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民族文化与生态系统的耦合运行,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化与论文,生态系统论文,民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5-05:Q98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681(2010)02-0064-08
一、文化的基本内涵
不同人群(其实是文化分野下的民族)在应对不同的生态系统中,形成了与之对应的千差万别的文化事实,由此构成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这在学术界得到广泛的认同,成为不争的事实。在人类文化与自然系统互动的这一过程中,人类依靠自身建构起来的文化实现了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偏离,而使人类获得生存与发展的空间。[1]与此同时,人类以其“文化规则”在摆脱自然束缚的同时,为了不至于毁灭自己赖以生存的生态系统,人类便以其特有的文化机制来调适对自然系统偏离并进行回归。这种“偏离”与“回归”的往复,其实质就是文化在对自然耦合的历程。为了科学地解读这一历程,本文需要从文化的本质入手,透视文化与自然系统之间的内在关系,在此基础上,去揭示与把握人类文化与自然生态系统耦合运行的规律与价值。
文化,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概念了,但就是这一普通的概念,往往容易忽视其本质内涵。最先给文化定义的是古典哲学创始人康德,认为“文化”是有理性的实体为了一定的目的而进行的有能力之创造,这种“创造”,指人类在精神和肉体两个方面由受自然力统治的“原始状态”向统治自然力的状态的逐步发展。[2]而真正把文化当作学科领域来研究的是从文化人类学开始的。文化人类学是研究人类社会中的行为、信仰、习惯和社会组织的学科。[3]人类学早期具有经典意义的文化定义,是泰勒(Tylor,E.B.)1871在《原始文化》中提出来的。[4]在其后,几乎是每一个人类学家都有自己的文化定义。美国人类学家克罗伯和克拉克洪在《文化,概念和定义的批判回顾》中列举了欧美对文化的一百六十多种定义。据英国文化史学者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考证,从18世纪末开始,西方语言中的“culture”一词的词义与用法发生了重大变化。他说,“在这个时期以前,文化一词主要指‘自然成长的倾向’以及——根据类比——人的培养过程。但是到了19世纪,后面这种文化作为培养某种东西的用法发生了变化,文化本身变成了某种东西。它首先是用来指‘心灵的某种状态或习惯’,与人类完善的思想具有密切的关系。其后又用来指‘一个社会整体中知识发展的一般状态’。再后是表示‘各类艺术的总体’。最后,到19世纪末,文化开始意指‘一种物质上、知识上和精神上的整体生活方式’。”[5]就西方而言,基本能够达成共识的,在最宽泛的意义上,文化指特定民族的生活方式,它包括观念形态和行为方式,提供道德的和理智的规范。它是学习而得的行为方式,并非源于生物学,而且为社会成员所共有。文化作为信息、知识和工具的载体,它是社会生活环境的映照。
文化作为人类认知世界和认知自身的符号系统,它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一切成果。“文化根本是一种‘手段性的现实’,为满足人类需要而存在,其所取的方式却远胜于一切对于环境的直接适应。”[6]在这样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对文化的本质内涵仍然有深化的空间。信息系统的观念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计算机技术的广泛应用而形成起来的。系统被认为是一个整体,它由若干个具有独立功能的元素组成,这些元素之间互相联系、互相制约,共同完成系统的总目标。这正如文化是整合的,同时文化又是以象征符号为基础的,各种各样的文化要素之间相互联系、制约以满足人类生存需要的总目标。文化是一个信息系统,由信息指挥起作用,总信息系统派生出次生信息,就像电脑,主机里面的控制系统通过对数据库的处理,它可以演化成图片、电影、文档、歌曲等等。文化这样一个信息系统也可以演化成各种各样的次生信息,例如什么时候过节,大家什么时候聚在一起唱歌、吃饭、举行仪式等,也是由信息控制的。如果没有控制的话,人们相互之间就不知道对方在干什么,也就无法加入进去完成正常完整的人类生活过程。这些信息是总信息派生的次信息,文化已经把所有的内容无一遗漏地囊括在人为信息体系当中。这里之所以强调信息系统的人为性格,是因为世界上有很多信息,自然界也有它的信息,但是这个信息不是人造的,而是在自然的运行中产生的。文化则是人类本质活动的对象化,是人类积累的创造物,文化的内核是人特有的思维创造出来的。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文化是人类求及生存、发展、延续的人为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的载体是数据库,通过对数据的处理输出有用信息。当我们把信息的物质形态和传承形态的各个环节定义在文化中的时候,我们应该思考文化的载体问题。文化是人创造出来的,是人为的信息系统,而指挥人的思维、创造智慧的是人的大脑,人脑就是文化的载体。因此,文化信息是以人脑为载体,去记忆、改写和思维。它显然不同于其它的生物信息系统。许多人研究文化往往停留在文化的表象或文化事实,而忽略了大脑独具的思维功能。所以有的人以为服饰就是文化,居住就是文化,而不去考虑人脑的思维作用,之所以穿着这样的服饰,之所以住这样的房屋,都是因为气候、习惯、信仰、历史等因素作用于大脑,然后被人脑理性选择的结果。
既然文化是人为的信息系统,那么文化的直接载体就是人脑,就具有制造信息、接收信息、发送信息、改写信息、破译信息、反馈信息的能力。文化作为人为的信息同样是通过传播的渠道,在习得过程中实现改写与创新。这个能力可以全面地解释人类文化的演化——就像DNA在复制遗传基因一样。只是人为的文化信息系统在接收和利用信息时,始终具有选择性。它不断创新并不断地扩大这个体系,从而使文化在社会建构中越来越复杂,使社会运动也越来越有效。从人类的发展史来看,人为的文化信息系统贯穿于整个人类社会,跨越了时空,这是以人脑为载体凭借习得延续与不断创新重构逐步定型下来的。不同民族所处的生境不同,其所构造出的文化事实千差万别,从而形成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这些多样性则又凭依人脑的指挥作用去加以扩散、传播、交融、改写与创新等,从而又使文化这个人为信息系统更趋完美与更趋完善。
文化作为一种信息系统,表现为一种准生命的存在态势。人类在这套信息系统下所节制的物质和能量的有序运行,目标在于维系人类的稳态延续并不断壮大。不管何种人群,都无一例外兼备生物性和社会性。人的生物性,即每个人体按照生物学的定义,都包含了生物物质,有各种化学元素以能量的形式在运动,并按照生命的需要进行调控与节制。而人的社会性是靠文化去获得而体现的。人类的活动是有序的,人为自然界立法,但立法的原则却是由特定时空中生存的需要所决定的。[7]人类的生存发展过程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迫使自然限制地退却,这一过程总是以一定的方式在特定的文化中进行的。这样,自然限制的退却过程也就成为人类社会性塑造的过程。人类的文化在这一过程中不断壮大,文化成为了一种准生命现象,但其潜在的创新能力和速度却远远超过生命形态。
基于上述的分析,我们可以把文化所有的内涵,以最简略的形式化解到文化定义里面来。文化是指导人们如何与自然和社会进行博弈的信息体系。也就是说,文化是指导人类生存发展与延续的人为信息系统。
二、民族文化与生态系统的同构性
人类脱胎于自然生态系统,但无法超越与脱离自然生态系统,始终与自然生态系统并行不弃。在这样的框架中,人类是靠其文化达成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信息的沟通与传递,而使得人类在自然生态系统中获得了稳态的延续与发展。基于这样的理解,我们便在人类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关联性中分析人类文化的建构。
立足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人类就其生物性而言,与其它生物物种并无质的区别,因为支配人类发生、发展、延续的生物信息体系——遗传信息,与其它生物并不存在质的区别。人类的遗传信息与其它生物物种一样,都是依靠四种脱氧核糖核酸按不同的比例、数量和秩序排列去建构双曲螺旋式的遗传信息载体,这就保证了人类可以很自然地以其它生物体为生命物质和生物能来源,并凭借这样获取的生命物质和生物能去确保自身的发展和壮大,使人类成为一个复杂系统中具有自组织能力的单元。这乃是人类得以并行于自然生态系统的充要前提。这一前提的客观存在又导致了人类不管按什么样的办法去建构自己的文化,其文化中必然存在一个生物性的侧面,以确保人类建构起来的不同社会始终能与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共生关系。就是说,人类是以自然生态系统为蓝本去建构自己的文化,人类文化的本底结构来自于自然生态系统。
地球上自然生态系统的稳态延续得有赖于生物多样性的合理并存,以及各种生物物种的相互制衡。与之相同,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得以稳态延续,也在于文化聚合了多样性的民族样态,民族与民族之间在文化的控制下实现其制衡,以调制人类社会内的物质与能量有序而稳态运行。
人类在文化的作用下所建构起来的民族文化,从表面上看像生物物种那样千差万别,但规约民族文化运行的信息体系则始终需要与自然生态系统保持一致并相互兼容。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事实的建构与运行都是出于保障生命物质和生物能供给需要的同时,它还必须保持文化信息体系与自然生态系统信息体系之间的一定程度的沟通。任何一种民族文化都必须具备接收、破译与利用所处自然生态系统某些信息的能力。要做到这一点,一切文化事实就必须保持所处自然生态系统与文化信息系统的某些关联性。这种关联性从不同民族文化对生命现象的分类、评估、利用和改造中得到反应。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差异正是在于其关注什么样的自然生态系统,利用什么样的生命现象等方面呈现出千差万别。然而,不管是民族文化事实的差异如何,都接受文化信息体系的规约,确保文化信息与自然生命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可以顺利沟通。这也就成为人类文化建构的基本前提。
地球表面的自然生态系统千差万别,不同民族所占据的生态空间互有差异,但在文化这一人为信息体系的作用下,任何一个民族的生存发展与延续所需要的生命物质、生物能和信息转化则必须与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持一致,以确保民族成员像一个普通生物那样获取食物,并实现与其它生物物种的交换,其生命活动中产生的废物又得回到自然生态系统中去,加入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能量循环和信息互通。要做到这一点,同样要使人类建构的文化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必需的关联性。这种关联性的存在,就使得各民族的文化,要么是从社会的角度去认识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要么是从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反观人类自身,间或以这两种方式以不同程度地并行而形成的产物。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人类的文化建构是以自然生态系统为蓝本。从这一认识出发,我们进而获知人类社会不管其文化建构多么错综复杂,但就终极而言,文化建构则必须与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和谐,这是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并行延续的主导形式。人类社会不是自然生态系统的对立物,而是可以长期并存共生的两个复杂体系。这两个体系是可以自立运行的自组织体系,因而其间所表现出复杂系统的互动过程,就成为我们分析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关系的基本出发点。
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作为两个并存的自组织复杂系统,其间存在着诸多相似性,这种相似性贯穿到各民族文化与生态系统的互动关系中,在民族文化中得到完整的反应。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都是由多层次的有序结构组成,在自然生态系统中,小到具体的物种和生物个体,进而到不同的群落和种群,再到不同的自然生态系统,最后才到自然生态系统总体。人类社会也与此十分相似,小到个人,进而到不同的社会集团阶层,再到一个个单一的民族,最后才总合成整个的人类社会。
自然生态系统总是尽力地保持整体的稳态延续,使组成自然生态系统的各子系统、各物种、各生物个体在总系统稳态延续中互相制约,又使各个自立系统的组成单元又都可以稳态延续,还使同一层次的组成单元相互替代,功能相互交错,造成不同层次的子系统能对上一层次系统的稳态延续作出贡献,从而确保了其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的稳态延续。
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一样,从它诞生的那一天起就一直稳态延续。在人类社会的历史长河中有的民族消亡了,有的民族新生了,有的民族壮大了,有的民族衰落了,这与生态系统中的生物物种生生灭灭并无二致。然而,正因为构成人类社会的不同层次不同单元都能在自主运行中为人类社会的稳态延续作出贡献,才使得构成人类子系统单元——民族的延长与消失,都不会对人类的整体稳态延续构成损害。
生态系统靠的是一套内在具有同一结构的遗传信息系统去加以调控,使生物物种以千姿百态的形式去适应不同生存环境,进而建构起以世代更替和新陈代谢为运行原则的存在形式,以保持着生态系统总体的稳态延续。人类社会的稳态延续不是靠遗传的密码,而是靠文化信息系统而已。即个人、社群、民族在人类个体的世代更替和社会规范的新陈代谢中不断地建构起不同的文化,在文化间的交互制衡中适应不同的生存需要。
任何一个具有自组织能力的复杂系统,其运行具有连续性,运行过程不可中断。中断就意味着整个系统的破坏与崩溃。因为它们都是靠一种可以在世代延续中保持稳定的信息体系建构起来的,世代更替的中断意味着建构复杂体系的信息失去了载体,信息也就无法延续,整个体系也就无从恢复了。人类社会会经受磨难,经历危机和灾变,这些磨难、危机和灾变可以导致一些民族的消亡,可以导致人类规模的缩小,但却不会中断人类社会的延续。就这个意义上来说,稳态延续也存在挑战、危机与灾变。发生变化仅止于新的民族产生,新的生存方式确立与新的制衡格局形成。
20世纪中期的美国人类学家斯图尔德(Julian Steward)的文化生态学研究,已经注意到了生物多样性与文化多样性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内在联系,是自然背景的千差万别模塑了千姿百态的民族文化。[8]这比之于他们前代将文化视为自在的超然体系加以研究,显然是重大的创新和突破。但将民族文化理解为被动地接受自然环境的洗礼与模塑,则大有深究与补充的必要。文化作为一种自组织能力的复杂系统,并不是被动的接受另一系统的模塑,而总是能动地去应对环境的波动甚至剧变。任何具有自组织能力的复杂系统其延续不可中断,而任何复杂系统所面对的外部环境并不具有和该系统一样的稳态延续能力。延续条件的外部环境总会有波动和剧变,这样的波动和剧变肯定会对该系统的延续构成威胁,甚至可能是毁灭性的威胁。为了确保自身的稳态延续不致中断,任何具有自组织能力的复杂系统都必然具有使自身日趋复杂化的运行倾向,以便获得更大的应对环境突变的能力,凭借多样性的并存去应对自然选择,实现与生存环境的适应。
人类文化的多样性不仅是自然生态系统模塑的结果,也是能动选择的过程。人类生存环境的巨变,肯定会同时对相关的自然生态系统和民族文化构成挑战与冲击。人类社会面对这种挑战与冲击,具有自我修复的禀赋,人类以文化方式的智慧,可以找出最佳适应已改变环境的存在方式来,从复杂系统自身多样化并存格局中获得稳态延续的潜力。也就是说,人类社会凭借文化应对人类生存环境巨变比自然生态系统的能力更强、能动性更高、成效更显著。然而,一切自组织复杂系统在摄取外部环境的物质与能量时,总是以自我节制的方式,其终极目的在于以便于应对外部环境必然发生的波动,从而获得抵御风险的能力,在经历风险时仍然确保自身的稳态延续。人类的文化作为一种具有自组织能力的复杂系统,其运行也遵循这一原则。
三、民族文化对生态系统的偏离
人类是文化的持有者,从人的生物性角度看,文化本身就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同时由于人类建构出了自身的文化而具有社会性,并依靠文化在实现对自然生态系统的超越,而使得人类社会获得了发展,使人类越来越具有社会性和更多地依赖其社会属性来摆脱其自然属性。于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探究文化对生态系统的作用机制。
任何一种文化都需要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支撑,同时又要方便于相关民族利用生长于其间的生命物质和生物能,致使民族文化不可能与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同一的结构,民族文化的结构必然具有一系列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契合的特点。支配这些特点的因果关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我们认识民族文化时很容易注意到这些特点的表征,但却难以透视其深层的复合因果关系,以至于无论从数量、形制和范围上去描述民族文化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关系都十分困难,要总括这种关系,可以用“偏离”去加以解读。
事实上,人类的生物性已经规定了人类在生物性意义上说仅是一个普通物种,它不管如何建构文化都得立足于这一本质特征,文化也就不可避免地具有其生物性,同时又偏离于生物性,才能确保文化能将人类维系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于自然生态系统的能动群体。以往的文化研究只关注了文化超出于自然生态系统的那一个部分,即它的社会性部分,却忽视了文化的生物性部分,这导致了在生态危机临头时才对这种灾变有所警觉。而这种警觉的价值在于它唤起了人类对自己生物性的觉醒,承认了自己建构的文化始终包含了生物性的一面。
人类文化在其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必然有一个很重要的部分表现为文化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紧密结合,斯图尔德将其称为“文化内核”,各个民族正是依靠这个文化内核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实现生命物质和生物能以及信息的交流,为本民族成员提供生活来源,而文化的次级特质则要服务于文化内核的需要。[9]他的这一理解,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文化与自然生态系统的依存关系。
从生物学的角度看,人类仅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众多物种之一。人类必须以其他生物物种为食,人类的生命活动留下的废弃物又得参与其他物种的物质与能量循环。这一点并不因为人类能建构自己的社会而有所改变。这就导致了人类社会无论如何发达,但却一刻也离不开自然生态系统。“既然生态环境是人类共同体生存中不可扬弃的一个基本因素,那么,生态的多样性及其本质联系,也就使得人类社会发展的多样性和多线性成为必然。”[10]这一表述正好道明了人类在应对所处自然生态系统时必须具有多样性和可变性。人类社会绝不等同自然生态系统,也不可能融入自然生态系统之中,成为自然生态系统中的一个分子,而是与生态系统并存的系统。这一前提,使人类认识与利用自然生态系统有了可能。
人类的文化建构从一开始就一直是立足于它所处的那个自然生态系统去展开。就其对该生态系统的了解而发育出一套该文化特有的信息体系,以此去规约该文化中的社会个人,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保持一定程度的兼容。然后,随着对自然生态系统认识的提升不断地修正、完善与扩充这一信息体系,这就标志着文化自身在发展。这一步伐的迈出,是以其所处自然生态系统为参照系,步伐一旦迈出,就从自然生态系统中拉出了一道裂痕,开始偏离其自然生态系统,人类文化的建构就成为事实。随着这一事实的铺展,人类文化偏离其生态系统,就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
人类对其生态系统偏离的过程,乃是人类渐次地深化对自然生态环境认识的过程,也是人类不断深化对自然资源利用的过程。这一过程,也就成为人类文化自身发展壮大的过程。人类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偏离,是一个极其艰辛的过程,每走出一步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在经历无数次尝试后,对失败的教训进行总结,对成功的经验进行总结,一旦这样的尝试形成定格,在文化中形成规范后,才算是对偏离自然生态系统的成功。一种习俗的形成,对一种植物的认识、利用与表达等,都是经历数百上千次的磨难之后才定型下来。人类文化在这点点滴滴与其自然生态系统偏离的过程中,才初生出了人类文明的曙光。
然而,就人类总体而言,其所面对的自然生态系统无限复杂,任何文化都不可能全知尽晓。人类便在文化的分野下,以“民族”为单元去应对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于是,人类偏离自然生态系统的获得也便在“民族”的名义下展开。每一个民族所处的生态位都是特定的,在其特定的生态位上要求及生存与延续,首先就要从其生态位中获取生存物质。在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偏离中,逐渐地确立其本民族的生存空间体系、经济生活方式、语言系统、社会组织、习俗、宗教信仰、伦理道德规范、科学技艺等“地方性知识体系”。从这一理解出发,我们可以说当代世界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不同文化在偏离其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而导致的结果。
民族文化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偏离中,一方面,民族文化中生长的物种肯定比生态系统中要少得多,至于少到什么程度则与民族的文化属性有关联。另一方面,生物物种间的关系也会因人类的干预在生境中变得简单化,被简单地划分为好的和坏的、有用的和无用的、高贵的和低贱的等。在这种划分中,文化的价值取向起着重要的作用。再一方面,物质与能量的转换也在人类干预下被剖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按照生物法则转换,另一部分按照社会法则转换。不同的文化都是在利用自然生态系统的不同组成部分,或者以不同的方式利用同一个组成部分。但自然生态系统有其自身的结构特点,人类不同方式的利用所导致的结果必然不同,它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连锁反应,最终会以很不相同的方式对人类的利用方式作出反馈。
我们认为,人类自身的社会性使得民族文化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偏离几乎无法避免,这种“偏离”的存在具有积极的意义。如果不存在这样的偏离,人类就变得和普通物种一样,绝对不可能有人类社会的繁荣昌盛,更不会有人类对这种偏离过程所形成的科学知识积累。然而,人类(民族)在特定的历史时段内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复杂性的认识和了解的欠缺,在偏离的过程中引发了自然界的灾变,这与人类社会的运行有关,但绝不是文化有意要对自然生态系统构成损害。因为文化是在不可能全部了解的情况下做出反馈的,它无法对由此诱发的一切灾难性后果负责。不管哪种文化,都将不可能最终彻底地了解自然生态系统,它当然也就不具备修复生态系统损伤的全部能力。更何况任何一种文化都依存于自然生态系统,社会人群的再造品要靠文化去修复,这就好似病人想凭自己的想象给自己治病一样。
文化的建构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它是在不断地认识和利用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在其过程中实现并保持一定程度的偏离不仅是容许的,而且是必须的,这种偏离对人类社会十分重要,我们对待这种偏离的正确态度只能是:如实地承认它无从避免,同时想办法对这种偏离实施有效地控制,使之不至于扩大化和无限蔓延开去,人类应对生态失衡与灾变的挑战就会有自己的方案了。
四、民族文化对生态系统的回归
人类社会并存于自然生态系统又“偏离”于自然生态系统,在“并存”与“偏离”中并确保各民族的文化建构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稳态延续。人类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既然允许存在偏离,如果这种偏离超出了可以允许的范围自然会破坏人类社会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就将导致人类的灾难。因此,有效的控制这种“偏离”,实现文化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回归”,也就成为人类文化的主要功能之一。
有效控制这种“偏离”不至于扩大化的原动力,来自于文化本身的回归倾向,而文化的回归倾向并不违反文化建构的基本原则。当这种偏离扩大化时,人类社会从具体的民族生存环境获取生命物质和能量的代价就会提高。为了经济实惠,文化会很自然地仿效自然生态系统的运作,缩小偏离。同样地,当这种偏离的扩大影响到一个民族的内聚力时,文化同样会仿效自然生态系统的运行方式启动反向调适的机制去提高民族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在人类历史上,不管哪个民族都会经历如下一种似乎矛盾的社会过程:一段时间强化人与人之间的血缘或姻亲关系;另一段时间则相反,要求摆脱家庭、宗族和姻亲关系的困扰,寻求个人的自立;在一段时间内成员间的阶层分裂被推到了极端,个人的社会身份几乎成了一出生就注定了的社会事实;而另一个时期则又强调“四海之内皆兄弟”,人人平等。两者的消长其实是一种自我调适过程,其目的是为了既能维系社会成员间的凝聚力,同时又不至于妨害个人对社会做出积极的创新。这两个方向的调适都不能偏废,只能在两者的制衡中保持社会的平稳延续。
人类的社会性不仅直接制约着具体文化的建构和运行,还必然直接导致民族文化偏离它所处的那个自然生态系统。但这样的偏离绝不会一直进行下去,以致造成民族文化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完全对立,因为另一种倾向同时在发挥作用,会使这种偏离始终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民族文化会仿照自然生态系统的运行特点将那些足以造成生态失衡的文化内容不断地加以修改,从而使民族文化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偏离不至于盲目地扩大化,而实现有效的回归。偏离与回归是一个对立的互动过程,它会使得民族文化在其生存环境的定型与延续按照一条曲折的道路在失衡与平衡间作有限度的摇摆,以此来保证民族文化的稳定运行。
人类文化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回归”过程,也是极其艰难的。由于文化惯力的作用,任何一种文化一旦开始了对其生态系统实现偏离后,就成为一种趋势而不断扩大,从中摄取更多的生存物质,尽管其摄取的成本越来越大,但由于在其偏离的过程中已经积累的大量能量,可以为进一步的偏离提供能量,以抵消在偏离过程中的成本。[11]而只有当这种代偿“偏离”难以为继时,才可能会改弦更张,实现其对自然系统的回归。
在人类历史上,曾经多次出现各民族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剧烈变动,由于其偏离值过大或偏离叠加,而无力“回归”时,其所创造的文明就在偏离的道途上消失了,成为我们今天感叹的对象。[12]但这种消失,仅是人类文明的极少部分,人类的文明仍然在延续与发展。这是值得我们反思的。有的民族在某一历史时期,可以分布到若干个不同的自然生态系统内,而有的民族其固有的自然生态系统却可能被其他民族所挤占。这些情况都会导致相关民族文化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对应格局发生错位,进而导致相关民族文化运行的非正常运行。在前一种情况下会表现为文化运行效率的下降;在后一种情况则会表现为文化运行的扭曲,以至于不得不对所处自然生态系统进行掠夺式的利用,从而导致对相关生态系统的损害。在正常情况下,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化对自然生态系统都兼具了利用与维护内容,尽管这种维护与利用均非全面,但文化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并存格局可以靠自然生态系统的固有的自组织能力,而得以不断地修复人类造成的干扰。
民族文化在异质自然生态背景下的运行,不仅效益下降,而且维护也不能到位;在所处生境被压缩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掠夺式的利用,维护也就无从谈起。这就是为什么历史上记录到的生态灾变大部分发生在不同文化的交错地带,或是民族间激烈冲突的时期,其原因正在于在这样的地区和时期,文化容易出现非正常的运行,而这样的非正常运行已经远离了文化建构的一般性特点。
民族文化与自然资源间存在的是间接关系,这对文化的自然资源利用与维护经验的积累自然会造成深远的影响。在民族文化的传说中处于醒目地位的是有关自然资源的灾变,而不是自然资源经常性的细微变动。在民族生境的运行中,自然资源如果不是出现严重的灾变,相关文化往往疏于警觉。可见,文化对自然资源的关注处于一种从属地位,因而不管哪种文化对自然资源的经验积累极为逊色。因此,在规划自然资源维护时,吸收和借鉴众多来自其他民族的经验显得尤为重要。
民族文化与自然资源关系的间接性很容易加速和扩大文化对生态环境的偏离。在民族生境的建构中,不少对自然资源维护不利的做法所形成的危害很容易被短期的成效所掩盖,在不知不觉中积累成灾。要改变这种被动处境,通常情况下人们寄希望于精确的自然科学实验和理论指导。即使得出了理论总结,由于在执行者的已有经验中很难全面掌握这些繁复的操作技术,因而要确保在实施过程中每一位执行者都能对其正确理解和运用,其任务更是艰巨。对一种文化而言,它所沉淀下来的有关自然资源的经验较为间接,致使单凭一种文化积累起来的经验去处理复杂的自然资源维护问题显然是不够的,综合来自不同民族的经验才能汇总为有指导意义的经验总和。
20世纪后半期我们看到的情况是,广大第三世界的各民族其传统的生物资源利用方式和水土资源利用模式,在强势民族的政治、经济甚至军事胁迫下作非正常的运行。固定农田的扩大化挤占了可利用的草原;单一畜种数量的扩大导致草原的过载;矿产资源的无序开采毁坏了森林、草原和农田等等,这些都标志着相关文化的非正常运行,表现为文化固有的自我节制能力的衰退,文化固有的对民族生境的维护变得无法执行,以至于各种文化对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有限偏离不仅扩大化,而且相互叠加。这才是当代生态危机出现的直接导因。[13]可以说,是各民族传统文化正常运作的丧失导致了当代人类社会所面对的生态危机。这样的危机和灾变牵涉众多的民族和众多的社会层面,因而无论是慈善性的救助或投资,还是现代化的工程技术手段,乃至联合国组织的协调行动都将无济于事。只有多元并存的文化才能在相互交错制衡中确保被损害的系统逐步恢复,才是人类实现自存与发展的基础与前途。
在通常情况下,人类的生物性与社会性总是得到了较好的结合,人类实现这种结合的唯一手段就是靠自己建构特有的文化。文化是一种社会规范体系,人类正是靠这种体系将个人牢牢地结合起来形成一股社会合力,并凭借这股社会合力按照该种文化的特有方式与周围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持着生命物质与生物能的交换,使每一个个人能像其它生物体那样,可以出生、长大和繁衍后代,世世代代生生不息。但要维持这种个人间的牢固结合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个人间的不同意愿、不同需求、不同理想、不同价值取向等会导致人际关系的复杂化,为了保持聚合的牢靠得有一整套社会规范才能使这种集合长期延续下去。总之,文化这种人类的特有创造物有效地将人类的生物性和社会性整合在了一起,人类的双复位特性完全是有赖文化而得以实现和延续的。
因此,人类在建构文化时也以多样化为前提和基础。一方面,自然生态系统中遭逢自然灾变总是无法避免的,多样并存的文化在防范自然风险上具有明显的优势。一个自然生态区域遭到了自然灾变,它所对应的文化肯定会受到惨重的损失,但却不会牵连到其它文化也连同遭受损失。多元文化并存对于确保人类文明的延续在对付风险上可以表现出优势来。另一方面,文化可以通过改变自然资源的利用方式去避开风险。如在对付洪水时,人们既可以修筑堤防去抵御洪水;也可以采用季节性迁移定居点的方法避开洪水;还可以将住房修筑成干栏式住屋,只要洪水的涨幅不是太大,同样可以消解洪水的损失。应对风险的办法多样化,既是人类创造能力的表现,也是文化多样并存的优势所在。
因为人类的文化具备了这种优势,才使得对自然生态的偏离幅度获得了控制,同时可以实现有效的回归——这就是文化的系铃解铃。当生态危机威胁到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时,人类究竟需要担负什么样的责任,它又能在多大的程度上负起这个责任来。事情很清楚,人类既然在兼具双复位特性方面与自然生态系统中的其它物种很不相同,它当然不能指望其它生物物种替自己分担任何生态责任。自然生态系统的生命运行规则也会因为为人类作了部分偏离,而无法为人类存在而导致的生态后果最终地解决问题。因此,人类的存在与延续所诱发的任何生态问题都得由人类自己为自己负责。
五、结语
人类社会不可能超越与脱离自然生态系统而存在。为了维护并存关系的稳态延续,人类社会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和谐共生始终是主流。那种认为人类社会终究有一天会毁掉自然生态系统的提法和看法是没有事实根据的,甚至那种认为人类只是生态系统的一个分子的“生态主义”也是值得质疑的。因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并不完全处在同一个复杂系统中,人类社会是靠文化来运行,而文化的建构仅是以自然生态系统为蓝本,而不是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抄写和照搬,人类社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这种独立性体现为可以能动地认识与利用自然生态系统,而自然生态系统则不会去认识与利用人类,也像自然生态系统不会代替和毁灭人类一样,人类不会替代和毁灭自然生态系统。因为不管是替代还是毁灭,都意味着人类社会以资依存与利用的对象的消失,人类社会不至于如此愚蠢而自寻绝路。
人类社会和自然生态系统都是具有自组织能力的复杂体系,在并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与冲突,最终都可以在相互调适中得到修复。生态危机、生态灾变是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系统耦合并行关系扰动的产物,通过两个复杂系统之间的互动与调适,新的协调关系完全可以重新建构起来。换句话说,人类社会完全具备通过文化的适应和重构,最终可以与生态系统实现协调。人类社会将会在文化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偏离与回归中,达成文化与自然生态系统的耦合运行而求得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延续。生态灾变的存在与延续仅是一个文化需要重构调适的过程。它既不是自然生态系统的终极,也不是人类社会的终极。
总之,民族文化对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偏离,无法消除也不应当消除,但这种偏离最终会使人类社会面对生境失衡和生境灾变。但这并不可怕,因为文化本身就具备回归自然生态系统的禀赋,完全可以凭借文化的自然运作去消解生态失衡和生态灾变。要做到这一步,需要弄清三个相互关联的重大认识问题。首先是要弄清民族文化对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偏离的实质性内涵;其次是要弄清导致偏离扩大化和积累的社会机制,探求防范和阻断扩大化和积累的手段;再次是弄清当代的生态危机在积累和扩大的过程中为何没有引起人类的及时警觉的原因,以便人类有意识地去协调不同民族的生态观念和生态行为,从而对生存环境失衡的防范更具前瞻性。
收稿日期:201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