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温[1]2002年在《我国现阶段股票发行市场制度研究》文中认为纵观中国股票市场发展进程,我们可以发现我国股票市场一直沿着政府主导的筹资型道路前进。由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国股票市场只是作为一种“实验”,因而对股票市场(包括股票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的发展缺乏一个全局性和长远性的规划,这一盲目性已经暴露出诸多问题,并影响到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客观现实要求我们理性地对中国股票市场的全局性和长远性发展进行思考,作出合理的战略选择。 目前国内对股票发行市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发行定价模型、发行审批、信息披露等部分子制度的研究上,而缺乏对发行制度整体演化过程和规律的理论总结。本文从研究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形成与演化入手,详尽,全面而深刻地论述了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由单一的子制度完善,逐步走向全面改革的过程。同时,结合国内目前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实践,借鉴海外证券市场的成熟做法,进一步廓清了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方向,并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本文除前言之外,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纵向考察了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演变的叁个阶段,通过对叁个发展时期改革探索的分析,笔者认为:(1)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演变初期明显受到具体实践与历史条件的影响,特定的历史条件决定了我国股票发行市场初期的制度选择;(2)发行市场制度演化虽然受到了政府的引导和控制,但仍表现出不可逆转的市场化趋势;(3)目前股票发行市场制度建设已经由初期的单一子制度探索过渡到了全面制度建设时期,这时深入的、前瞻性的研究对我国股票市场制度建设意义重大。 第二部分以海外主要证券市场发行制度为研究对象,在参考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分别考察了美国、英国、德国、中国香港等国家(地区)的发行制度建设情况,为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提出可供选择的改革方向。 第叁部分结合我国国情,重点分析了海外发行市场具体制度在我国市场的可行性。通过比较研究各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发行定价制度,竞价发行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认为我国正在进行的“核准制”改革并不是“注册制”的简单过渡;竞价机制本身并不存在问题,竞价发行机制在我国市场不适应,有其特殊国情因素。 第四部分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为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提出若干政策建议,认为较优化的改革次序应该在股票发行定价方式、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之后,才考虑向更加自由的“注册制”发行模式以及竞价发行定价方式转变,并且这一 转变存在若千中间阶段。 本文紧密结合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实践,始终以提供政策建议为目的, 文章的创新之处主要包括:门)首次以股票发行制度演变的过程规律为研究对象, 经过总结分析,提出了我国股票发行制度优化的改革次序;()注重对市场中特 珠现象的理论分析,综合运用了实证、博奕等经济学分析方法,使文章的结论更 加坚实可信;()提出“核准制”不是“注册制”的简单过渡、竞价机制在我国 发行市场失败有其国情原因等不同与前人的一些现点.
潘敏[2]2015年在《中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本文旨在通过建立理论框架,运用历史分析、国际比较及决策论的方法探讨中国实施注册制改革的路径与实施机制这一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意义的课题。论文在对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股票发行(上市)制度、核准制及注册制这些目前在中国仍然争论不休的定义与内涵进行深入剖析与厘清的基础上展开。在研究方法上,引入决策理论中的多群体层次分析法和量子决策分析方法,使本文在制度机制设计研究方面更加理性和科学。论文第二部分,对国内外有关研究核准制与注册制的文献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发现截至目前为止,系统性地研究证券发行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化的文献并不多见,该领域的研究可以说仍然处于“碎片化”的时期;然而中国实施注册制的改革已经是时不我待。论文的第叁部分是研究理论基础,该部分系统地介绍与中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研究密切相关的理论基础——证券市场监管理论、委托代理理论、机制设计理论及制度变迁理论等,并主要基于委托——代理理论构建了一个多重委托——代理理论模型用于分析和预测此次改革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模式及其影响。论文第四部分主要分析了中国股票发行实施注册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至上世纪九十年代股票市场建立以来,我国的股票发行制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审批制到核准制的变化,股票发行的具体政策也经过数次重大调整,不过这些变化与调整不但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中国股票市场作为“圈钱市”、“投机市”的本质,而且还催生出“叁高”——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资金比例,“公司上市后业绩马上变脸”等一系列怪象与问题。更为令人担忧的是,上述问题与现象已有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之势。这正是我国证券市场进行注册制改革的原因所在。不过本章也指出,以中国目前的现实条件,特别是本文对注册制的本质——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审分离”特征认识还不够清晰的情况下,马上实施注册制的可行性并不充分,只有循序渐进,逐步完善各方面条件,才能最终完成注册制改革。论文第五部分重点地介绍了美国的注册制(西方发达国家注册制的代表)与中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注册制。对于美国的注册制的分析,主要集中在其体系的特点与保障条件。香港的注册制,主要分析其双重存档制为典型特征的注册制内涵、流程及保障机制;台湾的注册制,主要聚焦的是它的演变过程。本章的分析结论是以美国式的注册制为标杆,以各发达国家和地区股票发行制度为参考,借鉴台湾注册制实施经验,通过一个过渡期的制度设计,最终使中国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得以实现。论文第六部分主要阐述的是中国注册制改革目标的选择,本章通过实地访谈调研的方式搜集市场监管机构、市场参与者及学者的观点数据,采用多群体层次分析法对注册制实施的关键条件进行分析,获得各条件的权重数据,对不同特征下的注册制对我国注册制改革的参考性进行了决策分析,并得出我国注册制的理想目标是美国的注册制;并就我国是否可以采取一步到位的注册制改革进行了进一步的决策分析,说明采取两步走的战略才是我国注册制改革的现实选择。论文第七部分对中国注册制改革的路径和机制设计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就两种注册制改革路径进行了分析,并采用量子决策法对两种备选方案进行了分析计算,得出渐进式分步骤的实施注册制改革是优选策略。并就两步走的战略的具体涵义、需要配合的监管理念和思路进行阐述,对两步走战略的实现机制进行了分析和探索。本文在第八部分对我国注册制改革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就不同的风险的应对提出了相应的措施与方法。本论文的最后一部分是研究结论与未来展望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以往的研究主要着重于分析注册制在我国实施是否可行。而本文则基于中国注册制改革势在必行的基础上,就如何实施注册制,如何在实施注册制过程中顺应中国的国情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探讨。第二、本文将量子决策方法运用于我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决策中,通过量子决策分析方法,论证了在我国一蹴而就地实施注册制是不可行的;通过多群体层次分析法对我国实施注册制的理想目标进行的分析决策,认为以美国为代表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是我国未来实现监审分离注册制改革的理想目标。第叁、本文通过对美国、香港和台湾的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对比研究,在决策分析方法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中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由核准制过渡到注册制的期间应借鉴国际经验,实施核准——注册制,并提出了一个机制设计思路,且在优化现行核准制流程基础上具体化了该核准——注册制的流程,提出了相应的关键工作环节的机制设计内容。这对于中国实施证券发行注册制改革有较为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在于:1、理论方面。本研究建立的用以中国股票发行制度的多重委托—代理模型稍显粗糙,同时也不够全面、只对上述改革过程中立法者、监管者的行为解释能力较强,对于其它方面的解释能力较弱,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加以完善。2、国际比较方面。国际经验的借鉴主要集中讨论美国、香港、台湾市场的经验,对于别的股票市场几乎没有涉及,可能存在以偏概全之嫌,后续研究需要进一步添加补充。3、政策建议方面。涉及面过广、有些建议表面化、空洞化的,需要结合实务进一步改进。
胡茂[3]2005年在《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为主线,以责任主体制度为重点,从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的定义入手,通过对证券法理论和实证的考察,围绕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存在的有关问题,重点分析了虚假陈述的行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主体及相关归责原则,同时,借鉴国外的相关制度,从实体和程序法的角度对完善我国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制度作了初步的探讨。除结论外,全文共分六章。 第一章介绍了本文研究的背景、意义及主要内容。 第二章简介了虚假陈述的概念渊源及定义,界定了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的范围,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行为的法律界定——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以及不正当披露。 第叁章罗列分析了现阶段我国有关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规定,阐述了我国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尚处于不完善的状况,同时分析了我国证券发行市场民事责任不完善的原因:证券市场的指导思想有偏差、证券市场制度设计有缺陷、证券市场的定位有错位及证券立法的目标追求有错误。另外,还着重论述了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的性质。 第四章按照证券发行市场五类不同主体,即实际控制人、发行人及其高管人员、保荐人和承销商及其高管人员、专业人士及其机构和其他证券服务人员及机构,分别论述了上述虚假陈述责任主体的界定、披露义务等。其中,重点论述了实际控制人的界定标准和会计师的披露义务。 第五章以上述主体的分类为基础,就不同主体虚假陈述行为的归责原则进行具体分析:实际控制人虚假陈述民事归责原则采取无过错原则;对发行人采用和实际控制人一致的归责原则,对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采取过错推定原则;对于承销商,基于承销商与发行人在证券发行市场的地位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是比较合理,而对保荐人则需视其行为分别适用无过错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对于专业中介机构及专业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还应是过错推定原则;对于其他证券服务人员及机构则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第六章旨在对完善我国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诉讼机制提出一些建议,主要包括采用实际损失者标准认定诉求主体、引进集团诉讼制度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来完善诉讼方式、采取信赖推定原则的因果关系认定方法使虚假陈述责任人负责举证,同时丰富和细化了各虚假陈述责任主体的抗辩理由。
陈水凝[4]2004年在《我国股票发行市场若干问题研究》文中认为股票发行市场是政府或企业发行股票筹集资金的市场,是以证券形式吸收社会闲散资金,使之转化为生产资本的场所。由于股票是在发行市场上首次作为投资工具进入证券市场的,因此,股票发行市场又被称为一级市场。它与股票流通市场相辅相成,构成统一的股票市场。股票发行市场由投资人、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组成。我国目前的股票发行市场尚属于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型过渡的时期,政府不仅负责股票发行实质性内容的审核,还管理发行过程的实际操作,如确定发行方式和发行定价等等。 目前我国学术界对股票发行市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下述几个方面:对股票发行价格的探讨;对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法律体系的探讨;对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的探讨;现行股票发行制度对我国证券市场的影响分析。在这些探讨过程中,专家学者都提出了自己对我国股票发行制度改革的有益建议。从目前情况看,对这一问题研究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多的人都更侧重和注意研究股票发行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本论文从研究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股票发行方式和股票定价方式的历史沿革入手,较为全面地阐述了股票发行市场这几个主要方面逐步走向全面改革的过程并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分析。同时,结合国内目前股票发行市场改革的实践,借鉴海外证券市场的成熟做法,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股票发行方式和股票定价方式的对策建议。其总的思路是我国股票发行市场必须走市场化创新之路。本论文全文叁万余字,除前言之外共分叁个部分:第一部分,股票发行审核制度。该部分主要回顾了我国股票发行制度由审批制到核准制的历史发展过程,并对现阶段施行的核准制进行了利弊分析,通过对国外发达证券市场的考察,提出了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发行审核制度的改革宜走一条核准制和注册制共存之路,形成<WP=4>中国特色的核准制,即注册制下的核准制。同时该部分还探讨了当前核准制下正在开始实施的保荐人制度。第二部分,股票发行方式。该部分纵向考察了我国股票发行方式演变的六个阶段,对行政定价的惯性思维、收益与风险不对称、发行方式过于向机构投资者倾斜等弊端进行剖析,通过对现行的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深入分析,提出该方式难以有效吸引新的投资者和新资金入市,限制了股市的有效发展。第叁部分,股票发行定价。该部分分析了我国曾采用的几种定价模式,并对国外发达市场最普遍采用的累积投标定价模式在我国的不适应性进行了分析,认为应“有限度”地采用该方式。本论文的研究中,在积极吸收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更加系统和全面的对我国股票发行市场现存的问题及其引起这些问题的原因作出剖析,并提出了具体可操作性的改革建议。本论文具有参考价值之处主要包括:(1)以股票发行市场几个方面的问题的历史演变过程为研究对象,经过总结分析,提出了我国股票发行市场改革建议;(2)对累积投标定价模式在目前市场上的不适应性进行了分析等一些观点。
王锦慧[5]2008年在《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的金融效率与经济增长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以史为鉴”,回首世界经济增长历史的时候,我们发现市场经济取向下的金融发展对于任何一个国家在任何一个时期的经济增长都是至关重要的。但金融的这种重要性并不意味着金融在不同国家或者各个国家的不同时期都应遵循同样的发展模式和路径。其间的缘由在于,在不同国家或各个国家的不同时期,其经济增长条件(包括经济发展水平、制度、市场和技术条件)的差异决定了各自经济增长方式的不同,由此也决定了经济增长对金融功能要求不同,从而也限定了金融发展的空间。作为服务于经济增长的金融只有适应经济增长的需要,更高效的发挥自身的功能,才能促进经济增长,也才能为自身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否则,如果金融发挥的功能与经济增长的需要相违背(表现为金融抑制或者金融的发展超越了外部条件所允许的空间),则金融不仅不能促进经济增长,甚至损害经济的增长,最终又使自身失去发展的根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金融资源的增长及其市场化配置机制的培育,对促进经济快速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金融效率低下、金融资源严重浪费的问题,正日益成为制约金融和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障碍。与速度和粗放式发展相比,金融效率问题是一个更为深层次的问题。从长远来看,金融业的发展最终取决于效率,而不是速度,在金融开放的条件下尤是如此。所以,从经济增长的需要研究金融与经济增长。从金融效率视角研究金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可以更好地认识二者之间的互动规律,也可以更有效地构建未来的金融体系,以此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上述思想构成了本文研究的基点,金融发展(功能)——金融效率(银行效率、资本市场效率)——经济增长。除导论外,本文共分五章。导论阐述了本文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对象的基本界定、研究思路以及结构内容。在金融要适应经济增长的理念指导下,提出适度金融效率的概念。适度金融效率的根本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率的提高,核心思想是适度。第一章金融效率与经济增长的文献综述。总结了前人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银行与经济增长以及资本市场与经济增长的相关理论,为后文的进一步研究作了铺垫。第二章金融开放条件下金融效率与经济增长的理论分析。依据金融功能理论构筑了一个银行、股票市场发展和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框架,并结合以往研究从促进资本形成、改进资源配置以及推动企业创新叁个方面比较研究了银行和股票市场促进经济增长功能的异同。为了更清楚地研究金融效率与经济增长关系问题,本文引入了金融功能的概念。从功能视角研究金融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讨论金融在一定条件下应具备何种功能,如何通过金融功能地充分发挥实现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增长。因此,本文首先研究了金融功能的内涵与金融功能的体系结构。之后,本文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从经济稳定和增长的视角来研究金融功能的分类与金融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按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分,现代金融的基本功能可分为四类:促进经济稳定的便利交易和稳定功能、促进经济增长的动员储蓄功能、资源配置功能以及创新功能。金融正是通过这四类基本功能的实现来影响经济增长,我们称之为金融功能效应。金融要实现其功能,必须借助于一定的手段或媒介体。这些媒介体或手段就构成了金融功能的实现形态,简称为金融形态。因此,从理论上研究金融功能效应,就要研究金融形态与经济增长的关系。首先,将金融形态划分为金融机构形态(银行)与金融市场形态(资本市场),即直接金融形态与间接金融形态两部分。通过研究银行、资本市场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来研究金融效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本章第叁节从促进资本形成效应、改进资源配置效应以及推动企业创新叁个金融功能实现角度出发,比较研究直接金融(主要是资本市场)、间接金融(主要是银行)功能效应机制的异同。第叁章金融开放条件下银行效率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在第二章阐述的银行功能效应的理论基础上,首先用DEA方法测度了1994-2006年中国银行业总体平均的效率水平以及四大国有银行和10家股份银行平均效率水平(包括成本效率、配置效率、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研究发现:在样本期间,整体技术、纯技术和规模效率的水平均高于成本与配置效率水平,整体成本与配置效率的波动要大于技术、纯技术及规模效率的波动;我国银行成本与配置效率在样本期间呈上升趋势,技术效率、纯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率相对稳定,略有下降;除纯技术效率外,我国股份银行的效率本期间均高于国有银行;国有银行的配置效率高于成本效率;通过对成本效率与配置效率变动的分析,发现贷款质量是影响我国银行成本效率与配置效率的重要因素,加强贷款风险管理是提高银行成本效率与配置效率的重要渠道;股份银行的抗风险能力比国有银行强,而且受外界影响要小;国有银行规模效率发挥不充分,甚至在有些年度出现规模递减的状况。然后,在银行效率测度的基础上,用银行效率值分别采用协整、多元VAR分析和格兰杰因果检验的方法研究了改革开放后中国银行效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叁种方法所得出共同的结论是:中国银行业的效率与经济增长显着相关;国有银行效率比股份银行效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范围更广、作用更大;国有银行规模效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产边际递减,而国有银行纯技术效率、成本效率与配置效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边际递增;格兰杰因果检验和多元VAR分析均表明在我国银行效率与经济增长存在双向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在国有银行效率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中表现尤为突出;尽管股份银行现阶段对经济增长的作用要弱于国有银行,但股份银行通过比国有银行良好的综合管理水平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而且对经济影响力边际递增。第四章金融开放条件下资本市场效率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与第叁章对应,本章在第二章对资本市场(股票市场)与经济增长二者关系的理论分析基础上,首先,运用Jeffrey Wurgler(2000)动态扩展模型方法测度了1996-2005年中国股票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研究表明:我国股票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处于较低水平而且波动较大;股票交易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总体上低于发行市场的效率;股票交易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总体波动小于发行市场。然后,用股票市场效率值分别采用多元回归分析、VAR分析和格兰杰因果检验的方法研究了改革开放后中国银行效率与经济增长之间关系。得出共同的结论是:我国股票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无论是股票发行市场还是股票交易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与经济增长均不显着相关;在一阶条件下,无论是股票发行市场还是股票交易市场效率与经济增长之间均不存在因果关系;但在二阶条件下,经济增长对股票发行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的效率影响作用在统计的显着性上大大增加;从VAR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我国股票市场(无论是股票发行市场还是股票交易市场)均不是经济增长变动的原因;而经济增长是股票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变动的原因。第五章金融开放条件下银行效率、资本市场效率的增长效应的比较与政策建议。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本章比较研究了我国股市发展、银行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在长期内银行效率对我国经济增长有显着影响,而资本市场效率(股票市场效率)与我国经济增长不存在协整关系,而且回归分析结果也显示资本市场效率对我国经济增长的影响不显着;而且银行效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技术效率的提高,归根到底是通过规模效率的提高,而不是通过配置效率、成本效率与纯技术效率的提高来推动经济的增长。总体来看,国有银行比股份银行在更多方面影响经济增长等重要结论。提高金融效率是促进金融发展的根本途径之一,中国金融改革的主线应该是围绕着提高金融体系效率、最终实现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来进行。所以在文章的最后针对各部分研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提升银行效率、提高资本市场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建议以及调整我国金融体系形态结构、实现银行体系与资本市场资金互动的初步想法。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提高我国金融效率、指导金融实践具有积极意义。
陈泽佳[6]2013年在《当代中国股票发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系一国证券市场的基础,是我国证券市场现状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本文从纵向上探究我国股票监管制度二十余年来的发展历程,并运用历史分析及实证分析的方法从横向上全面剖析我国既有的A股、B股、H股及红筹上市股票发行监管制度,总结和分析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基本特征及特点(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就进一步完善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我国的股票发行监管制度滥觞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可划分为多头监管探索实验时期(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中后期)、行政主导的集中统一监管时期(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至二零一二年)以及由行政管制审批向法治化监管过渡时期(二零一二年至今)叁个阶段。我国的股票发行监管制度,是伴随着企业股份制改造并在政府主导下进行的自上而下的调整发展,在历史渊源上导致了监管机构在股票发行中典型的新兴加转轨非法治化监管的路径选择,并因此形成了以定位为行政机关的证监会为中心的中央统一监管体制,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与国际惯例中的独立专业化监管机构为中心的监管体制存在本质差别。通过对我国的股票发行监管的全面历史考察,笔者发现,现行监管体制下,监管机构的审核标准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政策导向而非市场的价值和法定监管要求,政府过度控制导致的市场无序(disorder)是我国股票市场面临诸多现存问题的最核心因素。笔者认为,具体审核制度的微观修补固然重要,但并非解决目前我国监管制度存在问题的关键。单纯制度移植在我国行政集中控制的环境中缺乏赖以生存维系的土壤,全盘照搬成熟市场的模式彻底颠覆现有的监管体制也不具有可行性。笔者认为,从我国特有的政治经济体制出发,在充分考虑政策连贯性和传统观念的基础上,对股票发行监管体制总体安排进行调整,将境内A股发行监管权由中国证监会统一行使调整为由证券交易所主要负责,中国证监会实行合法性监督的双层监管模式,在保持现有境外直接上市H股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市场化改革方向基础上,创设境外间接发行股票的申请豁免核准制度对境外间接发行股票(红筹模式)进行监管,是从根本上有效完善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解决目前发行监管所面临困境的的可能路径。本文除却导言外,共分为四章,文章具体结构及内容如下:第一章,股票发行监管法律制度基础理论探讨。主要论述股票发行监管定义、性质、构成要素以及股票发行监管的模式——监管体制等若干基本问题,并在对该等基本问题进行分析及界定的基础上,着重分析我国的股票发行监管体制及具体构成要素,为整篇论文的理论基础。第二章,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沿革及特征。该章以历史的角度从A股、B股、H股及境外间接发行股票(红筹模式)等多个侧面全方位论述了我国股票发行监管的变迁,并在归纳及总结基础上,阐明了不同市场不同时期的我国股票发行监管本质和特征。第叁章,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总体性评价。该章在第二章研究基础上,以法律监管角度出发对我国的股票发行监管制度进行整体性全面分析,总结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成就,分析归纳出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监管基本特征——典型的新兴加转轨非法治化监管,并基于这一基本特征,总结了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特点(问题),具体为股票发行监管高度行政化;以证监会为中心的单层监管体制;监管制度设计缺乏系统总体性安排;股票发行监管不透明,监管效率低下;对监管者缺乏监督与制约;强化事前监管,放松事后监督和处罚六个方面。第四章,对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完善建议。该章以前面第二章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历史研究和第叁章的总体性评价为基础,结合笔者的长期从事股票发行法律实务实践经验,借鉴境外市场的成熟经验,就发行监管体制改革提出完善建议。笔者建议我国股票发行监管制度的改革目标为由市场参与者在股票发行监管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实现我国股票发行监管的市场化、法治化运作,并在推进市场化、法治化监管的进程中,逐渐消除对政府直接干预控制发行市场微观活动的依赖。并提出实现上述改革目标的完善路径,即通过股票发行监管体制中的监管架构重新定位,调整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定位和发行审核权限,设置股票发行审核的双重监管体制,由证券交易所在中国证监会监督下行使股票发行审核的主导权。以期从制度安排上迫使中国证监会的角色转化为真正的监管机构,行使对交易所进行监督和管理和对发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职能。笔者还进一步建议在保持现有境外直接上市H股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市场化改革方向基础上,创设境外间接发行股票的申请豁免核准制度对境外间接发行股票(红筹模式)进行监管。
张晓玲[7]2002年在《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首次公开发行是股份公司由少数人持股转变为公众持股的重要步骤。成功的发行不仅可以为公司筹集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而且有助于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发行定价是首次公开发行的核心环节,定价是否合理不仅关系到发行人、投资者和承销商的切身利益,而且也直接影响到股票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市场化的新股定价一般是由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的需求情况,与发行人协商确定的,投资者的需求情况是新股发行定价的决定因素。 从国际证券市场的实践看,新股发行价格往往会低于新股上市首日的价格,存在新股发行抑价现象。新股发行抑价与发行市场特有的信息不对称、流行效应、流动性需要等多种因素有关,通过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定价方式,不断降低新股发行抑价是各国发行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由于我国的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经历了行政定价向市场化定价方式演变的过程。因而本文从股票发行估值方式、股票发行和定价方式的发展等方面回顾了我国IPO市场的发展历史,分析了我国IPO市场在行政定价与市场化定价两个阶段的发展状况和存在问题。在此基础上,从理论上分析了影响我国IPO发行抑价的因素(主要包括由市场发展初期的政策性溢价,发行中发行人、承销商和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上市公司股东结构,投资银行声誉等)。并且通过对由行政定价与市场化定价方式下新股抑价原因的实证分析,说明新股发行定价市场化是我国股票市场规范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必然趋势。 论文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对中国IPO市场股票发行定价方法的研究,得出新股发行市场化的对策与建议。并且针对我国股票发行管理制度的改革战略,借鉴国际市场常用的累计投标方式,参照我国工P0市场现状,提出了目前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的改革方向。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股票价格理论的回顾,引出本文研究的问题。第二部分主要分析新股的定价原则及定价模型,对公司内在价值的估值方法进行了简单介绍。第叁部分新股发行方式的阐述是对第二部分的补充。第四部分是对新股发行抑价的原因分析。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阐述了我国发行市场的演变进程和现状,通过构造多元回归模型对行政定价和市场化定价方式下的新股发行抑价原因进行实证分析。第七部分得出本文的结论,并以此为依据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曾长虹[8]2005年在《股票市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定价理论与方法研究》文中认为中国股票市场建立14年以来,经历了多次循环周期的转换。股票市场的发展实践表明,对于一个兼具发展与转轨特征的经济体而言,由于市场经济环境和制度体系与西方国家相比存在明显差异,对企业价值的判断也会受到更多因素尤其是制度性因素的影响。本文基于中国股票市场的这一特点,结合国内企业和股票市场的特殊性,对企业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定价的理论与方法进行研究。 本文首先介绍了研究的背景与意义、研究目标、论文框架及研究方法与思路等,然后是对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定价理论的文献综述,包括了对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抑价、长期弱势现象和热销现象的理论解释,以及学术界在新制度经济学框架内对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定价的研究。之后,对各国企业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定价方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对各种估价理论模型及其适用性进行了详细的比较研究。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对中国企业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定价进行了系统的实证分析,包括对企业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抑价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对企业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定价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和对企业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定价模型应用的研究。 以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为依据,本文提出了对于企业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定价的政策建议,并得出了相关结论,认为企业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定价与公司价值是密切相关,但是国内企业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定价存在不合理性的现象,因此国内企业在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定价时,一方面要借鉴国际通行的估价方法,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如所属行业、发行时机等来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改变传统的估价思想,即改变以往把公司盈利作为估价唯一标准的观念,重视公司创造现金流量的能力。
李哲[9]2010年在《中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研究》文中指出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一国遴选公司上市融资,发挥资本市场投融资功能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由于证券市场自身具有的独特性,它在一国资本市场和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作为一项市场准入制度,证券发行审核制度集中体现了一国政府对资本市场的干预程度。纵观全球资本市场,无论是成熟市场还是新兴资本市场,都设立了较为完备的证券发行监管制度,目的是通过把好证券市场第一道关卡——“市场准入门槛",来消除证券市场的潜在危机和非理性的波动,提高市场的投融资效率,从而更好地保护好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从长期来看,一个公平、透明和高效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中国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和现代化经济高速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因而构建并完善中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自21世纪90年代初,上海和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起,中国资本市场经过20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绩,这其中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作用功不可没。但中国的有价证券(股票)以极高的市盈率发行,上市后又通过二级市场股价的暴涨暴跌来挤干市场泡沫,市场的系统风险并未得到很好控制,投资者保护状况也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变,因此,中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仍需要深化改革,继续完善。论文在梳理国内外政府经济管制研究理论和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借鉴马克思宏观调控理论、金融监管的公共利益理论、经济监管的政治理论以及经济监管的新自由主义理论,对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必要性进行了经济学以及法学的分析,在资本市场更大的背景下,以系统的观点,对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进行了一般性分析,夯实了该制度的理论基础:同时,通过对国外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实践分析,总结了其成功经验和以资借鉴的启示,从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明晰了中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之后,通过对中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实践的历史演进的考察,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的分析。最后,在明确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的框架下,对中国证券发行审核的改革思路以及具体实现路径做全面分析,并在建立健全证券法律制度、强化中国证监会的市场监管权和培育市场信用机制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中国特色的“一主叁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创新性措施。正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导论。该部分主要论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研究思路、研究框架和研究方法、研究重点和难点和主要创新点。第一章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研究的理论基础,在阐述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对证券发行监管的必要性进行了经济学和法学理论的分析,其中以马克思的宏观调控理论和一般经济监管理论的经济学分析是基础,而法学分析是对市场监管的制度必要性的有益补充。第二章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阐释,通过对资本市场的内涵、特征的阐述,论述了资本市场的运行机理和资本市场应发挥的主要功能;其次,作为资本市场的子系统,通过对资本市场的制度安排,能清晰地了解到证券市场在地位和作用,并在阐述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意义、内涵和特征的基础上,系统地分析了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运作机理,从而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中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第叁章国外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借鉴,通过对国外成熟资本市场发行审核制度的历史考察,总结者其在制度上共通之处和基本经验以资借鉴。第四章中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审视,主要从证券审核体制、证券发行方式以及证券发行定价等方面对中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整理和评价,并对主要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第五章深化中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改革,在改革目标和原则的指导下,从建立健全证券市场法律制度,强化证监会的市场监管权,建立证券市场信用机制,培育合格自律的中介机构,以及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一主叁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张弛[10]2007年在《中国证券市场融资效率的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为企业提供了一条重要的直接融资渠道。从企业融资的发展历史来看,证券市场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优化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证券市场是直接融资活动的外在环境,关于直接融资的各种制度性安排是环境的软件部分,投资者和企业分别构成资本市场的买卖双方,政府是制度供给者和交易活动的监督和仲裁者。证券市场融资效率的高低取决于所有各方共同作用的“合力大小”及其“作用方向”。中国证券市场是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大背景下建立起来的,其发展完善主要通过旧制度的不断扬弃与新制度的不断引入来实现。中国经济改革的渐进式路径决定了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同样也是渐进的制度变迁过程。作为一种直接融资的制度性安排,不同的制度设计必将引起各方参与主体的不同反映,必将打破最初的均衡状态,重新开始新一轮动态博弈过程,多方博弈的结果表现为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效率的下降或提高。旨在提高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效率的各种努力与探索,必须是全方位的、多角度的、系统的。论文以制度变迁中的中国证券市场作为研究背景,以企业直接融资效率为研究主线,以国内外权威理论为指导,借鉴前人研究成果,通过对历年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情况的实证分析,提炼出直接融资效率的显着影响因素,并分别对各因素的形成原因及其对直接融资效率的作用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为探求提高中国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效率,提出改善当前和今后证券市场效率的系统的政策建议,为开创中国特色证券市场建设道路提供决策依据。本论文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首先,对现有国内外相关的融资与融资效率理论、效率与金融效率理论、融资效率与制度变迁理论、行为金融学理论等关于融资效率的论述进行了全面梳理,以此确立本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其次,在基于证券市场制度变迁和企业直接融资问题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对中国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效率进行实证分析;再次,结合实证部分分析,分别从证券市场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证券市场微观结构、投资者行为特征和政府行为五个角度,对直接融资效率的影响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最后,对前述内容进行总结,给出了提高证券市场融资效率,完善证券市场建设的政策性建议。本论文的研究结论是:作为中国资本市场发展源头的发行市场尚未达到弱有效市场,我国现有的发行制度,发行方式和定价方法等都与直接融资效率高度相关,都对直接融资行为产生不容忽视的影响。同时,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二级市场微观结构不合理、投资者低素质造成的投资非理性以及政府行政干预行为等都严重地影响着直接融资绩效。完善证券市场制度,深化证券市场改革,提高企业融资效率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角度、全方位的配套改革与措施。本论文对于证券市场发行制度、市场微观结构、公司治理资结构、投资者行为模式和政府强制行为与融资效率的全方位探讨,以及针对我国特殊国情下的证券市场制度建设、上市公司监管、投资者教育与培养、政府职能转变等政策建议,不仅在理论上指明了今后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方向,而且从操作层面明确了制度约束与融资行为之间的相关关系与作用机理,在实践上直接有助于监管当局发挥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效率。同时,对于企业选择正确的融资方式,确定合理的融资规模,把握适宜的融资时机,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我国现阶段股票发行市场制度研究[D]. 赵温. 陕西师范大学. 2002
[2]. 中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问题研究[D]. 潘敏. 武汉大学. 2015
[3]. 证券发行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研究[D]. 胡茂. 湖南大学. 2005
[4]. 我国股票发行市场若干问题研究[D]. 陈水凝. 西南财经大学. 2004
[5].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的金融效率与经济增长研究[D]. 王锦慧. 华东师范大学. 2008
[6]. 当代中国股票发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陈泽佳. 复旦大学. 2013
[7]. 新股发行定价方式研究[D]. 张晓玲. 华东师范大学. 2002
[8]. 股票市场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定价理论与方法研究[D]. 曾长虹. 湖南大学. 2005
[9]. 中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研究[D]. 李哲. 武汉大学. 2010
[10]. 中国证券市场融资效率的实证研究[D]. 张弛. 东北财经大学.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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