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状况研究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中国公民论文,状况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2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323(2006)03—0046—05
一、研究概况及特点
政治参与是现代西方政治学率先提出的一个重要术语,它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20世纪初,西方行为主义政治学首次将其作为一种世俗化政治行为加以研究。二战以后西方学者从选举行为的系统研究开始,到20世纪60年代,对政治参与的研究取得了进一步的深化。
在中国,真正现代民主政治意义上的公民政治参与研究,始于上世纪的80年代。80年代中期,政治体制改革提上议事日程,中国的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体系逐步恢复和建立。随着西方的政治学著作被逐步介绍到中国,政治参与的概念也随之被引入中国民主政治研究者的视野。但这段时间公民政治参与的被关注度并不太高。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载入宪法,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正式提出“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中央一系列重大政策的导向下,公民政治参与问题成为学人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无论是研究文章还是专著都日渐丰富。本文重点对1997年以来研究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状况的成果进行述评。
近年来对公民政治参与的研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涉及的学科及主体范围越来越广。1997年以前,对政治参与的研究仅限于政治学界,但近几年哲学、社会学、历史学、传播学、管理学等专业的研究人员对政治参与问题都有不同程度的关注。政治参与主体的研究也涉及工人、农民、青年、妇女、私营企业主、党外知识分子、民主党派、工会等各个社会群体或阶层。第二,理论研究的层次逐步加深。我国公民政治参与问题的早期研究多为应然研究,且主要侧重于宏观探讨。近年来研究有逐步细化、深化的趋势。研究者逐步引入西方公民参与研究的理论和工具,从中国社会发展的实践出发,深入分析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状况与对策,为政治参与制度的设计及解决相关实际问题提供了可贵的理论依据。第三,研究方法多样化。随着涉入学科的多样化和研究者整体水平的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的研究方法也越来越多样化。除了传统的政治理论研究方法外,许多学科的现代研究方法也开始广泛应用,如心理学研究的方法、系统功能分析法、社会学的抽样调查法等等,甚至自然科学的一些研究方法也得到运用。
二、研究关注的内容及主要观点
西方的公民政治参与研究源于对选举的研究,选民的选举活动是政治参与研究的核心。中国学者的研究则是直接从政治参与层面介入,研究内容显得更为多样化。广泛关注选举之外的政治参与活动,是国内政治参与研究的重要特征。
(一)当前中国公民政治参与主体行为的主要特征。从政治参与的范式来看,中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正经历着从动员型向自主型、激情型向理性型的转变,但服从型、被动型参与并未消失。安排性参与和非安排性参与并存,被动执行性参与多于主动决策性参与。政府动员仍居于公民政治参与主导地位是目前公民政治参与的基本状态。
从主观动因及态度倾向性来看,在目前中国公民政治参与行为中,政治取向和利益取向并存,利益取向已逐步成为政治参与的主要动因。置身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公民,政治热情与政治冷漠并存,支持性参与和发泄性参与并存。在参与过程中,理性参与和非理性参与交织在一起,形式主义与非责任化倾向还普遍存在。
从参与主体的形式来看,公民政治参与的组织化程度总体较低,但随着社会的分层化,将呈现个体参与主体和群体参与主体并存的多样化趋势。研究者普遍认为,私营企业主利益集团或曰准利益集团正在成为群体性政治参与的重要主体。
从公民政治参与的整体素质来看,多数公民的主体意识较为孱弱,参与水平较低,主要表现在中国公民对公共事务有着较高的关注度,但政治认知水平较低,对自身政治权利认识不足,政治依附行为仍普遍存在。许多公民参与政治的经验较少,对现有参与机制的认知度不高,在高层次的政治参与中容易产生参与要求与能力不平衡的状况。
(二)社会各阶层政治参与状况研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中国社会出现阶层分化。由于所处经济地位的差别,各阶层政治参与的状况也日益呈现出差别。虽然目前以阶层性为特征的群体性政治参与主体并未形成,但处于相同社会阶层的公民个体,政治参与行为有着相似的特征。因此,近年来对不同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状况的研究成为一个新的视角。
工人阶层的政治参与。改革开放后,工人逐渐失去过去在中国社会经济和政治生活中的优势地位。其政治参与状况的变化表现为:中国工人阶层对我国的现行制度有较高的认同度,从总体上看仍有较高的政治参与热情,但随着企业改制的深化,工人的利益受到冲击,其在企业中的决策参与度及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政治参与度都有所下降,工人阶层对政治的疏离感有一定的上升趋势。
农民阶层的政治参与是受到最多关注的热点问题。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以来,农村政治参与的主体性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民已从单纯服从性质的政治参与向公民赋权和决策性质的政治参与转变,开始从过去的政治卷入转变为具有权利主张的政治参与形态。在乡村基层自治组织的建设中,农民普遍愿意接受和支持体制权威,但在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问题上,他们具有一定的政治判断能力。随着农民自治的深化,制度化的选举投票活动成为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的主渠道。当代中国农民政治参与的突出特征是出现了过去少见的抗争性参与,具体形式有依政策抗争或依法抗争、非制度性参与和农民集体维权行动等。农民的非制度化参与有扩大的趋势,非制度化参与、抗议性参与和暴力参与等相互渗透,相互转化,并存在合流的趋势。
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最具有群体性参与的特征。私营企业主阶层是改革的早发阶层,也是改革开放后的新生阶层。由于没有单位可依靠,他们多通过行业协会寻求政治参与以保护其经济利益。因此其群体性参与的动因较其它社会阶层强。私营企业主阶层以其不容置疑的物质性力量,深刻地影响了中国改革的路径选择。他们认同现行政治体制,在体制的主动接纳下通过多种途径实现政治参与,其政治参与具有务实性和政治上不成熟的特点。私营企业主的大多数人对政治的关心仅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反应,尚未形成一种自觉完整的政治要求。他们介入政治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一种名分,为了获得政治中心的认可,为了获取一定的政治资本来巩固和扩大他们的经济利益。也有研究者认为,虽然迄今为止私营企业主尚未成为一支独立的政治参与力量,但其利益的趋同,使其在表达利益和影响公共政策方面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战略群体。随着对GDP贡献的增长, 在私营企业主制度内政治参与的途径逐步增多的情况下,应以现代民主政治的规范限制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方式,防止“钱”、“权”的结合及担任政府公职的私营企业主为自己的企业牟利。应当将私营企业主政治参与纳入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知识分子的政治参与。研究者普遍认为,中国知识分子的政治参与积极性高、能力强,在现行体制中的政治参与机会也明显多于其他阶层。知识分子对我国现行体制的认知度以及对民主参政的责任感和要求也明显高于其他阶层。政协是民主党派知识分子政治参与的重要机制,它已成为知识分子上传民意的重要渠道。发挥知识分子的优势,使其发挥更大的参政议政和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带动作用,是研究者的共识。
除了上述社会阶层的研究外,还有对妇女政治参与和青年政治参与的研究。研究者对于阶层性政治参与的普遍认识是,由于中国尚处于生产方式的转型过程中,新的社会结构正处在形成过程中,群体性政治参与亦在形成之中,虽然各阶层的政治参与有其各自的共性,但到目前为止阶层性政治参与尚未真正形成。
(三)影响公民政治参与的因素分析。经济运行机制的转变与公民政治参与。社会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是公民政治参与发生转变的根本动因。社会转型所带来的贫富分化及利益多元化,唤起了公民政治参与的强烈意识,激发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愿望,增强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效能感。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也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必备的物质条件,从而推动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扩大。但随之而来的公民参与要求迅速增长与制度容量狭窄之间的矛盾,则可能引发一定程度的非制度政治参与。
传统政治文化对政治参与主体行为的影响。长期以来,中国公民低度政治参与的历史以及造成这种状况的各种社会环境因素,必然在人们的心理上形成一定的文化积淀,其对公民政治参与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积极的一面,如民本思想,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社会意识,爱国主义的民族气节,重公爱国、顾全大局的精神等,无疑是公民积极参与国家管理的精神动力。但传统文化中的消极影响,如小农经济条件下对权力的盲目崇拜和顺民思想造成的政治诉求水平低、重人治轻法治及重共同体利益轻公民个体权利等观念,则成为制约公民政治参与的负面精神因素。
现有政治参与机制与公民的政治参与。建国以后,我国建立了多渠道、多层次的公民政治参与机制,主要包括民意代表机制(如人大)、政治协调机制(如政协)和民意表达机制(如信访)等。在此基础上,近年来还进一步开辟了社会协商和对话制度、舆论参与和监督制度、专家咨询制度、民意测验制度等等。研究者一致认为,从整体上看,这些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和方式,是公民全面介入政治生活,实践民主精神的必要的制度保证。然而多数研究者也认为,我国现有的政治参与渠道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着制度化程度低,配套性差的问题。同时,我国现行公民政治参与体制还存在着分化程度不高,自立性较低的问题。因此,现有公民参与渠道的低效能状况,是制约公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因素。
公民自身政治文化素质对其政治参与的影响。研究者在城市和农村的实证研究表明,公民的文化层次越低,其政治认知能力就越差。而政治认知能力的差别与公民参与意识和能力的强弱是同向对应的。
(四)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对策研究。加快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化建设。研究者一致认为,应坚持和完善已有的政治参与制度,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一些研究者进一步提出制度建设的方案:一是保障落实宪法规定的公民自由政治权利,给公民政治参与以法律的保障;二是建立健全公民政治参与制约公权力的制度,如选举制度、听证制度以及公民对立法和司法的参与制度;三是逐步创建新型公民参与制度,如批评制度、建议制度、控告制度等。
构建公民社会,拓展公民政治参与的新途径。公民社会是政府与单个公民之间的缓冲和中介,未来将承担起调解政府与公民个体冲突及整合个体公民诉求的职责。在过去的全能政府中,“单位”和“人民公社”是公民的组织机构,也是政治参与的重要管道,但经济和行政体制改革后,中国公民出现原子化趋势,社会管理出现权力的真空环节,政治参与的渠道也相应出现断裂。目前,中国正在将过去由政府承担的一部分管理职能交还给公民社会中的自治机构。民间非营利组织以及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城市社区和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将有助于公民利益的整合与表达。虽然一些学者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公民基层自治组织尚存在许多问题,如其双重功能内在的自我冲突、公民建设自治机构的动力不足以及政府权力的强势干预等,但他们仍一致认为,公民社会的建立及公民自治的发展方向,是有利于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的。
建立新型参与型政治文化。特定的政治文化影响着政治体系中的每一个政治角色的行动,也影响着政治体系之外普通公民的行为和心理。仅仅依靠自上而下的方式并不能建立一个更开放、更民主的社会。还需要自下而上的公民文化的回应。研究者们对建构公民参与型政治文化的探讨,主要有下述几个方面:一是树立正确的民众史观,打破权力至上观念,确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正确意识;二是在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中,培养和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素质,让公民准确地掌握自己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备应有的政治知识、参政技术。三是弘扬主流文化,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三、研究中尚存在的问题及研究前景
(一)对政治参与外延的界定尚有不同认识,这直接影响了研究领域的界定。政治参与行为是否包括公民的非实际参与活动。一些研究者认为,政治参与是旨在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的普通公民的实际活动,它不包括公民政治方面的知识、对政治的关心以及政治的力度感等心理指数。按照这一界定,公民对执政党、政府及政治制度在认识层面的认同度,对政治参与的愿望和期望指数,在其表现于行动之前,都只能作为政治参与研究的前提和背景。但就目前国内的研究成果来看,许多把非实际行为调查的数据也作为政治参与的行为来对待。
非制度政治参与的政治学定位。对于非制度参与是否属于政治参与问题,国内外学者都有分歧。一部分西方学者认为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生活的活动,而以S ·亨廷顿为代表的学者则把政治参与分为制度性政治参与和非制度政治参与。国内学者的认识也有不同,持前者观点的研究者认为,“政治参与只局限于以合法手段影响政府的活动,而不包括非法的行为。”从理论上讲的确如此,如果政治参与的外延扩至非法抗争、暴力行为和行贿活动,就带来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正当合法性的问题。但在实践中,由于利益表达渠道的不完善,近年来各地发生的非制度参与又确实是以表达合理诉求为目的的。因此,多数研究者都将非制度参与作为政治参与的一部分,并将其视为政治参与制度建设的一种潜在驱动力。
公民在自治组织中的参与活动是否属于政治参与的研究的范畴。国内外学者多数把政治参与定义为公民试图影响政府决策的行为,即它强调的是公民参与主体与国家权力机关的互动。从这一界定出发,公民自治中的参与行为最多只属于公民政治参与前期的利益整合,以及政治参与个体组织化的行为。但在目前的研究中,一些学者把村民自治中的参与行为也纳入政治参与研究的范畴。这也许源自于目前国家权力在村民自治组织选举中仍发生作用,亦或是由于当前城市和农村的基层自治组织仍然充当着政府和公民间上传下达中介。当然,对中国当前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来说,正如托马斯·海贝勒所认为的那样,即使在远离政治的区域进行参与,也为在靠近政治的区域进行参与做出了准备。
上述概念上的分歧,多源自于研究者所采用的理论依据不同。同时,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公民自治组织尚未真正从国家权力体制中完全剥离出来,而目前中国公民政治参与行为多源于自身物质利益层面的诉求,诉求的指向性也未完成转型性分化,因此学者们普遍采取了较为宽泛的政治参与概念。
(二)总体上看,公民政治参与状况研究的深度和广度还显不足。从理论上看,公民政治参的途径应包括政治投票、政治选举、政治结社、政治表达、政治接触、政治冷漠等多个方面。这些方面的政治行为在我国目前的政治生活中已经存在或萌芽。这些问题在研究中有所涉及,但研究的深度和广度明显不足,甚至落后于实践。例如,选举是公民通过政治参与行为赋予政治组织合法性的重要途径,近年来许多选举机制都在逐渐改革,但目前作为公民政治参与领域的研究,还缺少这方面深入学理探讨和实证研究。近几年研究的新成果,多体现在从社会学角度对政治参与主体活动的关注与实际调查,但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理论研究,仍然停留在已有的宏观层面。当然,无论是制度创新还是体制内拓展,都牵涉到国家政治体制的深层变革以及各集团的利益博弈,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难度。但如果我们要建设高度的政治文明,这些问题无论如何都是无法绕过的。它需要研究者高度的政治智慧,深厚的理论功底,以及对中国国情的深度把握。
(三)对于扩大政治参和与保持社会稳定的关系问题,在研究中尚存认识上的差异,这直接影响到对公民政治参与度的评价。一部分研究者认为,公众政治参与是优化政府行为的重要动力。在我国目前推动政府行为优化过程中,公众参与有着促进政府行为合法、公正、高效的重要价值。扩大政治参与有助于政治权力最大限度地集中公民的意志,有助于加强对政治权力的监督,防止决策的片面性,有助于政治秩序的稳定。因此,进一步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并建立健全一套政治参与制度,将最终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从而促进社会长远的政治稳定。
但另一些研究者则持审慎的态度。他们认为,中国目前政治参与制度尚不健全,公民文化和政治素质尚未达到理性政治参与的应有要求,如果贸然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势必引发公民的非理性政治参与而导致社会动乱。对待非制度政治参与,则主张采取不鼓励、不动员、不压制的态度。
上述两类观点在长远目标的认识上是一致的,即都认为完善公民政治参与制度,扩大公民政治参与是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由之路。但在阶段性的政策选择上,却存在着在衡量标准问题上的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一种是稳定高于一切,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公民当前政治参与“适度”的尺度;第二种是以长远稳定为最高取向,持续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在动态中保持稳定。
从本质上讲,两种价值取向有着内在的一致性,不同的是前者更注重在既有格局下国家整体的稳定与实力增强,这当然必须以暂时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后者更关注公民个体权益以及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公民政治参与主体培育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公民政治参与主体的培育包括理性政治人参与行为的培养,非政府社团、基层自治组织、政治独立的政党等利益群体的培育,以及在公民政治社会化过程中培养合格的政治参与主体等。
未来的公民政治参与研究,将突出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应然研究与实然研究相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研究相结合;二是研究热点将从宏观理论研究转向微观理论研究,从价值选择层面的研究转向操作技术层面的研究。一些具体的研究课题:如21世纪初叶如何在党的领导下“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它的条件、基础、参数、强度、特别是启动与推进路径是什么?“有序”政治参与是什么形态的参与?其实施技术、操作进程如何厘定?如何科学、审慎地进行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的政治设计?等等,都是值得研究者关注的问题。
收稿日期:2006—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