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城市道路环境影响评价的探讨论文_易晓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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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水资源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资源,城市道路建设和运营期间,可能会造成水资源的污染和破坏,必须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本文首先介绍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依据和管理规定,结合工程实例分析城市道路环境影响识别因素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以供参考。

关键词:饮用水;保护区;城市道路;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们对于水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切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才能保证饮水质安全。在城市道路建设过程,如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扬尘等污染物会对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影响,运营过程也会存在危害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的风险。对穿越水源保护区的道路,建设前有必要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指导项目实施及运营过程采取有效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切实保障水质安全,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以下结合工作实践和案例进行探讨。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依据和管理规定

1.1 划定依据及划定方法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法有三种,分别是类比经验法、应急响应时间法、数值模型计算法。类比经验法,是按照相关法规、文件规定、依据统计结果和管理者的实践经验,确定保护区范围的一种方法。应急响应时间法是以应急响应时间内,污染物到取水口的流程距离作为保护区的长度的一种计算方法。数值模型计算法是以主要污染物衰减到目标水质所需要的距离确定保护区范围的一种方法。

1.2 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六十五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六十六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六十七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在饮用水地表水源的各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应遵守以下管理规定:①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的活动,禁止破坏用于保护水源的植被。②禁止向水域倒入工业三废、城市垃圾、废弃物、粪便等。③原则上禁止运输毒害物质、油类、粪便的船舶车辆进入保护区;必须进入时,首先申请批准并登记,然后采取防渗、防溢、防漏等措施。④农业生产中,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不能滥用化肥;渔业生产中,不能使用炸药或药品捕杀鱼类等。

根据《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号)第二项第六条,公路建设应特别重视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路线设计时,应尽量绕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为防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带来的环境风险,对跨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和二类以上水体的桥梁,在确保安全和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应在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沉淀池,对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桥面径流进行处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2.城市道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重点

城市道路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是:第一,分析城市道路路线选址的环境可行性;第二,分析施工和运营期间对饮用水源造成的影响;第三,针对项目施工、运营过程的环境影响因素以及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情况,提出减缓的环境影响的措施,指导现场施工及运用管理的环境保护工作,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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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工程实例分析

3.1 工程概况

以我国某城市道路为例,道路路线方案穿越某河流上游的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该道路工程规划红线宽度为30m,属于城市次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除了道路主线以外,还包括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照明系统、交通标志标线、交通设施、人行道、道路交叉口缘石坡道等附属工程。该道路建成后,可以连接该城市河西、河东两区,满足两区人们的交通出行需求,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重要动力。为了避免工程建设和运营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析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影响情况,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措施。

3.2 路线选址可行性论证

该城市被本规划道路工程所穿越的河流分隔为东西两区,本规划道路工程是连接河西区与河东区,实现两区发展运送物流、人流重要通道。线路选址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符,但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需论证选址可行性。

该线路如北向绕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穿越该城市的机场,向南绕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穿越该城市某工业园,拆迁阻力大、耗资高,且占用基本农田较多。故无法完全饶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3.3环境影响识别

第一,施工期。工程施工期间,环境影响因素包括:①路基开挖和管线开挖产生的泥浆,②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冲洗水,③物料堆场产生的废水,④生活区产生的污水,污染物主要包括石油类、SS、COD。其中,泥浆和冲洗水直接排放,会提高地表径流污染物的浓度,继而污染沿线河流水;冲洗废水直接排放,会降低沿线河流的水质;生活污水和垃圾排放,也会影响周围水环境质量。关于道路施工期期对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影响方面,重点关注固体废物以及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第二,运营期。该道路投入运营后,环境影响因素包括:①车辆尾气污染物;②交通噪声;③路面径流含有一定量的SS等污染物,如排入河流,对水质造成污染;④存在一定环境风险,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物质的车辆如发生事故落入河流,将导则水质污染。关于道路运营期对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影响方面,重点关注地面径流污染以及环境事故对水环境的影响。

3.4环保措施

针对该道路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可能对保护区水质安全造成的环境影响,提成如下措施建议。

1、施工期环保措施:①禁止向水源保护区排放废水,在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对泥浆进行沉淀分离,上层清液用于冲洗、洒水,废水经处理后引出水源保护区排放。②施工使用的物料堆场,设置时尽量远离水体,并采取遮盖措施;废物及时清理出场,避免降雨淋滤带入水体。③合理布局施工营地,不能在保护区内设置。④禁止在保护区内设置堆存生活垃圾或者施工过程产生的含有机油的固体废物。

2、运营期环保措施:①强化护栏,设置防落网,并在穿越水源保护区路段及其前后50m范围内采用加高加强的高防护等级护栏。②限制运输危险品车辆通行,并设置禁止运输剧毒物品车辆通行的警示牌。③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电话。④加强交通管理,严禁违章驾驶。⑤设置桥面径流收集设施及应急事故池,应急池应与初期雨水沉淀池分开,并通过阀门与桥面收集管网连接;桥面初期雨水收集并沉淀处理后引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排放,或排入市政污水管网。⑥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制定了明确的管理规定。城市道路在施工和运营中,可能影响水环境质量,需按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文中结合工程实例,介绍了工作重点,并切实列举环保措施。希望为类似工程提供经验借鉴,实现强化保护饮用水水资源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杜军,姚文刚,李文涛,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中城市道路环境影响评价的研究[J].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学报,2014,37(4):50-52,55.

[2]贺涛,陈隽,管伟,等.基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穿越水源保护区公路设置开口的生态系统影响评估[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4,36(8):97-101.

论文作者:易晓媚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9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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