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阶段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阶段论文,城乡居民论文,收入差距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1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00)03—44—04
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状况
城镇居民生活费收入是全面反映城镇居民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的综合性指标,我国一般使用该指标代表城镇居民的收入水平。在1978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为316元,1997年达到5160元,1997 年比1978年提高了15.3倍,年均递增速度为15.8%。反映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的指标是农村居民纯收入,1978 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34元,1997年增长到2090元,20年之间提高了14.6倍,年均递增15.6%。由此可见,1978年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提高的程度有所不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1978—1997年期间经历了不同的变动过程。在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若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系数为2.37:1,即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37倍。1978年以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到1983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系数为1.70:1,是1978 —1997年期间最小的一年。但1985年以后,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开始拉大,到1994年达到最高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系数为2.60:1。1995 —1997年期间,虽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但差距仍然偏大,且没有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缩小的趋势。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的原因
1978年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经历了由大到小、又由小到大两个明显不同的变动过程,这是城乡经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其它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1.经济发展方面的原因
第一,农业发展大大滞后于工业。在现代社会中,工业发展速度一般要快于农业,但在1978—1984年期间, 我国工业总产值指数年均为109.6%,农业总产值指数年均为107.7%, 工农业总产值增长速度比较接近,它表明,这一时期工农业发展比较协调,农业发展速度比较快,结果是农村居民收入水平迅速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趋于缩小。 1985年以后,我国农业发展速度大大滞后于工业,1986—1996年期间, 第一产业年均增长速度为4.2%,而第二产业为13.0%,两者相差2倍以上。农业的缓慢发展使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受到很大影响,使1985—1996年期间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大大低于城镇居民,一度缩小了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呈现出扩大的态势。
第二,乡镇企业发展缺乏后劲。改革初期,由于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原因,乡镇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好于国有企业,1978年乡镇企业每百元资金实现的利税比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多15.6元,而到了1995年只多6.06元,乡镇企业的经济效益下降,这必然影响到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另一方面,1978—1984年期间,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比较快,这就为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创造了有利条件,而1985年以后,尽管乡镇企业仍迅速发展,但吸收新增就业者的能力有所下降,这也影响到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成为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一个因素。
表1 1978—1997 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及其收入差距系数 单56位:元
年份
城镇
农村
差距系数
年份
城镇
农村
差距系数
1978 316.0 133.6
2.37:1 1985
685.3 397.61.72:1
1979 372.6 160.2
2.32:1 1986
827.9 423.81.95:1
1980 439.4 191.3
2.30:1 1987
915.9 462.61.98:1
1981 458.0 223.4
2.05:1 1988 1119.4 544.92.05:1
1982 494.5 270.1
1.83:1 1989 1260.7 601.52.10:1
1983 525.9 309.8
1.70:1 1990 1387.3 686.32.02:1
1984 607.6 355.3
1.71:1 1991 1544.3 708.62.18:1
年份城镇农村差距系数
1992
1826.1
738.92.33:1
1993
2336.5
921.62.54:1
1994
3179.2 1220.92.60:1
1995
3892.9 1577.72.47:1
1996
4377.2 1926.12.27:1
1997
5160.0 2090.02.47:1
-
-
- -
资料来源:1978—1995年数字来自赵满华主编《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研究》第63、67、73页,经济管理出版社(1997年6月版);1996 年数字来自《中国统计年鉴》1997年;1997年数字来自《1997年统计公报》。
第三,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缓慢。改革以来,我国第三产业获得了蓬勃发展,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重迅速提高,而在广大农村地区,第三产业发展缓慢,第三产业在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方面没有发挥出应有的重要作用。
2.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原因
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从1978年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广大农村地区逐步推广,到1984年底,99%的生产队和96.6%的农户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破了以往农村经济中统一进行生产经营的模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农民个人经济利益与生产经营成果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劳动积极性,解放了多年被束缚的农业生产力。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尽管国家财政中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投资有减无增,农业生产仍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粮食生产从1980年到1984年连年递增,农民收入有了较大的提高,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因此, 1978—1984年期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在农村, 这种改革不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提高了农民的收入,缩小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从1985年起,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通过改革城市经济体制和企业运行机制,以公有制为主的多元所有制结构已经形成,企业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政府职能开始转变,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管理体系正在日趋完善,市场调节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城镇经济走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因此,1985年以后,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城乡经济发展出现了新的不平衡,城乡收入水平出现了与1978—1984年期间相反的趋势,缩小了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又开始拉大。
3.价格方面的原因
改革初期,由于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过大,价格改革主要围绕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展开,1979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比1978年提高了22.1%,1980年又比1979年提高了7.1%,而在此期间, 农用生产资料和其它工业消费品价格基本上保持稳定,1979年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仅比1978年提高了0.4%,1980年比1979年提高了1.0%。1978—1984年期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平均每年提高7.09%,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平均每年提高2.4%,前者比后者将近高5个百分点,而在这一时期粮食产量逐年增加,从1978年的3亿吨增长到1984年的4亿吨,其结果必然是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快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趋于缩小。
80年代中期以后,价格改革在许多部门全面展开。从1985年开始,我国放开了大部分农副产品价格,取消了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实行了合同定购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制度;在工业生产资料价格方面,实行了价格“双轨制”,放开了超产或自销工业生产资料的价格;1987年又放开了许多重要工业消费品的价格,市场开始发挥重要的调节作用。在这一阶段,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上调的幅度不如改革初期大,在1985—1993年期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年均上涨8.5%, 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年均上涨8.24%,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上涨的幅度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基本持平,在1995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提高19.9%,低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提高27.4%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增产,但农民不一定增收,特别是在1985—1988年期间,农业生产出现徘徊状况,粮食产量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有所减少,这必然影响到农民的收入水平,使缩小了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开始趋于扩大。
4.其它方面的原因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过程是多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除经济发展、经济体制和价格方面的原因外,还有下述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政府对农业扶持和保护的力度不够。农产品是一种较为特殊的产品,需求弹性小,可替代性低,量大值低易腐烂;农业生产不仅受市场供求变动的影响,而且易受到自然灾害的侵袭,风险比较大。因此,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采取一定的措施来保护农业,促进农业的发展,而我国政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农业扶持和保护的力度明显偏低,这不利于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难以缩小。
第二,农村劳动者的文化技术水平比较低。劳动者是生产过程中的一个基本要素,劳动者文化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生产经营的成果和劳动者个人收入的多寡。农村劳动者的文化技术素质偏低,这必然使农村劳动者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使城乡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出现差距。
第三,一些政策不能落实到位。目前,国家已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农业生产和保护农民利益的政策,但一些政策难以得到落实,或者在执行过程中大打折扣。例如,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加大农业投入的政策,但由于各级政府的财政状况不佳等原因,农业投入政策难以兑现,投入农业的资金迟迟不能到位;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缺乏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治本措施,农民负担有增无减,收费项目不断增多。
三、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对策建议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对农村居民生活、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采取多种措施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1.加快农业生产的发展
首先,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我国农业生产以粗放经营为主,要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必须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我国资金短缺,劳动力资源丰富,农村中存在着大量剩余劳动力,在这种条件下,选择集约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不可能走资金密集型的发展道路,而是要发挥农村劳动力资源的优势,在单位面积上投入较多的劳动,通过精耕细作、加强田间管理等方式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我国的科学技术水平比较低,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实现整个农业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和现代化,但我们可以选择一些实用型农业技术加以推广,努力增加农业生产中的科技含量,促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只有充分发挥我国农业生产中的优势条件,逐步改善薄弱环节,在现有条件的基础上发展集约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才能实现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的双重目标。
其次,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在我国农业总产值中, 农业产值约占58%,林、牧、渔业产值约占42%;在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来自第一产业的人均纯收入占60%以上,其中,又有70%以上来自种植业。它表明,第一产业,特别是种植业,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不能忽视第一产业和种植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农业生产中多种经营的发展还很不充分,农民从多种经营中得到的收入还比较少。因此,要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开发和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发展多种经营,这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再次,加快科教兴农步伐。在农村人口不断增多和耕地逐步减少的情况下,加快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重要措施之一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离开了科技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作用,农业难以发展,农民收入难以提高。近两年我国粮食总产量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农民收入有了较大的提高,主要原因之一是科技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由“八五”期间的年均34 %提高到39%。到2000年,要想实现农业科技对农业发展的贡献率达到50%的目标,必须提高农民对科技重要作用的认识,加快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和普及,重视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提高农业劳动者的素质。
最后,改善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以农田水利为主要内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农业快速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也是提高农民收入的必要保证,因此,我们不仅要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而且要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依法保护耕地,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改善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
2.振兴农村非农产业
一是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要想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转变乡镇企业的增长方式,由速度扩张型转变为质量效益型,加快企业的技术进步,重视更新改造,增加产品中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其次,要健全乡镇企业的运行机制,通过股份合作制、股份制、拍卖、风险抵押承包等多种形式,明晰乡镇企业的产权,减少各方面的行政干预,通过兼并、租赁等形式对亏损企业进行重组,使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要素进入市场,以促进企业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增加企业的活力;最后,要加强乡镇企业的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努力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档次,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只有乡镇企业进一步发展了,才能提高职工工资和农民的收入。
二是以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村第三产业的发展。目前,农业生产主要以农户为单位来进行,各个环节之间相互分离,产前和产后的服务跟不上,一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经济活动都由农户包揽下来,成本高,效益低,而农业产业化将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联合为一个完整的系统,把生产与流通、科研等结合起来,使第三产业的许多经营活动,如供销、咨询、仓储、运输、技术服务等,都渗透到农业生产过程中,实现了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一体化经营,这不仅可以增加农业生产的增殖能力和比较效益,而且还能够带动农村地区第三产业的发展,健全农村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有利于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提高农民的收入。
3.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经济的基本经营制度,我们在稳定和完善这一基本制度的基础上,要积极推进农业生产经营微观组织的创新。第一,建立土地流转制度,按照“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的原则,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有偿转让,鼓励土地向种田能手、专业场队集中,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制度在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相互分离的基础上,实现了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使用权的相互分离,实现了土地的转包和转让,使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流动起来,使农业生产走上了商品化、集约化和现代化的发展道路,是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一种创新。第二,积极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化经营,消除贸、工、农各部门相互对立的传统格局,打破农户单独进行生产经营、农户包揽一切生产活动的体制,把贸、工、农有机地联结成一个整体,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结起来,实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经营,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市场化程度。
4.其它方面的措施
一是控制农村人口过快的增长。在家庭所得收入已定的条件下,家庭人口规模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家庭中的人均收入水平。目前,我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口多于城镇居民家庭,而且农村人口的增长速度快于城镇人口的增长速度,因此,要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必须采取多种措施控制农村人口的过快增长,提高农村人口的素质,逐步缩小农村居民家庭的人口规模。
二是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农民负担居高不下,超过了合理的数量界限,影响到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因此,要切实落实国务院和中共中央制定的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各种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重点是管好合同外的集资收费、摊派活动,对各类社会集资,要由农业、财政、物价等部门共同审核。
三是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城乡收入差距大,农民收入水平低,一些落后地区的农村人口仍处于贫困状态,因此,在努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同时,要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通过保障体系,弱化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农村建立保障体系,要坚持“国家政策引导、农民自我保障为主、集体补助为辅”的原则,先易后难,逐步推进。在经济条件好的农村地区,建立保障制度的工作可以全面展开;一般农村地区,要从农民最为关心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入手,逐步深入;在贫困地区,要把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扶贫工作结合起来,保障农村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
四是加大农村扶贫的力度。目前,我国有6500万贫困人口,其绝大部分在农村地区。近几年来,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扶贫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使贫困地区每年有几百万贫困人口脱贫。为了保证《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所制定的目标能够得到实现,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确实落实国家所制定的各种优惠政策,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扶贫力度,尽快使贫困地区的人民走上致富的道路。
收稿日期:199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