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窃电给供电企业带来损失,查处窃电可以有效的减少损失,但是当前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如果不懂法律,一味冒进就有可能会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造成“有理说不清”的局面,就会造成供电企业更大的损失。在作者工作的单位和邻近的兄弟单位都有过这样的情形,那就是明明可以查除的违章用电及偷窃电行为,到头来却因为没有注意相关的法律条文,最终以供电公司败诉告终。本文作者以自身实践中的经验,展开叙述了用电监察中的反窃电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的风险以及相对应的防范措施,以供广大的用电监察工作同行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用电监察;反窃电工作;法律风险;原因分析;防范措施
前言
由于社会及体制的种种原因,供电企业由原来的行政执法部门变成了现在的企业,其行为也有执法责任变为民事责任,相应的用电监察反窃电工作就不能用原来的“老法子”进行,就需要更换思想和方法。尽管新的形势下反窃电工作开展的已经非常好,但是相比之下反窃电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在进行反窃电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更是如此,需要不断的探索,注意反窃电工作的正常开展。
1 窃电行为分析及反窃电工作开展情况
窃电是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电能,以不交或者少交电费为主要目的,采用非法手段不计量或者少计量用电的一种违法行为。现在的窃电方式主要有改动短路计量装置进行窃电,断开电压联片或在电压线圈上串联分压电阻进行窃电的方式,还有调接零火线进行窃电的方式,以及断零窃电、更换电能计量装置的计数器齿轮进行窃电和绕越计量装置进行窃电等多种方式,现在的窃电行为是越来越隐蔽,但是原理无非也就是这样几种,因此反窃电工作就可以围绕窃电的原理进行开展。
当前反窃电工作主要是依据供电企业开展的用电监察工作,首先是开展防范,例如安装防改装、不能被清零的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新型的具有监控等功能的电能表等计量装置进行防窃。其次是增强用电监察工作人员的技能水平,通过技术分析电量减少的地区,使其能够发现窃电行为。另外加大宣传窃电后果及法律承担、做好反窃电培训等工作来进行反窃电。
2 用电监察工作中查处窃电行为的法律风险
2.1 不法分子的偷窃电证据收集难
都知道电能是不能被储存的,电力的生产运输以及使用是同时完成的,正是由于电能的这一特殊的性能,使得不良用户在进行违章用电及偷窃电的同时也就完成了电能的消费。由于社会压力的剧增,现在的私营企业甚至是政府单位及国有企业,都把窃电作为一种降低成本和增创效益的手段,因而会不择手段地进行窃电,也正是由于电能商品的无形性,使得窃电的证据收集工作是越来越难进行。
2.2 电力法律法规滞后所导致的法律风险
现阶段的我国法律虽然有了对电力方面的相关内容,当前阶段颁布得相关的电力法律法规,初步的构建了电力法律法规体系,但是从整体上来看,法律对电力的关注程度以及与其他国家的健全法律相比还是有不小的差距。再加上现阶段的电力体制不似以前,与电网经营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大量的出台,但是相关电力法的配套法规却没有进行持续的修订,这也就直接的导致了供电企业承担着较大的法律风险。
2.3 查处窃电行为的不规范导致不法分子的反击
供电企业查处窃电行为的态度是迫切的,但是在用电监察工作人员的监察过程中,用电监察工作人员急于将窃电行为进行处理,没有严格按照标准的反窃电工作程序进行,导致影响了用户的正常用电或是对窃电的打击力度过大,于是窃电者也会拿起法律武器武装自己,反而使得供电企业非常的被动。当用电监察工作人员发现不良用户的窃电行为时进行中止供电是电力法律法规中的内容,但是却又违反了反窃电条例中的某些规定条件,致使不法分子趁机反告供电企业,让供电企业承担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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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查处窃电工作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应对策略
3.1 严格规范供电企业的反窃电查处工作
首先供电企业要制定相应的反窃电检查的规范程序和相关的管理办法,做到依法对窃电用户进行查处,用电监察工作人员在入户进行查电时要做到执行查电任务有理有据,注意证据的保存,不要搞成“有力说不清”的地步。其次当确实发现用电客户有偷窃电行为时,供电企业反窃电工作人员要按照标准要求开具违章用电及窃电的相关通知书(单)等,从一切可能的角度出发避免窃电不法分子抓住查窃电中的程序不合法。另外由于电力体制的变化,在进行查处窃电行为时,供电企业的用电监察工作人员要时刻注意自身的行为,在必要时尽量与公安部门和相应有执法权的电力管理部门联合开展不良用户的窃电查处工作,提高反窃电打击的权威性。
3.2 强化窃电行为查处后的电费追缴工作
供电企业的用电监察工作部门要加大对用电客户的跟踪管理,在发现并对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进行查处后,要注意对窃电行为证据的留存和法律追查责任的落实,坚决不能让不法分子的偷窃行为成为一种只重视查处不重视惩处的状态。在不法分子的偷窃电行为被发现后要立即组织本单位人员联合相关的法律部门进行电费追缴工作,在追缴的过程中要以法律规章制度为前提,不与用户私自交道沟通,不与用户进行私下的电费追缴,要让用户对窃电行为进行书面的签字确认以免用户留下任何不合程序的证据,造成供电企业的被动。另外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还需要请当地的电力管理部门和公安机构进行查处并进行处理。
3.3 切实提高用电监察工作人员依法反窃电的工作水平
供电企业的用电监察工作人员要全面的熟悉与供用电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供电企业要确保这些法律内容都能让用电监察工作人员知晓,并设定相应的监督和考核管理办法来促使用电监察工作人员提升自身反窃电工作。用电监察工作人员在进行查处窃电行为的过程中,要克服心理倾向和偏见并且要客观全面的收集不法分子的窃电证据,供电企业用电监察工作人员的查处不法分子的窃电行为,必须是在相关偷窃电的证据十分确凿并且是事实非常清楚的情况下进行。
3.4 供电企业要大力开展反窃电工作
所有的反窃电工作法律风险都是因为对反窃电工作的开展情况不到位引起的,因此需要供电企业要大力开展反窃电工作,制止一切行为的窃电,全面保护好供用电企业的经济利益。首先是供电企业内部的反窃电工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让供电企业和相应的用电监察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能够调动工作人员最大的积极性进行反窃电;其次要建立用电监察工作人员的人身保护机制,不能因为查处窃电行为,而使自己处于危险之中,明确用电监察工作人员的权利。另外供电企业还要增加用电监察工作人员查处窃电行为装备和仪器的资金投入,配备齐全最先进的设备和新式的工器具,使窃电证据能够全面收集,是窃电分子能够得到应有的惩处。
4 结束语
供电企业开展的用电监察反窃电工作是为了保障供电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受窃电不法分子的侵袭,因此查处窃电行为要保障供电企业不能反被不法分子要挟,这就需要规划好具体的措施,使反窃电工作不处在法律风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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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陈俊翔.窃电工作中的法律风险点及防范[J].高新技术企业,2015,(35).
论文作者:齐宪丽,杨文秀
论文发表刊物:《电力设备》2017年第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4/26
标签:窃电论文; 工作论文; 供电企业论文; 不法分子论文; 法律论文; 工作人员论文; 电力论文; 《电力设备》2017年第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