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家公务员培训原则_公务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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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培训原则简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家公务员论文,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国家公务员制度中,公务员的培训是一个重要层面。为提高公务员的培训质量,必须要有一个正确的培训原则,这个原则就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确定的“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它贯穿并指导培训的全过程。为了深刻地认识和卓有成效地贯彻这一原则,对此作些探索是颇有意义的。

一、培训原则确立的客观依据

公务员培训之所以要实行这一原则,是有其客观依据的。培训实践告诉我们,培训原则确立的客观依据在于培训的性质和特点。那么,公务员培训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呢?第一,它具有与普通高等教育不同的特点。普通高等教育是学历教育、普遍教育,教学内容主要是让学生系统学习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对于学生来说,是在系统传授知识的基础上进行能力的培养。而公务员的培训则是成人教育、继续教育,培训内容主要是使培训对象学习和掌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职位要求的新思想、新观念、新技能。对于公务员来说,是在传授新知识、新理论的同时,注重行政能力的培养。第二,它具有与党校教育不同的特点。党校教育侧重于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和培训,而公务员的培训虽然要坚持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相结合的方针,但侧重于业务培训,注意行政能力的培养与提高。从公务员培训的实际需要出发而确定公务员培训原则,其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是显而易见的。

二、培训原则的重要意义

公务员培训原则是公务员培训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它有着重要意义。

首先,它有利于提高培训质量。培训质量的高低虽然涉及诸多因素,但培训原则是否正确对于培训来说则是个至关重要的因素。现已确立的培训原则是在干部教育和干部岗位培训基础上总结和完善起来的,它对于提高培训质量有着重要作用。

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是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渠道。对教师来说,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不仅可以使教师精通理论和了解实际,而且可以使他们增强运用基本原理说明和解释问题的本领。在实际教学中,如果不认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就会出现只讲理论,不讲实际,只会讲空洞的原理,不会生动说明实际问题的偏向。对学员来说,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不仅能使他们明了学习理论的目的,而且还能通晓学好理论的有效途径。

贯彻“学用一致”的原则,既可以清除学非所用、学用脱节的弊端,又可以提供学得精,用得上的保障。其底蕴是所学为用,因学而用。一般地说,学员的学习心理是,对新鲜的东西、管用的东西比较感兴趣。贯彻这一原则,就可以引导学员学习那些需要用的新鲜东西。

贯彻“按需施教”的原则,不仅能保证培训内容的针对性,而且能保证培训内容的实用性。这一原则是培训中如何施教的指导原则。对教师来说,要做到所“教”为“需”,所“教”为“用”。教师的施教内容要瞄准学员的兴趣匡定。

贯彻“讲求实效”的原则,不仅有助于提高培训质量,而且有助于增进培训效益。讲求实效,是培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说,一次成功的培训,是以高质量、高效益为内涵的高实效的培训。

其次,它有利于提高培训效益。一般地说,培训所产生的社会、经济、人才三大效益需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一是有科学的培训计划和明确的培训目标;二是通过培训获得、掌握最新科学知识和成就,以及高效行政的最新技能;三是通过培养创造思维力来开发智力。在这三个基本条件的创造过程中,培训原则起着重要作用。第一,培训计划和培训目标的制定,如果能有效地贯彻和体现培训原则,那么,就能增强培训计划的科学性和培训目标的明确性。第二,在培训原则中,对理论和实践的关系、教与学的关系、学与用的关系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是通向新知识、新理论、新技能、新本领的桥梁。第三,培训原则的贯彻执行,能促进公务员智力的开发和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助于达到提高行政效率的最终目的。由此可见,只有培训原则的正确性,才能带来培训的高质量,而高质量的培训必然带来培训的高效益。

再次,它有利于提高政府行政效率。认真贯彻执行培训原则,取得培训的高质量和高效益,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前提条件。公务员培训的终极成果和效益在于提高政府行政效率。培训之所以能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是通过提高公务员素质这一中心环节来实现的。通过培训,公务员获得新的思想、新的理论、新的技能和新的工作方式,进而形成了新的政府行政效率。

三、培训原则的主要内涵与基本要求

明晰培训原则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对于提高培训质量是颇有益处的。

“理论联系实际”,这不仅是我国干部教育长期以来形成的优良学风,而且是学习任何一种理论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首先要吃透理论。所谓吃透理论,就是要掌握理论的体系、内容、精髓、特征。一种理论是否吃透了,主要看是否掌握了这一理论的精髓和基本特征,是否认识和把握这一理论所反映的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只有做到了这一点,才能说真正弄清和学懂了理论。其次要了解实际。实际的内涵极其丰富,人们所要认识和改造的对象即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均可称之为实际。要真正了解实际,就是要认真地调查研究,全面深刻地认识事物,从中找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调查研究是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的首要环节。坚持调查研究,仍是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的基本方法。再次要着力联系。所谓理论联系实际中的“联系”,就是运用理论的基本原理说明和解决实际中出现的问题。只有科学地说明和有效地解决了问题,才能说真正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说明和解决问题愈多,理论联系实际就做得愈好。

“学用一致”。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种含义是干什么,学什么。即公务员履行何职位的职责,就学习培养这个职位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这种学用一致是“用”决定“学”意义上的学用一致。第二种含义是学得精,用得上。公务员所学的东西,不求全、博、杂,只求精、深、新,这是精“学”管“用”意义上的学用一致。

“按需施教”。即确定培训计划应由实际需要来决定。概括地说,这种实际需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求公务员具有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知识和能力,就必须实行按需施教的原则。二是职位的要求。根据国家公务员不同类别、级别和层次,其职位有各自的需要。处于一定职位的公务员在培训中必然要求教师按照自己的职位需要进行教学,坚持按需施教的原则。三是公务员自身的需要。同一职位的公务员就其履行本职位职责的知识和能力来说,需要通过培训加以强化。根据上述三方面的需要,从宏观、中观、微观对公务员实行按需施教就能取得好的培训效果。

“讲求实效”。这是培训的声誉和意义所在。培训的实效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培训的高质量;二是培训的高效益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人才效益;三是培训促进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通过培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是最根本的效益,也是衡量培训质量的根本标准。如果一种公务员的培训不能提高政府行政效率,那这种公务员的培训就失去了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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