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国有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及调整_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论文

湖北省国有产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及调整_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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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结构调整是搞活国有经济过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十五大”明确提出要对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重组,我国的国有经济改革可望跳出单纯强调制度改革的窠臼,实现结构调整与制度创新并举,从而真正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湖北国有经济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是整体搞活湖北国有经济的战略实施重点。分析湖北省国有工业结构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思路,对整体搞活湖北国有工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一、湖北省国有工业结构存在的深层问题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湖北省依据国家总体经济发展战略和宏观产业政策的指导,依托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围绕国家重点企业协作配套,初步形成了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体,汽车、冶金、机电、化工、建材、轻纺工业为支柱,电力、交通、通讯等行业为依托的国有工业体系;形成了以武汉为中心,黄石、襄樊、荆州、宜昌、十堰、荆门等城市为配套,京广、焦枝、汉丹铁路及长江、汉水等水道为纽带的国有工业布局;形成了以钢材、水泥、化工原料、汽车、机床、发电设备等基础原材料及装备类产品为重点,棉纺织品、仪器等加工产品为配套的国有工业产品结构。从总体上看,湖北省国有工业呈现出资产存量大,产业门类齐全,骨干企业优势明显的优势。但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在市场经济体制冲击下,国有工业结构的内在矛盾逐渐暴露出来。目前,湖北国有工业结构存在着诸多问题。其中主要是:

1、从所有制结构上看, 国有工业在整个工业结构中的比重过大。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湖北是国家投资的重点地区之一,国有工业在工业结构中比重较大,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工业获得较快发展,但个体经济、外资经济发展则相对滞后于沿海地区以及全国的平均水平,因此,在湖北工业所有制结构中,国有工业比重偏高。表(1)表明, 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产值,湖北省国有工业在整个工业结构中的比重都是偏高的。

表(1)1995年湖北省工业结构中国有制的比重与全国的比较(%)

企业数量结构 工业产值结构

国有集体其他 国有集体其他

全国 1.6120.178.3 34.036.629.4

湖北 26.568.7 4.8 56.131.812.1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6年),第401页。 《湖北统计年鉴》(1996年),第241、244页。

工业所有制结构中国有工业比重过大严重牵制了湖北工业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90年代以来,湖北国有工业经济效益逐年下降。1990年到1995年间,湖北省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亏损总额由11.54 亿元增加到24.32亿元,亏损面由31.63%增加到35.16%,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利税由14.54元下降到7.94元,百元资产实现利税由4.69元下降到1.5元,百元产值实现利税由13.38元下降到7.73元。在很大程度上由于经济效益的下降,湖北省国有工业产值增长速度明显落后于其它所有制工业和各种所有制工业的平均水平。例如,1994年—1995年间,全省工业总产值增长17%,其中,集体经济增长25.06%,其他经济增长48.39%,而国有工业仅增长6.45%。可见,国有工业规模过大明显已成为制约湖北工业发展的因素,是湖北工业结构不合理性的一个表现。同时,同全国一样,湖北省国有工业企业在行业分布上过于分散,没有集中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部门、支柱性部门和主导性部门。

另一方面,从企业规模结构上看,大企业过少,小企业过多。1995年,在湖北省全部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大型企业仅占4.7%,中型企业占11.7%,小企业则占83.6%。而全国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中,大型企业占5.30%,中型企业占12.5%,小企业占82.1%。可见,相对于全国平均水平而言,湖北国有工业企业规模结构中,小企业比重明显过大。

2、从行业布局上和企业规模上看, 湖北省国有工业分布过于分散,企业规模过小。

1995年,2091个国有轻工业企业,大部分集中在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纺织业、印刷业等竞争性行业。在2138个国有重工业企业中,属于采掘工业、原料工业等基础性产业部门的仅占646个,其他都是加工企业。同时,绝大部分小型工业企业未达到规模经济水平,这是导致整个湖北国有工业部门规模经济水平低下的重要原因。例如:钢铁工业除武钢、冶钢、鄂钢具备一定规模,其他15家地方企业平均产量不到5万吨; 汽车工业除东风汽车公司中型卡车在全国具有较强的规模优势以外,地方零部件企业总量虽在全国居前列,但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平均每个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仅700万元左右,销售产值仅1300万元左右。水泥工业除华新、葛州坝、光化等14家企业在30万吨规模以上,其他200多家大部分在10万吨以下;化肥工业除枝江大化肥、鄂西化工厂及宜化外,其他50多家均未达到最低经济规模;148家棉纺企业,3万锭以上的只有52家(其中5万锭以上的仅28家),1万锭规模以下的达54家;10多家化纤企业中仅1家在万吨规模以上;100家左右造纸企业中3万吨规模以上的仅6家,万吨以下74家,13家啤酒企业中5万吨规模以上的仅3家,其余均在万吨以下。

3、从行业结构上看, 湖北省国有工业相对集中在资源开发与初级加工行业,呈现粗放型特征。

1995年,湖北国有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占31.2%,其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产值,占全部轻工业产值的86.0%。而全国国有工业结构中这一比重为77.60%。国有重工业产值占国有工业总产值的68.8%,其中,采掘工业占4.63%,原料工业占50.5%,加工工业仅占44.9%。可见,湖北省国有工业产业结构升级相对缓慢,产业结构呈现明显粗放型特征。

4、从产品结构上看,适应市场需要的适销产品以及新、高、精、尖产品比较少。

1996年,全省工业新产品率仅占6.2%, 全省工业出口产值仅占工业销售产值的5.2%,并且,出口工业产品大多为资源及粗加工型产品,如纱、小五金、黄磷等。具体到一些行业,这种状况更为明显。在冶金行业,地方冶金企业钢材产量中建筑用中小型材约占产量的60%以上。除武钢外,地方板材还是空白,管、带产量较小。有色行业中,板材、薄材也是空白,一般型材比重较大,高档次、有特色的品种极少。化工行业,农用化工产值占全行业的1/3,高能耗行业产值占44%以上,高附加值和高技术含量的精细化工产品比重仅占21%左右。合成材料尚属空白,石油化工和有机化工基础薄弱。1995年化工出口仅占全省化工总产值的8%,仅占全国化工出口创汇的3%。而且出口产品以资源型、污染型、劳动密集型和高能耗产品为主。纺织工业中,棉纱绝大部分为中粗支纱,特细纱仅占0.3%。麻产品中宽幅薄型织物几乎为零。 纺织品出口主要集中在纱、坯布等初级产品。由于印染及后整理水平不过关,湖北省服装面料自给率仅为1/3,高级服装面料主要靠进口或从沿海购入。建材行业的三大类产品中,非金属矿和无机非金属材料只占15%左右,水泥、玻璃等初级建材占85%左右。水泥产量中425 号以上高标号水泥仅占58%左右。玻璃中平板玻璃、镀膜玻璃等高档产品少。卫生陶瓷生产也仅限于低档卫生陶瓷生产。

5、从企业技术结构上看, 先进的技术及生产设备所占比重不大,相对落后的设备占较大比重。

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湖北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面临着技术改造滞后、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的问题。“八五”期间,国有工业技术改造虽有较大投入,但仍相对不足,占国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仅为33.5%,比“七五”时期下降16.5个百分点。由此造成湖北国有工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现象十分突出。例如,在冶金行业,除武钢70—80年代设备占60%以外,其他大部分企业80年代生产的设备(不等于80年代技术)只占24%左右。地方重点骨干企业鄂钢,70年代以前生产的设备占80%左右。还有一些企业沿用50年代的落后工艺。目前,地方钢铁工业电炉钢产量占60%,而现有35座炉平均吨位只有9吨,高功率电炉和炉外精炼等还是空白。1995年全省连铸比为40.66%,其中地方仅占21.71%,而同期全国连铸比为65%。在建材行业, 目前主要设备绝大部分是50、60年代的产品,其中属国内落后设备占40%以上,国内一般水平设备占50%以上,国内先进设备不到5%。

二、湖北省国有工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思路

目前,必须对加快国有工业结构调整的紧迫性有一个充分的认识。前面分析的国有工业结构存在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湖北省国有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制约了湖北整体经济结构的优化和整体经济素质的提高。首先,国有工业在工业所有制结构中一方面比重过大,另一方面分布过于分散,拉长了国有工业的战线,其次,国有工业企业规模偏小,一方面降低了国有工业的规模经济效益水平,另一方面则加剧了地区间产业结构趋同现象,而地区间产业结构趋同,加上“条条”分割格局的存在,降低了国有工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产业关联度,割裂了行业之间、企业之间的专业化、分工、协作关系,降低了湖北国有工业内部的社会化水平。第三,湖北国有工业产品结构不合理、生产技术与设备水平相对滞后,制约了湖北工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的提高,从而构成湖北国有工业经济效益下降,发展后劲不足的深层次原因。因此,调整国有工业结构,不仅关系到国有工业本身的竞争力、后劲发展与控制力的提高,而且关系到整个湖北经济结构调整的成败和经济发展大局。

探讨湖北国有工业调整对策,首先必须将湖北国有工业结构放到整个国家新一轮经济结构调整这一宏观背景和湖北工业经济跨世纪发展战略这一区域背景之中,考察国有工业调整应该遵循的一般原则。

从整个国家新一轮结构调整的特点来看,国有工业结构调整应遵循下述基本原则:其一,调整的基本内容是使相对低水平的供给能力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结构。这是因为,以往历次结构调整是在需求体系的总水平不变,而供给结构比例失调的背景下进行的调整,因而,调整的基本内容是对供给结构内部比例关系的调整。而这次调整是在总需求体系发生结构性变化、供给体系内部比例基本协调,但适应需求的供给能力严重不足的背景下展开的。因此,此次调整的目标和内容是使相对低水平的供给能力适应不断变化的需求结构。其次,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如何全面增强产业竞争能力,从而适应来自国际和国内其他区域的激烈竞争。这是因为,导致供给体系生产能力数量过剩和适应市场需求能力相对不足的原因,主要是需求体系的结构性变化和供给体系来自国际的竞争。因此,调整的重点就不能像以往那样增加哪些产业的投资而抑制另一些产业的投资,更不应简单地沿用振兴哪个支柱产业的思维逻辑,而应该是如何全面增强整个产业的竞争力,加快整个供给体系的变化。随着市场体系的发育,买方市场格局的出现,对外开放的深化,中国经济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阶段,任何经济主体,必须以产业竞争力求生存、求发展,提高竞争力是制定各项具体经济政策的真正归宿。第三,调整采用的办法,主要是通过深化改革,大胆进行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市场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实现优胜劣汰,通过经济运行的内在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外在约束所形成的合力,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确定湖北国有工业结构调整的原则,还应依据于湖北工业“九五”计划及跨世纪发展规划。根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湖北省工业跨世纪总体发展战略是,抓住一个龙头(武汉)、两个市场(国际、国内)、三个服务(三峡工程、二汽百万辆汽车工程、武钢千万吨钢工程)、四个走廊(钢铁、石油化工、服装)、六大支柱(汽车、冶金、机电、化工、建材、建筑、轻纺),重点建设好“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等项骨干工程,实现湖北工业整体经济实力上新台阶。围绕这一战略,湖北国有工业结构调整应坚持下述原则:把技术改造与增量调整、企业转机建制结合起来,以规模效益为目标,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重点,以外向型经济为突破口,以技术进步为先导,以名牌产品为拳头,以企业制度创新为动力,不断壮大我省工业经济规模,促进工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实现湖北工业的振兴和崛起。

根据上述原则,我们认为,湖北国有工业结构调整的推进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强国有工业部门的整体竞争力和控制力为重点,以国有资产战略性重组为主要手段。其具体推进过程要实现几个结合,即国有工业结构调整与整个工业所有制结构调整相结合,国有工业结构调整与国有资产分布结构调整相结合,国有工业结构调整与国有企业改制相结合。具体来说,湖北国有工业结构调整应在下述几个方面下功夫。

1、收缩国有工业战线, 进一步降低国有制在工业所有制结构中的比重。

如前所述,湖北工业所有制结构中,国有制比重偏大。这种状况不利于湖北工业整体素质的提高,不利于国有工业控制力的增强,也不利于以公有制为主体、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的形成。收缩国有工业战线,降低国有制在工业所有制结构中的比重,是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的基础。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采取下述两个手段:其一,国有资产退出那些竞争性强,或不关系国计民生,或企业经营低效的领域。通过破产、拍卖、兼并、行政划转等方式,放弃或转化一批国有小型企业,以推动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的流动和重组,改变国有资产分布过散的格局,集中资金发展好有前途的大中型企业。最近,北京将郊区50家中小型国有企业向全社会公开出售,上海有27家国有企业宣布破产,45家企业被兼并,取得良好效果。这些做法值得借鉴。其二,运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对国有制进行改组,国有企业也要实现以国有制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结构,通过多种国有制实现形式的探索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格局和多元投资主体格局的形成,壮大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2、调整和完善国有工业行业布局和地区布局。

目前,应重点发展以汽车整车为主体、地方重点零部件产品相配套的汽车工业;以钢铁为主的冶金工业;以基础设备、输变电设备和机电一体化产品为主体的机电工业;以磷化工、盐化工、石油化工为主体的化学工业;以水泥、新型建材为主体的建筑材料工业;以纺织品、服装、食品为主体的轻纺工业等六大支柱产业。在工业地区布局上,立足于现有基础和区位优势,形成和完善以十堰、襄樊、孝感、武汉为主的汽车工业走廊;以武汉、鄂州、黄石为主的鄂东冶金工业走廊和服装工业走廊;以武汉、荆门、宜昌为主的石油化工工业走廊。同时,建设完善以宜昌、黄石、荆门为主,与三峡工程配套的建材工业区;以武汉、襄樊、宜昌为主的高新技术开发区。

3、努力改变企业规模过小局面, 提高国有工业企业规模经济效益水平。

目前,应主要通过重组企业组织结构和重点发展和扶持的办法,壮大国有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重要行业骨干企业的规模。具体来说,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重新构造现有企业的组织结构,突破条块体制的束缚,以重点企业和拳头产品为龙头,以产权联结为纽带,组建一批企业集团,使之达到较大的经济规模,在此基础上实现企业间的专业化、分工协作。积极扶持、培育一批技术起点高、市场竞争力强、生产规模大的企业集团,逐步培植成跨省区乃至跨国的大公司。同时,对于一些产品销路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中型企业,则应通过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及债券、土地批租、兼并、行政划转资产、国有资产授权等手段加以发展和扶持,使之成为实力较强、规模较大、专业化生产的“小型巨人”和为大型企业服务配套的卫星企业。

4、以产品开发为龙头,以设备、技术、工艺改造为主导, 全面提高国有工业竞争力。

提高国有企业竞争是此次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关键是提高产品竞争力。为此,对于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的是要做到下述几个方面:(1)要认真分析每一种产品的市场需求状况及其潜力,分析和把握国内外竞争对手同类产品的情况,做到每种产品都能适销对路,有广阔的市场前景。(2)加快设备更新改造、改进生产工艺, 保证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具体来说,要真正贯彻“质量兴省”战略,将企业发展真正由数量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轨道上来;推进产品质量工程,增强湖北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占有率。(3 )要加大对新产品的开发力度,通过新产品的开发,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带动企业资金运作、经营管理、技术水平与生产工艺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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