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丁述斌

浅谈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丁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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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前形势下,我国因为建筑电气引起的火灾依然在火灾事故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虽然近几年来建筑电气消防一直努力并不断取得新的成就,但是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中仍然因为细节注意不足或者是工作不够负责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有待于我们进一步去解决。目前,高层建筑在我国城市建设中越来越受广泛,其超高的人口密集度对建筑电气消防验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有必要对此作出分析与探讨,以确保城乡居民的居住安全。下面就结合具体工程谈一下建筑电气消防 设计上的问题。

关键词:电气消防,负荷等级,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

一、目前建筑电气消防设计中所存在的问题

对当前电气消防设计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对于我们有针对性的制定一些加强性的措施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正确的道路。具体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1.对于消防电源以及消防供电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或者认识不清,消防电源以及消防供电安全是确保火灾发生时,消防设备以及消防系统能够持续供电的根本。《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3.28条对一级负荷要求明文规定是:“一级负荷应该有两个电源进行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3.29条对二级负荷要求明文规定是: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进行供电。3.3.3条规定下列电源可以做为应急电源,第一,供电网络中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用馈电线路;第二,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第三,蓄电池。这里需要强调说明国家电网中两个电源是指2个35KV及以上区域变电站,2个回路是指1个35KV区域变电站中的2条10KV回路。在珠海市民营企业大厦的设计中,由于本工程地上24层,地下2层,建筑高度89.93米,总建筑面积33506.56平方米,属于一类高层,所以需要采用双电源供电,结合珠海市电网供电情况,考虑到采用2个110KV区域变电站做双电源经济成本太高,故第二电源采用了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本工程为确保重要负荷的供电,对重要设备如:消防电梯、消火栓泵等消防设备的供电电源均在末端双电源互投,即:当正常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设备用电即:当正常电源断电时,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设备用电电缆应采用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或无烟无卤电力电缆,电线,珠海市民营企业大厦中就采用了阻燃低烟无卤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或无烟无卤电力电缆,电线,同时对所有的消防用电设备采用了末端双电源互投。

2.明确各种消防设备的用电负荷等级。在建筑电气的消防设计环节中,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选用适合该建筑的消防设备。例如,一类建筑物的供电要求必须满足一级负荷的需求,而二类建筑物就应满足二级负荷的需求进行供电。在珠海民营企业大厦中就首先对这些一类消防设备进行了确认:消火栓泵,喷淋泵,消防泵房排污泵,消防电梯下面的排污泵,公共楼梯间的应急照明,消防电梯,排烟风机,正压送风机等。明确设备负荷等级,所处位置,设备容量等,为确定供电方案做好准备。从现实情况来看,好多设计师总是有所疏漏,或者搞不太清,造成供电失误。

3.线路敷设问题:许多电气设计消防线路采用穿塑料管(PVC)保护,并从吊顶内走线。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第13.10.5条规定: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紧急广播等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并暗敷在非燃烧体结构内,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30mm。当必须明敷时,应在金属管上采取防火措施。在布线上的要求《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基本一致。但从实际情况可以看出,很多设计人员对这一条有所疏忽。

笔者理解,之所以有如此规定,是因为消防联动控制、自动灭火控制、通信、应急照明及紧急广播线路,在火灾发生后一段时间内还需起作用,在这段时间内,这些线路应保证安全使用。

敷设在吊顶内的线路,在发生火灾时并不安全,而且吊顶内下是火灾多发地段。设计人员应对规范条文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实际操作中,凡是新设计的建筑,对该条文规定的线路,应尽量穿金属管或阻燃PVC管保护并在现浇板内、墙内等处暗敷走线。而在改造工程中,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暗敷时,应对保护钢管或金属线槽采取防火措施,如刷防火涂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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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电气中消防设计的主要项目

在建筑电气消防的设计环节,必须对建筑物周围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再根据当前的火灾类型和火灾特点,设计与建筑物相适应的消防系统。

1.建筑电气消防应设计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报警系统是对火灾及早发现和及时采取反应措施的关键内容,因此建筑电气消防设计时必须考虑到自动报警系统。在设计自动报警系统时,为确保其能够安全有效地运行,必须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根据建筑物的位置以及所在地的风向等外界因素选择适合该建筑物的火灾探测器,而火灾探测器的布置必须充分考虑其安全系数、保护面积和保护面积。第二,线型光束火灾探测器应设置在大空间,室内净高大于12米的区域,并且安装时距地高度不宜超过20米。在珠海市扬名广场设计时,因为中厅从1层到9层,每层5-6米层高,总高度46米,远远大于20米,所以就按3层一个区域来设置线形光束火灾探测器,每个区域设置2组,就很好的解决了大厅火灾报警部分,第三,手动报警按钮应该安装在非常明显的地方,而且与安全疏散的路线应该保持一致。第四,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版最新规定,消火栓泵的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不用现场启泵,手动控制方式,应将消火栓泵控制箱(柜)的启动,停止按纽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的启动,停止。在珠海民营企业大厦中就依据新规范把消火栓启泵直接启泵线去掉了。第五,大多建筑物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室都是和安全防范系统中心控制室设置在一起的,因此必须预防互相之间的影响,不能给防火工作带来阻碍,并且大中型商业建筑最好把消防控制室设置在一层,并设置直接对外出口,且有明显标志,方便火灾时的消防扑救工作。在珠海民营企业大厦中,就为了安全需要,将消防控制室放在了一层。

2.建筑电气消防应设计消防联动系统

建筑物的消防联动系统在处理建筑火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室应根据火灾情况控制相关层的正压送风阀及排烟阀、电动防火阀、并启动相应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排烟阀280℃熔断关闭,防火阀70℃熔断关闭,阀、风机的动作信号要反馈至消防控制室。在消防控制室,对消火栓泵、自动喷洒泵、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即可通过现场模块进行自动控制也可在联动控制台上通过硬线手动控制,并接收其返馈信号。还有对防火卷联门的控制,电梯的监视控制,消防应急广播的设置,消防电话的设置等等均应满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的要求。

3.建筑电气消防应设计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10.2.7条,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宜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又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第13.2.1条,除住宅外,火灾自动报警对象分级为一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宜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4.建筑电气消防应设计应急照明系统

当建筑物内发生火灾时,势必会引起人员恐慌,若此时切断电源,人们在逃生的过程中就会出现踩踏现象,甚至出现伤亡事故,这在我国已经是屡见不鲜的事情了,所以必须设计相应的应急照明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主要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等。其中,备用照明的实现途径主要依靠双电源切换,将应急照明灯安装在墙壁的中间位置为最佳,既可以将火灾烟雾对其产生的影响力降到最小,也能方便于工作人员平时的维修和检查。而疏散照明电源应安设在疏散通道上,将疏散通道的标志设置于疏散通道与其转角处的墙面下方,离地面不能超过1米,且疏散标志灯之间的距离也必须小于20米。此外,疏散标志灯还应该安装在离可燃性设备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安全照明系统指示照明灯具应选用含有镉镍电池的,且安全出口标志的设置不同于疏散通道设置于墙面下端,而是设置于出口顶部,同疏散标志灯一样,应急照明灯也不能安装在易燃设备上。在珠海市民营企业大厦中,在地下室及公共楼梯间,电梯前室等部位均设置了应急照明,并且均按上述要求设置,并且火灾时通过消防控制室能够强制点亮,以满足火灾时消防照明需要。

三、结束语

当前,建筑电气消防设计已经逐渐受到人们的极大关注,因此在设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根据建筑消防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科学合理地选择适合该建筑的消防设备,并形成整体的消防系统,从而确保火灾发生时各个消防设备能够安全、及时地发挥作用。

论文作者:丁述斌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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