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和推动扶贫开发中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时期以来甘肃省地方党建工作的新探索之一_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论文

探索和推动扶贫开发中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新时期以来甘肃省地方党建工作的新探索之一_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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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4307(2011)02-0028-05

一、甘肃扶贫开发中加强党的建设的主要做法

甘肃大规模扶贫是从1983年开始的,率先在全国实行了区域性扶贫开发工作,先后经历了“两西”建设起步、南部山区和老区建设在内的全面扶贫、集中扶贫攻坚、新世纪扶贫等阶段。特别是近十年来,全省扶贫开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为指导,以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为目标,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大力实施“一体两翼”战略,突出一个瞄准(贫困群体),强化五大重点(以工代赈、整村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培训转移、产业化扶贫),着力加大对口帮扶和社会扶助力度,全省贫困地区基本解决温饱,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纲要》确定的“力争到2010年全省实现稳定解决温饱,部分贫困县向小康迈进,‘三西’资金覆盖区域的农业综合发展能力有一个大的提高”三大目标如期实现。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1983年底的1254.4万人减少到2010年底的388万多人,贫困面从74.8%缩小到20%左右。51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农民收入达2394元,增长12.9%。在这一伟大的历史进程中,甘肃从实际出发,始终坚持以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扶贫开发,用扶贫开发、治穷致富统揽农村工作全局,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和检查考核机制上实现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攻坚工作的紧密结合。

1.抓前提,突出思想建设。甘肃在扶贫开发中首先从思想上实现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攻坚相结合。各级党组织始终以扶贫开发为中心,提出了以扶贫开发统揽农村工作全局的要求,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纳入扶贫开发之中,反复强调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是相互促进、事关全局的大事,使广大干部认识到:只单纯抓扶贫,而不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扶贫攻坚是攻不下的;单纯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而脱离扶贫开发这个中心,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就会成为“空中楼阁”。这样就极大地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级党组织都是围绕扶贫开发这一中心和目标,整建班子,寻找路子,制定措施,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作为双重任务,使其有机结合,贯耳入脑。

2.抓关键,加强组织建设。甘肃围绕扶贫开发工作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抓班子,带队伍,强基固本,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扶贫开发中的关键作用。天水市针对一些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素质不高、致富带富能力不强、本村没有党支部书记人选等问题,创新工作思路,拓宽选人视野,改进选任方式,在市、县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复退军人和农民正式党员中,公开选拔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双带”型村党支部书记,真正让有本事、有能力、有威信,能够真心实意为群众干实事、谋发展的党员走上村级党组织书记岗位,挑起农村经济发展的重担,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领头雁”。搞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从长远看,主要还是要靠乡镇党委。陇西县菜子镇以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为目标,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精心实施“双培双带”工程,不断完善党建工作机制,镇党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致富能人的带动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有力地推动了全镇经济社会的和谐快速发展。

3.抓重点,发扬甘肃精神。在甘肃这样一个欠发达省份的农村搞建设、图发展,必须付出比别人百倍的努力。“人穷不怕,可怕的是志短”。多年来,农村广大干部群众能够在与恶劣的环境作斗争,寻求生存生活空间,就是靠的一种不畏困难、艰苦奋斗的精神。根据贫困地区缺粮、缺水、缺钱的实际,甘肃省开展扶贫开发工作以来,省委、省政府就制定了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组织带领全省各族人民发扬“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的艰苦奋斗精神,修梯田、建水窖、兴科技、调结构,坚持开发式扶贫,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自力更生改变贫困面貌。

4.抓保证,强化工作机制。建立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有助于及时掌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目标的运行、完成情况,有助于发现薄弱环节,就地解决问题,有助于客观评价工作结果,奖优罚劣,推进工作。一是认真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对扶贫开发的计划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限期完成。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以扶贫开发工作统揽全局,负责把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二是不断健全社会帮扶体系。坚持把专项计划扶贫、惠民政策扶贫、行业部门扶贫、对口支援扶贫以及社会各界扶贫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合力,相互配合、相互补充、互为支撑,促进社会帮扶体系的建立健全。三是严格考核。根据《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管理办法》要求,结合甘肃省实际,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甘肃省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甘肃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考核办法》,从2002年起对全省使用扶贫资金的县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扶贫开发工作成效显著的重点县进行项目奖励,对工作不力或成效较差的重点县扣减扶贫资金,激励各考核县用更好的工作成效争取更多的资金扶持。

二、甘肃扶贫开发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严峻挑战

多年来,甘肃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积极带领群众投身于扶贫开发的实践,极大地推动了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但同时,全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许多薄弱环节,距新时期扶贫开发的要求和党的先进性建设还有较大差距。

1.领导核心地位有弱化趋势。有的基层党组织经常不开展活动,对党员疏于教育管理,平时一盘散沙,关键时刻站不出来,顶不上去;有的成为落后群众的代言人,成为群体性事件的煽动者和组织者;有的基层党组织没有战斗力,不敢理直气壮地与歪风邪气作斗争,造成有的农村地区正气不倡,邪气横行,群众不信任党的组织,基层党组织没有了群众基础;有的基层党组织多年不发展党员,导致后备干部缺乏,选拔基层干部是在“矮子中选高个”,基层干部没有号召力、影响力,说话群众不听,做事群众不信;有的基层党支部书记党性不强,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公正讲条件,上级安排的工作,合自己意的就执行,不满意的千方百计地软磨硬拖;有的村党支部忽视了乡(镇)党委的领导和乡政府的指导,使一些农民党员对党支部的依赖度下降,有困难、有问题不请示、不汇报,我行我素,影响了村党支部整体工作的协调发展。

2.基层组织自身建设不足。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甘肃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也日趋多元化,对科学发展观和扶贫开发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学习的自觉性不高,理解不深,落实不好;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明确、不坚定,不是为大多数群众谋利益,而是为个人谋私利;缺乏发展经济、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和处理农村各种复杂矛盾的能力,更缺乏创新意识。有些干部不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会做思想政治工作,粗暴简单、强迫命令,甚至违法乱纪、欺压群众;有些村级党组织对农村党的建设工作很不重视,存在着“重扶贫、轻党建”的倾向;有些支部书记则出现了由于外出务工或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职务后将工作重心放到行政上,而对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不予重视;加之少数党员干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引起群众强烈不满而导致党组织影响力下降。另外,当前农村党员队伍结构“老化、低文化、女性弱化”的三化现象比较突出,也极大地影响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3.相当一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缺乏实力。目前,甘肃相当一部分农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地方乡村两级的财政收入主要还是依靠农业收入,也就是要靠从农民手中一家一户地收取上来。有不少村的财政收入没有稳定来源,收入渠道狭窄,有的村主要靠土地开发征地款收入,有的村靠计生等违规罚款维持,有的村靠过去的积累支撑,还有一些村受各方面条件限制,基本上没有收入,成为“空壳村”。大部分村子的财政经费,除了发放村干部报酬、征订党报党刊外,所剩无几,难以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调查显示,全省年财政收入在100万元以下的乡镇占到80%,乡镇财政平均自给率只有33.3%;在全省村级组织中,集体积累在1万元以下的村和“空壳村”占到56.6%,有10万元以上积累的仅有3%。

4.不少农民党员缺乏致富本领。面对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不少农村党员想问题、做事情还习惯于计划经济的老一套,虽有强烈的致富愿望,但缺乏新知识、新技术、新思路,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茫然无措。除部分农民党员家庭较为富裕,有一定帮带能力外,有相当一部分党员处于不前不后状态,少数还属于“扶贫”对象,经济收入和生活条件不如其他群众,缺乏带头和带领能力。一些农民党员虽然自己致富了,但不会或不愿帮助、带动其他党员和群众共同致富。

5.部分地方党政群关系不协调。一是有的农村党员干部不能有效化解农村中的各种利益矛盾、宗族宗派矛盾和社会矛盾,不善于协调农村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面对农村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往往一筹莫展。二是服务宗旨不强,服务意识淡薄。一些村干部摆不正自己的公仆位置,服务群众的意识差,看问题、办事情的出发点不是以群众利益为重,而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有利则干,无利就推,对待实际工作推诿、拖拉的多,解决问题的少。尤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时候,不能处处关心群众的疾苦,时时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少数党员干部在群众工作中缺乏耐心,不能够从农民群众重亲情、倚宗族、文化低的实际出发,不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工作方法简单甚至粗暴,常常是“通不通,三分钟”,群众稍有异议,就采取强迫命令方式,有时还利用宗族家法等违法过激手段,这造成干群关系紧张、信访案件增多。

三、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中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措施

在甘肃农村,基层党组织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其自身状况如何,直接制约着扶贫开发进程。今后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既要勇于面对当前的困难和问题,又要实事求是,勇于创新。

(一)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

巩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需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一要加强教育,增强党性,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上级党组织和党的培训机构一定要帮助农村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和党的政策,理解党的纲领和宗旨,坚定党的理想和信念,使广大的党员干部成为农村真正的先进分子。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从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入手,围绕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多办实事、多办好事,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二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农村党员教育的新路子,坚持正面教育,注重实际效果,采用灵活多样、广大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把党员教育工作干出实效,使农村基层党员队伍成为讲学习、重实效、与时俱进的执政力量。要教育引导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树立自力更生、长期艰苦创业的思想,克服片面依赖国家的观念。三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首要问题是选好配强村党支部书记。要抓住选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这一关键,注重从致富能手、复员退伍军人、打工回乡人员和返乡大中专毕业生中的优秀分子中选拔人才并着力培养。

(二)创新工作路径,理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

明确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委员会必须接受农村党支部的工作指导与监督,这是协调“两委”关系的基本前提。在此基础上,要把握以下原则,探索协调“两委”之间关系的路径,以此来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建设。一要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为处理好“两委”关系奠定思想基础。帮助农村党员干部正确审视当前形势,消除思想上的糊涂认识,增强村委干部和广大群众接受党的领导的自觉性。二要明确“两委”组织分工设置,为处理好“两委”关系提供组织保证。基本原则是党组织管理方向性“大事”,村委会管理具体事务,建立经常性的村委会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三)创新发展理念,夯实农村基层组织的物质基础

开展扶贫开发建设,最核心的问题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村各阶层群众的收入。结合发展“四个千万亩”农业产业计划,把加快培育和壮大能够带动一方群众致富的区域性主导产业,作为提高农民收入的关键举措,进一步做大做强马铃薯、玉米、草食畜、中药材、林果、瓜菜等区域性主导产业,增强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支持农村农产品龙头企业和种植及养殖大户向贫困地区延伸发展,带农户、带基地,提高贫困地区产业层次,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推进一村一品强村富民工程和专业示范村镇建设,积极培养致富带头人。尤其要重视贫困地区农产品市场建设,提高商品化程度,增加农民的产业收入比重,促进规模化经营,同时,在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推进农户多种形式的联合。要认真研究和规范小额信贷的管理办法,更好地发挥小额信贷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开展扶贫资金互助合作和信用合作,实现滚动发展。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引导,提高务工人员的组织化程度;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按培训对象不同文化程度的状况,开展灵活多样的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稳定就业率。

(四)创新工作机制,发挥党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

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转变领导方式,进行工作机制创新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要在保持党组织先进性和增强自身权威性中实现创新。要按照时代的需要,把一切符合党员标准,愿为党的事业奋斗,并被广大农民群众认可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二要在科学领导村委会的民主工作上实现创新。农村党支部要突出重点,在村委会民主建设的关键环节上把好关,主要是在民主选举中把好考察推荐关,在民主决策中把好规划制定关,在民主管理中把好教育引导关,在民主监督中把好评议关。三要在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上实现创新。要以保护村民的正当权益、保持乡村社会长足发展为出发点和根本点,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四要在调整组织设置上实现创新。根据目前农村党员分布特点和流动规律,在坚持原有党支部设置模式,坚持哪里有党员、哪里就要建立党组织以及必须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前提下,合理设置农村基层党组织,打破单一的以行政村为主设置党组织的形式,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的原则,实行按产业、按村企联合、村村联合形式,优化组织设置,建立网络完善、覆盖全面的党组织体系。五要在建立党员干部创新能力的机制上实现创新。建立和健全干部选任、任期考核、培养使用、创新奖励等方面的制度,并在实践过程中加以规范、完善,以制度的形式将创新机制长效化。

(五)创新执政理念,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水平

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决定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只有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执政能力,才能确保党领导下扶贫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一要提高执行政策的能力。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增强执行政策的能力。二要增强发展农村经济的能力。要强化发展意识,牢牢把握领导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主动权,确立争先发展、加快发展的新理念,承担起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三要提高服务群众和凝聚人心的能力。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抓住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核心,真心实意地做好农民群众工作,巩固执政的群众基础。四要增强组织协调各方利益间矛盾的能力。要科学分析新形势下农民群体内部各矛盾的表现形式、特点和发展趋势,妥善应对,趋利避害,提高协调和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五要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关键是要通过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高他们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从而将党组织打造成坚强的领导核心。六要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加大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法制教育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把法律规范变成自觉的行为意识;要树立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接受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与制约,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犯法律就应受到法律制裁等观念,全面推进依法办事,不允许有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收稿日期]20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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