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理论途径与实践坐标_所有制论文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理论途径与实践坐标_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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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11)09-0040-07

毋庸置疑,马克思所阐释的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并非对于现实社会主义运动的理论概括,而是依据内蕴于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的基本矛盾对于未来社会发展的逻辑展望。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科学社会主义对空想社会主义的理论超越首先表现出的恰恰是一种哲学的特征,而不是实践的特征。当然,正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理论贡献,社会主义学说实现了从空想到科学的理论飞跃。也正是得益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理论形态又转化为现实的社会主义运动。

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历史表明,正是遵循着从空想到科学,又从理论到实践的发展轨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原则规范逐步与时俱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坐标。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理论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得以在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化、中国化、大众化的进程中应运而生。由此可见,我们必须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诉诸现实的社会主义实践,才有可能在“实践的社会主义”的意蕴中真正把握其科学性。

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基本走向,梳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基本内涵,我们可以从中清晰概括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理论进路。

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做出了时代性的深刻诠释,党的十七大报告在论及民生问题时,明确提出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政治主张,从而引发了人们关于社会主义经济特征的理论反思。

显而易见,仅从理论逻辑上即可获知,“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是占有财产,而允许个人拥有财产性收入,实际上是承认了私有财产的合理性。毫无疑问,“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主张是针对传统社会主义观的理论反思,直接表现为对于公有制理论传统的反诘。然而,如此主张是否会在理论上背离科学社会主义,进而在实践上否定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呢?

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野中,决定未来社会发展性质的根本因素,集中体现为所有制关系的变革。因此,《共产党宣言》“强调所有制问题是运动的基本问题”,并对此做出了宗旨性的阐释:“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1](P307、286)由此可见,执着“消灭私有制”的信念,从而实现对于公有制的理性认识,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得以最终确立的关键。同样,如何理解公有制,进而如何在实践中确立公有制,抑或确认公有制,也就成为“实践的社会主义”必须优先予以解决的一个问题。

在关于共产主义必然性的早期哲学思考中,马克思并没有从理论上过多地描述公有制,而是对私有制在未来共产主义发展进程中的命运进行了逻辑展望。事实上,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的最初理解恰恰是局限于“财产公有”的思路,以扬弃私有财产而不是否定私有制作为理论前提的。在被人们视为马克思哲学共产主义思想总纲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曾经明确断言:“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扬弃”。显然,正是遵循着哲学共产主义的这一理论逻辑,“剥夺剥夺者”即消除财产的私人占有被确认为“消灭私有制”的唯一实践形式。

伴随着日益深入的无产阶级革命实践,马克思逐步深化了对于未来社会所有制形式的理论思考,明确提出了“生产资料的全国性的集中将成为由自由平等的生产者的联合体所构成的社会的全国性基础”的论断。[2](P67)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更是将这种与资本主义所有制相对立的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形式称之为“社会所有制”。恩格斯也在《反杜林论》中对马克思的“社会所有制”思想做出了诠释,将人类社会的发展旨归定位于建立“高级得多、发达得多的共同占有形式”。显然,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中,“消灭私有制”,实现以“共同占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所有制”,构成了共产主义的经济坐标。

然而,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实践中,“消灭私有制”的主张往往会引发人们的种种思想疑虑。是依据私人占有的性质将私有财产与私有制一并予以否定,抑或是在二者截然对立的意义上停止对于私有财产的“积极扬弃”,无疑是现实社会主义运动所面对的实践难题。其实,在马克思看来,所谓财产“私有”的性质“依这些私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而有所不同”。[3](P267)事实上,不仅资本的拥有者可以通过不劳而获的方式占有社会财富,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所换取的生活资料也具有私人占有的性质。毋庸置疑,旨在“消灭私有制”的共产主义革命决不是在一般意义上消灭个体对于财产的占有,而是要消灭那种通过占有财产支配他人劳动的剥削行为,即消灭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为代表的私有制。正如《共产党宣言》所指出:“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

显而易见,共产主义革命所要消灭的是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为基础的剥削制度,而不是私有财产。相反,共产主义革命在自身的发展进程中将赋予劳动者以合法占有生产资料的权利,并实现劳动者对于劳动产品的真正占有。在实践逻辑上,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原则承认每一个劳动者对于自身劳动的所有权,而这种所有权正是通过劳动者个体对自己的劳动产品的合法占有实现的。在论及私有制自我否定的进程时,马克思曾经明确揭示了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形式,他认为,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显然,正是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属于自己的私有财产,从而真正拥有了财富。从这个意义上讲,重建的“个人所有制”才真正体现了以“共同占有”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所有制”的实质。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未来社会所有制形式的理论探索开辟了社会主义学说的科学发展之路,并为我们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实践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南。

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开辟并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确立了实现社会平等和谐的政治目标,并立足于为民执政的高度阐释了其中的理论意蕴,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当代发展做出了又一重要的贡献。党的十七大报告特别强调“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显然,在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实现平等是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原则,而彰显平等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意义,则构成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又一理论进路。

毋庸置疑,平等最早是资产阶级的政治口号。在以阶级取得统治地位为标志的政治解放中,作为对于未来社会发展趋势的政治解读,平等的口号不仅仅是革命阶级的自我标榜,也隐含着将革命阶级的意志普遍化为全体社会成员的意志,以便于发动群众,形成更大规模的革命优势的积极意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平等的张力在政治实践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着眼于平等在革命运动中的这种特殊重要作用,马克思断言:“平等,作为共产主义的基础,是共产主义的政治的论据”。[4](P128)

在马克思看来,“部分的纯政治的革命的基础是什么呢?就是市民社会的一部分解放自己,取得普遍统治,就是一定的阶级从自己的特殊地位出发,从事整个社会的解放。”毫无疑问,资产阶级革命即是这样一种旨在“取得普遍统治”的政治革命。然而,在政治解放中,“每个人都是人民主权的平等参加者”,[5](P463、427)却并非解放成果的平等享有者。事实上,资产阶级恰恰是“从自己的特殊地位出发”,为自身的特殊利益而“从事整个社会的解放”,因而不可能与其他参与革命的阶级真正平等地分享革命的成果。

与资产阶级不同,无产阶级虽然也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但却没有自身的经济基础,因而也没有一己之特殊私利。因此,“工人的解放还包含普遍的人的解放”。[4](P62)马克思认为,只有“人类解放”才是“普遍的人的解放”,才能超越“部分的纯政治的革命”的狭隘眼界,在实践中真正体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人阶级的解放斗争不是要争取阶级特权和垄断权,而是要争取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并消灭任何阶级统治。”[6](P15)显然,着眼于消灭阶级而实现的平等诉求,超越了“从自己的特殊地位出发”而追求的政治解放,这正是马克思的平等观与抽象的平等标榜的区别所在。

与侈谈平等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不同,马克思不仅把平等确立为社会发展的价值旨归,更是阐释了实现平等的辩证途径。在分析社会主义“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时,马克思揭示了其中存在着的不可避免的“弊病”。他指出,按劳分配中通行的是商品交换的同一个原则,即“等价交换”的原则。“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权利”,“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7](P304、305)

毋庸置疑,按劳分配原则是以承认每一个人的劳动归个人所有为前提的。由此看来,劳动私有并没有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确立而消除,相反却构成了公有制得以确立的基础。按劳分配原则不承认阶级的差别,从而否定了阶级的剥削,这无疑是社会的进步。然而,这一原则却承认劳动者之间的差别,将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及劳动能力视为天然特权。鉴于每一个人的天赋能力不尽相同,将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资料分配的同一尺度,诉诸一切人,就必然会导致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事实上的不平等”的现象。因此,马克思认为,要避免事实上的不平等,“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正是对于平等的这种辩证理解,构成了马克思共产主义思想的理论底蕴,为论证“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原则提供了逻辑前提。

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首先是将争取经济平等的主张诉诸“消灭私有制”的政治革命,继而“无产阶级从政治平等中引伸出社会平等的结论”。[8](P669)正是依据无产阶级革命的这一实践特征,马克思的平等观展现出了“经济平等——政治平等——社会平等”的逻辑进程,从而奠定了论证人类社会逐步向共产主义发展的理论基础。这样一种理论的逻辑不仅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与时俱进提供了理论参照,也为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以“各尽所能按劳分配”为特征的社会主义原则,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提供了明确的实践坐标。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党中央明确将原本仅仅局限于学术研究层面的“文化”诉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提出了“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任务。毋庸置疑,这一重要的政治举措,预示着“文化”在中国未来的发展中必将发挥举足轻重的现实作用。同时,“建设和谐文化”实践的深入发展也再一次激发了理论研究对于文化问题的积极关注。显然,构建全新的文化哲学思维范式,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之必须,也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之必然。

毋庸讳言,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哲学视野中,“文化”并非居于理论的核心地位,也没有构成解读哲学问题的独特理论视角。尽管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也曾经大量涉及了我们今天所谓的文化问题,但却绝少论及文化哲学,甚至绝少使用“文化”范畴。事实上,除了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强调的理论坐标,即“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9](P22)之外,我们几乎找不到关于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的经典论述。

其实,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主张之所以诉诸社会经济的分析,而不是社会文化的解读,并非马克思的理论偏好,而是现实的社会实践所决定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所面对的时代问题首先是“社会建立在阶级对抗的基础上”这样一个事实,以及由此而造成的“使用价值占支配地位”的社会现象。因此,马克思断言,被资本家凭借资本攫取为己有的剩余价值“一方面是社会的自由时间的基础,从而另一方面是整个社会发展和全部文化的物质基础。正是因为资本强迫社会的相当一部分人从事这种超过他们的直接需要的劳动,所以资本创造文化,执行一定的历史的社会的职能”。[10](P257)显然,实践提出的消灭“资本文化”的任务,即“消灭私有制”,实现无产阶级解放的任务,只能通过消灭资本的实践活动来完成,而不可能诉诸单纯的文化变革来实现。

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这种“文化空场”妨碍了我们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文化底蕴的准确认知和揭示,在客观上也构成了落实“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任务的思想障碍。然而,认真梳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致思理路,我们还是能够准确把握内蕴于其中的文化旨归,从而确立构建文化哲学思维范式的前置性理论基础,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任务提供理论根据。

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始终对于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给予了充分的强调和关注。马克思曾经明确指出:“作为资本关系的基础和起点的已有的劳动生产率,不是自然的恩惠,而是几十万年历史的恩惠”。[11](P560)据此,他从唯物史观出发,将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即文化的进步,确立为阐释历史的理论坐标。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无产阶级将通过经济和政治上的革命,“剥夺剥夺者”并最终实现人类解放,而“人的自由发展”无疑是内孕于这一革命进程之中的价值取向。显然,正是伴随着人类解放的历史进程,人的自由才得以逐步展开。因此,文化上的每一个进步,都是迈向自由的一步。

在传统的哲学研究中,如同作为人的生存方式的文化一样,“人”也是处于一种“不在”状态。与传统哲学的抽象思辨完全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是“现实的人及其活动”。在马克思看来,现实人的发展目标是“完整的人”或“总体的人”,是“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正是遵循这样的逻辑,马克思对共产主义做出了总体的界定,将共产主义的实质概括为:“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4](P81)显然,实现以“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为内涵的生存方式的根本变革,恰恰是马克思的基本哲学主张。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展露出明确的文化哲学旨归。

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野中,“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1](P87)因此,简单将共产主义归结为公有制的确立,抑或将其视为真正的平等状态的实现,都难免有失偏颇。其实,“孤立的劳动(假定它的物质条件是具备的)虽能创造使用价值,但它既不能创造财富,也不能创造文化”。[9](P17)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共产主义的真正意蕴并不在于实现某种既定的经济或政治目标,而恰恰在于不断“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本身。由此或可得出结论,人类社会的发展存续必然会在生存方式的不断变革中逐步趋向于更加完善的未来。

马克思指出:“共产主义是最近将来的必然的形式和有效的原则。但是,共产主义本身并不是人的发展的目标,并不是人的社会形式。”[4](P93)显然,与我们通常的想象完全不同,共产主义并非我们视为终极理想而为之努力奋斗的社会制度,而是人获得全面发展的“必然的形式和有效的原则”,即一种完全不同于现实的全新生存方式。共产主义即是通过对原有生存方式的根本变革,实现人“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学说超越了关于未来社会的单纯经济或政治的解读,展现出明确的文化旨归。

毋庸置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学转向对于后世哲学具有强烈的文化导向作用,对于中国革命更是至关重要的思想先导。在论及《中国革命与欧洲革命》时,马克思着眼于文化的差异,将当时的中国生动地比喻为“小心保存在密闭棺木里的木乃伊”。换言之,马克思正是通过透视中国的封闭式文化特征,揭示出导致近代中国落后于世界革命进程的主要原因。同样,也正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所造就的文化冲击唤醒了“东方睡狮”,引领近代中国踏上了民族复兴之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秉承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中国共产党人逐步领悟到“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12](P663-664)的道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更是诉诸“建设和谐文化”,提出了“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战略构想。从这个意义上讲,把握时代发展的脉搏,遵循马克思主义内蕴的文化旨归,努力构建以人为本的文化哲学思维范式,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与时俱进,正是我们当代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责无旁贷的历史使命。

毫无疑问,确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于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又一重要理论贡献。自从人类跨入21世纪以来,超越“人定胜天”的狭隘眼界,实现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已经成为新世纪人类的共识。中国共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张,更是引发了世人对于和谐发展的深层理论思考。究其本质而言,人类社会的和谐状态是超越阶级局限的产物,是未来社会的理想状态。因此,我们或可做出如此断言: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张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时代性解读,其理论指向构成了科学发展的明确目标,必将引导人类社会逐步走向共产主义。显然,只有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才能在一个更为深刻的层面把握“实践的社会主义”的理论真谛。

和谐的社会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理想状态,因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就成为人类矢志不渝的精神追求。事实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全部理论都是在社会和谐的意义上展开的。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必将以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为前提。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只有在共产主义的条件下,人类才能真正消除“人们在物质生活生产过程内部的关系,即他们彼此之间以及他们同自然之间的关系”的狭隘性。“只有当实际日常生活的关系,在人们面前表现为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的时候,现实世界的宗教反映才会消失。”[11](P96-97)显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发展的着眼点恰恰在于“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他们正是诉诸这样两个维度的和谐关系诠释了共产主义社会的和谐状态。

毋庸置疑,正确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和谐社会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在社会发展问题上,与形形色色的社会“庸医”孤立探讨个体与社会的发展不同,马克思明确主张:“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体对立起来。个体是社会存在物。”[4](P84)显然,这种立足于“个体本位”发展的基本理念奠定了马克思共产主义学说的现实基础,从而揭示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矛盾得以真正解决的实践机制。

正是依据上述理论逻辑,《共产党宣言》对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做出了明确界定:“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的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正是将对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关怀定位于“每个人”与“一切人”的和谐关系,并据此阐发了“人的自由发展”的理论意蕴。显然,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价值目标,更是现实生活世界中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最高境界。

事实上,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确立在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双重关系之上的。马克思不仅正确诠释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准确揭示了作为社会的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指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4](P83)正是借助这一论断,马克思在一个更为深刻的层面上完成了对于“人与人之间和人与自然之间极明白而合理的关系”的理论阐释。

遵循马克思主义的致思理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依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经验,全面阐释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发展方向,确立了以人为本的发展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不仅明确提出了“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战略任务,而且详尽阐发了“生态文明”的政治主张。显然,这些政治举措不仅着眼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和谐,而且强调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协调。正是通过这些政治举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实现了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传承,并对马克思主义做出了时代性的全新阐释。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不断深入,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必将获得更进一步的发展,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思想指南。

[收稿日期]201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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