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油罐区的安全管理是一个有机整体,它由多种因素组成,且相互作用、相互依赖,具有特定的管理功能。油罐区设备设施使用过程中,通常要进行维修改造。由于改造工程在原储油设备设施上或场所内进行,这就必然面临在爆炸危险场所内动火的问题。由于在生产和检修作业过程中常须采用动火作业,因此,如何防止由于动火作业而引起火灾或爆炸事故,成为油罐区非常重要的一个安全管理项目。基于此,本文主要对油罐区动火作业监护过程的系统化安全管理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油罐区;动火作业;监护过程;系统化;安全管理
1、前言
在安全管理中,凡是动用明火或者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故动火作业除包括焊接、切割、烘烤等明火作业外,还应包括作业本身不用明火,但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火花的检修作业,例如喷砂除锈、铁器工具敲击、砂轮打磨等。因此,动火作业必须采取系统化的监管措施,确保每个步骤、每个环节、每个细节、每个部位监管到位不留死角,过程受控不留疏漏。
2、系统化动火作业监护过程
反思因动火作业发生的重大火灾事故,其重要原因就是存在着麻痹思想、经验主义和侥幸心理,动火作业计划制定不规范,不按动火作业程序操作和忽视风险评估、危险源辨识等前期准备,动火作业过程监护严重失控,集中体现在建设单位监管不力,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或安全员擅离职守,动火作业过程处于失控状态。油库动火作业中发生火灾爆炸事故血的教训证明,动火作业是一种非常规、动态性的高风险操作,若管控疏漏,极易引发着火爆炸事故。根据系统的整体性原则及动火作业的过程特点,监护过程必须覆盖动火作业的全过程,将动火作业的监护过程分为5部分,分别为:人员监督、过程监护、现场监护、计划执行监督、检测及记录监督。
(1)人员监督
一般动火作业过程包括三类主要人员:动火人、监护人和现场负责人、检测人员。
①动火人。动火人必须配有特种作业资格证,并按照资格证规定的范围作业,着装、劳保用品穿戴符合规定。动火人必须确认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每项内容已落实,审批手续已齐全后才能开始动火,当发现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内容,应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人员报告。
②监护人和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和现场负责人在整个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在场,由动火区域所在单位专(兼)职安全员担任监护人,必须对动火部位和区域状况进行全面了解,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掌握基本急救方法,对应急预案熟悉,待各项安全措施确认落实到位后才能动火。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如果发生异常情况,立刻停止作业,并即刻启动应急预案。
③气体检测人员。作业单位、建设单位必须各设一名气体检测人员,在动火作业前、动火期间,双方气体检测人员认真检测气体浓度,同时确认无误后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地点和检测结果,并在检测结果后面分别签字确认。作业过程中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更换检测人员,如果需要更换必须提交书面委托并在现场进行交底。
(2)过程监护
分为四个方面:作业前核查、动火过程监护、意外情况处置、收尾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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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作业前核查。在作业前,监护人和动火现场安全负责人对以下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动火作业许可证、作业人数、阀门启闭状态、能量隔离点、动火点位置、保障措施、应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齐全、逃生路线是否明确畅通、是否存在交叉作业。核查内容明确到人,按条目进行签字确认,确保没有遗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②动火过程监护。动火作业过程中,监护人要做到一点一人全程旁站监护,确认每一个作业环节安全。在动火期间,动火安全负责人不得离开现场,并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③意外情况处置。动火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出现,立即停止一切作业,疏散作业人员到安全区域。组织技术人员查找原因,待问题排除后并确认无任何危险时才能重新动火。
④收尾检查验收。动火作业结束后,负责人和监护人应对现场进行检查、人员清点及工具器材清理工作,确保现场不留安全隐患。
(3)现场监护
必须时刻保证动火现场的安全,要做到六个监护:监护警戒标志;监护逃生通道;监护消防设施;监护应急救援器材及材料;监护工器具摆放;监护防护器材。
(4)计划执行监督
必须按照动火作业计划实施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具有唯一性,不能将一张作业许可证用于多处动火;不能在动火作业许可证规定的范围、时间以外作业,禁止擅自增加动火点、无证作业;当作业环境或作业内容发生改变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同时废止动火作业许可证。如需要变更内容、调整程序、更改动火方案时、应经动火作业计划批准部门确认,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5)检测及记录监督
动火过程中,必须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定时对动火点和周围环境中的气体进行检测和记录。另外,人员出入库区登记表、施工日志、消防值班日志等记录能够实际反映作业过程的各个方面,也是企业动火管理水平的体现,更是有效落实责任制的重要依据,必须确保其及时性、有效性和真实性。
3、动火作业的安全组织措施
(1)动火作业必须执行申请和审批手续,从流程上控制动火工作。这种程序必须以纸面签字或者电子流程来确认,这样就产生了动火作业许可证。
(2)在生产区域中,凡需动火都应该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否则即视为违章动火。办理许可证过程中确认了动火区域内易燃易爆因素的状况,采取了相应地有效措施,以确保整个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
(3)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单位申请办理,根据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要求,逐项认真填写,同时落实动火作业中所需采取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4)在防火堤内对油罐本体或与罐体连接的管道及其他设施进行动火作业,应申请办理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此级别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单位申请,经总公司级安全部门、生产部门审核并同意后,报总公司安全总监进行终审批准。
(5)在防火堤内对不与油罐相连接的管道及其他设施、经清洗置换检测合格后的油罐本体进行动火作业,应申请办理二级动火作业许可证。此级别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单位申请,经分公司级安全部门、生产部门审核并同意后,报分公司安全总监进行终审批准。
(6)一、二级动火作业之外的其他动火作业,应申请办理三级动火作业许可证。此级别动火作业许可证由动火作业单位申请,由油库区领导负责批准。
(7)各级动火作业在首次动火前,动火作业申请人、各级审批人均应到达现场,确切了解动火作业的内容、部位、范围等具体情况;认真检查或补充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确认安全技术措施可靠;同时审查动火工作票办理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测定现场可燃气体浓度是否合格。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现场签批,同意该项目的动火作业。
(8)一、二级动火作业终审签批人若因故不能到达动火作业现场审批作业许可证,需提前签发委托函,指定专人到作业现场代为检查、签批作业许可证。
4、结语
动火作业在油罐区的正常生产中是不可缺失的,设备的维修、改造等都必然要涉及到动火作业,加上油品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动火过程稍有不慎,就会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因此将整个动火作业系统化管理,对加强油罐区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孟昭云,王文平,别会伟,乔文霞.储油罐检维修作业中的安全分析及对策[J].炼油与化工,2012,02:49-52+60.
[2]王熙康.基于传感网络的油罐区火蔓延与火反演技术研究[D].南京理工大学,2014.
论文作者:魏佳如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7
标签:作业论文; 油罐论文; 许可证论文; 过程论文; 现场论文; 人员论文; 过程中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