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经济方法论的共性与特殊性_经济学论文

马克思经济方法论的共性与特殊性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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诞生于一百多年前的马克思经济学,对世界历史进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对这一影响的评价不是本文的任务,本文的兴趣在于这一理论本身。在世界范围内,围绕着马克思经济学发生的阐发、注释、讨论、争辩、批判似乎是无穷无尽的。我国显然也不例外。后来者要超过马克思是必然的。但由于马克思经济学的深度和广度,后来者在研究几乎所有经济问题时,都不得不回过头倾听这位先哲的声音。在我国,占统治地位的观点一直把马克思经济学当作一份宝贵的精神遗产,甚至更高。我认为马克思经济学的确是人类文明宝库中的珍贵遗产。例如,马克思揭示的商品经济中价值和使用价值的矛盾,个别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价值和价值形式的矛盾等,今天我们有了切肤之感。马克思经济学中许多具体结论仍然具有效力。然而,对我们来说,更有价值的是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那些具体结论是马克思根据他所处于时代他认为是最重大的必须加以解决的经济问题进行研究后得出的,而我们所处的时代以及我们认为重大的必须解决的经济问题与前者不可能完全一致,甚至有相当大的差异。和具体结论相比,方法论具有更为一般的性质。诚然,方法论经历了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但其中有一些基本的方面又呈现出相对的稳定性,始终具有生命力。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也正是如此,因此,在继承——发展关系上,正确的做法应是,一方面更多地继承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另一方面,更多地发展马克思经济学的具体结论。

本文试图归纳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主要方面或基本方面。由于马克思经济学的产生并未脱离人类文明的康庄大道,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呈现出“一般性”,即马克思经济学和其他非马克思经济学在方法论上较为一致的方面。另一方面,由于马克思经济学是在特定的历史、文化、知识、社会习俗等背景下通过马克思自己的独立钻研产生的,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又呈现出“特殊性”,即马克思经济学和非马克思经济学在方法论上差异较大或根本不同的方面。在这里,“一般性”和“特殊性”仅具有比较相对的意义。“一般性”不是指毫无差别,“特殊性”也未必为马克思经济学所独有。这一切都是纵横交错,相互影响的结果。

长期以来,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中的“特殊性”方面受到特别的重视。这显然是非常正确的。因为没有这些“特殊性”也就没有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这种倾向对理解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一位重要经济学家的经济理论及其方法论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促进研究和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特别在这一方面,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另一方面,即使是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上,对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中的“一般性”完全视而不见,也是不正确的。这样会对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本身产生巨大的误解。当高举马克思的大旗进行理论批判的时候,如果存在这种片面性,很可能会导致将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中的固有要素当作批判的对象。尤为严重的是,当我们研究现实经济问题的时候,由于这种片面性,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中的许多内容会被当作无用之物弃之一旁。

我对整个问题的认识如下:

一、研究前人理论的方法论

有两种基本的态度。一种是为了纠正、修正或完善前人的理论,一种是为了解决面临的经济问题。马克思取第二种态度。马克思是对的。为前人理论而理论的做法,在最好的情况下,固然可以使前人理论更加完善。遗憾的是,前人理论所要解决的经济问题已经“时过境迁”。于是,这样在理论上的努力就落了空。“为他人作嫁衣裳”已是可悲,在这里“为死人作嫁衣裳”更是可悲。这是严重的智力资源浪费。从前人理论到最后解决经济问题,中间要走很长一段路程。社会需要一部分人做“上游”的工作,即对前人理论的注释、阐发、修补。即便如此,也有两个问题:第一,如何进行这种注释、阐发、修补,是大有文章的。是注重前人理论本身,还是注重解决经济问题,得到的结果大不一样。第二,就具有现实眼界的基础理论工作而言,仍然有一个理论资源在“上、中、下游”合理配置的问题。如果上游这种基础理论工作的比例超出合理的限度,还是造成了浪费。

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历来有“疏、注”的研究传统。这种研究满足于从书本到书本,与现实毫不相干。可以说,这种研究传统自觉、不自觉地影响了我国马克思经济理论的研究。这种研究不是从经济问题出发,而是从理论出发,并且美其名为“理论联系实际”。例如,从《资本论》第二卷单个资本的循环理论推出我国企业应该使产、供、销紧密衔接,否则就会导致生产中断的“指导意义”。殊不知在马克思之前,已有数位经济学家探讨这单个资本的循环问题。这些探讨是否完善、系统化,则是另外一个问题。问题的真正关键在于:单个资本的循环实实在在地存在于每个商人的意识之中。所以没有必要去“灌输”、去“指导”。其实,马克思单个资本循环理论的意义在于将单个资本的循环现象置于对剩余价值的基本认识的基础之上。而后者产生于马克思所面临以及要解决的重大经济问题: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生产力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如果说要从马克思的经济理论中寻找“指导意义”,那么,在这里,最为重要的是学习马克思从现实经济问题出发研究前人理论。

应该说,这一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属于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中的一般性方面。或许正因为如此,我国许多理论经济研究,并未很好地遵循这一方法论原则。

二、揭示客观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

揭示客观现象的因果联系是科学的最一般精神。马克思经济学贯穿着这种精神。例如,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有商品——货币——资本这样的因果链,在第二卷中,有“当ⅡC=I(v+m)时,总资本简单再生产顺利实现”这样的因果关系,在第三卷有“部门间竞争导致利润平均化”的因果关系。在这一点上,所谓的“西方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其实是很相似的。西方经济学推崇的实证分析方法就是要回答经济现象“是什么、为什么如此、将如何变化”一类问题,也正是要揭示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这一类比,既没有贬低马克思经济学,也没有抬高西方经济学。很清楚,无论人类中的哪一部分人,只要希望境遇变好,总是希望掌握尽可能多的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于是产生了认识和揭示经济现象因果联系的十分普遍的需求。方法论上的一致不妨碍各派经济理论对同一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作出可能是截然不同的解释。其原因主要在于对理论的检验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以及对客观经济现象进行描述时价值取向不可避免的渗入。很自然,同时会产生相反方向的需求:掩盖客观经济现象因果联系的经济理论。由于同样的原因,判断何种理论掩盖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也较困难。一般而言,越是接近经济生活的“纯技术”方面(如马歇尔——勒纳条件),越是容易检验、从而较易取得共识;越是接近经济生活的基本体制方面,越是难于检验、从而较难取得共识。有一点很清楚:不应在西方经济学和掩盖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之间划等号,也不应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揭示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之间划等号。除了前面已经谈到的,实际的差异还可能在其他方面。例如,“帕累托最优”理论是对竞争的市场经济导致效率提高这种因果联系的理想化描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理论是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导致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这种因果联系的理想化描述。就理想化而言,二者没有什么差别;就实证的水平而言,前者优于后者。在前者,最优本身的含义(如表现为三个边际条件)以及实现最优的条件(完全竞争的价格制度)都被描述得清清楚楚。而在后者,由于认定它的实现具有必然性,对其实现的条件阐述很不充分。

三、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党性原则

这一问题实际在前一小节已有所涉及,这里进一步讨论。

马克思在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种种因果联系的过程中,始终如一地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持强烈的批判精神,并表达了他的坚定不移的无产阶级工人阶级立场。这就是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党性原则。勿容置疑,这一点受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高度重视。就任何经济学都具有党性原则或价值取向而言,马克思经济学的党性原则只表现了其方法论中的一般性方面;就马克思在无产阶级立场上批判资本主义而言,马克思经济学的党性原则表现了其方法论中的特殊性方面。怎样才是正确贯彻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党性原则呢?最重要的结论应该是:党性原则应是经济分析的结果,而非经济分析的前提。就马克思个人实际的思维进程而言,究竟是党性原则先于经济分析、还是经济分析先于党性原则,恐怕永远也搞不清楚。但是,在概念上,很清楚,揭示经济现象因果联系的意义远高于党性原则。马克思经济学正是如此。对经济科学而言,最重要的是揭示经济现象的因果联系。经济理论是否揭示了客观规律,可以通过检验的程度加以判断。通过这种方法,可以使人们对经济现象的认识逐渐深化。然而,党性原则却不是可以通过科学的程序加以检验的问题,但它总是存在的。一个经济学家不是站在A的立场,就是站在B的立场。假设某一经济学家揭示出随着经济的发展进程,A集团将获益、B集团将受损,而这一理论与实际发展基本相符。如果该研究者站在A的立场上,那么,他的知识告诉他他的境遇在未来会变好。如果站在B的立场,则相反。进一步看,如果后者是非理智的,他会不顾“大厦将倾”而以死争拼;如果是理智的,他会消极地为他所钟爱的一切无可挽回的衰落而长歌当哭。那么,是否可以说A的立场科学、B的立场不科学?不行。就总有行为人中的一部分站在A立场、总有行为人中的一部分站在B立场而言,存在因果的必然性。但这和“A立场科学,B立场不科学”不是一回事,对绝大多数的个人而言,其立场在出生时就几乎完全被决定了。这种决定是双重的:一方面,他很偶然地站在某一生产方式中的某一立场上;另一方面,他更偶然地处于某种生产方式中从而只能站在局限于其中的某个立场上。重要的是,不管你是站在A立场、还是站在B立场,不管你欢迎这种发展还是反对它,如果经济理论揭示的因果联系是正确的,它必然不依赖当事人的意志而发生。科学的真正强大的力量正在于此,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党性原则的力量也正在于此。

当然,如果A、B集团是处在这种对立的关系中,立场无论对于这种关系中的哪个方面都是非常重要的。同时,不可否认,在每一特定的时期中,统治阶级(或阶层或集团)总是处于社会的有力地位。因此,统治者的立场总是受到保护、受到赞扬,相反的立场受到压制、受到贬损。然而,立场在科学和现实对立关系这两个领域中所处的地位完全不同。

如果认为只要遵循马克思经济学批判资本主义的立场就是正确的,而不管这种批判是来自未来共产主义方向,还是来自过去的封建主义方向,则是更大的误解。

四、从现象深入本质,从物的关系揭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这是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中极具特色的方面,具有“永恒的魅力”。马克思从商品货币交换关系中观察到私人劳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困难和矛盾,从资本和劳动表面上平等交换的关系背后挖掘出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关系,提出了通过改变生产关系来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思想。由于利益等因素的缘故,马克思的这一思想不可能被普遍接受。然而,通过调整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发展——这一在更一般意义上的马克思的上述思想显然产生了极为普遍的影响。企业组织理论突飞猛进的发展是一个证明(虽然有人未必承认这种思想上的渊源关系)。马克思的上述思想象一把无比锋利的解剖刀,倍受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重视。马克思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表面的平等关系揭示了人与人之间的实际的不平等,从而得出否定私有制,建立公有制的结论。处于消灭私有制、建立公有制国家的经济学家似乎觉得接受马克思的经济思想真是太自然不过了,因为整个新制度的面貌就是按照马克思的经济思想塑造出来的。然而,不应忘记,马克思这把革命的、批判的、无比锋利的解剖刀受其自身辩证法的驱使具有一种潜在的“杀伤力”,谁又能限制它的指向呢?马克思说过(大意),如果现象和本质完全一致,就没有科学存在的必要。正是这一正确的方法论原则,导致马克思经济理论得出不同寻常的结论。我们知道,现实中的公有制和理论上的公有制是不完全一致的。因此,如果要真正遵循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原则,就不应简单地满足于拥护公有制。相反,首先应该高举马克思式的解剖刀,剖析现实生活中的公有制,考察现实中的公有制是怎样操作的、公有权是怎样实现的、处于公有制复杂体系中的各种人或各主要社会集团之间有何关系、存在着怎样的矛盾、矛盾将导致事物向哪个方面发展等等。由于前面提到的误解和其他原因,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把这项工作几乎完全排除在研究视野之外。1957年,毛泽东发表著名论文《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问题》。这篇论文的写作显然受到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启发。不过,这篇论文关注的重点是公有制下的各种政策问题,而非公有制等一些更为基本的经济体制问题。无论如何,这篇论文为认真探讨公有制下的种种矛盾,为真正遵循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原则更加深刻地理解社会主义公有制开了一个好头。然而,同一时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教科书散发出来的却是浓郁的萨伊气味。这真是一种奇妙的混合。这种状况,只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矛盾暴露得比较充分的时候,才有所改变。然而,这种改变或者因为囿有原有框架而难以施展,或者干脆潇洒地摇身一变为“运行”,二者皆未得要领。经济科学需要的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进行“政治经济学”式的严肃分析。

五、经济分析中的历史观点

马克思对经济现象的研究,深入其内部,观察到矛盾的对立面;正是这种对立面的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于是,和以静态、比较静态为主的新古典经济学不同,马克思以一种历史的眼光审视经济,揭示了在超长时期内经济形态的演化和变更。按一种比较吹毛求疵的标准(比如波普的标准),马克思经济理论的历史观未必完美无缺,滴水不漏。然而,在我看来,迄今为止,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变、商品形态的转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同阶段的转变等方面,马克思的理论解释仍属最好之列。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方面,马克思的理论充分体现了人类对美好未来不懈追求的坚强信念。

我并不认为马克思说出了全部真理,同时我认为马克思所不屑的萨伊也决不是一无是处。马克思是从经济的矛盾推导出经济的演化,萨伊从经济的合谐推导出经济的稳态。当一个经济体系处于相对稳态时,萨伊的“生产要素合谐”论占上风;当一个经济体系处于急剧变革时,马克思的经济内部矛盾发展论占上风。一个经济体系只能是稳态和演化的统一体。在一定时期内,它的主要特征呈现出“稳态”;在一定时期内,则呈现出“变革”。一般而论,稳态的时期较长,变革的时期较短。所以,把合谐论和矛盾论加起来可以获得更多的真理。在科学哲学领域,波普和库恩之间也存在类似的关系。他们都强调事物的一个方面,使这个方面获得超常的片面发展。当然,只有一种更为发展的、更为一般的理论才能胜任统一二者的任务。

以诺斯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对市场经济制度作历史的分析。在一个比较一般的意义上,得到了和马克思类似的结论:(广义的)生产关系可能制约生产力的发展。区别在于:诺斯主要谈交易关系,而马克思谈包括交易关系的生产关系;诺斯考察了市场交易制度的变革过程,而马克思的视野则放大到包括资本主义制度发生、发展、衰落、消亡的更长过程;诺斯强调交易制度的变革导致交易成本降低或效率提高,马克思则强调生产关系的变革导致生产力的发展从而使生产关系重新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阻力。二者的考察具有明显的差异。

在贯彻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历史原则方面,有两个倾向值得注意。

一种倾向认为马克思经济学的矛盾论和历史观对资本主义是有效力的,对社会主义则无效。到了社会主义,时间停止了,发展、演化消失了。于是,凡是现行的政策都是好的政策,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任务正在于证明这一点。这种蜕化固然有其认识论上的原因,更重要的原因或许还在于存在。由于这种蜕化,当70年代末期真正的社会变革到来的时候,这种最讲变革的学说竟然会因为心理准备不足而显得措手不及、软弱无力。

另一种倾向是忽略了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历史原则中的客观性质。建国以来,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我国经济学经历了从历史经济学到现实经济学的转变。于是对策研究大量涌现。这种转变是完全正确的,但对策研究需要改进。对策研究中提出了许多“应该”的东西,意思是希望经济学向这些“应该”的方向改变至于是否存在足够的动力使经济学向这些“应该”的方向发展则考虑不多。根据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的历史原则,是否存在改变的客观性质,正是经济科学需要着力的地方。

六、经济分析中的思辩性和数学化

由于受到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哲学的深刻影响,马克思的经济学确实带有明显的思辩性。在作为经济现象错综复杂的辩证逻辑在理论上的反映的限度内,经济科学的思辩性完全是正当的。马克思经济学的思辩性基本如此。然而,就此点而论,也并不是无可指谪的。将辩证逻辑转化为形式逻辑是一种进步。恩格斯指出微积分正是这样将有限、无限等矛盾转化为一种可计算的形式逻辑。这一转化使人类对数量关系的认识大大前进。就马克思经济学本身的进步而论,也面临一个将辩证逻辑转化为形式逻辑的任务。数学就是非常好的形式化工具。马克思出色的数学才能使其经济学的某些部分具有相当形式化的水平,如总资本再生产理论。因此,对马克思经济学中的思辩性不应完全否定(因为它可能是对现实经济复杂关系的猜测),也不应完全肯定(因为有一个辩证逻辑向形式逻辑转化的问题)。从对马克思现实经济辩证法的“复述”倒退为单纯的概念辩证法研究是完全不足取的。至于认为数学化是西方经济学的专利,更是大大的误解。数学的功效在于使对经济现象之间联系的描述精确化。经济科学的发展和数学化的发展几乎是同步的。在认识一个经济现象的初期,往往由于认识较为肤浅,未能把握其中全部复杂关系,很难用一整套抽象的数学形式将它概括出来。随着认识逐步深化,隐藏在经济现象后的种种复杂关系逐渐变得清晰起来,于是就有可能利用数学工具进行概括,使处于复杂联系中的诸多经济因素转化为形式上可以把握的具有精确联系的经济变量。因此,数学化体现了认识的深化。显然,这里的论述是就经济科学的形式化的基本方面而言的。

以上就是笔者理解的马克思经济学的方法论。本文的中心思想是:当运用马克思经济学宝贵遗产解决中国现实经济问题的时候,如果我们仅仅局限于马克思从具体经济问题的分析中所得到的结论,如果我们把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中的一般性方面误认为是属于马克思敌人的东西,如果我们又把马克思经济学方法论中的特殊性方面的原则弱化、钝化、甚至取消,那么,就很难指望取得较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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