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理论新研究热点初探_市场经济论文

民族理论新研究热点初探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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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民族理论学科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新人倍出,开创性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由于该时期的学术积累,民族理论学科由雏形走向成熟。1994年5月,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金炳镐先生的《民族理论通论》出版,这部被誉为里程碑式的巨著,不仅是作者20余年研究成果的结晶,而且也对其他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吸纳和总结,全书体系严谨,新思维和开创性观点贯穿始终,是目前为止民族理论界最具代表性的巨著,它的出版标志着民族理论学科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但自《民族理论通论》出版以后,民族理论研究出现了暂时的沉寂,近三四年鲜有新的学术观战出现,能引起学术界重视的研究成果也不多见,而且研究人才有些青黄不接。笔者认为,这是学术研究的发展规律决定的。当一个学科的研究进入高潮以后,必然有一个学术反思和重新积累期,只有经过这个时期,才能在更高的起点向前发展。

事实上目前民族理论研究正在酝酿新的研究热点,并且有可能主导未来一段时期的研究趋势。下面笔者冒昧地提出来,供学术界参考。

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民族关系的内容和特点都将产生新的变化

我国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基本上是各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它是建立在平等、团结、互助的基础之上的。尽管有“文化大革命”极左路线的破坏,但民族关系总体上是积极向上的。

在“十五大”以前,我国的经济体系主要是计划经济,各级地方政府的经济自主权相对有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商品经济因素逐步进入我国的经济体系,但计划经济的主体地位并未发生质的变化。这也就决定了市场经济以前的我国各民族的关系,主要是政治关系,即各民族主要关心自己的民族权利,也就是法律赋予的各民族拥有的各方面的平等、民主权利。在民族权利中,最主要的当然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核心是自治权的完善和行使。对于散居民族来说,最为关心的也是法律赋予的平等权利如何在实际生活中充分享受的问题。在计划经济为主的时期,各民族的经济关系置于国家的统一规划之中,各民族之间经济利益的矛盾并不突出。商品经济因素增多以后,东西部发展差距呈加速之势,民族之间的经济利益矛盾开始呈现,作为补救措施,国家对民族地区采取了扶持和照顾政策,民族间经济利益的矛盾虽在民族关系中反映出来,但仍不占主导地位。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实施,经济利益的矛盾必将在民族关系中占居主导地位,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各民族的政治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各民族的关系主要体现在经济利益的协调上,各民族的政治权利则处于补充、完善和如何充分实施的过程中。

民族关系可能发生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发展差距在短期内难以逆转,成为影响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8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我国的学者开始注意东西部发展差距逐步拉大的问题,当时有一个比较流行的观点——“梯度论”,即东部先发展起来以后,再帮助中部、西部的发展,最终实现均衡发展目标。当时人们的观点中乐观成份更浓一些,现在看起来这个观点过于简单化了。在谈到均衡论时,很多人谈到了美国,因为美国在建国初,东北部最为发达,而南方和西部则相对落后,现在的美国已实现了均衡发展的目标,人们以美国作例子时,忽视了地理条件的因素。美国东西部面临大西洋和太平洋,有着良好的港口;北部毗连发达的加拿大,而南部则面临准工业化的南美大陆。而我国的西部大多处于沙漠和高原地区,接壤的都工业化水平较低的国家,地理位置十分欠佳。而目前的经济发展格局对西部地区也十分不利。世界范围的传统工业已出现生产能力过剩的现象,传统工业的市场空间十分狭窄。我国也已进入了买方市场,如果将传统工业从东部转移到西部,实在是得不偿失。作为经济增长热点的知识密集经济,其发展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处于人才密集的地区;二是处于相对高收入地区;三是交通与信息便捷。这三条在西部地区是很难在短期内做到的。因此,东西部地区的不均衡发展将长期存在,特别是在工业领域更是如此。既然不均衡现象将长期存在,它对民族关系的影响也将长期存在。民族理论界应对此充分重视,进行深入的研究,找到消除或减轻影响的对策。

其二,处理好资源开发与民族地区发展的关系,也将是影响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民族地区地大物博,但物博主要指地下,地上资源十分贫乏,且多为山地和沙漠,可利用资源十分有限。而丰富的地下资源归国家所有,地方没有开发权。在计划经济时期,这一状况对民族关系的影响是有限的,但进入市场经济以后,资源问题必将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从理论上讲,民族区域自治不仅包括政治方面的自治,而且也应该包括经济方面的自治。体现在资源开发上,尽管目前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但也应该兼顾国家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使得资源开发过程能够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对此,《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六十二条已作了明确的规定:“国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进行建设的时候,应当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作出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的安排,照顾当地少数民族的生产和生活。”民族地区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民族地区的未来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处理不当将影响民族关系的正常发展,应引起民族理论界的高度重视。

其三,市场经济阶段是公平竞争的时代,我国各民族都要接受这个自由竞争的环境。任何一个民族想要在这个环境中发展,都要不断增强竞争能力。一个没有竞争能力的民族,最终将成为落伍者,其生存条件和环境都将逐步恶化。但我们应该注意这样几个问题:第一,我国各民族由于历史条件的不同,加之计划经济留下的弊端,竞争的起点完全不同,如果在此基础上单纯强调市场竞争的原则,实际上就是一种变相的不平等竞争。比如,我国大多数少数民族居住于边疆或内陆山地地区,缺乏良好的地理条件。在西北民族地区,很多地方是沙漠化地区,自然条件十分恶劣。民族地区尽管有丰富的地下资源,但开发权归国家所有,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贡献不是很大,也就是说,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利条件无法得到利用。在东部沿海地区,最为有利的条件是人才、资金和港口,为了沿海地区的优先发展,以加速完成我国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国家在政策、资金、人才和原料上对其予以倾斜。从全局而言,国家采取沿海开放政策无疑是正确的,但不可否认,民族地区发展的最有力条件无法得到有效利用,而沿海地区本来就具有的巨大优势却得以强化,发展条件彼消此长,发展的差距拉大就会自然而然地显现出来。所以说,我国各民族、各地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客观上存在严酷的竞争关系,这种竞争也是无法避免的。但正如前面所言,竞争的起点不同,所以,对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条件,给予更多的政策倾斜,以使差距不过份拉大,有利于我国的民族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向前发展。概括起来说,我国各民族间的市场竞争,是国家保护下的有限竞争,这同中华民族与国外的无限竞争是有区别的。尽管我国各民族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竞争的因素,但平等、互助永远是我国民族关系的主旋律。第二,在我国56个民族中,既有汉族这样的先进民族,人口多达11亿多,但还有一部分人口在几千、几万的小民族,有些在50多年前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有一些人口多一些的民族,如藏族、彝族等,50多年前还处于封建农奴制和奴隶制末期。对于这些民族来说,竞争的结局不言而明,国家必须采取保护发展的措施。第三,在我国各民族中存在的竞争因素,应当局限于经济领域,而不应扩展至政治、文化领域。综上所述,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族关系,确实存在竞争因素,但这种竞争是在平等、互助的基础上的有限竞争,对此,民族理论界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为国家准确地评价和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族关系提供理论依据。

其四,跨境民族问题将成为影响我国民族关系的重要因素。在改革开放以后,跨境民族的对外交往开始频繁,这对跨境民族本身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有几种现象应引起我们的注意:一是境外的分裂主义势力利用同一民族的条件,进行露骨的煽动,直接进行分裂活动,不时制造暴力事件;二是有些境外势力使用温和手段,逐步进行文化、政治渗透,在心理上扩大民族同一性的影响,以达到控制境内民族的目的。这种现象的存在,不仅对我国的民族关系危害极大,也威协到我国的安全。在跨境民族中,有一种现象应该引起重视。有些民族的个别成员由于受境外同一民族成员的负面影响,国籍概念模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思想混乱,这同我们的有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强不无关系。对于跨境民族而言,应当充分了解民族意识、中华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的关系。民族意识是一个中性概念,它是民族成员在共同的历史、文化、经济等条件的共同作用下的认知过程,是一个民族学概念,而非政治学概念。同一民族成员,如果居于不同的国家、属于不同的国籍,那么她们之间只在血缘和传统文化上有着非法律范畴的联系,而在政治、经济利益上有着截然的区别。在和平时期,跨境民族的成员间可以进行正常的交往,但一旦两个政体产生矛盾或对抗,属于同一民族的不同国籍的成员也将处于矛盾与对抗之中。因此,将民族意识的内涵无限扩大的做法是十分有害的。比如说旅美华人和美籍华人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旅美华人是中国人,受中国法律的保护,必须履行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美籍华人是美国人,受美国法律的保护,履行美国法律规定的义务。中华民族意识是一个历史概念,而非族体概念。中华民族是一个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这个共同体是在几千年的历史嬗变中自然而然形成的,由于其形成的长期性和曲折性,使中华民族的各成员间形成了一种密不可分的、牢固的关系,即现在所说的“谁也离不开谁”。在中华民族这个命运与利益共同体的形成过程中,经济、文化、政治乃至血缘间互相渗透、交融,真正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众所周知,汉族在血缘上是最大的“杂种”,不知融合了多少其它民族的成员,才形成了今天的世界第一大民族。尽管我国56个民族客观上存在多元文化体系,但中华民族存在着一脉相承的文化共同性,这一共同性也是共同的命运和利益得以保持下去的一个重要因素。那么谈到国籍概念,实际上就是国家意识,或中国人意识。作为中国国籍所有者,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将上述内容加以概括,即是民族利益融于中华民族利益之中,国家利益永远高于民族利益。在学术研究和宣传上,应当摒弃中国人是“炎黄子孙”、“龙的传人”的提法,因为它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过程相悖,也容易出现认识上的误区,说得严重一些,会从心理上影响民族关系。

跨境民族问题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影响,应当说是一个新的研究课题,随着其发展趋势的进一步变化,成为民族理论的研究热点是可以预期的。

其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族分裂主义和极端宗教主义势力将以新的面目出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的开放程度越来越大,一方面,为国际交往创造了条件,促进了正常的国际经济、文化的交流,但同时不可否认,民族分裂主义及极端宗教主义势力,正是利用这一便利条件,内外勾结,在群众中进行恶意的煽动,不断挑起事端,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稳定、发展造成了十分不良的影响。因此,研究如何在保障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的前提下,遏止民族分裂主义和极端宗教主义势力在我国的猖獗;如何在保障各民族成员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下,有效制止外国宗教势力对我国的渗透,以保证我国宗教制度的独立性,就显得十分必要。

近几年来,国外宗教势力加紧了对我国的渗透,在某些地区相当严重。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利用宗教这个跳板,增强在文化、政治上的影响力,以达到其破坏我国民族关系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二、民族发展研究将成为民族理论的研究核心

民族发展研究是在80年代末开始引起学术界重视的,这一新的研究领域的开拓者是金炳镐教授。他在1989年发表了一篇十分重要的文章,《论民族发展的诸条件、环境》(《黑龙江民族丛刊》1989年第4 期),从六个方面论述了民族发展与民族属性、民族结构、民族素质、民族关系、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关系,这是我们所知的最早的一篇系统地论述民族发展理论的文章。后来金炳镐先生在1994年出版的《民族理论通论》一书中,将民族发展理论列入第三编,民族发展理论正式成为民族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金炳镐教授外,还有几位青年学者也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对民族发展理论的形成与发展做出了贡献。

尽管民族发展研究已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很难说它已成为民族理论的研究核心。而事实上,民族理论的一切问题都同民族发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过去我们不重视发展理论研究,主要原因是在民族关系中政治关系处于绝对主流的地位,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将在民族关系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民族发展问题不仅将成为制定民族政策的主要目的,也将成为民族政策执行的最终结果。所以,民族发展研究成为民族研究的核心是可以确认的。

在论及民族发展研究时,应当强调一个问题,即民族发展理论的基本规律适用于一切民族,不应当误解为我国少数民族发展研究,所以说它是一个非常具有应用性的交叉学科,对于探讨中华民族的未来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从发展的角度而言,民族发展研究有可能在未来成为一门独立的交叉学科。

未来民族发展研究的重点仍然是理论体系的建构,重点是民族发展的动因和条件,以及对一些民族发展的成功范例进行深入的分析,划分民族发展的类型等。

在民族发展研究中,有一个现象有可能引起研究者的关注,即民族发展的条件越充分其发展速度应当越快,但事实上不完全如此。二战以后发展最快的民族大多发展条件不佳,而这些民族无一例外地具有较高的民族素质,这就告诉我们,民族发展的真正动力是一个民族的内在力量,即民族素质。民族素质是民族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而民族发展的其它条件,或由民族素质状况决定,或依托于民族素质。在民族发展的基础研究方面存在许多空白,因此,未来的民族发展研究是一个不断开拓和创新的过程。对于解释发展的原因和条件方面,民族发展理论比经济学更具权威性,因为经济学理论根本无法解释二战后为什么一些发展条件极差的民族奇迹般地崛起。

在民族发展研究方面,应用研究也将引起人们的重视。除了中华民族的整体发展研究外,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也将成为民族理论的研究热点之一。其一是东西部发展差距问题。前面曾谈到,发展差距的存在是长期的,在工业领域更是如此。目前世界传统工业的发展趋势表明,民族地区靠传统工业追赶东部地区的设想是较难成功的,而知识密集经济在民族地区短期难以形成规模,因此东部与西部之间的发展差距将进一步拉大。对于这一趋势的认同将有利于我们认识民族地区发展的艰巨性;其二,东西部发展差距将长期存在,但不等于永久存在。一旦我国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就会有能力调整经济发展政策,以实现均衡发展。

研究的重点包括:其一,国家会采取非市场手段,对东西部的发展进行协调。主要将采取税收政策的调整。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东部地区发展起来后,多收些税,帮助西部地区的发展。而对西部地区而言,则可采取减免措施,使得西部地区的投资成本大幅度下降。其二,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的资源优势,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国家领导人最近在新疆的讲话已经透露出这一信息,但现在的核心是开发问题,民族地区自然资源的法律地位应作相应的调整,使得国家和民族地区的利益统一起来,民族地区才能够依托资源优势追赶东部地区。其三,国家采取非市场手段,对西部民族地区的竞争能力采取一定程度的保护,即象一些发达国家那样,划分一些经济分工区。也就是对民族地区有条件大规模发展的产业重点扶持,在资金、税收和市场份额方面给予大幅度的倾斜,而对分工区域外的同类企业的发展采取限制措施,从而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分工协作格局,以达到全国最终实现均衡发展的目标。这一措施本身并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但前文已谈到,东西部地区竞争的起点本来就不同,已经存在不平等竞争的现实,所以,东西部地区包括中部地区在国家的保护下有限竞争是必要的。适合于西部地区发展的产业主要有畜牧业及其深加工、资源开发及其深加工两方面,在经济利益上对东、中部冲击不会很大。在西部民族地区设立经济分工区或者是经济保护区,有可能是实现我国均衡发展的唯一有效的措施。民族理论界有责任对其重点关注。

另外,稳定与民族地区发展的关系、小民族的发展问题、少数民族人口城市化趋向等也将引起研究者的重视。

三、民族素质研究将会进一步深入

民族素质研究在民族理论界也是一个非常崭新的研究领域。80年代末90年代初,这一问题才引起国内个别学者的注意。对民族素质进行比较系统研究的学者屈指可数。1990年,著名的民族理论专家熊锡元教授发表了《“民族素质”一词涵义探索——开展民族素质问题研究刍议》(《黑龙江民族丛刊》1990年第3期)一文,对熊锡元、金炳镐、 王建军、都永浩四人的观点进行了比较分析,包括民族素质的概念、内容及作用等。这篇文章的重要意义在于将为数不多的民族素质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进行民族素质研究的重要意义,推动了民族素质研究的深入。此后,又有一批研究成果发表。

金炳镐教授曾经最早提出进行民族素质研究,并且将民族素质研究列入《民族理论通论》一书中,在第六章四、五、六节及第八章三节,对民族素质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将民族素质研究第一次纳入民族理论体系中,对民族素质研究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目前,民族素质研究不仅引起了民族理论界的重视,其它学科也开始关注这个研究领域,足以说明其重要性。

民族素质的重要性在于,它直接决定一个民族和国家的发展前途,民族素质的状况是与民族、国家的命运相连的。民族素质在经济发展中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民族素质成为民族理论的研究重点是顺理成章的。

由于民族素质研究的时间很短,很多领域未曾涉及,人们对其内涵、发展规律及作用的认识还停留在初始阶段,因此,对民族素质进行系统、全面的研究就成为民族理论界今后的重要任务之一。

笔者认为,民族素质研究应重点关注下列问题:民族素质概念;民族素质的构成要素及相互关系;民族素质的能量积聚和增强;民族素质对民族结构及社会结构的调节功能;民族素质与科学技术的关系;民族素质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民族素质与竞争能力间的关系;民族素质与生存环境;民族素质与人类发展的时空观;中国的民族素质状况与未来发展的趋势等。

收稿日期:1998-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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