂赞箴铭、碑记、墓碑、志状、诔祭各体;下编为“缘情托兴之作”,分为设辞、七、连珠、笺牍、杂文数体。可以看出,编者分上、中、下三编的意图,在于对传统的文体分类进行更高层次的综合。每编即一大文类,各编之前有一段序题,通论各大类所辖文体共有的性质、功用、体制特征、审美标准、写作要领等。又曾国藩《经史百家杂钞》分古今文体为著述、告语、记载三门11类等,也是这种文体归类观念的自觉实践。
三、文体三级分类体系的确立
文体归类观念的明确及其在分类实践上的成熟,促进了文体三级分类体系的确立,这是清代文体分类学上又一个引人注目的特色。
自《文选》开始,古代文章总集的文体分类基本采用二级分类法。萧统《文选序》云:“凡次文之体,各以汇聚。诗赋体既不一,又以类分;类分之中,各以时代相次。”(18)所谓“次文之体”,指全书第一层级的文体分类,共39体。所谓“诗赋体既不一,又以类分”,指第二层级的分类。并非所有文体都有二级分类,只是像诗、赋这样作品数量较多,题材或表现内容较丰富的文体才需再分类。《文选》第二层级的分类,基本与文体形态无关,而是主要以主题或题材为标准。如赋类细分为京都、郊祀、田猎、纪行、游览、宫殿、江海、物色、鸟兽、哀伤等,诗类细分为补亡、述德、劝励、公讌、祖饯、咏史、游仙、咏怀、赠答、行旅、军戎等。这种分类方法,兼顾体式和题材、功用等特征,符合古代许多文体以题材、功用命名的实际,因而有一定的合理性与操作上的便利性。《文选》之后的许多总集,都采用了这种分类法。如《文苑英华》39类文体中,24类有二级分类;《唐文粹》26类文体中,20类有二级分类;《文体明辨》127类文体中,39类有二级分类等,都明显受了《文选》的影响。
《文选》类总集的第一层级分类,已直接切入具体文体。由于古代文体命名、功用的复杂性和新文体的不断产生,遂使第一层级的类目越来越多,不胜繁琐细碎,难以简要把握许多相近文体的共同特征。为了克服琐碎,以简驭繁,便有了文体归类,即把形态、功用、体性等相近的文体归为一大类,若干大类构成整个文体谱系的第一层级,如《文章正宗》的辞命、议论、叙事、诗赋四大类,极为简括。然而,这种大类区分,往往又过于笼统,不能彰显各种具体文体的面目特征。正如吴讷所指出:“《文章正宗》义例精密,其类目有四:曰辞命,曰议论,曰叙事,曰诗赋。古今文辞,固无出此四类之外者。然每类之中,众体并出,欲识体而卒难寻考。”(19)认为只有大的归类,则同一文类下的不同文体之间的差别难以显示,故又需细分。有鉴于此,清人把《文章正宗》的归类法与《文选》的二级分类法结合起来,创立了文体三级分类体系。此即以《经史百家杂钞》为代表的文体分类法。
《经史百家杂钞》首先把各种文体归为三大类,即著述门、告语门、记载门,此为第一层级分类。其分类标准是文体的功能特征。如著述门主要为议论、抒情文体,告语门为官、私应用文书,记载门为史传类叙事文体。各门之下又分若干类,如著述门分论著类、词赋类、序跋类,告语门分诏令类、奏议类、书牍类、哀祭类,记载门分传志类、叙记类、典志类、杂记类,总计11类。此为第二层级的分类,其类目吸收了《古文辞类纂》的13类分法而略有调整。每类之下又分若干体。如“论著类”主“著作之无韵者”,“经如《洪范》、《大学》、《中庸》、《乐记》、《孟子》皆是;诸子曰篇、曰训、曰览,古文家曰论、曰辨、曰议、曰说、曰解、曰原皆是”。“词赋类”主“著作之有韵者”,“经如《诗》之‘赋’、‘颂’,《书》之‘五子作歌’皆是;后世曰赋、曰辞、曰骚、曰七、曰设论、曰符命、曰颂、曰赞、曰箴、曰铭、曰歌皆是”。序跋类主“他人之著作序述其意者”,“经如《易》之《系辞》,《礼记》之《冠义》、《昏义》皆是;后世曰序、曰跋、曰引、曰题、曰读、曰传、曰注、曰笺、曰疏、曰说、曰解皆是”(20)。这里的训、览、论、辨、议、说、解、原、诗、赋、颂、赞、歌、箴、铭、骚、辞、七、设论、符命、序、跋、题、读、引、传、笺、疏、注等,都是具体的文体形态,构成了第三层级的类目。
可以看出,《经史百家杂钞》吸收了《古文辞类纂》以文体功用进行分类的成果,又增加“门”来统摄文体类别,确立了门、类、体三级分类法。体统于类,类归于门,分门别类,纲举目张,精心构建了一个体系完整、逻辑严密、层次清晰、既简明扼要又多姿多彩的文体谱系。这个谱系,克服了传统文体分类繁杂琐碎的局限,又符合从多层面、多维度进行分类的文体学传统,以严整的体系包涵丰富复杂的内容,在中国古代文体分类学史上是一次重大的突破。
中国古代文体是建立在政治、礼乐制度和实用性基础之上的杂文学谱系,其功用和形态都异常复杂。而“因文立体”、“假文以辨体”的文体学传统,又决定了对这种文学谱系的文体分类有较大的随机性,缺乏统一固定的标准和完整严密的体系。曾国藩生活的时代,已是西学东渐、古今嬗替的时代,西学重逻辑、重体系的特征,对传统学术产生了直接的影响。《经史百家杂钞》构建的文体三级分类体系,正是这种时代思潮的产物。曾氏之后,黎庶昌《续古文辞类纂》就完全采纳《经史百家杂钞》的分类方法。光绪末年,来裕恂《汉文典》问世。此书分《文字典》、《文章典》两部分。其《文章典》第三卷“文体”论中,把古今文体分为“叙记”、“议论”、“辞令”三篇,每篇分三类,如“叙记篇”分序跋类、传记类、表志类,“议论篇”分论说类、奏议类、箴规类,“辞令篇”分诏令类、誓告类、文词类。每类又分若干体,三篇共论及9类108体。其三级分类思路乃至许多具体类目,都与《经史百家杂钞》相近。民国初年,张相编《古今文综》,在部、类、体三层之下,又根据主题或题材细分子目,形成四级分类体系,也可见曾氏的影响和一时风气之所趋。从这个意义上说,《经史百家杂钞》确立的三级分类体系,既是传统文体分类学的终结,又意味着近现代文体分类学的开端。
收稿日期:2011—03—26
注释:
①一说当为37类(穆克宏:《萧统文选三题》,《昭明文选研究论文集》,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88年);一说当为38类,即“书”下“檄”上有“移”类(详参胡克家:《文选考异》卷4,嘉庆十四年刊本)。此从台湾游志诚说,即“移”、“檄”下又有“难”类(详参游志诚:《“文选学”之文类评点方法》,赵福海主编:《文选学论集》,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1992年)。
②《文体明辨序》,徐师曾著,罗根泽校点:《文体明辨序说》,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第78页。
③④⑤⑦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729,1750,1739,1723页。
⑥永瑢等:《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卷19,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新1版,第860页。
⑧见《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982册,第3页。
⑨⑩姚永朴:《文学研究法》,上海:商务印书馆,1916年,第33—34,34页。
(11)王更生:《论我国古代散文体类分合之价值原则及方法》,《孔孟学报》(台湾)第54期,1986年9月。
(12)详参郭英德:《中国古代文体分类学刍议》,《中山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
(13)刘勰著,范文澜注:《文心雕龙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第727页。
(14)实际上,《文章正宗》只收诗歌而不收“辞赋”。真德秀自己的解释是“至于辞赋,则有文公集注《楚词后语》”(见《文章正宗纲目》,《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55册,第7页),所以不收了。但《楚辞后语》并不能全面代表“辞赋”,所以不收辞赋有可能反映出编者不重视辞赋的观念。
(15)储欣本八股名家,凡经其指授者,多早登科第。仅以储氏子侄辈论,即有大文、在文、郁文、雄文,先后中康熙己丑、癸丑等科进士。
(16)吴振乾:《唐宋八大家类选序》,《唐宋八大家类选》卷首,嘉庆乙丑同德堂刊本。
(17)徐永勋:《唐宋八大家类选序》,《唐宋八大家类选》卷首,嘉庆乙丑同德堂刊本。
(18)萧统编,李善注:《文选》卷首“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
(19)《文章辨体凡例》,吴讷著,于北山校点:《文章辨体序说》,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第9页。
(20)《经史百家杂钞》卷首“序例”,光绪二年传忠书局刊刻《曾文正公全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