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裔聚居区的经济与社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族裔论文,社会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导言 对于国际移民研究而言,外来的移民如何适应和融入本土社会一直是其最为核心的研究议题,因为移民如何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以及能否最终融入到本地社会不仅关乎移民个体的生计与发展,同时也会对本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治理产生重要的影响。如若数量众多的外来移民无法适应并迅速地融入于本地社会,则会在本地形成规模庞大的特质群体,进而冲击本地社会结构中不同阶层所占的比重,改变社会结构的形态,使得整个社会的不稳定系数增加。回溯国际移民研究的理论发展,则可以发现,从早期“大熔炉”式(melting pot)的同化模式和“凉拌什锦”式(salad bowl)的多元文化模式,到近期的聚居区族裔经济(ethnic enclave economy)理论模式,新的理论不仅对移民融入方式的研究从技能、文化转向社区经济,其分析单位也由个体转至群体(族裔族群或族裔聚居区)。这种分析单位的转向与聚居区族裔经济概念的提出有直接关系,后者为理论研究者对超越微观个体的分析开发了一个可以进行实证研究的场域。需要指出的是,基于族裔聚居区而展开的移民个体或群体行为(包括经济、社会与文化)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这些研究日益呈现出同质化的趋势。换言之,基于族裔聚居区的分析业已面临亟待突破的理论瓶颈。本文则是试图以族裔聚居区为切入点,对聚居区族裔经济理论进行检视,在梳理这一领域既有分析路径及其成果的基础上,为未来这一领域的拓展作出反思,以期推进这一领域研究的发展。 必须在此阐明的是,鉴于本文主要是试图进行理论性检视,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献综述,因此本文将不囿于文献的完整性,而更侧重于相关文献之间的理论联系,借以彰显理论发展之间的逻辑联系,在此基础上展开理论反思,从而为未来的研究拓展投石问路。 二、族裔聚居区概念的意涵与研究演进 (一)族裔聚居区:一个文化与经济交融的社会空间 由于劳动技能、语言文化及其他结构性的原因,相当比例的国际移民并不是以个体的方式独立而直接地进入到移居国主流的社会和经济,而是经由一定的社会关系(主要是族裔关系)被推引到移居国的族裔社区和族裔经济中,经过一段时间的适应,逐渐地融入主流社会,进入主流劳务市场。这种方式决定了其抵达移居国的第一步并不是融入主流社会(或曰整体社会),而是融入与其社会关系所勾连起来的社会团体(如宗亲会、同乡会等),后者在许多情况下形成一个特定的居住区域,即族裔聚居区(ethnic enclave),常见的如唐人街、韩国城等等。在这一个区域之内,移民之间因共同的族裔文化、经济活动和生活方式而形成与周边社区相对隔离的“飞地”(enclave)形态,也形成了基于族裔特质(ethnicity)的社区之间的清晰边界。 社会学中最早对上述飞地展开系统研究的是美国芝加哥学派人文区位学和城市社会学的学者,如帕克、伯吉斯、麦肯兹、沃斯、佐尔博、怀特、甘斯等等。对于族裔聚居区的研究,经典理论一般将不同的族裔飞地视为“分隔型社区”,它们与主流社区之间既相互隔离又相互依存,这种共生格局被视为少数族裔族群自身文化凝聚力的结果(Park et al.,1925;Wirth,1928;Zorbaugh,1929;Whyte,1943;Gans,1962)。这一基本理解也成了以后对族裔聚居区研究的立论根据,即大城市的都市社区实际上就是一种文化共生的系统,社区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民族成分的不同、种族或族裔成分的不同以及社会经济地位的不同,每个社区的居民都趋向于发展和维护本民族的语言、文化、风俗传统,以及整个民族的生活形式(马晓燕,2008)。而在由同一种族的人口聚集形成的都市飞地中,社会和区位隔离使得居民更强化其共同的种族或族裔意识,并把邻里情感熔炼得十分紧密(Park et al.,1925)。芝加哥学派的人文区位学和城市社会学的研究视角与分析路径在相当程度上受到了达尔文主义的竞争和自然选择观念的影响,该学派“将这些生物学的概念引入社会群体的研究中,并尝试运用这些概念解释一种动态过程,即城市会根据居民的能力及其最适合的生存环境,就像自然选择的过程一样,将其分类到不同的地区和社区,从而促使城市不断形成新的物理形态”(哈丁,2013:32)。芝加哥学派对“分隔型社区”的研究虽然为城市社会学和国际移民研究留下了关于都市社区异质性分析的丰富学术遗产,但其局限也相当明显,该学派更多的是将这种“分隔型社区”视为非理想且过渡型的居住地,它只能满足移民个人暂时性的基本生存需求,是移民进入主流社会、实现向上社会流动的落脚点和跳板,伴随着时间的推移,移民将最终搬离族裔飞地,融入主流社会。而移民社会融入程度的加深,势必减弱社区自身的族群异质性,导致族裔聚居区的衰落甚至消失。 然而,以芝加哥学派为代表的经典同化理论,①至今仍无法解释以下问题:为什么有些族裔聚居区能够经久不衰,且族裔群体成员在其中也有可能达到向上社会流动的目标;为何不同的族裔聚居区会存在显著的差异,即一些族裔社区是社会流动的障碍而另一些则是动力;为何不同的族裔群体社会流动的结果会有如此大的差别。最近30年来,国际移民社会学的实证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对经典同化理论的理论“盲区”作出了回应,其中最有影响力的理论之一是波特斯等学者提出的“聚居区族裔经济”理论。这一理论重新审视了“族裔聚居区”概念的意涵,并将原有对族群居住的文化空间的分析拓展到了经济的空间维度(Portes & Bach,1985;Wilson & Portes,1980;Zhou,1992)。即在最初研究中,“族裔聚居区”主要用以描绘居住区内居民的共同特征,通常在那里集中居住的是少数族裔群体成员——社会经济地位低下的穷人和最近抵达的新移民,他们因为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的劣势而被迫聚居在城中的贫民窟里,其经济活动也较为单一,且以维持基本生存为主要目标。在这些少数族裔和移民定居的社区中,经济活动仅限于由外来移民创办的一些小本生意,经营一些日常消费和服务的零售业和商业。在波特斯等学者看来,这些都市社区虽然自成体系、对整个社会的秩序和稳定起一定的作用,但从社会的角度来审视,它并不具有相对独立的社会结构和居民社会身份认同的社会根基,充其量也不过是少数族裔成员和新移民聚居的一般居民区(Portes & Bach,1985;Wilson & Portes,1980;Zhou,1992)。从经济的角度来审视,它“并不具有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更不具有经过高度阶层化而产生的企业家阶层”(Portes & Bach,1985:204-205)。这些学者认为,“族裔聚居区”在社会学分析的层面上应该与上述的广义概念区分开来,它的意涵应以具体的族裔特质为基础。如“唐人街”是一个族裔聚居区,但是对于华人来说,它是一个华人社会,他们与其社会结构和经济活动相互依存,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而对于居住在唐人街里的非华人族群成员而言,唐人街仅仅是一个居民街区,他们与华人社会的结构没有必然的联系。 伴随着聚居区族裔经济的发展,“族裔聚居区”概念中的经济意涵越来越为研究者们所重视,族裔聚居区中的经济活动(各类商贸和产业活动)和经济关系(例如雇主和雇工的关系)也被研究者深入发掘与分析。此后,波特斯及其合作者在另外的文献中对族裔聚居区的内涵加以更为细致的界定,他们将族裔聚居区定义为集中在一定的地域,由族裔群体的社会组织来维系成员与成员、成员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关系,并由族裔企业家和业主主导的经济活动来为本族裔成员提供服务的地方。族裔聚居区的基本特征是其中绝大部分居民认同族裔社会组织,受社会网络的支持和控制,受雇于族裔企业。在随后的研究中,波特斯将聚居区族裔经济的地域要素置于该概念的中心位置,并对该概念加以修正和充实,指出了族裔聚居区经济的其他几个值得重视的要素:族群自雇率较高;商业和产业多样化水平较高;服务对象主要是跨阶级的同族成员(包括中产阶级在内),但也向其他族裔成员(包括中产阶级)开放;族裔企业与聚居区社会结构紧密相联(Wilson & Portes,1980)。正是在这种研究视域下,“族裔聚居区”这一概念的意涵超越了“文化”空间的意涵而贯入“经济空间”的意涵,该概念的指涉也由最初强调居住社区内不同族裔群体的公共社会经济特征而转向侧重社区内的族裔经济及其社会镶嵌性。实际上,西方移民国家的许多都市社区一贯都是多族群的社区,但由于其内部主导的经济是族裔经济,于是研究者仍倾向于将其视为族裔聚居区。但是,如果族裔经济与社区结构脱节,它就不是聚居区族裔经济,而大多是中间人少数族裔经济(middleman-minority entrepreneurship)。例如,洛杉矶韩国城的经济大多由韩裔主导,对于居住在那里人数众多的墨西哥移民和中美洲移民来说,韩裔经济不属于他们社区的一部分;而相对于韩裔群体成员(无论是否居住在韩国城)来说,韩裔经济是他们的聚居区族裔经济。 纵观族裔聚居区概念的发展,如果说这一概念在早期因强调其“文化”的空间意涵,凸显社区成员社会特征的高同质性和外部的高异质性,使得其与主流的社会/社区相对隔离,存在明显的“闭合性”;那么后期的这一概念因强调“经济”的空间意涵,在呈现社区内部社会结构与经济的关联时更凸显经济的族裔性,而在呈现社区内部经济与外部经济的关联时更凸显族裔社区的“开放性”。而聚居区族裔经济和中间人少数族裔经济这两种族裔经济形态对族裔社区和移民的社会适应和社会流动有着不同的影响。 (二)聚居区族裔经济与移民的社会融入 学界对族裔聚居区的深入研究源自于学者对“同化”、“社会适应”或“社会流动”等问题的思考,即族裔聚居区究竟在少数族裔移民融入主流社会的过程中(这个过程一般理解为“同化”的过程)起了什么样的作用。芝加哥学派的学者将族裔聚居区视为都市中的不同社区形态,并认为这类社区的繁衍随着移民人数的增加而增加,强化了都市的异质性。正是对这种都市异质性的追问促使研究者细致地考察了族裔聚居区的内部结构和社会关系等(Whyte,1943),对于这种异质性产生的原因,研究者认为这是“选择与限制”的结果,即结构性的限制和个人抉择共同塑造了都市社会的空间分化与族裔聚居区的特殊形态(Parker,2004)。芝加哥学派对族裔聚居区异质性的分析背后嵌入着他们对少数族裔群体融入主流社会的思考。他们将族裔聚居区视为主流社会排斥少数族裔政策的产物,由此形成种族隔离的社会形态。在他们看来,不论新移民来自哪个国度、是何种种族背景,他们只有在语言、文化和行为模式上基本接近主流社会的多数族群,并在主流社会的劳动力市场之中获得职业,才算融入到主流社会,完成其“同化”的过程;但是对于许多新移民而言,其“同化”的过程并不能一蹴而就。当这些新移民进入到新的国度时,由于语言不通,对移居国社会的环境不甚了解,加之缺乏适合移居国劳动力市场的劳动技能和谋生手段,不熟悉寻找职业的门路,导致他们在融入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障碍(Freeman,1983;Waldinger,1986)。在这个过程中,族裔聚居区则成为了新移民融入新社会的一个“跳板”。在这里,移民能够自如地运用族裔语言、依靠族群关系谋得职业,维持生计,同时缓冲自身在移居新国度后因角色身份及社会地位变动而产生的压力。 由于“同化模式”经典理论背后存在一种单一线条的理论假设,即所有移民最终都将融入到主流社会和劳动力市场中,成为主流社会的一部分,因此从“同化模式”的视野看,族裔聚居区仅仅是一个“过渡性”的存在,会伴随着族裔群体成员向上流动渐趋衰退和消失。新移民最初依赖族裔聚居区,一旦脚跟站稳,便会逐步沿着社会经济的阶梯向上爬,继而从原来的族裔聚居区陆续搬离,住进较高级的、环境更好的中产阶级居民区,更多地接触本地多数族群,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同时,当个体逐渐融入当地社会,族群之间的文化交往亦随之加深,移入的族裔成员被本地社会进一步同化。因此,族裔聚居区势必经历形成、发展到最后消亡的社区生命历程(托马斯、兹纳涅茨基,2000)。 然而,事实并未按照经典理论所预测的路径来发展(Glazer & Moynihan,1970)。吴剑雄(1993:218)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宾州匹兹堡地区华人社区兴起与衰落的研究在一个侧面呈现了族裔聚居区的衰落和解体,其中华人社区并不是按照“同化理论”模式所勾画的那样,在华人融入主流社会之后才衰落和解体。同样,李玫瑰(Lee,1960:58-68)对美国华人社区的研究指出,造成其没落的原因是多元的,其中既有美国社会、政治与经济结构的影响,也有当地社会人口结构的改变以及地理环境和土地利用方式改变等因素的影响。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李玫瑰也认同族裔聚居区的衰落与解体,但显然并未囿于“同化模式”理论所强调的“个体融入主流社会—族裔聚居区解体”这种单线条的简单因果解释逻辑。她的分析不仅强调了融入过程的多种可能(例如不成功的融入),而且强调了除融入主流社会这一因素之外的其他多重因素对族裔聚居区所产生的复杂影响。 如果对经典同化模式进行更深一层的理论反思,则可以发现,其本质上否认社会隔离的长期性,即只要个体拥有较高的语言能力、教育水平和技能,则必定能够成功地融入到主流社会的生活之中,在主流职场中谋求到一份较好的工作,并在中产阶级社区中寻找到安身之所。作为经典同化理论的代表,帕克、伯吉斯、沃斯、李玫瑰等芝加哥学派的学者借助人文区位学的相关理论对移民及其社区展开研究,他们指出移民本身就是一个原有人际关系解组、移民被不断个人化,直到最后失去自己原有文化体制的过程。在芝加哥学派看来,竞争、冲突、调节直到同化是移民在移居国社会融入必经的四个阶段,在此过程中,移民个体带来的原有族裔特质与文化特征将逐渐丧失(Park et al.,1925)。然而,芝加哥学派所强调的社会隔离临时性的前提却是值得质疑的,吴景超(1991)对美国唐人街的研究即指出,唐人街本质上就是族裔主义隔离区,正是种族歧视的社会制度,而非文化障碍的空间分化,限制了华人在美国社会的融入。 与“同化模式”殊途同归的另一派学者则视族裔聚居区为处于社会边缘、与主流社会对抗且越轨丛生的都市飞地,其必然也必须在都市化过程中瓦解和衰亡。对此,周敏对唐人街的研究则试图纠正学界和社会将唐人街这一华裔聚居区视为藏污纳垢、罪恶温床的偏见。她指出,“在许多严肃认真的学者和研究者的眼中,唐人街是令他们发愁的,他们一般都把唐人街看作正在衰落的贫民窟……可惜,没有什么人注意到唐人街这个朝气蓬勃的光明的一面,这里到处可以看到繁荣、希望和团结的景象,生意兴隆,欣欣向荣。这个社区正在扩大,超出了传统的边界,把青春活力带到了老唐人街外面那些不景气的地区”(Zhou,1992;周敏,1995:24-25)。在周敏看来,唐人街作为一个族裔社会的经济体,它为华人移民提供了从大社会难以获取到的种种生活便利以及创业和就业机会,并且帮助移民在不丧失族裔特质和民族凝聚力的情况下,在族裔经济中拼搏和发展(Zhou,1992)。周敏的唐人街研究事实上是将族裔聚居区的经济空间扩大,并把它视作有可能帮助移民向上流动的有效途径之一,这一多元同化模式对经典同化理论既是尖锐的批评,也是一种挑战性的拓展。它强调不同种族身份、不同文化和教育程度、不同社会经济背景的国际移民很难依循单一的直线型路径。因此,不同族裔身份和社会经济背景的移民将会依据不同文化和结构性因素而选择不同的社会融入或向上流动的路径,因而就会导致不同的结果。 周敏的唐人街研究为后来的“分层同化理论”(segmented assimilation theory)的建立和发展做足了铺垫。在分层同化理论的分析框架中,族群的社会经济背景因素和其他结构性因素产生互动,进而影响个体选择不同的融入移居国主流社会或向上流动的模式。如通过打工进而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爬,通过教育以获取主流劳动力市场的高端职位,还有通过开发和投资而成为企业家。其中的社会经济背景因素则涵盖移民群体和个体的人力资本素质——移民的动机、教育水平、劳动技能和财力资源,他们在何种条件下离开自己的祖国(自愿或被迫),以何种方式进入美国(合法或非法);结构性因素则包含族裔群体在移居国的社会地位、移居国政府的移民政策、移居国主流社会对这一族裔群体的接纳态度以及这一族裔群体的社区组织的强弱(Portes & Rumbaut,1990)。作为对经典同化理论的借鉴与批判,分层同化理论强调多元的同化模式,认为当代移民社会适应和社会融合的结果是多向而非单向的,既包括摒弃本族裔文化而融入移居地社会的中上层,也包括摒弃本族裔文化而融入移居地社会的下层,还包括有选择地同化并利用本族裔文化优势和族裔资源而融入移居地社会的中上层等三种模式(Portes & Zhou,1992,1993)。作为一个中层理论,分层同化模式呈现了国际移民融入移居国社会的多元图景,它解析了不同个体和群体因素(包括迁出背景和迁入背景)如何与结构因素互动来影响移民融入到移居地社会的不同阶层的过程,从而将对移民社会适应和融入的研究纳入到与具有分割性、不平等性的主流社会结构相勾连的结构分析视野之中。 三、聚居区族裔经济:找回“社区”的族裔经济理论 最早对族裔经济(ethnic economy)展开研究的学者是马克斯·韦伯,他在对欧洲犹太裔民族经济活动的分析中发现,由犹太人所主持的公司行号在组织上和员工聘任制度上都有偏好同一族裔员工的倾向(Light & Gold,2000:5),由此形成了一种不同于现代资本主义制度的族裔经济形态(ethnic capitalism)。在韦伯的分析中,族裔经济形态是一种传统的、非理性的经济形态,它构成了“传统—现代”线性光谱的一端。但是,由于韦伯试图在横向的文化区域比较与纵向的社会历史变迁的交叉分析中寻找“现代的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缘何在欧洲产生这一答案,族裔经济在特定社会中的产生与演化以及社会功能等主要的问题并没有进入到韦伯的理论视野之中。 族裔经济的概念最早提出来时,主要泛指少数族裔群体成员从事的经济活动,既包括任何移民或少数族裔的商家业主所拥有并经营的企业,也包括雇主和雇员为同一族裔群体的企业。虽然这一概念的提出将族裔的文化元素引入到经济分析之中,为移民的经济分层与社会融入提供了新的视角,但这一概念的界定若停留于此,就仅仅是一个分类学的努力,而无助于发展有深度的理论分析或指导经验层面的实证研究。因此,莱特等人(Light,1972;Light & Gold,2000;Light & Karageorgis,1994)对这一概念加以完善,在他们看来,族裔经济具有两个最为重要的特征:一是所有权(ownership),即族裔成员对所经营的产业具有完全的所有权;二是族裔控制(ethnic control),意指族裔群体成员对所经营的企业具有经营和控制权,可以不受外部的干预而独立支配,这一控制的内容涵盖人事雇佣、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决策与执行(Light & Karageorgis,1994:647-669)。莱特等人在对经济活动的族裔进行分析时,区分了企业所有权与雇工渠道和就业网络的族裔性,进而对“族裔经济”这一概念在移民社会融入分析中释放其解释力奠定了基础。换言之,族裔经济的概念为族群内部的不同群体融入主流社会提供了路径:对于雇主一类的创业者而言,他们可以通过运用族裔资源提升自身的经济收入,从而获得融入主流社会(或向上流动)的可能与机会;对于雇工一类的就业者而言,族裔关系所勾连起来的社会网络有助于其在遭受主流社会排斥的情况下获得稳定的就业机会,而不至于被整个社会所抛弃。周敏(2013:16-17)在归纳既有的对族裔经济与社会流动关系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指出,族裔经济对个体的社会流动至少具有四个方面的影响:少数族裔成员通过族裔经济的途径,为个体创造自雇的就业和创业机会,以此作为对付可能被主流经济排斥或避开歧视的有效策略;少数族裔经济的作用犹如缓冲器,可缓冲外国移民与美国本地工人在主流劳动生产中因竞争而产生的矛盾;少数族裔经济的发展在为本族成员树立企业家成功形象和模范榜样的同时,还培养了创业精神,激励更多的同族成员成为未来的企业家;聚居区族裔经济使得其族裔成员(包括雇主与雇工)能够获得比主流市场就业更高的收入。 需要指出的是,族裔经济理论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双重劳动力市场理论”(dual labor market theory)(Piore,1979)的发展。在后者看来,劳动力市场内部存在着结构分层,而形塑劳动力市场层次化的动力是先进工业社会的内在属性,催生了对外国劳动力的永久性需求。这种需求导致了国际移民的产生,即由于种种原因,发达经济需要外国劳动力来从事本国劳动力拒绝和不宜再从事的劳动(阿朗戈,2001)。这种劳动力市场的等级化分割被族裔因素所强化,其中大资本企业、专业协会、工会和其他的组织机构把就业市场分成被保护的劳动力市场,并为核心和边缘经济部门分别贴上标签(Doeringer & Piore,1971),这些企业及他们的代理人和专业机构喜欢雇佣那些与原有职员具有共同性的人,尤其是那些拥有著名机构所颁布的资历证书的人可以有机会进入到核心经济部门;相反,移民和其他族裔的劳动者则只能得到没有保障的较差工作,他们没有机会利用他们的人力资本融入到主流劳动力市场(Fernandez,1998;Salaff & Greve,2003;Doeringer & Piore,1971;Piore,1979)。 对于这种劳动力市场的隔离,文化理论与社会理论倾向于将其解释为文化区隔与社会排斥(种族歧视)的结果,即文化的区隔与社会的排斥是导致这一格局产生的最重要诱因。而经济学则从信号的角度予以新的解析,即雇主可能在某些职位上不愿意雇佣少数族裔的职员,这种决策并非是带有成见或具有歧视性,而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结果,因为雇主在面对雇员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种族可能是洞悉求职者社会背景和工作能力的一个很好的指标(阿克洛夫,2010)。然而,无论上述不同理论对劳动力市场分层现象的形成作何种归因,这种劳动力市场的二元分割属性却是所有研究者都认同的。从这一特征入手,研究者对移民现象展开了卓有成效的分析。正如阿朗戈(2001:40)所评述的,双重劳动力市场理论的长处首先并不在于它指出了跨国移民的一般原因,而在于它强调了跨国移民的重要原因,即来自当代发达国家经济社会体制内部的、对于外来劳动力的结构性需求;它还为这种结构性需求提供了有说服力的解释,于是人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在一些发达国家会产生看似荒唐的现象——一方面对外来劳动力的需求年复一年,另一方面本国的失业率却又高高在上。这一分析还有一个潜在功能,即把“外来工抢了本地人饭碗、影响了本地人收入及就业”的观念扫除了。 双重劳动力市场理论在假定劳动力市场存在分割性时,事实上已预设了外来移民和少数族裔在边缘劳动力市场就业时无法获得有效融入主流社会或向上流动的机会。但这一理论预设受到了后来的研究者的质疑,因为“一味强调人的素质资本与工资水平之间的关系,使得劳动力经济学家们看不到自我就业这一改善少数族裔地位的途径”,而且“根据他们的观点,自我就业只是一种边缘的现象,它只能吸纳劳动力中的一小部分,是通常那些在别处找不到更好工作的人”。但是这些论点被随后的研究所证伪,“自我就业与收入之间存在一种稳定的正比关系”,而且“无论是对于个人而言,还是对于共同体而言,这种正比关系都是成立的”(Portes & Zhou,1993)。于是,“少数族裔何以能够成功地兴办企业”则成为理论分析者需要回应和面对的问题。对此,理论界形成了“宏观结构论”和“微观主体论”两种相关同时又相悖的解释模型。 在“宏观结构论”者看来,主流社会对少数族裔的排斥与歧视使得后者将更多的精力与资源投入到自主创业上,同时,由于少数族裔所经营的活动多集中于与其族裔文化相关的领域,使得他们拥有稳定的消费群体,且能够有效避免主流市场的冲击。而面对同样的现象,“微观主体论”者则将其视为少数族裔中的教育投入较高者或人力资本较高者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回报的结果。这两个解释看似拥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内在却相互抵触,因为“如果后一论点成立,那么问题是为什么教育程度越高的人,遇到的语言障碍和歧视就越大,从而迫使他们自主就业?按照这一逻辑,结论应该恰恰是相反。如果两种解释同时成立,那么,阻碍他们获得最好工作的种族歧视同样会阻碍他们获得商业贷款,少数民族企业家又怎么可能获得投资资本呢?”(Portes & Zhou,1993:10) 作为对双重劳动力市场理论的完善,波特斯和巴赫进一步提出了“三重市场需求理论”,即在上层劳动力市场和下层劳动力市场之外又增加了一个“族裔聚居区”。这种努力可称之为在族裔经济分析中“找回‘社区’”。他们认为,“这一移民族群在自身发展基础上形成的经济圈对其原居地人群有特殊的吸引力:一方面,该经济圈的运作需要引进新的廉价劳动力以增强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由于族群经济圈的形成,移民企业家的地位更显突出,原居地人群往往从这些成功者身上汲取移民的动力,从而推动新的移民行为”(李明欢,2000)。 在对聚居区族裔经济的实证研究中,最为集中的讨论是个体在参与聚居区族裔经济和主流市场经济时人力资本(如教育水平、职业、工作技能与经验等)回报率的差异,以此来探讨聚居区族裔经济在多大程度上促进或制约了族裔个体的社会融入。波特斯等人对迈阿密古巴裔男性移民的研究指出,相对于在主流市场经济就业的男性移民,聚居区族裔经济中的就业者能够获得更高的经济回报(Ports & Jensen,1987)。但这一研究结论随即引起了桑德斯和倪志伟的质疑,他们指出波特斯等人的研究结论是不确切的,因为聚居区族裔经济对族裔个体的人力资本回报存在着类型学的差异,即在聚居区族裔经济中,只有自雇者才能获得较为显著的人力资本回报,而雇员则得不到相应的回报(Sanders & Nee,1987)。面对质疑,波特斯认为造成桑德斯等人研究结论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后者错误地理解了聚居区族裔经济的概念,即他们按照劳动力的居住点(place of residence)来定义聚居区族裔经济。作为对桑德斯等人研究的“回应”与“矫正”,波特斯等人又明确提出以“劳动力的工作地”(place of work)的概念来定义是否涉足聚居区族裔经济,分析结果仍然验证了其先前的结论(Ports & Jensen,1989)。 波特斯与桑德斯等人的争论与回应引发了更大的学术讨论,有研究者即指出,无论是按照工作地还是按居住地来定义聚居区族裔经济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二者虽然都与地理范围有关,但都不能较为准确地测量族裔企业的所有权和企业工人的种族构成这两个重要因素。于是有研究者引入了第三个指标——族裔集中的行业(industrial sector),并通过不同的统计指标来测量聚居区族裔经济对劳动力的人力资本回报状况。有意思的是,研究者发现在不同的指标之下,人力资本的不同变量(教育、经验和英语语言能力)以及美国国籍等变量对个体经济收入回报的作用机制也存在差异,但总体而言采用人力资本以及美国国籍变量可以同时预测聚居区族裔经济的男性雇主与雇员的收入,由此进一步验证了聚居区族裔经济理论对人力资本回报的假设(Zhou,1992)。然而,族裔经济对族裔群体的影响并不总是正向的,陈肖英(2011)在对中国移居南非的新移民研究后发现,南非社会中的华裔经济具有“桥与墙”的双重功能:一方面它促使中国新移民出于工具性目的去主动了解移居国的相关状况,同时也强化了中国新移民自身的族群认同,使得他们普遍缺乏主动融入当地社会的明确动机。导致这种差异性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迁出背景(context of exit)与迁入背景(context of reception)两者互动关系的不同,即前文中所分析的双重劳动力市场理论和三重市场需求理论主要是建立在以北美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的经验基础上(移民从欠发达地区移向发达地区),而当这种经验形塑的外部条件发生改变时(移民从较发达地区移向不发达地区),劳动力市场的结构亦可能随之会发生改变。例如在南非的华人企业中,华人业主便更愿意雇佣当地的工人或周边其他国家的无证移民,因为这种雇佣结构的经营成本比雇佣华人更低;而当地人也将受雇于华人企业视为就业中的优先选择,因为这意味着他将拥有更高的收入。②此外,不同的族裔社区社会结构和组织制度也会对族裔经济的发展和结果产生不同的影响。 回顾与反思聚居区族裔经济理论的产生过程,可以发现,波特斯和巴赫的贡献不仅在于将“族裔聚居区”这一视角引入到劳动力市场的结构之中,拓展了劳动力市场的“分割”属性,并将“族群”这一特征引入到劳动力市场结构的探讨之中,从而令经济的“文化/社会性”有效凸显。更为重要的是,他们的理论创新努力使得族裔经济成为一个可以分析的中层概念。换言之,在“族裔聚居区”尚未被引入到族裔经济的分析中时,族裔经济仅仅是一个描述性的分类概念,尽管莱特等人的努力使得这一概念开始具有一定的解释力,但其分类意涵(什么是族裔经济)仍远远大于其解释意义(为什么有族裔经济以及族裔经济何以成为可能)。而将“族裔聚居区”引入到族裔经济之中,所产生的“聚居区族裔经济”则具有默顿所说的“中层理论”的功能,它使得对少数族裔的经济分析具有了深入探析的可能。在“聚居区族裔经济”的概念之下,研究者充分探讨了少数族裔如何在缺乏主流社会与市场支持的背景下获取组织生产的基本要素,以及族裔经济的发展在族裔社区和群体中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例如对移民社会关系网和社区结构的的重建以及移民文化、族裔资本的再生产的影响等等。 四、“从社会看经济”:聚居区族裔经济的成熟研究路径 正如前文所述,波特斯和巴赫将“族裔聚居区”的概念引入到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之中,开拓了从族裔聚居区内部的社会结构来探析族裔经济何以可能发生的解释路径。对于这一问题,聚居区族裔经济理论倾向于在“族裔聚居区”这一结构内部寻找解释因子,即聚居区内在的组织系统、社区结构以及社会关系网络构成了聚居区族裔经济得以产生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Light & Bhachu,1993;Portes & Sensenbrenner,1993;Portes,1995)。这种分析路径在笔者看来,主要是在“社会资本”的解析框架下展开的。 “社会资本”这一术语最初是由丽达·哈尼凡在1916年描述乡村学校共同体中心时所使用。简·雅各布斯在1961年出版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一书中则使用“社会资本”来解释密集的社会网络如何促进了社区公共安全的形成(Jacobs,1961)。劳里(Loury,1977)以及莱特(Light,1972)在20世纪70年代亦运用“社会资本”来分析了美国市中心贫民区经济发展的问题。随着布迪厄(Bourdieu,1985)、科尔曼(Coleman,1988)等人对社会资本概念的解析,它越来越多地被运用于社会科学的研究之中。目前社会资本的概念虽然没有一个权威的、统一的定义,但各研究者基本上都认同普特南的看法,即把它理解为“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协同来提高社会效率的信任、规范和网络”(普特南,1999)。这个定义包括了社会资本概念上微观、中观与宏观三个不同的层次。 微观层次的社会资本分析主要讨论的是个体自身通过社会网络调动各种资源的潜力,其所关注的是特定社会结构情境中个人行动的结果(布朗,2000)。在这一方面,聚居区族裔经济最重要的分析集中在移民行为的发生上,即移民或返国移民同亲友同胞之间的种种联系为后来的移民提供了各种形式的援助,如通报讯息、助人钱财、代谋差事、提供住宿等等,这大大降低了移民过程的成本和风险(Massey et al.,1998:42-43;阿朗戈,2001;马晓燕,2013)。 与微观层次的研究不同,中观层次的社会资本研究关注的不是组成网络的个体,而是网络形成的过程及其分配结果(布朗,2000)。在聚居区族裔经济的研究中,中观层次的社会资本分析主要以社区和组织为基本切入点,探讨社区与组织的规范如何在族裔聚居区内部促使雇佣双方都遵循特定的行为图式。莱特在其关于华裔和日裔等少数族裔群体的族裔经济研究中发现,在族裔社区及其组织中培养起来的人与人之间特殊的社会关系(特别像部落或家族式的相互帮助和相互约束的关系),连同“选择性的亲近”(elective affinity)和信任,可以强化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以利于其更有效地动员资源、更合理地调节价格,进而减少或避免族群内生意人之间的恶性竞争(Light,1972)。这种社区与组织内部的关系使得双方恪守一定的行为准则,从而降低了族裔企业家组织经营的成本。不仅如此,特定的组织规则也会形塑雇佣双方的行为预期,并拓展彼此之间互动与博弈的空间,从而达到双赢的结果。例如,一项对纽约唐人街制衣厂工人进行的研究发现,在同一族群内部,无论是雇主和雇工、业主和顾客,他们之间的关系具有非常明显的互惠互利色彩,超越了纯粹经济性的雇佣关系。在唐人街的制衣厂做工,新移民女工虽然只能领取到比较低廉的薪酬,但她们却能够同时兼顾家庭的事务(既能够做工挣钱,同时又被允许迟到早退,甚至带小孩上班,以兼顾当母亲和妻子的多重职责)。在她们看来,后者具有很强的福利属性和“人情味”。相比之下,低廉薪酬的社会效果在聚居区族裔经济中则不用金钱来衡量。反过来,制衣厂的老板对新移民这种廉价的劳动力以及唐人街内部的社区与组织体系也具有高度的依赖性(周敏,2006:181)。这种基于组织规范形塑的互惠互利原则构成了波兰尼(2007)所说的“伦理经济”的基本属性,即雇佣双方不以纯粹的经济理性来算计自身的货币最大化收益,而必须顾及自身行为是否符合社区伦理与组织规范。由此,组织规范所催生的社会资本令雇佣双方共同嵌入在一张彼此交织的网络之中,规训双方的行为,使族裔经济拥有低廉的组织与经营成本,进而令其产品在市场之中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宏观层次的社会资本分析被称为嵌入结构的观点,在这个层次上,它所关注的是“外在”的文化、政治和宏观经济对网络中的社会联系的性质的影响,对网络结构的影响以及对网络构建、变化和转移的动力的影响(布朗,2000)。换言之,宏观层面的社会资本更偏重于文化规范、社会信任等因素对族裔经济发展的影响。在族裔内部,因为彼此之间文化相似,特别是在共同面对主流社会排斥的结构背景下,族群内部则会变得更加团结,而族群的身份则为其中个体间的信任提供了基本的保证。波特斯等人在研究迈阿密的古巴人聚居区经济时即指出,族群内部的信任对其获得商业资本有所帮助。在这些族裔群体中,一项以“人格”贷款而著称的计划令很多不会英语且在美国银行系统中缺乏声望的个人获得贷款,并助其在当代经济中站稳脚跟,而获得这种贷款的基础不是申请者当下的财政收支状况,而是他在移出地(即古巴)的生意信誉(Portes & Zhou,1992)。这种基于身份认同所产生的信任而获得借贷资源的现象得到了更大范围的实证资料的证实(项飚,2000)。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族群内部的信任同外部结构之间存在着某种特殊的联系,即当外部主流社会对族裔群体进行排斥时能促进族群内部的信任与团结。李亦园(1996:375-378)对马来西亚华人社区的研究指出,华人社区内有不同的方言群体,在外界压力较小的时候,不同方言群体之间的争执与冲突较为厉害,而当外来的压力加大时,这些方言群体便倾向于团结与联合。换言之,在一个族群社会边界清晰的社会,族群内部的认同会促进彼此之间信任的产生,而这一信任对于族裔经济的产生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它在资本筹集、劳动力雇佣等方面都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从而使企业的纯收入获得相对增长。 社会资本在促使聚居区族裔经济迅速成长和持续发展方面所发挥的正功能日益得到研究者的重视,同时它对聚居区族裔经济发展的潜在负功能也正在被研究者们所关注。研究者开始发现,在族裔聚居区内部,当过多的移民开办相类似的企业、利用相类似的族裔市场时,便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族裔内部的竞争;而当移民过度仿效彼此间的商业模式时,市场的饱和与过度竞争便最终无法避免(Waldinger et al.,1990;陈国贲,2010:32)。正是因为如此,在聚居区族裔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常常出现一种看似“吊诡”的现象,即族裔聚居区在制度上越完善、向心力越强,内部经济的同质性程度可能就越高,内部竞争的激烈程度就越强。为此,有研究者反思,尽管嵌入在族裔关系、非正式家庭、亲属网络以及移民机构中的大量资源发挥着明显的积极作用,但也形成了限制,它很可能导致“同类型商业的聚集”(ghettoization of ethnic businesses of a similar type),严重的话则会导致企业失败与破产(陈国贵,2010:32)。这一“吊诡”现象的产生与格兰诺维特所分析的“强关系—弱关系”极为类似,即在强关系结构中,成员间的信息结构是高度同质的,而在弱关系结构中,成员间信息结构的同质性则要低得多(格兰诺维特,1998)。同质性的信息结构与资源构成势必会令其在经营上形成替代性竞争,进而增加聚居区族裔经济的“内耗”。 如果将同一区域内族裔经济的发展类比为劳动力无法转移的背景下的传统农业发展,则可以发现,聚居区族裔经济内部的竞争困境本质上就是“过密化”(involution)的产物,即当族裔聚居区的移民无法在聚居区之外获得充分的就业和更为广阔的销售市场时,他们必然将所有的资源都集中在族裔聚居区内部的经济体上,由此推动族裔经济的发展,而这一发展则是以每一个企业的边际收益降低为代价的。 就经验现象而言,世界范围内的聚居区族裔经济(即便是在某些高度密集的聚居区内)仍然呈现蓬勃发展之势。对此,林建正提出了“双轨模式”来解析。在他看来,族裔经济内部也存在一个“低端轨迹—高端轨迹”的经济分化,其中族裔经济的低端轨迹主要是由“血汗工厂”和陈旧简陋的低层楼房所构成,以无福利保障、低薪水和劳动密集型的工作(即街边小贩、夫妻店)以及贫民窟般的生活环境为特征:族裔经济的高端轨迹则是以资本密集型的金融业、跨国商贸以及以知识密集型的专业服务行业和现代旅游业为代表(Lin,1998)。虽然在他的分析中能隐约发现皮奥里的双重劳动力市场论(Piore,1979)的影子,但不容置疑,他的分析颇有启发地将聚居区族裔经济内部依据经济属性(经济模式、发展导向等)作出了二元的区分,进而呈现了聚居区族裔经济的不同发展方向,而且颠覆了以往对“族裔经济是主流经济之外的边缘经济”的刻板印象,并强调族裔经济同主流经济的“接轨”。这也启发了周敏对唐人街的研究,周敏将这种对族裔经济的二元分析引入到“族裔聚居区对移民社会适应”的讨论之中,并提出了“保护型—外向型”的族裔经济类型区分(Zhou,1992;周敏,2013)。在她看来,保护型经济源自于唐人街或华人聚居区的内部,带有强烈的族裔色彩和自给自足的性质,它的经济元素(如资金、劳动力和消费者)都掌握在华人手中。也正因为如此,聚居区族裔经济的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和消费市场三位一体形成了对该经济的特殊保护机制。而在外向型的经济中,企业利用族裔资本和族裔劳动力的优势向主流消费市场发展,由于外向型的族裔经济处于主流经济的边缘,缺乏族裔垄断的资本市场和消费市场,因此其经营的风险相对较大。但外向型族裔经济的发展可以增强聚居区族裔经济的活力,减低其社会隔离程度(周敏,2013:13-14)。周敏的研究旨在强调“族裔聚居区对移民社会适应的作用”,即族裔经济在新移民的就业、归属感建立以及整体族群文化认同与价值感维系上发挥着保障性功能;同时它也凸显了族裔聚居区内在的劳动力市场、资金体系以及消费市场的“闭合性”对族裔经济发展的保护性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讲,“保护型”的族裔经济与族裔聚居区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嵌入的特征,彼此之间都构成对方得以稳定有序发展的前提与基础;而外向型的族裔经济虽有更大的经营风险,但对于聚居区族裔经济的总体发展起到了加强和推动的作用。 综合而言,在族裔聚居区的研究中,既有的学者已经探索出一条相对成熟的研究路径:从族裔聚居区及族裔组织与成员关系的内生结构来理解群体的族裔经济发展和就业状况,以此来一窥作为“外来者”的移民如何依托族裔社区和族裔经济(特别是聚居区族裔经济)在当地站稳脚跟,并融入当地主流社会的过程。与此同时,从族裔经济内部入手,研究者也发现族裔聚居区内生的劳动力结构与社会资本能极大地降低企业的组织、经营、生产和销售或交易成本,进而形成或进一步凸显族裔经济的优势。 五、“从经济看社会”:聚居区族裔经济中一个方兴未艾的研究路径 族裔经济是族裔聚居区内在结构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既有的研究对其予以了较多的关注,而“经济”本身也成为了族裔聚居区研究的一个核心。易言之,族裔聚居区的其他要素都成为了“聚居区族裔经济”分析的附庸,其中族裔成员或是被视为族裔经济的业主、雇工和消费者,或是被视为族裔企业家用以筹集资本与劳动力的社会网络上的一个节点;而族裔文化也被视为族裔企业的一个消费品。这种研究的视角在相当程度上忽视了族裔成员及其族群文化的社会性,而形塑该视角的一个重要原因便是移民研究者在探讨移民社会融入时过于偏重了社会地位与社会阶层中的“经济”属性。其实早在韦伯的研究中,便对马克思的阶层分化中所呈现出的过于偏重“经济”属性的分析进行了批评与质疑。在韦伯看来,经济、权力和声誉三者共同构成了社会分层的基本维度(Weber,1966:21)。如果秉承韦伯的这种多元分层思路来审视既有的移民研究,则可以发现,研究者在探讨少数族裔融入到主流社会——将这一动态的融入过程进行静态化的处理,它便是在不同的时间阶段,少数族裔的移民在社会阶层的光谱中所占据的位置的集合——更多的是关注其在“经济”分层体系中所处的位置,而“权力”和“声誉”的维度则被完全忽视。或许,研究者会反驳称少数族裔在“经济”上的弱势与边缘特征同其在“权力”和“声誉”维度的底层地位是相关联的。这或许本身又变成了一个亟待讨论(而非作为前提预设)的问题,即缘何在具有弹性结构的社会中,“经济”、“权力”和“声誉”这三维的分层体系呈现高度重叠。③ 回到聚居区族裔经济的研究主题上,对相关研究成果的检视可以发现,“从社会看经济”的研究路径在主导聚居区族裔经济研究的过程中产生了大批优秀成果,不过也陷入到一个难以自我突破的状态中,而未来聚居区族裔经济研究的突破必然需要经过库恩所讲的“范式转换”。本文认为“从经济看社会”将是范式突破的可能路径。④ 所谓“从经济看社会”本质上是将族裔聚居区自身重新置于研究分析的中心位置,“聚居区族裔经济”则成为解析与洞察族裔聚居区内部社会结构、成员间互动模式、代际间关系状态的一个独特变量与视角,研究最终是落脚在由族裔成员所构成的社区共同体上。这种研究路径的转换不仅有助于摆脱此前“从社会看经济”的“经济学帝国主义”的桎梏,将对移民个体的分析从其“融入主流社会的努力”转向探析其“‘在社区’的生活状态”;更为重要的是,它可能跳出“隔离—融入”(边缘—主流)这种二元对立的分析框架,而在一个多元的视角中,以族裔聚居区为中心来审视作为个体的移民与其他族裔成员由于联合、冲突与博弈构成的社区结构以及身处其中的个体的行为选择。就具体的操作而言,“从经济看社会”的研究路径可以在以下问题领域中进行突破和尝试(见下图)。 注:实线箭头表示已进行的学术研究,虚线箭头表示尚未进行的学术研究。 聚居区族裔经济研究中的经济与社会关系 第一,聚居区族裔经济如何强化族群的移民文化,并促进族裔社区和族裔资源不断地进行自我再生产?虽然已有不少研究指出聚居区族裔经济的存在对新移民的社会适应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但这种作用是如何在新移民身上体现和发挥的?它在多大程度上受到族裔企业家个人形象的影响?换言之,在移民祖籍国,族裔企业家的个人形象如何激励乡亲向外移民以及到海外创业?在这一点上,已经开始有研究者开始关注移民对祖籍国家乡的“文化馈赠”(黎相宜、周敏,2012)以及对后续移民所产生的影响,但如何将祖籍国和移居国、“移出社区”与“移入社区”有效地结合起来,以族裔聚居区的“自我再生产”为基本命题来展开研究则仍然是值得期待与努力的方向。与此同时,如何将移居国的政治文化生态和国家政策等因素纳入到分析之中,考察聚居区族裔经济对移民文化的影响也将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方向。例如,中东等资源型国家从欠发达国家引进了大量劳工,但这些新移民国家几乎没有移民社会和文化融入的制度空间,这与既有研究中分析的北美发达国家的移民同化路径和移民文化形成了非常明显的差异。 第二,聚居区族裔经济对社区治理产生何种影响,其治理机制是如何发挥作用的?聚居区族裔经济的存在与发展不仅会影响单个个体的经济收入与家庭生计,同时也将对族裔社区的治理产生复杂的影响。首先,聚居区族裔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吸纳社区中的边缘劳动力(如语言不通、工作时间零碎者),从而大大降低其越轨的可能性;其次,聚居区族裔经济的繁荣则可能使得社区公共产品的投入具有更为充足的资金来源。当然,聚居区族裔经济对族裔社区治理的影响并不一定总是正向的,经济的繁荣也可能意味着社区内部有更为复杂的竞争与冲突,而且聚居区族裔经济的性质(如前文所提及的保护型经济和外向型经济)也可能令其对社区治理的影响并非沿着某种单线条的逻辑而发挥作用。例如,族裔聚居区经济中相当一部分都是非正式经济,它们的存在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社区的政治生态,因为这些非正式经济所产生的利润如何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分配会对社区的治理产生复杂的影响。马晓燕(2008,2013)对北京望京“韩国城”的研究开始在移民社区内部关注其生活与治理形态,她的研究发现,移民在适应移居地社会的过程中,与当地居民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发生广泛的互动,这种交往与互动的结果使城市社会各主体面临着异文化的冲击。再次,不同类型的聚居区族裔经济对社区结构及其治理模式的形塑是不同的。例如,在美国,虽然纽约唐人街和硅谷华人社区同为族裔聚居区,但聚居区经济的不同导致社区内部的结构、族裔成员对社区治理的诉求以及参与社区治理的行为出现了非常大的差异。总之,如何深入族裔聚居区内部,考察族裔经济对社区治理模式的影响,并解析其内在的作用机制,则是这一主题下值得期待的话题。 第三,聚居区族裔经济对族群成员家庭关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如何产生影响?在族裔聚居区内,族裔经济对族群成员的家庭关系的影响大体可以分为对横向的夫妻关系和对纵向的代际关系的影响。周敏(2006)在考察唐人街族裔经济中女工对工作和移民生活的经历与感受的基础上,分析了华人移民妇女所承担的角色,以及她们如何利用唐人街的族裔经济去应对和突破传统的职责范围。这一研究最大的贡献在于“提出了问题”而不是“解答了问题”,即传统的夫妻关系被切换到新的场域之中后,原有的夫妻权力关系和互动模式将如何运作?族裔经济在这一过程中又扮演着何种角色?这都构成了新的议题。除了横向的夫妻关系之外,纵向的代际关系也在成为移民研究的新热点。但与“个体化”视角下探讨移民家庭的代际关系和文化传统不同,“从经济看社会”的研究路径是将代际互动这一“家庭事件”置于族裔聚居区的场域之中来考察,分析社区的文化如何形塑家庭内的代际认知和行为模式。这一路径还特别关注同时兼具“经济经营”和“文化再生产”(也包括相关的社会资本和族裔资源再生产)双重属性的互动,如课外辅导教育系统如何影响代际关系和子女教育成就,以及这种影响在不同类别的族群以及不同类型的家庭中的作用机制有何差异。 六、小结 族裔聚居区的存在在国际移民过程中是一个常见的现象,而它的发展与治理形态无论对于移居国社会还是身处其中的族裔移民个体而言都显得至关重要。从芝加哥学派的城市社会学和人文区位学源起,学术界对族裔聚居区展开了系统研究。芝加哥学派学者所开创的经典同化理论经过不断完善与拓展,发展出不少新的理论,如多元同化理论和分层同化理论等等。其中,对聚居区族裔经济的研究业已成为都市社区研究领域中一颗璀璨的明星。本文通过对聚居区族裔经济研究的梳理,发现其大多集中于从族裔聚居区内在的结构来分析其对族裔经济发展的影响,笔者将这种分析路径称为“从社会看经济”。“从社会看经济”这一研究路径虽然纠正了此前视族裔聚居区为犯罪丛生的“黑暗之地”的偏见,但这一视角对该主题研究的局限性也是不容置疑的。本文提出,应当将族裔聚居区本身重新置于分析的中心,将聚居区族裔经济视为形塑族裔聚居区内在结构、成员互动模式、代际关系形态等特征的独特变量与视角,以此来拓展对聚居区族裔经济的研究。笔者将这一路径称为“从经济看社会”,并指出这一研究路径在未来研究中的可能与可为。本文认为,“从经济看社会”有助于跳出原有的“隔离—融入”(边缘—主流)二元对立分析框架,在一个多元的视角中,以族裔聚居区为中心来审视作为不同族裔的国际移民群体之间、移民群体与本土其他族裔群体之间由于冲突、合作与博弈构成的社区结构以及身处其中的个体的行为选择。 注释: ①有学者对同化理论进行了理论追溯,认为“熔炉论”是同化理论的前身,前者是以美国为实证基础的同化模式的形象表达(李明欢,2000)。 ②关于不同的移民方式(从发达国家移向欠发达国家vs.从欠发达国家移向发达国家)对劳动力市场结构影响的分析得益于外审专家的建议。 ③通常而言,只有在刚性的社会分层结构中才会出现多元分层标准高度相关、各分层地位之间具有相互加强与转化等特点。 ④需要指出的是,学术界对少数族裔聚居区“社会”维度的研究并不缺乏,例如芝加哥学派的城市社会学在20世纪早期对移民社区的研究中就广泛关注了少数族裔聚居区内部的社会结构与社会关系,如怀特对街角社会的研究,但这些研究或是局限于聚居区的内部结构分析,或是侧重与强调聚居区内部社会—文化与主流社会—文化的关系,而较少从聚居区内部的经济角度来审视“社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本文才提出“从经济看社会”是未来此一领域值得期待的研究路径。标签:经济论文; 移民欧洲论文; 群体行为论文; 社会因素论文; 社区功能论文; 形态理论论文; 经济学论文; 移民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