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民主化理论的学术贡献和解释局限——基于宏观解释逻辑的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逻辑论文,贡献论文,学术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对现代化理论继承和反思的基础上,结合20世纪70年代以来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现实,西方民主化理论取而代之成为政治发展研究的主要理论。西方民主化理论为政治民主化研究做出了很多学术贡献,它打破了现代化理论直线的、惯性的思维,对民主和民主化内外变量及相关关系的解释更为客观、复杂,同时也存在很多解释局限,这些解释局限影响了西方民主化理论的适用性。 一 西方民主化理论的宏观分析框架 20世纪70年代以后,三个方面的因素推动西方民主化理论的兴起。首先,政治学方法论的创新。传统西方民主理论主要采用价值和定性方法研究民主问题,而西方民主化理论在20世纪政治科学的影响下,将数学、统计学、经济学、社会学和心理学等学科的方法运用到政治学中,主要采用经验和定量方法研究民主问题。其次,政治学理论的发展。“现代化可以看作经济领域的工业化,政治领域的民主化,社会领域的城市化以及价值观念的理性化的互动过程”①,但现代化理论研究民主化问题主要是基于发展主义进路,70年代现代化理论衰落之后,西方民主化理论对其加以继承和发展,对民主本身是什么、什么带来民主、民主化的作用等做了更深入的研究。最后,政治现实的新变化。第三波民主化浪潮是西方民主化理论兴起的动力和源泉:其一,第三波民主化使西方国家找回了对民主的自信,重新向非民主国家“推销”民主;其二,与现代化理论时期面对的困境一样,很多新兴民主国家的民主是低效的、非自由的、不完全的,因此现实需要更有效的民主和民主化,即提高民主质量;其三,第三波民主化之后,几乎没有哪个国家的统治者敢再公然否定民主的价值,只不过在具体的民主制度形式上可能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因此,在传统的西方民主(democracy)理论的基础上,民主化(democratization)理论得以兴起,并形成民主与民主化研究并行发展的局面。 在上述背景之下,西方民主化理论为民主化研究做出了很多学术贡献,也存在很多解释局限,相关研究成果不计其数。那么,更重要的问题就不是逐一梳理这些学术贡献和解释局限,而是用什么形式或方法展示它们,所以找到一个分析的突破口或者切入点至关重要,这个突破口必须要让贡献和缺陷展示得既全面又清晰。在民主化研究中,政治民主研究超出了政治范畴,向经济和社会等范畴扩展。从内部来看,衡量民主的内在指标体系多样化;从外部来看,民主被放到了一个多元复杂的变量体系中,要么作为自变量,以解释其与经济增长、政治稳定、公民社会等的关系,要么作为因变量,来研究经济增长、公民文化、国际关系、公民社会、政治制度化等与民主或民主化的关系。总之,错综复杂的指标和变量体系及相关关系解释是西方民主化理论的一个典型特征。鉴于西方民主化理论的这个典型特征,梳理其学术贡献和解释局限就需要从宏观上厘清这些指标和变量体系之间的解释逻辑,而这正是分析问题的突破口。这里有两个中心词很重要: 宏观分析。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并无所谓孰优孰劣,优劣只是相对而言。在西方民主化理论中,微观分析的局限在于,首先,容易陷入“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困境,往往在解释某两个变量之间关系时忽视因变量与其他变量的相关性,研究什么就强调什么重要;其次,研究结论越细小越难以普遍适用;最后,将复杂的因果关系混淆交织在一起,循环论证的现象十分普遍。与微观分析相比,宏观分析能更好地把握西方民主化理论的概貌,并定位每一微观变量关系的解释逻辑在整个西方民主化理论中的位置,避免解释逻辑的混乱和循环论证,所以本文选择宏观分析。 解释逻辑。西方民主化理论的学术贡献和解释局限如此之多,用什么方法将其展示出来,这很关键。为什么分析的突破口选在了变量之间的解释逻辑之上?这是因为,与传统民主理论相比,以经验研究为主的西方民主化理论最大的独特性就在于加入了对变量复杂关系的解释,民主和民主化不再是静态的、孤立的,而是在动态中与其他变量相互影响。反过来,最大的局限性也恰恰在于由于民主的内在指标体系和外在变量关系体系错综复杂,造成变量关系的解释过程中普遍存在着逻辑混乱、相关关系混淆和解释不谨慎等现象。因此,从宏观上厘清变量之间的解释逻辑十分关键,这种基于变量之间解释逻辑的宏观分析更像是一种对西方民主化理论背后所隐含的解释进路的高度概括。 为了更好地从宏观上展示西方民主化理论中变量之间复杂的解释逻辑,从而分析其学术贡献和解释局限,本文提出了下图中的宏观分析框架。

图1 西方民主化理论的宏观分析框架示意图 示意图中a代表A与B、C、D的关系;b代表B、C、D与E的关系。A代表结构和行为者变量体系,依据普沃斯基的系统归纳,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国际和行为者等各个方面。B代表民主化,包括民主转型和民主巩固两个阶段,侧重过程。C代表民主化的结束即实现巩固的民主,主要指民主的“制度化”,“制度化”意味着“行为者”按照“制度”行事,侧重结果,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衡量巩固的民主的内在指标体系,例如选举、公民参与、定期政党轮替等。D代表B和C完成后进一步深化民主制度本身,民主巩固并不意味着民主制度本身不再重要,即便巩固的民主国家也有可能出现民主倒退。E代表民主巩固后民主政体的治理绩效,即民主的“有效性”,民主化过程中同样有治理绩效问题,但民主巩固后治理绩效问题更突出。 二 西方民主化理论的学术贡献 在上述背景之下,西方民主化理论为民主化研究做出了很多学术贡献,基于示意图中的宏观分析框架,本文将其归纳为两点:第一,从外部看,民主(作为自变量或因变量)与外在变量体系的关系复杂化,第二,从内部看,衡量民主的指标多样化。 (一)确立了复杂的外在变量解释体系,拓展了民主研究的视域 外在变量体系及相关关系主要指示意图中的a和b,其中a主要研究A与B、C的关系,即什么能够推动民主转型和什么条件可以带来巩固的民主,b主要研究B、C、D与E的相关关系,即民主、民主化与治理绩效的关系。 其一,在a的研究中,民主和民主化的外在变量体系得到了系统研究。现代化理论中,李普塞特的经典发展主义命题认为经济发展能带来政治民主。西方民主化理论中,由于受到奥唐奈的官僚威权主义和其他研究的冲击,这一命题受到批评和质疑,但是李普塞特命题仍然有其价值,拉里·戴蒙德就认为经济发展有利于民主化,当然这里的经济发展不单单是总量的增加,还包括社会福利、教育、生活水平、人均收入等方面,经济增长与民主的关系在不同的国家也可能存在差异,另一方面也并不是说落后国家就不能搞民主。②以李普塞特命题为基础,其他的多元外在变量体系被全面纳入研究中。戴蒙德、李普塞特和林茨的共同研究成果《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基本涵盖了所有的民主和民主化的外在变量:政治文化、政体的合法性和效能、历史发展、阶级结构和不平等的程度、民族结构、国家结构、集权与分权(国家的作用)、宪法和政治结构(选举、政党、立法等各种宪政制度安排)、政治领导、发展状况、国际因素等。 与戴蒙德等的归纳相比,施密特和卡尔认为普沃斯基研究外在变量体系与民主和民主化关系的两种进路更具概括性,其他学者研究的各个变量与民主化之间的庞大相关关系体系基本都逃不出这种研究进路。③普沃斯基概括出了结构主义和行为者理论两种研究进路。结构主义主要指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国际等基本结构主义视角来研究民主化问题,包括经济发展、公民文化、公民社会、受教育水平、中产阶级、国际因素等常见变量,它可能有“结构决定论”和“条件论”的色彩,将本国政治领域的民主化问题看作其他结构变化带来的结果。行为者方法是在对结构主义方法批判的基础上提出的,它的基本观点是民主化并非结构变化带来的结果,而是政治行为者选择(主要是统治精英内部权力斗争)的结果,因而政治民主化的过程分析很重要,因为过程中充斥着行为者的互动。丹科沃特·A.罗斯托最早将行为者纳入民主化研究,此后奥唐奈、普沃斯基提出精英内部战略选择和互动模式,施密特也提出精英大众互动模式,亨廷顿则根据联合执政中的保守派、自由改革派和民主改革派,以及反对派中的民主温和人士和革命的极端主义者对待民主的态度和实力等概括出革命、改革和移转三种民主化形式。④普沃斯基的概括被称为“转型学”范式,其实民主“巩固学”也可以套用这一范式,不同的是在民主巩固中,与行为者变量体系相比,结构主义变量体系的重要性将上升,转型可能是短期的,巩固则需要更长时间。 其二,在b的研究中,治理绩效以及民主和治理绩效的关系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研究。民主化尤其是民主巩固之后很多国家治理绩效低下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的关注,他们意识到,这些国家无论在民主化过程中,还是实现了民主巩固之后,都面临严重的腐败、贫富差距、政治和社会秩序不稳定、暴力、宗教和种族冲突、经济不发展等治理绩效问题,并没有实现“有效民主”,因此民主和治理绩效并非有了前者就自然会有后者的关系。他们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概念来描述这种民主状态,例如亨廷顿的半民主政体,奥唐奈的委任制民主,达尔的不完全多头政体,施密特的不完全民主政体以及排他性民主、领域民主、非自由民主、有缺陷的民主、无效的民主等。⑤既然是与理想的民主有差距,那么提高这些新兴民主政体治理的有效性就很重要,很多研究者不完全在意识形态上谈民主了,也不再单纯地向这些国家输出民主制度,而是依据更加复杂的政治现实研究如何提高民主政体的治理绩效,民主质量研究因此兴起。 (二)确立了多样的内在指标衡量体系,丰富了民主的内涵 民主的内在指标衡量体系主要指图1中的B和C,即通常意义上的什么才是民主。与外在变量体系相比,内在指标体系存在更大的争议。这是因为,虽然民主价值基本得到了认同,但是以西方民主制度作为普世模式却遭到了越来越多的批评,因此民主内在指标体系的界定也多样化。以下较能代表既有学术贡献: 熊彼特提出,“民主方法实为达到政治决定的一种制度上的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竞取人民选票而得到做出决定的权力”⑥,即竞争性选举民主。选举是民主的重要指标,但是到底是否如亨廷顿所说“不民主的国家没有选举上的竞争和普遍的选举投票参与”⑦,这是有争议的。很多学者质疑熊彼特将竞争性选举和民主画等号的做法,例如奥唐奈认为与选举比较起来,政府、合法性系统和某些社会方面的内容更为重要。⑧亨廷顿认为实现两轮政党轮替就算民主巩固了。⑨这个界定比较明确,他在竞选的基础上加上了竞争性政党,政党轮替在他的民主巩固概念中至关重要,但还是带有西方中心色彩。罗伯特·达尔提出的指标包括有效的参与、投票的平等、充分的知情、对议程的控制和成年人拥有公民资格五项。⑩ 普沃斯基将民主巩固界定为:在一定的政治经济条件下,某种特殊的制度体系成为人们之间唯一的博弈规则;谁也不能游离于民主制度之外;失败方想做的一切就是在他们刚刚失败过的民主制度下,重新努力。(11)“制度化”的几个指标包括:竞争性活动的制度框架;竞争性的代议政府;经济活动中的冲突能在民主制度的渠道内理解;军人活动必须在平民控制的范围内。林茨则认为当政治生活中行为者都认可民主过程、遵守民主的“游戏规则”时,民主就巩固了。(12)奥唐奈和施密特几乎与林茨观点一致,他们认为“当所有人都认为大家都会照规矩来的时候”,民主就巩固了。(13)但是,施密特认为现代民主政治是一种管理体制,其中统治者在公共领域中的行为要对公众负责,公民的行为通过他们选举产生的代表的竞争与合作来完成。(14)同时,施密特也批评了林茨界定的民主巩固,例如在分析葡萄牙民主化的影响因素时,他认为林茨和斯泰潘的研究重视国内因素,忽视了葡萄牙殖民帝国和欧洲国家环境这些外部因素。(15) 总之,由于民主本身有普世性和特殊性、西方经验和本土化等的长久争论,所以内在指标衡量体系的多样性及其争议本身就代表了部分研究者摆脱西方中心主义,更多地关注落后国家的现实和“有效民主”的问题,这些学术贡献值得肯定。 三 西方民主化理论的解释局限 西方民主化理论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多元变量和指标体系纳入进来,相关关系盘根错节,问题随即产生。基于示意图的宏观分析框架,可以将解释局限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结构和行为者外在变量体系难以调和 该局限产生于a关系中的A和B之间。过分强调结构则陷入“结构决定论”。一方面,将民主和民主化看作某些前提条件的结果,反之,如果没有这些条件,就不能搞民主。以经济发展与民主化的关系为例,按照发展主义的进路,没有经济的发展、中产阶级的庞大、受教育水平的提高等就不能搞民主,显然这种结构主义方法是不符合政治现实的,印度和斯里兰卡的现实说明经济不那么发展也能和民主兼容,南欧国家(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的现实说明在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也能实现民主转型和民主巩固。 另一方面,认为有了结构前提就一定有民主。还是以经济发展和民主化的关系为例,有了经济发展也不一定有民主化,奥唐奈所研究的南美官僚威权主义则属于经济发展带来威权而非民主,新加坡和香港的经济发展也和不民主实现了兼容。构成结构的变量有很多,很难有统一的结构解释模型,例外总会存在。可见,外在变量与民主和民主化之间的关系没那么简单。行为者理论与结构主义则完全不同,它强调的是行为者尤其是政治精英在民主化过程中的作用,行为者具有自主性,因此民主化就是选择。但是,行为者可能在政治转型中能发挥主要作用,在民主巩固和民主深化过程中,行为者的作用就十分有限了。现实中,民主无法实现巩固,民主低质量的情况非常普遍,这不是单靠行为者所能解决的。结构和行为者外在变量体系各有其自身的解释进路,难以调和,很难说某一外在变量是民主化的充分条件,某国的民主化往往是不同变量组合搭配的结果,在一个国家对民主化发挥正相关作用的外在变量可能在另一个国家不存在,也可能发挥负相关作用。 (二)复杂的理论解释与现实需要脱节 即便抛开结构和行为者变量难以调和的问题,把A视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其与B或C的关系,也只能一定程度揭示变量之间的相关关系,“如果我们试图分析某一个民主制所包含的实质内容或价值,目前一种主导的趋势是把各种文化、社会和经济变量胡乱地编排在一起”(16),这种简单的变量发现、堆积和罗列很难准确地揭示变量与民主化之间相关关系的强弱性,无法给面临民主化任务的国家准确的经验指导,所以当这些国家面对“甲能带来民主,乙也能带来民主……”等理论关系解释时,反而不知道什么能带来民主。一个国家在民主化中的特定时间段只能集中精力着重解决某些重大问题,所以民主化是一个选择问题,既然是选择那么就需要最优,这些变量就不能同等重要的简单堆积,而需要有轻重之分。为了缓解“罗列式”给面临民主化的国家带来的困惑,一方面,序列化。有学者提出了民主序列化理论,突出不同时间上的民主化任务的差异,例如先经济后政治、先法治后选举等。另一方面,阶段化。有学者进一步细化分析不同变量与民主化各阶段的关系,例如亨廷顿认为,“导致结束非民主政权的诸多因素也许完全不同于那些导致创立民主政权的因素”(17),奥唐奈和施密特也认为由于引发威权政体转型的充分必要条件并不是重建另一个政体(或许民主政体)的充分必要条件,所以他们主张必须把民主化分开讨论,分开分析。(18)但是,理论解释和现实需要之间的缺口还是存在,这就启示研究民主化的学者在理论研究中可以将问题复杂化,但不能为了复杂而复杂,同时也需要考虑到政治现实中的可操作性问题。 (三)在内在指标体系上缺乏共识 该局限产生于C,即巩固的民主的内在指标衡量体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方面,在C中,虽然统一的普世民主指标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批评,多元化得到越来越多的认同。但是,以竞争性选举为民主核心指标的西方中心主义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现代化理论和民主化理论都存在简单地向落后国家推销竞争性选举民主的问题,结果这些国家并没有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实现有效的或者优质的民主,而是伴随着竞选的政治失序、腐败、贫富差距、宗教和种族冲突甚至国家失败等。因此,民主究竟是不是竞选?比较民主化给我们的真实经验究竟是什么?诸多落后国家按照竞争性选举中心主义进行民主化的失败教训还不足以让我们反思这种评价方法的问题吗?杨光斌教授提出的“分权本身是一种民主形式。法治民主、分权民主和选举民主之间存在‘词典式序列关系’,即前两种民主形式是基础性民主,分别是第一、二顺位的;选举民主等是上层性民主,是第三顺位的”对这一问题的反思有很大的启示意义。(19)在西方最新的“民主质量”研究中,越来越多的学者将法治、回应、责任等纳入民主质量的评价当中。 第二方面,除了竞争性选举中心主义的问题之外,不同的学者衡量民主的指标体系各不相同,基本都是采用“有了m,n,p……就算实现了民主,或者有了m,n,q……才算实现了民主……”的模式进行界定,由它而衍生的结论是“某国不是民主国家,因为没有p;某国不是民主国家,因为没有q……”。这样,在判定同一国家是否是民主国家时就会得出不同甚至相反的结论。例如,俄罗斯是不是民主国家?以选举为核心指标和以政党轮替为核心指标的学者会得出相反的结论;再例如菲律宾是不是民主国家,关注民主程序和关注民主实质的学者也可能得出相反的结论。这或许根源于经验研究方法固有的主观属性,研究者认识问题的差异会导致经验指标归纳的差异。指标体系的复杂多元化反倒形成了这样一个悖论,即指标体系越复杂,其适用性反而越弱,处在结论之外的情况越多。尤其对于有些已经基本实现巩固的民主的国家,在民主深化进程中既需要进一步巩固D民主制度本身,又需要获得E民主政体良好的治理绩效,D和E相混淆进而影响到民主的内在指标体系界定的情况十分常见,也就是下文将谈到的局限。因此,从何种程度上界定民主的内在衡量指标才是合适的需要更多共识。 (四)民主与治理绩效的关系未充分厘清 该局限产生于关系b,是第三方面局限的延伸。“民主与更为根本的治理绩效之间的关系成为新兴民主国家必须面对的话题。”(20)在关系b中,B民主化、C巩固的民主、D民主巩固后进一步巩固民主制度本身与E民主巩固后民主政体的治理绩效相互影响。类似于李普塞特的二分,D和E构成了一个国家民主巩固之后深化民主的两个方面,即提高民主质量,前者是深化民主制度本身,侧重对“合法性”的进一步强化,后者是提高“有效性”,通过有效性来为民主政体获取更大的合法性。使问题更为复杂的是E本身又包括拉里·戴蒙德所说的政治有效性和经济有效性,政治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和D民主制度本身的进一步巩固联系紧密,却又是不同性质的问题,前者是民主的有效性,后者是民主本身。但是,基于成功民主化的比较经验可以发现,二者某种程度上又都是内在于民主的,例如政治有效性中的法治、责任等指标本身就被很多学者归到了民主或民主质量当中,所以复杂的问题并没有因为戴蒙德的解释而变简单。 从既有研究来看,混淆“合法性”和“有效性”的现象非常普遍,部分研究者误将E治理绩效(尤其是经济绩效)当成D民主制度本身的进一步巩固,从而将E纳入C民主内在指标体系中,这样,民主的指标体系就产生了问题,因为这会导致将民主政体的治理绩效不佳归罪于民主本身。谢德勒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实际上是第三点解释局限即民主内在指标缺乏共识造成的,所以他提出从消极向积极转变的“五层说”民主巩固——民主不中断,民主的威胁消除;阻止民主被侵蚀,也就是只有选举而存在腐败、贫富分化等严重问题;实现选举民主向自由民主过渡,民主有了法治、人权的保障;超越自由民主,民主的治理绩效涵盖各个领域,包括利益集团等;组织化的民主,民主的组织规则渗透到各个领域,从民主政治扩大到民主社会。(21)谢德勒的贡献在于他意识到了民主存在程度上的差异,或许对突破第三点解释局限有积极作用,但是从消极到积极意义上的民主巩固实质上还是混淆了民主和治理绩效。治理绩效会影响民主巩固,但已经是超出民主的另一个范畴的问题,这也就意味着在推行民主时未必会获得有效的治理。况且,倘若没有有效的民主,这种民主本身又有什么值得推崇的呢?所以,一方面,民主和治理绩效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厘清,明确二者不是一回事,简单推行民主未必能获得治理绩效,甚至会破坏治理绩效;另一方面在厘清了二者关系之后,有必要在比较国家建设和民主化的经验研究基础上,提出更有效、更准确、更负责任的成功民主经验。 四 结论 以宏观解释逻辑为突破口,西方民主化理论的学术贡献和解释局限清晰全面地展示了出来,尤其是对解释局限的认识至关重要,它启示我们不能简单套用西方民主化理论,同时也构成西方民主化理论发展的起点和动力。在这些解释局限中,内在指标衡量体系缺乏共识以及民主和治理绩效之间的关系两个问题尤其重要,这两点局限实质是一个问题,两者共同指向民主的内在指标衡量体系及边界问题,确定边界就需要澄清民主和治理绩效之间的关系。其实,区分民主和治理绩效已经形成共识,好的民主是一回事,好的治理绩效是另一回事,“有效的治理是一种系统性行为,还涉及基本秩序的维持、资源的汲取、政策的执行、各种复杂关系的处置、各种非常情况的应对以及政府与社会的合作等一系列安排和做法”(22)。施密特也明确地区分了民主与治理绩效,“民主国家并不必然比其他的政府组织形式在经济上更有效率;民主国家在行政管理方面未必更有效率;民主国家比它所取代的专制体制不见得更有秩序、更意见一致、更稳固、更易于治理;民主国家将有更开放的社会和政体,但未必经济更开放”(23)。印度的民主和治理绩效就存在很大差距,亨廷顿也认为拉美和非洲民主巩固阶段出现的情景问题的严重性与巩固民主的成败关系并不十分密切。但是,完全割裂民主与治理绩效的做法就对吗?如果民主不一定与治理绩效相关,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研究者混淆二者关系?民主质量研究又为何兴起?如果民主满足不了治理绩效,那么现实中民主又何以令人信服?可见,关系没有那么简单。所以,未来西方民主化理论研究中需要更加关注新兴民主国家的治理绩效问题,客观、全面、负责地澄清民主与治理绩效的关系,为落后国家提供更有效、更可能成功的国家建设和民主化经验。 注释: ①[美]西里尔·E.布莱克主编:《比较现代化》,杨豫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年版,第7页。 ②Larry Diamond,“The Shape of Global Democracy”,Journal of World Affairs,Vol.15,No.2,2009,p.77. ③参见Philippe C.Schmitter and Terry Lynn Karl,“The Conceptual Travels of Transitologists and Consolidologists:How Far to the East Should They Attempt to Go?”,Slavic Review,Vol.53,No.1,1994,pp.173-185。 ④[美]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刘军宁译,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151页。 ⑤有关这种划分可以进一步参见Larry Diamond,Seymour Martin Lipset,Juan Linz,“Government in Developing Countries:Some Tentative Findings”,World Affairs,Vol.150,No.1,1987。 ⑥[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吴良健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37页。 ⑦[美]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第10页。 ⑧Guillermo O’Donnell,Democracy,“Law and Comparative Politics”,Studies in Comparative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2001,p.7. ⑨[美]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第321页。 ⑩[美]罗伯特·达尔:《论民主》,李柏光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45页。 (11)[美]亚当·普沃斯基:《民主与市场:东欧与拉丁美洲的政治经济改革》,包雅钧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4页。 (12)[英]胡安·J.林茨、[美]阿尔弗莱德·斯泰潘:《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南欧、南美和后共产主义欧洲》,孙龙等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一章。 (13)[美]吉列尔莫·奥唐奈、[意]菲利普·施密特:《威权统治的转型:关于不确定民主的试探性结论》,景威、柴绍锦译,新星出版社2012年版,第91页。 (14)[意]菲利普·施密特:《民主是什么,不是什么》,载刘军宁编译《民主与民主化》,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2页。 (15)Philippe Schmitter,“Clarifying Consolidation”,Journal of Democracy,Vol.8,No.2,1997,p.170. (16)[日]猪口孝、[英]爱德华·纽曼、[美]约翰·基恩主编:《变动中的民主》,林猛等译,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186页。 (17)[美]塞缪尔·亨廷顿:《第三波:20世纪后期民主化浪潮》,第43页。 (18)[美]吉列尔莫·奥唐奈、[意]菲利普·施密特:《威权统治的转型:关于不确定民主的试探性结论》,第91-92页。 (19)杨光斌:《作为民主形式的分权:理论建构、历史比较与政策选择》,《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 (20)陈尧:《新权威主义政权的民主转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51页。 (21)参见Andreas Schedler,“What is Democratic Consolidation”,Journal of Democracy,Vol.9,No.21,1998,pp.91-107。 (22)余逊达、徐斯勤主编:《民主、民主化与治理绩效》,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序二,第2页。 (23)[意]菲利普·施密特:《民主是什么,不是什么》,载刘军宁主编《民主与民主化》,第34-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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