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化”与当代台湾地区政治转型的动力与进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台湾地区论文,本土化论文,进程论文,当代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很多人津津乐道中国台湾地区的民主化,认为台湾①新兴的民主制度有其自我生成的动力。不过,当年号称“台湾民主之父”的李登辉却表白台湾民主化光环背后的本土化动因与目标。1998年,经过四次“修宪”后权位稳固的李登辉吐露心声:真正驱动台湾民主化的关键就是“本土化”,用一句话来说就是“身为台湾人的悲哀”,驱动他“将国民党政权本土化,希望使台湾成为台湾人的台湾。”②2000年,国民党在“总统选举”中败选,李登辉下台后回顾台湾政治转型进程,公开承认:“台湾的民主化究竟有何目标?简单来说,就是台湾的本土化。”③日本政治学者若林正丈从历史演变的角度,强调“台湾化”(本土化)对于民主化的重要意义:“在台湾,民主化即是台湾化,对部分人来说,台湾化是追求民主化的附属产品……不过,或许另有更多人因为渴望台湾化,才认可民主化的必然。”④今天,当台湾不分蓝绿阵营都宣扬“台湾主体性”的时候,李登辉和若林正丈的说法启发我们进一步认识台湾政治转型的本土问题意识和本土社会动力。本文探讨本土化背景下台湾主要政治力量如何博弈、如何促进政治制度演变,重新审视台湾政治转型的动力与进程,分析其中本土化与民主化的关联,以期比较全面、客观地认识当代台湾地区的政治转型。
一、中国台湾民主化研究的限度
过去20多年来,台湾学者和国际学者十分重视台湾政治转型研究,相关文献比较丰富,基本上把台湾的政治转型看作美国政治学家亨廷顿(Samuel P.Huntington)所称“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典范,其长处和贡献在于从中国台湾经济—政治关联发展的“现代化理论”范式分析国民党与台湾民主转型的关联。对台湾民主化进程⑤、国民党“党国”体制演变⑥、“宪政改革”⑦、派系政治⑧、政党认同与政党形态⑨等问题作了深入研究。不过,应该指出,民主化并非最近20多年来台湾政治发展的全部内容,民主化研究范式有其限度。中国台湾地区政治体制转型的主要内容,不仅包括解除“戒严”体制、全面开放定期选举、多党竞争和党政分际、调整权力制衡机制等以“民主化”为名的制度变革,还有深层次的政治—社会变迁——以台湾为主体的本土认同兴起,并发展成排斥中国国家认同的政治社会思潮。这个现象,超出了民主话语的涵盖范围,其实是另一场深刻的政治变革——本土化,主要内容包括“中华民国”政治体制和政治认同的台湾化。
由于角度的限制,不少研究忽视1988年以前蒋经国本土化政策与李登辉时期民主化的关联,也忽略了李登辉调和“中华民国”和台湾“本土意识”的努力及效应。跳出单纯民主话语的迷思,我们能够全面透视中国台湾政治转型中政治社会结构中的本土化趋势,认识本土化与民主化互为因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
二、本土化与国民党威权体制的渐变
蒋经国时期的本土化,本质上是吸纳台湾省籍精英进入“中央政权”的人事政策,以加强国民党统治台湾地区的合法性。在此基础上启动的“政治革新”旨在改革原有“戒严”体制和威权体制的弊端,保证“中华民国”政治体制持续生存与发展,客观上引发了国民党威权体制向自由化方向的渐变。
(一)本土化政策的起因、特点与效应
本文所谈的“本土化”,主要指“中华民国”政治体系为了主动或被动适应台湾本土意识和本土利益的兴起而进行的政策调整、制度变革以及认同转变,亦即“台湾化”。这是1949年以后在台湾地区“省籍矛盾”的基础上产生的政治社会思潮。
1946年,台湾光复不久,全岛总人口609万人,但1951年总人口暴增到786万人,约增加180万人,这主要是国民党携带大批大陆军民眷属赴台所致。20世纪60年代,来自大陆的所谓“外省籍”(相对于台湾“本省籍”而言)及其后裔(外省第二代)人口占全台人口的13%左右,主要是军人、公职和教师及其眷属,其中部分精英人士,受过国民党的培养以及操“国语”的缘故,很容易进入国民党把持的“中央机关”及公营事业工作。在“行政院”系统,1950-1960年的12位“行政院”部会首长全为外省籍,没有本省籍。在党务系统,1969年国民党中央委员99人,只有6人是本省籍,仅占6%,其余皆为外省籍。在军队系统,到20世纪60年代后期,在士官层级本省籍约占53%,外省籍约47%;在尉官层级,本省籍占14%,外省籍占86%;而到了将官层级,本省籍仅占1.3%,外省籍占98%⑩。可见,层级越高,本省/外省的结构越不平衡。在国民党以党领政的体制下,这部分外省籍群体除了垄断党、政、军、特之外,还控制了“立法”、“司法”、教育、警察等系统。这就造成台湾本省人感觉外省籍少数群体把握“中央政权”、统治作为多数群体的本省人的印象。这种人口结构与政治结构的特殊性,在冻结“中央民意代表”和“中央”层级公职选举的背景下,还使得国民党“中央政权”的政治合法性一直受到台湾本省人的质疑。此外,由于1947年“二二八事件”和20世纪50年代“白色恐怖”的阴影,给这种外省主宰本省从属的关系,带来长期的敌对与不信任情绪。这种人口—权力分配上的结构性省籍矛盾乃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台湾地区的政治变迁的根源与基础。
1971年以后,由于国民党政权被迫退出联合国,一场严峻的统治合法性危机来临,既有的省籍矛盾成为重大隐患。刚刚担任“行政院长”的蒋经国不得不提出“本土化政策”,即通过吸纳台湾本省籍政治与经济精英进入“中央政权”,来化解这场政治危机(11)。蒋经国的本土化政策,只是整个“本土化”的初始环节,该政策有助于缓解迫在眉睫的国民党世代权力交替问题,达到“革新保台”的目的,暂时得到国民党内外各方势力的认可(12)。
本土化政策选拔的新一代政治经济精英,有如下几个特点:一是以台湾省籍为主;二是年轻且学有专长,一般是50岁以下的专家型人才;三是社会形象良好,当时被称为“青年才俊”。其中部分人士如许信良、张俊宏在时任“救国团”主任的李焕支持下,改组《大学杂志》,倡导政治改革,成为新兴的改革群体。蒋经国还在阳明山“革命实践研究院”开设“国家建设研究班”,从中选拔培训党政军的接班人,其中台籍本省人和外省人比例接近。
20世纪70年代以后的台湾党政高层中,台湾省籍的精英比例大幅度提升。1972年后,台湾本省籍内阁阁员的比例由11%增加到29%,此后,“行政院副院长”、“内政部长”、“交通部长”以及台湾省主席、台北市长都由台籍人士担任。1975年蒋介石去世,虽然依法由“副总统”严家淦继任“总统”,但蒋经国经过蒋介石多年来的刻意培养,已经总揽党、政、军、情系统的大权,并接任国民党主席。此后,国民党中常委中台籍人士的比例大幅增加,到1987年蒋经国去世前夕,台籍中常委比例已达到半数。1978年蒋经国接任“总统”,同时安排台籍谢东闵任“副总统”,以显示省籍平衡意味。1984年,蒋经国提名本土化政策下培养出来的李登辉竞选“副总统”,而当时俞国华内阁中台籍阁员比例已达到36%(13)。1987年,蒋经国支持台籍黄尊秋和林洋港分别出任“监察院院长”和“司法院院长”。
蒋经国的本土化政策对台湾政治转型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对国民党体制内精英心态的影响。在威权体制下得到栽培的很多本省籍精英成为国民党政权体制的既得利益者,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政治反对派转向激进之时,选择了体制内改革道路。其次,对政治转型方式的影响。由于国民党当权派与政治反对派都具有台湾省籍的本土属性,台湾“朝野”政治冲突的背后,潜伏着大量政治交易与合谋,避免冲突扩大。在此背景下,台湾所谓的“宁静革命”,亦即渐进、温和的政治转型方式,才有可能的空间。最后,对政治改革焦点问题的影响。经过蒋经国十几年在本土化名义下的精英增补后,国民党政权的整体本土化,亦即台湾化,已经成为一种明显的趋势,国民党中常会、“总统府”、“行政院”、“监察院”、“司法院”等核心机构的重要人事都发生了结构性的省籍变化。在整个“中华民国”政治体系中,只剩下“中央民意机关”和军队系统没有变化,前者直接涉及代表的合法性问题,成为后来政治变革的焦点。
(二)本土政治反对运动对国民党的压力
1949年以后,国民党政权根据《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14)、《戒严令》、《总动员令》及大量配套的法律、法规在台湾进行威权统治。1972年以后,由于对政治改革手段策略看法上的分歧,以《大学杂志》为问政平台的本土“青年才俊”群体,开始出现分裂。一部分本省籍国民党地方精英开始与国民党体制外的反对势力结合,与国民党推出的候选人争选公职。1975年8月,黄信介、张俊宏、康宁祥等创办《台湾政论》杂志,其参与者都是清一色的台籍人士,不仅继承《大学杂志》的自由主义理念,而且参与地方选举,以实际行动反对国民党。1977年11月,在台湾五项地方公职人员选举中,国民党遭到迁台以来的首次重大挫折,不仅爆发了群众为抗议国民党选举舞弊而焚毁中坜警局的“中坜事件”,而且让党外人士一举赢得了4个县市长、21席省议员和6席台北市议员席位。在1978年的增额“中央民代”选举中,黄信介、林义雄、施明德等人组织“台湾党外人士助选团”,第一次进行全岛巡回助选造势。
1979年8月,许信良、吕秀莲、张俊宏、施明德等党外人士创办《美丽岛》杂志。1979年12月,《美丽岛》杂志社和党外人士举行纪念“世界人权日”大游行,遭到军警镇压和逮捕,由此酿成“美丽岛事件”。翌年3月国民党当局受到美国国会议员的施压,不得不同意公开审判被捕的党外人士并允许媒体报道。党外人士趁机造势,宣传其政治理念,斥责情治机关的残暴,得到台湾社会广泛同情与支持,对国民党威权体制产生巨大的冲击。“美丽岛事件”爆发后党外势力积极开展社会动员,活动更加频繁,江鹏坚、尤清、陈水扁、谢长廷、苏贞昌等辩护律师群体从此走上政治舞台。1983年,谢长廷组建“党外中央后援会”,此后“党外编联会”与“党外公政会”相继成立,为组织反对党做准备。1986年9月28日,党外各派合流,突破“党禁”成立民主进步党。1989年,台湾三项地方公职人员选举(指省议员、县市长、县市议员选举)中,首次出现国民党、民进党两党竞争的态势,民进党获得将近40%的选票,给国民党带来严峻的压力。
与此同时,在“戒严”体制下,台湾的军、警、宪、特构成严密监控社会的暴力机关,制造大量冤案,严重践踏了台湾的人权,台湾社会的不满情绪与日俱增。1980年“林宅血案”(15)、1981年“陈文成命案”(16)、1984年“江南命案”(17)等残酷迫害政治反对派的政治案件,激起了台湾社会公愤,重伤蒋经国和国民党的形象。台北第十信用社(“十信”)由于金权勾结腐败,出现大量不正常放款及库存资金不足,于1985年2月崩溃破产,10万多人受害,一时民怨沸腾。为此,蒋经国决心着手彻底整顿党风,大幅革新政治体制。
(三)“政治革新”启动
本土化政策为蒋经国启动政治革新和李登辉推进民主化奠定政治前提。对国民党而言,1947年公布实施的“中华民国宪法”乃是国民党政权的“法统”标志,可以被冻结,但却不可以废止。因此,蒋经国推动的政治革新,主旨是恢复正常的“宪政”秩序。这与台湾民间社会和反对派的政治诉求有一致性,使得这场“革新”能迅速冲破国民党内部保守派的掣肘,并且在蒋经国去世后继续下去。
1986年3月底,国民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通过中心议题案,提出“要以党的革新结合行政的革新……带动全面的革新”(18),蒋经国还在国民党中常会上宣称“时代在变,环境在变,潮流也在变,因应这些变迁,执政党必须以新的观念,新的做法,在民主宪政体制的基础上,推动革新措施,唯有如此,才能与时代潮流相结合,才能与民众永远在一起。”(19)这次会议之后,蒋经国成立“政治革新小组”,指示研究6大政治问题,包括制定“国家安全法”、人民团体组织法制化、充实“中央民意机构”、地方自治法制化、革新党务、调整各项政策等。国民党的政治革新从此进入实质议程。1987年7月,蒋经国最终下决心,解除长达38年的军事戒严体制,废止30种有关法令、法规和条例。1987年底1988年初,蒋经国去世前夕开放了“党禁”、“报禁”,恢复了“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的新闻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等。
不过,虽然取消《戒严令》,但是“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仍然存在。为了维持统治秩序,国民党当局在取消《戒严令》的同时还颁布“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法”,将戒严体制中有关“国家安全”的规定纳入该法。由于“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宪法’附属条款”)和“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法”(根据该“临时条款”和“中华民国宪法”制定的法律)的存在,台湾继续处于“动员戡乱时期”,而国民党的威权统治秩序虽然开始松动,但是性质没有改变。
三、精英分裂、本土合流与政治转型动力
1988年元月,蒋经国突然去世,李登辉匆忙继位,引发台湾政治继承与权力交接的波澜起伏。台湾政治转型与政治继承中的精英分裂及其后的本土势力合流提供的动力密切相关。
(一)本土“弱王”现象与国民党高层精英分裂
李登辉在国民党内被蒋经国当作“接班人”栽培,有一定声望,论个人形象有平民学者身份,论籍贯有本省籍优势,能得到不满国民党统治的台湾民众支持。不过,当时蒋经国留下来的权力分布比较均衡:行政权掌握在“行政院长”俞国华手中,党权掌握在中央党部秘书长李焕手中,军权掌握在“参谋总长”郝柏村手中,“国安会”掌握在“国安会秘书长”蒋纬国手中,另外蒋介石遗孀宋美龄不时影响重要人事。当年两蒋之所以能独揽大权,靠的就是在以党领政体制下身兼国民党最高领袖的地位,而李登辉在国民党政权内部并无政治班底。因此,李登辉虽然按“宪法”继任“总统”职位,但如果不掌控国民党中央,逼退“党国”体制内可能的挑战者,只能成为第二个严家淦(20)。由此不可避免地引发了国民党内部权力重新洗牌,进而影响台湾政治发展的走向。这种由“弱王”争权引发统治集团分裂的现象,在世界政治史上不乏先例。但是,李登辉固权的举动不仅造成国民党高层权力重组,而且改变了台湾政治转型的走向。
1988年7月,国民党十三全大会召开,李登辉担任党主席并主导大会议程,重新选举国民党中常委,台湾本省籍比例第一次超过半数。十三全之后,李登辉着手布掌各方权位,首先改组“内阁”,架空“行政院长”俞国华的权力,并于1989年5月迫使俞国华辞职,由李焕接任。同时,安排宋楚瑜接任国民党中央党部秘书长,收回由李焕把持的党务大权。1989年11月,李登辉以升任“国防部长”为名把郝柏村调离掌握军令系统的“参谋总长”职位,逐步掌控军权。
李登辉的本土化思维及行动引起国民党外省籍元老及部分新生代的反抗。1990-1993年,国民党内部发生以李登辉为核心的“主流派”和以外省籍元老为核心的“非主流派”的政治斗争。1990年2月,在“总统”换届提名候选人过程中,支持提名李登辉的国民党主流派与非主流派针锋相对,引发国民党内讧。3月,李登辉、李元簇组成的搭档击败林洋港、蒋纬国搭档当选“总统”、“副总统”。紧接着,李登辉为了扩权,利用非主流派的内部矛盾,于1990年5月任命郝柏村替代李焕担任“行政院长”,将李焕逼出政治舞台。此后李登辉纵容“台独”势力,郝柏村坚决反对,两人的矛盾还由于军权之争不断积累(21)。在李登辉的操作下,郝柏村内阁直接面对国民党主流派“立委”和民进党的压力,终于在1993年2月被迫总辞。李登辉立刻任命本省籍的连战接任“行政院长”。自此,李登辉全面掌控行政、党务、军权、情治等方面。此后,他以“五院革新”为名大幅调整高层人事,国民党中央秘书长、“国安会”秘书长、“立法院”、“监察院”、“考试院”的正、副院长和“司法院”的副院长、台湾省主席均换成主流派的骨干人物。在“行政院”内,“国防部”、“财政部”、“经济部”、“交通部”、“教育部”、“法务部”、“经建会”、“退辅会”、“侨委会”等重要部会首长都由李登辉提拔的中生代精英接班。1993年以后,虽然郝柏村、林洋港等非主流派高层元老还担任国民党副主席职位,赵少康、郁慕明等国民党外省籍中生代“立委”组建“新党”并宣布与李登辉划清界限,但是,以李登辉为首的本土势力全面掌握台湾党政军大权的时代已经到来,国民党开始了新一轮的本土化,重建“台湾主体性”成为新的任务。
日本学者若林正丈对1993年之前李登辉的政治行动与台湾民主化进展做了详细分析,指出台湾政治变革背后具有深刻的台湾本土型“民族主义”崛起的背景(22)。这其实是国民党政权在台湾本土化的深刻反映。
(二)国民党内外本土势力合流
李登辉能够在国民党内部顺利排斥异己,巩固地位,与其善于动员和呼应外部社会力量及反对党有关。李登辉本人曾经表示:“如果没有反对党的存在,改革很难发动,因为单单要透过国民党内部进行改革是不可能的。”(23)
台湾“解严”、开放“党禁”和“报禁”之后,民间社会运动风起云涌,农运、工运、学运、环保等各种本土社会运动骤起。新成立的民进党以本土政党自居,鼓动各种本土社会运动走向政治抗争,向国民党施加压力。1990年3月16—22日,来自台湾各地的6000多名大学生在台北中正纪念堂广场静坐示威,提出四大政治诉求:解散“万年国会”,重建“国民大会”;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重建“宪法”秩序;召开“国是会议”以及制定政治经济改革时间表。这就是台湾著名的“野百合学生运动”。面对此情势,李登辉答应召开“国是会议”处理“宪政体制”和政经改革问题,正面回应了“野百合学运”和民进党的政治诉求。6月底,李登辉召开以“国是会议”为名的多方咨询会议,参加者包括台湾“朝野”政党代表、民间组织代表、甚至还有刚从海外回台的“台独”分子,议题包括:“国会改革”、“中央和地方政府制度”、“宪法改革”等重大政治议题。
“国是会议”之后,李登辉在国民党内成立“宪改小组”,排斥党内非主流派和保守力量,确定以“一机关两阶段”方式修宪。这样,“宪改”问题,从大规模的社会动员,到形成朝野政治共识,最终回到国民党政权体制内部来运作。在这个过程中,国民党体制内外本土政治力量的联合是关键的动力。
四、“修宪”与政治转型进程
台湾政治民主化转型进程具有明显的渐进性、阶段性特点,这与国民党联合党内外本土力量,通过体制内“修宪”控制转型进程,约束激进力量有关。
(一)“释宪案”与“国会”体制重建
在1949年以后将近半个世纪内,国民党政权被当作“非民主”政权的根源之一,乃是封闭“中央选举”,造成“中央民意机关”主要由外省人控制,台湾本省精英缺乏“中央参政”的路径(24)。1954年1月,“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决议做出“释字第三十一号解释”,规定第一届“中央民意代表”的改选应待“光复大陆”后再举行,试图利用司法手段掩盖政治问题,但却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司法“释宪”表面上为“国会”代表的任期问题解套,但是任期背后的代表合法性问题依然悬而未决。
李登辉从体制内呼应了民进党和“野百合学运”,主张通过司法手段解决合法性困境。1990年6月,“司法院”大法官会议通过“释字第二六一号解释”,要求第一届“中央民意代表”在1991年底之前全部退职,并应适时举办“全国性”民意代表选举,以确保“宪政”体制运作。据此解释,1991年12月,“国民大会”及“立法院”重新选举。这是重建适应台湾本土民意的新的“国会”体制,是李登辉时期“本土化”的关键内容。
(二)三次“修宪”与“新共和”
1990年至1991年,台湾政治革新在推进中出现两种方案,涉及“宪政体制”与“国家认同”问题:一种要求“制宪”,即彻底改造整个政治体制乃至国家结构,建立“台湾共和国”;另一种坚持“修宪”,即通过渐进改革的方式除弊立新,维持“中华民国”的基本制度。由于当时国民党还能够通过过去几十年的制度建设与治理绩效主导政治体制改革进程,加上李登辉的政治手腕,改革最后回归到国民党政权体制内进行,“修宪”成为通过小成本取得大改进的共识性改革方案。
“修宪”采取“一机关两阶段”方式,“一机关”即“国民大会”,“两阶段”指先由第一届“国民大会”进行程序性“修宪”,再由改选重组的第二届“国民大会”进行实质性“修宪”(25)。第一次“修宪”的主要内容为:正式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在《“中华民国宪法”》本文之外增列十条“增修条文”,对“国大代表”、“立法委员”、“监察委员”的选举及任期以及“总统”权力进行规定。第二次“修宪”依旧不更动该《宪法》本文,而是对“增修条文”进行修改,规定“总统”由台湾地区全体选民选举产生,任期4年,并对“司法院”、“检察院”、“考试院”的正副“院长”、“大法官”、“监察委员”和“考试委员”有提名权;“国大代表”任期为4年,“国民大会”罢免“总统”必须经“国大代表”总额的1/4提议,2/3同意方可;“国民大会”拥有“监察院”、“考试院”、“大法官”的同意权;“监察委员”任期为6年,拥有弹劾、纠举和审计三权,取消了原来对“大法官”和“考试委员”的人事同意权;规定“省长”与“直辖市长”改由直接民选产生。
在当时背景下,全面改选“中央民意机关”,意味着“中央民意代表”全部应由台湾本土民众选出。这时候出现一个结构性的政治困境:“中华民国”政权如果按台湾主流民意全面改选“国会”代表,实现在台湾的合法性,就会失去代表全中国的“法统”;反过来,如果要坚持“法统”就得保证大陆籍“国会”代表的职权,这又得回到“万年国会”的老路,有违台湾本土的主流民意。面对这个难题,国民党和民进党寻求妥协,最终采取技术手段在形式上化解困境:设置“区域(民意)代表”和“不分区(民意)代表”,前者通过区域性的选举,代表台湾各地方的利益,后者根据政党所得选票比例决定名额并由各党提名,名义上代表“全国”利益。对“中华民国政府”而言,不分区代表的存在,是希望免除“中央民意代表”只代表台湾利益的印象,对改革者而言,不分区代表制之所以可行,关键在于代表当选与否取决于台湾本土居民选举结果(26)。
1994年7月,第二届“国民大会”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第三次“修宪”,依旧只修改“增修条文”。新条款规定“总统”改由选民直选产生,实行相对多数当选制,“总统”罢免案需经选民过半投票同意,同时取消“行政院长”在“总统”人事决策上的“副署权”等。据此,1996年3月,所谓“中华民国”第一次“总统、副总统”公民直选举行,李登辉和连战搭档当选第九任“正、副总统”。
从第一次“修宪”所重建的“国会”代表性,到第二次“修宪”所确立的“省长”与“直辖市长”直接民选,以及经由第二次和第三次“修宪”最终确立的“总统”由所谓“自由地区”直选产生,国民党政权通过一种渐进的方式,逐步强化其对内的代表性。对此李登辉十分得意,他后来公开指出:“现在的中华民国不再是以往的民国,而是拥有崭新内涵的‘新的共和’。”(27)
由于国民党政权的体制弊端与政权代表性问题直接相关,代表性问题又与国家认同问题相关,因此台湾政治转型不可避免地引发台湾民众国家认同的错位乃至断裂。在准备启动“政治革新”时,蒋经国意识到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政治改革的范围,为此曾提出“反台独、反共产和反暴力”的三项原则,据此,1987年颁布的《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安全法》规定人民集会结社不得主张“分裂国土”。但在李登辉当政下,“自由民主”价值高于一切,各政党均把赢得选举当作至上目标,对此规定视若无睹,而李登辉当局亦听之任之,造成台湾社会在国家认同上出现断裂和混乱。在这种背景下,“台独”思潮披着“言论自由”的外衣不断传播,分裂势力藉着历次选举走上政治舞台。在两岸分离分治的背景下,台湾本土化与民主化转型给“台独”主张和分裂势力提供了舞台,这是台湾政治转型与两岸关系演变的奇特历史命运。
(三)新“宪政体制”与新政党政治形态
1996年12月,在李登辉主导下国民党与民进党本土势力再次合作,召开“国家发展会议”,达成第四次“修宪”共识。1997年7月第四次“修宪”,意味着“中华民国”“宪政体制”的大改造:五权体制实际上变成三权分立,奠定了“双首长制”(dual executives system)。不过,由于国民党、民进党政党体制的影响,这种体制在实践中偏向“总统制”。根据图1概述1997年第四次“修宪”以后台湾地区“宪政”制度的内容如下:
图1 台湾主要权力分立—制衡体系
资料来源:根据《“中华民国宪法”》和《“宪法”增修条文》(1997)制图。
第一,“总统”与“立法院”皆由定期直选产生,具有同等的正当性意义。第二,“总统”任命“行政院长”不需“立法院”同意,并与“行政院长”分享行政权力。这体现为延续“副署权”制度,但是取消“行政院长”在人事任免和解散“立法院”问题上的副署权。第三,“行政院”向“立法院”负责并接受质询,“立法院”对“行政院长”有提出并表决“不信任案”的权利(28)。不信任案通过后,“行政院长”应于10日内提出辞呈,并得同时呈请“总统”宣告解散“立法院”(此为“被动解散权”)。第四,“立法院”对“总统”、“副总统”有罢免和弹劾权,但通过的门槛很高(29)。“立法院”提出弹劾案,需由“司法院大法官”审理并组成“宪法法院”判决。第五,“立法院”对“总统”提名“监察委员”、“考试委员”和“司法院大法官”名单行使审查及同意权。此外,第四次“修宪”还通过“精省案”,冻结台湾省长及省议员选举。“精省案”使得台湾省在“中华民国”“宪政”体制下形同虚设,达到了“废省”并打击民望甚高的民选台湾省长宋楚瑜的目的,有利于塑造李登辉主张的“中华民国在台湾”的新“国家定位”。
第四次“修宪”使得台湾“宪政”体制大局重定,此后台湾还进行了3次“修宪”。1999年,第五次“修宪”,“国民大会”企图自我延任,随后经“司法院”大法官会议判为无效。2000年,第六次“修宪”,“国大”由常设型改为任务型,大部分权力划归“立法院”。2005年,第七次“修宪”彻底废除“国大”,“立委”选举改行“单一选区两票制”。此外还通过“公投入宪”,亦即“中华民国”的“国号、领土变更和宪法修改”,必须交由台湾公民投票复决。
资料来源:第二届“立委”选举资料来源为《中国时报》1992年12月20日报道,第三、四、五、六届“立委”选举资料来源:政治大学选举研究中心资料库“台湾地区近年选举结果统计”(http://esc.nccu.edu.tw/newchinese/data/election%20data01.htm),其中“当选席次”采“区域立委”、“不分区立委”与“侨选立委”的总和,“席次比例”指各政党当选总数与“立法院”总席次比例。第七届“立委”选举资料来源:“中央选举委员会”第七届“立法委员”选举统计网址:http://www.cec.gov.tw/zh-tw/T4/s00000000000.html,其中“得票比例”采第一阶段得票率,即各党政党票得票数与总得票数之比。(另注:第二届“立法院”总席次161席,第三届“立法院”总席位164席,第四、五、六届“立法院”总席位均为225席,第七届“立法院”总席位为113席)。
经过几次“修宪”,台湾的政党政治形态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表1整理了1992-2008年,国、民两大政党在台湾“立委”选举中的得票情况和当选席次。可以看出,1998年之前,国、民两党的得票比例“立委”席次都大致维持在五成对三成,国民党在台湾政局中扮演第一大党和主导力量。新党、亲民党和台湾团结联盟(台联党)等小党曾经短暂性地崛起,但2008年实行“单一选区两票制”(30)的“立委”选举制度以后,这些小党很难获得席位,影响力大幅萎缩。国、民两大政党有足够的实力为本党籍候选人辅选,争夺每个“立委”选区的唯一当选席次。
在这种背景下,两党候选人都以区域选民的本土/在地需求为竞选指针,大打“本土牌”、“在地牌”的政见,同时两大政党也都以台湾的本土政党自居,争夺台湾本土利益的代表权,促使2008年以后台湾本土型两党政治成型(31)。这也是本土化驱动下台湾政治转型的一个重要内容。
总的来说,台湾政治转型整体进程如图2所示。以本土化人事政策为基础,蒋经国的“政治革新”开启了台湾威权体制的自由化渐变。李登辉执政后,推动以“国会改选”和“修宪”为制度变革、以定期选举为核心的民主政治,建立竞争性的本土政党政治形态,“中华民国”政治制度不断台湾化,引发政治认同的台湾化。陈水扁执政后,继续推动本土化,积极建立台湾主体性,甚至推进“法理台独”。在这个过程中,本土政治势力是关键的组织力量,他们把平等的本土政治参与诉求和公开的民主政治制度相结合,既推动了中国台湾地区政治运作的民主化,也加深了“中华民国”政体的台湾化。
图2 台湾政治转型进程大事表
图表来源:作者制图
总的来说,在独特的社会历史背景下,中国台湾地区政治的本土化与民主化具有很多共同点。首先,具有相同的对立面,亦即“中央政权”必须体现本土民众的利益代表,实现本土的民主政治参与。其次,具有相同的问题意识,亦即解散“万年国会”,重建台湾本土民意的代表制度。最后,具有相同的社会基础,亦即台湾本省籍政治精英和民众成为政治转型的直接推动者。
由于有这些共同点,在台湾政治转型进程中,本土化与民主化是共生发展、双面一体的。一方面,从蒋经国开始到李登辉的本土化,推动了“中华民国”政权在党政人事、民意代表合法性、“宪政”体制乃至“国家认同”等发生了适应中国台湾地区本土社会现实的重大变迁,为中国台湾地区本土民众的民主政治参与开辟了道路。另一方面,台湾地区政治体制和政治运作的民主化,特别是历次台湾居民直接选举,落实了本土政治经济新要求。在此基础上,台湾地区的“宪政”体制、权力结构与利益群体紧密互动,一步一步推进政治体制转型,引发新的权力分配,促成新的公共政策。某种程度上,台湾的政治转型可以看作是本土化推动下的威权体制的民主化,这是台湾政治转型经验区别于其他国家和地区民主化的最大特点。
中国台湾地区政治转型过程中,本土化和民主化的这种特殊的共生互动形态,对于台湾民众的“国家认同”产生了意料之外的影响。在国民党威权统治时期长期被压制的台湾本土意识和本土利益在历次选举动员中急剧反弹。中国台湾地区部分政客利用这种形势,加以刻意操作,宣扬“本土”对抗“外来”、“台湾”对抗“中国”的二元认同结构和政治氛围,误导台湾地区民众偏离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国家认同方向。
同时,本土化和民主化共生发展的特殊现象,为“台独”分裂活动提供了政治温床,“台独”反过来毒害了台湾地区新生的民主政治和脆弱的两岸关系。过去20多年来“台独”分裂势力利用本土化与民主化转型的契机抢占台湾地区政治舞台,通过宣扬“台独”政治主张操弄选举议题,鼓动民粹政治,收获选票支持和政治利益,不惜造成严重的社会分歧和认同混乱,不惜损害两岸关系健康发展。这种本土民主政治的异化现象在李登辉执政后期和陈水扁执政时期表现得最为突出。从2008年以来台湾地区内部几次重要选举可以看出,台湾地区民众经过多次重要选举的洗礼,越来越能够以理性、务实的态度看待“台独”,认识到“台独”没有出路。可以说,“台独”势力的高潮已经过去,但“台独”主张在台湾地区的选举政治中仍然存在,仍然值得我们警惕。此外,由本土化引发的“强化台湾主体性”的意识不断传播,在民主化带动下“中华民国体制”与“台湾主体性”日趋融合,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乃至和平统一还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注释:
①指中国台湾地区,即台、澎、金、马等岛屿,简称为“台湾地区”或“台湾”,下同。
②林佳龙、邱泽奇主编:《两岸党国体制与民主发展》,第130页,月旦出版公司,1999年版。
③李登辉、中岛岭雄:《亚洲的智略》,第35页,远流出版公司,2000年版。
④若林正丈:《蒋经国与李登辉》,第219页,远流出版公司,1998年版。
⑤参见林佳龙、邱泽奇主编:《两岸党国体制与民主发展》,第127~140页,月旦出版公司,1999年版。
⑥Cheng,Tun-Jen and Stephan Haggard,eds.,Political Change in Taiwan,London:Lynne Rienner Publishers,1992.also see:Diamond,Larry,Marc F.Plattner,Yun-han Chu and Hung-mao Tien,eds.,Consolidating the Third Wave Democracies:Regional Challenges,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97.
⑦谢复生:《宪政体制、选举制度与政党运作》,《理论与政策》,1994年第8卷第2期。
⑧陈明通:《派系政治与台湾政治变迁》,第221~240页,月旦出版公司,1999年版。
⑨陈明通、郑永年主编:《两岸基层选举与政治社会变迁》,第127~168页,月旦出版公司,1998年版。
⑩杨莲福:《人口问题与台湾政治变迁》,第140~141页,博扬文化,2005年版。
(11)王振寰:《台湾的政治转型与反对运动》,《台湾社会研究季刊》,1989年第2卷第1期。
(12)汤志杰:《重探台湾的政体转型:如何看待1970年代国民党政权的“正当化”》,《台湾社会学》,2006年第12期。
(13)王振寰:《台湾的政治转型与反对运动》,《台湾社会研究季刊》,1989年第2卷第1期。
(14)国共内战期间,蒋介石于1947年7月发布《戡乱总动员令》,又公布《动员戡乱完成宪政实施纲要》,宣布全国进入所谓的“动员戡乱时期”。国民党主导下的“国民大会”于1948年颁布《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作为《中华民国宪法》的单项附属条款,规定该《临时条款》在“动员戡乱时期”优先于“宪法”适用,内容为赋予“总统”有超越《中华民国宪法》限制的“紧急处分权”。据此“总统”可以不经“立法院”、“行政院”批准径直采取重大行动。国民党政权迁台后四次修改《临时条款》,使之成为多项条款,让蒋介石在1954年“总统”任满后再“连选得连任”四届“总统”(1954-1975),并使蒋氏父子得以通过“国家安全会议”独揽大权。因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被称为凌驾于“宪法”之上“太上宪法”,直到1991年5月才由李登辉宣布废除。
(15)1980年2月,党外人士林义雄因“美丽岛事件”而被“警总”以叛乱罪起诉并拘禁候审。2月28日,林义雄的母亲和双胞胎幼女在台北市住处被杀惨死,长女被刺重伤。该案爆发后很多人认为系国民党当局情治单位“杀一儆百”的做法,但至今尚未破案。
(16)1981年7月,台籍留美学者陈文成因资助《美丽岛》杂志社,回台后被“警总”约谈,但翌日被发现死于台大校园,警方称其为“畏罪自杀”,但美国专家验尸后发现陈文成被凌虐致死的痕迹。该案至今未破。
(17)1984年10月,台籍旅美作家江南在美国旧金山市郊住宅内被枪击致死。调查显示该案系国民党情报部门指使台湾竹联帮首领陈启礼等所为,蒋经国次子蒋孝武被指涉案。
(18)《“中央”日报》,1986年3月30日。
(19)“行政院”新闻局编:《蒋经国先生全集》,第20册,第36页,1991年版。
(20)严家淦原为“副总统”,于1975至1978年接替病逝的蒋介石担任“总统”,但台湾“党、国”大权掌握在“行政院长”兼国民党主席的蒋经国手中。
(21)2009年8月8日,作者在北京访问郝伯村。
(22)参见若林正丈:《台湾——分裂国家与民主化》,序章,第50~51页,月旦出版公司,1994年版。
(23)林佳龙、邱泽奇主编:《两岸党国体制与民主发展:哈佛大学东西方学者的对话》,第130页,月旦出版公司,1999年版。
(24)即便1969年以后在台湾地区实行“中央民意代表”的增选和补选,但是台湾本省人在“中央民意机关”的比例仍然极少。
(25)1991年底改选组成第二届“国民大会”,第一届“国大代表”退职。
(26)叶俊荣:《民主转型与宪法变迁》,第17页,元照出版公司,2003年版。
(27)李登辉、中岛岭雄:《亚洲的智略》,第41页,远流出版公司,2000年版。
(28)需得全体“立法委员”1/3以上联署提案,全体“立委”1/2以上表决赞成才能通过。
(29)罢免案需经全体“立委”1/4提案,全体“立委”2/3表决同意后,送交全民公投决定;公投罢免案时由全体选举人总额过半数参与投票,有效票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30)单一选区两票制是一种混合型选举制度,结合了比例代表制和多数代表制(小选区制)的选举制度。选民需要投两票,一票选人,一票选政党,用来决定选举最终的当选席次总数。
(31)参见郑振清:《选举制度、社会分歧与台湾政党政治新形态的形成》,《台湾研究》,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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