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价值冲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冲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价值冲突,是当代社会发展历程中始终存在的重大实践难题,更是价值哲学研究中无法回避的基本理论课题。只有对人类社会价值冲突的本质内容和具体形式进行深入的探讨,才能为当代人们构建健康积极的价值观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一、价值冲突是人类社会实践中始终、普遍存在的现象
价值冲突,即是价值观念的冲突,是指不同的价值认识与价值评价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是价值观念体系矛盾尖锐化的表现。价值观念,在人类观念系统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作为价值观念的总体,总是主宰和决定着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所有现存关系的基本方面,规定着人们对作为客体存在的需要、利益的不同质的取舍标准和不等量的取舍力度,从而在根本上规范着人类历史前进的具体轨迹。比之于价值观,价值观念是一种表现更为具体的观念系列。价值观念总是与人的内蕴秉性及其所受社会环境的制约和影响有关。形成价值观念形态的决定因素很多,诸如社会理想、个人爱好、集团目标、利害关系、责任观念、利益追求、认知水平和程度、社会角色类别以及其他规定性;民族性、地域性、历史性、主体性等。价值观念本质精炼化和抽象化,就是价值观。
价值冲突,作为历史进程中人与社会关系发展和变迁的必然产物,是一种始终存在又普遍展开的社会观念冲突现象。首先,从历史进程的角度来看,价值冲突是人类文明史上始终存在的现象。自从人与动物揖别以来,人类物质和精神需要的不同层面上就逐渐产生了程度不同的利益矛盾,社会个体和群体其间也不断产生着迥然不同的价值追求。这种价值追求随着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处于不断的进化和演变过程中。因此,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中,价值冲突呈现出不同方式和不同程度的存在。其次,从人类社会整体矛盾结构来看,价值冲突现象又是一种普遍性的存在,它既可以是矛盾统一体内不同质的价值观念(或者是某一价值观念体系的内在要素)之间的交锋和碰撞,也可以是相异或相斥的价值体系之间的对抗与斗争。
人类群体活动历史进程中的价值冲突,就其根源来说,是在社会分工和个体交往的不断扩大过程中,个体活动与社会活动的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每一特定社会形态之下,必然活动着历史的个体,即存在着个体活动。在社会分工和个体交往不断进步的情况下,人类个体也在不断丰富和展开着不同生产方式下的具体历史活动。在这种具体的活动过程中,每个社会个体所表现和创造出来的不同的实践能力和活动成果,在特定历史境况下形成相互补益,从而汇合成具有时代特征的价值存在(包括观念状态),然后,借助于政治、法律、宗教、道德、审美等多种规范和习俗形式而获得稳定的总体存在。这就是价值、价值观念的社会化过程。与此同时,从事历史活动的个体在其实践(生产、交往)过程中,将社会共同的价值观借助创造性活动化为自己独具特征的价值观念,达到个体的自我肯定和自我实现,从而改变了个体的存在状态,提升了个体作为历史主体的价值。这又是价值观念的个性化过程。个体活动的趋前性和超前性,决定着个体人的发展程度和水平总是变动不居的。价值观念个性化,必然产生和形成突破相应的社会化轨迹的趋势和力量。一定程度的价值冲突,就是在这种个体能动性与社会整体价值的相对凝固性之间的矛盾状态中形成。在这种冲突中,价值观念的社会化和个性化双向互动、互为媒介,促进价值体系在矛盾运动中得以完善和提高。
民族历史发展和文化进步的差异性和多样性所决定的民族文化体系的差异,本质上就是价值观念的差异。差异就是矛盾,一定程度的矛盾激化就是冲突。如果仔细考察这种价值冲突,就会发现历史实体发展的具体轨迹的差异性,对价值冲突的引发具有重大决定作用。古往今来,中、西文化圈内,大致有着三种不同类型的价值观:宗教价值观,哲学价值观,庸俗价值观。宗教价值观崇拜神灵,弘扬“圣洁”,宣称上帝是以真、善、美表示出来的最高的永恒价值。庸俗价值观崇尚金钱和权势,追求声色货利。哲学价值观推崇理性,强调人性,把哲学性终极目的规定为人的自身的不断完善。正是这三大价值观,在中西两大文化圈时间和空间上的重大差异以及运动发展的不同步,决定着民族生存环境和社会活动状况的不同,造成了人们价值活动和价值成果■现方面完全不同的现实背景和条件。在此情况下,当不同的价值体系,在不同的社会背景■,对理想和未来进行演示和展现之时,价值冲突的发生就在所难免了。
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真理性价值观与实用性价值观发生着根本性的冲突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逐步走向经济一体化的国际整合态势,以及国内政治、经济、文化接受新的规范和导引,使中族民族面对着一个变化发展中的现实环境。随着时代的前进,民族价值观念的变革和重组,就成为十分自然的事情。在时代变迁和变革过程中,旧体制、旧秩序开始渐趋于新体制、新秩序,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人们之间的利益、价值关系发生着重大的甚至是根本性的变化。在这种变化的形势面前,原有的价值体系一般来说很难适应新环境的新要求。相对滞后的价值观念,很容易成为新生的利益关系和价值关系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新的价值观念形态萌生于旧的价值体系之中,随着新形态的逐步发生与拓展,新与旧的矛盾开始激化和明朗化,势必演变为一定范围和程度的价值冲突。新的价值观念的产生,可以引发价值冲突;旧的过时的价值观念的消灭,同样激化着价值冲突。旧有价值体系在新生因素的动态促进下,努力做出自身变革来适应时代要求,因而对旧态的价值观念不断进行着自觉的筛选和淘汰。但这种筛选和淘汰,在开始阶段甚至在其后整个扬弃过程中,都不会得到人们的一致认可和赞同。认识的不同导致态度的不同。尽管有不少人采取积极态度,而其他一些人却还在消极状态中。旧态价值观念虽然已成过时之物,但在一些人的顽强维护之下,还会进行不甘退出历史舞台的最后抵抗,有时甚至会产生激烈的新旧观念的对峙和抗衡。在这种情况下,价值观念的冲突反而会以前所未有的激化形式表现出来。
价值冲突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不同角度的考察结果,有着不同的表述,诸如内在的与外在的,显性的与隐性的,一维的与多维的,也可以表现为新的与旧的,传统的与现代的,民族的与外来的等等。从哲学认识论高度来看,当前价值冲突的主要形式是真理性价值观与实用性价值观的冲突。
真理性价值观,是指对真理的价值性的认识和评价。直理,是人类实践—认识活动、科学研究、理论思维所时刻追求的目标;在指导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时,它是不可或缺的思想武器。人类总是努力改造环境以适应自身需要,在这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中,坚持真理性价值观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真理性价值观指导下所产生的“应然性”价值理想,是指向未来的,是通过人对自身的不断改造和完善,逐步提升人的自身素质,使人类趋向于至善至美。实用性价值观,强调从“物欲”的层次上来考察知识、科学、真理问题,强调它们的效用性和功利性,以“方便”、“有用”、“实惠”作为主体认识和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实用性价值观,过分地强调立足于现实生活,把主体获得对于客体的功效当作最高目的。实用性价值观的强功利性,淹没了未来,阻滞了人的本质力量充分对象化;虽具“实惠”,却着实“浅薄”。一般来说,人们总是不囿于一时一事的功利追求,而是要按照“应然”要求,不断地完成自我超越,更好地造就和完善自身本质,努力实现真理性价值。自然,真理性价值的追求,在有些相同条件下出现的不同结果,并不证明其不确定性。因为此时此地虽不体现为真理性价值,但当主体素质得以提升之时,在彼时彼地终将有其内在价值的显露和体现。
社会文化观念,体现着一定的价值追求。实用性价值观,既然被特定的社会文化观念体系所包容,那也就证明其有着某种存在的合理性。人对价值的现实追求,一般表现为由自我利益出发,认识客体和改造客体,以求得自身需要的充分满足。人的利益需要,决定着人的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这是人类一切生产和交往活动的动力源和原动力。利益,对社会、对个人都是一个较敏感的问题,“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利益有关。”(《马恩全集》第1卷第82页)但是,人如何看待自我,如何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如何确立自身对社会利益的创造、贡献和占有、消费的关系,以什么样的手段实现个人价值和占有个人利益,对不同的利益采取什么样的消费方式和消费态度,所有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又不能不受真理性价值观的支配和影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步阶段,利益的实现和失落的机会可以同时存在于每个社会人群,社会上人与人之间、阶层与阶层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在其利益系统中产生着前所未有的波动和变动,人们的个体心理和社会舆论会产生较多震荡。这种波动和震荡,很多情形下都是以真理性价值观与实用性价值观的冲突形式表现了出来。
三、坚持唯物辩证法立场,在价值冲突中完成价值评价和价值选择
价值冲突的实质,在于人类追求利益的目的和手段的不同。目的和手段的差异,对环境改造和对人自身改造的不一致,给人类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困惑和烦恼。受实用性价值观所支配,在当前一些社会生活领域和个别地域,尤其是在西方社会中,日趋严重的“物支配人”“人的物化”、人与人之间的疏离,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社会环境的反人道现象。在这种情况下,人越来越受制于直接功利性的、片面追求物质利益的实践目的,而人自身价值的发掘和利用没能得到应有重视,人的本质不能得以提升却部分或全部沉没于物欲之中。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大力弘扬真理性价值观,消除社会关系和社会环境对于人的偶然性、异己性,消除人与人之间的疏离、不信任,坚决克服以牺牲大多数人为代价的自发过程,使人的实践活动成为“自由自觉的创造性活动”,使人真正发挥“自由自觉个性”的本质力量,主宰和推进社会环境的改造。
运用唯物辩证法观点观察人类文明史,我们可以看到,这种文明史既是价值冲突的历史,又是价值整合的历史。冲突和整合,这是矛盾统一体的两个方面。价值冲突,是人类社会实践中深刻的利益矛盾和冲突的显现。价值是属人的,而人又无时无刻不处于利益矛盾之中;因此,价值冲突作为人的自我的确证和实现,是历史的必然过程。没有价值冲突的世界,是令人费解的世界。但是,如果缺乏针对价值冲突的价值整合,这个世界同样是不完整的。价值的整合,需要价值的评价。作为评价标准,或者称作价值坐标的建立,从最终的意义上说,是由人类社会实践所提供的。值得强调指出的是,这种实践,既包括实践的活动,更包括实践的结果。实践的活动,不能成为价值评价的标准;只有实践向最终成果,才能成为正确的价值坐标系。实践的最终成果,表现为一定的社会文化形态。作为文化,是千百年来一定的人群通过对前代人的活动成果不断进行继承、保存、更新和再创造,从而得以完成的成果积累物,并以一定的物化形式,如语言文字、图像、书籍而表现出来。世世代代的人们,通过当代实践活动,将当代活动成果以文化形式保存下来的过程,同时也就内含着对人作为历史主体的肯定过程。这一点,正是人类文化的真谛。现实的实践活动,所以不能作为评价标准,是因为这种活动总是指向直接的实践目的,并且产生一种当下的实践结果。但这种当下的实践结果却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狭隘性和短期行为性,以一定的文化作为价值坐标恰是可以否定这种直接的实践目的,消除“人的物化”的影响,并且扬弃这种直接目的主宰之下的实践成果的物质形态和当下属性,从根本上提升人的自由本质,服务于人的自身发展,将“实在的自由”即最高的价值形态实现出来,使之成为价值评价的标准尺度。
人们总是在从事着一定的生产方式,在这种社会生产方式下又有着各自的生活方式,并且把相应的价值观念当作人生律条来恪守。这种人类生存特性,是世界上各个民族所共有的。民族的价值观念,始终与民族的生存活动方式相匹配、相适应。无论在中国,还是在外国,价值观念,都是特定文化环境下的产物。一切带有民族特色的东西,同时也就具有世界历史意义。这种世界历史意义的体现,是由于具有民族特色的观念系统和民族价值体系能够不断扬弃单个民族的狭隘性和地域性,坚持剔除纯粹民族性的东西,逐步融入包容民族差异性的世界价值共同体中。这种价值共同体据以成立的依据,就在于世界范围内各个价值观念体系之间,通过反观存在于自个国度和民族差异中的体系差异,不断坚持历史的进步,努力实现“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进而对本民族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进行必要的反思和改造,从根本上克服和解决现存价值体系自身所固有的矛盾,实现具有世界意义的价值整合。在人类历史逐步成为世界历史的情况下,中外价值体系都在不断扬弃传统价值观,即包括各自的传统又扬弃传统中过时的东西。当代世界的价值取向,正在和已经表现出一种时代性特征,即以面向未来,面向开放为价值取向,以主体的自主性、进取性和创造性作为实现价值的基准,以满足社会个体和群体的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的需要的程度为价值评价的社会尺度,同时又以实现社会发展的历史的尺度和实现人的道德要求的尺度的统一,作为根本的价值理想,从而实现着理想和现实、继承和创新、个体和群体、科学与价值的统一。这就是价值冲突中的价值整合,同时体现着当代价值选择的时代性走向。
今天,人类意识正在从疯狂的物欲和对科学技术的盲目信仰中清醒过来,不断反思着一个千百年来被亿万人所重复思考的问题:究竟什么样的价值观才是最有意义的价值观?在世界范围内,面向未来,确立完整的价值体系和正确的价值取向的任务,历史地落在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的肩上。在走向世纪交叉路口的中国,把当代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作为中华民族价值取向的根本指导,构建具有时代性的科学价值体系,这是推动改革、开放、发展、稳定不断前进的根本保证。只要我们坚持正确的思想原则,不断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那么,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发达、文化和科学的进步,以及新形势下中外文化的进一步交流,中华民族的价值观一定能升华到新的高度,成功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作出正确的价值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