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县黛溪街道办事处 山东 滨州 256600
摘要: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是一项融法律、经济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工作。它一方面直接记录着工程活动的点点滴滴,并一方面还间接反映了建设全过程的原始情况,是工程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依据。本文分析了工程合同管理的作用,分析了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解决对策,希望能给工程合同案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启发。
关键词: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合同在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一系列的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来实现的,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1合同的作用
在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的整个建设周期。在这个动态的管理过程中,只有在建设各方的共同合作下,才能确保进度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特别是大型的建设项目其建设规模大、投资多、周期长,参与建设单位间的关系复杂,这势必导致在建设过程积累大量的、各式各样的工程合同。工程合同的价值量和质量对企业尤其重要,直接影响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作为衡量工程目标的主要依据,只有在确定工程的建设实施和合同管理同步进行的情况下,工程的竣工验收才能有效进行,由此可见,工程的合同管理直接关系着项目能否顺利开展竣工验收工作,做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也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合同是安排项目施工的指导性文件
每一个建筑单位都应该建立的合同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后,合同管理人员要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采购,工程的进度、质量等目标也需要根据合同要求组织施工,除此之外,项目部门还要根据工程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工程施工组织、计划、竣工结算的编制和报送。
1.2合同是进行索赔的依据
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示范文本》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h,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
1.3合同是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
合同签订后,该工程的预算成本就可确定下来。组建项目班子时,根据预算成本按照市场法则确定责任成本,确定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及其它直接费和间接费等。项目经理组织施工时,首先可将以上费用分解到各分部、分项中去,其次可确定各岗位成本,一旦成本确定,就应合理用工、用料、控制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等,为节约工程开支、办理工程结算打下基础。
2解决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问题的具体措施
2.1整顿合同资质非法挂靠问题
行业主管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行业准入制度,通过严把承包商资质管理关,从总量上控制其规模,解决目前市场上供求失衡与过度竞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压级压价。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同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商参与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对发包商、承包商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维护正常的建设市场环境。如:要避免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合同资质非法挂靠,应严格审查承包企业资质,多方了解该企业投标过程中的操作环节,掌握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在工程发包合同中,对该企业中标后,进驻项目的管理团队主要管理人员予以确认和限定。谈到“联合投标”的项目,对两家或多家的合作企业更要严格审查筛选,本着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几个联合企业的资质等级上“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要坚决执行。
2.2防治不合理低价中标
要避免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导致低价中标的情况。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必须规范地管理,在造价控制方面遵循“量价分离”的原则,“控制耗量、指导价格、市场定价”的计价管理模式,测算各类招投标工程的下浮幅度范围,使工程发、承包价格控制在相对合理的工程造价范围内,维护双方的经济权益。招标单位针对种种不平衡报价情况,应在不失公平、公正的条件下采取相应对策,力求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及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应避免恶意竞争导致低价中标的情况。应该根据中国的具体情况,借鉴和吸纳国际上比较先进、规范、合理的管理理念,并把它融入到我国的法制化建设中去,建立、健全能充分防范经济领域潜在风险的约束机制,加强对建筑市场的政策引导,同时进行有效地监管,以保证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2.3加强平等合作意识
目前我们很多业主和承包商在合作意识上需要加强。业主仗着其在现时建筑市场上的相对优势地位,总是要求制定十分苛刻的合同条件,把承包商视作只是来赚他钱的敌对方,根本无视承包商的合理要求和利益。这样一来,诸如“霸王条款”之类的东西就出现了。而不管业主怎样苛刻,承包商则要么利用一些不合法的手段降低他的成本,要么就把项目给拖下去,延误时间或者干脆撂下不干,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双方俱伤。业主的目的应该是以合理的花费、合理的工期,成功地实现项目,而不是求得低花费、高速度完成项目,这往往会导致相反的结果。合同双方在意识形态上要正视彼此的关系。一个项目的最终日标是要把项目成功的做好,业主和承包商应该是为了这个目标,通过合同的连结而走到一起的,虽然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都还有着各自的利益考虑,但各自最终利益的实现都是以这个目标的实现为条件的。所以双方在制定和履行合同时,都应该是抱着合作的意识而不是敌对的态度。
2.4完善合同文本体系
由于工程建设管理习惯和相关的制度的限制,我国施工合同文本仅有不带设计任务的施工总承包合同。它是立足于我国国情,其中包括法律体系、工程管理习惯及现实情况,内容比较简单,更能为我国工程建设的广大参建单位和人员接受和应用。而国外施工合同文本已经融入了现代合同原则和现代项目管理原则,是建立在合同当事人有较高的施工管理水平和较强的合同管理意识及具有一整套相关的技术、标准作为支撑的基础之上,这是目前我国建设施工水平和技术标准水平所达不到的。
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应加快学习和研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我国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在立足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着重从发展的角度借鉴和吸收国外施工合同条件的精华和管理方面成功的经验,不断完善我国施工合同文本体系,使我国施工合同文本在结构化、系列化、集成化方向发展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争取早日与国际接轨。
结语
合同是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也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所以企业不仅要重视合同的签订过程,还应重视合同管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体系。可见,加强合同管理更对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着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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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伟忠.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浅析[J].建筑经济,2006(11):115-116.
论文作者:孙艳丽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7年第2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2/22
标签:合同论文; 工程论文; 承包商论文; 合同管理论文; 项目论文; 工程建设论文; 我国论文; 《防护工程》2017年第2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