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振羽的民族史观探析_吕振羽论文

吕振羽的民族史观探析_吕振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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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振羽是我国第一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他始终不渝地努力运用唯物史观来研究中国的历史,不仅在我国的经济史、社会史、思想史等方面都作了有益的探索,而且为开辟我国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民族史研究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他的民族史研究专著《中国民族简史》,“是用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民族史的开创性尝试,为后来的民族史研究走出了一条新路。同时,在这一著作中,科学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又一次得到了体现。”(刘茂林、叶桂生《吕振羽评传》)

吕振羽对民族史的研究是有个不断充实、丰富、发展和提高的过程。从30年代新史观的初步运用,到40 年代对各民族历史的研究, 直至50、60年代有关民族史理论的阐发,最终形成一个全面、系统、深刻的民族史研究体系。

笔者试图通过两结合三比较的方法,即将吕振羽具体史实的描述与相关的民族史理论阐述相结合,将他的民族史观与经典作家有关的论述相结合;再将吕振羽的民族史论著与他的其他方面的著述,他的前期与后期的著述,及其与别的有代表性的史家的著述作比较,对吕振羽的民族史观作进一步的分析。

吕振羽的民族史观主要是关于中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发展及特点、民族关系中的人物、民族融合与同化、民族矛盾与民族英雄等方面的观点和看法,是对民族史领域中一些问题深层次的剖析,是在总结各民族历史的过程中不断提炼和升华的。随着时代的变化,其中一些观点和看法也在不断的深化和改进。他的民族史观自成体系,卓然一家。

1.关于历史上民族关系的特点

吕振羽回顾了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各民族相互交错杂居的状况,并分析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以及由此带来的影响,即历朝不少汉族劳动人民为逃避统治阶级沉重的剥削和压迫往往向边地迁移,再加上某些朝代交替所带来的人口交叉式的迁徙以及各王朝大量征调劳动人民到各地服役、屯田、驻防、戍边和作战,客观造成的人口移动和交流等等,而移到别一族地区的人民,都带去了自己原有的生产技术、生产经验和文化等。特别是在这些方面较先进的汉人更是推动和开发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不只经由实物和传授,更重要的还由于人口的迁移所引的媒介、纽带作用和长远影响,成了彼此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由此各兄弟民族在长期历史的过程中发生了血肉相连的关系,“不断引起血统的交流和人口的相互融合和同化,更密切了各族人民间经济、文化上的联系和相互合作”。(注:吕振羽:《中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历史特点》,《史论集》,三联书店1960年版。)在此,吕振羽不仅细致地考察了各民族相互流动的历史事实,更重要的是他深入分析了人口移动在经济和文化上所带来的深刻后果,抓住了要害。

其次,吕振羽从经济角度入手,认为各民族长期生活在一个国家内逐渐形成了经济上相互交往、影响、联系、依赖、推动和渗透的不可分割的纽带。这种经济联系是各族广大人民的实际生活的利益和要求的反映,是各族人民生活在统一的祖国内的要求的反映。(注:《论我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基本特点》, 《吕振羽史论选集》,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我们知道,经济是基础,是“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9页。)“认为经济的构造对于其它社会学上的现象,是最重要的”。(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李大钊选集》,人民出版社1959 年版, 第186页。 )吕振羽正确地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从经济基础上说明各族之间形成密不可分关系的必然性。

最后,吕振羽从各民族人民共同斗争的历史角度阐述密不可分的民族联系。在叙述分裂动荡的南北朝时期及宋元之际各族人民斗争时,吕振羽认为,“反对部族的集团的压迫与野蛮统治的人民起义军,并没有狭隘的部族集团的界限,如葛荣、杜洛周、破六韩拨陵、莫折太提等部的人民起义军,都是各族人民,甚至是连同拓跋族人民一同参加的。客观上是各族人民的联合战线。而此正是中国各族人民的光荣革命传统。”“善于和压迫者作斗争的中国各族人民,在元朝统治集团的严密控制与暴力镇压下,在初期反元武装斗争以后,一面不少汉族人民便不断进入国内其他部族和落后地区,彼此结合,共同进行斗争”(注:吕振羽:《简明中国通史》,三联书店1951年版。)。经典作家说过:“各民族之间、各社会之间以及各族、各社会内部经常进行斗争,……这些都是人所共知的事实。马克思主义给我们指出了一条指导性的线索,使我们能在这种看来迷离混沌的状态中发现规律性。这条线索就是阶级斗争的理论。”(注:《卡尔·马克思》,《列宁选集》,第2卷, 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86—587页。)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存在着密切联系,一个民族内部包括不同的阶级。民族压迫,首先与主要的是压迫民族中的剥削阶级、统治集团对被压迫民族中广大劳动群众的压迫,而且双方人民均受压迫之害,因为压迫民族中的统治阶级在对外压迫别的民族时,必然要加强对本民族劳动人民的统治和压迫,因此,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的劳动人民境遇类似,阶级本质相同,利害基本一致,在反抗民族压迫的过程中容易接近与往来,形成密不可分的关系。吕振羽正确地运用阶级分析方法,清醒认识民族压迫的阶级实质,揭示了各民族友好往来和共同斗争的阶级基础。

2.关于民族关系史上人物的评价

吕振羽针对某些统治者采取和实施的一些有利于民族和祖国历史发展的步骤和措施,在指明其巩固、维护统治和狭隘的阶级利益实质的基础上,着重指出它在客观上所起的进步作用,如肯定秦始皇汉武帝的对外军事行动客观上推动各民族历史的发展,为今日的民族大家庭创造了前提。对诸葛亮平定南中,赞扬其使广大西南地区的各民族与先进的汉族经济、文化直接联系起来,共同走上祖国历史前进的轨道。吕振羽尤其推崇唐初的李世民等人,认为他们对祖国疆域和民族关系的巩固和发展,做了不少工作。他仔细研究了盛唐在民族关系上所留下的宝贵经验,指出唐对自秦汉以来即在中国疆域内的各部落和种族的统治是建立在强大的军事力量的基础上,对各族实行的政治上的分割,侵害了他们各自的独立发展的意愿,具有民族压迫制度的性质和内容,另一方面,又充分肯定唐政府对各民族的统治客观上所带来的效果。

对兄弟民族的统治集团及代表人物,吕振羽也予以具体分析。如讲到“十六国兴亡”,他认为,当时的鲜卑、匈奴、羯、氐、羌族等少数民族和汉族的矛盾,是汉族统治阶级挑起的。在塞内定居的少数民族,遭受汉族统治者大民族主义的统治和压榨,引起了少数民族的反抗。起先这种反抗还是进步的。但是,当他们自己武装起来以本民族为主体,反对民族压迫的时候,他们的上层集团,或者是这一民族中的野心家,往往就利用这支力量,作为自己争权夺利的工具,这样就把这种斗争和起义转变成民族报复主义,对汉族和其他部落的人民大肆杀掠。一定的历史人物,总是一定时代的产物,它不可能超越时代的特征和限制。因而就得把所要评价的历史人物放在相应的历史范围内作具体分析,这就是人物评价中的历史主义的方法。

3.关于民族融合与民族同化

吕振羽重视各民族相互交融的历史进程,在其著述中多方面反映了这个历史事实。

他提到北朝时期,鲜卑族和汉族人民在长期交往中“汉胡杂混,不可复别”。

其次唐代对来自四方的“胡裔”,无条件地准其“归化”,在进步的生产方式和文化的影响下,那些“归顺”、“降服”、“归化”的集团或个人,率皆相继汉化。

再则五代、辽、宋、金、元期间,进入到内地的突厥、契丹、女真、蒙古、西夏各族劳动人民生活在无比壮大的汉族人民汪洋大海中,从经济到文化各方面受其影响以至逐渐减少或丧失自己民族的特性,而以汉族为中心融合起来。

吕振羽最后详细地阐述满族的衰落以至融合于汉族的原因和过程。先是清统治者企图使汉人满化,以后却不得不遏止满人汉化,但“各族间的融合,到清朝已成了无可抵抗的趋势”。吕振羽不同意那种以为民族融合只有共产主义才有可能的观点,认为在历史上,在各族劳动人民共同进行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的过程中,相互之间的融合问题始终存在。“各民族、尤其是长期生活在一个国家内的各民族劳动人民间,在不可避免的相互接触、不断增强的经济文化联系的纽带作用中,在共同进行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中,必然地互相影响、互相传授、学习和吸收彼此的东西,逐渐引起差别性的削弱、减少以至消失,共同性的形成、增长和发展,表现为一种自然融合的趋势。”(注:吕振羽:《关于历史上民族融合问题》,载《历史研究》1959年第4期。 )因为它是以劳动人民间的相互平等为基础的,是适应历史前进的趋向,不只与强制同化有原则区别,而且正是其对立面,所以在阶级社会时代也能表现为进步趋势,同时它也是社会自然历史过程的反映,人类以往的历史也充分证明了这种现象和过程的存在。这一点也是正确的,但既然是一种“趋势”,是一种“过程”,是否更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对自然同化所下的定义。

吕振羽还总结了中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一个特点,即在民族力量总和对比的条件下,少数民族往往被同化,因为他们在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人口各方面的总和力量,远较汉族为小,特别是其中起主导作用的生产远较汉族为低,这也符合恩格斯所说,“在长期的征服中,比较野蛮的征服者,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不得不适应征服后存在的比较高的‘经济情况’,他们为被征服者所同化,而且大部分甚至还不得不采用被征服者的语言。”(注: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22页。)吕振羽同时还全面地、辩证地分析这一问题,他强调“民族同化和文化交流是相互的”,汉人被他族同化的也不少,主要由于以下种种原因,如“远戍”未返的军队,被他族掳去的人口,在民族斗争中投降的汉人,出嫁的汉族妇女,等等。此外汉族还吸收了他族文化的许多新因素,丰富了人种和文化的内容,因此不存在所谓汉族文化的“博大性”和“独特的同化力”。吕振羽的这个论断还是比较公允的。

4.关于民族政权、民族战争与民族英雄

吕振羽在民族史研究方面还批驳了把历史上早已成为祖国的组成成员的某些兄弟民族看成“外国”,把国内各民族间的关系作为敌国关系处理的错误思想,并指出它基本上是承袭了某些地主阶级历史家的大汉族主义观点。他深入分析了若干少数民族以自己为主体在祖国的土地上建立的全国性或局部性政权,以及和汉政权之间的战争的性质,认为他们在产生前和灭亡后,都是在中国国内而不是在国外。如北魏在独立以前是魏晋的属领,辽在独立以前是唐的属领,金在独立以前是辽的属领。蒙古是金的属领,元亡后基本上仍奉行明朝正朔而受其统属。满族则为女真的后裔,在金国灭亡后,都是元朝和明朝境内的一个属领。它们在其存在以前和以后,都没有其前身或后身作为独立国家和中国的邻邦。“作为国家,必须有一定的政治区域疆界,而辽、金、两宋之间却没有一定的政治区域疆界,你打过来,我打过去,像‘三国’或北洋政府时代和军阀之间的混战一样。”不仅辽、金和两宋,其他时期也都表现为南北争峙的局势,双方往往都想统一全国,视对方为僭窃。此外,“还有组成被统治阶级各阶层,不是一个民族的……在统治集团中同样是各族都有。”(注:吕振羽:《中国历史讲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90页。)北魏、辽、金、元、 清等进行社会改革和建立政权的过程中,都曾有其他民族成员参加;即使在对峙期间,彼此人口相互流动,也没有什么国籍和国界的严格限制与阻拦。醉心仕途的士人常常因不得志去往彼方。在此,我们不妨说,吕振羽把地域、政治、经济、文化以至于统治阶级的组成等方面看成一个系统中的互动的因素来说明其构成国内性质这个特点的。因此,“在我国历史上,各部族、部落或民族间的关系,基本上都是国内性质。某些敌对政权彼此间的矛盾乃至战争,一般说来也都是国内性质的。”(注:吕振羽:《中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历史特点》,《史论集》,三联书店1960年版。)

列宁指出:“必须历史地(根据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研究各个战争。”判断一个战争的性质和作用,要看“战争是由什么样的历史条件造成的,是由哪些阶级进行,是为了什么而进行的。”(注:《战争与革命》,《列宁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 第368页。)吕振羽结合经典作家论述并根据唯物史观关于人们对社会历史发展所起的作用为评判标准,强调各民族之间战争尽管不带有侵略、反侵略的性质,但却有正义性和非正义性的区别。如果只是统治集团双方之间争权夺利便违反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的,因而阻碍了历史前进,都是非正义的,至多只有程度上的差别;如果在符合或一定程度和一定方面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对历史前进起促进作用,就属于正义的或带正义性的一面。更可贵的是他以发展的眼光,看到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战争性质能够转化。比如,他说到,十六国时期,一些少数民族首领曾与汉族人民一道反对西晋王朝的腐朽统治,这是正义的;鲜卑贵族把自己从原始公社制推进到高层次的社会阶段,以及通过战争把战乱不已的北方统一起来,这都是有进步性的。再如以耶律阿保机为首的契丹贵族,以完颜阿骨打为首的女真贵族,以铁木真为首的蒙古贵族以及以努尔哈赤为首的满洲人把各自的民族统一起来,通过武装斗争摆脱原先加在他们头上民族压迫的枷锁,建立自己的政权,分别步入文明进代,这些都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然而处于落后社会形态的边地民族打入中原,破坏中原地区业已发展的生产力,实属不对,应作为非正义战争,予以否定。反之,中原王朝出于正当自卫反击,完全必要,但超过一定限度,由反击转向蹂躏他族,占领周边民族的土地,亦是非正义战争。

民族英雄的评价是与民族战争的正义性、进步性的判断相联系的。到底什么样的历史人物可以称之为民族英雄?吕振羽认为岳飞等“所进行的抗金战争和活动,其本质上都是适应历史发展的趋势和人民要求的,不只符合于汉族人民的利益和要求,客观上也是有利于女真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历史发展的,所以是民族英雄或英雄人物。”(注:吕振羽:《中国历史讲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92页。 )不能认为“本民族的英雄,一定要掠夺其他民族,损害其他民族的利益”。(注:《中国历史上民族关系的几个问题》,《吕振羽史论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故也称李纲、宗泽、文天祥、陆秀夫、张世杰、史可法、袁崇焕、郑成功、瞿式耜等难以胜数的英雄人物的斗争,都是符合群众的要求的,也是适于历史前进方向的,是正义的、进步的。吕振羽首先将少数民族政权及统治集团对中国社会历史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作了具体的分析;其次,他能够着眼于整个历史进程,从各民族历史发展的角度来分析评价民族英雄所起的作用,因而是可取的。

吕振羽民族史研究继承和发扬了传统史学的优良传统。树立了重史料、重考据、重实践、重调查的严谨学风。

他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结合中国的历史和革命实际开展研究,因而具有鲜明的历史性和时代性。

然而,吕振羽的民族史研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局限。正如他自己所说,“对有些民族仅能粗枝大叶地叙述,甚至没能加以叙述”,“尤其对各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了解,还相当隔膜。”(注:吕振羽:《中国民族简史》序,三联书店1951年版。)然而,成就和疏失、贡献与不足,都是吕振羽从事革命和治史道路上前进的足迹的反映,也正是他史学著作的价值所在。

收稿日期:1999—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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