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外劳动经济学中的人文因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学中论文,人文论文,因素论文,国外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劳动经济学领域的各种禁区不断被打破,已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吸收国外主流劳动经济学的理论成果,以劳动力的市场配置为主要研究对象,对中国劳动经济领域的诸多现实问题从新的角度进行深入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目前经济学界对国外劳动经济学的引进也存在一个不足之处,那就是对它的数量化和规范化的方面借鉴较多,对它的人文因素(注:指不是将人当成“机器”,而是当成有意识、有情感和有社会关系的“人”来研究的因素。)却没有给予应有的注意。其实,正如当代主流经济学的奠基人马歇尔所说,“经济学是一门研究财富的学问,同时也是一门研究人的学问”(马歇尔,1964中译本上册,第23页)。尽管国外经济学界确实存在着一种数学形式起核心作用的主流经济学,并且确实存在着一种赋予数学越来越高的地位和将一切不能用方程表示的特性排斥于经济学之外的倾向,但由其研究对象所决定,无论是主流经济学还是众多的非主流经济学,其中的人文因素总是存在的。劳动经济学则比经济学的任何其他分支具有更多的人文因素。了解这些因素,才能全面看清国外劳动经济学的方法和局限,从而更好地借鉴其中的合理成分为我所用,立足于中国的现实,冲破思想禁锢,不仅在劳动经济学的应用研究方面,而且在它的基础理论建设方面作出更积极的努力。
国外劳动经济学研究的核心,是劳动力市场的运行和结果(伊兰伯格和史密斯,1999中译本)。确切说,它要研究个人、家庭和企业在劳动力市场上有关劳动服务的供给和需求的基本经济行为。这种以劳动的供给和需求为中心的分析框架,最初是由马歇尔首次给以了形式化的表达,其渊源则可以追踪到亚当·斯密(Bosworth,D.,et al,1996,p.3),从一开始就包含有对不同于物质资源的人力资源特殊性的分析,以后在劳动力市场上百年的发展和人们对劳动力市场研究的深化中,它所包含的人文因素虽有为其科学特征所掩盖的倾向,但其实只是研究逐步走向细化,像经济学的其他分支一样,总是存在许多派别和方法,从未实现有些经济学家所追求的用一种经济思想、一个理论框架和一种分析方法将经济学变成等同于物理学那样的自然科学的境地,人文因素从未消失过,也不可能完全消失。鉴于国外劳动经济学中主流形式化的内容国内已有较多的引进,本文将循着国外劳动经济学的思想渊源和近期发展,主要研究其包含的人文因素。结构如下:第二节探讨它有关劳动力商品特殊性质的分析,第三节探讨它有关劳动力供求中的社会关系的分析,第四节探讨它有关心理观念对劳动力供求的制约作用的分析,最后作者将在第五节给出全文研究的结论,并指出这种结论对于思考我国劳动经济学基础理论建设的意义。
二、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质
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质,最初是由马克思首先给予科学论证的(马健行和郭继平,1983,第150页)。他指出,在资本和劳动的交换中,劳动者向别人提供的使用价值,就是劳动者本身的劳动能力的使用价值,离开了劳动者本身就不存在,劳动者本身的劳动能力就是劳动者出卖的商品,这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它“并不是物化在产品中的,它根本不存在于工人之外,因此不是在实际上,而只是在可能性上,作为工人的能力存在。这种使用价值只有在资本的要求下,推动下,才变成现实的,因为没有对象的活动什么也不是”(马克思,1979年中译本,第222 页)。尽管马克思的这种分析是为维护工薪劳动者的利益而提出的,但它同时具有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却是至今无人能够真正抹杀和驳倒的。由于政治倾向性不同和分析角度不同,害怕承认资本所有者有可能剥削劳动者的事实,国外特别是西方占主流地位的经济学家,大都倾向于主要分析劳动力商品与其他商品的共性。但需要指出的是,他们对劳动力商品具有特殊性质和马克思的分析事实上是默认的,有的还以分析劳动为名实际上对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质作了不少独到的分析。
马歇尔这位当代主流劳动经济学的奠基者,除对劳动力商品作了和其他商品一样的分析以外,就还曾专门指出并分析了劳动力商品的五个特点:(1)工人所出卖的是他的劳动,但他本身并没有价格;(2)工人和他的工作是分不开的;(3)劳动力是可以毁坏的;(4)劳动力的卖主在议价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5 )劳动提供专业能力所需要的训练时间很长。他不仅对“报酬增加对个人勤奋影响之无常”的观点作过论证,而且提出了“效率工资”的概念(马歇尔,1965中译本下卷,第198—246页),为后来国外劳动经济学由分析劳动力商品人的特性而发展起来的隐性合同和效率工资等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
隐性合同和效率工资等理论更直接的起源,则是在经济垄断和工人运动有了发展以后,人们对变化了的劳动力市场现实与主流理论的不一致的观察和一般均衡理论的发展。人们看到的理论与变化了的现实的两个显著不一致的事实是:(1)在就业水平不断变化的商业周期中, 工资却是趋于刚性的;(2 )在工人愿意接受现行或甚至低于现行工资水平就业时却依然找不到工作的意义上,存在着非自愿失业。这两个事实曾长期是国外宏观经济学关注的中心,人们对其给出过许多解释,但每一种解释都有不能令人满意之处,于是促使人们探究劳动力商品的特殊性质,提出新的理论给出更令人满意的解释。
从理论上讲,隐性合同理论可以说是对Arrow和Debreu(1954 )提出的不确定条件下的一般均衡理论的某种发展。Arrow和Debreu 的理论指出,为达到一般均衡,必须有能够使事后所有商品的市场得以出清的事前协议。他们把这些协议叫作权利(claims),并提出,如果每种商品和每种自然状态都有一个权利市场,那么一般均衡就会存在。其中和隐性合同理论直接有关的是,对当个人对风险厌恶程度不同时的那种均衡的性质的分析。它表明均衡的取得要求所有消费者在不同自然状态下消费的边际替代率应该相等。这意味着风险厌恶程度高的消费者,应该承担较小的风险。它被看作是一个有效率的风险分担条件。
隐性合同理论将这个条件应用于对劳动力商品特殊性质的分析,增加了国外劳动经济学中对人的研究的内容。传统的主流劳动经济学认为,在竞争条件下各行业中工人的工资,会随需求状况而变化。在繁荣时期,产品价格高,劳动的边际产值和工资也高;在萧条时期,会发生相反的情况,从而使劳动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但是,从Arrow和Deberu 理论的角度看,如果工人是比企业更加厌恶风险的,那么这种情况就不符合有效率的风险分担条件。企业承担较多的风险,让利润随着经济状况变化较多、工资变化较少,将是更有效率的。所以,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由Azariadis、Baily、Arnott、Gordon、Beadry、Hart和Holmstrom 等人发展起来的隐性合同理论认为,就业合同应当隐含地包括保险的因素,通过收集工人们在繁荣时期的额外收入作为用于萧条时期可以支付给他们的保险费。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回答。第一,工人是比企业更加厌恶风险的吗?对于这个问题,经济学家很难像自然科学家那样给出完全肯定的回答,但国外经济学家通过对人的社会存在的分析却可以依据某种现实说明情况大体是这样的。工人的财富主要是用途非多样化的人力资本——多样化将意味着工人有多种职业,但现实中多数工人并不是这样。而现代的企业可以是由大量的股东共同拥有的,一个股东在一个企业中的财产可能只占他的总财产的很小一部分。这样,股东对某一单个企业的风险有较大的承受能力。也就是说,一个企业的风险可以通过金融市场而分散化。所以有理由假定企业是比个人不厌恶风险的。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雇人的企业,而不是外部的保险公司,应当为工人提供他们想要的收入保险?和其他保险事务一样,这里也会遇到伴随信息不对称而来的道德危害和核实困难问题的侵扰。保险的存在会使工人勤奋工作的动机弱化(因为反正被解雇也可以拿到保险费),而专门的保险公司很难核实自然状况恶化,比如需求疲软,是否真的发生了。所以,比外部保险者掌握更多信息的雇人企业,可以更好地发挥保险功能。这样,隐性合同理论就用对劳动力商品特殊性质的分析,为工资刚性提供了一种能够自圆其说的解释。
按照国外劳动经济学对劳动像对其他商品一样的一般分析,企业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向所有工人支付同样的工资,在这一工资上对劳动的供给和需求达到均衡。这个特点构成了竞争性均衡的两个古典法则:一价法则和这一价格出清市场法则。自20世纪 70 年代末起由
Solow、Shapiro、Stiglitz、Salop、Akerlof和Weiss等发展起来的效率工资理论,通过对劳动力商品特殊性质的分析,对其中的第二个法则提出了疑问,论证说竞争性均衡条件下的工资是高于市场出清工资的。这一理论的核心思想是,以劳动和劳动力不可分割的特性为依据,不把劳动看成是和其他商品一样出卖以后就不再能自主能动增加生产率的物,认为工资和生产率之间存在正相关的比例关系。这样,企业为了得到具有较高生产率的劳动力,会向工人支付高于他们所需的工资。于是,工资水平被提升到了市场出清水平以上,非自愿失业也就发生了。
以上分析表明,研究者的政治倾向对于他们所选择的研究角度是有影响的,但政治倾向并不是总能妨碍人们从某一角度揭示事实,马克思对劳动力市场中长久存在的事实的揭示就说明了这一点,尽管这种事实并不是社会所有利益集团都愿意看到的和接受的。国外主流劳动经济学由于政治偏见和其他种种原因,表面上无视马克思理论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坚持将劳动力市场称为劳动市场,将劳动力商品称为劳动,(注:有人认为,称劳动力市场还是劳动市场只是个名词问题,无关紧要。其实不然,劳动力市场既反映了这个市场与其他市场的共性,又反映了它的交易中劳动与劳动者不可分割的人文特性,因此是一个比较科学的概念,而劳动市场却只反映了这个市场与其他市场的共性,虽然不是完全不反映现实的,却是比较片面的、比较不科学的。正如Machlup (1963)等论证的,语言体系可以引导思维方式,如果两者可以分割的话,对于表达理论要说明的内容而言,概念的建设甚至比理论本身的建设更重要。国外主流劳动经济学使用劳动商品、劳动市场这些概念,确实引出了将劳动等同于物质生产要素的思维方式。一个比较突出的例子就是导致很多人以为现在市场经济中客观存在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伦理上公正的分配制度。其实,只要想到物本身无论多么重要也没有资格参与分配,拥有物的人运用物所花费的劳动才是和没有物的劳动者的劳动对等的,就可以看出按生产要素分配在伦理上是不公正的,是应该用税收福利等手段加以调整的。)并因此而有时言不达意、前后矛盾,(注:例如前面提到的,马歇尔说“工人出卖的是他的劳动”,又说“工人和他的工作是分不开的”,但他很难解释和自己分不开的东西为什么可以出卖的问题。他还说“劳动的第五个特点是在于提供专业能力所需要的训练时间很长”,但劳动没有工人就不存在,又如何能单独接受训练呢?)但其实也包含有大量的对劳动力商品特殊性质的分析,有对人的自主能动性和不断变化的社会存在的研究,这些因素使它可以对变化了的现实作出新的解释,从而使它的理论可以不断发展。
三、劳动力供求中的社会关系
国外主流劳动经济学对劳动力供求的分析,是把撇开社会关系的孤立个人之间的市场交易关系作为研究的出发点的,这种方法使它可以像对其他商品一样地说明市场供求机制对劳动资源的有效配置。但很多经济学家并没有把研究停留在这种规范化的分析上,而是能够把注意力扩展到人的社会关系方面,使其研究具有了更多的人文因素。在国外劳动经济学有关劳动力供求中的社会关系的各种理论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其集体议价理论。这种理论对短期劳动力供求和工资决定的分析,自西方30年代的大危机以来,已在国外经济学界得到了相当广泛的认可,并已被作为公认的“知识”收入各种劳动经济学的教科书。这特别是起因于凯恩斯理论对它的支持。按照凯恩斯的理论,为了避免萧条和危机,需要把国民收入较多地从富人那里转移给工人以扩大社会消费。它为工人通过集体议价增加自己利益的合理性提供了一种被广泛接受的说法 (Wachtel,H.M.,1984)。
集体议价理论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他对当时的集体议价的存在和工人在这种集体议价中所处的不利地位都有比较客观的描述。他说:“工人的结合常常听到,而雇主的结合却很少听到。可是,谁要是因此认为雇主实际很少结合,那就未免昧于世故,不了解这问题的真相了。雇主们为使其工资不超过实际工资率,随时随地都有一种秘而不宣的团结一致的结合。……对于雇主的这种结合,工人们往往也组织对抗的防御性结合。……那些结合,部分因为官厅干涉,部分因为雇主较能持久,部分因为大多数劳动者为了目前生计不得不屈服,往往以为首者受到惩罚或一败涂地而告终。”(亚当·斯密,1972中译本,第61页)并由此指出过工资并非总由供求关系决定,由于社会关系的缘故,同一地点同样多的劳动常有不同的价格的事实。
系统的集体议价理论是由Davidson、Dobb、Webb等从1898年起,在劳资之间已经有可能进行大规模集体谈判的时代到来以后才发展起来的(Shrivastava,1968,p.83)。按照他们的理论, 工资率最终是在以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上限、以能够维持工人现行生活水平的量为下限的上下限之间,由雇主和工人通过集体议价决定的。在集体议价的过程中,雇主总想少付工资,并在超过一定限度后就不再雇工了,他们考虑的因素有劳动的生产率、在生产设备上的投资、贷款成本、同行业企业间的竞争和在生产中用机器或土地替代劳动的可能性等。工人考虑的因素有他的生活水平、他的自尊、别人的看法、他对别处工作条件的了解程度和工会政策等。实际工资率最终会按照劳动买卖双方的议价力量对比,定在上述上下限之间的某处。工人通过集体议价得到较高工资,一是有利于将付不起高工资的低效率企业淘汰掉,以一种社会达尔文主义促进经济发展;二是有利于扩大社会消费,避免生产过剩和经济危机。这种以工会广泛存在的事实和对集体议价合理性的论证为依据的理论,20世纪40年代中期至60年代中期曾在国外劳动经济学界居主流地位。但到70年代西方国家经济出现“滞涨”情况以后,很多国家的工人运动出现低潮,它的主流地位又逐渐丧失了(Wachtel,H.M.,1984)。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外着重研究劳动力供求决定中社会关系的集体议价理论又有了不少新的发展。其中一个比较重要的贡献是由Freeman和Medoff做出的, 他们将工会对经济的影响区分为“垄断”和“表达集体心声”两个方面。垄断是指工会有能力将其成员的工资提高到竞争水平以上。由于扭曲了要素价格,这会导致劳动资源的错误配置和降低国民收入。垄断的另一个作用是可以增加雇主的非工资成本,例如,限制雇主对工人在工作中较低努力程度和生产率的约束等。这样,除非遇到劳动市场另一方买主垄断的制约,工会的垄断一面就被认为会对生产率和产量产生不良影响。但是,Freeman和Medoff(1984 )给出的一个“出走—表达心声”模型却指出了工会作用的积极方面。他们将Hirschman(1970 )提出的“出走—表达心声”概念应用于劳资关系领域,指出,心怀不满的雇员有两种选择:或者出走离开企业,或者表达不满的心声以求企业接受他们的意见。在没有工会的条件下,工人将主要选择出走,而在有工会的条件下,工人将主要选择通过“集体声音”表达他们的抱怨。因为一个非工会成员势单力薄,会因怕遭雇主迫害而不敢表达抱怨,而在有工会保护的情况下工人们集体表达抱怨的风险就会小得多。
他们认为,集体议价减少工人出走,对劳动生产率有正效应,对劳动成本有负效应,可以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因为这可以节省雇主的招雇和培训成本和使用没经验的雇员的生产率损失成本。另外,面对较低离职率的雇主可以增加他们对雇员培训的投资。集体议价还可以改善劳资间的信息交流,让工会在企业管理中发挥多方面的积极作用。 Freeman和Medoff提出的工会可以减少离职率的假说,已经得到了相当广泛的实证研究的支持,但这种效应是否是由于心声表达还没有被很好证明,集体议价对经济的影响也还有许多不同的说法(Bosworth,D.,et al,1996,p.358-366)。
我们看到,国外劳动经济学对劳动力供求的研究,并没有局限于对孤立个人之间的市场交易关系的分析,而是存在着许多对人们之间的社会关系,特别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政治关系的分析,在人们的政治等社会关系变化以后,劳动经济理论也会跟着发生发展和变化,因此,劳动经济理论总会有其时代特征。经济关系在许多场合是与包括政治关系在内的社会关系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的。有时候只作经济分析并不能完全说明经济效率问题,相反,加入一些社会学的、政治学的分析却可以使经济问题得到更好的说明。这是因为经济活动不可能在真空中进行,而毕竟要在一定时代的社会中进行,受到那个时代各种社会关系的制约。有的劳动经济理论为了某种目的和研究的方便可以把自己不想考虑或认为不重要的关系抽象掉,但它必须为此付出远离现实和带有片面性的代价。虽然过去时代的劳动经济学家的理论中的有些部分可以在新时代继续适用,但不可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需要。为了能够不断全面地说明新的现实,必然需要有劳动经济学基础理论的不断发展,需要有流派的多样化和研究方法的多样化(注:这一观点也适用于整个经济学。对国外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多元化的论证,可参看裴小革(2000)。)。国外劳动经济学不能不研究具有社会关系的人并具有时代特征,从这一点来看它也必然带有人文因素。
四、心理观念对劳动力供求的制约作用
正如前面提到的,国外主流劳动经济学大体上是在基于新古典范式的供求框架下对劳动资源进行研究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国外劳动经济学家都满意这种主流理论,持不同观点的经济学家认为,由于不同心理观念的存在等原因,这个竞争模型是难以成立的。他们强调人们心理观念的不同会使劳动力市场具有分隔的性质,社会中的某些人群有被虐待的可能。 他们的理论一般被称作“分隔理论”(segmentationtheory),这个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或理论是歧视。按照这种理论,至少部分是因为社会上有些人在心理观念上对他们有歧视,有些人群被锁进了劳动力市场的较差部门,因此,分隔与歧视有着紧密的联系。
不过, 在探讨这些非主流经济学家的理论之前,
我们必须看到Becker等国外主流经济学家对人们的心理观念对劳动力供求的制约作用也有许多研究,他们也承认人们心理观念除了共性以外也有差异性,因此他们的理论里也有人文因素,尽管他们的歧视理论是建立在主流范式基础上的。我们将把对他们的理论的探讨作为探讨非主流理论的有用起点。
在一个标准的新古典理论里,可以假定企业是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者,它们的效用可以用(1)式表示为利润水平的函数:
u=u(π) (1)
工人的效用可以用(2)式表示为商品和闲暇的函数:
u=u(G,L)(2)
Becker(1957)通过允许企业或工人等具有“歧视趣味”( tastefor discrimination),将歧视心理观念引入了这个模型。在雇主有歧视心理观念的情况下,如果有两组工人A和B,B组是受雇主歧视的, 那么企业的效用函数就变为:
u=u(π,B)(3)
其中B是被雇用的B组工人的人数。利润的边际效用是正的, 雇用B工人的边际效用是负的(u[,π]>0,u[,B]<0)。这样, 具有歧视趣味的追求效用最大化的雇主,会愿意比利润最大化追求者为雇用较大比例的A工人而放弃利润。这样的企业能够存活吗?Becker的回答是, 在竞争性市场上,只有非歧视雇主能够存活,歧视者最终必将被挤出市场。现实中追求非利润最大化目标的雇主的持续存在,只能表明市场中存在着某种程度的竞争不完全。
对上述这种观点不满意的国外非主流劳动经济学家,侧重研究了在什么样的世界里雇主的歧视可以持续存在的问题。他们十分强调劳动力市场的分隔性、制度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性和歧视的持久性,常被称为“劳动市场分隔主义者”(labor market segmentationists)。 分隔理论的一个重要基础,是Thurow(1975)给出的“职位竞争模型”,它与国外主流劳动经济学传统的“工资竞争模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工资竞争模型下,人们带着一套技术进入劳动力市场,以他们准备接受的工资为基础去竞争各种职位。在职位竞争模型下,人们按照他们为从事各种职业所要花费的训练成本排队,以他们在这个队伍中的位置为基础去竞争各种职位。在职培训被看作是技术传递和获取的重要形式,职位被看作是在职培训的场所。在整个经济中分布着各种职位,每种职位都有一定的工资,它决定着收入的分布。职位的性质基本上是由技术决定的,每个职位的工资是在社会心理观念所认可的一系列公平规范的基础上制定的。谁占有什么职位,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由雇员从事该职位的工作所需要的训练成本决定的。这样,各职位的就业机会是由一个审查过程填满的。在这个过程中,雇主要从排着队的劳动者中进行选拔,将工资最高的职位给予那些他们认为具有最理想属性的工人,这些工人从事该职位的工作所需要的训练成本最小。影响工人在排队中的位置的背景属性可以有:受教育程度、年龄、种族、社会联系和天赋能力等。这些属性被认为是雇主要考虑的可以影响在职培训成本的各类因素。由于人们的心理观念不同,并不是所有雇主都给所有这些属性以同样的权重。这样,具有同样属性的工人,就可能在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工资。雇主心理观念上的歧视,会影响某些人群在排队中的位置,从而对劳动力的供求发生制约作用。
Thurow的模型提出以后,外国劳动经济学界出现了很多有关分隔理论的实证研究,这些成果也证明心理观念确实对劳动力供求具有制约作用,由此造成的市场分隔是存在的。例如,Fairlie和Sundstrom(1999)对1880~1990年间美国黑人和白人失业率的差异的实证研究表明,由于种族歧视等原因,黑人失业率一直大于白人失业率,70年代以后两者差异更为扩大。Sasaki(1999)的实证研究表明,男人的性别歧视导致了妇女的低工资和高失业率。Agell(1999)则论证说, 那种认为放弃对劳动力市场的调节管理是医治欧洲高失业率的惟一良药的观点是过于简单化了,深深植根于人们心中的社会习俗是工资刚性的重要原因,而且经济活动全球化也日益需要劳动力市场具有某种刚性。
总之,由于人的经济行为要受心理观念支配,不同的人、同样的人在不同情况下会有不同的心理观念,需要研究人的经济行为的国外劳动经济学不可能把人当成没有意识和情感的物来对待。尽管其主流学派经济学家主要研究了人们心理观念的共性,并在研究人们心理观念的差异时,用撇开社会因素的办法否认心理观念差异对经济活动的持续影响,他们对人的心理观念对劳动力供求的制约作用实际上是承认的。众多非主流学派经济学家更是着重研究了人们心理观念的差异性,并结合其他社会因素有力证明了心理观念差异对劳动力供求有持续性影响的事实。无论国外主流还是非主流经济学,都包含有对人的心理观念及其差异和作用的研究这一人文因素,不对人的心理观念进行研究,劳动经济学就很难存在和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文因素是国外劳动经济学得以建立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五、结语
从本文上述对国外劳动经济学中的人文因素的研究中,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作为论述有人参与其中的劳动力市场的运行和结果的一种基础理论,国外劳动经济学在主要研究劳动力市场与其他市场的共性的同时,不可能只对物或只把人当作物来分析。它不仅有对人的自主能动作用的分析,而且有对人的社会关系和心理观念的分析。在这些对人的分析中,由于作为研究对象的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不同社会地位的人的社会关系和心理观念既有共性又有差异性,国外劳动经济学家因选择的研究对象不同、研究侧重点不同和使用的分析方法不同,就可以建立不同的劳动经济理论,这是国外劳动经济学呈现出理论流派和分析方法多样化并且可以不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他们以在一定程度上从某一角度反映了某种现实的假设为基础,利用严密的推理的或经验的实证方法,导出的能够表明相互联系的经济现象逻辑上的原因和结果的各种理论,对于有类似现实的社会、时代或利益集团来说,有着广泛的解释力和适用性。就此而言,这些劳动经济理论具有揭示了某种本质规律的科学的一面。但另一方面,他们的研究角度要较多地受研究者本人的政治倾向左右、研究对象具有自主能动作用和在不同时代和社会有较大的差异,其根据某一时代、社会或利益集团的人文背景所推出的理论,用到具有不同人文背景的时代、社会或利益集团,其解释力和适用性又要受到那些时代、社会和利益集团的人文差异因素的制约。(注:例如,按照国外主流劳动经济学劳动供求受工资率调节的形式化理论,物质待遇是劳动者追求的首选目标,“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有钱能使鬼推磨”应对什么人都适用。可是,我国政府领导者们在多年实践中得出的用人经验却是“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待遇竟被放到了第三位!可见,至少对于我国一部分事业型人才来说,上述理论的解释力和适用性是要打折扣的。)就此而言,国外劳动经济学又属于一种人文学科,与自然科学有着本质的区别。
从研究国外劳动经济学中的人文因素所得出的上述结论,对于思考如何建设我国的劳动经济学基础理论具有明显的启发意义。它表明,第一,借鉴外国的劳动经济学基础理论和创建中国自己的劳动经济学基础理论都是十分必要的。由于各个时代、社会和利益集团的人文背景都有相似之处,各个社会、时代和利益集团的劳动经济理论必然会有许多重叠或复合的部分,(注:这一点并不只适用于劳动经济学,Lewis, A.(1984)就曾论证过,发展经济学和“发达国家的经济学”之间也有很多重叠或复合的部分。)因此,我们对于劳动经济学的基础理论不必一切从零开始自己建造,有时根据我国实际需要借鉴国外理论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各个社会、时代和利益集团的人文背景又有差异性,(注:对于包括我国在内的东亚与西方人文背景差异的分析,可参阅裴小革(1998)。)国外和前人的劳动经济学基础理论,不可能完全满足我国对劳动经济学基础理论的需要。所以,我们也需要在借鉴国外理论的基础上根据本国现实创建自己的基础理论,它们一方面可以解释和指导中国的特殊实践,另一方面也可以丰富世界劳动经济理论和促进世界劳动经济理论的发展。第二,由于人的心理观念复杂多变、经济现象与其他社会现象难解难分互相渗透、人们的社会利益关系有多种不同,社会和经济进步的成果又应由各阶层人民合理地共同分享,多学派、多角度、多方法的并存是劳动经济学得以丰富和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为促进劳动经济学基础理论在中国的发展,需要营造比较宽松的学术氛围,防止用一种片面性去否定另一种片面性,鼓励具有不同学术观点的劳动经济学家进行争鸣和创新,这样,人们才有可能看到劳动经济领域现实世界的比较完整的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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