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政府安全监督方式方法探讨论文_李飞云

建设工程政府安全监督方式方法探讨论文_李飞云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湖北武汉 430000

摘要:我国建筑业历来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目前也是我国最具规模和充满活力的基础产业之一,建筑业关联众多产业,对社会生活有较大影响,在人民生活改善、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适应建筑业形势的发展,充分发挥政府行政监管作用,有必要对国内外建设工程政府监督现状进行分析研究,找出差距及不足,改进我国建设工程政府安全监督存在的问题,提高监督效率和监督水平,探索出适合我国的建设工程政府安全监督方式方法。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建设工程政府安全监督方式方法。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方法

1 研究目的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对提高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确保实现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提出的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建设工程安全监管部门公正严明的监督执法,有利于引导建筑承包企业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其自身安全管理,提高防范安全事故能力。因此,加强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水平,对提高建筑承包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及建筑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目前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存在一些问题,限制了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水平的提升。近年来,我国不少专家学者顺应安全形势的发展,大量幵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调研工作,与此同时,还有部分专家学者通过观摩学习、出国考察等形式研究国外发达地区的建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进一步促进其发展。

2 我国建设工程政府安全监督现状

建设工程政府安全监督组织体系的性质、结构形式和组织管理有效性是决定政府监管效果的决定性因素。目前,我国建设工程政府安全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职能部门共同实施。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另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2.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另外,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进行监督。

2.3其他有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及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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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建设工程政府安全监督方式方法

3.1政府发挥监督作用

政府要做好制度建设工作,督查工程参建各方落实主体责任,对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抽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情况。

3.2以人为本的监督策略

工程建设容易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从工程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很多环节,因此要高度重视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为的监管,并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可以设为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对行为主体加强监控,落实其责任,使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综合素质得以提升。

3.3施行全方面的工程监管

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要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监管。这符合了工程建设复杂性特点,而且这也是全面监督管理思想的体现。其中蕴含了对参建各方行为的监督,包含了工程从立项到验收等各个阶段。

3.4要让监督管理现代化

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应用现代化的监督管理方式,保证监管体制的科学化。要应用好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法,保证政府部门对工程的有效监督。应用现代化技术,实现管理资料共享,提升工程管理水平,促进管理的科学化。

3.5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抽查评价体系

虽然安全监督机构工作的主要方式是监督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但是,要体现执法的全面到位、公平公正原则,就必须将执法的工作建立在扎实的监督管理基础上。在现有的我国建设行业的法律体系下,监督工作不仅仅是执法,还履行着管理和监督服务的职能。这就要求监督机构要根据现行的政策法规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监督评价体系,督促建设、监理和施工等责任主体履行安仝管理责任,规范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筑工程安全监督要坚持“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遵循层级监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全面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结合、工程实体防护与监督体系运行相结合、行政执法与监督服务相结合等原则有效开展地开展工作。

3.6发挥“市场和现场”联动的作用

行业中企业诚信体现为企业信用能力(主要是履约能力)的综合评价,它是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中介组织在对企业的经营水平、履约情况、财务状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所处外部环境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而作出的评价意见。诚信的企业表现为履约能力更强、可信程度更高、市场适应性更好。按照考评标准,每年或每季度统计综合考评得分,按得分高低排序,前若干名为信用考评优秀单位,后若干名为信用考评差劣单位,分别进行通报表扬或批评,并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与市场行为挂钩。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监督工作任重道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既是贯彻以人为本思想、实现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需要;既是发展社会生产的基本前提,也是企业自身发展进步的内在需要。建设工程政府安全监督,对行业管理发挥着重大作用,监督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研究与提升。

参考文献

[1]马威铭.风险管理在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应用[D].华南理工大学,2013.

[2]唐绍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政府监督管理模式及机制研究[D].浙江大学,2013.

论文作者:李飞云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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