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税与最优铸币税_铸币税论文

最优税收和最优铸币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最优论文,铸币论文,税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1993年开始中国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法案禁止财政向中央银行直接借款,希望逐步建立起财政货币相互独立的体系。财政和货币相互独立之后,财政通过国债平衡各期预算差额,货币的增长就应按照某种最优的增长率进行。如弗里德曼(1969)提出的著名的X%定律,即为了实现行为人的福利最大化,货币当局应该把通货膨胀率控制在一个X%的水平,并保持不变。这个X应该是什么呢?弗里德曼认为这个通货膨胀率应该使得人们持有货币的成本,也即名义利率,为零,X就应该等于实际利率的相反数:X=-r。后来的经济学家在一般均衡的框架中推导出了弗里德曼的X%规则,如(Lucas,1987)。负的通货膨胀率意味着获得负(注:在有些铸币税计算方式下,名义利率为0意味着零铸币税,考虑到政府总是有各种各样的支出需求,下面的分析不受影响。)的铸币税(注:严格地说负的通货膨胀率对应的是负的通货膨胀税。通货膨胀税指的是社会中的经济主体因为物价上涨,所持货币实际购买力下降所遭受的损失;铸币税是货币当局增加的货币供应量的实际购买力。通货膨胀税和铸币税是一个硬币的两面,通货膨胀一半是因为货币当局增加货币供给造成的,反过来货币供给增加在货币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往往会导致通货膨胀。但是如果货币需求变化,通货膨胀税就不一定对应于铸币税。如货币需求外生增加,贷币当局可以做到增加货币供给(获取铸币税)而不导致通货膨胀(私人部门无需付出通货膨胀税)。具体两者的区别在第一部分已经作了说明,但在本部分,为了分析方便,假设两者没有区别。),也就相当于给持币的人们财政补贴,加上其他各种财政支出需求(如行政费用等),必须有某种形式的收入来支持才有可能维持。如果可以实行某种不扭曲纳税人的经济行为的总额税(人头税),负的通货膨胀率无可非议,但是总额税通常是不可能的,税收总会带来效率损失(Ramsey,1927),那么用同样会带来社会成本的税收来防止通货膨胀是不是得不偿失的呢?

事实上在经济学界主张货币当局和财政当局相分离的同时,把公共财政同通货膨胀和铸币税联系起来,从最优税收的角度来考察最优铸币税的思路也在逐渐形成。Bailey(1956)指出通货膨胀是政府对人们的持币行为征收的一种税。这种税和其他税种一样会对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里是货币持有行为——造成扭曲。既然铸币税具有税收的功能和特征,为了实现社会效率损失最小,最优的铸币税就应该在最优税收的整体框架下决定,而不是不考虑财政需求,固定为0,或者一个其他的值。费尔普斯(Phelps,1973)也指出应该从公共财政的角度来考虑最优通货膨胀的问题。

本文的结构安排是这样的:第一部分用与原文略微不同的函数形式(注:曼昆模型的离散形式。)叙述了曼昆(Mankiw,1987)关于最优税收和最优铸币税的经典模型;第二部分描述本文用来回归的数据,解释回归中用的变量;第三部分是回归结果;第四部分是结论和未来可能的研究方向。

二、最优税收与最优铸币税的一个理论分析模型

(一)简单模型

首先我们把代表性消费者的间接效用函数写成税率t,通货膨胀率π和收入y的函数,并且具有以下形式:V(t,π;y)=V(0,0;y)-[f(t)+h(π)]·y,真中V(0,0;y)是没有任何税收的时候first-best的消费者效用,这样[f(t)+h(π)]·y就相当于税收、通货膨胀造成的损失,所以定义税收成本函数为:C(t,π;y)=[f(t)+h(π)]·y,其中f′>0,h′>0,并且f″>0,h″>0。最大化效用就相当于最小化成本。

同时假设c=y,m=ky,这时重写就得到:

即最后一单位政府税收通过通货膨胀加在铸币税上,还是加在消费税上,所造成的边际社会成本应该相等。如f(·),g(·)都是二次型,那么铸币税的税率和消费税的税率应有一个线形关系。

(二)最优税收和最优铸币税平滑规则

以上是对最优铸币税规则的一个直观的表述,最早使最优铸币税的公共财政理论规范化的是曼昆1987年在《最优铸币税征收——理论和实证》一文中提出的模型。曼昆的模型基本上继承拉姆齐以来的最优税收思路,结合跨期分析,得出最优的跨期通胀率和税率平滑与当期通胀率和税率平衡的规则。

曼昆(1987)假设政府的跨期预算约束是:

假设是一个外生的产出水平——这个模型中不解释产出是怎么得来的,是加在产出上的税率,那么第t期政府通过税收得到的收入是:

政府的目标函数就是最小化征税的社会损失。普通税收带来的社会损失有两个方面,一是税收扭曲了相对价格,缩小了人们的选择集;二是征税活动本身需要耗费税务部门的劳动。通货膨胀,或者说铸币税也有两个方面的社会成本,一是扭曲了人们的持币成本;二是价格的波动本身影响人们的交易合约,人们不得不随着价格的变化频繁调整合约,或者制定更加复杂的合约,增加了交易成本。把这些成本抽象出来,曼昆分别定义了两种财政收入的社会成本函数:

普通税收的社会成本定义为:

F=f(T)Y  (8)

通货膨胀的社会成本定义为:

H=h(π)Y  (9)

方程(11)~(13)就是最优货币—财政政策的基本规则。(11)和(12)式是税率和通货膨胀率选择的跨期原则:一个最优的税率或者通货膨胀率序列的选择必须使每一期的征税或者通货膨胀的边际成本的期望值都相等(注意:不是边际成本的折现值相等)。这个原则对应巴罗的税收平滑原则,铸币税的征收至少在这个模型的假设前提下是应该平滑的。(13)式是一期内运用多种财税工具的原则:一个最优的税率一通货膨胀率组合必须使财政收入总额的边际增加加在任何一个工具上所造成的社会损失相同。这个原则对应多种商品税的拉姆齐规则,铸币税被当作一种税,它的税率决定也应满足和最优商品税一样的条件。达到(11)~(13)所描述的状态之后,任何一种无论是跨期的税率调整还是一期内收入税和铸币税之间的调整都不可能使社会损失降低了,正如特拉汉和沃什所说的那样(Trehan and Walsh,1990)。

引入二次型的社会损失函数之后,边际损失平滑的规则就变成了税率、通货膨胀率本身平滑的规则。(14)~(15)式告诉我们,在产出不变的条件下,最优的税率、通货膨胀率轨迹遵循随机游走(random walk)模式,也就是说税率、通货膨胀率的时间序列过程包含单位根。(16)式告诉我们这两个随机游走过程是协整(cointegrated)的。

曼昆的模型以最简洁的形式把拉姆齐的最优商品税规则和巴罗的跨期平滑征税原则融合在一起,推出一个在最优税收的框架里面决定最优的通货膨胀率的规则。而这个规则又是线形的,可以直接放在计量模型里检验,因此受到了许多经济学家的关注。曼昆自己在理论模型的后面用美国1952~1985年的数据做了一组回归,发现通货膨胀率(注:曼昆使用名义利率来表征通货膨胀率。)和税率之间的确有显著的正向关系,即使是在处理了不平稳的自变量和因变量造成的伪回归问题之后仍然如此。但是其他文献得出的结论并不乐观。伯特巴和罗藤伯格(Poterba and Rotemberg,1990)用美国、德国、日本等几个OECD国家的数据检验曼昆的规则,发现只有日本的情况和美国的情况类似,在德国通货膨胀率和税率没有显著关系,在法国和西班牙通货膨胀的系数甚至是负的。阿美德(Ahmed,2000)用18个发展中国家的数据检验,得出的结论也是不支持曼昆的税率——通胀平滑规则的。

这样的结果其实不难理解,因为曼昆的模型有几个苛刻的隐含假设:(1)有一个完全为纳税人的利益着想的政府;(2)这个政府能够随时自由调整通货膨胀率和税率;(3)产出不受税率、通货膨胀率的影响,而且因为货币需求符合货币数量论的货币需求函数形式,实际货币余额也不受这两个变量的影响。

在现实中,这3条假设都是很难成立的。首先政府的目标变量很可能是多维的,甚至还可能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有一定的“政治周期”(Poterba and Rotemberg,1990)。其次,即使一个政府始终如一地以纳税人的效用最大化为自己的目标,他也不一定对通胀率和税率有自由的控制力,在民主国家,改变一个税种的征收往往需要国会反复讨论很长时间。如果是在一个政治不稳定的发展中国家,政府可能就没有实质上的财政权力,卢必尼(Roubini,1991)就曾讨论过政治因素在某些国家是导致财政赤字的决定性因素。第三点的假设实际上跟传统的税收理论和传统的通货膨胀成本理论是相互矛盾的,传统的税收理论认为税收扭曲人们的生产和消费行为,使产出达不到最优的水平(注:著名的拉弗曲线就是从高税率是税基缩小的角度来讨论最佳税率问题的。)。传统的福利经济学分析强调通货膨胀的福利损失如何受货币需求函数形式的影响(Bailey,1969),而在曼昆的研究中,通货膨胀的扭曲函数是先验地假设出来的,政府的目标函数(社会损失函数)与货币需求无关,货币需求在模型之外决定(Calvo and Leiderman,1992)。

最优税收和最优铸币税平滑规则的价值也许并不在于它本身,而是在于它提供了研究最优税收和最优铸币税问题的一个参照系,一个进行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阿美德(2000)的文章罗列了1991~1999年间近20篇关于这个规则的文章,虽超过1/2的结果都不支持曼昆的结论,但是有人在检验这个规则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新的有意思的现象和结论,如麦克弗森(McPherson,1999)发现高负债率的国家不能从货币创造中获得收入。

所以我们搜集了中国1952~2002年的相关数据,希望考察曼昆的税收——铸币税平滑规则在中国是否成立,以及中国这50年间通货膨胀和税率的路径有什么样的特征。

二、背景和数据描述

我们使用的数据主要从《中国统计年鉴(2001)》和《中国统计年鉴(2003)》中的“零售价格指数(1978=1)”、“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各项税收”等指标计算得来。主要变量包括通货膨胀率(inf2)、税收占GDP的百分比(gdptaxrate)、财政收入占GDP的百分比。所有存量数据均为年底数,所有流量数据均为年底合计数。

为了跟理论模型相一致,我们的通货膨胀率指标这样定义:取第t年的零售物价指数(注:《中国统计年鉴》中价格指数还有消费品价格指数、工业品出场价格指数、生产资料价格指数等,这几种价格指数差别不大,我们去和国民经济联系最为广泛的零售物价指数。通货膨胀率按照一般的定义(比上年增长的百分比)和这个定义的差别也不大。)。

税率有两个候选的指标:“各项税收”/GDP和“财政收入”/GDP,“各项税收”和“财政收入”的主要差别在“企业收入”。

改革前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利润直接上缴国家财政而不是以企业所得税的形式进入国家税收。1985年开始全面实施“利改税”方案,建立了一个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20多个税种的税收体系,这样以前归于“企业收入”的大部分都纳入了国家税收体系,虽然国家仍然是国有企业的权益人,但是一方面因为80年代末和整个90年代,国有企业“抓大放小”,实行股份制改造,实际的国有股权大幅度下降,另一方面因为剩下的国有企业一般是承受着沉重的政策性负担,经营效益低下的企业,实际亏损额甚至大于利润额,所以“企业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变得微乎其微。

从图1中可以看到,1952~1984年税收占GDP的百分比只有财政收入占GDP的百分比的大约1/2,到1985年以后,两条线又几乎重合在一起了。既然“企业收入”在1985年以前在财政收入中的地位几乎和税收同等重要,而且利改税以后“企业收入”的一大部分又纳入了税收的范畴,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企业收入”具有传统经济学中定义的税收的性质,应该作为税收的一部分和我们统计年鉴中的“各项税收”加起来作为衡量税收的指标呢?这张统计图还告诉我们1985年以前税收/GDP和财政收入/GDP的变化轨迹有很大的差异,前者较为平稳,后者波动很大。可以预期,回归结果对选择哪一个税率指标会很敏感。

图1 通货膨胀和税率统计图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3)》。

我们选择的是税收/GDP,因为有理由认为“企业收入”不具有税收的性质:税收的一个重要性质就是如果税制没有很大的变化,税收收入应随着税基的变化同向变化,当税基急剧缩水的时候税收收入应该也跟着缩水,总实现税率(税收/GDP)应该不会因为分母的减小而有显著的上升。1959~1961年是中国的3年自然灾害时期,国民经济受到很大冲击,但是在1959~1960年企业收入占GDP的比重(图1中财政收入/GDP和税收/GDP线之间的部分)却有一段突然的上升。这就说明“企业收入”更多地和国有企业的经营环境有关,而不是和GDP直接相关。

从图1还可以看到,1952年到2002年这50年可以以1978年为界分为前后两个阶段。1978年以前,如果排除3年自然灾害时期,税率和通货膨胀率既没有明显的趋势也没有明显的波动(波幅甚至不超过0.05);1978年以后通货膨胀率波动很大,波幅超过0.2,而且越来越大,税率则在1985年利改税之后走过一条U型轨迹。

1978年前、后统计指标的不同表现体现了制度变化的影响。我们的分析发现1978年以前的财政金融更符合曼昆模型中关于政府的假设,1978年以后的政府控制力减弱,所面临的限制条件增加,可能不能够再自由选择税率和通货膨胀率。1978年以前中国处在被林毅夫教授称为“三位一体”的模式之下,财政方面统收统支,几乎对国民经济拥有完全的控制力;金融方面则是中国人民银行一统天下,负责所有的货币发行和货币创造,而且与财政部门没有独立性。所以这个时期中央政府想要在铸币税和普通税之间取得平衡,它是可以做到的。我们预期这段时期的通货膨胀率和税率会比较符合曼昆模型的预测。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开始“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逐步打破“三位一体”的经济体系。财政方面的“利改税”、“税利分流”等改革给了企业更大的自主权,从而也给它们创造了隐瞒经营状况的空间,国家税收占GDP的比例不断下降,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能力进一步下降,曾一度出现穷中央、富地方的局面;金融方面,逐渐恢复商业银行,把央行和商业银行的职能分离开,给商业银行更大的信贷自主权,1993年又禁止了财政部向中央银行借款,政府对货币创造的控制力也下降了(林毅夫、蔡昉、李周,1994)。也就是说政府控制的能力下降,所以很难确定曼昆模型在这段时期的中国会有什么样的表现。

三、估计技术和估计结果

基于上一部分的分析我们首先对税率和通货膨胀率的关系分时期做了最小二乘拟合,但是按照(14),(15)式,最小二乘回归的自变量和因变量是不平稳的,含有一个单位根,如果不处理单位根问题直接回归,得出的系数不是两者关系的正确反映。所以本节的第二部分我们检验了通货膨胀率和利率中可能存在的单位根,然后用差分的办法使因变量和自变量变成l(0)过程,重新回归。

(一)最小二乘拟合

把(16)式写成计量方程是:

我们分别在4个不同的时间区段内做了回归和拟合:(1)全部样本1952~2002年;(2)改革之前子样本1952~1978年;(3)删掉1959~1961年的观察值(3年自然灾害)之后的改革前子样本1952~1958年和1962~1978年;(4)改革之后子样本1979~2002年。估计得到的方程和拟合图如下。

图2 税率和通货膨胀拟合图1952~2002

图3 税率和通货膨胀拟合图1952~1978

图4 税率和通货膨胀率拟合图1952~1958和1962~1978

1.全部样本普通最小二乘回归的估计式

注:括号中为标准误差se。

在全部样本上的回归没有表现出税率和通货膨胀之间有显著关系。但是下面会看到,把改革前的样本分离出来单独做回归估计,曼昆的最优税收和最优通货膨胀规则,就显示出了不同的特征。

2.改革前子样本回归得到的方程

这个回归的结果比全部样本上的回归要高,正如我们所预计的,但是通货膨胀(inf2)的系数也只是在20%的显著性水平上才是显著的。注意到拟合图中显示1952~1978年的数据除了一个异常值之外都集中在一个向上倾斜的区域,这个异常值就出现在3年自然灾害时期(1961年)。3年自然灾害时期国民经济受到强烈的外部供给冲击,曼昆模型中GDP稳定的假定不能满足,所以我们在下一个回归中去掉了1959~1961年的观察值。

3.去除异常值的改革前子样本回归得到的方程

注:**表示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显著。

去除出异常值后,改革前的子样本对曼昆模型的符合程度非常好。通货膨胀率和总税率有显著的正向关系。虽然这个回归没有去除单位根问题的影响,但是至少可以说明改革前通货膨胀率和税率是正向相关的。

4.改革后子样本回归得到的方程是:

对于改革之后子样本的回归,inf2的系数非常不显著。正如我们在上一部分中分析的,政府的限制条件增多,对税率和通货膨胀率的控制力变小。是否取得铸币税或取得多少铸币税,即使政府希望能够按照纳税人的利益最大化原则来安排,也不能实施。曼昆规则不适用于改革后一直到现在的中国现实。计量的结果说明了这一点(注:关于改革后1979年到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的铸币税(通货膨胀)周期的原因,参见Loren & zhu(2000),这篇文章从实证的角度证明了中央政府在一轮放权让利之后对银行信贷,和财政收入的控制力变弱,但是它又必须向亏损的国有企业提供补贴和再投资资金,它所唯一能依靠的工具就是铸币税。它的计量模型验证铸币税和国有企业投资占总投资比率之间存在显著的负向关系。这篇文章从一个角度支持了我们的假说:改革之后政府对政策工具的控制力变弱,不能实施最优的税率一通货膨胀率安排。)。

(二)单位根检验和协整

现在我们重写(14)~(16)式:

(14)和(15)式表明是l(1)过程。(16)式说明二者是协整的。估计的结果可能会有5种情况:

(1)都是l(0)过程,税率和通货膨胀率都是平稳的。这否定了(14)、(15)暗示的“最优税率和通货膨胀率是随机游走”的命题,也就是政府并没有按照巴罗的税收平滑原则进行跨期税率选择,发生这样情况的原因可能是政府面临信贷约束。但是我们上面做的最小二乘回归都无可厚非,其结论具有统计上的合法性。

(2)是l(1)过程,是l(0)过程。政府的确按照巴罗的税收平滑原则进行跨期普通税的征收,但是铸币税的征收与普通税有不同的特点,而不是曼昆模型中所隐含的地位对等。卡尔沃和古多蒂(Calvo & Guidotti,1993)指出过铸币税的一个不同于普通税收的地方:意外的通货膨胀不会扭曲人们的行为,在它的这个货币中性的封闭经济中,意外地通过铸币税取得财政收入是毫无成本的。他们认为政府可以通过制造无扭曲的意外通货膨胀来为暂时性政府支出需要融资。政府可以按照平滑税收的原则来制定税收政策,而在面临暂时性冲击的时候借助于铸币税。

这时(16)式的左边是l(1)过程,右边是l(0)过程,那么它的残差也是l(1),普通最小二乘回归不考虑这一点,得出的系数就是有偏的。一般用来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一阶差分,把(16′)变成:,但是从经济意义上讲,通货膨胀的变化率和税率的变化率之间的关系与通货膨胀和税率的关系是不同的概念。所以差分只不过是权宜之计。在一个是l(1),一个是l(0)出现的情况下,两个变量的真实关系很难被揭示出来。

(3)是l(0)过程,是l(1)过程。政府不平滑税收,而是平滑通货膨胀,这种行为也不是能从最优税收的角度解释的。这种情况下的计量问题跟第二种情况一样。

(4)都是l(1)过程,而且两者不是协整的。也就是说政府既平滑税收又平滑通货膨胀,但是这两者之间没有关系。这种情况下残差也是l(1)过程,直接的普通最小二乘法也不适用,影响同(2)(3)。

(5)都是l(1)过程,但是两者是协整的。这正是曼昆模型所预测的。政府不仅跨期平滑通货膨胀和税率,而且在一期内平衡普通税和铸币税的征收以实现纳税人效用最大化。

我们首先检验税率和通货膨胀率是不是有单位根。如果不是第(4)、(5)种的情况,就没有必要在检验协整了。因为单位跟检验常常对使用的方法敏感,我们这里用Augment-Dickey-Fulief(ADF)和Phillip-Perrron两种方法联合判定。使用Eviews检验结果如表1。表1显示,ADF检验和PP检验是一致的。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税率有单位根”在任何时期都不被拒绝,而通货膨胀率仅在1979~2002年间有单位根,在其他时期都不是随机游走的序列。在1952~1978时期通货膨胀率和税率的路径和相互关系符合第(3)种情况,即税率是随机游走序列,通货膨胀率不是随机游走序列,有必要对两个变量求差分重做回归。1979~2002时期通货膨胀率和税率都是随机游走序列,有必要检验两个变量是不是协整的。

表1 通货膨胀率和税率的单位根检验ADFP-Perron

ADFP-Perron

ADF检 5%显著性PP检验指标 5%显著性

验指标水平临界水平临界

1952~2002

通货膨胀率(inf2)

-3.75592-2.9228-3.005078-2.9215

税率(gdptaxrate)

-2.69457-2.9215-2.639458-2.9202

1952~1978

通货膨胀率(inf2)

-3.92507-2.9907-3.251251 -2.985

税率(gdptaxrate)

-1.46339 -2.985-1.475351-2.9798

1952~1958 1962~1978

通货膨胀率(inf2)

-9.73629-3.0114-5.961153-3.0038

税率(gdptaxrate)

-1.08638-3.0038-1.215504-2.9969

1979~2002

通货膨胀率(inf2)

-2.84888-2.9907-2.151186-2.9907

税率(gdptaxrate)

-1.98122-2.9907-1.924009-2.9907

先检验1979~2002时期通货膨胀率和税率两个随机游走序列的协整性,使用的方法是Johansen(1991,1995)提出的协整检验方法。结果如表2。表2显示,Johansen检验不拒绝通货膨胀率和税率协整的假说。而且两者是同向变动的,正如曼昆模型所预测的一样。

表2 通货膨胀率和税率的协整性检验

Eigenvalue Likelihood Ration 5%显著性水平临界值 关于协整个数的假说:

0.443869

19.9071615.41 无*

0.215504

5.825132 3.76 最多有1个*

Normalized Cointegrating Coefficients:1 Cointegrating Equation(s)

TAXRATE INF2 C

1 -2.320724

-0.026118

(2.41586)note

Log likelihood=105.0143

*表示在5%显著性水平显著;note:括号中为系数的估汁标准差。

下面对式子做最小二乘回归,并比较差分后和差分前的结果。回归结果见表3。表3显示,经差分后所有系数都变得不显著了。处理了单位根之后,曼昆的最优税收——通货膨胀规则不被支持。改革前的两个回归,β通货膨胀率的系数甚至变成了负的。跟我们在拟和图中看到的直观印象很不一致。再对比1979~2002年的差分回归系数和Johansen协整系数估计值,发现二者相差很大。Johansen检验证明通货膨胀率和税率在1979年和2002年间具有线性的联系,而差分回归拒绝了这一点。

表3 差分回归结果

结合本节两部分的内容,我们并不能得出明晰的结论说曼昆的规则在中国是成立的还是不成立的。1952~1978年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税率和通货膨胀率的正相关关系被简单最小二乘回归的结果支持;而这两个变量不呈现随机游走的特征。在改革开放之后,1979~2002年期间,税率和通货膨胀率是随机游走的,而且在Johansen的标准下是协整的。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改革开放前后,中国的通货膨胀率和税率的轨迹特征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不能混为一体。

四、结论和未来的方向

本文从最优税收的角度考察了最合适的铸币税,以及最合适的通货膨胀的问题,对该方面的文献进行综述和梳理。从这个角度考察铸币税的基本问题就是:在政府可以从多个渠道获取财政收入,而每个获取财政收入的渠道都会增加社会成本的时候,如何安排每个渠道的负担比例使总负担最小。这个政府应该让两个渠道的边际社会成本相等。给定一系列限制性的假设,边际成本相等的规则演变成税率和通货膨胀率成比例这样一个可检验的式子。

在把理论阐述清楚之后本文利用中国的时间序列数据检验了这个式子。简单回归的结果告诉我们,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通货膨胀率和税率符合曼昆的铸币税选择规则;但是通货膨胀率和税率很可能有单位根,在处理了单位根之后,简单回归的结论不见了。所以最终的结论并不像曼昆(1987)中估计的美国的情况那样明显。这说明在中国影响通货膨胀——税率选择的不仅仅是政府为纳税人利益最大化考虑的意愿,而是另有其他更重要的因素,而且在计划经济时代和改革开放之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可能有不同的因素在起作用,或者相同的因素以不同的形式在起作用。找到这些因素可能对理解中国经济的历史和现在有重要的意义,所以这是实证方面我们可以进一步努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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