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西方社会发展理论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及其内在逻辑的深层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发展论文,内涵论文,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逻辑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真理不是一次完成的,在认识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如何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规律问题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映了真理,但并没有结束真理,而只是为进一步认识和发展真理开辟了道路。但不能由此否认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一种成熟理论所具有的严密的内在逻辑。这一逻辑从非西方社会发展理论视角上看,在其理论体系的结构上,基本内涵表现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社会主义本质论、社会主义发展动力论、社会主义对外开放论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论的有机统一。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有其特定的质的规定性,它既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所讲的“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也不同于它们所设想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列宁所说的“通常叫做社会主义”的阶段。这是因为:(1)与“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时期”相比较,这一“过渡时期”兼有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两种社会结构的特征,是其彼此斗争的时期,剥削阶级已经被推翻,但阶级还未被消灭,因而必须坚持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但中国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到1956年就基本上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所以,它与“从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时期”有着本质的区别。(2)与“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相比较,“第一阶段”实行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商品,货币,人剥削人已不可能,阶级已经消灭,但存在着富裕程度上的不平等,国家正在消亡;但中国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同时又处在与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对立统一之中,这就决定了其社会主义社会与“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列宁所说的“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和“完整的社会主义”存在着重大的区别。
具体说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质的规定性(即基本性质)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之外的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阶段。它既不同于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所讲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也不同于“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
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非西方落后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不可超越的不发达阶段。它不同于“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和“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以及“完整的社会主义”。
所以,社会主义和初级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质的规定性(基本性质)最本质的规定。对此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的社会主义有一个“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52页)
社会是一个由经济和政治思想文化构成的有机整体,其中的经济基础是归根结底起决定作用的部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质的规定性(基本性质)必然体现在这二大部分及其相互关系之中。
(一)在经济上,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必然有一定数量的个人、私有、外资等非公有制的经济成份与之并存,因为这些经济成份的存在是发展生产力的要求。然而,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能动摇,不能以中国生产力的不发达为根据而否认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从本质上看,中国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建立本身是中国生产力发展客观要求决定的。在邓小平看来,社会主义本身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第一,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第二,决不能导致贫富两极分化,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他说:“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和外资独营企业的发展,但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0页)“社会主义是在十亿人口地区的社会主义,这是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不行。在这个前提下,可以容许在自己身边,在小地区和小范围内实行资本主义。我们相信,在小范围内容许资本主义存在,更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3页)
(二)在政治思想文化上,作为经济集中体现的政治法律制度,在总体上是与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是工人阶级(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社会意识形态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意识形态。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由于现实社会中多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并存,也必然反映到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中来,出现政治上和思想上的矛盾和斗争。这就决定了正如在经济基础领域必须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和其他经济成份是其有益补充的经济格局一样,在上层建筑领域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和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正确处理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的旗帜下,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共同奋斗。
由上可以得出如下三点结论:第一,个别不等于一般,但包括一般。在中国社会主义阶级阶段中质的规定性(基本性质)的社会主义,决定了它包含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揭示的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般特征,必须坚持公有制、人民民主专政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指导等等;否则,就会迷失前进的方向。
第二,在中国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中质的规定性(基本性质)的初级阶段,决定了它不是完全的、成熟的社会主义,必须逐步实现西方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和现代化,因而还不可能完全实现马克思主义所揭示的社会主义社会一般特征,还必须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允许私有制、剥削等的存在,因为这些经济关系是与一定的不发达的生产力相适应的,仍然有其存在的依据,能够成为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
第三,从总体上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人类历史进程中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经的一个环节,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它的起点和终点联结着两个显著不同的社会阶段。如果忘记了它的历史起点,看不到初级阶段质的规定性,就会陷入空想;反之,忘记了它的终点,看不到社会主义质的规定性,就会失去前进的目标。所以,在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质的规定性(基本性质)时,必须把社会主义和初级阶段辩证地结合起来;否则,都是失之偏颇的。
二、社会主义本质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为坚持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提供了一个过去没有的新的视角,这就是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在取得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和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特定的国情决定了其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具有特定的内涵。邓小平对之作了精辟的概括。早在1986年,邓小平就指出:“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72页)在1992年春到南方视察发表重要讲话时,他又加以展开并使获得了深化。他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同上书,第373页)
有一种观点认为,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是在纠正马克思主义传统观点基础上的创造,因而是一种重新建构。其实,非也。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是他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普遍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实际相结合取得的理论新成果,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有关思想基础上的丰富和发展。
统一物之分为二个部分及其对之矛盾着部分的认识,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只有在矛盾双方的辩证运动中,才能科学地把握住矛盾每一方的本质,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作为一对矛盾,社会主义社会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扬弃者,其本质只能从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对立中来探求。以此为方法论指导,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基本特征的研究中,具体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基本规定:
第一,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社会主义是公有制,资本主义是私有制。
第二,在生产目的上,社会主义是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的需要,资本主义的目的是追逐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
第三,在经济体制上,社会主义是计划经济,资本主义是市场经济。
第四,在分配原则上,社会主义是按劳分配,资本主义是按资分配。
第五,在政治体制上,社会主义是人民民主专政,资本主义社会是资产阶级专政。
第六,在社会意识形态上,社会主义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和倡导为全人类幸福而工作的观念,资本主义是以个人主义为指导和倡导为少数人服务的私有观念。
第七,在社会主体人的发展上,社会主义是使人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各方面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资本主义是使人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各方面全面地异化。
在社会有机体中,经济运动是归根结底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在社会主义本质的诸多规定中,最主要、基本、核心的是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
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具体包括逐次递进的五个层次的思想:
第一,社会主义就是解放生产力。
第二,社会主义就是发展生产力。
第三,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剥削。
第四,社会主义就是消除两极分化。
第五,社会主义就是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这五个层次的思想彼此存在着内在的联系,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坚持中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思想。但在对邓小平这一新概括的理解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突出了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其所处的初级阶段决定了必须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放到中心和突出的地位。这是因为,从人类社会历史看,任何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对旧的过时的社会形态的更替,都必须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每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对旧的社会形态取代之后所具有的共性,而不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个性,因而在一般意义上它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然而,一般只能大致包括个别,由于中国是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没有经历过资本主义的充分发展,而生产力相对生产关系是更为根本的决定因素,其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也不可能长久地建立在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之上,因而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对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关系到其生死存亡的关键性因素。所以,邓小平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概括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对马克思主义有关思想创造性的发展。
第二,突出了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其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定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实现是一个动态性的发展过程。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这个阶段不是僵死的、凝固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处在经常变化和不断改革之中,社会主义本质的完全实现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其长期发展的最终结果。这就是邓小平所说的“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在一定历史时期内,还不可能完全消灭剥削和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这一思想有利于在防止两极分化的同时,对克服长期以来形成的“急于过渡”、“急于求成”和“平均主义”,具有重大的启迪。
第三,突出了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其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决定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具有特别重大价值,因为贫穷落后不是社会主义,而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则长期处于贫困之中。
第四,一点重要的说明——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没有明确地突出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但不能由此推导出邓小平认为它们不是社会主义本质的结论。这是因为:(1)邓小平强调“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论断,本身包含着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的内涵,从理论逻辑上讲,离开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是不可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2)必须系统、全面、准确地理解邓小平思想,当把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新概括放到他的其它有关思想中加以考察把握时,就能清楚地看到邓小平自始至终是把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加以坚持和强调的,在这方面有着大量的论述。
三、社会主义发展动力论
邓小平1979年3月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中说: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我想现在还是按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一文中的提法比较好。……当然,指出这些矛盾,并不就完全解决了问题,还需要就此作深入具体的研究。”(《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168页)经过十多年的艰苦探索,邓小平实现了毛泽东上述思想的继承和超越,科学地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问题。邓小平的这一理论贡献,集中体现在他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大力发展生产力以实现侧重点由上层建筑和生产关系向生产力的转换以及充分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不适应性的思想中,特别是他关于“改革是第二次革命”(《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3页)的思想中。
(一)在剖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过程中,邓小平社会主义社会基本制度和社会体制作了明确的区分,指出了它们的辩证关系,为科学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问题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前提。
在邓小平看来,社会基本制度和社会体制是两种不同层次的范畴。前者更为根本,规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性质;后者是表现社会基本制度的具体形式,由前者规定并为前者服务。例如,他在1987年就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作出明确的区分,认为经济体制是属于经济运行的手段、方法、机制层次的范畴。他说:“为什么谈市场就说是资本主义,只有计划才是社会主义呢?计划和市场都方法嘛。只要对发展生产力有好处,就可以用。它为社会主义服务,就是社会主义的;为资本主义服务,就是资本主义的。”(同上书,第203页)1992年他又说:“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同上书,第373页)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以及社会主义基本思想文化制度和思想文化体制,同理可证。
更为可贵的是,邓小平在坚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历史基本矛盾以及它们的矛盾运动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根本动力这一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的基础上,把这一普遍真理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作出了新的科学的分析和概括。在邓小平看来,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动中,就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言,无论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还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力,都是相适应的;不相适应的矛盾集中表现在社会主义的社会体制上,其无论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还是生产关系对生产力,都常常处于矛盾之中,这一矛盾的不断产生和解决,不断地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
更为深刻的是,邓小平把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和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解决是辩证地结合起来,正确地看到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解决是为社会主义主要矛盾的解决服务的,而社会主义中国的主要矛盾是“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168页)邓小平科学地说明要正确地解决这一主要矛盾,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而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又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变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体制,正确地解决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不相适应的方面。他说:“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0页)为此,他提出了“改革是中国第二次革命”的重要思想。
(二)在剖析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过程中,对“改革是中国第二次革命”的对象、性质、根本问题、道路和领导依靠力量作了正确的界定,最终科学地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问题。
首先,科学地揭示了“第二次革命”质的规定性,说明了任何一种社会形态由低级到高级的更替,不仅要实现社会基本制度更替的第一次革命,还要实行社会体制更替的第二次革命,社会主义社会也不能例外。对于社会主义社会而言,这两次革命虽然在具体内容上是根本不同的;但就目的而言,却是共同的,都是为了解放生产力;两次革命的共同本质,表明它们对于社会主义的发展和命运,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邓小平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使中国人民的生产力获得解放,这是革命,所以革命是解放生产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改革,所以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同上书,第370页)
第二,科学地揭示了第二次革命的对象、性质、根本问题、道路和领导力量,使对第二次革命的认识由抽象上升到具体,最终科学地解决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的问题。这就是说:(1)在革命对象问题上,第二次革命的对象不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也不是哪一个阶级或哪一些人,因为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上看,其基本制度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和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是适应的;而是指深受“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影响的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社会体制,因为这些社会体制与生产力的发展相矛盾,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必须对之加以改革和调整。邓小平在谈到第二次革命的对象时指出:“总之,这是一场革命。当然,这不是对人的革命,而是对体制的革命。”“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邓小平文选》(1975-1982年),第352、140页)(2)在革命性质问题上,第二次革命的性质是社会主义改革,它的对象不仅不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恰恰相反,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取得第二次革命的胜利,这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相适应占主导地位决定的。对此正如邓小平所说:“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要实行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但在四个现代化前面有‘社会主义’四个字,叫‘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现在讲的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开放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原则下开展的。”(《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38页)(3)在革命的根本问题上,第二次革命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充分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而不同于第一次推翻旧的国家政权和建立新的国家政权的革命。这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相适应占主导地位决定的,贫穷落后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目的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邓小平提出了衡量第二次革命成败和是非得失的“三个有利于标准”——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其中的核心是生产力标准,它规定了第二次革命的根本问题。(4)在革命道路问题上,第二次革命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同于第一次革命的暴力革命的道路。这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相适应占主导地位决定的。邓小平指出:“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在一定范围内也发生了某种程度的革命性变革。”(同上书,第244页)(5)在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上,第二次革命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靠工人(知识分子是其一部分)和农民,团结一切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调动一切能够调动的积极因素。这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相适应占主导地位决定的。邓小平反复强调的四个坚持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党的领导。
此外,需要强调指出的是,邓小平在谈到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时,作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重要论断。这是一个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上极为深刻的思想,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四、社会主义对外开放论
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中国,作为世界有机整体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必须对外开放,吸取资本主义的一切“肯定成果”。当然也包括其它一切国家的积极成果;否则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和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邓小平指出:“现在的世界是开放的世界,中国在历史上落后,就是因为闭关自守。建国之后,人家封锁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也还是闭关自守,这给我们带来一些困难。还有一些左的政策,给我们带来一些灾难,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总之,三十多年的经验是,关起门来搞建设是不行的,发展不起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增订本,第54页)
不用怀疑,强调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对外开放不是邓小平的首创,马克思恩格斯自始至终坚持“开放性的社会主义”,坚持反对“地域型的共产主义”,认为共产主义是一种世界性的事业,他们把资本主义世界市场联系在一起和迅速地吸取资本主义的一切“肯定成果”,作为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跨越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的必要条件。列宁认为新生的社会主义俄国能够脱离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独立存在的观点十分可笑的“幻想”和“空想”,他在批判不向资产阶级学习也可以建成社会主义的观点时,认为“这是中非居民的心理”,认为我们不能设想除了以庞大的资本主义文化所获得的一切经验为基础的社会主义以外,还有别的什么社会主义。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也对处理好国内和国际关系和学会利用外国市场以发展中国经济作出了自己独到的分析。
从历史观的深层看,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其建设的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内部和外部交往发展的程度以及在此基础上生产力和商品经济发展的水平,问题的关键是能否对外开放以利用资本主义旧世界本身一切“强大手段”来改变资本主义旧世界。
由此,引出了两个更深层的问题:(1)在对外开放中怎样看待和解决国际资本的剥削和对之“依附”的问题?(2)在与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接轨过程中如何看待和解决市场经济的问题?
在第一个问题上,非西方社会社会主义国家在对外开放进入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时,存在着一个两难困境。这就是:一方面不对外开放就没有出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另一方面,对外开放又不能不在世界分工中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受国际资本的剥削,依附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第三世界“依附理论”就集中反映了这种两难困境,并作出了闭关锁国切断这种联系的错误论断。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突出理论贡献,是为走出这种两难困境指出了正确的方向。
第一,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然而,独立自主不是闭关自守,自力更生不是盲目排外。
第二,必须坚持既吸取资本主义文明创造的积极成果,又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决抵制外来的腐朽思想和侵蚀,决不允许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在我国泛滥。
第三,必须坚持全方位的对外开放,向世界上所有国家和一切不同类型的国家开放,既发展“南北合作”,又发展“南南合作”,进而把二者辩证地结合起来,以便利用矛盾,为我所用。
第四,必须坚持对依赖和“依附”作出科学的界定和区分,正确地看到在世界经济、政治、思想文化一体化的今天,世界各国之间的依赖是不可避免的,依赖又是互相的;但依赖并不等于“依附”,中国的社会主义对外开放如果导致对国际资本的“依附”,则是没有出路的,“依附”是有害而且可以避免的;关键在于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在第二个问题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足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社会体制的科学区分,突破了“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传统模式,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从而为对外开放提供了科学理论的指导。
史实表明,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存在着三条经济循环的轨道。第一条轨道,是传统的自然经济循环的轨道,这是一种对外闭关锁国和对内重农抑商的经济循环轨道,这条轨道早已被历史的发展挤到了“后台”,按照这条轨道发展经济,是不可能实现现代化的。
第二条轨道,是“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计划经济循环的轨道。这条轨道先后经历了以重工业为主导进行经济循环和以军事工业为主导进行经济循环的两大阶段,其主要特征是根据政治和军事的需要,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来控制整个社会生产、分配、消费、交换的全过程。这条轨道在特定的社会历史阶段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其不按经济运行规律办事,人为地排斥市场和商品货币关系以及自我封闭等弱点也逐渐暴露出来,最终由“现实”转变为“现存”,丧失了存在的必然性而“死亡”,前苏联东欧的剧变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第三条轨道,是市场经济大循环轨道,即按照价值规律办事,实行对外开放。邓小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为这条轨道注入了新的内容,这就是作为社会体制的市场经济,没有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之分,非西方社会落后国家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其落后的生产力和自然经济,决定了它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和货币交换,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可能一步登天地实行共产主义社会的计划经济。
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论
邓小平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对之作了大量的探索。在邓小平看来,只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搞好了,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他还说:“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邓小平文选》第326页)综观邓小平的有关论述,从总体上看,作出了如下一些理论新贡献:
第一,科学地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社会主义的重要精神特征。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经验的基础上,继承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思想,在科学社会主义思想史上第一次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确定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精神特征,对科学社会主义作出了新的发展。根据邓小平思想制定的党的十二大报告对此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没有这种精神文明,就不可能建设社会主义。”
第二,科学地揭示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辩证关系。党的十二大报告深刻指出:“物质文明的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建设不可缺少的基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的建设不但起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保证它的正确的发展方向。两种文明的建设,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这就是说,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赖以存在和不断发展的客观物质基础,精神文明建设不能离开一定的物质条件;但不能因此得出精神文明是物质文明消极被动“附属物”的结论,必须对精神文明对物质文明的巨大反作用予以充分的重视。这种反作用具体表现在:(1)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对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推动物质文明的建设,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2)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对物质文明建设坚持社会主义正确方向提供了必要的思想保证;离开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也不可能真正取得成功。邓小平说:“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的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54页)
第三,科学地揭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四个内涵:(1)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建设,在坚持发展马克思主义和在发展中坚持马克思主义。邓小平指出:“马克思主义必须发展。我们不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而是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提出自己的方针,所以才能取得胜利。”(同上书,第191页)(2)加强正确的舆论指导。邓小平在这个问题上提出了“宣传党的主张”和“成为全国安定团结的思想的中心”的两大任务。(3)加强和改善思想教育。邓小平说:“我们最近十年的发展是很好的。我们最大的失误在教育方面,政治思想工作薄弱了,教育发展不够。”(同上书,第290页)在邓小平看来,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4)加强文化建设,坚决批判各种不健康的文化作品,为广大人民提供优秀的思想文化作品。
总之,正如邓小平所说:“多年来,存在一个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理解问题。从一九五七年第一次莫斯科会谈,到六十年代前半期,中苏两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我算是那场争论的当事人之一,扮演了不是无足轻重的角色。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回过头来看,双方都讲了许多空话。马克思去世以后一百多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在变化的条件下,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搞清楚。绝不能要求马克思为解决他去世之后上百年、几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列宁同样也不能承担为他去世以后五十年、一百年所产生的问题提供现成答案的任务。真正的马克思列宁主义者必须根据现在的情况,认识、继承和发展马克思列宁主义,……不以新的思想、观点去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革命是这样,建设也是这样。在革命成功后,各国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建设社会主义。固定的模式是没有的,也不可能有。墨守成规的观点只能导致落后,甚至失败。”(同上书,第291-292页)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在当代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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