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云南的半开银元看近代中国的币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币制论文,银元论文,云南论文,半开论文,近代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代中国的货币制度,伴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发展也发生了重大改变:从银钱并行到建立银元制度,再到推行“法币”实行纸币制度直至最终崩溃。这一历史进程不仅体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形成和深化,而且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区域间不平衡,还呈现出丰富的多样性。作为近代中华货币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云南半开所曾经历的币制演化过程,可视为近代中国上述历程有代表性的缩影。加以云南的半开银元,使用的时间长、范围广、影响大,在云南近代金融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因此,本文拟对之作一些分析,以通过对近代中国币制特点的探讨,加深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
(一)
由于我国旧有银两制度的繁复,加以外国银元的流入与泛滥,使晚清的货币金融更为杂乱。伴随着近代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林则徐等有识之士早已提出过适应历史发展趋势自铸银元的要求,呼吁中国进行币制改革,将落后的银两制改为银元制。但直到光绪13年(1887年),清政府才批准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设厂自铸银元。近代中国由此才开始正式铸造新式银元。此次铸造的银元,计有五种,其中1号银元重库平7.2钱(含银九成),2号银元重库平3.6钱(含银八成六),3号银元重库平1.44钱(含银八成二)。此后,又有湖北、四川等省纷纷设厂铸造银元,遂使银元在市面上广为流通。作为中国的通货,银元可用于商品交易、完粮纳税,标志着中国进入了银元制度初期阶段。而云南的半开银元,就是晚清这一银元制度建立过程中的产物。
云南的半开银元,即清政府所批准的银铸币中的2号银元,每两枚抵1号银元一枚使用,最初由湖北运入。到1907年11月,清政府批准设立的云南造币分厂(在今昆明市钱局街)建成投产,云南开始由本省机铸银币。云南造币分厂铸造的银元,以2号银元为主。截至1910年,云南造币分厂共铸造1号银元2891539枚,2号银元5432274枚。[①]迟至1914年北京政府颁布《国币条例》时,才算正式有了以晚清所铸的1号银元为本位国币的明确规定,单位定为1圆,并将其余的几号银元定为铺币。由此可知清政府在自铸银元之初,并没有规定主币的统一重量、成色、单位等,而且也没有废除银两制度,因此,当时所铸的各种银元在流通中都可当作主币使用。于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这几种银元在各地市场上便各自占有不尽相同的地位。半开银元之所以会成为近代云南流通银币中的主币,正是由于它是近代中国币制改革开端时仅只推动银两制向银元制过渡的产物,即它是中国的银元制度在建立之初引入近代币制而又与旧体系混杂的结晶。当然,半开银元真正成为云南流通中的主币,并不在清末,而是在辛亥革命后。但是,近代中国银元制进入初期阶段时的主币不相统一的状况,却为半开银元成为近代云南流通中的主币提供了可能。而根本的原因,则是由于它较适应于相对落后的云南社会经济的水平,所以云南自铸银元和流通市面的银币以半开银元为最多。半开银元便因此奠定了其在云南广泛使用的基础。
(二)
半开银元成为近代云南流通中的主币,主要是在辛亥革命后至抗日战争前这一历史时期内。1911年,云南“重九光复”,建立了军都督府,并成立了地方金融核心机构——富滇银行。1912年,军都督府发布告示,明令富滇银行“发行各种纸币与银元,一律通用”,从而确立了银元本位,成为全国继四川之后“改两用元”的第二个省份;接着又将云南造币分厂改为云南造币厂,自行铸币,铸数日多。[②]云南在历史上是“受协”省份,辛亥革命后,由于“协饷”停止,为筹措军政费用,“本省造币厂所铸大元,为数不多,后来由于纸币充斥,铸料不足,乃专铸半开银元。”[③]1918年,护国成功,又铸银元,而“公开发行的仅有半元一种,后铸新版‘拥护共和’纪念银币也是五角银币,……共铸200万枚。”[④]经此过程,半开银元沿袭其清末时已在云南广泛流通和使用的习惯基础,实际上已在云南取得了流通中主币地位。初铸的半开银元,尚维持着原来的成色标准,如上文提及的“拥护共和”纪念银币,“与老云南半开银币成色一致”,[⑤]都为含银八成六。但护国军兴后,因军用浩繁,被迫以铸造减色半开为筹饷办法,致使半开“由八成降至七成、六成,乃至五成,甚至不足五成者。”[⑥]尽管这种低值银币在不断铸造出笼,但因同时还有富滇银行发行的大量纸币充斥市场,铸币竟还“远远跟不上滥发纸币的需要”,[⑦]以致在金融日益混乱的市场上,人们“宁要半开,不要纸币”。于是,贬色的半开越铸越多,流通愈来愈广,甚至越出省界,进入贵州、广西及四川的部分地区。[⑧]云南遂成为半开之天下。
北洋政府颁布的《国币条例》,适应了近代中国币制发展的需要,自应视为币制史上的一种进步,但异常严重的军阀割据分裂局面,却使这一条例因不能统一实现而化为泡影。由于受当时社会政治、经济、历史诸条件的限制,《国币条例》中本来规定为辅币的半开银元,却在云南形成了以之作为单位主币的局面。无独有偶,这种将辅币变为独立的小银元以之作为主币的情况,不仅出现于云南,在东三省及广东等地也有过。[⑨]这种现象的出现,既体现了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经济面貌,又无一例外地都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下军阀割据混战的政局密切相关。实际上,北洋政府时的货币制度,依然是清末混乱的币制的延续。地方军阀政府为巩固自己的势力,从而使货币的地方色彩日益浓厚。辛亥革命后云南成为半开之天下,虽然有其一定的历史渊源,但更主要地是当时地方势力筹措军饷的结果和适应于后来地方军阀割据需要的产物。因此,云南的半开银元,只能在本省使用,在外省除受滇系军阀控制地区之外多不用之,以致使云南“金融不甚流通,商务暗受影响”,在对外汇兑中则“利权外溢,莫此为甚”。[⑩]由此可知,云南“重九光复”后即以银元为本位,虽曾推进了币制的改革;但以半开为主币,却在全国实行统一的银元制历史进程和世界币制发展潮流中又成为滞后的一角。
1927年龙云取得云南政权后,为挽救云南财政金融破产的危机和稳固其统治,开始着手整顿财政金融,确定“以半开银元为本位”,“税收自1930年1月1日起改征滇铸半开银币”,“纸币(指富滇银行发行的纸钞)与滇铸半开银币的兑换率为5比1”,还决定“征收入口货特捐,将收入之款专办银条,鼓铸银币,储作新行基金”。(11)到1932年,富滇新银行宣告成立,以滇铸半开新银币1600万元为准备金,发行可以兑现的新滇币,规定半开两枚(一圆)为新滇币的单位,纸币与半开同时在市面流通。至此,“正式确立了以半开银币为单位的地方货币制度”。(12)为了保证富滇新银行的发行准备,维持纸币兑现信用,于是大量鼓铸半开银元。特别是1931年,因世界银价大跌,成为本省地方政府趁机购银铸币的大好时机,所以由香港大量购进银条,并鼓励白银进口;又准许造币厂代商附铸,规定每万两白银可铸半开银币四万七千四百枚,商人购银铸币,能获利十分之一,所以争相购进。(13)从1931年至1934年间,云南造币厂以官商购进银条铸造的半开银币达2500万元,均投入市场流通。(14)此时所铸半开,法定“成色五成”,但实际上“成色有时不足四成,并有纯系铜、铅质的假半开”。(15)
这样,以半开银元为本位的云南,形成了地方币制的统一。“市面流通者唯富滇新银行兑换券及滇铸半开现金矣”。(16)由于先后购银铸币投入流通的半开为数颇巨,因而新滇币的信用也益固。直到抗日战争爆发前夕,半开银元和以半开为本位的新滇币在全省流通领域中已居于统治地位,使云南金融“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17)应该说,这是有利于地方经济的发展和近代中国的币制改革的。从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来看,这时的它在中国近代币制改革中,是适应于地方经济的地方性银元制度建立的成功典范。但是,若以全局来看,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背景下,已被纳入世界经济领域的中国经济,仍然在实行银元制度,其落后性已十分明显,因为它铸成了近代中国货币被外人操纵的局面;何况半开银元所染上的浓厚的地方性色彩,更充分地展示了近代中国币制的混乱及其存在的种种矛盾。
(三)
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推行的“法币”政策,是近代中国币制改革中的重大举措。以龙云为首的云南地方政府,为维护其独立的金融货币体系和半独立的政治地位,口头上虽然不得不表示拥护,实际上却借故拖延,拒不执行。直到1937年春双方才达成协议,以新滇币作为“法币”的辅币与“法币”保持2比1的比率继续在云南流通。1937年4月22日正式发布“通令”,自5月15日起按前述规定执行“法币”政策。于是,新滇币借此与“法币”一样,成为不兑现的纸币;而原流通于市面的半开银元也借“白银国有”的名义,由富滇新银行进行收兑而开始退出流通领域。为维护地方金融利益,富滇新银行又抢在中央银行来滇设行之前,暗中增发新滇币2500万元,抢兑白银、银币;1937年12月1日中央银行虽来滇设行,但因立足未稳,一直无力到各县收兑白银、银币,因此,收兑白银、银币事项,一直都由富滇新银行办理;而这些用新滇币收兑来的白银及银币,也全部存储于富滇新银行。(18)原云南造币厂从1936年5月起,因国民政府推行“法币”政策,停止了铸造半开银元,改为电气炼铜厂。(19)直到1944年,富滇新银行发出通告收回新滇币,“法币”才取代了以半开为本位的新滇币占领云南流通市场。但在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仍然继续流通和使用着半开银元。(20)
从1937年到1944年,既是“法币”在云南正式推行并逐步占领市场的历史阶段,也是半开银元(和以半开为本位的新滇币)逐步被收兑和退出流通的时期。由此可见,半开银元退出流通舞台,和其成为流通中的主币一样,也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法币”取代半开和新滇币从而占领了云南市场,从社会经济的角度看,由于适应于历史的需要,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因而在近代中国币制统一进程中具有进步意义;但其中也夹杂和反映着云南地方势力和国民政府中央之间的矛盾和妥协。当然,“法币”政策在云南的实际推行已在抗战时期,它适应了抗日战争爆发后,一切服从于民族矛盾的形势要求。因此,对于抗战前期国民政府在云南推行“法币”政策而出现的种种变异,要由社会主要矛盾来分析,不能只由政治立论而不问社会经济实际。如此,对于“法币”占领云南市场后,在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仍然流通和使用半开的情形,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了。“法币”取代半开占领市场过程中出现的曲折,既体现着近代中国存在的种种矛盾,也展示着币制改革所以存在重重阻碍的社会根源。存在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近代中国的国家币制与地方币制之间的矛盾,确实使我们看到了地方货币体系成为币制统一的障碍的一面及其延缓中国币制实现近代化的负效应,但同时也不能忽略和无视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
(四)
推行“法币”政策并不意味着实行通货膨胀。通货在战时不可避免地会发生膨胀,这是全世界的通例,概莫能外的。但为保证抗战胜利而实行的膨胀和在抗战胜利后蒋政府为推行内战政策而实行的膨胀是要严格加以区分的。后者使全国人民在饱受抗战时通货膨胀的苦难之后又陷于恶性通货膨胀的灾难之中。人民生活水深火热的状态,表明当年由“法币”改革带来的历史进步意义已全部烟消云散。1948年8月19日和1949年7月4日,国民政府又以“币制改革”名义出台的金圆券和银元券闹剧,不仅宣告了“法币”政策的彻底破产,而且也宣告了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币制的崩溃。在恶性通货膨胀的狂潮中,人民拒绝使用国民政府发行的纸币,或自发地使用各种硬通货作为价值尺度,或退回到物物交换的实物本位状态。云南半开银元在解放前夕的东山再起,正是由这样的历史条件造成的。
空前的恶性通货膨胀,迫使云南人民自发地又开始使用半开银元作计价标准,从而导致尚未在全省范围内完全退出流通的半开重登市场。为了稳定地方经济,富滇新银行当年在推行“法币”政策时收兑而存储下来的半开银元又派上了用场:1948年5月20日,拨借半开银元72万元给省政府公路管理局作修筑弥宁公路的第一期经费;12月24日又拨借财政局田粮处半开银元250万元;不久,为救济个旧锡矿厂危机,又准以半开银元陆续动支。(21)此外,还由省财政厅向富滇新银行借出半开银元1000万元,拨充保安团经费。(22)1949年2月12日,中央银行昆明分行因发生误认金圆券为伪钞拒绝兑付的流血事件而陷于瘫痪,云南省政府随即借口保护安全而扣留了中央银行黄金1.3万余两,白银60余万两,半开银元115万余元。在当时市面已逐步形成以半开为本位币的情况下,省政府于3月4日宣布准许滇铸半开银元在全省境内自由流通,库存半开也重新投放市场使用。4月1日,明确决定实行地方币制改革,规定半开银元为本省本位币,以滇铸二角、一角银币作为半开的辅币同时流通使用。至此,半开银元又再度成为云南地方的合法货币,所有一切公私收支都以半开为主。5月20日,经省政府决定,成立了云南银币铸造所,鼓铸银币,以解决市面半开银元不足、银根吃紧的困难。截至1950年1月15日,计铸出一元银币2302407枚,半开银币2113700枚,二角银币1226890枚。(23)1949年7月1日,又以扣留中央银行的金银拨充500万元半开银元作为成立省银行的资本;以后还因银元不够,又以黄金25000两为保证兑现的准备金,由省银行发行半开本票,与半开银元等价流通。(24)通过这些措施,云南在和平解放前夕,又确立起独立的以半开银元为本位的地方币制体系。这对于当时云南抵制蒋政府的恶性通货膨胀、稳定物价、安定人心、恢复和发展生产建设等都具有重大意义,从而也为云南的和平解放创造了条件。
云南和平解放后,半开银元仍继续流通了一段时间。1950年3月8日,人民银行云南分行成立,接管了云南银币铸造所和省银行;鉴于边疆民族地区情况特殊除仍准继续流通和使用半开外,还利用当时库存白银,铸造了最后一批半开银元;接着规定在1950年4月15日前按每半开本票一元兑换人民币六千元(指旧人民币)的比率将前所发行的半开本票全部收回,从而有步骤地使云南和全国一样统一地使用人民币,(25)结束了半开银元的特殊流通历史,揭开了云南金融史的新篇章。
半开银元的东山再起,虽在当时有着重要的历史作用,但从币制本身的发展进程来说,由信用货币退回到金属货币时代却是一种历史的倒退。不过,这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总崩溃的前夜,由国民政府币制破产而引发的。唯其如此,这种落后的币制在云南和平解放后,通过推行币值稳定的全国统一的人民币体制而走向消亡乃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从半开银元在云南的开始使用,其主币地位的形成和退出流通领域,以及其东山再起,我们可以看到近代中国币制极为混乱的种种表现。它是近代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半封建性在金融领域的表征。作为云南地方币制体系中主币的半开银元,本身也是成色、式样各异,价值各有高下,(26)并无统一的标准,这也是旧社会币制混乱的一种表现。此外,半开银元的通货贬值也是极为严重的,它由最初规定成色八成六贬色至不到四成甚至出现了纯系铜、铅质的假半开,这是半开之所以仅以云南为其天下的一大原因。同时,这种硬通货的通货贬值又与纸币的通货膨胀相互交织,既相互推波助澜又相互制约。因此,半开银元既充当着通货膨胀的手段,在一定条件下又能成为反通货膨胀的武器。云南半开银元的使用,表现了货币制度的发展固然为经济发展所决定和推动,但对其整顿和改革又都必须依靠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推行才能取得成功。晚清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的腐败无能,加以各地军阀的割据,帝国主义的侵略、控制,封建势力的阻挠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紊乱,使得近代中国不可能彻底消除落后的货币制度,从而又使结束币制混乱局面的要求根本不可能实现。近代中国币制的混乱,根源于近代中国的经济结构。这是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所决定的,它对近代社会经济发展进程的影响极大,使原有的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更为加剧。
(本文的写作得到了我的导师董孟雄教授的悉心指导,谨在此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注释:
[①][②][④][⑤][⑧](12)(13)(14)(17)(20)(26):萧霁虹《云南的半开银元》;见昆明市盘龙区政协编《盘龙文史资料》第六辑,第68—71页。
[③][⑥][⑦]:昆明市志编纂委员会《昆明市志长编》卷十二,近代之七,第20页。
[⑨]:石毓符著《中国货币金融史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21—222页。
[⑩]:《昆明市志长编》卷十一,近代之六,第417页
(11)(18):李圭著《云南地方官僚资本简史》,云南民族出版社1991年版,第86、106—107页。
(15):《云南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第47—48页。
(16):《续云南通志长编》卷45,第692页。
(19):《昆明市志长编》卷十,近代之五,第220页。
(21):《富滇银行财物历险记》,载《云南档案史料》1993年第1期。
(22)(23)(24)(25):林南园《云南起义前后的财政金融及移交接管概要》,载《云南文史丛刊》199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