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文化在历史上的民族凝聚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在历史上论文,作用论文,民族论文,思想论文,文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思想文化,作为民族文化的深层结构,由于其特殊的价值整合功能,以及精神聚合作用,因而在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起到了物质文化和制度文化所不能比拟的作用。可以说,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特别强烈,文化传统特别深厚绵长,是与传统思想文化的滋养密不可分的。因此,在建设现代新型文化体系的今天,仔细梳理思想文化在历史上的民族凝聚作用,有着不可忽视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概而言之,传统思想文化在历史上的民族凝聚作用,主要通过崇德重义的价值取向、整体趋同的思维方式、成圣成贤的理想人格、重和去同的伦理观念等方面表现出来。
一、崇德重义的价值取向
传统思想文化中,崇德重义的价值取向对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传统思想文化高度推崇道德在人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无论何事何地,一切以道德为行为准则。中国古代所谓“人禽之辨”,其根本标准便是道德的有无。《孟子·滕文公》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担心人沦为禽兽,所以“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封建士大夫津津乐道并执著追求的“三不朽”事业,其有序状态是:“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左传·襄公二十四年》)。树立美好的品德,是人生头等大事,建功立业、著书立说,是等而下之的事情。儒家一贯倡导的杀身成仁的主张,“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孟子·滕文公下》)的“大丈夫”气概,以及后世“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凛然正气,都是坚持高尚品德,不为私欲所蒙蔽的“尚德”精神的表现。至于作为封建社会立身行事的“大学之道”,则更是明确宣示为:“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大学》)。即把握美好的品德,并帮助别人革除不好的品行,以达到最高的善的境界。宋明时期,理学也罢,心学也罢,其理论的核心和终极价值目标,都是要人们随时反省自身,提高道德境界,以形成并维护社会秩序的协调。
传统思想文化中关于道德的理论中,最容易为人们所接受的,莫过于“义”。义,指适宜。合理、适宜的事情和行为,称为义。从思想实质上看,义便是道义。“君子义以上”(《论语·阳货》),“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论语·里仁》),“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汉书·董仲舒传》),既是儒家的基本价值准则,也是秦汉以降全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并逐渐成为深厚的思想传统。实际上,传统的义利之辨、理欲之别、公私之分,说到底是扬善祛恶,要以德为宗,以义为尚。
要特别指出的是,传统思想文化中崇德重义的价值取向中的“德”,其内涵并不仅仅是指个人自我反省之类的道德修养,它还包括兼容宽厚之意。著名的传统经典《易传》主张“君子以厚德载物”,学术界公认这是中国文化基本精神亦即中华民族精神的表现和概括。厚德载物,意即以宽厚的道德承载万物。中国传统哲学认为,大地的德性是博在宽厚,它负载万物,并生养万物。人是世间最宝贵者,顺应自然而不违背自然,“与天地合其德”。因此,人应该效法大地,具备宽厚的德性。对于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人民及其文化,不能漠然视之,更不能妄加反对,而要友好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宋代思想家张载提出的“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正蒙·乾称》)的思想,正是厚德载物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张载这个思想,被后人略称为“民胞物与”。它的意思是,普天之下的人都是我的同胞兄弟,天地万物都是我的朋友伙伴。这种宽厚博大的胸襟,对于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对于民族精神宏阔气象的生长,对于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融合,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意义。
传统思想文化中崇德重义的价值取向,丰厚了中华民族的道德理性,促使人们自觉向善,增强道德修养,超越名利的羁绊,讲究礼仪,成为富有文化精神生命的人。中国传统的道德文明十分完善、成熟,是与崇德重义的价值取向的催化密不可分的。正是这种价值取向,在客观上引导着人们向着共同的目标行进,从而增强了民族凝聚的力量。但是,无可讳言,崇德重义的价值取向,由于过分强调道德的作用,以致后来发展到泛道德论的地步,给中国社会和中国文化的发展带来了明显的负面作用。道德就是一切,道德高于一切,不可避免地束缚了民族精神的多元发展,压抑了个体的独立性和创造性,片面突出道德的地位和价值,忽视人们正当的物质利益,轻视人的才能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都给传统中国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后果。这些,是我们研究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时候,必须认真记取的教训。
二、整体趋同的思维方式
传统思想文化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整体趋同的思维方式。
一切从整体着眼,从宏观入手,是传统思维方式的基本和重要特征。春秋时期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的宇宙模式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四十二章)老子这个宇宙运动过程的全体,一切统一于“道”、“生”、“和”三个概念。“道”既是宇宙万物的本体,又是宇宙运动过程的全体,一切统一于“道”;“生”是产生、变化的意思;“和”是和谐、平衡的意思。万物的产生、变化,都统一于“道”;世界的和谐、平衡,都归宗于道。这种宇宙图式,强调了世界的整体性、统一性、运动性与和谐性,属于关注整体的动态平衡的世界观,是整体和谐基础上目标趋同的思维路径。这种思维路径对于中华民族精神的发展,对于民族凝聚力的化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汉代的《黄帝内经》,运用阴阳理论阐释宇宙现象,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有阴阳,都由阴阳二气构成。它不仅把人体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且把人和整世界也看也成一个整体。人体是个小宇宙,世界是个大宇宙,二者都由阴阳二气构成。阴阳二气的不停运动,是世界存在的原因,也是人体生命在有原因。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推动阴阳二气的运行,造成宇宙万物的动态平衡。人体阴阳平衡,身体就健康。因此,中医治病,往往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注意调节整体的动态平衡,反映出强烈的整体观念与平衡观念,以及在这些观念基础上目标趋同的思维特征。
中国传统的整体趋同思维,其典型代表人物是汉代儒学宗师董仲舒。董仲舒以阴阳五行为理论骨架,从事物的现象相似出发,以事物量的一致和质的类同为依据,建构了以“天人合一”为显著特征的“天人感应”的理论体系。董仲舒认为,天、地、人既分别是独立的整体,又共同构成统一的整体。天人合一,万物一体,是“天意”所在。自然、社会、人类,因为阴阳的存在而存在,因为阴阳的消长而盛衰,因为五行相克而顺序运行。天人之间,由于在构成要素上的一致(都有阴阳),在动转原则上的一致(都必须遵守五行生胜的规律),所以必然相互“同类相通”。据此,统治者的庆赏刑罚要和自然界春夏秋冬一致,人的好恶喜怒要和自然界的暖清寒暑协调……说到底,整个宇宙之间,要按照“以人随君,以君随天”的价值准则办事,以实现天人合一的整体协调(趋同)的局面。董仲舒这种强调整体为上,关注整体协调,以整体为致思对象的思维方式,不仅为当时上升时期的封建社会作了有力的理论论证,为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对自然经济基础环境生长起来的整体直观的趋同思维,有着理论的建构之功。此后的两千年封建社会中,这种整体趋同的思维日益巩固、完善,成为华民族思维的基本方式。
整体趋同的思维方式,对于传统中国人思维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思维导向作用,以及精神提升价值。可以说,中国人之所以擅长综合思维,之所以善于从宏观上考虑问题,之所以重视整体利益,都是和这种整体趋同思维的理论规整分不开的。特别要指出的是,整体趋同思维,内在地要求人们在价值目标上自觉协调,趋于共同的方向,这对于中国人理性精神的成长,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当然,整体趋同的思维方式,由于忽视局部的解析,导致了一定程度上认识的模糊、笼统,妨碍了分析思维的生长;同时,过分强调趋同,压抑了人独立性和自主性,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多元发展,这是我们应看到的。
三、成圣成贤的理想人格
圣贤理想人格的追求,是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民族凝聚力的精神力量之一。
历史实践表明,儒家所标榜的圣贤人格,在操作上存在着困难。其困难主要圣人人格标义太高,难以实行。但贤人人格,贤人作风,则相对比较容易实行。由贤人人格转化而来的君子人格,无论在理论阐释的层面上,还是实践操作的层面上,都更容易为社会不同阶层所接受。
君子人格是儒家追求道德高尚性和完美性的表现。孔子认为君子是美好道德的追求者和体现者,具有道德发展的完美性,是社会普遍人格的楷模。孔子提出的君子人格,来源于他一贯推崇的《尚书》和《诗经》。《尚书》中多处出现君子一词,《诗经》中见于《国风》和《大雅》、《小雅》者,则多达150多次。著名学者萧公权据此认为,君子是周代流行的名称(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出版部1982年版,第65页)。根据内容来考察,《尚书》和《诗经》中的君子,主要指社会地位而言,而在记载孔子言行的《论语》中,君子的涵义比较复杂。有的指地位,有的指品性,有的二者兼而有之,还有的指志向、方法等。不过,从基本内容和思想倾向看,君子主要指品性修养。孔子认为,君子人格的基本要求和价值指向,首先是要有道德自觉,要重视道德修养。所谓“君子怀德”、“子喻于义”(《论语·里仁》)、“君不以言举人”(《论语·卫灵公》)、“君子坦荡荡”(《论语·述而》)、“君子求诸己”(《论语·完问》)、君子“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性”(同上)等,都是从道德修养的角度立身行事,至于儒家经典中,这类例子更是不胜枚举。例如,《易传·系辞下》说:“君子上交不谄”;《礼记·哀公四年》认为:“君子也者人之成名也”;《礼记·曾子问》主张:“君子进德修业”,等等,都是强调道德修养的意义。要成为君子,或者说要具备君子风范,至少应达到上述道德自觉追求,内在地要求人们达到“内圣外王”的崇高目标。内圣,不外是道德自我修养的最高层次。外王,则是要把内圣的修养推广到社会生活中去,把“修身”的功夫转化为治国平天下的业绩。然而,正如包括现代新儒家学者在内的国内外不少学者的研究所表明,传统圣贤人格追求所一再要求达到的内圣外王,不可能真正实现。它的困境在于,光靠道德自觉,光靠道德说教,是不可能真正实现天下大治的。因此,内圣外王的理想,只能实现一半,即内圣可以,外王不行。
有趣的是,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尽管内圣外王的理想没有也不可能完全实现,但这种理想却实实在在地鼓舞了一代又一代的知识群体,并造就了不少令后人由衷钦佩的仁人志士,这是无须赘论的。可见,成圣成贤的理想人格,作为安身立命之道,对于传统中国人是有着巨大的精神激励作用的。它的提出,推动了刚健自强的民族精神的进展,提升了个体的精神生命,为中国传统文化所特的“实践理性”注入了新的血液,形成了新的凝聚力量。不过,我们应当实事求是地看到,成圣成贤的理想人格的产生和完善,有其特定的时代条件和具体内容,它对于劳动人民价值理想的轻视,对于封建统治的自觉认同,特别是在人生理想上对人们的独断性引导,是不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的。对此,我们应当客观地分析,辩证地扬弃。
四、重和去同的伦理观念
作为传统思想文化主体内容之一的伦理观念,其基本价值追求和重要特征是重和去同。
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十分重视和谐。早在西周时期,思想家已经明确阐述了和谐思想的内涵和意义。史伯认为,事物的发展,依赖于不同元素的有机配合,形成均衡一致的状态,才能达到和谐的效果。不同味道相互调剂,才能产生美味的食物;不同音律交错振动,才能形成悦耳的音乐;君主治国,只有善于倾听不同意见,社会政治秩序才能“和乐如一”。只有“和”,即不同事物间相济互补,才能维持、促进事物的发展;相反,如果只有“同”,即相同事物 的机械凑合,则事物的发展就会停止,生命就会衰亡。晏婴进一步丰富了“和”的内涵。他以君臣关系为例,说明“和”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价值。他强调,君臣在治理国家问题上,不能简单粗暴地搞“舆论一律”,而要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君主认为“可”的,大臣应当坦率地献上自己认为的“否”,君主认为“否”的,大臣应当坦率地献上自己认为的“可”。这样,君臣之间,“否”“可”相济,就可以收到“济其不及,以泄其过”的综合平衡效果(《左传·昭公二十年》),使君臣之间保持“政平而不干”的和谐统一关系,以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转。
孔子继承了史伯、晏婴的和谐思想,一贯坚持“和而不同”的文化观。他旗帜鲜明地表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他还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论语·学而》)。可见,孔子对于“和”,看得是何等重要!实际上,孔子的仁学思想体系,无论其关于仁的内涵的阐释,还是其实行仁的种种方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和”。他关于“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的说教(《论语·颜渊》),为的是“和”。他要求仁者必须具备恭、宽、信、敏、惠五德,躬行孝悌原则,奉行忠恕之道等,也为的是“和”。这种重“和”的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孔子以后,儒家学进一步发展并日渐完善了“和”的思想。孟子尽心、知性、知天的天人合一论,便是重和思想的新表现。至于汉代董仲舒以天人感应为核心的天人合一论,运用阴阳五行学说,利用以《黄帝内经》为代表的汉代医学的成果,极力论证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内在统一,则更是重和思想的集中体现。
要看到的是,传统思想文化中的“厚德载物”的思想,本质上蕴涵着和谐的精髓。一方面,它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另一方面,它强调人际关系的和谐统一。主张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的思想,具体表现为不以征服自然为满足,更不以破坏自然为乐事,而以顺应自然为宗旨。孔子主张用鱼竿钓鱼,反对用大网拦河捕鱼,以防止鱼资源的枯竭;孟子主张按照适宜的季节采伐树木,以免妨害树木的正常生长;荀子反对在草木生长的季节进山采伐,反对在鱼类繁殖季节在河里张网投毒;《淮南子》反对“涸泽而渔”、“焚林而猎”……这些,都是爱护自然资源、注意涯护生态平衡的可贵思想。中国古代关于人际关系和谐统一的思想,具体表现为个人之间、民族之间、邦国之间的友好平等。《周易·乾卦》彖传说:“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尚书·尧典》说:“百姓昭明,协和万邦”。这都是讲民族之间、邦国之间的友好相处,和谐统一。对于民族、邦国之间矛盾斗争,传统思想一般反对采用暴力,而主张和平解决。《孙子兵法》说:“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便是明证。至于个人之间的矛盾冲突,传统思想都主张采取“克己复礼”的方式,采取“正己正人”、“成己成物”的态度,抱着“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的愿望,和平友好地解决,而不是诉诸强权。
显然,上述重视和谐的种种思想和行为,并不是放弃原则的退让,而是对自己基本价值准则的坚定维护。它珍视并努力要实现的,是坚持原则前提下的不同意见、不同民族、不同邦国、不同文化之间的和谐统一,而不是违背道德良知的简单唱和。
从理论思维的角度考察,重和去同思想本质上是一种伦理思想。因为,正如上面的论述表明的,这种思想所要解决的,是相同类别以及不同类别事物之间的关系问题。而所谓伦理,说到底就是事物类别之间的道理(准则)。在古代,就词义而言,伦的涵义有三:(1)人伦,指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2)类别;(3)条理。伦理的涵义则主在有二:(1)事物的条理。《礼记·乐记》:“乐者。通伦理者也”。汉代大学者郑玄注释道:“伦,犹类也;理,分也。”(2)处理人们相互关系所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伦即人伦。在今天,伦理通常作为“道德”的同义词使用。可见,我们说重和去同的思想观念属于伦理学范畴,是符合历史的真实的。
重和去同伦理观念的一个十普遍而典型的表现,是关于人际间关系的处理。《孟子·滕文公》说:“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便是著名的“五伦”。在五伦中,处理彼此之间关系基本行为准则是: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夫敬妇随,兄友弟恭。作为整个社会基本伦理规范的是仁、义、礼、智、信、“五常”,以及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其中,“五常”对于不同层级的人们的生活实践,有着不可否认的积极意义。这个意义在于,它使人们在共同的价值系规范下,各自根据其主客观条件,互不妨碍地从事自己的事业,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亦即“百虑而一致,殊途而同归”,另外一种表述便是“道并行而不悖,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当然,无可讳言,“三纲”的伦理观念,片面而绝对地提高君、父、夫的地位和权威,贬抑臣、子、妻在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和地位和作用,否认并取消他们的独立人格,对民族精神的健康发展和社会进步,起严重的妨碍作用。但是,我们应当看到,总体而言,作为民族传统思想文化主体内容之一的伦理观念,无论在人与自然关系方面的生态伦理的层面上,还是地人与社会、人与人关系方面的社会伦理的层面上,居于主导地位的,还是重和去同的伦理观念。
综上可见思想文化在历史上对于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和发展,对于中国古代社会的进步,曾经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可以说,上述诸多层面的思想文化,经过长期的社会实践的检验、丰富和发展,已经锻铸为华民族的固有传统。这种传统,在今天仍然可以成为巨大的思想力量。对此,我们要的足够的认识,并采取积极措施,创造性地转化传统,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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