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琰悲愤五言诗的情感透视_悲愤诗论文

蔡琰悲愤五言诗的情感透视_悲愤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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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情感作为诗歌的要素之只,在蔡琰五言《悲愤诗》中占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悲愤诗》所以“动天地,夹鬼神”,是因为作者把真实的情感推到全诗的核心地位。既真切感人,又复杂矛盾;既有难言之痛,又为众人分忧;既有悲愤,又有鞭挞。情感与形象的关系是水乳交融、共为一体的关系。情感的心理条件是:曾受过剧烈心理的创伤;有释放情感的强烈的欲望。情感与音乐的关系是:情随乐移,乐从情变,互为依赖,相得益彰。

关键词蔡琰 五言《悲愤诗》 情感形象 心理条件 音乐

诗歌是最富于抒情性的文学体裁。别林斯基说过:“感情是诗歌天性的最主要的动力之一;没有感情,就没有诗人,也没有诗歌。”①我国古代诗论早就提出了情感说,指出了诗以情感人从而产生社会效应的本质特点。魏晋时代,诗论者概括了东汉以来诗的创作实践,提出“缘情”(陆机《文赋》)说,认为诗人们感伤于时代动乱,功名难就,于是直抒胸臆,深发感喟。如建安诗人感伤于民生疾苦,抒发内在情怀。蔡琰,就是这一时期最为著名的女诗人。她的诗之所以流传千古,除了其真实而艺术地再现了她所处的那个动乱时代的社会状况,更重要的是她以悲慨深沉的笔触,道出了自己的血泪之情和广大民众深遭战乱之祸的悲惨命运,不但再现了历史,而且将其情感传递于读者,令人在百般感喟之中获得一种悲剧的艺术美感。

蔡琰的诗传有三首:五言《悲愤诗》、骚体《悲愤诗》和《胡笳十八拍》。因诗人生平记载失考,故后人对其诗作之真伪有所争执,本文只在倾向于认为五言《悲愤诗》乃蔡琰之作的前提下,试就五言《悲愤诗》(后文只写作《悲愤诗》)自身,分析其情感问题。

一、《悲愤诗》情感的客观地位及特点

诗歌的情感是诗人用文字符号外在化了的主体(诗人)对客体(事物)的态度和体验。《礼记·乐记》中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明确指出了艺术家的情感是对客观事物感知后而形之于声(文)的一种形态。诗的情感是客观存在着的,并且对诗而言,它是举足轻重的。《悲愤诗》的情感存在及其重要地位表现得尤为鲜明。作品自始至终浸透着诗人灼烈的情感,可以说字字是泪,行行是血。因为诗人经历了天下汹汹、狼烟四起的战轮年月,受尽了一个普通妇女所不堪忍受的坎坷磨难。作者要通过简短的文字将这种悲惨历程端于纸上,从“金甲耀日光”到“白骨不知谁”;从骨肉生离死别到归故孑然自对,无不溶入诗人肺撕肝裂的悲愤情感。这种遭遇我们可以从历史记载中找到铁的证明:蔡琰“……蔡邕之女也,名琰,字文姬,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适河东卫仲道,夫亡无子,归宁于家。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十二年,生二子……后感伤乱离,追怀悲愤,作诗二章”。(《后汉书·董祀妻传》)可见这个忠孝素著的一代名儒之女一生所遭受的苦难之深。痛定思痛,诗人只有经过这样的人生劫难之后,才能写出如此的篇章。

诗是由形象和思想情感构成的统一体,二者缺一不可。“夫情动而言形,捻发而文见”(《文心雕龙·体性》),作为诗歌创作的动力因素,情感尤为重要。捧勰早就提出要“为情造文”,反对“为文造情”:“情者,文之经,辞者,文之纬……繁采寡情,味之必厌”。(《文心雕龙·情采》)可见情是诗之“神”,是维系诗的生命力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悲愤诗》情文并茂且以情见长。归纳起来,《悲愤诗》的情感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真切而感人。王国维说:“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人间词话》)《悲愤诗》之所以哀戚委婉,真切感人,主要是因为作者亲身经历了曲折多舛的坎坷历程。正是这种苦难的生活造就了诗人,造就了这首“动天地,感鬼神”(《毛诗序》)的不朽诗篇。蔡琰是现实主义诗人,现实主义的诗歌当以真切为贵,而诗的情感之所以感人,正是因了诗内容的真实。“卓众来东下,金甲耀日光。平土人脆弱,来兵皆胡羌。猎野围城邑,所向悉破亡。斩截无孑遗,尸骸相撑拒。马边悬脑头,马后载妇女……岂复惜性命,不堪其詈骂。或便加捶杖,毒痛参并下。旦则号泣行,夜则悲吟坐。欲死不能得,欲生无一可”。这分明是对历史现实的真实倾诉。东汉末年,天下大乱,各地军阀混战,狼烟四起,社会动荡,民不聊生,正如《后汉书·董卓传》所载:“是时洛中贵戚,室第相望,金帛财产,家家殷积,卓纵放兵士,突其庐舍,淫略妇女,剽虏资物,谓之‘搜牢’……卓尝遣军至阳城,时人会于社下,悉令就斩之,驾其车重,载其妇女,以头击车辕,歌呼而还”。这正是“猎野围城邑……马后载妇女”的历史背景。因为诗人亲临其境,身经其事,所以她感伤乱离,追怀悲愤,于叙述当中倾注了内心沉积的悲恸愤懑的情感,切实真挚,动人心弦。诗中尤为催人涕下的是描写母子离别的那个镜头:“邂逅侥时愿,骨肉来迎己。己得自解免,当复弃儿子。天属缀人心,念别无会期。存亡永乖隔,不忍与之辞。儿前抱我颈,问母‘欲何之?人言母当去,岂复有还时!阿母常仁恻,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顾思!’见此崩五内,恍惚生狂痴”。诚然骨肉分离,肠肝寸断,其状之惨悲令人不忍卒闻,堪称悲剧大家之手笔。

第二,矛盾复杂。真实性是现实主义文学艺术的生命,而情感的真实性就是形象所表露的感情的可信度、信息的可接受性和可理解性。诗歌情感的真切并不只表现在某一种或某几种单调的情感之上,它更多地表现在诗情感的多样重叠和复杂组合甚至相互冲突之上。《悲愤诗》正好实践和说明了这一创作原理。《悲愤诗》的情感内容有战乱之苦、有别离之痛、有亡夫之悲,有被虏之辱;有思乡之恋情,有抛子之愧憾……正是这多样情感的叠加组合,才形成了该诗情理深邃细致,并极富有感染力的艺术魅力和悲壮戚惋的感情格调,诗作不但溶汇了诗人的多种情感,而且将几种强烈的情感置于冲突之中,收到了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的艺术效果。如诗中描写诗人迫切归汉而又不忍抛离胡儿的情节:“己得自解免,当复弃儿子。天属缀人心,念别无会期。存亡永乖隔,不忍与之辞。”“见此崩五内,恍惚生狂痴”。归汉?弃儿?……在这矛盾复杂的困境中,在这去留两难的抉择中,母亲的五脏六腑怎能不崩裂撕破?精神之恍惚如同发了狂痴。这是人生当中最难堪的母子生离死别的悲痛!诗人于恍惚踌躇间选择了弃子归汉,这需要任何侮辱、损害、悲伤、痛苦都不可以摧毁的意志。这个场面描写将诗人绞心裂肺而又真实复杂的矛盾心情淋漓尽致地端于纸上,读来令人潸然泪下。此外,作品还写了诗人回到家乡,看到家乡白骨蔽野、哀鸿遍地时的那种悲喜交加的复杂心情,以及虽重获配偶却又挣扎于封建伦理道德之中的矛盾情感等等,这些都是诗人发自肺腑的血泪之情,诚如沈德潜所云:“托命新人四句,逆揣人心,直宣己意,他人所不能道。”(《说诗晬语》)整个诗作充斥着复杂和矛盾的情感,这种复杂的情感冲突增强了全诗的感染力,提高了它的艺术价值。

第三,被掩盖了的难言之情。诗人在作品中可能掩盖了某种难于言表的痛苦感情。因为作品只字未提诗人与左贤王的婚姻情况,只用“人俗少义理”一句简单地作了概括。根据封建社会的妇女地位、伦理道德和女性的心理特点臆断,诗人被掳之后可能受到了不符人伦道德的皮肉遭遇。《史记·匈奴列传》就有记载:“其俗,父死,妻其后母;兄弟死,皆娶其妻妻之。”东汉末年,南匈奴正处于由原始氏族向奴隶社会的过渡时期,氏族的习俗就是如此,男子死后,其妻的婚姻关系由兄弟或后子继承,而来自深受儒教影响的文明地区的中原女子,是绝对容忍不了这种待遇的。假如诗人真受到这种遭遇,则作为难言之痛,她也只能用“人俗少义理”一带而过,不可能形诸文字,着意渲染。另据《通鉴》所载:“卓烧其头以妇女与甲兵为婢妾”;又据袁宏《后汉纪》所载:“李傕招胡羌数千人,先以御物绘彩与之,许以宫人妇女”都可证明此说。可见,说诗人因羞辱难言,而将自己被蹂躏、被侮辱的痛苦情感隐蔽于轻描淡写之中,是有一定道理的。在那种战乱年月,被掳掠的妇女能免此一灾的怕鲜有其人,何况作者时值青春妙龄。郭沫若在话剧中,将诗人“没于南匈奴左贤王”这段姻缘写成像昭君出塞那样胡汉和亲的佳话,作为历史剧的艺术再创造,诚然无可厚非。不过,根据历史记载和诗人自叙,她对这桩婚姻绝非心甘情愿,也不可能有和亲止干戈的自觉。更何况诗人是被掳而去,被赎而归的。

第四,抒发个人情感的同时也抒发了众人情感。显而易见,《悲愤诗》着重抒发的是诗人的个人情感。同时也抒发了更多的深受战乱之苦的劳苦大众的情感。诗中主人公的形象不只是诗人本身,也是千千万万个受害妇女的缩影。“所略有万计,不得令屯聚。或有骨肉俱,欲言不敢语。失意机微间,辄言‘毙降虏,要当以亭刃,我曹不活汝!’”深刻揭露了董卓部将怂恿胡羌兵士烧杀抢掠的血淋淋的罪恶暴行,痛诉出呻吟于暴徒铁蹄之下的广大民众的苦难。正如后面所写:“城郭为山林,庭宇生荆艾。白骨不知谁,纵横莫覆盖。出门无人声,豺狼号且吠。”将封建军阀肆意制造战乱所带来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曹操《蒿里行》)的萧条景象示之昭然,严厉地控诉了董卓部将惨绝人寰的强盗行径。在这里,诗人没有耿耿于个人的巨创深痛,而是站在另一个高度,放眼全社会,将沉沦于水深火热之中的广大民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痛苦情感淋漓尽致地表现了出来。感慨时世,反映民生疾苦,表现大众情感,这是“建安文人”的最大特色。蔡琰的《悲愤诗》正体现出这种时代精神。

第五,揭露与批判。无可置疑,《悲愤诗》的揭露与批判的情感是再旗帜鲜明不过的了。它对黑暗现实的揭露和批判往往是带着火山爆发般的强烈感情进行直接控诉的。如“彼苍者何辜?乃遭此厄祸!”可谓呼天抢地,悲愤欲绝,毫无保留和隐没。诗人对苍天的悲愤的质疑,正是对暗无天日的现实社会的血泪控诉。当然,诗人的控诉是基于历史事实的。她在诗中叙写了大量的历史事实:“汉季失权柄,董卓乱天常”、“猎野围城邑,所向悉破亡”、“城郭为山林,庭宇生荆艾”等等,这些事实不但有见于史书,而且在同时代文人的作品当中也屡见不鲜,曹操《军谯令》就说“旧土人民,死丧略尽,国中终日行,不见所识”。

当然,以上只是《悲愤诗》的主要情感特征,其余如不同情感的相互关照性等特点,此文不复一一赘述。

二、《悲愤诗》的情感与形象

形象性和思想情感性是诗歌的两大属性。诗的形象是外在的、可感知的因素,而思想情感则是它的内涵。形象是思想情感借以表现的艺术外壳,是思想情感使人可以感知的实体。可见感情和形象的关系极为密切,是有机的统一。所谓“情景交融”,就是指这种关系。那么《悲愤诗》中的情感与形象是怎样达到有机的统一的呢?由诗中描写的三个典型细节可以看出。

第一,母子别离的细节描写。“儿前抱我颈,问母‘欲何之?人言母当去,岂复有还时!阿母常仁侧,今何更不慈?我尚未成人,奈何不顾思!’”仅仅40个字,就将活生生的一对血肉相连的母子形象端于纸上,形象逼真,感情真切。在这里,诗人没有直接用自己的语言去叙述母子的形象并阐释此时此刻他们的感情,而是用了形象化的语言,把胡儿的原话引入作品,让读者在玩味小儿天真幼稚的问话当中去体察那种天伦之情。小儿的形象与自身所具有的情感水乳一体,无可分辨。情感的张扬完全依赖于对形象的刻画。“见此崩五内,恍惚生狂痴”,将一个被母子情感折磨得近似发狂的母亲形象又呈现于读者眼前:这位母亲双手抚摩着胡儿,号泣不已,眼看着车辆启动,欲归而又于心不忍。这残酷的场景,表现了一个母亲所具有的天性(母爱)和对中原故土无限眷恋的矛盾冲撞。读者借助想象能体味到这位母亲“崩五内”且“生狂痴”的真实情感。

第二,与“同时辈”离别的细节描写。“兼有同时辈,相送告离别。慕我独得归,哀叫声摧裂。马为立踟蹰,车为不转辙。观者皆嘘欷,行路亦呜咽。”我们说创作情感影响着创作者对感知对象即艺术形象的选择。在此,诗人为了表达“同时辈”对“我”独归的羡慕之情、对他们欲归不能的悲哀失望和“我”不忍辞离的各种复杂情感,特意选择了“同时辈”的哀号、踟蹰不前的车马、呜咽需欷的行人和道旁观者等形象,用这些形象加以烘托,更加渲染了这种凄楚哀切而又无可奈何的情感氛围。正是为了制造这种情感氛围,诗人才根据情感表达的需要选择了这些贴切并极富表达这种情感能力的形象。当然,诗人完全可以选择其他的形象替而代之,但其表达效果则远不及此。因为这些形象在诗人大脑中留下了难以泯灭的“痕迹”,溶入了诗人的那种已经体验过的深切感情。

第三,归故后所见之景的描写。“既至家人尽,又复无中外。城郭为山林,庭宇生荆艾。白骨不知谁,纵横莫覆盖。出门无人声,豺狼号且吠。”因为情感影响形成表象(形象)的“质量”,所以,如果“城郭”、“庭宇”、“荆艾”、“白骨”、“豺狼”等形象不是出现在诗人无限悲凉凄哀的情感氛围当中,如果它们不能更贴切地表现出那种荒凉残酷的情景,那么它们表达的艺术情感的效果和它们本身的“质量”是不足启齿的。诗人所选的物象,是最富代表性的情感载体。它们本身就蕴含着已被公认的情感积淀。在特殊环境当中,特殊的物象(形象)就能溶含可被共识的特殊情感。“荆艾”象征荒凉,“白骨”象征萧杀……在对战乱所造成的萧瑟的自然环境的描写中,这些物象能恰如其分地渲染出这种氛围,能更有力地表达人们深受战乱之苦的特殊情感。

在对以上三个细节的情感与形象关系的分析当中,我们不难得出:《悲愤诗》的情与景(形象)是水乳交融,共为一体的。

三、《悲愤诗》情感表述的心理条件

第一,诗人心理上曾受过剧烈的创伤。通过对全诗的阅读,诗人所受过的心理创伤自不待言,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心理创伤,诗人才具备了创作《悲愤诗》的心理条件。从心理学角度研究就不难发现,蔡琰所处的心理状态呈如下三个特点:1.有一种沉郁的心境。心境就是“诗人在某段时间内具有持续性、扩散性(或叫弥漫性、泛化性)而又弱化了的情绪状态。有人把它称做心情或情态。”②它是诗人创作的心理“底土”。有了这种心境,诗人就在沉郁当中更多地回忆和思考,进而萌生创作欲念,并以此心理“底土”作为创作的具体心态。蔡琰创作《悲愤诗》的具体心态正是处于一种沉郁状态。史载她“……后感伤乱离,追怀悲愤,作诗二章”可为佐证。2.有一种忧患的思维定势。现实主义的诗人往往是有强烈忧患意识的。前文已经阐明,《悲愤诗》所抒发的不只是个人情感,还溶含着广大劳苦民众的共同情感。如果不是诗人对国家前途的担忧,不是对大众命运的忧虑,她的诗则不会有那么强大的艺术感染力和高度的艺术价值。而诗人的这种忧患意识也不是突然间迸发出来的,它是由诗人长期的生活磨难、内心思虑以及深刻的传统教育共同“积淀”而形成的一种心理定势所滋生的。这就是她的忧患的思维定势,这种定势决定了她的《悲愤诗》必然成为忧患意识极浓的优秀篇章。蔡琰所具有的这种忧患的思维定势,是建安悲慨诗人所共同具有的,后世的杜甫等现实主义大师也同样具备这种心理条件。3.有一种悲愤的情绪。这种情绪是诗人创作时所具有的较短暂的心理状态,渗入到作品当中,便形成艺术化了的情感。显然,没有这种情绪则《悲愤诗》就无所谓“悲愤”了。上述心境、思维定势和情绪综合构成了诗人创作时的心理态势。

第二,诗人有释放情感的强烈欲望。心理学认为,人有一种趋优本能,这种本能就是企图达到优越地位。人的这种趋优本能与外界刺激相互作用造成人的情感活动。换句话,就是“情感产生的主体依据,总是根基于一定的主体需要”③的。《悲愤诗》的创作是诗人的趋优本能促使她设法发泄被压抑的情感,也就是说,诗人本身有一种释放情感的强烈欲望。因为诗人倍受苦难的磨砺,不管在生理上还是在心理上都处于极其恶劣的态势,趋优本能促使她努力去解脱这种痛苦,改善这种态势。而在没有条件自我解脱生理痛苦(她虽被曹操赎回,但同众人一样仍受着战后的苦难)的情况下,她只有诉诸笔墨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了。因为情感的产生和被压抑以及释放情感的主体需要,造成了人的生理系统和心理系统的不平衡,只有通过某种方式使情感得以渲泄,方能恢复系统的平衡。诗人的趋优本能正是促使自己采用某种方式释放情感的重要动力。因此,在这种动力因素的作用下,产生了借作诗以抒发被压抑情感的强烈欲念。

四、《悲愤诗》的情感与音乐

诗歌与音乐是姊妹艺术,二者在塑造形象、反映现实方面,有着相通之处。诗、歌(乐)、舞本为三位一体,同出一源。所以《墨子·公孟》说:“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尽管诗、乐后来各成体系,但音乐不能没有内容,而诗歌也离不了节奏和韵律。这就是说,对于诗歌,音乐性是其最基本的和首要的特征。而诗歌的音乐美就表现在韵律和节奏上。很显然,《悲愤诗》是极富韵律和节奏感的。全诗108句,分3个部分,基本上是两句押韵,共押8种韵脚。每个韵脚都是诗歌中音乐运动过程中停顿的地方,押韵形成节奏。整首诗,音调、节奏纵横弛骤、抑扬缓急,就依靠韵叶(协)起统一调和作用。这就是刘勰所谓“异音相从谓之和;同声相应谓之韵”(《文心雕龙·声律》)。在《悲愤诗》里,韵脚声调的平仄分布状况如下:第1部分为:平平平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仄仄仄仄仄仄仄仄;第2部分为:仄仄仄仄仄仄仄仄平平平平平平平平平仄平仄;第3部分全为仄声。这种分布跟全诗情感抒发的抑扬顿挫、纵横交替是相吻合的。第1部分写董卓乱起、作者被掳的经过,诗文由平叙到控诉,韵调由轻到重,节奏由慢到快,感情由抑到扬;第2部分写诗人到南匈奴的生活及与胡儿离别的情景,感情由强到弱再到强,韵调的轻重、节奏的缓急也随着感情的强弱波动而变化;最后一部分感情达到高峰,韵调全重,节奏骤快,有如“银瓶乍破水浆崩”(白居易《瑟琶行》)。正如王灼所言:“感发为歌,而声律从之”(《碧鸡漫志》)。《悲愤诗》的这种音乐与情感的自然结合,不只是语言旋律的音乐化的产物,还是诗人有意识“合二而一”的产物,音乐与情感的结合,构成了完美的艺术整体。而诗人具有如此绝妙的技巧,完全得益于她“博学有才辩,又妙于音律”的艺术修养。刘昭《幼童传》亦载曰:“邕夜鼓琴,弦绝,琰曰第二弦。邕曰偶得之耳。故断一弦,问之,琰曰第四弦。并不差谬。”可见诗人的音乐造诣已达炉火纯青的程度。她在音乐上的成就表现在诗歌上,形成诗歌更为突出的音乐美。

《悲愤诗》情感性与音乐性的高度结合,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对后世的诗歌创作有着深远的影响。

蔡琰五言《悲愤诗》最突出的特征是以“情”为“中枢”,并以情将诗的形式与内容高度地统一在一起,使之成为一个浑然的艺术整体,的确是一篇“动天地、感鬼神”的上乘之作。正如著名艺术理论家傅雷先生所言:“真正的艺术家、名副其实的艺术家,多半是在回想和想象中过他的情感生活的。唯其能把情感生活升华,才给人类留下这许多杰作。”④

收稿日期:1993-06-11

注释:

①《爱都华·古别尔诗集》,载《外国理论家作家论形象思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74页。

②畅广元等:《文艺学导论》,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11月版,第162页。

③高楠:《艺术心理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57页。

④《傅雷家书》,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0年版,第17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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