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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身于网络这一新兴的信息媒体所创造的文化空间中。在最初的惊奇和茫然之后,网络时代留给我们更多的是深层次的思索:如何正确地分析网络媒介对社会文化的综合作用或多侧面的影响以及由此形成的网络信息文化的特质,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网络文化中深蕴的信息内涵?面对Internet上汹涌的异质文化来潮,是应筑起长城、步步设防还是敢于对话,勇于兼收并蓄?如何寻求文化保护与自身发展的平衡点,通过Internet弘扬本国灿烂的文化,并进一步促进本国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等等问题都值得我们予以充分的重视。而这些也正是本文讨论的主旨所在。
1 网络信息文化的内涵
网络文化的形成和发展,是网络媒介不断作用的体现,也是人类社会对自身的文化发展不懈追求的必然结果。以遍布全球的物理网络为物质基础,并以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信息管理技术等技术的融合为手段,进行多元化的信息搜集、加工、传递和利用,构成了网络文化的核心,而这也正是它的独特之所在。因其信息量空前丰富的特点,故又称网络信息文化或信息文化。
要确切把握网络信息文化深蕴的内涵,必须从以下两方面对之加以理解:
1.1 传统文化的集成
“数字化”称得上是现代网络信息媒介最显著的特征。在以往文化发展的各个阶段,模拟信息诸如文字、图像、声音等依赖于不同的记录方式、载体形态和传递手段,有关人类文化的知识和信息被固定在不同的介质载体内,物理上是彼此互相独立和隔绝的,这样就严重地限制了信息和文化的相互转化、交流和利用。网络的出现,开辟了数字化信息集成的新纪元。各种数据、文本、图像的无缝结合,使得人类一体化信息资源的梦想变成了现实。“电子图书”、“虚拟图书馆”等在网上的发展和蔓延,将人类原有的各种传统文化内容和活动方式不断纳入到“网络”这一特殊的系统中,并加以整理、加工、组织、传递和交流,从而成功地实现了原有文化的集成化、网络化和信息化。
1.2 新文化的不断衍生
在人们逐步熟悉、运用网络的同时,也不断衍生着人类对自身价值、思维方式、生活方式等的深刻反思。信息逐渐取代资本成为社会的第一要素,信息资源的发展使得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着巨大变化;“即时性”的传递和传播空间的无限拓展,使得世界各地具有相同兴趣和爱好的人们有可能结成为一个信息交流的社会群体,于是社会生活方式和公共关系被赋予了新的概念;利用网络从事学习、工作、活动的方式的日益丰富和多样化,势必形成人们对人生、社会和文化等的新的思考,并由此促成了崭新而独特的文化形态的不断产生的发展。在传统的社会文化逐渐融合的基础上,不断衍生出全新的文化特质可以说是网络信息文化的生命力的源泉之所在。
2 网络信息文化的基本特征
文化的平等和对抗构成了网络信息文化的两大基本特征,现逐一分析如下:
2.1 网络时代的文化平等
网络环境中的信息文化,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所造就的传统文化相比有着显著的不同。如果说传统文化摆脱不了等级的困惑,那么,网络时代带给我们的则是一种文化的平等。这种平等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参与上的平等性
不管人们处在什么样的地理位置,拥有什么样的收入水平或教育水平,都可以平等的身份,随时随地地参与其中,共同享受网络带给我们的优质、廉价的信息服务,并从中体会网络文化深蕴的信息内涵。而这在传统的文化领域,是无法做到甚至无法想象的。传统社会等级森严的结构,使得文化参与的权利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为了追求这一本应生而有之的权利,大多数人往往需要付出不懈的乃至终生的努力。网络文化在参与成本上的减少无疑将大大加快文化在更广范围内的传播和交流,从而进一步引起文化的争鸣并导致其最终的发展。
②交流上的平面性
在传统的文化阶段,文化往往被赋予了道义和理想的重任,成为维护统治的政治工具。因此,文化在制造上就不可避免地带有明显的道德目的,在发布上也往往遵循由上而下,由少到多的单向式渠道,形成了一种“金字塔”型的信息文化交流模式。(见约翰·奈斯比特·《大趋势》)。网络的出现及其具有的显著特点:信息丰富、资源共享和自由沟通将彻底地摧毁这种金字塔式的交流结构,使得人们得以在统一平面上,以互相平行、交互的方式从事信息文化的制造、交流与利用。
③文化的多元共存
网络信息文化的多元共存性,既包括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文化的共存,也包括不同的文化特质,如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高雅文化与通俗文化等的共存。信息文化的共存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正是文化平等的一种表现。
网络信息文化多元的魅力就在于我们可以自由地选择文化内容,没有时空的限制,没有道德教育的约束,可以在各自的终端前纵观人类文化长河,横观不同地区和民族的文化,从而在不断学习和交流中开阔我们的眼界,并进而促成世界文化体系的相互融合和相互渗透,带动全方位的文化开放。
2.2 网络时代的文化对抗
国际互联网络在跨越传统跨国界信息交流中的文化差异和隔阂,改善人类信息环境的同时又给各国保持政治的独立、文化的独特性带来了新的矛盾冲突与对抗。
①发达国家之间的文化“攻坚战”
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清醒地意识到:“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未来世界政治文化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人的手中”,谁能夺取网上信息和文化的优势,谁就能掌握未来网络的控制权。发达国家率先行动,掀起了一场争夺文化优势的网上“攻坚战”。
作为互联网络的始作俑者,美国从未放弃过它在世界范围内的文化渗透和文化殖民,并以任何方式和手段,包括政治、经济等手段实现之。1997年初,美国克林顿政府再度提出了“建立第二代互联网络”的构想,妄图以此为基础,完成其控制未来网络的野心。
面对美国强大的文化殖民攻势,其它发达国家也相继开始了行动,采取了各种措施和对策进行文化的对抗。
法国文化部提出应该尽快建立公平竞争规范,培养和保护各地区的文化语言差异,以防止美国文化利用互联网络占领国内市场。另外,为了保护法语文化不被汹涌前来的外来文化,尤其是英语文化所侵蚀,还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在法国的互联网络上进行广告宣传的文字必须译成法语;1997年以来,德国、荷兰都在进行德语网络的研究,试图将德文打入互联网络,与美国文化抗衡;在商业上一直是美国对手的日本,也不甘心在网络信息资源的竞争中败北。为解决日本在国际信息交换中的被动地位,日本从1994年就开始通过PC通信网络ASAHINET向世界发送有关日本文化的信息,特别是地方固有文化方面的信息,并不断致力于本国网络环境的建设以巩固其在信息时代的竞争地位。总之,在网络环境中开展的这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是信息文化之争,同时也是为争夺下一世纪经济持续发展优势的综合战争。
②落后国家的文化“防御战”
对于广大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他们在使用Internet时更多的只是接受信息,这就意味着他们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多地受到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文化思潮的影响和冲击。目前,亚洲及其它地区的发展中国家对这一点都已有了充分认识,例如印度学者就曾指出,美国向其它国家的信息输出本质上就是为了将其所谓的“道德文化”标准强加于人。但是由于:①互联网络传输速度的加快、涉及领域的拓展,以及信息传播可自下而上的特殊模式使得要对网络信息传媒加以控制本身就存在着一定困难;②受到经济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发展中国家在网络信息设施建设上大多非常落后,存在的巨大差距一时间也不可能填补;③对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的重视程度还很不够,在开发速度和力度上也远远赶不上发达国家……等等原因使得要正面与发达国家进行抗衡是不可能的。因此,他们往往采取的是一种文化的“防御战”,即在鼓励本国用户使用互联网络的同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积极探索网络的管理方法,必要时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法规,来保障信息安全,抵御不利于社会、本国文化稳步发展的文化信息的渗透,以保护本国民族文化的生存和发展。
当然,一味进行文化的防御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本国的信息环境,为了保持并逐步提高自己在未来信息文化竞争中的地位,除了采取措施保护本国文化艺术不受外来文化侵袭外,还应抓住时机,不断发展信息技术与信息产业,切实加快网络信息资源等的开发工作,从而逐步减少对发达国家的信息依赖,并从本质上获得信息文化的平等。新加坡以“蔓陀萝”计划为开端,积极开展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软件业等相应的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从而迎来信息文化繁荣的实例就能充分说明这一点。
3 启示与对策
在这一场世纪末的文化竞争中,拥有悠久而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化的中国同样面临着保护和发展本国文化的严峻考验。通过借鉴世界各国在发展网络信息文化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可以获得如下启示:紧锁国门,将信息网络和外来文化拒之门外的做法不可取,那只意味着倒退与自取灭亡;盲目乐观,认为互联网上异质文化的存在尚不足以对中华民族文化造成影响的观点也不可取,因为长期的侵袭终将动摇任何一个原本稳固的文化的根基。正确的态度应是:敢于引进,勇于交流,在借鉴和学习外来文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扬广大古老的中华文明。
网络时代到来,对目前我国而言,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机遇。信息及文化领域的发展与竞争,也许是我国在本世纪追赶世界发达国家的最后一次机会。我们应切实把握好这次机会,针对面临的现实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保证在信息活动中赢得总体的利益和主动。具体说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
3.1 政策法规的制定与优化
鉴于互联网络涉及信息安全、西方政治和文化渗透等问题,在我国迈向信息化社会的初期阶段,还应进一步优化或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积极寻求一定的文化保护和发展。在信息政策法规的具体内容上,应强调这样几点:
①信息文化的独立自主性:强调坚持信息事业的自主权,确定独立的国家主权和文化主权;在学习和借鉴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规划本国信息产业的协调发展;并通过信息政策法律保护信息安全和信息活动中涉及到的利益关系,防止被动和侵害等。
②寻求文化保护与发展的平衡:在民族文化的发展问题上,应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促进开发建设者们以更好、更主动的姿态迎接挑战。同时,也应采取必要的政策法律手段,对互联网实施必要的控制。1996年2月, 我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暂行规定》,4 月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出入口信道管理方法》和《中国公用计算机互联网国际联网管理方法》两项规定,其主旨就在于进一步寻求文化保护和发展的平衡。
③促进国际和国内合作:应进一步加强与其他互联网用户国家的横向间的合作,商讨在网络信息文化事业中应共同坚持的原则,包括多重文化原则,民族文化保护原则等。网络信息资源的浩翰与博大,单依靠我国或少数国家是无以完成保护重任的,国际间的合作势在必行。另外,由于我国地域宽广、地区间发展不均衡等特点,也应进一步在国内加强合作,协调力量,促进共同发展。
3.2 文化和道德教育的进一步加强
互联网上的信息本身并不会造成任何损害,它只有通过人才能发生影响。对我国进行文化渗透,是一些国家持久的“战略”,网络只是媒介而已。因此,我们不应就此放弃互联网络。要抵御来自外面的侵害,最关键的是应当保持清醒的头脑,逐步增强个人的道德观念和判断善恶的能力,这才是治本之道。
中华民族的文化有着坚实的内核和稳固的根基,由此形成的独特的文化意识形态、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往往是外来文化一时所难以同化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就此掉以轻心,必须进一步加强国内的文化和道德教育,尤其是青少年一代的教育问题。美国政府规定“12岁以上的青少年必须上互联网”,我们同样也应强调并尽量实现之。对民族文化的热爱、独立的思考能力和成熟的道德标准是抵御西方价值观影响的重要法宝,而这些能力必须从小加以培养。
3.3 “路”与“车”发展
①进一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我国的信息基础设施还相当落后,平均电话普及率仅为2 %左右(美国为60%);光纤主干线大约只有3.2万公里, 仅限于大城市和大型的工矿企业;每千人中个人电脑的拥有量虽有逐年增长趋势,但仍远远少于美国,甚至是其他国家;90%的信息资源尚未实现电子化;在光盘、数据库、电子图书等的建设上也才刚刚起步;信息利用率低下等等原因,导致在中文信息网络的建设上困难重重,难以加快步伐。唯今之计,应加大信息产业和信息技术的投入,尽快开放电信服务市场,为网络建设铺设必要的“神经系统”;以“三金”工程为引导,进一步加强覆盖僵的中文信息网络的建设。
②促进中文信息资源的开发
然而,光建设信息网络还不行。网络好比是路,没有车—中文信息,中国的信息产业仍然无法顺利前行。民族文化的保护必须是一种动态的保护,需要主动参与交流,主动向外传播本国灿烂文化。发展自己的信息技术产业,尤其是数据库产业是保护民族文化的根本,我们必须在参与全球信息共享的同时,积极生产本国的文献数据库资源,并尽快融入互联网中。
由国家计委和国家科委组织的1996年全国数据库普查发现,国内各单位开发的数据库产品,符合标准的只有1 038个, 其中上规模的只有几百个,联上网的更是屈指可数。在信息交流领域,要引起别国对自己信息资源的尊重,必须给他们可共享的反映民族文化的数据库。为此,我们必须加强电子出版物、数据库等方面的开发和建设,探索合理上网的途径。诚然,我们并不反对与发达国家在这一领域的合作,但一切必须以增强自己的能力,发扬我国文化为目标。
从现在做起,强调信息吸收和信息输出的并重,在网络上争取汉语文化的发言权,以尽力扩大本国文化的生存空间,希望不久的将来,我们可以自豪地向世界宣称:网络信息文化,同样花开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