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探讨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采用瑞替普酶与尿激酶静脉溶栓治疗的临床治疗效果。方法:选取我院2017年6月—2018年6月期间收治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80例,采取随机分组分为瑞替普酶组和尿激酶组,瑞替普酶组40例采用常规治疗加瑞替普酶治疗,尿激酶组40例采用常规治疗加尿激酶酶治疗,两组患者临床效果进行对比分析。结果:瑞替普酶组梗死相关动脉的开通率、开通时间均优于尿激酶组(P<0.05)。结论:急性心肌梗死应用瑞替普酶溶栓治疗,疗效显著,溶栓效果更快,冠脉的再通率较高,安全性高,对患者抢救和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瑞替普酶;尿激酶
【中图分类号】R54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8)36-0097-02
心肌梗死是心肌缺血性坏死,为在冠状动脉病变的基础上,发生冠状动脉血供急剧减少或中断,使相应的心肌严重而持久地急性缺血所致。临床上多见,发病率和致死率都较高。保护和维持心脏功能,防止梗塞扩大,减少心肌缺血,及时处理心律失常和各种并发症,预防猝死,使患者不仅能够度过急性期,还能在康复后尽可能多的保持心肌的功能性[1]。对我院采用尿激酶和瑞替普酶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分析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7年6月—2018年6月期间收治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80例,采取随机分组分为瑞替普酶组和尿激酶组,瑞替普酶组40例,其中男28例,女12例,年龄46岁~73岁,平均年龄60.5±2.5岁;心肌梗死部位:前壁20例,下壁12例,其它8例;发病至溶栓3.55±1.55小时;吸烟史19例;有过往病史其中高血压22例,冠心病34例,心肌梗死1例;尿激酶组40例,其中男29例,女11例,年龄45岁~72岁,平均年龄61.5±3.5岁;心肌梗死部位:前壁19例,下壁12例,其它9例;发病至溶栓3.72±1.65小时;吸烟史20例;有过往病史其中高血压24例,冠心病32例,心肌梗死2例;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无明显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患者均给予常规治疗,溶前给予阿司匹林和氯吡格雷各300mg,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剂量调整,溶栓结束给予低分子肝素0.6ml,皮下注射隔12小时一次,连续7天。瑞替普酶组给予10mU瑞替普酶溶于10mL 注射用水中,静脉注射,推射时间不少于2分钟,30分钟后进行重复注射上述10mU瑞替普酶的剂量一次。尿激酶组给予尿激酶,150万U尿激酶 溶于100mL生理盐水中,在30分钟内滴完。连续应用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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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观察指标
对两组患者血管再通率、死亡率、出血并发症情况进行观察比较,对两组患者溶栓后30、60、90、120分钟时血管再通情况进行对比;
1.4 统计学处理方法
采用SPSS20.0统计学软件对所有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平均值±标准差(x-±s),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百分比率(%)表示,χ2检验。以P<0.05为组间差异显著,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尿激酶组40例,血管再通22例,再通率55.0%;死亡3例,死亡率7.5%;出血并发症12例,并发症发生率30.0%;瑞替普酶组40例,血管再通38例,再通率95.0%;无死亡,死亡率0%;出血并发症7例,并发症发生率17.5%;瑞替普酶组血管再通率95.0%明显高于尿激酶组的55.0%,尿激酶组出血并发症率30.0%明显高于瑞替普酶组17.5%;尿激酶组死亡率7.5%高于瑞替普酶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对不同时间段血管再通情况进行比较,尿激酶组40例,溶栓后30分钟血管再通1例(2.5%),溶栓后60分钟血管再通5例(12.5%),溶栓后90分钟血管再通13例(32.5%),溶栓后120分钟血管再通22例(55.0%);瑞替普酶组40例,溶栓后30分钟血管再通3例(7.5%),溶栓后60分钟血管再通26例(65.0%),溶栓后90分钟血管再通38例(95.0%),溶栓后120分钟血管再通39例(97.5%);瑞替普酶组不同时间段血管再通率明显高于尿激酶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讨论
急性心肌梗死的发病率逐渐增加,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急性心肌梗塞是由急性冠状动脉和持续性缺血性缺氧引起的心肌坏死。采取有效治疗使闭塞血管再通,恢复心肌灌注,挽救缺血心肌,保护心脏功能,降低患者死亡率[2]。溶栓治疗是临床实践中最常用的治疗方法,其在降低死亡率和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方面起重要作用。
尿激酶为第一代溶栓药物,双链丝氨酸蛋白酶可直接将患者循环血液中的纤溶酶转化为活性纤溶酶,激活人体纤溶酶原,产生纤溶酶,最后溶解冠状动脉血栓。它是非特异性的纤溶酶原激活剂[3]。瑞替普酶是第三代溶栓药物,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t-PA)基因工程改造为缺失突变体,具有较强的纤维蛋白选择性和快速起效的特性,血管再通率高,出血并发症少。
本研究中,尿激酶组40例中血管再通率55.0%,死亡率7.5%,出血并发症30.0%;瑞替普酶组40例中,血管再通率95.0%,无死亡发生,出血并发症率17.5%;瑞替普酶组血管再通率明显高于尿激酶组,尿激酶组出血并发症率明显高于瑞替普酶组;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不同时间段血管再通情况进行比较,溶栓后30、60、90、120分钟时血管再通率明显高于尿激酶组,组间比较差异显著(P<0.05)。
总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采用瑞替普酶治疗血管再通率、再通时间、持续时间等均效果显著,是一种高效安全的溶栓药物,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童随阳,夏豪,王欣,等.瑞替普酶和尿激酶静脉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有效性及安全性的Meta分析[J].中国心血管病研究,2014,12(12):1057-1063.
[2]王远东,徐丽春,刘强.瑞替普酶与尿激酶静脉溶栓治疗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的临床比较分析[J].医学信息, 2014(10):161-161.
[3]孙喜平.瑞替普酶与尿激酶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临床研究[J].当代医学,2013(8):48-49.
论文作者:郭虹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8年3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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