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中的人称代词西安_人称代词论文

近代汉语中的人称代词“贤”,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代词论文,近代论文,人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引言

“贤”,《说文·贝部》:“多才也。”本为形容词,在古、今汉语中多为本用,做定语,构成诸如“贤臣、贤士、贤妻、贤大夫”等词语。亦做名词,指贤德之人,如“选贤与能”、“尊贤重士”中的“贤”。名词和形容词是“贤”在古今汉语中的常见用法。

但是,在近代汉语中,特别是在唐宋时期的口语类文献诸如诗词、笔记和对话体著作中,“贤”还有一个特殊用法,就是具有指代作用,指称对话的对象,其作用相当于第二人称代词。例如:

[1]月华淡淡,夜寒森森,犹把红灯照著。醉时从醉不归家,守定、不教冷落。(宋·毛滂《鹊桥仙·烛下看花》词)

[2]坐定,子发曰:“震愿见先生久矣!今日之来,无以发问,乞先生教之。”先生曰:“好!待与说一部《论语》。”(《宋元学案·卷二四·上蔡学案》)

[3]今日以莺莺,酬救命恩,问足下愿那不愿?(金·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六,以下简称《董西厢》)

上面三个句子中的“贤”,都应译为“你”或“您”,在句中分别做主语、宾语和定语。

这种用法的“贤”,前贤时修多有关注,但多是从“敬称”或“尊称”的角度论述的。最早把“贤”列入“尊称”的是清代梁章钜。他在所著《称谓录》中,把“贤”列在《尊称》卷中,与“子、君、卿、足下、阁下”等同列。近人张相《诗词曲语词汇释》(以下简称《汇释》)则明确地将这种“贤”界定为“第二人称之敬辞,犹云君或公”。这种说法为后来许多近代汉语词典(以出版时间为序)所本:

陆澹安《小说词语汇释》(1964):贤,对别人的尊称,等于“公”或“君”。

台湾省的《中文大辞典》(1968):贤,对人的敬称,相当于君或公。

许少锋《近代汉语词典》(1997):贤,对人的尊称。犹君,阁下。

江蓝生、曹广顺《唐五代语言词典》(1998):贤,你,第二人称的敬称。

吉常宏《汉语称谓大词典》(2001):贤,敬称对方。犹言“君、卿、您”。

尊称或敬称是古代汉语中的特殊词汇,虽然在现代汉语中都可译为第二人称代词“您”,但是,敬称的指代作用是临时的,其本质属性仍然是名词。同一般敬称相比,“贤”的指代作用并不是临时功能,而是已经具有了人称代词的特点,可以看作是第二人称代词。

“贤”的第二人称代词的用法,目前尚无有人系统阐释;至于“贤”为什么会在汉语的人称代词系统中消失,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希望本文的探索能够对现代汉语人称代词系统的演变和发展提供一些资料和参考。

二 “贤”的语法特征

具有指代作用的“贤”,已经具有了人称代词的语法特征。

(一)“贤”在句中做主语、宾语和定语

1.“贤”做主语

做主语是“贤”最常见的用法,在宋代对话体文献如《朱子语类》、《程氏遗书》、《宋元学案》中出现最多。

[4]要与贤说有,又来问某讨。(《朱子语类·卷三·鬼神》)

[5]子开正色曰:“道家兄做得是邪?”(《朱子语类·卷一三○·本朝四》)

[6]故先生尝教谢良佐曰:“读书,慎不要循行数墨。”(《宋元学案·卷一三·明道学案上》)

有些句子的宾语是由主谓词组充当的,“贤”可以充当这个做宾语的主谓词组的主语。例如:

[7]尝与龟山说以利。先生曰:“以利即是天理人欲。”龟山曰:“只怕错认,以利为义也。”(《宋元学案·卷二五·龟山学案》)

“贤”是“怕”的宾语“贤错认”的主语。

[8]问鬼神有无。曰:“待说与贤道没时,古人却因甚如此道?待说与贤道有时,又却恐问某寻。”(《程氏遗书》卷三)

主谓词组“贤问某寻”做动词“恐”的宾语,其中“贤”是主谓词组的主语。

[9]某一日侍坐于伊川,请曰:“某看曾子三省,诚而已。”伊川曰:“不意看到此处。”(《宋元学案·卷二七·和靖学案》)

“意”(意料、想到)的宾语是由主谓词组“贤看到此处”充当的,“贤”是这个主谓词组的主语。

2.“贤”做宾语

“贤”做动词宾语的情况比较少见,做介词宾语的情况则多一些。

[10]醉中对客眠何害,须信陶潜未若。(宋·苏轼《李行中秀才醉眠亭》诗)

“未若贤”,即“不如你”。

[11]自古几番成与败,从来百种丑和妍,细算不由。(宋·吴潜《望江南》词)

即说“不由你做主”,“由不得你”。

[12]先生谓祖道曰:“陆子静答书,说个‘简易’字,却说错了。”《朱子语类·卷一二四·陆氏》

“贤”做“答”的宾语。

以上三句中的“贤”都做动词宾语。做介词宾语的,例如:

[13]明道曰:“与说话,却似扶醉汉,救得一边,倒了一边。”今之学者大抵皆然。(《朱子语类·卷一二一·朱子一八》)

[14]长生之话口相传,求丹金液全。混成一物作神仙,丁宁说与。(北宋·张继先《忆桃源》词)

[15]曰:“鬼神之道,只恁说与,虽会得亦信不过,须是自得也。”(《程氏遗书》卷一八)

上述三例,“贤”皆做介词“与”的宾语。

[16]有客游二广多年,知其山川人物风俗,因言廉州山川极好。先生笑曰:“被说得好,下梢不免去行一番。”(《朱子语类·卷一七○·朱子四》)

“贤”做介词“被”的宾语。

“贤”还可以做双宾语结构中的间接宾语。例如:

[17]又不待夺寺宇,又不待夺贤金宝。(《董西厢》二)

3.“贤”做递系结构中的兼语

“贤”还可在递系结构中充当兼语。例如:

[18]天然宅院,赛了千千并万万。说与知,表德元来是胜之。(宋·苏轼《减字木兰花·赠胜之》词)

“贤”,是“说与”的宾语,同时也是“知”的主语。

[19](童)贯复呼之曰:“更烦问太师在杭州静坐,今日至此,谁之力?童贯所以报太师亦尽矣!”(《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四四引南宋·周辉《清波别志》卷上)

“贤”,“烦”的宾语,“问”的主语。

[20]明日告州衙,教贤分别。(《董西厢》三)

“贤”,“教”的宾语,“分别”的主语。

[21]促织儿声响虽不大,敢教,睡不着。(宋·曹组《品令》词)

“贤”,“教”的宾语,“睡不着”的主语。

4.“贤”做定语

“贤”做定语在古今汉语中都不鲜见,但是,形容词的“贤”是对中心词进行修饰和描写,而具有指代作用的“贤”则与中心词是领有关系或所属关系,可以用第二人称代词替换,显然,这种“贤”是人称代词,与形容词的“贤”是同字异词。例如:

[22]元昭曰:“言其无止息。”曰:“观此诗与说话又异。此只是要斗胜。知道,安用许多言。”(《朱子语类·卷一二○·朱子》)

“贤说话”指“贤之说话、贤之所说”,名词性词组做介词“与”的宾语。

[23]伯淳却道:“但做顺人心事,人谁不愿从也?”介父道:“此则感诚意。”(《程氏遗书》卷二)

“感贤诚意”即“感贤之诚意”。

“贤”还能做“所字结构”的定语:

[24]分明是如所教。但是小生自小兀坐书斋,不谙其他生活,只得把这教学糊口度日,为之奈何?(宋《五代史平话·梁史平话》卷上)

“如贤所教”,即“如贤之所教”。贤,是“所教”的逻辑主语,句法上做“所教”的定语,构成定中结构做“如”的宾语。

[25]曰:“且如性,何须待有物方指为性?性自在也。所言见者,事;某所言见者,理。”(《程氏遗书》卷十八)

“贤所言见者”即“贤之所言所见的……”,“贤”是“所言见者”形式上的定语,逻辑上的主语。

可见,上述做定语的“贤”并不是描写、修饰性质的形容词,而是具有指代作用的人称代词。

(二)“贤”经常与人称代词对用或并用

“贤”经常与第一人称代词“某、我”和第三人称代词“他”对用,或与第二人称代词“你”并用,其人称代词的性质更是显而易见。例如:

杨应琴等《古今称谓辞典》:“贤会,同‘贤’。”

“贤家、贤会”是单音节词“贤”的异形,“家、会”在这里是为了补足音节而产生的记音字,没有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

(三)“贤”具有复数形式

上古汉语中,人称代词单、复数同形,没有真正的复数表示法;宋元时期的一些俗文学作品中,出现了比较固定的表示人称代词复数的后缀“每”,又写作“瞒、懑、门、们”等(吕叔湘,2002)。在宋元时期,具有指代作用的“贤”也可以与其他人称代词一样,加上表示复数的后缀“每、瞒、们、门”等构成复数形式。例如:

第[34][35]两句,张相《汇释》:“此皆要求观众肃静之辞,‘贤门、贤每’同义,可以参证。”

“贤”还可以加上“辈”表示复数,但传统上并不把“辈”作为复数词缀或表示法:

[36]游、杨初见伊川,伊川瞑目而坐,二子侍立。既觉,顾谓曰:“尚在此乎?日既晚,且休矣。”及出门,门外之雪深一尺。(宋·朱熹《近思录·卷一四·圣贤气象》)

古代汉语中“辈、侪、等”用在人称代词后表示复数,多用于尊对卑的语境中,本身就不带有尊敬的意味。

三 “贤”的语境特点

与“君、子、公、卿”等敬称相比较,“贤”所出现的语境有两个特点。

(一)“贤”可出现在非表敬的语境中

敬称是用来表敬的,在某些语境中,“贤”可理解为敬称。但是,“贤”也经常出现在不需要表示尊敬对方的语境中。例如:

[37]顾况著作披道服在茅山,有一秀才行吟曰:“驻马上山阿。”久思不得。顾曰:“何不道‘风来屎气多’?”秀才云:“莫无礼!”顾曰:“是况。”其人惭惕而退。(宋·孙光宪《北梦琐言·卷七》)

“秀才”与顾况素不相识,对口出“秽语”嘲讽自己的顾况只有恼火,没有“表敬”的必要,“贤莫无礼!”明明是一句斥责的话,可见,句中的“贤”不应该是“敬称”,它的作用只相当于第二人称代词。

[38]晏(殊)丞相领京兆,辟张先都管通判。一日,张议事府中,再三未答。晏公作色,操楚音日:“本为辟道‘无物似情浓’,今日却来此等公事!”(宋·张舜民《画墁录》)

“晏公作色”指晏公生气发怒变了脸色,连家乡话“楚音”都气出来了,这个时候说出来的话,用敬称的可能性就非常小了。

[39]明道谓:“毋谓不用力,我更著力!”(《朱子语类·卷三六·论语一八》)

在古代汉语中,与对方说话以“我”自称,本身就不是表敬用法,可见与“我”对用的“贤”也不应该是敬称。

[40]休说古往今来,心里,没许多般事。也不蕲仙不佞佛,不学栖栖孔子。懒与争,从教他笑,如此只如此。(宋·朱敦儒《念奴娇》词)

故前边用“乃翁”自称,对对方毫无敬意可言;后边的“懒与贤争”的“贤”,理解为一般的第二人称代词则更为合理。

[41]朝士怫然云:“同院是何言?不看殿上主人,奈何不吃,反不能堪?”(宋·张舜民《画墁录》)

这段话是“怫然”之后说的,“贤”做敬称的可能性不大,何况后面紧跟着“你”,更是毫无表敬之意。

再来看“贤”的复数形式的例子:

[42]朝廷咫尺,不晓定知道。多应遣军,定把征讨。

又:国家又不曾把亏负。(《董西厢》二)。

这是声讨叛军的两句话,使用敬称的可能性就更小了。

(二)“贤”可出现在非对话语境中

一般地说,敬称是对话时(有时是书面对话,如书信中)面称对方使用的,但是,有些非对话的语境中也出现了用“贤”指代第二人称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贤”只能是第二人称代词而非敬称。例如:

[43]暗香孤韵冰雪里,初不怕,春寒要勒。问桃杏,怎生向前争得?(宋《乐府雅词·拾遗》刘无言《花心动》词)

这是作者虚拟的梅花对“桃杏”的反问,用的是鄙视的口气,“贤”不可能是敬称。

[44]身外事,不用强探拈。自古几番成与败,从来百种丑和妍,细算不由。(宋·吴潜《望江南》词)

这是作者自发感慨,言世事不由人,“贤”是虚指,并非对话的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贤”就更不应该看作敬称了。

可见,与一般敬称相比,在许多情况下,“贤”在句中的主要作用是指代,而非表敬。在近代汉语中,“贤”与第二人称代词的作用更为接近一些。这一点,不少学者也注意到了。陆澹安编著的《戏曲词语汇释》对“贤”的解释是:

贤,原是对人的尊称,但有时直作“你”字解,并无尊敬的意思。

后来的《汉语大词典》既指出“贤”“又作第二人称的尊称。犹君或公”,同时又指出“亦径作‘你’用”。李崇兴等的《元语言词典》则将“贤”径解作“你,您”,没有专门指出是“敬称”或“尊称”。

由于“贤”所出现语境的上述两个特点,与其说“贤”是敬称,毋宁说“贤”已经发展为第二人称代词。

四 “贤”指代义的兴衰

(一)“贤”指代意义的产生

虽然人们习惯于把具有指称第二人称的“贤”界定为“尊称”或“敬称”,实际上,二者并不是一回事,它们是形容词的“贤”向不同的方向发展的结果。

“贤”作为形容词的本义是“有才华的、有才能的”,后又产生了“品德高尚”的引申义。由于其词义是描写个人品质的,且褒义色彩非常浓厚,因此中古以后,“贤”通过两个途径与汉语称谓语发生了联系:第一,作为修饰语成为敬称的组成部分;第二,“贤”通过名词化成为美称,直接指代人,并最终发展为第二人称代词。

1.由修饰语成为敬称的组成部分

由于形容词“贤”的词义特点,被出于美化目的冠于某些称谓语之前,作为表敬的标志。南朝齐·颜之推最早提到这种用法。《颜氏家训·风操》:“凡与人言,称彼祖父母、世父母、父母及长姑,皆加‘尊’字;自叔父母以下,则加‘贤’字,尊卑之差也。王羲之书,称彼之母与自称己母同,不云尊字,今所非也。”可见,“贤”最初是被冠于称谓语之前表示尊敬的,只是加“贤”的称谓语在地位上要比加“尊”字的称谓语低一些。(这一点也决定了后来“贤”多用于长辈面称晚辈。)学者们多根据颜之推的话来说明“贤”的“敬称”身份。但是,颜之推提到的这种现象,“贤”只是一种表敬的标志,主要作用是“别尊卑”,本身还没有指代作用,即还尚未成为“敬称”。而且,这种用法至今尚未发现用例,即使如“王羲之书”,亦“称彼之母与自称己母同,不云尊字”,估计这种用法人为规定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在书面语中并不通行。而在古代汉语称谓系统中,“贤”最常见的用法,是被冠于称谓语之前,用以美化称谓语,构成“贤+称谓语”的定中词组,形成敬称,“贤”成为敬称的组成部分。

由“贤+称谓语”形成的敬称,根据其所指对象,可分为面称对方的和面称与对方有关联的第三者的两类:

面称对方的,如“贤弟、贤侯(对方是侯爵)”(《封神演义》);“贤亲(对方与说话者有姻亲关系)、贤丈(对方年长于自己)”(《五代史平话》),这些敬称是说话者面称受话者。

指称与对方有关联的第三者的,例如“贤舅(称呼对方之舅)、贤从(称呼对方的从兄弟)”(见《世说新语》);“贤室”(称呼对方妻室)(见唐·张《朝野佥载》);“贤座主”(称呼对方老师)(见唐·赵璘《因话录》);“贤昆仲(称呼对方兄弟)、贤裔(称呼对方后代)”(见《宋元学案》);“贤昆玉(称呼对方兄弟)”(见元杂剧)等,这些敬称是说话者当着受话者的面,称呼与受话者相关的第三者的。

在“贤+称谓语”构成的敬称中,“贤”仍然是形容词,是构成敬称的成分,本身没有指代作用。“贤”的指代作用源于它的名词化。

2.“贤”的名词化发展为人称代词

古代汉语中形容人的品质方面的形容词,大都可以用为名词,用以指称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或特征的人。“圣、贤”最常见的本义是形容词,亦可做名词的例子。此即形容词的名词化。“贤”在名词化之后,成为美称,有了临时的指代功能,用来指称“品德高尚、有才能”的人物,以表尊敬。例如:

[45]何以慰吾怀,赖古多此。(晋·陶渊明《咏贫士》)

[46](封轨)颇自修洁,仪容甚伟。或曰:“学士不事修饰,此贤何独如此?”轨闻,笑曰:“君子整其衣冠,尊其瞻视,何必蓬头垢面而后为!”(《北史·封懿传附封轨》)

[47]元公谓旧族一二子弟曰:“诸生在长安,闻事不迨富春。此则存好问之所宏益也。”(《北梦琐言·序》)

句中的“贤”都是名词,指称具有“贤”的特点的人。上述句中的“贤”,还都是泛称第三者,而当人们用来指称对话的一方,成为面称时,也就成为敬称。“贤”作为名词单独指称人,就为人称代词的用法提供了可能。这种用法,唐代就已经产生。唐·张《朝野佥载》卷六:

[48]又一选人引铨,(李)安期看判曰:“弟书稍弱。”对曰:“昨坠马损足。”安期曰:“损足何废好书?”为读判曰:“向看判,非但伤足,兼似内损。”其人惭而去。

句中的“贤”即指称对方,做定语,“贤判”即“你的判词”。

但是,在这个句子中,李安期对对方前称“弟”,当对方狡辩之后,李安期很不满意,却改称对方为“贤”,可见,“贤”的敬称意味已经很淡。

[49](封)隆之将赴都,因过谒见,启高祖曰:“……猜忍之人,志欲无限。又叱烈延庆侯。念皆在京师,王授以名位,此等必构祸隙。”(唐·李百药《北齐书·卷二一·列传第一三》)

句中的“贤”是复数,“你们”。

宋代,用“贤”来作为面称的用法渐渐多起来,多出现于诗词、话本小说和笔记中,但出现最多的还是在对话体文献中,如《朱子语类》、《宋元学案》、《程氏遗书》等,都是“贤”的指代用法集中出现的著作。在这些著作中,“贤”的指代作用已经固定化,具备了第二人称代词的语法功能和语义特点,已经从敬称发展为第二人称代词。

(二)“贤”的指代作用的消失

根据文献用例,“贤”的指代作用在唐代产生,宋代用例最多,而到了元代就非常少见,明清时期更是鲜见用例,到了现代汉语中已经渺无踪迹。“贤”的指代作用为什么会消失?是在什么时候消失、如何消失的?吕叔湘先生(2002)曾经指出:“有些三身代词只通行于某一个时代或某一方言区域,有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如第一身代词‘身、侬、奴’,第三身代词‘渠、伊’。”导致“贤”的第二人称代词用法消失的原因是否也是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问题,尚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但是,由于“贤”的敬称的用法所决定的语境规定性,应该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

根据《颜氏家训》的记载,表敬的方式也是因人而异、有尊卑之分的。“贤”用在称谓语之前最早的作用是“别尊卑”的,它与“尊”相对:“尊”用在辈分、身份、地位高或年纪长的称谓语之前,辈分、身份、地位低或年纪较幼的称谓语前则用“贤”。“贤”的这种表“卑”的特点,决定了它作为敬称所出现的语境的规定性,即“贤”一般出现在尊者面称卑者的语境中。这种特殊的语境规定性,使“贤”的表敬作用一开始就是非常弱的,它的指代作用远远超过它的表敬作用。特别是到了宋代对话体文献中,“贤”主要用于先生面称学生,这种尊对卑的特点得到了强化。因为中国古代讲究师道尊严,老师称弟子,是不必用敬称的,如《论语》中孔子称弟子只称名,连字都不必称。因此,宋代师生对话中的“贤”,与其说是敬称,毋宁说是师称生时专用的第二人称。随着这种私人讲学形式的消失和师生对话体著作的衰微,“贤”便也退出了汉语书面语。

此外,“贤”的口语性及其口语类文献的衰微也与它的消失不无关系。

“贤”所出现的文体,多是记录口语的文体,如诗、词、史话、笔记、对话体或语录体文献,在正统的文言文中尚未见到。这说明“贤”是一个口语词。随着上述文体的没落,“贤”也随之在书面上消失。

总之,一个词语的消失应该有多方面的原因,这就有待于方家的继续探讨了。

标签:;  ;  ;  ;  ;  ;  ;  ;  

现代汉语中的人称代词西安_人称代词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